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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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

浅谈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

当前我 国正处于改革开放、 大力发展 经济的新 时期 , 城市 正以空前规模 在建设 和发展 , 城市建设在争相 现代 化 , 一座座 高楼拔地而起 . 一片片古老的街 巷被 抹平 , 城市面临雷 同化和 通俗化的危机 。 同时 。 城市的特色在 消失 。 城市 的文化在消亡 。
中国是一个有着 5 0 0 0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 国 ,文物众多 , 历
浅谈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
罗 国荣
( 洪 秀全 故居 纪念馆 陈列保 管部 ,广 东 广 州 5 1 0 8 0 0 )
[ 摘要】 历 史 文化名 城是 指 具有 深厚 历史 文化 积淀 和重 要历 史地 位 的城 市 , 是 中 国特色 的产 物 。当前 , 必须 正确 处理 好历
历史 文化 名城是 中国特色 的产物 。 简单地讲 , 文 物保护单
位与历史街 区是构成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务 院
题 。不 同的保 护对 象 只有采 用不 同的方 法 , 才 能达 到保 护
的 目的 。国 际上 已经有 一些 公认 的保 护 宪章 和理 论 , 我 国
批转《 建设部 、 文化部关 于请公布第二批 国家历史文化名 城名 单 的报告》 中要求审定名城掌握的原则包括“ 不但要看城 市的 历史 , 还要着重看 当前是否保存有较为丰富 、 完好 的文物古迹
尤 其没 有 明确各 种破 坏名 城行 为 的法 律责 任 。 这 种法 制滞
后 的状 况使 我 国历 史文 化名 城 , 尤其 是 历史 街 区保护 处 于 各 自为政 的无 序状 态 。 然而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 开发 与利用 . 远远 比一 片老林 的保护来得 复杂 。 在中国的 2 0 0 0余座城市 中, 只有 6 2个城市

浅谈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论文

浅谈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论文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论文篇1:《浅谈我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论文关键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论文摘要:基于对中国与西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式的对比分析,期望以国际上先进的保护经验作为参照来认识自身的不足,使我国能吸取经验,并根据我国目前的保护现状,提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保护方法,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道路。

简·雅各布斯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中写到:“老建筑对于城市是如此不可或缺,如果没有它们,街道和地区的发展就会失去活力”“老建筑对街道和街区的安全和公共生活是一种必需,人们离不开他们提供的方便和亲近的人际关系”。

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我们清晰地认识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保存城市历史发展的轨迹,留存城市的记忆,同时也是城市进步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契机之一。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目的,是对构成人类记忆的历史信息及其文化意义在城市中的具体表现进行保存,使新的作用和活动与历史城镇和城区的特征相适应,确保历史城镇和城区作为一个整体的和谐关系,并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1 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现状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已经走过了很长一段道路。

在这个过程中,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我们已经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

但同时,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

人们对历史保护的认识水平还普遍很低,尤其是某些城市领导者的认识还有些欠缺与模糊。

尽管近年来很多地方政府已经发现一些古镇有很大的经济价值进行保护,但是,有些地方仍然把保护历史环境看成是经济发展的障碍,因而不能以积极的态度将保护纳入地方建设的规划中;某些城市把文化遗产仅作为吸引大量游客的资本,旅游业的不恰当与过度开发和管理不善引起了许多新的问题。

这些不利于保护的现象,都源于没有以全面、长远的观点来看待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从而对环境发展的策略造成误导,致使一些有价值的文物建筑、历史街区等文化遗产继续遭受着人为的破坏。

虽然目前可持续发展的呼声日高,但理论的探讨却并未用以指导政策的制定。

传统历史街区整体文化空间意象保护论文

传统历史街区整体文化空间意象保护论文

传统历史街区整体文化空间意象的保护中图分类号:e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中国开始历史街区的保护实践层面上的工作时间并不长,其保护方式和发展模式处于探索阶段,现阶段的保护只是保护单体建筑,控制保护建筑的保护范围。

