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
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及实施细则

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及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及实施细则是中国银行业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促进银行业的发展和创新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指引。
下面将对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及实施细则进行说明,以强调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旨在推动银行业改善服务态度和提高服务质量。
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承担着为社会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角色。
而服务作为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关乎银行的形象和声誉,因此提升服务质量是至关重要的。
通过制定文明服务公约,银行业界形成共识,建立文明服务的价值观念,倡导服务人员以客户为中心,尊重客户的需求,提供高效、热情、全面的服务。
其次,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还加强了银行业的自律和规范。
通过明确服务行为规范和服务标准,引导银行业要按照公约的要求进行服务,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
同时,公约还对服务人员的素质、培训和考核提出一定要求,以提升服务队伍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通过制定公约,实现了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有助于提高银行业的整体服务质量。
第三,在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更具体地规范了服务行为。
实施细则对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礼仪、服务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为银行业从业人员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指引和要求。
通过细则的制定,可以更好地引导服务人员按照公约要求提供服务,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保持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最后,在推动银行业文明服务的过程中,需要加强监督和评估机制。
建立完善的服务监管部门,并定期制定服务评估指标,对各银行机构进行服务质量考核。
同时,鼓励客户积极参与评价和投诉,加强对服务问题的反馈和处理,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综上所述,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及实施细则的制定,对于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客户体验、促进银行业的发展和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服务行为,银行业可以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口碑,进一步发展和壮大。
银行优质文明服务规范标准

银行优质文明服务规范标准第一篇:银行优质文明服务规范标准银行柜面服务规范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柜面服务整体水平,树立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形象,提高客户满意度,根据《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银行各营业网点,包括主社、分社、储蓄所、营业部(清算中心)、贷款中心。
第三条本标准是评价营业网点及员工服务质量的依据,是规范服务行为的标准。
第四条本标准主要包括服务准则、职业道德、语言规范、服务态度、职业形象、服务纪律、服务技能、服务场所、服务设施和受理客户投诉等内容第二章服务准则第四条换位思考,用心服务。
客户是信用社赖以生存的基础,服务好客户、让客户满意是我们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
网点员工要树立换位思考的观念,站在客户的角度思考问题、安排工作、替客户解决问题,做到用心服务。
第五条注重细节,周到服务。
细节决定成败,“以客户艺术,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求真务实、不断创新。
员工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要改进服务手段,开展服务创新,实现一流服务。
第十三条维护信用社的利益,珍惜信用社的荣誉,保守信用社的秘密。
第十四条公平竞争,恪守商业道德,不以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不对产品进行故意夸大、引人误解或有歧义的宣传,不得贬低同业他行的产品或服务。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信用社有关规章制度,不违规或变相提高利率吸收存款,不向客户承诺法律法规、政策许可之外的事项。
第四章语言规范第十六条员工上岗时,要语句清晰,音量适中,语言文雅、礼貌待人,提倡使用普通话。
第十七条员工工作中,要坚持使用“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十字文明用语,要规范使用服务用语(见附件1)。
第十八条柜面人员上岗时杜绝使用服务禁语(见附件2)。
第五章服务态度第十九条员工服务行为总体要求:“四个一样”、“四个主动”、“五不计较”、“八个不准”,尽量做到“四个站立”。
(见附件3)第二十条迎接客户,主动热情。
中国银行业协会制定的13个公约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第一条为保证我国银行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银行业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共同抵制行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银行业健康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共同协商,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开展业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客户利益和行业利益。
第三条遵循公平竞争原则,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遵守商业道德,不得以诋毁行业内其他单位的商业声誉、泄露其商业秘密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不得利用政府行政资源干预或影响市场竞争,不得不计成本地争揽客户,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
第四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利率、汇率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利率及汇率浮动标准,不得违规或变相提高利率吸收存款,不得向客户承诺法律法规、政策许可之外的利益。
第五条严格执行贷款审批程序,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要一视同仁,不得采取降低贷款条件等不正当手段发放贷款。
第六条开展中间业务要加强同业之间的沟通,杜绝恶性竞争、垄断市场等行为,不得以减免或承担相关费用为条件进行不正当竞争。
针对不同客户实行的差异化定价策略,其浮动范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严格执行有关帐户和现金管理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强拉客户开立帐户,不得为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客户开立银行帐户,不得以放松现金管理为条件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八条制定科学的银行卡业务财务管理规定,规范收费标准,防范支付风险,严格成本核算。
在银行卡业务规定中不得有同业内排斥性条款。
第九条建立健全以资本金管理为核心的约束机制。
加大不良资产的清收处置力度、依法提取贷款损失准备,建立长效的资本补充机制,不断提高整体竞争力。
第十条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强化内控文化建设,提升风险管理能力,针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制定积极可行的防范措施。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学习心得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学习心得《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学习心得《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学习心得201*年10月26日,中国银行业协会40家会员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共同签署了《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和《中国银行业维权公约》。
