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安全给药管理制度流程
给药安全管理制度

给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规范医院内的给药操作,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医务人员,包含医生、护士、技术员等。
第三条医务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本制度内容,确保在给药过程中做到安全可控。
第二章给药前准备第四条给药前,医护人员必需先核对患者身份,确认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等信息与医嘱全都。
第五条医护人员在给药前必需对患者进行认真询问,了解患者的过敏史、疾病史、用药史等信息,以避开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
第六条医用物品、药品应依照规定进行储存和保管,严禁过期药品或失效药品使用。
第七条医用物品、药品在使用前应认真检查,确保包装完好、标签清楚,并核对药品的名称、剂量、规格、批号等与医嘱全都。
第八条医护人员在给药前应准备好相应的计量器具,如注射器、滴管等,并确保其清洁无菌。
第三章给药过程第九条医护人员在给药前应进行正确的手卫生,保持双手清洁,并佩戴规范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条医护人员在给药后,应向患者简要说明药品的名称、用途、剂量等相关信息,并记录于病历或护理记录中。
第十一条医护人员在给药过程中应采用正确的给药途径和方法,严禁滥用静脉给药、口服给药、皮下注射等方式。
第十二条医护人员在给药过程中应依照医嘱的要求准确计算药物剂量,并避开剂量错误或计算错误。
第十三条医护人员应紧密察看患者的反应,以及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或汇报上级。
第十四条医护人员在给药过程中应注意药物的速度和连续时间,避开过快或过慢给药导致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十五条医护人员在给药过程中应注意药物的注射部位、输液部位等,避开发生药物渗漏、活性药物误用等情况。
第十六条医护人员在给药过程中应注意患者的身体位置,避开姿势欠妥导致药物流向异常或不良反应的发生。
第四章不良事件的处理第十七条医护人员在发现不良事件发生时应立刻停止给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记录。
第十八条医护人员在处理不良事件时应依照院内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必需时及时汇报相关部门和医师。
护理安全用药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护理质量,防止护理差错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护理人员及与护理工作相关的其他人员。
三、职责与分工1. 护理部: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护理安全用药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护理安全用药培训,对全院护理安全用药进行监督检查。
2. 护士长:负责本科室护理安全用药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护士进行安全用药培训,督促护士严格执行护理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3. 护士:负责患者用药的观察、护理,严格执行护理安全用药操作规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四、管理措施1.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发放、使用等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药品质量。
2.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在药品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对注射、输液、输血等操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预防院内交叉感染。
4. 严格执行药品交接班制度:护士长组织护士进行药品交接班,详细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交接准确无误。
5. 严格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护士发现患者出现药品不良反应时,应及时报告医生,并做好记录。
6. 严格执行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药品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药品分类存放,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及时更换过期药品。
7. 加强护理人员培训:定期组织护理人员开展安全用药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安全用药意识和操作技能。
五、监督与考核1. 护理部定期对全院护理安全用药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护士长对本科室护理安全用药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护士长及护士的绩效考核。
3. 护士违反护理安全用药管理制度,造成患者用药安全隐患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护理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护理安全用药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规范护理人员在用药过程中的行为,预防和减少用药差错,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科室及药剂科。
三、职责1. 护理人员:负责患者的用药指导、用药观察及用药反馈。
2. 药剂科: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供应及质量监管。
3. 护理部:负责对护理安全用药进行监督、检查及指导。
四、制度内容1. 药品采购(1)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按照《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进行药品采购。
(2)采购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具有合法的生产批号和有效期。
2. 药品储存(1)药剂科负责药品的储存,按照药品性质分类存放,确保药品质量。
