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规定
群众来访工作管理制度

群众来访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统一群众来访工作,提高政府机关对群众来访的管理水平,促进政府与群众的沟通和联系,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内容1. 接待对象:各级政府机关接待来访的对象为市民、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对属于管理范围之外的来访对象应指引前往相关单位。
2. 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遇有特殊情况可安排延时接待。
3. 接待地点:各级政府机关设置专门接待来访的地点,并在显著位置设立来访指引标识。
4. 接待人员:接待人员应具备良好的素质和服务意识,对待来访者应热情有礼,耐心倾听,真诚解答问题。
5. 接待程序:来访者凭有效证件到接待处领取来访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后交接待人员,并等待安排。
6. 安排接待:接待人员根据来访者的要求和事由,安排专人进行接待,如需领导接待的,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7. 处理建议:接待人员应认真倾听来访者的诉求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跟进处理情况,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8. 接访回访:对于涉及重要领域或关重问题的来访,应及时向来访者反馈处理情况,并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进行回访。
9. 档案管理:对每次来访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管理,保存来访者的信息及诉求,并及时归档备查。
三、接待规范1. 精准接待:针对不同来访对象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和方法进行接待,不搞一刀切。
2. 安全保密:接待人员对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能泄露给外部人员。
3. 亲和服务:接待人员应做到热情亲和,关心理解来访者的诉求,尽快解决问题,为来访者提供优质服务。
4. 文明待客:接待人员要求文明礼貌,不得对来访者粗暴、冷漠或无理取闹。
5. 高效办理:接待人员要做到及时响应、迅速办理,对于涉及多部门协调的问题要尽快解决。
6. 积极应对:接待人员要具备应急处理能力,对于突发事件或复杂问题,要及时疏导、解决。
7. 客诉处理:对于来访者的投诉和意见建议,接待人员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不得推诿和拖延。
接待群众来访实施办法

接待群众来访实施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接待群众来访的实施办法,以确保群众来访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接待群众来访是机关单位对待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机关单位与群众的关系,体现了机关单位的服务态度和管理水平。
因此,制定和实施科学严谨的接待办法对于提高机关单位形象、增强群众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
2. 接待群众来访的原则2.1 公开透明原则接待群众来访的工作应该公开透明,接待群众的程序、要求和结果应当公示,确保接待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2 依法行政原则接待群众来访的工作应当依法进行,机关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处理来访事项时必须合法合规。
2.3 服务群众原则接待群众来访的工作应当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倾听民声,关注群众诉求,尽力解决群众问题。
2.4 统筹协调原则接待群众来访的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之间进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
3. 接待群众来访的程序3.1 预约登记群众来访前必须提前进行预约登记,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登记。
接待单位需要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预约登记途径,确保登记的准确性和便捷性。
3.2 验证身份群众来访时,接待单位需要验证来访人的身份,确保来访人的身份真实可靠。
接待单位可以要求来访人出示有效证件,或进行身份核实。
3.3 安排会见根据来访事项的性质和重要程度,接待单位需合理安排会见人员和时间。
对于特殊群体或重要来访事项,可以安排相关领导或专业人士进行会见。
3.4 谈话记录接待人员要认真记录来访人的诉求、意见和建议,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对于重要问题,可以录音或录像保存作为备案。
3.5 办理回复接待单位根据来访事项的性质和具体情况,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为来访人提供解决问题的答复。
办理回复过程中,接待单位需要保持沟通畅通,及时与来访人沟通交流。
4. 接待群众来访的要求4.1 保密性原则接待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秘密,保护来访人的隐私,不得擅自泄露来访人的个人信息。
4.2 亲和力和耐心接待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亲和力和耐心,尊重来访人的感受,虚心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和建议,设身处地为来访人着想。
办理群众来信来电来人来访工作规则

为规范办理群众来信来电工作,恰当处理群众诉求,根据领导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来信处理工作规范(一)及时拆阅。
办公室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处理群众来信,收到来信后应当立即拆阅,启封后应当保持来信材料的完整,有紧急事项的要及时妥善处理。
(二)规范登记。
办信工作人员要及时登记原信基本情况,确保基本数据准确、完整。
(三)限时分流。
办信工作人员登记原信后,应按照我局事权划分,及时上报、转送、交办、通报和告知。
(四)及时反馈。
群众来信反映事项应在《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完毕并及时予以回复。
(五)信息保密。
注意保密工作,不得擅自泄露来信人身份、地址等个人信息。
二、电话接听工作规范(一)畅通渠道。
工作日各办公室电话需保证正常接听,如遇开会、检查、学习、外出等特殊情况,须保持移动电话畅通。
(二)热情服务。
接听电话要文明用语,对企业和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倾听、耐心解答,不得答非所问、敷衍了事。
(三)首接负责。
首个接听来电的人员为首接责任人。
首接责任人负责回答、记录、办理来电人反映问题,对政策明确、情况清楚、能够当场答复的应立即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认真作好登记,并转有关科室,及时反馈。
(四)建立台账。
做好来电登记工作,建立电话接听台账备查。
台账应包括来电时间、来电号码、来电人姓名及相关情况、咨询或反映的问题、办理过程、办理结果等。
(五)信息保密。
注意保密工作,不得擅自泄露来电人身份、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
三、来人来访工作规范(一)热情接待。
在接待群众来访时必须积极热情、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讲究方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做到文明接待。
(二)首接负责。
接受群众来访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接责任人,必须负责解答、受理或转交群众来访事宜。
接访过程中,要耐心听取来访人反映的意见和要求,了解清楚主要问题,可当场解答的,当场解答;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不能办理的,做好解释工作;对属于我局监管范围内的问题转交给相关科室、分局处理。
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