针对现状,我们从2008年开始在十八梯历史风貌街区与法石历史街区两个项目中进行新尝试,从整体角度出发,在实体保护的同时保护历史街区中的空间氛围和空间意象。

旧城保护规划中的现状问题旧城保护规划的“保”与“建”目前,旧城保护存在三个主要问题:缺乏三维性的空间形态控制要求;缺乏对历史街区内部与外围新建筑形式的具体指导;缺乏对整体历史城市空间结构、功能结构的研究与文化信息传承的指导。

同时,历史街区(风貌片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发展彼此分离,文保规划、开发规划分属两种规划类型,监管机构不同,制定单位的资质要求不同,委托进行的群体也不同。

“保”的工作组只确定“禁止”的空间,但对“建”的方面缺乏具体指导。

现状文保规划中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保”通常确定以后的功能,比如指定作为展览馆、艺术中心等功能,但城市功能的指定往往没有相应的支撑,在实际开发过程中难以实施;二是对于“建”的空间、形式、内容基本没有限定,虽然对清理后的空间虽给出了相应的建筑指导建议,但文保性说明不足,缺少涉及商业旅游开发活动的范围可实施性指导。

这样,除了保护什么是清楚的,如何保护以及如何开发的关键性内容,或者缺失,或者由于缺乏研究背景,而仅仅成为主观性的意向。

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项目在发展上往往成为争论的焦点。

旧城保护规划的“整体”与“局部”对比欧洲历史城市保护而言,中国历史街区保护内容中对于保护实体的单体范围比较明确,但是在其非实体层面中,公共空间、道路体系、空间尺度等系列对于整体风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要素以及最终的整体文化气质的保护不足,对于历史城市的大量文化信息和其城市形态、功能背景、实际需求既不有效利用,也不明确引导。

城市规划漫谈论文—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与保护.doc

城市规划漫谈论文—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与保护.doc

《城市规划漫谈》论文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与保护摘要:探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建设的关系,分析当前我国城市建设中出现的建设性破坏的危害性,并结合河南省郑州市的经验探讨通过科学的城市规划来实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现代城市建设的有机融合,并提出具体措施。

关键词:郑州城市规划历史建筑保护正文:中国历史十年看深圳,百年看上海,千年看北京,三千年看陕西,五千年看陕西,八千年看河南。

河南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

相传伏羲女娲就是在中原一带奠定了中华民族繁衍生息的基础,至今淮阳仍保存着规模底大的太昊陵。

被称为"中华第一大帝"的轩辕黄帝,据说就诞生在今天郑州的新郑市,并在这里建立都城。

从夏代到北宋,从中国第一个王朝——夏代到公元13世纪的金代,这3500年间,先后有20多个朝代的200 多位帝王建都或迁都于此,长期是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中国八大古都河南有四个,即九朝古都洛阳、七朝古都开封、殷商古都安阳、商都郑州。

河南处于承东启西、通南达北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其在全国经济社会活动中的重要地位。

河南自古就是各族人民南来北往、西去东来的必经之地,是各族人民频繁活动和密切交往的场所,因此,古人称:"得中原者得天下"、"当取天下之是,河南在所必争"。

郑州,河南省省会,中国中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中原经济区核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和世界历史都市联盟成员。

全市有世界文化遗产2项1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0多处,拥有黄帝故里、商城遗址、天地之中等众多历史人文景观。

一•我爱的郑州我来自河南郑州荥阳市,是河南省省会郑州周边的一个县级市。

即使是一个小小的县级市,也有着悠久的历史。

陈胜吴广与秦军争夺荥阳粮仓,吴广战死于荥阳;刘邦项羽在荥阳对峙,而后隔鸿沟设汉王城霸王城;刘关张三兄弟在荥阳虎牢关大战吕布;秦王李世民在荥阳大败窦建德降王世充;闯王李自成也在荥阳大海寺集合农民起义......区区荥阳尚且如此,更别提洛阳郑州的历史文化底蕴了。

