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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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保证小学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提高食堂卫生水平,确保学生食品安全,制定本健康管理制度。

二、健康管理目标1. 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意识和卫生素养;2. 严格控制从业人员的就餐卫生和身体状况;3. 定期开展职业卫生检查,确保食堂无传染病源;4. 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食堂卫生水平。

三、健康管理措施1. 食堂从业人员体检(1)凡进入食堂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包括体温测量、听力检查、视力检查、胸透检查等;(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食堂负责向相关部门报告检查结果;(3)对于存在传染病的从业人员,要暂停其工作,直到病情恢复正常。

2. 从业人员健康宣传教育(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并提供相关教育材料;(2)食堂应当张贴相关健康宣传标语和宣传海报,提醒从业人员关注个人卫生和健康;(3)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卫生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素质。

3. 从业人员饮食卫生管理(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餐具,保持个人卫生;(2)每日为从业人员提供营养均衡的膳食,遵循食品安全原则;(3)饭菜烹制过程中,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持食品的卫生安全。

四、健康管理责任1. 食堂经理(1)负责组织实施本健康管理制度,确保其有效执行;(2)组织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宣传教育和健康检查;(3)监督饮食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2. 食堂从业人员(1)积极参加健康宣传教育和健康检查活动;(2)遵守食堂的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保持个人卫生;(3)如发现自身有传染病症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停止工作。

五、监督检查1. 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监督检查;2. 监督检查结果应报告给食堂经理,食堂经理要及时整改;3. 对于存在严重卫生问题的食堂,将责令停业整顿,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 对于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从业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3. 本制度由食堂经理负责解释。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一、制度规定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餐饮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提高餐饮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实现从业人员、企业及社会共赢。

二、适用范围企业所有餐饮从业人员。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由公司HR部门起草,经过公司领导层审批后向全公司发布,由公司HR部门负责执行。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1、《劳动合同法》2、《劳动法》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4、《行政管理法》5、公司内部健康管理制度五、各项制度内容1、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1)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餐饮从业人员。

(2)目的: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为企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保障和健康指导。

(3)内容:①公司每年对所有餐饮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②每位餐饮从业人员由公司HR部门分配专门的健康管理人员,负责健康指导、查询健康档案等工作。

③从业人员需按时到公司指定的医院就诊,医生根据健康档案诊断病情并开具健康证明,企业HR部门予以保管。

(4)责任主体:公司HR部门。

2、从业人员饮食管理制度(1)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餐饮从业人员。

(2)目的:通过营养合理的饮食管理,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内容:①公司向从业人员提供营养均衡的饮食,避免偏食、暴饮暴食、零食过多等情况。

②餐饮从业人员应当按时、定量、定点进餐,不得在食堂外乱吃、乱扔垃圾。

③公司要求食堂提供食品质量检测合格的菜品,饮用水质符合国家要求。

(4)责任主体:餐饮部门。

3、从业人员睡眠管理制度(1)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餐饮从业人员。

(2)目的:建立科学的睡眠管理制度,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

(3)内容:①公司规定从业人员的上下班时间,制定夜班人员的休息规定,规定上班前的休息时间和休息次数。

②从业人员应当保证充分的睡眠时间,维护良好的睡眠习惯。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3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3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3篇)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下面是爱岗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较新13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篇一一、从业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一、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职业道德的培训。

三、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四、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六、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篇二(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饮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饮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餐饮服务单位所有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

三、健康检查1. 饮食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 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血液检查、肝功能检查、胸部X光检查、皮肤检查等。

3. 健康检查结果由专业医疗机构出具,并作为从业人员上岗的必要条件。

四、疾病预防和控制1. 饮食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按医疗机构建议进行治疗。

2. 饮食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日常管理1.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健康档案的建立、健康检查记录的整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发放等。

2. 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3. 饮食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监督检查1.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定期对本单位的饮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餐饮服务单位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篇1一、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从业人员每年必需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前方可参与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简称“五病”)等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经健康检查检出患有“五病”的,要立刻调离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禁忌症患者按时调离率XX%,并具体填写调离记录。

四、餐饮服务单位应每天进行晨检工作,具体填写从业人员晨检登记表,如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刻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解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上岗时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手套、口罩),头发不外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

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洗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从业人员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按标准清洗、消毒双手。

八、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

不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

不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篇21、员工须参与基础卫生培训、持有健康证前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2、员工(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3、员工(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留意事项。

4、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刻停职,禁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餐厅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6、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刻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前方能上岗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餐饮行业作为与公众健康息息相关的服务领域,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为了保障餐饮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建立一套完善的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一、从业人员健康要求1、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方能从事餐饮相关工作。

健康证明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并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

2、新入职的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录用。

3、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检查项目1、常规体检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肺听诊等基本检查。

2、实验室检查,如血常规、肝功能、大便培养等,以排查传染病。

3、胸部 X 光检查,用于筛查肺结核等肺部疾病。

4、皮肤检查,查看是否有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

三、健康检查频率1、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2、对于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如厨师、配菜员、服务员等,如有身体不适或出现疑似传染病症状,应及时进行健康检查。

四、日常健康监测1、餐饮企业应设立专人负责从业人员的日常健康监测工作,每天对员工进行晨检。

2、晨检内容包括询问员工是否有发热、咳嗽、腹泻、呕吐等症状,观察员工的皮肤和精神状态等。

3、如发现员工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安排就医。

五、个人卫生要求1、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

2、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3、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六、食品安全培训1、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包括食品卫生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加工操作规范等内容。

