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送检制度
外院标本送检规章制度

外院标本送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外院标本送检工作流程,提高送检效率,保障检验质量,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送检范围1. 外院标本送检范围包括各类病理标本、生化标本、微生物标本等。
2. 送检标本需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必须标注送检者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送检部位等信息。
第三章送检流程1. 送检人员将标本送至送检窗口,填写送检单,标本接收人员进行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2. 接收人员将标本送至对应科室进行初检,进行初步处理后安排检验。
3. 检验科室进行标本检验,并将结果录入系统。
4. 结果审核后,报告打印并送至临床科室。
第四章送检要求1. 标本采集必须符合操作规范,严禁交叉污染。
2. 标本包装必须牢固,标注明显,杜绝标本泄漏。
3. 标本送达后应立即进行处理,确保结果准确性。
第五章送检时间1. 送检窗口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00,周末节假日除外。
2. 紧急标本可随时送检,需标注明显并在送检单上注明紧急情况。
3. 送检后如需查询结果,可于工作时间内联系送检窗口。
第六章送检记录1. 送检单需保存至少3年,作为检验结果的依据。
2. 送检记录需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外传。
第七章送检费用1. 送检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收取,不得私自索要额外费用。
2. 送检费用需在送检单上明确标注,方便查询。
第八章送检管理1. 送检窗口需保持整洁,保证标本安全无误。
2. 送检人员需熟悉送检流程,做到每一步操作准确规范。
第九章纠纷处理1. 如出现送检问题或纠纷,可向医院质控部门投诉并协商解决。
2. 医院将建立完善的纠纷处理机制,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第十章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对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就是外院标本送检规章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各位医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送检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病理标本送检制度

病理标本送检制度一、常规标本送检制度1.采取标本时,注意勿用有齿镊或钳夹取,勿挤压,以免发生人为变形。
手术标本送检前请勿自行剖开,应保持原形全部送检。
必须剖开时,最好邀请病理医师在场;或在病理检查申请单中详细描述剖开前后情况。
临床对手术标本有特殊要求时(如照相等),应提前通知病理科,以免在病理科取材时破坏其完整性。
2.检材标本应置于敞口容器内,固定液不少于标本体积的7-10倍。
3.送检科室应建立送检标本登记本,每次送检标本应由病理科人员签收,以避免丢失标本。
4.标本切取、固定后应尽快送往病理科,以便于及时取材、制片和诊断,及时发出病理报告。
二、填写送检病理申请单:1.病理申请单上各项内容均应填写并由申请医师签字确认,以便诊断时参阅和存档保留。
2.为加强收费管理,请填清送检单位,科室,住院号,病床号等。
3.请在标签上注明患者姓名及医嘱号,贴在送检标本容器上,便于核对并避免发生错号。
4.病理科验收标本人员不得对申请单中由临床医师填写的各项内容进行改动。
5.病理医师在取材时,遇送检标本与临床医师填写的申请单有疑问邀请临床医师解疑时,临床医师最好应邀到场。
6.病理医师只对病理科实际验收标本的病理学诊断负责。
7.病理科不接待病人或病人亲属自行到病理科查看手术切除标本,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会。
8.临床医师对病理报告有疑问时应及时与病理科医师取得联系,因为病理标本在病理报告发出后要按规定进行处理,不再保留。
以上事项请各科室医护人员严格遵守,以利于及时、准确发出病理报告,如因违反上述规定出现的差错,应由送检科室及有关人员负责。
手术标本应保持新鲜,不要加用固定液或用含水溶液清洗,以免影响制片和诊断。
标本送检和检验结果报告管理制度