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问题研究

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问题研究

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问题研究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许多城市都面临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问题。

作为城市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对于传承文化、提升城市形象至关重要。

然而,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问题常常被忽视,给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诸多挑战。

本文旨在探讨城市规划中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第一部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重要性历史文化街区是城市的记忆,是一个城市的核心。

它记录了一个地方的历史、文化和风貌,体现了社区的特色和个性。

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城市的过去,传承文化遗产,并为未来的城市发展提供参考和灵感。

第二部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面临的问题1. 城市化进程的影响:城市化进程加速了土地开发和建设,给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带来了威胁。

大量的建筑物修建和拆除破坏了原有的城市结构和风貌。

2. 市政府角色不明确: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需要市政府的积极参与和扶持,但是在实践中,市政府的职责和权力往往不明确,导致保护工作的乏力和不力。

3. 利益冲突: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常常与经济利益发生冲突。

开发商为了谋取更大的利润,往往无视文化保护,导致历史文化街区的受损。

第三部分:解决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问题的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支持:制定更加明确的法律法规,明确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责任和限制,提高违法成本,保护文化遗产。

2. 建立多方合作机制: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需要政府、社区、企业、居民等多方的合作。

建立多方参与的机制,共同制定规划和策略,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3. 教育和宣传:增加公众的文化保护意识,通过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人们对历史文化街区的重视程度,让更多的人参与到保护工作中来。

4. 经济激励政策:为投资者提供经济激励,鼓励他们参与到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修复工作中来,实现经济效益和文化价值的双赢。

第四部分:成功案例分析1. 上海老城厢:上海老城厢是上海最具历史和文化价值的地区之一。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论文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论文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论文姓名:***学号:**********从街区改造谈起——历史名城保护中多样性和社会交往的意义摘要从旧街区改造的角度入手,将对《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中的多样性理论和《交往与空间》中对公共空间和社会交往相互影响的理论的思考带到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之中。

保护的目的是在于保留以物质空间为基础的生活方式、城市文脉,因此保护对象不仅局限于历史建筑,也不是单纯的区段保留。

目前我国在历史名城保护中还存在诸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公众的参与,从多样性入手,从社会交往和空间的关系入手。

关键词:街区改造,社会交往,多样性,公众参与引言城市是对历史最好的见证,中国的五千年历史在这片大地上留下了无数的印记。

当前,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势头正猛,传统与现代,历史与未来正在激烈碰撞,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有诸多问题函待解决。

曾有幸前往过许多历史文化城市,苏杭的园林和烟雨小巷、北京的宫殿和胡同、上海的外滩和弄堂、郑州的城市格局、西安的城墙和街坊、成都的邻里交往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产生了许多不甚明了的想法,及至读到了雅各布斯的《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和扬盖尔的《交往与空间》,与书中所讲产生了共鸣,极大丰富和完善了之前的思考,尤其在上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这门课后,愈发明晰。

在此文中,选取一个较小的层面,从街区改造入手,结合多样性和扬盖尔的理论,分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目的意义、保护对象,提出现阶段的问题,并研究出解决方法。

第一章保护意义和保护对象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究竟是为了保护什么。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来探究历史文化物质的价值。

历史文化物质的价值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它本身的价值,二是它的附加价值,即历经时间所沉淀下来历史价值。

很明显,放之于街区和城市之中,我们所保护的更多的是它的附加价值。

因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所保护的是远远超越物质空间的东西,是物质空间所承载的东西,可以是情感、记忆,也可以是作为一个地标和空间构成的要素。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论文(洛阳)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论文(洛阳)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论文(洛阳)中国历史文化名城论文(洛阳)中国历史文化名城论文系别:班级:姓名:学号:洛阳素称“九朝古都”,作为华夏文明的摇篮和人类重要发祥地之一,从中国第一个王朝----夏朝起,先后有商、西周、东周、东汉、曹魏、西晋、北魏、隋、唐、后梁、后唐、后晋等13个王朝在此建都,建都时间长达20XX年左右,在中国七大古都中建都最早、朝代最多、历史最长。

