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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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11.23•【字号】晋政办发〔2022〕94号•【施行日期】2022.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9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1月23日山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为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遵循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理念,按照“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建设美丽山西、健康山西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坚持系统调查,有序推进。

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行动的有关要求,细化任务分工,扎实开展化学物质信息调查,在信息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

系统构建新污染物治理长效机制,有序推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落地落实。

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施策。

全面梳理我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现状,结合我省产业结构和环境保护总体要求,有效开展化学物质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精准识别新污染物治理重点,实施全过程风险管控。

阳泉市域总体规划(2011-2030)

阳泉市域总体规划(2011-2030)

《阳泉市域总体规划(2011-2030)》草案公告类型:审批前公示项目名称:《阳泉市域总体规划(2011~2030)》公示日期:2012年7月13日~8月13日一、规划背景与现状概况1.规划背景(1)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进入了发展的战略转型期,转型发展成为“主旋律”,转型和生态是山西省资源型城市发展的“主旋律”和时代要求。

(2)国内产业转移由传统的沿海向内陆梯度转移,逐渐转变为“梯度转移”和“跨越转移”共存的格局,为阳泉主动、选择性的承接战略型新兴产业,加快优化产业结构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3)省委书记袁纯清在阳泉调研期间提出把全面推进城镇化做为阳泉市转型发展的目标点,在全省率先实现城镇化,“率先全面城镇化”是新时期阳泉面临的战略任务和发展要求。

(4)新时期,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加快建设,省、市“十二五”规划出台,这些外部条件的变化和相关规划的出台都需要编制市域城乡总体规划加以应对、落实和衔接。

2.现状概况2010年全市总人口136.86万人,市辖区总人口72.22万人,平定县总人口33.53万人,盂县总人口31.11万人,2010年城镇化率为61.92%,城镇人口84.7万人。

阳泉市域面积4569.91平方公里,下辖3个市辖区(城区、矿区、郊区)和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县(平定、盂县),12个街道办事处,12个乡,20个建制镇。

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429.4亿元,排全省第5位。

三次产业结构为1.5:59.5:39,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2141元。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1.规划范围阳泉市域,面积4569.91平方公里,下辖城区、矿区和郊区三区及平定、盂县两县。

2.规划期限规划基期为2010年,近期2011~2015年,中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

三、区域定位、目标与战略1.区域定位京津冀层面:我国北方地区重要的能源基地,与京津冀联系密切的特色旅游城市。

太原都市圈层面:东部重要增长极,联系京津冀地区的门户前沿,率先经济转型和全面城镇化的试点城市,生态修复和生态城市建设的先行先试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和物流节点。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12•【字号】晋政办发[2012]101号•【施行日期】2012.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10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2月12日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年-2015年)第一章“十一五”发展回顾“十一五”时期,全省上下紧紧抓住“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省”建设的重大契机,以全局循环、高端循环为基点,着力推进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和城乡生态化,一大批具有强大带动和辐射作用的循环经济园区、企业和重大工程应运而生,开启了资源型地区绿色发展、清洁发展、低碳发展的转型跨越新篇章。

1.1进展与成效1.1.1重大项目投资效应凸显近年来,全省充分发挥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对循环经济的激励和引导作用,以直接投资、贷款贴息和资本金入股等方式,重点支持煤炭、焦炭、电力、冶金、化工等传统产业的循环化改造,先后建设了余热、余压回收,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废渣、煤层气综合利用及污水、矿井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等一批循环经济重大示范项目,初步形成了具有山西特点的煤电材、煤电铝、煤焦化等循环经济模式。

截止2010年,67%的省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投向循环经济项目,《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2008-2012)》确定的100个重大示范项目80%以上已经建成投产,带动全社会投资1400亿元。