(2)储存药品需定期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3. 药品供应(1)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及时、准确地为临床科室提供药品。
(2)临床科室接收药品时,需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4. 用药指导(1)护理人员应熟悉所负责患者的用药情况,包括药品名称、剂量、用法、注意事项等。
(2)护理人员应向患者及家属详细讲解用药方法、注意事项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5. 用药观察(1)护理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用药反应,如出现不良反应,及时报告医生并采取措施。
(2)护理人员应记录患者的用药情况,包括用药时间、剂量、不良反应等。
6. 用药反馈(1)护理人员应及时向医生反馈患者的用药情况,包括用药效果、不良反应等。
(2)药剂科根据用药反馈,对药品的使用进行调整。
五、流程1. 药品采购流程(1)药剂科提出采购申请。
(2)采购部门审核采购申请,并进行招标或询价。
(3)药剂科根据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
(4)药剂科按照合同约定,接收药品。
2. 药品储存流程(1)药剂科根据药品性质,进行分类存放。
(2)药剂科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确保药品质量。
3. 药品供应流程(1)临床科室提出药品需求。
(2)药剂科根据需求,及时、准确地为临床科室提供药品。
4. 用药指导流程(1)护理人员向患者及家属讲解用药方法、注意事项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护士给药制度

护士给药制度护士给药制度是医疗机构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涉及到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一个良好的护士给药制度可以确保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得到正确的药物治疗,减少药物错误和不良反应的发生。
下面是一份关于护士给药制度的标准格式文本,详细介绍了该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1. 引言护士给药制度是为了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流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护士给药制度的各个方面,包括药物准备、药物核对、给药途径、给药时间、给药记录等。
2. 药物准备2.1 药物准备环境护士在给药前应确保药物准备环境的清洁和无菌。
工作台面应定期清洁消毒,药物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和避光的地方。
护士在准备药物时应佩戴手套,并遵守洗手和消毒的规范。
2.2 药物标识和储存每种药物都应有清晰的标签,标明药物名称、剂量、有效期等信息。
护士在准备药物时应仔细核对药物标签和医嘱,确保给予患者正确的药物。
药物应储存在密封、防潮、防光的药品柜中,避免与其他药物混淆。
2.3 药物计量和混合护士应根据医嘱准确计量药物,并按照药物说明书或相关指引进行混合。
在混合药物时,应注意药物的相容性和稳定性,避免不同药物相互影响。
3. 药物核对在给药前,护士应进行药物核对,以确保给予患者正确的药物和剂量。
核对的步骤包括:3.1 护士核对医嘱与药物标签护士应仔细核对医嘱与药物标签的信息,确保医嘱与药物一致。
3.2 双人核对对于高危药物或需要特殊注意的药物,应进行双人核对。
两名护士应同时核对药物的名称、剂量和给药途径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4. 给药途径护士应根据医嘱和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给药途径。
常见的给药途径包括口服、静脉注射、皮下注射、肌肉注射等。
在给药前,护士应对给药途径进行评估,确保给药的安全和有效。
5. 给药时间护士应按照医嘱规定的时间给药,避免延误或提前给药。
在给药前,护士应查看患者的医嘱和给药时间表,确保按时给药。
6. 给药记录护士应及时、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给药情况。
护理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护理安全用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护理安全用药管理,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护理人员的安全用药管理。
第三条本院护理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护理安全用药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四条护理安全用药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成立护理安全用药管理小组,由护理部主任、护士长及护理骨干组成。
护理安全用药管理小组负责全院护理安全用药的监督、指导、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六条护理部主任负责全院护理安全用药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第七条护士长负责本科室护理安全用药的管理工作,对本科室护理人员的安全用药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护理安全用药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医嘱,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三章护理安全用药要求第九条护理人员应熟练掌握药物的名称、剂量、用法、作用及不良反应,严格执行药物使用规范。
第十条护理人员应认真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暂停或拒绝执行医嘱。
如发现医嘱存在问题,应及时与医生沟通,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一条护理人员在使用药物时,应认真核对患者信息,确保药物正确、按时给予患者。
