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办理实施细则
XX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一、总则1.1 目的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制度,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公司全职/兼职就职的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和临时工等。
二、社会保险2.1 参保范围所有员工都应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2.2 缴费比例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员工和公司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担社会保险费,具体比例由人力资源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通知。
2.3 参保手续新员工入职后需于入职15个工作日内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4 社保费用发放公司将按时、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费用,并及时核对缴费记录。
三、住房公积金3.1 参加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员工,可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3.2 缴费比例员工和公司按照一定比例分担住房公积金缴费,具体比例由人力资源部门依照国家政策进行调整和通知。
3.3 公积金账户公司将为每位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开设个人公积金账户,并及时向员工告知账户信息。
3.4 公积金提取员工根据相关规定,可以根据特定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如购房、装修、还贷等情况。
员工需提供相应的材料申请提取。
附件:附件1: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参保申请表附件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养老保险:国家为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而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医疗保险:国家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而实施的医疗费用报销制度。
3.工伤保险:国家为保障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或职业病的职工提供医疗补助、工伤津贴等制度。
4.失业保险:国家为保障失去工作的员工提供一定时间的生活补贴和再就业服务的制度。
5.生育保险:国家为保障女职工在孕期、分娩期和哺乳期的权益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仅供参考,具体解释和适用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社保公积金实施方案

公司社保公积金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保障员工的权益,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公司决定对社保公积金实施新的方案。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社保方案。
1. 社保范围,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全体员工,不论是全职员工还是兼职员工,都将纳入社保范围。
2. 缴纳比例,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3. 缴纳基数,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工资情况,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和最高缴纳基数进行缴纳。
4. 缴纳时间,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足额地为员工缴纳社保。
二、公积金方案。
1. 公积金范围,适用范围同样包括公司全体员工,不论是全职员工还是兼职员工,都将纳入公积金范围。
2. 缴纳比例,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3. 缴纳基数,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工资情况,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和最高缴纳基数进行缴纳。
4. 缴纳时间,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足额地为员工缴纳公积金。
三、管理和监督。
1. 管理机构,公司将设立专门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社保公积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2. 监督机制,公司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社保公积金的缴纳和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3. 公开透明,公司将及时向员工公开社保公积金的相关政策和执行情况,保障员工的知情权。
四、宣传和培训。
1. 宣传政策,公司将通过内部通知、公告栏等形式,向员工宣传社保公积金的政策和相关规定。
2. 培训员工,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社保公积金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对相关政策的了解和执行能力。
五、总结。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实施方案,认真履行社保公积金的缴纳和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公司也希望员工能够加强对社保公积金政策的学习和了解,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保公积金制度,为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福祉共同努力。
公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公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公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工等。
二、社会保险管理1、社会保险的种类1.1 养老保险1.2 医疗保险1.3 失业保险1.4 工伤保险1.5 生育保险2、参保程序2.1 员工入职时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2.2 参保单位及个人缴费比例规定2.3 参保费用的计算和缴纳方式2.4 增减变更参保信息的操作流程3、社会保险福利待遇3.1 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规定3.2 医疗保险报销规定3.3 失业保险待遇的申领和发放流程 3.4 工伤保险的赔偿和待遇规定3.5 生育保险的申领和发放规定4、个人社会保险账户管理4.1 员工个人社会保险账户的开设 4.2 账户金额查询和管理4.3 退休时个人社会保险账户的处理三、住房公积金管理1、公积金缴纳比例和计算方式1.1 公积金缴纳基数的确定1.2 缴纳比例的规定1.3 公积金的计算和缴纳方式2、公积金个人账户管理2.1 员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开立2.2 账户金额查询和管理2.3 退休时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处理3、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3.1 购房提取3.2 其他特殊情况的提取3.3 提取流程和申请材料四、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如下:1、《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2、《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明细查询表》3、《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社会保险:指国家为保障职工及其家属在年老、生病、失业、工伤、生育等情况下得到合理的保障而设立的制度。
2、住房公积金:指由职工及用人单位共同缴纳,用于提供住房资金支持和保障的一种制度。
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管理办法

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管理办法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XXX(以下简称“公司”)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参保管理第四条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管理部门为XXX。
