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2010-11-05
碧水源:重大合同公告 2011-07-22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公告编号:2011-053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6月22日,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发布了关于公司中标昆明市第九、第十污水处理厂BT项目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披露媒体的公告。
2011年7月21日,公司与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滇投”或“甲方”)签订了《昆明市第九、第十污水处理厂BT(建设-移交)项目投资建设、移交及回购合同》。
一、合同风险提示1、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1、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昆明市青年路延长线53 号滨江大厦B 座6-7 层法定代表人:徐增雄注册资本:39,796 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经营管理污水处理产业,收取污水处理费;受托作为出资人代表承担昆明市政府确定的滇池治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开展基础性产业、高科技产业及其他产业的投资、经营和专业化资产管理(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昆明滇投是昆明市政府从事滇池治理和污水处理的重要投融资主体。
2、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昆明滇投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没有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
3、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系经昆明市政府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
2005年1月,根据昆明市国资委《关于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昆明市排水公司进行重组的批复》(昆国资复〔2005〕1 号),昆明市排水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92,198.44万元全部注入公司,并增加国家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公积金。
688101三达膜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公告编号:2021-034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重要内容示:●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达膜”、“公司”)为了便于募投项目的集中管理及资源整合,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原项目”名称: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
●“新项目1”名称: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孝感市孝南区碧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
●“新项目2”名称: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许昌市建安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
●“原项目”变更后项目募集资金总金额:30,000.00万元;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现募集资金余额30,000.00万元。
与原项目募集资金保持一致。
●“新项目1”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预计2022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新项目2”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预计202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5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47.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16.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024.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12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41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根据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已投入金额0万元,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后的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原募投项目“特种分离膜及其成套设备的制备与生产项目”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拟变更项目预计使用募投资金25,250.00万元,预计剩余募投资金4,750.00万元,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根据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需要确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用途。
碧水源招股说明书

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大成律师事务所 4-3-1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大成证字(2009)第006-2 号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根据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之间的《法律服务合同》,以特聘专项法律顾问身份,就发行人首次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事宜(“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及本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板首发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
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所涉以下方面的事实与法律问题进行了调查:1、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2、发行人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3、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4、发行人设立5、发行人的独立性6、发起人和股东7、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8、发行人的业务9、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10、发行人的主要财产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大成律师事务所 4-3-211、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12、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13、发行人章程的制定及修改14、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与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15、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16、发行人的税务17、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18、发行人缴纳“五险一金”的情况19、发行人募股资金的运用20、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21、发行人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发行人已向我们出具书面文件,确认其提供的所有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各该原件相一致;所有原件或复印件上的签名及盖章均真实有效;并且,所有相关的自然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发行人相关工作人员口头介绍的情况均是真实的。
碧水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10-04-12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