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为维护来访群众合法权益,规范来访接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来访接待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工作职责和受理范围按照《信访条理》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信访办要求,局信访办负责接待全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市直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家属,向上级或本局领导同志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来访。
交办、转送、督办来访事项,协调处理来访问题,综合分析来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及其领导同志反映重要的来访情况,向有关部门或局属二级单位通报群众来访及来访事项的处理情况,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二、工作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预防和化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便民的原则;坚持双向规范的原则(既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又规范上访行为)。
三、工作程序(一)登记1、所有来访都应进行登记。
有登记能力的来访人员,应自行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规定的登记事项;无登记能力的由接访人员代为填写。
2、对确定不予受理、不在受理的来访事项,接访人员须向来访人宣传法律法规,并告知来访人。
(二)接谈1、对下列情况,确定接谈:(1)集体访,代表人数5人以下;(2)属本系统处理的个体初访;(3)符合法律政策规定应解决而未解决的个体重复访;(4)其他需要接谈的。
2、对确定接谈的,接访人员要核对来访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阅看核实《来访人员登记表》和相关材料,听取来访人的陈述,来访人的异常、过激言行,以及与有关地方或部门研究处理的情况,并签署接访人姓名。
3、接谈后,需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的,向来访人出具《来访事项转送单》。
对要求过高或提出无理要求的信访人,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疏导工作。
4、对涉及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集体访、异常访,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前来接待处理。
接待室来访工作制度

接待室来访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接待来访群众,解答群众疑问,处理群众诉求,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国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接待原则1.热情周到。
对待来访群众要态度诚恳,热情接待,耐心倾听,细心解答,提供优质服务。
2.依法依规。
在接待来访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来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3.公开透明。
接待工作要公开进行,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
4.分类处理。
对来访诉求要进行分类处理,按照职责范围及时转送、交办、答复。
三、接待范围1.来访群众。
对前来咨询、反映问题、提出诉求的群众,都要热情接待。
2.来信来电。
对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通过来信、来电形式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回应处理。
3.网络舆情。
对网络上的舆情信息,要及时关注、了解、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四、接待时间接待室工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要保证每周至少有五个工作日对外开放。
接待时间要向社会公布,便于来访群众提前安排。
五、接待流程1.来访登记。
来访群众到达接待室后,由接待人员对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来访时间、来访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来访事由等。
2.诉求分类。
根据来访诉求,将其分为咨询类、投诉类、求助类等,并进行相应处理。
3.现场解答。
对于现场能够解答的问题,接待人员要立即给予明确答复。
4.转送交办。
对于需要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接待人员要及时转送、交办,并告知来访群众。
5.跟踪反馈。
对来访诉求的处理结果,要进行跟踪反馈,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6.资料归档。
将来访登记、处理结果等相关资料进行归档,以备查阅。
六、接待要求1.接待人员。
接待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沟通能力,熟悉相关政策法规,能够准确解答来访群众的问题。
2.言行规范。
接待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礼貌待人,文明用语。
3.硬件设施。
接待室应具备必要的硬件设施,如座椅、饮水、笔墨纸张等,保证接待工作的顺利进行。
4.安全保卫。
接待室要确保来访群众的人身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等工作。
新《信访条例》实施后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办法

新《信访条例》实施后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办法前言2019年公布实施的新《信访条例》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规定了信访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等方面。
在新条例的背景下,为了更好地接待群众来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各地信访部门制定了不同的工作办法。
本文将介绍新《信访条例》实施后,接待群众来访的工作办法。
接待群众来访的程序1. 预约接访新《信访条例》明确规定,接访工作应当以预约接访为主,并应当在接访前告知来访时间、地点、人员等信息,以确保接访工作的有序进行。
预约接访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来访人应当提前通过信访部门的电话、网络平台或者其他方式进行预约,并应当提供基本的个人信息和反映问题的基本情况。
2.信访部门应当在核实来访人身份和反映问题的真实性后,与来访人商定接访时间、地点、人员等信息。
3.信访部门应当将接访时间、地点、人员等信息告知来访人,并要求来访人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前往。
2. 接待来访人员来访人到达信访接访室后,应当按照以下程序接待:1.登记:来访人应当向接访室登记人员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并填写“来访事由”、“来访诉求”等表格,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接访。
2.身份核实:接访室登记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核实来访人的身份信息,要求来访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3.通知接访人员:信访部门应当按照接访计划通知接访人员前来接访,并告知接访人员来访人的基本情况。
3. 接待方式接待群众来访的方式有多种,根据不同情况以及来访人的需求,信访部门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接待:1.单独接访:将来访人单独叫到接访室进行接待,以便详细了解来访人的诉求和反映问题的情况。
2.集中接访:将来访人集中起来进行接待,以便更快速地解决问题。
3.网络平台接访:采用互联网技术对来访人进行接访,以方便更多的来访人使用,这是新《信访条例》实施后的新增接访方式。
接待群众来访的要求1. 耐心倾听信访部门接待群众来访时,应当认真倾听来访人的诉求和反映问题,耐心地进行沟通和解答疑惑,以使来访人能够感受到信访部门的诚意和服务态度。
接访工作制度(5篇)

