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方案

合集下载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发《2021年嘉定区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发《2021年嘉定区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发《2021年嘉定区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4.05•【字号】嘉卫发〔2021〕5号•【施行日期】2021.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发《2021年嘉定区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嘉卫发〔2021〕5号各医疗卫生单位:现将《2021年嘉定区卫生健康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4月5日2021年嘉定区卫生健康工作要点2021年嘉定卫生健康工作将积极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新城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不断提升区域卫生健康服务能级,扎实推进健康嘉定建设,推动卫生健康“十四五”各项工作早谋划、早部署,努力构建与现代化新型城市定位相匹配的整合型、智慧化、高品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一、加强人物同防,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1.强化疫情防控协同联动。

在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履行卫生健康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同,做好疫情分析研判,助力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向好。

2.加强疫情监测预警。

发挥好“监测哨”作用,持续加强发热门诊和社区发热哨点诊室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南翔医院、安亭医院、江桥医院发热门诊标准化建设。

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严守就诊入口关、预检关、诊室关、检查关,杜绝漏诊。

严格落实疫情监测、分析研判、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指导、实验室检测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等措施,确保可疑病例的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3.坚持人物环境同防。

严格实施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做好隔离管理期间核酸检测、健康观察、个人防护、环境消杀等工作。

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持续开展相关环境监测。

搭建眼健康服务支撑平台实施方案

搭建眼健康服务支撑平台实施方案

搭建眼健康服务支撑平台实施方案实施“眼健康服务支撑平台”的方案是基于提供全面、高效、便捷的眼健康服务的目标,下面将提出搭建该平台的详细实施方案。

一、需求分析1.1眼健康服务需求调研:通过问卷调查、深入访谈等方式,了解用户对眼健康服务的需求,包括就医预约、远程就医、眼健康知识传播等方面的需求。

1.2眼健康服务提供者需求分析:分析医院、眼科专家、眼健康机构等提供者的需求,包括信息管理、病历管理、服务协同等方面的需求。

二、平台设计2.1系统架构设计:根据需求分析结果,设计平台的整体架构,包括前端界面设计、后端数据库设计、数据接口设计等。

2.2功能模块划分:将平台的功能划分为就医预约、远程就医、知识传播等模块,并设计各自的功能流程和界面交互。

2.3 技术选型:根据平台需求和功能模块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技术平台和工具进行开发,如前端采用HTML+CSS+JavaScript,后端采用Java+Spring框架。

三、系统开发3.1前端开发:根据设计的前端界面,进行前端开发,包括页面布局设计、数据交互逻辑编写等。

3.2后端开发:根据数据库设计和数据接口设计,进行后端开发,包括数据库建模、接口编写、业务逻辑实现等。

3.3安全性设计:对平台的隐私数据和用户信息进行加密传输和存储,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3.4平台测试:进行系统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兼容性测试等,确保平台的稳定性和用户体验。

四、系统部署与推广4.1服务器部署:选择合适的云服务器,进行平台的部署,确保系统的可用性和稳定性。

4.2数据迁移:将原有数据库中的数据迁移到新的平台中,并进行数据校对和验证,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4.3用户培训与推广:针对医院、专家和用户进行培训,提高他们对该平台的认识和使用。

4.4宣传推广: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平台的推广宣传,吸引更多的用户和服务提供者使用平台。

五、平台运营与优化5.1数据分析与挖掘:对平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了解用户行为和需求,从而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优化平台。

视觉健康医疗质控方案

视觉健康医疗质控方案

视觉健康医疗质控方案背景视觉健康医疗质控方案旨在确保医疗机构在视觉健康领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本方案将制定一系列简单且没有法律复杂性的策略,以保证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

目标- 提供准确的视觉健康诊断和治疗。

- 优化医疗资源的利用,提高效率和满意度。

- 促进医疗机构内部的协作和沟通。

- 提高患者对医疗过程的理解和参与度。

策略和措施1. 专业人员培训- 确保所有医疗人员具备相关的视觉健康知识和技能。

- 定期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更新专业知识。

- 强调沟通和患者关怀技巧的培训。

2. 标准化流程和操作规范- 制定视觉健康诊断和治疗的标准操作规范。

- 确保医疗机构内部各个环节的流程标准化和协同配合。

- 定期审核和更新操作规范,以保持最新的医疗实践。

3. 质量监控与评估- 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定期对视觉健康服务进行评估。

- 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发现潜在问题和改进机会。

- 通过定期的质量评估,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4. 患者参与和教育- 通过患者教育活动,提高患者对视觉健康的认知和理解。

