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分布式光伏政策
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3.07.24•【文号】财建[2013]390号•【施行日期】2013.07.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现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电量补贴等政策实施办法通知如下: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电量补贴实施办法(一)项目确认。
国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电量给予补贴,补贴资金通过电网企业转付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
申请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按照程序完成备案。
具体备案办法由国家能源局另行制定。
2.项目建成投产,符合并网相关条件,并完成并网验收等电网接入工作。
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可向所在地电网企业提出申请,经同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
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经营范围内的项目,由其下属省(区、市)电力公司汇总,并经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地方独立电网企业经营范围内的项目,由其审核汇总,报项目所在地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省级财政、价格、能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报送项目组织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补助目录予以公告。
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地方独立电网企业经营范围内电网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享受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不属于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范围。
分布式光伏电站成本收益、规划、各地区补贴政策、纳税方式分析

分布式光伏电站成本收益、规划、各地区补贴政策、纳税方式分析在业内2014年被称为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的元年。
2013年,国务院及相关管理部门《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在7月15日到11月19日两个月内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关于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金融服务的意见》、《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等14个重要文件,涉及产业定位、布局、定价、税收、规划、分布式及投融资等事关产业发展环境的重要要素,在极短的时间内构筑了一个完整的产业政策、管理体系。
同时在各地不断冒出的第一个分布式光伏电站或并网或拿到政府的电费收益的消息屡见于各大报纸媒体。
同时通过上一期笔者关于陕西第一个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备案、电网接入等的纪实,我们似乎已经看到分布式光伏电站已经渐行渐近。
那么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成本究竟是多少?国家对各地区光伏电站建设容量分配及背后深藏的真正意图如何?各地区补贴政策如何?结合国家及地方度电补贴或者前置资金政策分布式光伏电站收益如何?项目业主及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商针对分布式光伏电站收入如何缴税?笔者将试从以上几个方面展开分析。
【分布式光伏电站成本分析】按照2013年年底西安地区某300kWp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直接成本来分析,300kWp的项目总花费为220万多元(该费用实际成本费用,不含EPC单位项目建设利润),其中组件占到58.49%,逆变器占到总成本的12.2%,支架占到总成本的7.73%。
项目总造价每瓦成本约合7.3元。
考虑系统集成公司利润,对于常规屋顶电站项目市场报价按照8元每瓦较为合理。
项目各项费用支出及比例详见上表及下图所示。
总的来说,伴随着组件效率的不断提高,逆变器及组件价格的持续降低趋势,我们认为在未来三年系统总造价仍有下降空间。
【各地区光伏电站建设规划容量分析】按照最新的光伏电站规划来看,国家在十二五期间规划完成35GW的光伏电站,2014年全年完成14.05GWp。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8.09•【字号】湘财建〔2017〕69号•【施行日期】2017.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湘财建〔2017〕69号各市州财政局、发改委,有关单位:为推动湖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发展,优化能源结构,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43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扩大有效投资推动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94号)等文件,我们制定了《湖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实施细则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8月9日附件湖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43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扩大有效投资推动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94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及商业模式

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及商业模式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将光伏发电设备分布在城市、工业园区、商业楼宇等城市现有建筑或空地上,通过并网发电并直接供电给附近使用者,同时通过电网进行余电上网。
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和商业模式的制定是为了鼓励和推动光伏发电的发展,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环境污染。
一、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1.国家政策:目前,中国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国家出台了“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和“光伏扶贫政策”,鼓励各地区大力推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国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给予财政补贴支持,并提供税收优惠等激励措施。
-国家电网对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予优先并网和购电保障。
-国家加快光伏电站并网接入速度,改善电网接入条件。
2.地方政策:各地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相应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以推动项目的实施。
具体政策包括:-创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政策环境,提供土地使用和建设许可的便利。
-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给予财政支持,例如提供一定比例的投资补贴。
-减免有关税费,例如减免公共事业设施等费用。
-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和运营水平。
-推行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示范和先行区建设,吸引更多投资者入场。
二、分布式光伏发电商业模式1.自发自用模式:将光伏发电设备安装在企事业单位自身的建筑或用地上,自己使用所产生的电力,同时将多余的电力卖给电网,实现自供自用的目标。