工作职责包括:1.负责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制度的拟定与执行;2.负责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按时缴纳和员工“五险一金”个人帐户的代扣代缴;3.负责公司关于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预算管理;4.负责公司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及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
第五条参保范围包括:1.公司现有在岗正式员工(不含返聘、借调、兼职人员及临时工);2.新招聘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3.调动人员及临时工通过考核办理入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第六条新入公司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后,XXX办理缴纳“五险一金”手续,并通知需参保人员。
第七条新参保员工需提供相关材料(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寸白底彩色电子照片)后,XXX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五险一金”手续。
如因员工未能及时提供材料造成参保延后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第八条公司员工符合缴纳保险条件,但因已经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合作医疗”等同类社会保险或其它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公司缴纳的各项保险的,需由本人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调入员工通过考核期录入为正式员工后,由调入员工填写五险一金的转移申请,报XXX审核后上报总经理批示。
XXX按总经理签批意见,通知申请人员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条员工转入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在转移前将应缴的费用金额缴清。
应缴未缴的保险费(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公司不负责补缴。
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转入手续,影响在公司参保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员工个人原因自愿申请离职的,由本人填写离职申请,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XXX自员工离职当月或次月办理五险一金的停保手续。
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制度第一篇: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制度西部中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内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西部中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经营单位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正式员工。
第二章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参保管理第四条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管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包括:1、负责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制度的拟定与执行;2、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按时缴纳和协助财务部对员工“五险一金”个人帐户的代扣代缴;3、公司关于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预决算管理;4、负责公司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及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
第五条参保范围:(一)公司现有在册在岗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不含返聘、兼职及临时聘用人员);(二)新招聘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并第十条公司员工符合缴纳保险条件,但因已经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合作医疗” 等同类社会保险或自身不愿将原保险关系转入公司所在地以及其它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公司缴纳的各项保险的,需由本人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员工个人原因自愿申请离职的,由本人填写离职申请,经批准,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门自员工离职当月办理社会保险的停保手续。
第十二条公司对员工进行辞退、开除处理的,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经人力资源总监签字审批后,人力资源部门自员工离职当月办理社会保险的停保手续。
第十三条离职员工如未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辞职手续,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办理停保。
未能及时停保造成多缴纳的保险费(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全部由个人承担,在员工来公司办理保险转出手续时,人力资源部核算金额,至财务部交清后方为至办理转出手续。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范本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保障职工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三、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四、住房公积金是指职工按一定比例缴纳的用于购房、建房或个人住房贷款等相关用途的资金。
第二章社会保险管理
五、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和基数,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将缴纳记录及时报送有关部门。
六、职工在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社保卡等。
七、单位应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名录,并及时更新。
八、单位和职工应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费用,比例由国家规定。
九、单位发生短期用工或外籍人员工作期限不满一年的,应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第三章住房公积金管理
十、单位应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和基数,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及时上缴至相关账户。
十一、职工可以自愿缴纳更高比例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职工在购房、建房或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
十三、单位应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台账,并定期报送相关部门。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
十四、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十五、单位或职工有违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
十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
十七、本规定解释权归国家相关部门所有,相关问题可随时向相关部门咨询。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模板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规范本企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提高员工的工作乐观性和生活质量,特订立本规定。
2.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而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的全部员工及其相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事项。
第三条社会保险种类1.本企业为员工供应以下社会保险种类:–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管理1.本企业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