- 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决策,增强医患沟通和共同决策能力。

- 提供易于理解的医疗信息,帮助患者主动管理视觉健康问题。

实施和监督视觉健康医疗质控方案的实施应由医疗机构的管理部门负责。

相关部门应明确责任和权限,并确保质控方案的有效实施。

同时,应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以不断优化视觉健康服务的质量。

结论视觉健康医疗质控方案旨在提供高质量的视觉健康服务,通过专业人员培训、标准化流程、质量监控和患者参与,不断提高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

实施和监督是方案成功的关键,只有不断完善和优化,才能为患者提供更好的视觉健康医疗服务。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眼健康行动计划(2023-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眼健康行动计划(2023-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眼健康行动计划(2023-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9.13•【字号】沪卫医〔2023〕68号•【施行日期】2023.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推进眼健康行动计划(2023-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21-2025年)》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眼健康水平,持续推进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委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上海市推进眼健康行动计划(2023-2025)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9月13日上海市推进眼健康行动计划(2023-2025)实施方案眼健康是国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全年龄段人群全生命周期。

包括盲在内的视觉损伤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加重家庭和社会负担,是涉及民生福祉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为持续推进本市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眼健康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背景本市高度重视眼健康工作,近年来连续出台眼健康和防盲治盲有关政策文件,强化顶层设计,明确任务目标,聚焦儿童青少年近视、白内障、糖尿病眼病等人群常见致盲和视力损伤性眼病以及视觉健康问题,提出和落实具体措施,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眼健康水平。

本市已在“十三五”时期建立眼健康服务管理体系,形成由预防干预网络和规范诊治网络构成的医防紧密融合的眼健康服务管理体系。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纳入眼健康绩效考核,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氛围。

“互联网”+远程诊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全市各社区普遍应用,社区居民眼健康筛查与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要点

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要点

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要点1.加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

Strengthen comprehensive supervision of health and health.2.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Improve the level of supervision and law enforcement.3.推进监督执法标准化建设。

Promote standardization construction of supervision andlaw enforcement.4.加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health supervision and law enforcement team.5.完善监督执法制度体系。

Improve the system of supervision and law enforcement.6.提高监督执法效能。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supervision and law enforcement.7.强化监督执法责任制。

Strengthen the responsibility system of supervision andlaw enforcement.8.加大对卫生健康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Increase efforts to investigate and deal with illegalacts in health.9.加强对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

Strengthen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of health institutions.10.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力度。

Increase supervision of food safety.11.落实医疗机构安全管理责任制。

Implement safety management responsibility of medical institutions.12.提高医疗机构安全管理水平。

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方案

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方案

XX市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方案目录一、背景 (2)二、工作目标 (2)(一)整合与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完善视觉健康服务管理体系、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 (2)(二)加强人员培训和机构能力建设 (3)(三)加强健康教育 (3)三、主要内容与要求 (3)(一)建设覆盖全人群的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体系 (3)(二)制定完善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工作机制、规范和标准 (6)(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7)(四)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 (7)(五)加强视觉健康教育和宣传 (8)一、背景视觉健康是国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9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2020年前消除可避免盲”的全球性战略目标,并于2013年发布了《面向普遍的眼健康:2014-2019全球行动计划》,旨在减少作为全球公共卫生问题的可避免视力损害,普遍提高眼健康水平。

自2007年起,本市在基本消除沙眼、白内障盲的基础上,关注未矫正屈光不正、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高度近视、屏幕终端眼疲劳等更广范围的视觉健康问题,率先从关注重点人群重点眼病防治向关注全程、全生命周期的视觉健康转变。

当前,儿童青少年近视是本市首要的视觉健康问题之一,2018年的调查结果显示,本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56.6%)高于国家平均水平(53.6%),呈现持续上升趋势(每年上升约1.7个百分点),本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任务非常艰巨。

二、工作目标(一)整合与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完善视觉健康服务管理体系、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充分整合本市视觉健康公共卫生与临床眼科等医疗卫生资源,优化由眼病防治专业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二、三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的工作体系,完善职责明确、衔接有序、医防融合的工作机制和服务流程,向居民提供综合、连续、全程的视觉健康服务与管理,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生率,减缓近视发展,减少人群盲和视力损伤。