2、培训应注重实效,通过案例分析、实际操作演示等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餐饮健康证管理制度要求

餐饮健康证管理制度要求餐饮健康证是由卫生部门开展的一种检查餐饮业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制度。

在我国,所有从事餐饮服务工作的人员都需要持有有效的餐饮健康证。

餐饮健康证的管理制度需要严格遵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下餐饮健康证管理制度的要求。

一、餐饮从业人员的健康条件餐饮从业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健康条件,否则将被禁止从事餐饮服务工作:1.无传染病史或传染病病原体携带史;2.无急、慢性消化道、呼吸道等疾病;3.无带病工作的人员。

二、餐饮健康证签发条件1.必须符合上述餐饮从业人员的健康条件;2.通过由卫生部门开展的健康检查。

三、餐饮健康证的有效期和期满检查1.餐饮健康证的有效期为1年;2.餐饮健康证期满后需要重新进行健康检查;3.期满检查不合格者将被禁止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四、餐饮企业的管理要求1.餐饮企业必须建立健康档案,将从业人员的检查结果、证件号码等信息记录在内;2.餐饮企业必须负责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符合上述健康条件;3.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健康问题,采取相应措施;4.餐饮企业必须保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否则将面临罚款和停业整顿等惩罚。

五、餐饮健康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餐饮健康证管理制度对于保证消费者餐饮安全、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只有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良好,才能保证食品的卫生和安全,确保消费者的健康。

因此,加强餐饮健康证管理制度,对于提高餐饮卫生水平和餐饮服务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总之,餐饮健康证管理制度是保障消费者餐饮安全和促进餐饮业发展的重要制度,必须严格遵守。

企业应该重视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及时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让消费者放心用餐。

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范文

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范文1. 前言食堂工作是一个与食品安全和健康息息相关的工作,确保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对于保障学生的健康饮食至关重要。

为此,我们制定了中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旨在有效管理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确保食品安全和学生的健康。

2. 体检管理2.1 所有从业人员入职时需进行健康体检,包括常规体检项目(身高、体重、血压等)和特殊项目(传染病检查等)。

2.2 从业人员每年需要进行定期健康体检,确保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3 从业人员如有患病或身体不适需立即向上级汇报,并接受相关治疗。

2.4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结果应保存至个人档案中,并进行随时更新。

3. 个人卫生管理3.1 从业人员必须按照相关卫生标准进行洗手,特别是在接触食品前、进食前、如厕后等关键时刻。

3.2 从业人员应保持身体清洁,注意口腔卫生,并经常更换工作服,并按要求佩戴帽子和口罩。

3.3 从业人员如有患传染病或呼吸道感染等疾病,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治疗,直到康复后才能重新上岗。

4. 食品加工和储存管理4.1 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加工和储存的相关培训,掌握正确的食品加工和储存方法,确保食品安全。

4.2 从业人员在加工食品前必须洗手,并戴上手套,避免直接接触食品。

4.3 从业人员应定期检查食品储存区域和设备的卫生状况,并及时清洁和消毒。

4.4 从业人员应定期检查食品的保质期和质量,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 素质培养和规范行为5.1 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始终以保障学生健康为首要任务。

5.2 从业人员应遵守食堂工作纪律,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不得擅自进食或带出食品。

5.3 从业人员应文明待人,与学生和家长沟通时要礼貌和耐心,尽量解决问题。

5.4 从业人员应遵守规章制度,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如收受贿赂等行为。

6. 处罚措施6.1 从业人员如发现有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行为,应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

6.2 对于恶意违反健康管理制度或对食堂工作安全和学生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行为,将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包括扣发工资、停职、甚至解雇。

从业餐饮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餐饮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餐饮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

三、健康管理要求1. 健康检查(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提交近三个月的健康检查报告,证明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2)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3)从业人员患有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 健康证明(1)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健康证过期即失效,不符合健康管理制度要求。

(2)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3. 个人卫生(1)从业人员应时刻注意个人卫生,保持手部、面部、头发等部位的清洁。

(2)不得留长指甲,指甲内不得有污泥;不得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3)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

4. 病情报告(1)从业人员在岗期间若发现身体有不适,应立即向直属领导汇报,并尽快治疗。

(2)患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管理制度执行1. 餐饮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监督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并定期检查健康证明。

3. 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4. 餐饮单位应设立举报电话,接受消费者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投诉。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食品安全、表现突出的从业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三篇管理制度是对组织、机构和单位进行管理的工具,它规范了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和管理机构的设置。

它是实施一定管理行为的基础,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一、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控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建议。

具备一定的食品卫生科学知识和食品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科学知识。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罹患痢疾、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损食品卫生的疾病,严禁专门从事碰触轻易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较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努力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2)佩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放在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严禁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抽烟。

六、学校的有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从业人员必须展开食品卫生科学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以上岗;将考核结果扣除从业人员个人档案,做为晋升工资资,表扬一流的依据之一。

八、负责培训的部门要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身心健康管理,确保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行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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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
(一)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

(二)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三)患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

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一)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二)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

洗手消毒宜符合《推荐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
1.处理食物前;
2.使用卫生间后;
3.接触生食物后;
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
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

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五)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

(六)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八)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九)
(十)
(十一)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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