第二章社会保险管理第五条参保标准1.全部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即被纳入本企业的社会保险管理范围。
2.参保员工必需具有合法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参保义务1.员工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确保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七条缴费方式和标准1.社会保险费用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缴费比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将从其工资中直接扣除。
第八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1.员工参保后,享有国家规定的相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包含但不限于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等。
第九条伤病申报和报销1.员工如发生伤病,应于事发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提出申报,并提交相关的医疗费用报销料子。
第十条社会保险的转移和参保关系转移1.员工如转职或离职,应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确保其权益得到保障。
第三章住房公积金管理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参缴义务1.本企业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员工应按规定的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
第十二条缴存比例1.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企业和员工按规定比例共同缴存。
第十三条提取住房公积金1.员工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或个人情况特殊需要时,可以向本企业提取住房公积金。
2.提取住房公积金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经过企业审核。
XX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文档编号: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20211: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事宜,保障员工的权益,提高员工福利待遇。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以及实习生。
3:社会保险管理3.1 参保范围所有员工均应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
3.2 缴纳比例公司与员工按照国家规定分担社会保险费用,具体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x%,个人缴纳x%。
-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x%,个人缴纳x%。
-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由公司全额承担。
3.3 参保手续入职员工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联系、户口本等)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在入职后一个月内完成参保手续。
4:住房公积金管理4.1 缴纳比例公司与员工按照国家规定分担住房公积金费用,具体比例如下:- 单位缴纳:x%。
- 个人缴纳:x%。
4.2 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参照国家规定执行。
4.3 公积金提取与使用员工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还贷、租房、装修等与住房相关的合法用途。
5:附件本文档涉及以下附件:- 附件一、社会保险登记表格- 附件二、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格6:法律名词及注释- 养老保险:指个人在退休后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 医疗保险:指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用药和大病用药的费用而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 工伤保险:指为职工在工作中遭受的因工致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等提供一定福利待遇的社会保险制度。
- 生育保险:指为了保障职工在生育过程中的费用和一定的产假等待遇而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 失业保险:指为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提供失业救济和就业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
:本文档仅作参考,具体操作以公司制定的实施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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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办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总部和所属各公司人事管理程序,确保公司员工能够及时、足额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规范公司员工入职、调动、离职时五险一金接续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所属各地产公司,非地产所属公司应根据行业用工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报集团总部人事行政部审核并备案后执行。
第二章分则第三条五险一金办理一、本细则中五险一金指的是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与大额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二、根据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公司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比1、本表为城镇职工保险缴纳比例,公积金缴纳基数为国家规定缴纳比例的上限。
2、各地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及缴费比例有一定差异,因此各异地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缴费比例,但具体执行标准需报集团审批。
第四条五险一金基数调整一、整体调整:集团一年或两年根据社平工资的变化情况,结合集团经营状况对社会保险缴纳基数与公积金缴纳基数、比例进行适度调整。
各公司在综合考虑自身经营状况后参照集团标准进行基数变更。
二、个别调整:主要指员工职级变化导致五险一金缴纳基数的变动。
员工职级发生变化的,五险一金缴纳基数当年不予调整,由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于次年整体调整时按照对应职级进行基数变更。
涉及员工五险一金代缴的,由员工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与经办代缴的公司协调变更基数。
第五条各公司之间五险一金划账由于目前全国各省市社会保险的缴纳规定有一定差异,养老保险未实现全国统一存缴,在不同省份间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比较困难,各公司存在相互为异地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
各公司之间员工五险一金代缴、补缴的,次月15日前代缴公司(即缴费公司)向员工所在公司传阅当月员工缴费明细表,所在公司确认后由所在公司财务部划账到代缴公司,其中员工个人缴纳部分,员工所在公司应在员工月度工资中予以代扣。
第六条员工入职新员工应在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时,向公司出具原单位已办停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及住房公积金个人调出凭证,以便公司及时办理五险一金的接续事宜并缴纳费用。
若在入职报到时无法及时出具上述手续的,15日(含)前入职的员工需在当月15日以前将出具,15日以后入职的员工需在次月15日前出具以上手续。
新员工入职报到时,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发放《新入职员工提交参保资料通知》(见附件一),新员工应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
一、由于员工本人没有及时出具相关手续而造成五险一金无法按时缴纳的,人事行政部在员工完善相关手续后,依据当地政策在允许补缴的时间段给予补缴,部分社会保险无法补缴的,责任由员工本人承担。
二、新员工无工作经历或原工作单位未缴五险一金的(应届毕业生或从未缴五险一金的新员工),员工本人向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说明并签字确认后,人事行政部直接参保。