(二)加强人员培训和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医务人员对视觉健康问题及相关危险因素的培训,促进医务人员对危险因素进行干预和管理。

视觉中心管理制度

视觉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视觉中心的管理和运营,保障患者和员工的权益,维护视觉中心的形象和声誉,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视觉中心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医务人员、护理人员、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视觉中心的管理体系遵循“科学、合理、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视觉中心设有院长、副院长、医务科长、护理科长、行政科长等管理人员,分别负责视觉中心的医疗、护理和行政工作。

第五条视觉中心建立医务委员会和护理委员会,负责医疗、护理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第六条视觉中心建立院务委员会,负责院内管理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视觉中心建立员工代表大会,负责协助管理人员处理员工的工作和生活问题。

第八条视觉中心每年举行员工大会,总结上一年度工作,展望下一年度工作,表彰先进个人和集体。

第三章岗位设置及职责第九条视觉中心设有医务部、护理部、行政部等部门,各部门设有不同的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第十条医务部门的主要岗位有医生、护士、技师等,主要负责患者的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护理部门的主要岗位有护士长、护士、病历员等,主要负责患者的护理服务。

第十二条行政部门的主要岗位有行政主任、人力资源、财务等,主要负责视觉中心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章岗位职责与权利第十三条视觉中心所有员工均应严格履行本职工作,严禁随意更换岗位、擅自调动职责。

第十四条视觉中心所有员工均应遵守员工守则,不得携带任何影响工作的物品入内。

第十五条视觉中心所有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不得隐瞒和纵容问题。

第十六条视觉中心所有员工均应尊重患者的权益,维护患者的隐私和尊严。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七条视觉中心建立奖励制度,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物质奖励和嘉奖。

第十八条视觉中心建立惩罚制度,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给予批评、警告、停职等处分。

第十九条视觉中心建立警示制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员工进行严肃处理,甚至报警处理。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二十条视觉中心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开展安全教育及演练。

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要点

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要点2024年上海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要点深度解析随着2024年的新篇章即将翻开,上海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

在这个关键节点,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权益为出发点,上海市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将以更全面、更深入的方式展开。

本文将详细阐述2024年的工作要点,旨在推动上海卫生健康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医疗质量监管首先,2024年的重点将放在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监管上。

上海市将实施严格的医疗质量标准,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确保医疗技术规范、诊疗流程科学,降低医疗事故风险。

同时,加大对医疗设备的监管力度,确保其性能稳定,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二、提升医疗安全管理水平针对医疗安全问题,上海市卫生健康部门将加强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建设,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实时监控医疗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此外,将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提高纠纷解决效率,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推进中医药服务监管作为上海特色的医疗资源,中医药服务将在综合监督中占据重要位置。

2024年,上海市将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的资质审查,强化中药质量和炮制标准的监管,同时鼓励和支持中医药科技创新,提升中医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公共卫生监督公共卫生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防线。

上海市将深化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早期发现和处置能力。

此外,也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五、优化医疗服务环境在医疗服务环境方面,上海市将从硬件设施、人员素质和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提升。

通过提升医疗机构的信息化水平,优化预约挂号、检验报告查询等服务流程,提高患者就医体验。

同时,加大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六、国际合作与交流面对全球卫生问题,上海市将继续加强与国际卫生组织和先进地区的合作,引进先进的监管理念和技术,提升自身监督能力。

上海卫生健康“十四五”发展目标与任务

上海卫生健康“十四五”发展目标与任务一、发展目标建设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智慧化、高品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实现医疗保障待遇公平适度、运行稳健持续、服务优化便捷,向着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健康科技创新中心和全球健康城市典范坚实迈进,建设成为全球公共卫生体系最健全的城市之一。

——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市民健康素养水平逐步提高,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逐步降低,常见恶性肿瘤诊断时早期比例逐步提高。

市民主要健康指标保持发达国家水平,人均健康预期寿命不低于71岁。

——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基本建成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达到国际一流水准。

区域性医疗中心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初步建成适宜、综合、连续的社区健康服务体系。

——医疗服务品牌更加响亮。

培育若干医学协同创新集群和研究型医院,医学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打造一批世界知名、全国领先的医学学科,重大疑难疾病诊治能力逐步提升。

——健康服务业规模和质量显著提升。

逐步形成内涵丰富、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健康服务业体系,成为城市重要支柱产业。