在浩浩烟云般20XX年厚重的都城史页里,记载着多少重大历史变革和时代更迭,涵纳着无数帝王豪杰和风流人物。

商汤定都西亳;武王伐纣,八百诸侯会孟津;周公辅政,迁九鼎于洛邑,其后平王东迁,汉高都洛;光武中兴,魏晋相禅;孝文改制,隋唐嬗递;乃至后梁后唐后晋,代相更替,凡十三朝。

汉魏以降,洛阳渐成国际都市,隋唐时人口百万,百国来朝,“商遍天下,富冠天下”……。

洛阳历史上曾先后6次进入世界大城市之列,最兴盛时期城市人口超过百万。

从商周到隋唐时期,洛阳曾是闻名世界的丝绸之路的东方起点,与欧洲、北非、亚洲各国有着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广泛交流。

辉煌历史孕育灿烂文化。

“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

伏羲得河图而画八卦,夏禹拥洛书以制《洪范》;河图洛书,开中华文明之先河。

以“河图洛书”为代表的河洛文化被奉为“人文之祖”。

道学创始于此,儒学兴盛于此,佛学首传于此,理学光大于此,中国的四大发明有三项诞生于洛阳。

历史名人璨若群星,文物遗存比比皆是,人文荟萃,堪称历史教科书。

老子在此著《道德经》,孔子问礼至此,三班(班彪、班固、班昭)在此修成《汉书》,司马光在此编成《资治通鉴》,张衡在此发明浑天仪、地动仪等;虞初的《周说》,陈寿的《三国志》,许慎的《说文解字》,欧阳修的《新唐书》等鸿篇巨制,也无一不得肋于洛阳这块沃土;东汉的“洛阳太学”学生逾3万人,为当时世界之最;晋人左思的《三都赋》名声之噪,曾使“洛阳纸贵”;曹操、曹植、曹丕三父子,程颢、程颐二兄弟,建安七子,竹林七贤,金谷二十四友等无不在此留下享誉九州的名篇;大诗人杜甫、白居易、李贺、刘禹锡等,或生于此,长于此,或游历于此,终老于此,留下了多少千古绝唱。

保护文物的高中议论文【三篇】

保护文物的高中议论文【三篇】

保护⽂物的⾼中议论⽂【三篇】保护⽂物的⾼中议论⽂【三篇】导读:本⽂保护⽂物的⾼中议论⽂【三篇】,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篇⼀】李秉毅表⽰,城市历史⽂化遗产毫⽆疑问是城市的雄厚的发展资产。

历史⽂化遗产,是重要的旅游资源,也是旅游资产。

因此,保护历史⽂化遗产,可以提升城市资产价值。

平遥古城、周庄古镇的历史⽂化遗产保护得好,旅游发展得好,城市资产价值提升得多;杭州市历史⽂化遗产规划得好,房地产价提升得多。

那么,究竟哪些城市⽂化遗产应列被保护和发展利⽤的历史⽂化遗产之中呢?李秉毅介绍说,历史⽂化遗产保护的内容主要包括4个⽅⾯:⽂物古迹的保护、历史地段的保护、古城风貌特⾊的保护与延续、历史传统⽂化的继承和发扬。