1.1.2试点带动作用显著增强继2007年我省被确定为循环经济试点省以来,2010年又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确定为全国唯一的全省域循环经济统计试点省份,太原、晋城、长治、运城市成为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城市建设试点市。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9.28•【字号】晋政办发〔2017〕125号•【施行日期】2017.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2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9月28日山西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省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有效保护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环境、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6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函〔2013〕1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省级自然保护区是指在省内外有典型意义、在科学上有重大影响或者有特殊科学研究价值,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自然保护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

范围调整,是指省级自然保护区外部界限的扩大、缩小或内外部区域间的调换。

功能区调整,是指省级自然保护区内部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范围的调整。

更改名称,是指省级自然保护区原名称中的地名更改或保护对象的改变。

第四条禁止擅自调整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功能区和更改名称。

确需进行调整和更改名称的,依据本规定执行。

第五条存在下列情况的省级自然保护区,可以申请进行调整:(一)自然条件变化导致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发生重大改变。

山西省晋北地区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

山西省晋北地区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

山西省晋北地区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唐洁;荣月静;杜世勋【摘要】本文通过对晋北地区实证研究,利用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定量分析晋北地区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敏感程度和空间分布特征.【期刊名称】《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年(卷),期】2017(042)004【总页数】3页(P204-206)【关键词】生态环境敏感性;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山西省晋北地区【作者】唐洁;荣月静;杜世勋【作者单位】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山西 030024;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山西 030024;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山西 030024【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X21生态敏感性评价是在不考虑人类活动影响的前提下,得出生态过程在自然状况下潜在的产生生态环境问题的可能性大小,对于生态脆弱区/敏感区保护提供重要的依据。

国外对生态敏感性的研究较早,多集中于大区域、大尺度范围。

我国学者对生态敏感性研究已从单一到综合,为区域生态防护和防灾减灾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根据《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山西省范围内涉及的生态脆弱区为“北方农牧交错生态脆弱区”,在山西省行政范围内主要涉及晋北地区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吕梁市4个市的30个县区。

国土面积约为5.114万km2,约占山西省国土面积的32.61%。

研究区主要为年降水量300~450毫米、干燥度1.0~2.0北方干旱半干旱草原区,是山西省的生态环境脆弱及敏感区。

其特殊的气候条件和地理位置,使之成为我国主要的生态脆弱类型之一“北方农牧交错生态脆弱区”。

同时晋北地区是我国黄土高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山西省能源、矿产等资源的集中分布区,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干扰非常剧烈,土壤受人类活动的影响最为显著。

遥感数据:覆盖山西的2000-2010年MODIS13Q1数据,来源于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的EOS/MODIS数据产品,空间分辨率为250m,时间分辨率为16d。

由于MODIS/NDVI产品经过水、云、重气溶胶等处理,保证了数据质量,加之较高的空间分辨率,被广泛应用于区域植被覆盖变化研究。

基于GIS的山西省玉米生态区划与品种布局-郝建平

基于GIS的山西省玉米生态区划与品种布局-郝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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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GIS的山西省玉米 生态区划与品种布局
山西农业大学 青岛农业大学 郝建平 杨锦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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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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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山西省玉米种植分区的研究,自1959年 以来,先后有山西省农业科学院(1959),山 西省农牧厅(1984),徐桂玲、郝建平 (1990),张亨禄(1992),郝建平 (2000),杨志跃(2006)六种区域划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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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玉米品种更新换代,需要有更详尽的区划方案。
我省已审(认)定玉米品种237个,加之从省外 引进品种50个,目前在我省生产上推广使用的玉 米品种近300个,由于品种在审定和销售时只标 明生育期而没有积温,而且多数品种的生育期未 标明是何年何地的试验结果,致使品种跨区和越 区种植的现象非常严重,导致品种过早或过晚不 能成熟而减产的纠纷屡屡发生。近年来,玉米品 种多、乱、杂,以积温为指标对玉米品种进行分 类与布局,可以充分发挥品种的增产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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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玉米区划 根据各种农业气候指标分析山西玉米气候资 源,充分利用GIS强大的空间分析功能,结合 农业气候相似理论和地域分布规律,实现由点 到面的空间合并,根据气候因子与玉米关键发 育阶段的数量关系,最终生成玉米生态区划图 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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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亨禄全省玉米生态区域划分(1992)
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生产条件、种植制度以 及社会经济状况,将全省玉米生态区域划分为 四个生态区和十个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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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以热量资源为主,兼顾降水与光照。以 安全播种期、安全成熟期、安全生育期、安全 生育期间积温等热量指标为主,兼顾生长季节 自然降水、日照时数和年太阳总辐射等降水与 光照指标。