这是自201*年5月10成立以来,中国银行业协会牵头组织的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盛会,它标志着中国银行业在加强维权自律、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社会方面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的签署是中国银行业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中国银行业在加强自身建设、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表明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努力提升服务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信心和决心。
公约的签署和实施,对于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文明服务,推动中国银行业的稳健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当前,中国经济金融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金融市场前景继续看好,银行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
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过渡期即将结束,有许多新的挑战和风险值得关注。
对于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而言,诸如市场风险、制度风险、机构风险等是客观存在的,不仅对银行经营具有负面影响,而且还可能引起国家经济、乃至全球经济的动荡。
同时,除了这些客观存在的风险之外,由于金融机构违规操作等主观因素带来的风险也因其极具破坏性。
为防范金融风险,各国都通过采取不同的金融监管模式来规范金融机构的行为,规避风险。
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主要是采取政府监管为主导的监管模式,这种方式有诸多弊端。
比如,在监管体制上,央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之间,各监管机构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各监管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尚未建立起明确完善的协调机制;在监管内容上,偏重于合规性检查,风险性检查不足;在监管依据上,法规、规定不完备,监管活动随意性较大;金融业自律机制和社会中介机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监管资源不足,监管漏洞较多。
因而,提高金融机构的自律监管是十分有必要的,这对于保证我国银行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银行业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共同抵制行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对防范金融更显,促进银行也健康运行和发展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日期】2009.11.05•【文号】•【施行日期】2009.11.05•【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打造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品牌,推动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以下简称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示范单位的管理,确保示范单位的先进性、示范性,中国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银协)根据《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及其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是以文明规范服务为标准,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为导向,以规范行业服务管理为目的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评选活动旨在加强行业诚信自律建设,培育优秀的服务文化,塑造行业依法合规经营、文明规范服务的形象,促进中国银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三条示范单位是指经过中银协组织评比和认定,具有严格的内部服务管理机制和良好的外部服务形象,依法合规,安全诚信,高效便捷,体现高度行业文明,有一流服务水平和良好经营业绩,被业内和社会公众认可的银行经营机构中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或集体。
第四条示范单位分为两个示范等级,分别为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百佳示范单位(以下简称百佳示范单位)、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千佳示范单位(以下简称千佳示范单位)。
第五条评选活动原则上每2年举行一次,采用自愿申报、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
千佳示范单位、百佳示范单位的评选数量由中银协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和分配。
原则上,千佳示范单位、百佳示范单位数量总计不超过1000家。
第六条示范单位由中银协命名、表彰、授牌,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评选活动组织第七条中银协是评选活动的领导机构,中银协自律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评选活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

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管理,全面提升银行业服务水平,树立银行业良好社会形象,根据《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等行规行约,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指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以下简称文明规范服务)是指:会员单位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服务产品、业务操作与管理流程等方面,为满足客户需求而进行的服务实践活动,最终体现为服务创造价值,服务实现效益,服务提升竞争力,实现银行与客户双赢。
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和准会员单位。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第四条文明规范服务的指导思想是:树立服务创造价值理念,承担社会责任,践行职业操守, 加强诚信建设,创建合规文化,全面提升银行业整体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盈利能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同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第五条文明规范服务总体工作目标是:以倡导行业文明为核心,以规范行业服务标准为导向,以建立科学服务管理流程为重点, 以不断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为目的,建设一流的服务团队,培育一流的服务文化,打造一流的服务品牌,展示一流的行业形象。
第三章组织领导第六条各会员单位和准会员单位应切实加强文明规范服务工作组织领导,整合服务资源,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协调配合,发挥职能作用和整体合力,共同推动文明规范服务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中国银行业协会负责引领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自律工作委员会负责文明规范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规范管理、检查监督、竞赛评优、宣传规划、培训统筹等工作;自律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会员单位负责本单位文明规范服务组织管理工作。
(一)制定本单位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总体规划、管理制度,并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组织开展检查监督,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搞好服务培训和宣传工作,保证各项服务管理措施的落实。
(二)分层次设立单位内专门服务管理职能部门,合理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保证服务管理工作延伸到各经营机构。
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及实施细则

公约的制定背景和目的
背景:随着中 国经济的快速 发展,银行业 服务需求日益
增长
目的:提高银 行业服务质量, 提升客户满意
度
制定过程:由 中国银行业协 会牵头,多家 银行共同参与
制定
实施细则:对 公约内容进行 细化和明确, 便于银行业执
行和监督
公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公约内容:包括服务态度、服务效 率、服务环境、服务设施、服务信 息、服务监督等方面