⾸先是对物古迹的保护。

⽂物古迹包括类别众多、零星分布的古建筑、古园林、历史遗迹、遗址、杰出⼈物的纪念地,还包括古⽊、古桥等历史构筑物。

其次是对历史地段的保护。

历史地段包括⽂物古迹地段、历史街区。

⽂物古迹地段指由⽂物古迹(包括遗迹)集中的地区及其周围的环境组成的地段。

历史街区指保存有⼀定数量,⼀定规模的历史建构物且风貌相对完整的⽣活地区,该地区的整体反映某⼀历史时代的风貌特⾊,具有较⾼的价值。

古城风貌特⾊的保护与延续。

古城风貌特⾊的保护与延续包括古城空间格局、古城⾃然环境、城市建筑风格三部分。

古城空间格局包括古城的平⾯布局、⽅位轴线、道路⾻架、河⽹⽔系等。

它们能反映城市的⽂化景观、规划布局思想、历史发展、社会⽂化模式;古城⾃然环境包括城市及其郊区的重要地形、地貌、原野、与重要历史有关的⼭、⽔、花、⽊、原野特征。

城市的⾃然环境与城市的景观、⽂化、⽣态紧密相联;古城建筑风格包括建筑的式样、⾼度、体量、材料、平⾯布局、与周围建筑的关系等。

建筑风格影响城市风貌特⾊。

【篇⼆】今天,我在语⽂书上看到⼀篇关于长城的报道,报道上讲了,⼤量游⼈涌⼊长城,给长城带来了很⼤的破坏。

塑料袋、⽔瓶、废纸、果⽪等垃圾随处可见,当地村民在通往长城的路上搭设梯⼦,设点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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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论文论文关键词:历史文化城镇保护意义现状问题保护的动力保护的基本原则经费的负担和筹措论文摘要:中国对于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可以说刚刚起步,需要更加科学合理的保护理念和手段。

本文通过介绍什么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意义、现状和面临的问题,以及保护的基本原则和一些可以借鉴的方法,希望能提供一些关于保护方面的思路,并引起人们对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关注。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众多承载着中华数千年文化、传统、历史的古城镇,如同一颗颗璀璨的明珠,散落在华夏大地。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国人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精神生活、文化体验的追求日趋流行,“历史文化城镇”开始为人们所熟悉。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含义所谓历史文化城镇,就是许许多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群体构成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城镇街道景观。

例如,带门楼的宅第,树木繁茂的庙宇,高耸的城郭、宝塔,以及文明开化以后所产生的西洋建筑、桥梁、濠河……等的姿态。

[1]每个建筑物和构筑物,都有其深远的由来和历史,如果能够为来访者提供详细了解的资料,则必然会给人们很大教育;如果能将它们组成一定形体,创造出我们四周的“环境景观”,那么就可以使平常完全生活在异地的人,扩大生活范围,弥补生活体验的不足。

我们亲生感受到,在我们生活的国土上,可以创造出多么丰富多彩的生活空间来。

但是文化城镇并不只是给外来者赏心悦目。

文化城镇犹如地方文化的面孔,在这里反映着人们的实际体验,这是无法代替和置换的,他们将视它为自己的故土故乡。

所以,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就是在保存历史文化城镇物质遗产的同时,如民居、街道、桥梁,保护城镇建筑群背后深厚的文化底蕴,历史性环境。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意义早在1972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第17次全会制定的“文化遗产及自然遗产保护的国际建议”的前言中说:“在生活条件迅速变化的社会中,能保持自然和祖辈留下来的历史遗迹密切接触,才是适合于人类生活的环境,对这种环境的保护,是人类生活均衡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因此,在各个地区的社会中,充分发挥文化及自然遗产的积极作用,同时把具有历史价值和自然景观的现代东西都包括在统一的综合政策之中,才是最合适的。

”科教文组织的第19次全会,提出了“历史性地区的保全及其在现代的作用”的国际建议,其中有:“所谓历史性地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它反映了历史的客观存在。

为适应多样性的社会生活必须有相应的多样性生活背景,据此,提高历史性地区的价值,将对人们的新生活产生重要意义”。

[2]可见,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对我们了解历史,传承传统文化,丰富现代生活,促进社会多样性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

保护历史文化城镇是人类生活均衡发展的一种需要,更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现状目前,我国对古城镇的保护处于一个越来越重视的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就有关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规定,历史文化城镇自然也在保护之列。

而在2007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该条例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通过单独制定法规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进行规范,国家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各级地方政府也有相应历史文化城镇保护法规的出台。