临汾市生态功能区划与主体功能区划研究

临汾市生态功能区划与主体功能区划研究

临汾市生态功能区划与主体功能区划研究临汾市生态功能区划与主体功能区划研究
一、临汾市生态功能区划概述
1. 临汾市位属山西省西部,处于动脉性水系交错及山谷连片地带,为典型的江淮流域中游漩涡区,在民用资源开发中实现山水绿道的结合示范,生态功能区划是临汾市实现持续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手段之一,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2. 临汾市生态功能区划是以临汾市生物多样性及生态服务系统运行机理为理论基础,将全市压缩分解为不同类型的生态功能区,以便达到保护、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改善人类和自然共生环境的目的。

二、主体功能区划
1. 临汾市作为江淮地区的中心县,其主体功能区划主要依据地理、交通、经济和安全等因素,将临汾市划分为经济中心区、生活区和发展区。

2. 经济中心区,以运城市及隰县建有市、县两级政如何行政机构,着重发挥经济中心的作用,充分发挥交通及文化中心作用,推动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

3. 生活区:全行政区域内,集中了一部分迁入人口以及重点发展全市生活提升水平服务,同时广泛发挥旅游文化休闲资源开发提升本地经济发展动力作用。

4. 发展区:全省分为新农村重点发展区、欠发达区域发展区等,主要面向新村庄的发展,提升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改善社会生活条件,加快改善新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及交通条件,推动整体发展。

三、结论
临汾市生态功能区划和主体功能区划起着分工合作,互补依存的重要作用。

它在市政规划设计中体现出根据临汾市地理环境、经济形势、人文空间的状况,确定相应的基本总体构想,并以物种、生境分差为基础划分生态保护区和发展功能区,实现资源共享、人地共生的现实意义。