——卫生健康智慧化程度不断提升。

初步形成与健康服务智慧化相配套的制度体系,成为智慧化健康服务高地。

——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全行业治理水平明显提高。

行业管理法治化、标准化、智慧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建成智能化监管体系。

二、主要任务(一)推进公共卫生体系现代化,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1.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

按照国家要求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建设医防融合、运转高效、响应及时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实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标建设和能力提升工程。

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一批公共卫生重点学科群和重点实验室,对标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标准,率先建成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引领示范效应的区域公共卫生中心。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6.16•【字号】沪府办发〔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沪府办发〔2021〕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6月16日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时期是上海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五年。

为进一步提升上海服务经济量能,打响“上海服务”品牌,构筑新阶段上海产业发展战略优势,持续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关于加快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一)发展现状1.服务业成为上海经济增量的主导引擎。

2020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8307.54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速7.1%,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3.1%,服务业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动力。

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82.1%,实际利用外资占全市实到外资金额比重达94.5%,服务业成为拉动投资、吸引外资的主力军。

2.服务业成为上海城市功能的重要载体。

2020年,上海金融市场成交总额超过2200万亿元,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排名由2015年的第21位升至第3位,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基本形成,国际金融中心资源配置能级不断增强。

上海口岸货物进出口总额占全球3.2%以上,继续位列世界城市首位。

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达到4350万标箱,连续11年居世界第一。

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比例达4.1%左右,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0件左右,技术合同成交额达1815.3亿元,较2015年增长156.4%。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方案
一、背景
视觉健康是国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9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2020年前消除可避免盲”的全球性战略目标,并于2013年发布了《面向普遍的眼健康:2014-2019全球行动计划》,旨在减少作为全球公共卫生问题的可避免视力损害,普遍提高眼健康水平。

自2007年起,本市在基本消除沙眼、白内障盲的基础上,关注未矫正屈光不正、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高度近视、屏幕终端眼疲劳等更广范围的视觉健康问题,率先从关注重点人群重点眼病防治向关注全程、全生命周期的视觉健康转变。

当前,儿童青少年近视是本市首要的视觉健康问题之一,2018年的调查结果显示,本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56.6%)高于国家平均水平(53.6%),呈现持续上升趋势(每年上升约1.7个百分点),本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任务非常艰巨。

二、工作目标
(一)整合与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完善视觉健康服务管理体系、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
充分整合本市视觉健康公共卫生与临床眼科等医疗卫生资源,优化由眼病防治专业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二、三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的工作体系,完善职责明确、衔接有序、医防融合的工作机制
和服务流程,向居民提供综合、连续、全程的视觉健康服务与管理,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生率,减缓近视发展,减少人群盲和视力损伤。

(二)加强人员培训和机构能力建设
加强医务人员对视觉健康问题及相关危险因素的培训,促进医务人员对危险因素进行干预和管理。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和设施设备配置,提高社区视觉健康服务管理能力。

(三)加强健康教育
提高社会公众对视觉健康问题及其危害的认识和爱眼护眼知识的知晓率,提升人群视觉健康水平。

三、主要内容与要求
(一)建设覆盖全人群的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体系
1.建设“上海市视觉健康中心(上海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技术中心)”
以市眼病防治中心为核心单位,牵头联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中心、市健康促进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本市眼科临床专业技术力量、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建设“上海市视觉健康中心(上海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技术中心)”。

承担本市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技术支持、管理协调、研究转化和培训实践等职能,主要包括:为本市制定视觉健康策略提供专业支撑,组织制定相关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对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工作开展质量控制、督导评价等日常管理以及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开展视觉健康适宜技术的试点、评估和推广,牵头开展视觉健康信息化建设和视觉健康档案建档应用等。

2.完善“上海市视觉健康预防干预网络”
(1)市级公共卫生机构。

市眼病防治中心负责牵头组织落实本市视觉健康预防干预各项工作。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开展本市儿童青少年用眼环境监测,为改善儿童青少年用眼环境提供技术指导,会同市眼病防治中心组织开展慢性病眼病社区管理。

市妇幼保健中心负责组织实施0-3岁儿童眼病筛查和视觉健康宣教,组织建立0-6岁儿童视力健康档案,落实与儿童屈光发育档案的数据共享。

市健康促进中心协助开展本市视觉健康宣教工作等。

(2)区级视觉健康预防干预中心。

各区由承担区眼病防治职能的医疗卫生机构牵头,联合区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建设区级视觉健康预防干预中心。