尊重客户:尊重客户的权利和尊严,平等对待每一位客户 热情服务:以热情、友好的态度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礼貌用语:使用礼貌用语,避免使用粗俗、不礼貌的语言 耐心解答:耐心解答客户的疑问,不敷衍、不推诿
保护客户隐私和信息安全
客户隐私:不得泄露客户个人信息、交易记录等敏感信息 信息安全: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止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风险 客户授权:在获取客户授权后,方可使用客户信息进行相关业务操作
促进业务发展: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的提高,有助于银行业务的发展。
增强社会责任感:文明服务公约的实施,体现了银行对社会责任的重视,有助于增强客户对银 行的信任。
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提升服务质量:通过文明服务公约, 提高银行服务质量,增强客户满意 度
提高行业形象:通过文明服务公约, 提升银行业形象,增强社会对银行 业的信任度
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通过文明服务公约,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提高银行业竞争力
推动社会和谐发展:通过文明服务公约,推动社会和谐发展,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增强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文明服务公约,银行可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提升品牌形象:文明服务公约的实施,有助于提升银行的品牌形象,增强客户忠诚度。
效的服务。
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以下简称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示范单位的管理,确保示范单位的先进性、示范性,中国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银协)根据《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及其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是以倡导构建和谐金融环境为核心,以文明规范服务为标准,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为导向,以规范行业服务管理为目的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评选活动旨在加强行业诚信自律建设,培育优秀员工队伍,塑造行业依法合规经营、文明规范服务的形象,促进中国银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三条示范单位是指经过中银协组织评比和考核认定,具有严格的内部服务管理机制和良好的外部服务形象,体现高度行业文明,有一流服务水平和良好经营业绩,被业内和社会公众认可,依法合规、诚实守信的基层银行经营机构中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单位或集体。
第四条评选活动原则上每2年举行一次。
评选数量由中银协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和分配。
示范单位的覆盖率控制在银行业经营机构总量的1%以内。
第五条示范单位由中银协命名、授牌,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评选活动的组织第六条中银协是评选活动的领导机构,中银协自律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评选活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一)制定银行业服务规范、管理办法、考核标准以及年度评选活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开展示范单位评选及检查验收工作;(三)组织审查和拟定示范单位名单,报协会理事会审定;(四)组织示范单位的命名、表彰、公告和宣传;(五)组织对示范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各地银行业协会是评选活动的地方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银行业会员单位开展评选活动。
(一)制定本地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报中银协备案;(二)组织会员单位参加评选活动,组织示范单位的申报、审查、初评、推荐,汇总和上报相关材料;(三)配合中银协开展示范单位的检查验收、复查、考核等工作;(四)组织本地区示范单位的经验交流;(五)负责评选活动的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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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全面提升银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银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共同协商,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定,提倡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服务理念,以积极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和文明的形象,向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效率、高层次的优质服务。
无论客户大小、业务多少,都要一视同仁,保证客户的正当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服务机制,采用方便、快捷的工作流程,积极发展让广大客户满意的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设备,构建高效、便民的多功能服务体系。
第四条大力开展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将"严格、规范、谨慎、诚信、创新"的十字行风融入各项服务中,努力提高员工的从业素质,弘扬忠于职守、恪守信用、公正廉洁、文明热情、谦虚礼让、耐心周到、注重效率、保守秘密的职业精神。
第五条严把服务工作质量关,要求员工按照服务工作质量要求和规范化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做到快捷准确,把差错率降到最低。
杜绝违规操作,发现内部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要求员工保持文明规范的行为举止,使用礼貌亲切的工作用语。
员工在工作时,要保持仪容仪表端庄、文明、自然,着装整洁、得体、朴素、大方,使用文明用语,提倡说普通话,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特殊岗位根据业务需要掌握特殊服务用语,努力实现语言无障碍服务。
使用服务用语时,根据区域习俗和客户特点灵活掌握。
第七条保证营业网点适当、合理地安排营业窗口和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客户等候时间,切实解决客户排长队的问题。
第八条保证营业网点环境整洁、明亮、美观、大方。
营业网点内要提供完善、周到的便民设施,如设置安全警示、业务品种项目牌、利率牌、服务收费标准牌,提供客户书写用具等,并通过增加网上银行等自助设备保证营业网点有多种服务渠道。
第九条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号码,设立意见簿。
对客户的服务需求和疑问咨询要及时办理、解释。
对客户的批评要认真对待,虚心接受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答复处理,妥善化解各种矛盾。
第十条按规定对ATM、CDM、金融自助服务通等自助设备配备专管人员,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对客户使用时出现的问题要积极解决。
做好金融自助服务项目的宣传辅导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第十一条加强反假钞工作,并做好有关宣传。
协助客户提高识别假钞的能力,柜台外必须配备有效的验钞设备,方便客户验钞。
处理假钞时要遵守有关规定,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争取客户的理解和支持,维护银行业声誉。
第十二条定期对上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督促员工加强学习,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技能,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操作技术。
要严格执行上岗资格认定制度,不合格者必须下岗培训。
第十三条建立层层检查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分支机构文明服务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其纳入内部考核机制,确保各项服务工作质量目标的实现。
第十四条为保证本公约的有效实施,中国银行业协会可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组织会员对公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督促。
第十五条本公约经中国银行业协会第五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并签约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