山西植物功能型划分及其空间格局

山西植物功能型划分及其空间格局

山西植物功能型划分及其空间格局秦浩;董刚;张峰【摘要】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的加剧,作为沟通陆地生态系统与气候变化的桥梁,植物功能型(Plant Functional Types,PFTs)越来越受到生态学家的关注.PFTs不仅是简化生态系统复杂性的有效工具,而且可将植物的生理生态过程、生物物理特征及物候变化等引入到动态植被模型中,研究气候变化下的植被反应及其反馈机制.为了在区域尺度上研究气候变化和植被反应,基于“生态-外貌”原则,依据植物特征(如生长型、叶的性状)及其对水分、温度的需求,结合区域的气候与地理条件,对山西植被进行植物功能型的划分,并在此基础上对其空间格局进行分析.结果表明:(1)山西植被可划分为19类植物功能型(其中包括4类栽培作物功能型),分别是:寒温性常绿针叶林、温性常绿针叶林、寒温性落叶针叶林、温性落叶阔叶林、高寒落叶灌丛、温性落叶灌丛、多年生禾草草原、多年生禾草草丛、多年生禾草草甸、多年生莎草草甸、多年生杂类草草原、多年生杂类草草丛、多年生杂类草草甸.1年生杂类草草甸、多年生豆科草原、果树、一年一熟栽培作物、一年二熟栽培作物和二年三熟栽培作物.植物功能型的划分和分布与山西植被区划有较好的一致性,基本反映了植物固有特征及其对水热条件的需求.(2)农作物在山西占有较大比重,占植被类型面积的53.15%,森林类型以温性常绿针叶林和温性落叶阔叶林为主,灌丛类型以温性落叶灌丛为主,草本类型中多年生禾草草丛占较大比例,占草本类型面积的50.98%.(3)由于水热条件及地理条件的差异,植物功能型(不考虑栽培作物)在各区域表现出较大差异,如多年生杂类草草原主要分布于北部地区,在南部并不存在这种植物功能型;森林类型的功能型主要分布于中、南部地区,且结构复杂、类型多样.(4)除栽培作物表现出较好的整体性和连通性,其他植物功能型均表现出不同程度的破碎化和离散化.(5)山西植物功能型整体上表现出较高的多样性,其中中部地区比其他地区的多样性和破碎化程度高,斑块类型更加趋向于离散的小斑块状,北部地区则以一年一熟栽培作物占明显优势,表现出较强的优势度,而南部地区并没有表现出很强的破碎度或优势度.【期刊名称】《生态学报》【年(卷),期】2015(035)002【总页数】13页(P396-408)【关键词】植物功能型;植被特征;景观格局;山西【作者】秦浩;董刚;张峰【作者单位】山西大学黄土高原研究所,太原030006;山西大学黄土高原研究所,太原030006;山西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太原030006;山西大学黄土高原研究所,太原030006;山西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太原030006【正文语种】中文植被作为生态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对全球气候起着反馈调节作用,如通过影响植被与大气之间的物质和能量交换等来影响气候[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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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同时,由于资源不合理开发利用和发展方式粗放,全省生态环境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

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将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安全。

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为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特编制《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

第一章生态功能区划的指导思想与原则第一节生态功能区划指导思想生态功能区划是实施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理的基础和前提,也是进行省域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保护规划与生态经济规划的基础。

生态功能区划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运用生态学原理,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协调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增强生态环境支撑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在充分认识区域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及其形成演化规律的基础上,以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理论为指导,进行生态功能区划,指导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健康发展。

第二节生态功能区划原则主导功能原则:生态功能的确定以生态系统的主导服务功能为主。

在具有多种生态服务功能的地域,以生态调节功能优先;在具有多种生态调节功能的地域,以主导调节功能优先。

区域相关性原则:在区划过程中,综合考虑流域上下游的关系、区域间生态功能的互补作用,根据保障区域、流域与全省生态安全的要求,分析和确定区域的主导生态功能。

综合、协调原则:生态功能区划是一项综合、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进行区划时,必须用综合性、系统性、多层面的复合指标,全面科学合理地进行分析和测定,分析区域单位整体特征,视其相似和差异程度来划分区域、确定界线,以正确地反映区域分异情况;生态功能区划要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农业区划、城镇体系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有关区划、规划相衔接。

遵循自然规律原则:在充分考虑人类活动与生态系统结构、过程和服务功能相互作用关系的基础上,根据区域生态问题、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的空间分异规律,确定区划中的主导因子及划分依据,并保证各生态功能区的功能独特性。

管理适用性原则:当生态边界和行政区域的边界线相近,在不影响上述分区原则的情况下,则以行政区域的边界为区划边界。

既考虑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兼顾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又可以满足高层次决策的宏观指导,有利于政府综合管理、合理利用和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章生态功能分区的依据和方案第一节生态功能分区等级与划分依据生态功能区划是依据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系统受胁迫的过程和效应、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及生态系统的特征和差异性而进行的地理空间分区。

区划的理论基础是地表区域分异规律。

一、分区等级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系统分三个等级。

即:一级区--生态区二级区--生态亚区三级区--生态功能区二、区划依据生态区生态区和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相衔接,是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的延续。