标本送检和检验结果报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的标本送检和检验结果报告管理工作,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科室的标本送检和检验结果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标本送检:指将患者手记的样本送至检验科进行化验的过程。
2.检验结果报告:指检验科依据标本检验所得的结果,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医务人员供应的报告。
3.检验科:指医院内负责医学检验工作的科室。
第二章标本送检管理第四条【标本手记】1.治疗科室或护理人员应依照相关规范和操作程序对患者手记标本,并将标本交由负责的医务人员封装妥当。
2.标本手记过程中应采取无菌操作,避开交叉污染。
第五条【标本送检要求】1.标本送检前,医务人员应填写标本送检单,包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标本类型、手记时间等信息,并进行签名确认。
2.标本送检单应认真记录标本手记和处理的过程,并尽可能供应与病情相关的临床信息。
第六条【标本送检流程】1.医务人员将填写完整的标本送检单和标本一同送至检验科,交给检验科技师。
2.检验科技师收到标本后,应及时记录标本的收件时间、标本信息和送检人的姓名等相关信息,并进行签字确认。
3.检验科技师依据标本类型和检验项目的要求,进行样本处理,并依照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检验。
第七条【标本保管和处理】1.检验科技师在进行标本检验前,应依照标本类型和要求,进行适当的保管和处理,确保标本质量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标本的保管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操作程序的要求,避开标本损坏、变质或丢失。
第八条【标本接收和登记】1.检验科技师接收到标本后,应及时登记标本信息,并在标本上粘贴标本编号和条形码。
2.登记的标本信息应包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标本类型、手记时间等。
第三章检验结果报告管理第九条【检验结果报告编制】1.检验科技师依据完成的检验项目和标本检验结果,编制检验结果报告。
标本采集送检制度

标本采集送检制度一、标本采集的目的标本采集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准确、可靠的实验室检验样本,为医学诊断提供依据,并为患者的治疗和康复提供指导。
通过标本采集,可以获取患者的生理状态信息,从而判断是否存在病理变化,协助医师进行诊断和治疗。
二、标本采集的基本要求1.标本采集应遵循无菌操作原则,以防止交叉感染。
护士或相关人员应佩戴洁净无菌的手套,使用干净无菌的器械进行操作。
2.标本采集应遵循个体差异原则,考虑患者的特殊需求和病理状态进行操作。
例如,对于婴幼儿、老年人和残疾人群体,采集要细心,注意掌握采集的方法和采集的时间。
3.标本采集应遵循取样均匀原则,确保采集到的样本具有代表性。
对于液体样本,抽取一个完整的样本量;对于固体样本,应从不同部位取样。
4.标本采集应遵循标准流程,确保采集操作的规范性和可重复性。
按照相关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误差和污染。
三、标本采集的操作流程1.准备工作:核对病人基本信息和医嘱,确认标本种类和数量,准备好相关器械和包装袋。
2.采集前准备:将病人身份进行确认,说明采集目的和过程,解答病人的疑问和顾虑。
清洁采集部位,消毒处理。
3.标本采集:根据具体标本种类和采集方法进行操作,注意操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操作完毕后,进行严格的封存,防止标本的污染。
4.后续处理:整理好标本的相关文件和信息,填写标本送检单,进行详细的标本说明和标注。
将标本送至实验室,确保送检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四、标本采集的注意事项1.严格按照标本种类和采集方法进行操作,避免操作错误和污染。
根据实验室的要求,正确选择和采集相应的标本。
2.注意标本的保存和运输条件,避免标本的变质和污染。
采集完毕后,立即封存并妥善保存,避免因保存不当导致检测结果的异常。
3.注意标本采集部位的选择,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创伤和不适。
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采集部位,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必要的伤害。
4.注意病患的隐私权保护问题,确保采集过程的尊重和保密。
在采集过程中,需尊重病患的权益,确保采集过程的信息保密和隐私。
标本采集送检管理制度范本

标本采集送检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标本采集和送检管理,确保标本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血机构等从事标本采集、送检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标本采集送检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标本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标本采集送检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指导和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第二章标本采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标本采集室或者采集点,配备符合要求的设施、设备和人员。
第六条采集标本前,应当认真核对患者信息,确保采集的标本与患者信息一致。
第七条采集标本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采集过程的安全、无污染。
第八条采集的标本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容器,并注明标本种类、采集时间、采集人员等信息。
第九条采集的标本应当立即进行送检,避免长时间存放导致质量下降。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标本采集质量控制制度,定期对采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采集技能和质量意识。
第三章标本送检第十一条标本送检应当使用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标本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损坏。
第十二条标本送检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熟悉标本送检流程和要求。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与检验机构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确保标本送检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标本送检记录制度,记录标本送检时间、送检人员、接收人员等信息。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送检标本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标本管理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标本管理制度,明确标本的保存条件、保存期限和处理方式。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对采集的标本进行编号管理,确保标本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对采集的标本进行质量控制,定期对标本进行抽查检验,确保标本质量。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对采集的标本进行信息化管理,提高标本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病理科标本送检规章制度