2.发电商模式:企业或个人作为发电商,出资建设光伏发电设备,通过与用户签订电力购买协议,将电力以较低价格销售给用户,向电网上网出售多余的电力。
3.三方协议模式:发电商、用户和电网三方签订协议,用户向发电商购买电力,发电商将多余电力上网出售,实现发电商和用户的利益最大化。
4.租赁模式:企业或个人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给用户使用,用户购买所产生的电力,设备所有权归属于发电设备的提供方。
5.投资收益模式:个人或机构投资光伏发电项目,一方面可以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出售电力和电网补贴等方式获取收益。
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文件汇总

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文件汇总随着能源需求的增加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在中国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支持。
为了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中国政府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来指导和规范该领域的发展。
本文将对这些政策文件进行汇总和解读。
1.《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该文件于2024年由国家能源局发布,旨在加强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文件规定了项目的申报、审批、建设和运维等方面的要求,同时对接入电网、电价政策、补贴和接受检查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
2.《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政策》该文件于2024年由国家发展和委员会发布,明确了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电价政策。
文件规定了光伏发电和升压站等项目的电价结构,鼓励电网企业和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签订购电合同,并鼓励地方政府采取财政资金和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该领域的发展。
3.《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的指导意见》该文件于2024年由国家能源局发布,为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推广和应用提供了政策指导。
文件提出了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目标和任务,并明确了政府、电力企业和用户的责任和权益。
此外,文件还对光伏发电项目的质量、接入电网、技术支持和投资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4.《国家发展委关于调整分布式光伏项目电价的通知》该文件于2024年由国家发展和委员会发布,旨在降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电价,提高电力用户对光伏发电的使用积极性。
文件规定了不同类别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电价降幅和周期,并要求各地区积极推广并落实电价优惠政策。
5.《关于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的意见》该文件于2024年由国家能源局发布,旨在改进和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的支持政策。
文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目标、政策支持、质量监督、电价补贴和鼓励利用农村建筑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总结起来,中国政府在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从项目管理、电价政策到电网接入、技术支持涵盖了该领域的各个方面。
通过这些政策文件的发布和实施,有效地促进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为我国的清洁能源产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分布式光伏 储能配置政策

分布式光伏储能配置政策:
分布式光伏储能配置政策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储能技术的发展,而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补贴政策:政府对分布式光伏和储能项目给予一定的补贴,以降低项目的投资成本。
补贴的力度和范围可能因地区、
技术类型和应用场景而异。
2.融资支持:政府鼓励金融机构为分布式光伏和储能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包括贷款、担保、保险等。
这有助于降低项目
的融资难度和成本,加快项目的实施进程。
3.电价优惠:政府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电价优惠,通常根据光伏发电的装机容量和应用场景给予不同的电价补贴。
这
有助于提高用户安装分布式光伏的积极性,促进分布式光伏的发展。
4.强制配储要求:政府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强制配储要求,即要求光伏发电系统必须配备一定比例的储能设备。
这有助于提高分布式光伏的稳定性和可调度性,满足电网的运行需求。
5.技术创新支持:政府支持分布式光伏和储能技术的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
政
府可能采取措施支持技术的推广应用,如设立示范项目、提供研发资金等。
湖南光伏发电财政补贴政策
湖南光伏发电财政补贴政策
湖南省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如下:
1.年光伏补贴最新政策为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
每个项目的补贴有一定的年限,补贴对象为法人单位或个人。
2.鼓励新能源对光伏发电用户给予一定的补贴,国家出台了很多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3.2021年起,除户用光伏还有0.03元/kwh补贴以外,新备案集中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和陆上风电均不声补贴;2022年起新建户用光伏项目也不再补贴。
4.国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政策,为0.42元/千瓦,执行期限原则上为20年。
国家将根据光伏发电规模、成本等变化,逐步调减电价和补贴标准。
最新国家光伏发电各地方补贴政策
最新国家光伏发电各地方补贴政策国家光伏发电各地方补贴政策汇总一:各省的补贴额度。
由于各省的补贴基本都是有特别要求的,为了简明,汇总时只写的补贴额度,获得补贴的具体条件请自查政策原文。
汇总二:很多省份对符合一定标准的企业、屋顶鼓励或要求必须安装分布式光伏电站。
同样,为了简明,只写了具体的标准,具体是如何强制要求还是非强制要求,请自查政策原文。
汇总一:各省市光伏补贴大汇总一、山东省地面电站:1.2元/kWh;分布式电站:自发自用,基础电价+0.47元/kWh;全部上网,1.2元/kWh。
二、江苏省地面电站:2013年1.25元、2014年1.2元和2015年1.15元。
无锡市分布式电站:一次性补贴20万元/兆瓦;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项目,对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用能项目的单位和项目投资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和项目扶持。
三、安徽省合肥市市财政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3元/瓦补贴,单个电站补贴不超过1.5万元;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区域内农户家庭式光伏电站,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4元/瓦补贴,单个电站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