分区依据以中国生态功能区划体系三级为基础,结合山西省的自然地理特点,特别是反映水平地带性规律(如:恒山山脉以北为温带半干旱草原生态地区,恒山山脉以南为暖温带半湿润落叶阔叶林生态地区),以及大的地貌单元格局、高级植被类型单位、热量条件和典型的生态系统划分。

生态亚区生态亚区根据生态区中的生态系统类型的差异性,依据地貌单元、水系流域、热量和水分指标(干燥度指标和水份余亏指标)、植被类型、生态服务功能类型和生态环境特征划分。

生态功能区在明确生态区、生态亚区的基础上,根据生态服务功能的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系统空间分布特征及生态系统胁迫状况,并参考行政区划(管理适用性原则)等因素划分。

第二节生态功能区划系统方案根据上述生态功能区划原则、分区依据,在分析山西生态环境现状及其特征,评价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将一系列相同比例尺的评价图,采取生态地理法、空间叠置法、相关分析法、专家集成与地理信息系统相结合等方法,按照管理的要求,按生态功能区划的等级体系,通过自上而下划分,构成《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系统。

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共分为5个一级生态区、15个生态亚区、44个生态功能区(详见区划系统)。

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分区系统Ⅰ晋北山地丘陵盆地温带半干旱草原生态区ⅠA晋西北山地丘陵灌木草原生态亚区ⅠA-1左右平台地风沙控制与林牧业生态功能区ⅠA-2洪涛山大同煤炭开发与生态保护生态功能区ⅠA-3黑驼山山地丘陵生态畜牧业与林业生态功能区ⅠB大同盆地农牧业生态亚区ⅠB-1大同城镇发展与盆地农林牧业及风沙控制生态功能区ⅠB-2朔平台地煤炭开发与风沙控制及农林牧业生态功能区ⅠC晋东北部山地丘陵灌木草原生态亚区ⅠC-1采凉山山地丘陵林牧业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ⅠC-2天镇阳高盆地农林牧业及风沙控制生态功能区ⅠC-3丰稔山山地丘陵林牧业生态功能区ⅠD恒山山地丘陵森林草原生态亚区ⅠD-1恒山山地水源涵养与自然景观保护生态功能区ⅠD-2广灵山间盆地农牧业生态功能区Ⅱ东部太行山山地丘陵暖温带落叶阔叶林灌草丛生态区ⅡA太行山山地丘陵落叶阔叶林与农林牧生态亚区ⅡA-1灵丘山地丘陵农林牧业生态功能区ⅡA-2五台山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及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ⅡA-3系舟山山地丘陵林牧业及旱作农业生态功能区ⅡA-4阳泉丘陵煤炭开发与生态保护及旱作农业生态功能区ⅡA-5和顺左权山地丘陵林农牧业生态功能区ⅡA-6太行山南部山地林牧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ⅡB太岳山山地丘陵针阔叶混交林与农牧业生态亚区ⅡB-1太岳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ⅡB-2太岳山西部煤焦业开发与环境保护生态功能区ⅡB-3北浊漳河上游旱作农业与地质遗迹保护生态功能区ⅡB-4沁水河上游农林牧业与煤炭开发及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ⅡB-5古县浮山低山丘陵旱作农业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ⅡC中条山山地丘陵落叶阔叶林生态亚区ⅡC-1中条山东部山地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ⅡC-2中条山西部山地有色金属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功能区ⅡC-3中条山南麓黄土丘陵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ⅡD太行山太岳山山间盆地丘陵农业生态亚区ⅡD-1长治盆地北部丘陵潞安矿业开发与农业生态功能区ⅡD-2长治城镇发展与盆地农业生态功能区ⅡD-3晋城盆地及周边丘陵煤炭开发与生态保护及经济林生态功能区Ⅲ中部盆地农业生态区ⅢA滹沱河流域农业生态亚区ⅢA-1滹沱河上游农林牧业及风沙控制生态功能区ⅢA-2忻州城镇发展与盆地农林业生态功能区ⅢB汾河流域农业生态亚区ⅢB-1太原榆次城镇发展与城郊农业生态功能区ⅢB-2晋中盆地农业与人文景观保护生态功能区ⅢB-3临汾城镇发展与盆地粮棉农产品和林果业生态功能区ⅢC涑水河流域农业生态亚区ⅢC-1运城城镇发展与盆地棉麦果农产品和湿地保护生态功能区ⅢC-2峨眉台地旱作农业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Ⅳ西部山地落叶针叶林与灌丛生态区ⅣA吕梁山山地落叶针叶林与灌丛生态亚区ⅣA-1管涔山汾河源头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ⅣA-2关帝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ⅣA-3太原西山煤炭综合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功能区ⅣA-4灵石汾西低山丘陵旱作农业与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功能区ⅣA-5吕梁山南部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ⅣB吕梁山山间盆地黄土丘陵生态亚区ⅣB-1汾河上游水库调蓄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Ⅴ晋西黄土丘陵生态区ⅤA晋西北部黄土丘陵温带半干旱灌木草原生态亚区ⅤA-1河保偏黄土丘陵农牧业与煤炭开发及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ⅤA-2神池五寨宽谷丘陵农林牧业与风沙控制生态功能区ⅤB晋西南部黄土丘陵暖温带落叶阔叶林灌丛生态亚区ⅤB-1晋西离柳煤焦业开发与农林牧业及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ⅤB-2晋西南部黄土塬农林牧业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第三章生态功能区划实施保障措施一、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尽快编制完成本行政区域的《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经济区划》。