负责组织实施辖区视觉健康预防干预,组织建立辖区居民视觉健康档案,落实视觉健康档案数据共享;开展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组织实施辖区视觉健康工作的质量控制和评价;收集、分析、上报辖区内视觉健康信息。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结合儿童保健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人健康体检和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等工作,开展视觉健康宣教、疾病筛查,按照分级分类管理规范开展预警、转诊、复诊、随访、干预等,开展资料收集、建档、档案管理。

3.建设“上海市视觉健康诊治网络”
(1)市级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

市卫生健康委在本市开设眼科的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和专科医疗机构中,招募和遴选若干医疗机构作为市级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主要负责:接收并规范诊治对口区级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转诊的疑难复杂视觉健康疾病患者(主要包括儿童斜弱视等视力发育障碍、高度近视相关眼病和成年人疑难复杂慢性眼病等),为对口区级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提供技术支撑。

(2)区级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

各区要按照辖区视觉健康服务管理需要,招募辖区内若干家开设眼科的医疗机构建设“区级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主要负责:接收并规范诊治社区转诊的常见视觉健康疾病患者(主要包括儿童青少年近视等屈光不正、老年人未矫正屈光不正、白内障和严重的糖尿病眼病等),疑难复杂眼病患者转诊,指导和参与社区视觉健康疾病筛查,协助区级视觉健康预防干预中心对对口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4.加强技术支持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本市公共卫生、临床眼科和视光等相关学科专家建立“上海市视觉健康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本市视觉健康工作提供政策咨询建议和专业技术支持,参与制定技术规范和标准,参与质量控制和督导等。

(二)制定完善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工作机制、规范和标准
1.建立和优化视觉健康相关工作机制
建立视觉健康疾病转诊工作机制,细化转诊标准,完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级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市级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三级转诊流程和要求。

建立市、区两级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的对口支持工作机制,重点加强远程诊断、专家会诊、疑难复杂病例转诊治疗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建立完善视觉健康相关信息报告制度,加快推进将市和区两级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相关诊疗信息纳入视觉健康档案。

建立视觉健康服务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相关机构的定期考核与评价,依据考核评价结果动态调整相关机构。

2.制定和完善配套工作规范与标准
制定包括儿童青少年近视、糖尿病相关眼病、老年人致盲性眼病防治等在内的社区视觉健康管理工作规范。

制定和优化视觉健康疾病筛查、转诊、干预、评价等标准和规范。

制定和完善市、区两级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预防干预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人员设备配置标准。

制定视觉健康疾病适宜技术遴选标准和实施规范。

制定居民视觉健康基本数据集信息标准和临床诊治电子病历信息标准。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市视觉健康中心(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技术中心)牵头制定本市视觉健康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加快建设完善市级视觉健康信息管理平台。

各区根据“属地管理”要求加快推进区级视觉健康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市、区两级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信息系统改造和部署。

依托“上海健康信息网”实现视觉健康信息和临床诊疗数据的互联互通以及机构
间信息共享。

依托“上海健康云”完善“互联网+视觉健康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

市视觉健康中心(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技术中心)牵头推进远程诊断、可穿戴设备、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视觉健康服务应用领域的探索和实践。

(四)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
市视觉健康中心(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技术中心)、市和区两级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区级视觉健康预防干预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加强人员和设备的配置。

市视觉健康中心(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技术中心)加快建设视觉健康规范化培训基地,制定规范化的培训教材和师资库,组织开展本市视觉健康工作的标准化培训。

市、区两级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加强医务人员视觉健康疾病诊治等规范化培训。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医务人员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规范化培训。

(五)加强视觉健康教育和宣传
市视觉健康中心(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技术中心)、市和区两级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区级视觉健康预防干预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日常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各种方式,广泛开展主要视觉健康问题和爱眼护眼知识的宣传,着重提升居民对高度近视并发症、糖尿病眼病、白内障、青光眼等疾病导致视力损伤和盲的认识,倡导养成健康用眼行为。

市、区卫生健康委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以“全国爱眼日”“世界视觉日”等主题宣传
日活动为契机,充分运用“目浴阳光,预防近视”健康促进行动等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宣传效果,营造良好护眼爱眼氛围,共同关注和参与视觉健康管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