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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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义务教育规章制度

小学义务教育规章制度

小学义务教育规章制度一、学习规章制度1. 学生应按时到校,不得迟到早退,否则将被记录违纪,并需要家长到校接受批评。

2. 学生应按照学校课程表准时参加各项学习活动,不能擅自缺课,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3. 学生要按照教师的教学要求做好学习准备,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勤奋学习,不得在课堂上打瞌睡、看书、画画等影响学习的行为。

4. 学生应当自觉完成作业,不得抄袭、抄作业,否则将被扣分并需认真检讨。

5. 学生要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作弊,违者将受到严厉的处理。

6. 学生要尊重师长,对老师的教导和批评要虚心接受,不得辱骂、损害老师的形象。

7. 学生之间要相互尊重,友好相处,不得欺凌他人,如有此类行为将受到惩罚。

8. 学生要爱护学校的大楼、教室、桌椅等公共财物,不得损坏丢失,否则需赔偿。

二、生活规章制度1. 学生在学校应当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随地乱扔垃圾、污染环境。

2. 学生要维护校园安全,不得在校园内违规玩耍、奔跑、爬高等行为,以免发生意外。

3. 孩子们在用餐时要保持文明礼貌,不得大声喧哗、乱砸餐具,保持用餐区域整洁。

4. 学生在课间休息时要注意安全,不得私自离开教室,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5. 孩子们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健康的体魄,不得逃避体育课、指定时间。

6. 学生要爱护集体草坪、花园等,不得乱踩踏,保持环境的整洁美观。

7. 学生要穿着整洁,不得穿拖鞋、露脚、破旧衣服等影响形象的服装。

8. 学生应当遵守纪律,不得擅自出校门、逃课等行为,以免影响学校的正常秩序。

三、行为规章制度1. 学生在校园内不得有打架、斗殴等行为,如有此类行为将受到处罚。

2. 学生不得在校园内乱涂乱画,污损公共设施,保持校园整洁。

3. 学生要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不得占用别人的东西、欺负他人,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念。

4. 学生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在校园内奔跑、乱穿马路,保障自身安全。

5. 学生要尊重师长,不得对老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发生暴力行为,否则将受到处理。

义务教育学校教务管理制度

义务教育学校教务管理制度

义务教育学校教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务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教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务管理工作,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安排、教学质量监测、课程开发、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教务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原则,确保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教师的专业成长。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务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教务管理人员,制定明确的教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教务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章教学计划第五条:学校应根据学生年级、课程设置、教学资源等情况,合理制定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应包括学生学习内容、学习目标、教学时数等内容。

第六条:教学计划应遵循课程标准和教育教学大纲的规定,保证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获得必要的知识和能力。

第七条:学校应定期评估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调整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计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教学安排第八条:学校应根据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时间,确保每门课程都有充足的教学资源和时间。

第九条: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学习特点和需求,合理安排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促进学生的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

第十条:学校应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应对不可抗力等突发情况。

第四章教学质量监测第十一条:学校应制定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课堂表现等进行定期评估,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教学督导制度,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学校应开展学生满意度调查、家长满意度调查等,了解学生和家长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教学工作。

第五章课程开发第十四条: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开发符合学校特色的课程,拓展学生的学习内容和方法。

第十五条:学校应鼓励教师参与课程开发,研发新的教学方法和资源,提升课程的创新性和吸引力。

第六章教师队伍建设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评价制度,对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态度等进行定期评估,给予奖励和激励。

学校九年义务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九年义务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九年义务教育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已成为教育制度中一项重要的内容。

学校九年义务教育管理制度作为保障学生接受公平而优质教育的基础,对学生的学业发展和个人素养的培养起着重要作用。

二、制定目的学校九年义务教育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保障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和平等;规范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完善评价机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学校管理体制学校九年义务教育管理制度中包含学校管理体制的完善。

学校应设立校长、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确保管理层级清晰、职责明确、工作高效。

四、课程设置九年义务教育的课程设置应以基础知识为主,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教育部门应指导学校合理设置各科目的课程内容,鼓励学校开展兴趣特长课程,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的需求。

五、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是学校九年义务教育管理制度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应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培养与管理,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同时,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教师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六、学生权益保障学校九年义务教育管理制度应重视学生的权益保障。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学生评价机制,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的身心发展;制定教育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安全。

七、家校合作家校合作是学校九年义务教育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

学校和家长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形成教师、家长、学生之间的紧密联系,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成长发展。

八、教育资源配置学校九年义务教育管理制度应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学校建设的投入,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同时,学校应制定合理的资源利用规定,实现资源的公平分配。