第十二条护理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反应,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并报告医生,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三条护理人员应定期对患者进行用药教育,提高患者的用药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第四章护理安全用药培训与考核第十四条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理安全用药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安全用药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护理人员应参加护理安全用药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用药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护理部应定期对护理人员的安全用药知识进行考核,确保护理人员掌握安全用药要点。
第五章奖惩与监督第十七条对遵守护理安全用药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护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护士用药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护理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院成立用药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长担任副组长,药剂科、护理部、医务科、质控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药剂科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
3. 护理部负责护理人员的用药培训、监督和考核,提高护理人员用药安全意识。
4. 医务科负责临床用药的合理性审核,确保临床用药安全。
5. 质控科负责用药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用药安全管理措施1. 药品采购管理(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药品采购。
(2)采购的药品应具备合法的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3)对采购的药品进行质量验收,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品储存管理(1)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分类、分区存放。
(2)药品储存环境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温度、湿度符合要求。
(3)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3. 药品配送管理(1)药品配送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严格遵守药品配送规定。
(2)药品配送过程中,应确保药品不受污染、损坏。
(3)药品配送后,及时通知临床科室,确保药品及时到位。
4. 药品使用管理(1)护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掌握药品知识。
(2)护理人员在使用药品前,应仔细核对患者信息、药品信息、用药剂量、用药途径等。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4)护理人员应密切关注患者用药反应,及时发现和处理用药问题。
5. 用药培训与考核(1)定期对护理人员开展用药安全知识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用药安全意识。
(2)对新入职护理人员,应进行岗前用药安全培训。
(3)对护理人员实行用药安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从事临床用药工作。
护士药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护士药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范文护士药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护士药品安全使用管理,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减少药品错误使用带来的风险,规范护士药品使用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所有护士,包括全日制护士、兼职护士、临床实习护士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药品包括中成药、西药、中药和其他特殊药品。
第四条护士使用药品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药品使用的法律法规;2. 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3. 严格按照医嘱、临床路径和护理计划使用药品;4. 对药品使用过程中的不良反应和药品错误使用进行报告。
第五条护士使用药品应遵循以下规定:1. 护士在患者用药前应仔细阅读医嘱,确认药品名称、剂量、给药途径等信息;2. 护士应将每位患者的医嘱作为一套单独处理,不得将已拆封的药品放入其他患者的药品盒内;3. 护士在给药前应仔细核对患者身份,确认患者是否真实需要该药品;4. 护士在给药时应注意患者的禁忌和过敏史,避免给予不适用的药品;5. 护士应按时给予患者用药,并严格控制每次用药的剂量;6. 护士应详细记录每次给药的时间、剂量和途径,并将记录及时上传到电子病历系统;7. 护士应监测患者用药后的效果和不良反应,并及时报告给医生。
第二章药品使用操作流程第六条护士药品使用操作流程如下:1. 接受医嘱:护士接到医嘱后应仔细阅读医嘱内容,确认患者的用药需求;2. 药品准备:护士根据医嘱,准备所需的药品,将其放置在清洁、整齐的药箱内;3. 核对药品:护士在给药前应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等信息,确保正确无误;4. 清洗双手:护士在给药前应进行手卫生,使用洗手液或消毒酒精对双手进行清洁;5. 给药操作:护士按照医嘱要求,将药品正确给予患者,并注意观察患者的反应;6. 记录药品使用情况:护士应及时记录药品的使用情况,包括药品名称、用量、给药途径等;7. 提交医嘱执行单:护士应将药品使用情况及时提交给院内电子病历系统,以便医生和其他护士查看。
护士给药制度

护士给药制度护士给药制度是医疗机构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涉及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疗质量。
护士给药制度是指护士在医生的指导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药物赋予的一系列工作流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护士给药制度的标准格式,包括药物准备、核对、给药途径、记录等方面。
一、药物准备1. 护士在给药前应子细阅读医嘱,确保理解医生的要求和患者的病情。
2. 护士应按照医嘱准备所需的药物,包括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等信息。