例如,2004年制定的《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2006年开始施行的《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

中国社会正将更多关注的目光投放到这个我们过去不曾注意的焦点上。

但是,我国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现状令人堪忧。

最主要是对历史文化城镇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没有处理好,对于文化保存造成很大阻碍。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面临的问题当前,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是追逐经济利益与保护当地传统文化之间的冲突。

随着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现代人对传统生活环境、生活方式的向往和追捧,使得越来越多的地方认识到历史文化城镇镇潜在的巨大利益,利用古老的资源,发展旅游业,推动地方经济、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质量。

这本无可厚非,但是一味地旅游开发,使得历史文化城镇不断商业化。

许多地方只是关注眼前的经济利益,忽视了古城镇本身深厚的文化、艺术底蕴,更忽略了对历史文化城镇的持久保护。

历史文化城镇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已经日趋严重,并直接影响着古城镇的“生存”。

因为,于历史文化城镇而言,其巨大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城镇建筑,布局结构的合理和艺术,更在于生活在那些土地上的人所形成的历史,文化氛围,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

商业化的开发使得历史文化城镇离它的价值越来越远。

以云南丽江为例:十多年前,1997年12月4日,丽江古城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与雅典、罗马、威尼斯等伟大城市比肩;十多年后,2008年1月中旬,古城被指责过度商业化、原住民流失,联合国派出检查组,丽江面临亮“黄牌”之忧。

十年仅是历史的一瞬,然而这十年丽江的变化几乎超过了过去800年的总和。

如今,涌入丽江的不是蒙古战车和铁骑,而是源源不断的游客和老板,他们带来丽江的不是马刀与盔甲,而是快速增长的旅游收入和巨额资本。

雕梁画栋、小桥流水的古城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摇摇欲坠,诗人、专家、学者们感叹:在酒吧街的灯红酒绿中,在小贩的叫卖声中,古朴一点点褪去,丽江古城正变成一具没有内容的空壳。

07年6月,在新西兰举行的第31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丽江古城、故宫、长城、圆明园、布达拉宫和云南三江并流6项中国世界遗产被要求在大会上就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作解释。

丽江古城能申遗成功,既靠有形的建筑群落,更是靠存在于街头巷尾间的纳西市井生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是看中它是“保存浓郁的地方民族特色与自然美妙结合的典型”,才授予其桂冠。

但目前古城核心区域都商铺客栈林立,原住民纷纷将房院腾出给外来商人获取一年十几万的租金,并用这笔钱在新城购置洋房,他们搬走家当的同时还搬走了在城中存活了近千年的民俗文化。

更令人担忧的是,有些官员认为古城本就是为商业而建,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

甚至有人认为即使联合国真亮“黄牌”也无妨,因为丽江已经具备了足够的知名度。

这样出自官方的想法给古镇的保护,尤其是非物质文化的保护造成了很大阻碍和不利影响。

[3]当地居民是保护事业的动力由丽江古镇一例,我们不难看出,目前,我国历史文化城镇的物质遗产,基本得到了较好的保护。

但是,非物质性的历史性环境,仍在遭受着肆意破坏。

可以说,这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核心问题和难点。

一旦人们意识到历史性环境保护的重要,并着手进行保护,实际上也就解决了古城镇物质遗产保护的问题。

因为历史性环境保护较之物质遗产保护,程度更深,也是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本质。

日本作为我们的邻国,地理位置和文化传统都与我们相似。

早在上世纪60、70年代,日本就开始致力于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尤其是历史性环境的保护,并且获得了较好的成效,对我们极具借鉴价值。

比照日本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我认为激发当地居民保护的意识和积极性,才是解决此问题的关键。