九、教育评价体系学校九年义务教育管理制度应建立科学完善的教育评价体系。

评价内容应包括学生的学业水平、综合素质以及学校教育质量等方面;评价方式应注重多元化,不仅仅有考试评价,还要兼顾实践表现、综合能力等综合评价方式。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考勤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范围1. 学生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社团活动、体育活动、升旗仪式、课间操、自习课等。

2. 学生因病、因事请假。

3. 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

三、考勤标准1. 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2. 学生因病、因事请假,须提前向班主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3. 学生迟到、早退、旷课,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处理:(1)迟到:上课铃响后,学生未进入教室者,视为迟到。

(2)早退:下课铃响前,学生离开教室者,视为早退。

(3)旷课: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者,视为旷课。

四、考勤程序1. 班主任负责班级学生考勤工作,每天上课前清点班级人数,对迟到、早退、旷课学生进行登记。

2. 学生请假,须由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班主任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3. 教务处每月对全校学生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并将结果通报各班级。

4. 班主任每月向家长通报学生考勤情况。

五、奖惩措施1. 学生考勤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2. 学生出满勤,给予表扬;迟到、早退、旷课者,给予批评教育。

3. 学生无故旷课,经批评教育无效,可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4. 学生请假经批准后,应及时返校,无正当理由不返校者,视为旷课。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中国的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中国的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中国的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九年义务教育是中国教育体系中最基础、最为广泛的一部分。

它是指从小学一年级开始,一直到初中三年级结束的九年的学制教育。

这个教育制度在整个中国的教育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于培养国民素质、实现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九年义务教育的历史背景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推行离不开中国长期以来对教育的重视。

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的教育制度比较落后,农村的教育普及率极低,很多孩子连上学的机会都没有。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政府开始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了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促进普及教育。

二、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和内容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是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够获得基本的文化知识和技能,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同时,九年义务教育也强调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九年义务教育的内容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社会等多个学科的学习,以及体育、艺术、劳动教育等综合素质的培养。

通过这些内容的学习,学生可以全面发展和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三、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情况自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以来,中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据统计,目前中国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率已经达到了99%以上,基本实现了全民接受教育的目标。

同时,九年义务教育在促进城乡教育公平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缩小了城乡教育差距。

然而,九年义务教育也面临着一些挑战,比如教育资源不均衡、教育质量不高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四、九年义务教育的意义和影响九年义务教育对于中国的教育事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首先,它为每一个学生提供了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促进了社会的公平和和谐。

其次,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能够培养学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为他们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同时,九年义务教育也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人力资源支持。

总之,中国的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是中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国民素质、实现教育公平起着关键作用。

中国教育制度总结

中国教育制度总结

中国教育制度总结中国教育制度历经了长时间的发展和改革,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总结中国教育制度,包括义务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

1.义务教育中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即小学六年和初中三年。

近年来,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了99%以上,基本实现了教育普及。

此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不断加大,教育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

然而,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问题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解决。

2.中等教育中国中等教育主要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技术学校。

中等教育的普及率已经达到了90%以上,学科设置和教学质量得到了不断提高。

然而,中等教育阶段的学生面临着巨大的高考压力,学校和家长过于注重考试成绩,需要进一步改革和优化。

3.高等教育中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阶段,越来越多的人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

目前,中国有近2700所高校,包括本科、研究生和专业硕士教育。

然而,高等教育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教学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4.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在中国教育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旨在培养实用型人才。

职业教育的类型多样,包括技工学校、职业高中、职业技术学院等。

近年来,政府加大了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加强了职业教育与就业市场的衔接。

然而,职业教育在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仍然较低,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有待提高。

5.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是中国教育体系中的一个薄弱环节。

尽管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改善特殊教育的状况,但是特殊教育资源仍然严重不足,教育机会和教学质量也存在较大差距。

为了实现教育公平,特殊教育需要得到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综上所述,中国教育制度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就。

然而,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如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教育质量参差不齐、特殊教育发展不足等。

未来,政府和社会应该共同努力,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教育公平和教育现代化。

同时,也需要关注和解决教育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以推动中国教育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

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我国教育方针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工作有序、高效、优质地进行。

二、管理制度1. 教学计划管理(1)学校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包括学期教学计划、周教学计划、课时计划等,确保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2)教学计划应明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进度等,确保教学质量。

2. 教学备课管理(1)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2)备课应遵循“五有”、“五备”原则,即脑中有标(课程标准)、胸中有本(教材)、目中有人(学生)、手中有案(教案)、心中有法(教学方法)。

3. 教学实施管理(1)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注重启发式、探究式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教师应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提高教学质量。

4. 教学评价管理(1)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2)评价应包括学生学业成绩、教师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态度等方面。

5. 教学研究管理(1)学校应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教师应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不断丰富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效果。