接访工作制度一、工作的职责1、接待本辖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____及乡外人士或有关运输车户向本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来访;2、交办、转送、督办来访事项;3、协调处理重大、疑难来访问题;4、及时、准确地向所长和主管领导同志反映重要的来访情况;5、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群众来访及来访事项的处理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建议;6、综合分析来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7、向上级信访工作机构报送有关来访统计;8、为上级主管部门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和公务员的绩效考核提供来访情况。
二、工作原则1、坚持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2、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的原则;4、坚持公开、便民的原则;5、坚持双向规范的原则。
三、受理范围(一)受理向本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的来访事项。
(二)不予受理对以下信访事项不予受理1、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2、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3、有权处理的党政机关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4、无实质性内容的来访事项;5、其他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二)不再受理以下来访事项不再受理1、有权处理的党政机关已经复核终结的;2、来访人不服办理、复查意见,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复核请求的。
四、特殊情况处理1、对来访人违反《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接待工作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部门处置。
2、接待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员中有精神病人的,应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或监护人将其领回。
对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妨碍信访秩序的精神病人,接待工作人员通知公安部门到现场妥善处理。
3、接待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员中患有恶性传染病的,应迅速通知医疗卫生机构处置,并通知来访人所在地有关单位领导来本单位处理。
来访接待制度

来访接待制度来访接待制度1一、群众来信1、收到群众来信,要当日拆封,拆封时要注意检查信封封面、邮票是否完整,拆封后要将信封、信件装订,并注明收信时间。
2、认真阅读信件,并填写《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3、对重要的信件要立即报送办党组书记、主任阅批,对一般的群众来信按“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转交有关分管领导。
4、对群众来信在领导阅批后,要及时复信,复信要做到认真、热情,向群众讲明道理、宣传政策,告诉群众处理结果或引导群众逐级反映问题。
5、对已办结的.信件要立卷归档,统一保管。
二、群众来访1、对群众来访要热情接待,并填写《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表》。
2、认真阅读来访者携带的有关材料,通过交谈详细了解和记录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和要求,以及接待人员做出的答复。
3、根据“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引导来访人员与有关领导或负责人见面;有关领导或负责人不在单位的,应确定接待时间。
4、接待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尽可能减少群众往返的次数。
对同一问题多次上访者,要做好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宣传相关的方针、政策,引导上访者走依法处理问题的渠道。
5、对少数聚众闹事扰乱机关办公秩序的上访者,要即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对疑似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的上访者要通知卫生、防疫、公安等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家长来访接待工作1、家长来校日常接待工作由门卫负责,门卫应主动热情询问、解答家长提出的任何问题。
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及时转交有关部门解决。
2、教师对来校家长必须主动问好,耐心细致地解答问题,热情帮助解决困难。
3、教师除上课开会时间外,必须耐心接听每位家长的电话询问,并做好解答、解释工作。
4、对家长投诉,接待人员应做好记录,及时交给校长汇同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并将处理意见汇报校长或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5、建立校长接待日制度。
各校长接待日安排如下:每周星期二下午接待人员:xx年级家长代表由德育处安排二、附则1、教职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扣除当月或学期结束考核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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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
规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信访事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提高执政能力。
根据江苏省《信访条例》和《办事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定期开展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活动。
党政领导按照办事处排的在处、到市接访时间表,按时到接访地点接访。
党政主要领导每月不少于一次,其他领导每月不少于两次。
办事处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实抓好。
二、参加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的领导干部为本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领导干部接待来访,可采取轮流接待的办法,按照领导干部职责分工确定接待范围。
参加接待日的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时间、地点到岗接待,遇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如期到岗接待的,要利用一定形式通告群众,并确定和公布延期接待的具体时间。
三、要将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活动信息公布于众。
信访办公室要通过各种方式,把领导干部参加信访接待日活动的时间、地点、姓名和职责分工公布于众,以方便群众来访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的主要内容和范围。
1、现场或预约接待来访群众;2、接听和办理行政首长信访电话;3、批办重要群众来信、电子邮件和人民建议;4、研究解决重大疑难信访事项;5、听取信访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
五、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的基本要求。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认真执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求合理、政策明确的,应及时给予解决;一时难以办到的,要讲清情况耐心说服;对要求过高或不合理的,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重要信访案件、群众集体上访案件要实行值班接待的领导干部“三包一保”制度,即包调查、包处理、包结案,保稳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