3. 护士应在准备药物前先洗手,戴上手套,确保药物的无菌性。
4. 护士应在准备药物时注意药品的保存条件,如温度、光线等。
二、核对1. 护士在药物准备完成后,应进行核对。
核对的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剂量、规格与医嘱是否一致。
2. 护士应与另一位护士或者药剂师进行双人核对,确保药物的准确性。
3. 护士应在核对过程中子细检查药物的外观、标签、有效期等信息。
三、给药途径1. 护士应根据医嘱确定药物的给药途径,如口服、注射、静脉输液等。
2. 护士应按照给药途径的要求进行准备和操作,确保给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 护士应在给药前对患者进行身份确认,确保给药的准确性。
四、记录1. 护士应在给药先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给药途径、给药时间等。
2. 护士应记录患者的反应和不良反应,如过敏反应、药物副作用等。
3. 护士应将记录的信息准确、清晰地填写在患者的医疗记录中,以便医生和其他护士查阅。
五、其他注意事项1. 护士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更新药物知识和操作技能。
2. 护士应遵守医疗机构的相关规章制度,如药物管理制度、感染控制制度等。
3. 护士应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和质量,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总结:护士给药制度是医疗机构中重要的工作流程,保障了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
标准格式的文本内容详细介绍了护士给药制度的各个环节,包括药物准备、核对、给药途径、记录等方面。
护士在执行给药工作时,应严格按照标准格式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药物的准确性和患者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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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护士安全给药管理制度
一、经过资格认定及相关培训的护理人员方可执行给药医嘱。
二、用药医嘱抄(转)录须经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并有转抄者签名。
三、护士根据处方或医嘱给药时应先核对以下内容:
(一)药物名称是否与医嘱相符。
(二)给药时间和次数是否与医嘱相符。
(三)药物剂量是否与医嘱相符。
(四)给药途径是否与医嘱相符。
(五)询问病人姓名及核对住院号以确认身份。
(六)病人是否对该药物过敏。
四、给药应做好记录:
(一)医师给予病人的所有用药必须做好记录。
病人用药可记录于门急诊病人的病历及住院病人病历或病历中的给药记录单。
(二)门急诊病历用药记录包括就诊日期,病人的疾病描述、诊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
(三)病历中应存有给药记录单。
给药记录单记录病人的每日用药情况,包括病人姓名、住院号、床号、药物名称、给药时间、用法用量、给药途径等。
(四)护士在给药前后应当观察患者用药过程中的反应并记录。
(五)医师、护士和其他相关医务人员应向病人宣教用药知识,同时观察疗效及不良反应,必要时调整给药方案。
四、凡住院患者治疗需要的药品均由药学部门供应,一般不得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确需使用应符合规定。
五、病人给药时间管理细则
(一)长期医嘱的给药应在规定时间前后2小时内完成,后一次给药时间按相应时间间隔调整,不能按时给药的以给药错误处理。
如特殊情况(手术、检查等)延误给药,待医师评估后,方可用药;如不能使用,应由医师在临时医嘱单上开具停用医嘱。
(二)根据医嘱需准点给药(如每4小时给药、每6小时给药、每8小时给药等)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给药。
(三)特殊用药遵具体医嘱执行。
(四)紧急抢救医嘱给药:开医嘱后即刻给药。
(五)口服给药
1、原则上当天常规医嘱,下午给药。
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医师在医嘱单上加开临时医嘱(st)。
2、每日一次给药(qd)给药时间为:8:00。
相同药物与次日的给药时间应间隔12-24小时。
3、每日二次给药(bid)给药时间为:8:00-16:00。
相同药物每日每次给药时间应间隔6-12小时。
4、每日三次给药(tid)给药时间为:8:00-12:00-16:00。
相同药物每日每次给药时间应间隔4-6小时。
5、每日四次给药(qid)给药时间为:8:00-12:00-16:00-20:00。
相同药物每日每次给药时间应间隔3-6小时。
6、一般临时医嘱(st):在医师开具医嘱后2小时内执行。
(六)静脉给药
1、首次给药时间:原则上在医师开具医嘱后2小时内执行。
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如有多组静脉输液,根据轻重缓急,按序使用。
2、每日一次给药(qd)给药时间为8:00:相同药物与次日给药时间应间隔在12-24小时。
3、每日二次给药(bid)给药时间为8:00-16:00。
相同药物每日每次给药时间应间隔在6-12小时。
下午三点后开具的bid医嘱当天默认为给药一次,如需两次给药,应由医师在医嘱单上加开临时医嘱(st)。
4、特殊药物如甘露醇等需准点使用的药物,给药时间不超过30分钟。
5、一般临时医嘱:在医师开具医嘱后2小时内执行。
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如有多组静脉输液,根据轻重缓急,按序使用。
(七)肌内、皮下给药
1、原则上当天常规医嘱,下午给药。
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医师在医嘱单上加开临时医嘱(st)。
2、每日一次给药(qd)给药时间为8:00。
相同药物与次日给药时间应间隔在12-24小时。
3、每日二次给药(bid)给药时间为8:00-16:00。
相同药物每日每次给药时间应间隔在6-12小时。
4、一般临时医嘱(st):在医师开具医嘱后2小时内执行。
(八)其他给药
1、膀胱冲洗
(1)每日一次给药(qd)给药时间为8:00。
相同的药物与次日的给药时间间隔在12-24小时。
(2)每日二次给药(bid)给药时间为8:00-16:00。
相同的药物每日每次的给药时间间隔在6-12小时。
2、雾化吸入
(1)每日一次给药(qd)给药时间为8:00。
相同的药物与次日的给药时间间隔在12-24小时。
(2)每日二次给药(bid)给药时间为8:00-16:00。
相同的药物每日每次的给药时间间隔在6-12小时。
3、其它途径给药时间按医嘱执行。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
护理部、药剂科、医务科
201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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