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水源”)于2010年4月8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碧水源”A股2,960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并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94,876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843,440,000股,配号总数为3,686,880个,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003686880。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1.6056937031%,超额认购倍数为62倍。
保荐人(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发行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0年4月12日上午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10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中证网()、中国证券网()、证券时报网()、中国资本证券网()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4月12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12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之盖章页)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4月12日。
碧水源: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1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0-030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股东刘振国先生、陈亦力先生及周念云女士的通知,上述股东正在筹划表决权委托事宜,拟将合计约占公司总股本约13.40%的股份表决权委托给公司股东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城乡”);同时公司拟向中国城乡非公开发行股份。
上述事项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中国城乡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全资子公司。
该事项尚需取得中交集团同意、国务院国资委及相关有权部门的事前审批。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碧水源,股票代码:300070)自2020年3月6日(星期五)上午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六日。
碧水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0-11-05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10-044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作为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亦已承诺偿还银行贷款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
4、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对《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变更,未实质性地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
这种变更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节省投资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投项目按计划进度推进,是一种必要的、可行的调整。
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
独立董事:马世豪 刘润堂 李博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Ο一Ο年十一月三日。
碧水源: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XXXX-08-18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10-023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8月17日下午13: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6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文剑平先生、刘振国先生、何愿平先生、王洪臣先生、郭辉先生、俞开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马世豪先生、刘润堂先生、李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经全体董事逐个表决后,均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事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8.24
•【文号】证监许可〔2017〕1568号
•【施行日期】2017.08.2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核准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568号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报告》(巴安水务2017-FOH-001)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17年8月24日。
碧水源: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0-09-03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10-029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9月2日上午11:00 在公司二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20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郭辉委托何愿平代为表决),其中独立董事3人。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文剑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刘振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1、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由文剑平先生、王洪臣先生、俞开昌先生3人组成,文剑平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刘振国先生、马世豪先生、刘润堂先生3人组成,刘润堂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马世豪先生、李博先生、何愿平先生3人组成,马世豪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李博先生、马世豪先生、郭辉先生3人组成,李博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本议案经逐个表决,均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文剑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022-2023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建+安装)押题练习试卷A卷附答案
2022-2023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建+安装)押题练习试卷A卷附答案大题(共5题)一、背景:某拟建工程为二层砖混结构,一砖外墙,层高3.3m,该工程建筑面积及外墙工程量分别为265.07m2、77.933m3。
原概算指标为每100m2建筑面积(一砖半外墙)25.71m3,每平方米概算造价120.5元(砖砌一砖外墙概算单价按23.76元,砖砌一砖半外墙按30.31元)。
问题:求修正后的单方造价和概算造价。
【答案】本题主要考查考生运用概算指标法对工程不同部分的价格修正及总价计算的能力。
[解析]相关计算公式如下:拟建单位工程概算造价=拟建工程建筑面积(体积)×概算指标概算指标的修正:单位造价修正指标=原指标单价-换出结构构件的价值+换入结构构件的价值换入砖砌-砖外墙每100m2数量=77.933×100÷265.07=29.4(m3)换入价值29.4×23.76=698.54(元)换出价值25.71×30.31=779.27(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修正指标=120.5+698.54÷100-779.27÷100=119.7(元/m2)单位工程概算造价=265.07×119.7=31728.88(元)二、某建设项目分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分阶段进行招标。