6. 教学资源管理(1)学校应加强教学资源建设,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环境。

(2)教师应充分利用教学资源,提高教学效果。

7. 教学纪律管理(1)学校应加强教学纪律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2)教师应遵守教学纪律,认真履行教学职责。

三、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

2.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3. 加强教学设施建设,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环境。

4. 加强家校合作,形成教育合力。

5. 加强教学督导,确保教学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四、附则1. 本制度适用于义务教育学校全体教师。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教育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管理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义务教育教师规章制度

义务教育教师规章制度

义务教育教师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义务教育教师的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义务教育教师。

第三条义务教育教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起教育教学的责任。

第四条义务教育教师应当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新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教学服务。

第五条义务教育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发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六条义务教育教师应当与家长、社会和其他教育相关部门合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七条义务教育教师应当认真备课,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方式,确保教学质量。

第八条义务教育教师应当严格遵守教学计划,不得擅自调整教学进度和内容。

第九条义务教育教师应当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耐心解答学生的问题,帮助学生克服困难。

第十条义务教育教师应当关注学生的学习习惯和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并协助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义务教育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考勤管理,保证学生的学习纪律。

第十二条义务教育教师应当按照学校的规定及时批改作业和试卷, 确保学生的学习效果。

第三章师德师风第十三条义务教育教师应当以身作则,做学生的楷模。

第十四条义务教育教师应当尊重学生,不得以言辱学生,不得侮辱学生。

第十五条义务教育教师应当认真履行教学任务,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六条义务教育教师应当严禁打骂学生,运用暴力教育手段。

第十七条义务教育教师应当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第十八条义务教育教师应当团结同事,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

第四章教育教学研究第十九条义务教育教师应当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讨会。

第二十条义务教育教师应当研究教学方法,探索适合学生的教学模式。

第二十一条义务教育教师应当关注教育教学的前沿课题,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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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现代教育制度之义务教育制度
摘要:义务教育制度全面兴起于19世纪末的西方世界,到20世纪70年代后,义务教育制度的发展越来越完善。

我国近几年也兴起了一个义务教育改革的浪潮,并且顺应国际潮流,我国的义务教育制度发展越来越完善。

关键词:现代教育制度;义务教育制度;发展建议
一、现代教育制度的内容
1、制度的定义
关于制度的定义,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

康芒斯认为,制度就是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罗尔斯提出,制度应当是一种公开的规范体系,这一体系确定职务和地位及它们的权利、义务、权力、豁免等等;亨廷顿认为制度就是稳定的、受珍重和周期性发生的行为模式;诺思则指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

2、教育制度的定义
教育制度是一个国家各类教育机构有机构成的总体及其正常运行所需的种种规范或规定的总和。

它包含有学前教育机构、学校教育机构、业余教育机构、社会教育机构等,还包括各机构间的组织关系、各机构的任务、组织管理等,它的设立主体是国家,是国家教育方针制度化的体现。

《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和《辞海》中队教育制度的定义是:根据国家的性质制订的教育目的、方针和设施的总称。

而《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终却提出,教育制度是一个社会赖以传授知识和文化遗产以及影响个体社会活动和智力增长的正式机构和组织的总格局。

此外,顾明远主编的《教育大辞典》中提出教育制度应当是一个国家各种教育机构的体系。

包括学校制度(学制)和管理学校的教育行政机构体系。

2、现代教育制度的特征
现代教育制度是规范现代教育的主要形式,是现代教育正常进行的必要体系建构,因此它所具有的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利益性
传统教育制度是崇尚集体教育利益和集体教育行为的,并把集体教育利益抽象化与个人利益对立, 总是过多地强调国家、集体的利益,而忽视了个人的利益,强调个人对国家强制力的服从和应尽之义务,却忽视了国家权力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和维护。

现代教育制度则强调个人教育利益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并成为人们追求的价值目标。

(2)法律性
传统教育制度在对教育关系和教育秩序的维持上,强调国家强制力的作用,强调权力运行机制的控制。

然而,在现代社会,国家强制力已经不能达到她原有的效果,所以便需要法律来进行规范制约。

(3)宽容性
传统教育制度往往是站在一种教育制度立场上排斥另一种教育制度,然而,现代社会是多元化的,人的发展也是多元化的,而真正的教育制度应该是尊重差异,具有一定的包容性,允许多元化发展的。

(4)妥协性
现代教育制度本身就是自由主体之间相互妥协的结果,它是自由主体之间达成的最大可能的妥协、协议和契约。

(5)权利性
指国家或政府在调整各种教育关系,实施对教育的管理时,是以“权力”为本位,还是以权利”为本位。

在卢梭的《契约论》中,我们能明确的区分权利与权利的区别,也就是说国家不能以硬性的强制力来对教育进行管理。

二、现代义务教育制度的内容
1、现代义务教育制度的定义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就是适龄儿童、少年开始接受教育的九年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2、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历程
(1)建国之前
民国时期,我国为普及新式教育,于1935年5月,国民政府行政院修正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大纲》及《民国24年度中央义务教育经费支配办法大纲》。