验收合格后,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同时抄送省环境保护局备案。

二、各级政府制订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社会发展规划、经济发展规划、各项专项规划时,要依据生态功能区划,充分考虑生态功能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三、各级政府制订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要根据生态功能区的功能定位,确订合理的生态保护与建设目标、制定可行的方案和具体措施,促进生态系统的恢复、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区域生态安全和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生态基础。

四、对生态安全有重大意义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蓄洪防涝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应建立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

各市应根据本区域的生态安全保障的需要,建立市级生态功能保护区。

五、经济社会发展应与生态功能区的功能定位保持一致。

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应当符合生态功能区的保护目标,不得造成生态功能的改变;禁止在生态功能区内建设与生态功能区定位不一致的工程和项目,对全部或部分不符合生态功能区划的新建项目,应对项目重新选址、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已建成的与功能区定位不一致的工程和项目,应逐步改造或搬迁。

六、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

积极宣传生态功能区划的科学意义和重要性,普及生态环境教育。

注重对党政干部、新闻工作者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完善信访、举报和听证制度,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民间团体参与资源开发保护监督,支持和鼓励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生态功能区的管理。

七、加大生态保护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的顺利实施。

各级政府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力度,同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建立合理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为实施《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第四章生态功能区的主要保护措施与发展方向《山西省生态功能区划》分为5个生态区、15个生态亚区、44个生态功能区。

依据区域主导生态功能,44个生态功能区可归属为6类生态功能区。

其中:水土保持和风沙控制类型生态功能区8个,煤炭、有色金属开发与生态系统恢复类型生态功能区8个,山地丘陵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景观保护类型生态功能区8个,农牧业生产类型为主的生态功能区13个,水库调蓄与水土保持类型生态功能区1个,城市发展与城郊、盆地农业类型生态功能区6个。

一、水土保持和风沙控制类型生态功能区该类型生态功能区8个,即:左右平台地风沙控制与林牧业生态功能区、采凉山山地丘陵林牧业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中条山南麓黄土丘陵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河保偏黄土丘陵农牧业与煤炭开发及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神池五寨宽谷丘陵农林牧业与风沙控制生态功能区、古县浮山低山丘陵旱作农业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晋西离柳煤焦业开发与农林牧业及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和晋西南部黄土塬农林牧业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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