一期工程:因该工程技术复杂.建设单位决定采用邀请招标,并自行组织招标事宜,共邀请A、B、C三家国有特级施工企业参加投标。
投标邀请书规定:2012年10月8日~10月12E1(周一至周五)9:00~17:00在该单位总经济师室出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规定:11月8日为投标截止日;投标有效期到11月28日为止;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12月28日为止;评标采用综合评价法.技术标和商务标各占50%。
在评标过程中,鉴于各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大同小异,建设单位决定将评标方法改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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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10-046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369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0万股,发行价格为69.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5,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614.7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43,685.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中29,554.00万元用于“膜组器扩大生产及其研发、技术服务与运营支持中心”。
27,059.00万元用于“超/微滤膜系列产品生产线”,其余187,072.25万元为超募资金金额。
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膜组器扩大生产及其研发、技术服务与运营支持中心”项目介绍。
膜组器扩大生产及其研发、技术服务与运营支持中心项目,其中一项的“建立北京本部研发中心和技术服务与运营支持中心,提高公司的自主创新与技术服务能力” 主要通过新增和提高公司研发和技术服务的硬件配置(设备、设施),在公司总部建立国内一流的MBR技术研发中心,以及建立开展大规模业务需要的总部技术服务与运营支持中心,大幅度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服务的能力。
设备购置费用5360万元、安装设备647万元,总投资6,007万元。
由于建设研发与运营中心所需要的污水处理设施场地条件,公司上市半年来一直在积极寻找合适的场地并做着各项准备工作。
因场地条件限制,公司该项募集资金项目一直没有进展,该项募集资金也没有使用。
三、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的基本情况。
1、变更实施方式:
由公司自主建立国内一流的MBR技术研发中心,以及建立开展大规模业务需要的总部技术服务与运营支持中心的计划不变,只是实施方式有所改变。
原计划拟通过自行购买设备进行建设的方式进行,现拟改为通过购买北京市门头沟再生水厂同样设备25年的使用经营权的方式来实现。
北京市门头沟再生水厂目前所拥有的设备与设施可完全满足本公司建立MBR工艺技术研发中心与总部技术与服务中心的需要,且可保证25年的长期自由使用权,与自身购买设备建设一般使用20年的功能条件一致。
另外该购买预计使用资金5600万元,其作价依据为门头沟再生水厂整个设备的投资部分,而未包括其中的土建及其它部分造价约5400万元。
该作价与购买已经门头沟区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核与批准,符合政府地方法规与程序,同时以上购买还将为公司带来每年1400万元以上的运营收入,为公司的研发与技术中心运行提供补贴。
2、变更实施主体:
基于以上实施方式的改变,本研发中心与运营技术中心的实施主体将由本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3、变更实施地点:
实施地点由原来的公司总部变更为北京市门头沟区再生水厂。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的原因。
1、实施新方式变更符合募投项目目前的研发要求。
公司MBR技术研发与技术运营中心建设离不开建设污水处理厂现场,由于本募投项目在2007年公司申报上市时确定,原先规划在总部建立以上研发中心所需的场地、环境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在现有总部场地已较难实现建设研发与运营中心所需要的污水处理设施场地条件,因此,公司有必要对研发中心与运营技术支持中心实施方式做出调整与改变,该等改变将更有利于建设公司的研发中心与技术支持服务中心,及时服务于公司快速发展的业务需要,保障公司上市后募投项目发挥更快、更大效益。
2、新的方案条件更好、代价更低。
由于研发中心与运营技术与支持中心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与场地需求,且总部较难满足以上条件,而通过使用门头沟再生水厂现有设备与条件能较好地确保研发中心与运营技术支持中心较顺利的实
施且成本较低,不需要另行征地并进行土建场地建设,节省了投资,并得以使技术中心尽快支持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
3、采用目前方式进行研发中心与运营支持中心建设的方式能完全确保研发中心与运营与支持中心的硬件条件到位,达到计划中的条件,包括完全的设备条件、污水处理场地条件等,更快更好地完成研发中心与运营与支持中心的建设。
另外,公司拟利用以上条件申报环保部污水资源化技术中心,向国家级技术中心方向发展。
同时,该方式将为公司获得每年1400万元以上的收入补贴,大大节省了公司的研发与运营支持中心成本,为公司创造了更多利益。
4、新的方案节约了建设时间、能够更快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用。
综上、新方案将优于原方案,有利于公司的快速发展。
北京市门头沟区再生水厂介绍:
2009年由政府投资1.1亿元用MBR技术新建成的年处理量4万吨/天的再生水厂,占地2.39公顷,其中基建3842.7万元,设备5590.3万元,污水处理的全套设备包括膜组器系统、生化系统、预处理系统、抽吸系统、臭氧消毒系统、膜清洗与检测系统、污泥处理系统、水质监测系统及化验室、行政办公室齐全,为开展大规模MBR工业技术研发与运营技术研究、运营培训等提供了优良的软件条件。
此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经公司审慎分析、反复调研,充分论证。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变更部分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项目实施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实施主体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
注册资本:陆仟万元人民币
出资方式:现金
资金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膜组器扩大生产及其研发、技术服务与运营支持中心项目)。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实施方式后存在的风险和对策说明。
实施方式变更后,原项目的市场前景,可能存在的市场、技术、经营管理、政策等因素引致的风险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
与原项目相比变更实施方
式、实施主体和地点后各方面风险均有所降低。
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不会对项目投入、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公司将科学决策、充分分析各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并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2010 年11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2010 年11月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八、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变更,未实质性地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
这种变更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节省投资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投项目按计划进度推进,是一种必要的、可行的调整。
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核查后认为:碧水源原建设研发及技术服务与运营支持中心的方案,需要购建大量的固定资产,相当于购建一座小型污水处理厂。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通过购买门头沟区再生水厂的经营权,不但可以获得公司研发所需的设备和环境,而且可为公司带来运营收入,降低研发成本,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此,第一创业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报请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公告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Ο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