这两个大纲中计划拟于10年内使全国义务教育年限由1一2年延长到4年,并且规定:“教育经费之最低限度,在中央为其预算总额的15%,在省区及县市为其预算总额的30%,其依法律独立之教育基金一并予以保障。

贫痔省区之教育经费,由国库补助之。

”但是,由于当时战祸连绵,社会动荡不安,这一规定最终并未执行。

(2)建国之后
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以前,我国的义务教育基本上是免费的,即使也象征性的收点钱,一学年的费用也只相当于当时的几包烟钱而己,因此普及率也相当高。

但是由于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教育条件十分艰苦,教育质量不是很高。

特别是“文革”时期的中小学,一半以上的时间上课,主要是语文、算术,另一半时间用来学工、学农、学军,随贫下中农下地,到工厂劳动,或者扛着红旗和部队一样拉练。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主要施行的是免收学费,收取杂费的政策贯彻义务教育制度。

这一政策指导终于在1986年7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得到国家法律的保障。

由于这一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在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的义务教育法,于2006年9月1日起实施。

至此,我国义务教育制度逐渐完善,开始进入平稳发展阶段。

3、义务教育制度的特点
义务教育是一种普及的、平等的、无偿的、强迫的教育。

换言之,义务教育具有普及、平等、无偿、强迫这四种主要性质及原则。

(1)普及性。

主要是指国家或社会有义务将教育普及到社会各阶层,国家必须在全社会普遍立学,建立完备的学校教育体制,保证各阶层的人都能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

可见,所谓普及性主要是就国家有普及教育的义务而言的,也是从国家的角度和立场来说的。

(2)平等性。

如果说普及性主要是从国家或社会作为举办教育的主体这一角度出发的,那么平等性则主要是从国民或社会成员作为受教育者的立场上来说的。

凡国民均享有入学接受教育的平等权利,并有权要.求国家或社会提供给他们接受同等质量的教育。

根据2006年6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
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3)无偿性。

主要是指国家有义务为全体国民提供免费的教育。

近代国家主要通过征税来筹集义务教育的经费。

义务教育的经费来自社会及国民,国家有一权向社会及国民征税,再把这笔经费用于为全体国民举办义务教育。

从历史上看,无偿教育并非都是义务教育,但义务教育应该是无偿教育。

(4)强迫性。

主要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规定父母有义务送其学龄子女入学接受教育,不履行这一义务的父母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义务教育的强迫性原则主要是为了确保学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得以实现和不受侵犯。

三、当前义务教育面临的问题及发展建议
第一,加快经济建设,缩小城乡、区域和不同层次学校间的差距
我国目前还处于二元结构的社会状态,贫富差距比较大,两极分化格局比较明显。

在我国长期以来由于经济落后导致的教育有效供给不足,以及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导致的地区差别、城乡差别这一系列问题,使得我国义务教育不能真正的得以贯彻实施。

因此,要想解决教育的差距和困难,从根本上讲我们只有靠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加快经济建设步伐,并采取多种措施扶持和帮助贫困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把他们从贫困中摆脱出来,才一能实现。

第二,消灭政府对民办学校所设置的隐形壁垒,实现教育资源优化合理的配置
我国目前是集权型的国家,教育行业也由国家管理。

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大部分都是公办学校,政府对其的支持力度也比较大,各种资源都优先提供给公办的学校。

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整个社会有很多民办学校对我国的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也是做出相当大贡献的,特别是对于那些在外务工人员的子女来说,民办学校就是他们接受教育的最佳途径。

但是对于民办学校介入义务教育,我国政府却设置一些隐形的壁垒,阻碍民办学校的发展。

因此政府在配置新的教育资源时,必须坚持“补救办法”与“防御措施”的结合,防止和杜绝少数优势学校依靠行政或不合理的市场化手段,如乱收费,再度聚集有限的教育资源,以拉大校际差距。

第三,杜绝教育不平等现象,加大力度宣传教育公平
众所周知,义务教育的根本目标就是实现教育公平,但是目前许多公立名校办民校或招收计划外收费生的做法,同义务教育理念是背道而驰的。

然而,这一极不公平的现象却得到现在整个社会的认可,比如,好学生上好学校,差学生上差学校,有钱人上好学校,穷人上
差学校等等不公平现象,好像天经地义,根据一个学生的智商或者家庭经济状况好坏,把学生送到不同的学校,就完全合理合法。

这些现象都是我们应当杜绝的。

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积极倡导教育平等特别是义务教育平等的观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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