病理科标本送检规章制度病理科标本送检是医疗机构病理诊断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病理诊断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标本送检的基本要求1. 标本的采集、固定、取材、装片等过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护人员操作,并严格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和《医疗机构病理科建设与管理规范》进行。
2. 医疗机构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病理科实验室,并确保实验室的设施、设备和环境满足标本送检的需要。
3.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理科标本送检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标本送检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4. 医疗机构应建立病理科标本送检质量控制体系,对标本送检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确保病理诊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标本送检的具体规定1. 标本送检应由医疗机构的临床科室或者专门负责标本送检的部门负责,并按照病理科的工作时间和要求进行。
2. 送检部门应在标本采集后,及时填写《病理科标本送检单》(以下简称《送检单》),并附上标本的详细信息,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历号、诊断、标本来源、采集时间等。
3. 送检部门应在《送检单》上注明标本的种类、数量、固定方式、取材方式等,并确保标本的包装和运输符合相关规定,避免标本的损坏和污染。
4. 送检部门应在病理科的工作时间内将标本送达病理科实验室,并确保标本的送达时间不影响病理诊断的及时性。
5. 病理科实验室应在收到标本后,对标本进行核对,确保标本的种类、数量、固定方式、取材方式等与《送检单》上的信息一致。
6. 病理科实验室应对标本进行编号、登记,并按照标本的特点和诊断需要,安排合适的检测时间和顺序。
7. 病理科实验室应在检测完成后,及时出具病理诊断报告,并将报告送达送检部门。
8. 病理科实验室应定期对标本送检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标本送检的质量和效率。
标本采集及送检规章制度

标本采集及送检规章制度一、引言为了确保标本的采集和送检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保证检验结果的可靠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标本采集1.采集人员标本采集工作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医务人员负责进行,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2.采集场所标本采集应在无菌、干净、安全的条件下进行。
若条件允许,最好在专门的标本采集室进行,确保标本的质量。
3.采集方法(1)严格按照相应的标本采集手册进行操作,确保采集过程规范。
(3)采集过程中要注意细菌和病毒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交叉感染。
4.杂质排除采集标本时,应排除可能对结果产生干扰的杂质,如饮食、创伤等。
三、标本送检1.采集容器选择根据不同标本的特性和采集要求,选择合适的采集容器。
容器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保证不会对标本造成污染或影响检验结果。
2.标本装箱标本采集完成后,应在尽快时间内装入专用的运输容器,并确保容器密封良好,防止标本泄漏。
3.标本标识每个标本容器都必须用唯一的标识,包括患者的姓名、住院号、性别、采集时间等信息。
4.标本运输标本应在采集后立即送往检验科室,实行专人负责的标本运输制度,避免标本延迟送检。
5.标本储存在送检过程中,特殊标本(如冷冻、冷藏标本)应妥善保存,确保其稳定性和可靠性。
四、质量控制1.设立标本质量控制小组,定期对标本采集和送检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2.标本采集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避免错误标本进入检验流程。
3.对标本采集和送检流程进行定期培训,确保工作人员掌握相关操作规范。
五、违规处理对违反标本采集及送检规章制度的人员和单位,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停职检查、警告、解聘等。
六、总结本规章制度的制定,可以有效规范标本采集及送检流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共同维护医疗质量和安全。
医院标本采集与送检管理制度