三、新员工原有社会保险账号存在问题,需员工本人先到相关部门进行办停、转移或合并,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再予参保。
四、新员工的社保保险关系在原单位,员工本人不愿转出或员工以个人名义挂靠其他单位(或社区)缴纳的,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公司与员工签订聘用协议,公司不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但是根据各地区的政策,如果可以再参保工伤保险的,公司应与参保。
第七条员工调动一、员工在集团范围内调动,其五险一金办理工作由调动双方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本人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二、员工调动五险一金费用分摊与员工薪资发放一致:15日(含)以前调动的,当月起五险一金费用由调入公司承担;15日以后调动的,当月五险一金费用由调出公司承担,次月起五险一金费用由调入公司承担。
三、集团代缴员工调动(一)集团代缴的员工从异地公司调到另一异地公司,五险一金依然由集团代缴的,调出公司于每月15日前统计上月15日到本月14日(含)调动人员名单,并按《员工调动五险一金办理明细表》(见附件二)格式传给集团人事行政部,集团据此将员工五险一金账目按规定划入调入公司。
(二)集团代缴的员工从异地公司调回重庆区域公司,五险一金由重庆区域公司为其缴纳,集团不再代缴,调出公司及时填写《员工调动五险一金办理明细表》,交集团人事行政部及调入公司人事行政部,集团人事行政部及时办理调出,将调出资料交给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
四、重庆区域公司员工调动(一)重庆区域公司员工调往集团或异地公司1、员工五险一金需要集团缴纳或代缴的,调出公司及时办停相关手续,将员工五险一金办结材料交集团人事行政部及调入公司人事行政部,于每月15日前统计上月15日到本月14日(含)调动人员名单,并填写《员工调动五险一金办理明细表》传给集团人事行政部。
2、非重庆籍员工,可申请由集团代缴或直接到异地公司参保。
集团代缴的,原公司将相关材料交给集团人事行政部;异地公司参保的,原公司将相关资料交异地公司人事行政部。
《员工调动五险一金办理明细表》同时传给相关单位。
(二)重庆区域公司调往重庆区域其他公司,员工五险一金需要转移的,原公司及时办停相关手续,并移交员工五险一金资料,于每月15日前统计上月15日到本月14日(含)调动人员,并填写《员工调动五险一金办理明细表》传给调入公司人事行政部,多个员工调往不同公司的,分别造表。
五、异地公司员工调动(一)异地公司员工调往重庆区域公司或其他异地公司,原则上要求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关系应转到新公司,但由于各区域社会保险关系不能跨省转移或因员工户口不在调入公司所在地的,经双方公司协商并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后,可由原公司继续缴纳,代缴部分费用由员工调入公司每月划账到调出公司。
(二)员工在异地公司之间调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原公司应及时办停相关手续,并将资料交给调入公司,每月15日统计上月15日到本月14日(含)调动人员,并填写《员工调动五险一金办理明细表》传给调入公司。
六、员工调动时,若住房公积金调出人数较多,需报公积金中心审批的,调出公司(集团代缴时为集团公司)应及时提交审核资料,公积金中心审批办理后,再将资料移交调入公司。
养老保险接续卡无法及时办结的,调出公司(集团代缴时为集团公司)先做减少,员工调入公司先新增,养老保险接续卡办理好后再移交给员工调入公司。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的,需为员工进行补缴。
七、员工调动后,调出公司应及时与调入公司沟通处理员工五险一金相关事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统计表格,知会员工调入公司人事行政部社会保险及薪酬专员。
由于调出公司未及时统计并知会而造成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未及时缴纳的,责任由调出公司人事行政部承担;调出公司及时统计并知会员工调入公司人事行政部而调入公司人事行政部未能及时予以参保的,责任由员工调入公司人事行政部承担。
第八条员工离职公司员工离职时,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应及时办停或及时联系代缴单位办停五险一金,员工在当地办理五险一金截止时间前离职的,人事行政部当月给予办理退出手续;若在当地办理五险一金截止时间后离职的,则当月公司继续给予缴纳费用,次月办停。
一、由于社会保险调出手续需一定时间才能办结,住房公积金次月调出方可保证在职当月如数缴纳,因此两种手续全部办停需要一段时间,因此公司人事行政部应在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时及时告知五险一金调出事宜,人事行政部办结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后,应及时联系员工本人领取相关资料。
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其他公司代缴的员工离职,员工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应于员工正式离职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附表形式告知代缴公司人事行政部,以便及时处理员工五险一金办结事宜。
三、公司人事行政部办结五险一金后通知离职员工领取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相关调出手续;若为其他公司代缴的,员工离职后六十日内由代缴公司负责通知领取;超过六十日员工未领取的,代缴公司负责把相关资料转交员工所在公司,由员工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继续通知员工本人领取;自所在公司通知员工本人之日起超过两年,员工仍未领取的,所在公司不再负责保管,可自行处理相关资料。
第三章附则第九条本细则由集团总部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细则未规定的事项,按集团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因区域政策差异不能按本细则执行,应在本细则总原则下进行调整,并按集团授权体系报集团人事行政部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国家及地区社会与劳动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调整相关政策,本细则按要求做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本细则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新入职员工提交参保资料通知》2、《员工调动五险一金办理明细表》附件1:新入职员工提交参保资料通知新入职员工参保资料提交通知:公司将于近期给你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新增手续,请你于年月日前完善之前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关系办停、社会保险关系区县间转移、住房公积金办停并取得调出凭证),并将以下资料交公司人事行政部以便公司为你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住房公积金调出凭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跨省转移,主城与区县转移)等;人事行政部年月日………………………………………………………………………………………………………回执本人已知晓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各项资料,并于年月日前将所需资料交至公司人事行政部,本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办理情况如下:养老保险□是□否医疗保险□是□否工作保险□是□否生育保险□是□否失业保险□是□否住房公积金□是□否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及时完善之前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关系办停、打卡;社会保险关系区县间转移;住房公积金办停并取得调出凭证)及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住房公积金调出凭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等),影响公司未及时为本人完成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的办理,由此造成的结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本人签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异动时间为员工离开本公司的具体时间;现缴纳公司是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的公司;五险缴纳情况分为“全缴”或“部分缴纳”,部分缴纳需说明具体缴纳情况;公积金缴纳情况为“全缴”或“未缴”;缴纳基数为该员工的缴费基数;调动后缴纳公司是异动后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公司;办停时间为经办人为此员工办停社保的时间;员工缴费截止时间是员工费用缴纳到哪一天的时间;资料交接为“已交接”或“未交接”,指养老保险接续卡、公积金调出凭证等证明性文件;经办人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相关经办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