在日本,历史环境的保护也如同公害处理,自然环境保护一样,首先是由当地居民中产生。

各地方政府着手采取相应对策,公布具体条例,等到这种条例在全国许多地方都制定之后,国家才作为最高行政管理,着手进行法律制度的完善工作。

文化城镇文物保护法的修订也经过了这样一个顺序而进行。

以“日本全国历史文化风土保护联盟”为中心,由各地居民发动的保护运动,其伟大功绩就在于促进各自治体颁布有关条例,并将其吸收到文物保护法内作为修订的内容之一。

可见,民众的支持和拥护是历史环境保护的基础和动力。

而日本民众对历史文化城镇保护的关注,归根结底源于他们“环境观”的变化。

日本曾经爆发过严重的公害问题,世无旁例的水俣病和四日市气喘病,使得公害成为社会瞩目的焦点。

深受公害之苦的居民们敏锐地感到了生活环境中的种种问题,发现了自然环境破坏剧烈。

要求保护自然的群众运动在全国各地兴起,群众环境观不断发展扩大。

最终,人们把历史环境的破坏看作为现代环境问题的主要课题。

认识到历史环境是当地居民精神团结的象征,其消灭将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严重的后果。

换言之,公害是直接危及人们生命、健康的犯罪行为,而历史环境的破坏,恰是对居民精神生活的挑战。

一旦失去历史环境给居民所造成的失落感,对于曾经以此为自豪的当地人来说,简直不可容忍。

这样一来,人们在重视环境的物质方面的因素之外,也开始注意到了文化方面的精神价值。

[4]日本的这种“居民——地方政府——国家”的保护模式被事实证明是可行且有效的。

那么如何调动我们国人的保护意识,树立“环境观”,这是紧接着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

参照日本的做法,朝日新闻社于1972年2月14日出版的早报上,动员了该社所有通讯员,以“必须保存,复原的历史性文化城镇”为题,列举了全日本169处城镇加以介绍。

接着又以“充满历史气息的文化城镇”为题,公布了全日本200多处城镇的所在地图及概况一览表。

而财团法人环境研究所在它编辑的杂志中,出版了“环境文化”特辑,将与历史文化城镇的有关资料全部收集在一起,以前两次的朝日新闻报载为基础,加上和全国各地方政府讨论的结果,收录和确认了400余处历史文化城镇。

这些城镇都是当地居民认为应该保护,由他们进行申报,并最终由国家登记注册的。

日本的历史文化城镇保护始于上世纪60、70年代,主要的宣传工具就是报刊杂志。

在大众传媒如此发达的今天,网络、书籍、电视等各种媒介都可以成为我们宣传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的手段。

并且我们可以把主动权交给居民,以自下而上的方式发现、确定、保护历史文化城镇。

这样更能调动居民的保护意识和积极性、主动性。

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与居住环境的改善历史文化城镇的保护固然非常重要,但决不能限制地方居民生活的发展和提高。

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和文化城镇的保护,猛一看起来似乎是矛盾的,其实并非如此。

新的东西,是真正新的东西,而不是为新而新、虚有其表的拙劣设计的冒牌货,就真正意义上的创新而言,它必然是和旧有的优秀传统相调和的。

文化城镇的保护,必须与热爱保护地区文物的人们生活和环境的改善、提高结合在一起,这是文化城镇保护的基本理论。

在西欧社会中,保存、创造“理所当然的东西,存在于理所当然的场所中”的思想,使得历史文化城镇保存的相当完美,当地居民以此为豪的现象,随处可见。

这正是以居住环境的适宜性思想为指导,由当地人用双手亲自创造出来的。

[5]在我国,也有比较成功了例子。

江南古镇绍兴,在旧城改造中将改建和保护相结合,让居民继续居住在历史建筑中,作为延伸历史文脉的手段,这就是绍兴保护古城的高明之处。

老城区以保护、旅游、居住为主,陆续迁出工厂、企业,保证原始街区的完整性;对生活在老街老巷的居民,在不改变外部立面的前提下,允许他们改造内部结构,以更适宜居住;新建房屋采用江南特色的外部装饰,与城市风貌相协调;新建居民楼多用灰墙黑瓦,体现江南民居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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