医院标本手记与送检管理制度1. 前言为规范医院标本手记与送检流程,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订立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的标本手记与送检工作。
3. 术语定义•标本:指包含血液、尿液、组织、皮肤、分泌物等身体物质用于临床检验的样本。
•手记者:指负责实施标本手记的医务人员。
•送检者:指负责将手记好的标本送交检验科室的医务人员。
4. 标本手记4.1 手记前准备1.手记者应接受专业的标本手记技术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2.手记者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及帽子,并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
3.手记器械应遵从一人一次、一器械一次的原则,严禁重复使用,确保采样无交叉污染。
4.2 手记操作流程1.手记前,手记者应认真了解患者的病情和需求,与患者进行沟通和解释,获得其知情同意。
2.手记者应依照标本手记规范,准备所需的采样器材,并对器械进行标识。
3.手记者应选择适当的手记部位和方法,并实施标本手记。
4.手记者应及时将手记好的标本提交给送检者,并填写标本手记记录,确保记录准确无误。
4.3 手记注意事项1.手记前,手记者应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以避开手记错误。
2.手记者应妥当保管标本手记所需的试剂和介质,并注意其有效期。
3.手记者应依据标本的种类和需要进行适当的处理和保管,包含冷藏、冷冻、室温保管等。
4.手记者应遵从临床感染掌控的相关要求,进行生物不安全废弃物的分类、处理和处理。
5. 标本送检5.1 送检前准备1.送检者应核对标本手记记录,确保手记信息的准确性。
2.送检者应将标本妥当包装,防止破损和泄漏,并填写标本送检单,填写信息准确无误。
5.2 送检操作流程1.送检者应将包装好的标本送交检验科室,并将标本送检单交给接收人员。
2.接收人员应核对标本送检单与标本自身的信息是否全都,如有问题应及时沟通并解决。
3.接收人员应依照标本种类和检验项目要求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和分发。
5.3 送检注意事项1.送检者应严格依照标本送检单上的要求进行送检,并确保送检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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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医院
手术病理标本送检制度
为了规范医院病理标本管理,避免各类差错事故的发生,保证准确及时发出病理报告,依据国家及卫生部的相关规定和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手术室成立手术病理标本的保管和送检管理小组,其中主管护师一名,护师一名,护士一名。
二、完善标本管理制度
手术室要按国家相关规定制度科室的病理标本管理制度,通过组织人员学习、不定期考核、实际中的检查。
使全科人员熟记手术病理标本管理制度,并把制度落到实处。
三、凡在手术室内实施手术所取下的组织、器官或与患者疾病有关的物体、异物等均视为手术标本,应妥善保管。
如不需要做病理检查的由手术医生带走,并在手术室标本登记本记录签字。
四、手术后病理标本送检要求
(一)术前预计需行送病理检查的手术,急诊手术及择期手术手术医师应术前填写病理申请单(患者姓名、年龄、科室名称、床位号、病案号),手术医师手术前开立病理检查临时医嘱,提交护士收费后并于病理申请单上盖收费章确定,方可附带入病历中送入手术室。
(二)术中手术医师取出病理标本组织后递交器械护士,器械护士递交巡回护士,巡回护士将所取标本装入标本袋,加入标本固定液固定标本液量为标本体积的3~5倍,然后封袋口,详细填写标本袋信
息后妥善保管,手术结束巡回护士将手术病理标本递交手术医生。
备注:(标本从离体到固定的时间不宜超过半小时如:肝脏、胰腺、微小组织标本等)。
(三)术后手术医生处理病理标本及完善病理申请单填写内容。
1.手术医师将病理标本,携家属至洽谈室给病人家属查看。
2.手术医生完善病理申请单上填写内容:病人资料、临床诊断、入院病史、查体情况、手术中所见标本情况标本取材部位及标本件数、辅助检查阳性结果、特殊病人需注明(既往做过病理检查者注明病理号及病理诊断结果、需红笔标记结核、肝炎、HIV等传染性阳性结果就偶不看那你n9bn)。
3.手术医生与巡回护士共同将病理标本及病检申请单送至标本存放间,填写病理标本登记本内信息。
手术医生、巡回护士共同与护工核对标本袋信息、病检申请单信息、病理标本登记本,三方确认后,均签字登记确认,交给护工放入标本箱。
4.护工将标本及病理申请单送病理科,与病理科收标本人员核对无误双方双签名,标本交给病理科行病理检查。
如病理标本及病理申请单不合格有权将标本及病理申请单共同退回,然后由护工送还手术医师修改后再送检。
(四)术中冰冻标本病检:术前一天手术医师同患者及家属签订冰冻检查同意书,填写病检申请单由科室收费后交病理科,手术当天术中手术医师将切下标本立即递交巡回护士,巡回护士递交标本护工后,双方签字登记,手术医师与家属确认标本后让护工由病人家属陪同下将标本送至病理科接受后双方签字登记。
病理科接到标本后电话
询问术中手术医师完善填写术中所见标本情况,然后病理科45分钟内报告病理结果,通知手术室护工到病理科取冰冻病理报告,取报告后双签字登记,取回后再递交手术医师双签字登记确认。
(五)门诊手术标本送检:手术完毕后由手术医师将标本请病人及家属观看后放入标本袋,填写标本袋信息,加入标本固定液固定标本后封袋,详细填写病理申请单内容,将标本及病理申请单递交病人或家属后,送病理科行病理检查。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医务部
2012年9月20日
附件:1、手术室病理标本(石蜡切片)送检流程
2、手术室病理标本(冰冻切片)送检流程
附件1.
手术室病理标本(石蜡切片)送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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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手术室病理标本(冰冻切片)送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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