光伏建筑一体化在享受市级度电补贴的基础上,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电站投资商2元/瓦的工程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装机规模超过0.1兆瓦且建成并网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兆瓦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60万元,同一屋顶产权人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四、江西省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提供了两种模式的补贴:一是初始投资补贴,以“万家屋顶光伏示范工程”为依托,居民屋顶光伏发电示范享受一期工程4元/瓦、二期工程3元/瓦的初装费补贴;二是度电补贴,补贴标准确定为0.2元/度电,补贴期20年;南昌市在国家、省级补贴基础上,每度电给予0.15元补贴,补贴期暂定5年;五、江西省地面电站的上网电价在国家确定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基础上,2015年底前建成投产的补贴0.2元;2017年底前建成投产的补贴0.1元;自投产之日起执行3年。
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政策长沙开展下半年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申报每度补贴01元
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政策长沙开展下半年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申报每度补贴01元:10月15日,长沙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2022下半年度长沙市发电项目补贴申报的通知》,通知明确,2022年-2022年期间,在长沙市建成且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相关电力公司统计发电量起始日为准,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
通知指出|按照“每半年度拨付一次”的原则,家庭及单位应根据情况于每年6月1日-15日,11月1日-15日两个阶段向市能源局提出补贴申报。
其中,在2022年至2022年10月期间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相关电力公司提供的并网发电量,市能源局、市财政局审核有关材料,审核通过并报政府审批后,一次性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
已享受过“金太阳示范工程”或“光电建筑一体化”等中央、省、市财政补助的项目,不再享受本方案明确的电量补贴。
附件一:区县(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审核确认清单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方案各有关单位:为尽快落实我市光伏发电项目市本级电价补贴,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22〕24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2022年-2022年期间,在长沙市建成且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相关电力公司统计发电量起始日为准。
二、补贴标准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
三、补贴条件(一)家庭(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建设完成,且并网发电。
(二)单位(企业、机构、社区)建设的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1、项目的投资主体已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2、项目竣工并投入运营,完成并网手续且并网发电。
四、补助资金申报及拨付程序(一)按照“每半年度拨付一次”的原则,家庭及单位应根据情况于每年6月1日-15日,11月1日-15日两个阶段向市能源局提出补贴申报,首次申报时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1、家庭(个人)申报:(1)《长沙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1);(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项目所依托建筑和构筑物的所有权合法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等;项目业主与所依托的建筑物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需提供业主与所有人签订的建筑物租赁协议;物业出具同意项目建设的证明材料。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5〕24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正文:----------------------------------------------------------------------------------------------------------------------------------------------------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5〕2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4〕118号)等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以“两型社会”建设为引领,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有序推广,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建立健全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与光伏产业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机制,以推广应用促技术进步、促产业链协作、促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我市光伏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能力,争创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末,全市确保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00兆瓦以上,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形成规模。
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制造商、系统集成商和运营服务商,光伏电池转换效率、光伏发电系统集成能力不断提高,发电成本显著下降,光伏产业整体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将我市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重要的光伏研发、制造和应用的产业基地。
三、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及管理(一)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鼓励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方式,优先在工业厂房、商业综合体、商贸市场、会展场馆、体育场馆等建筑屋顶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支持在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科研单位和城乡居民住宅等建筑屋顶建设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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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省太阳能发电国家补贴标准新政策解读(一览表)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17年末,力争全省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超过100万千瓦,累计达到145万千瓦以上。
实施意见明确,对使用省内生产的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等光伏组件、未享受中央财政补助且通过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电价补贴;居民利用自有屋顶自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发自用电量不纳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
2015年投产项目的发电量(含自发自用电量和上网电量),省内补贴0.2元/千瓦时,补贴期限10年。
2015-2017年投产项目补贴标准根据成本变化适时调整。
依据标杆电价,湖南省属于Ⅲ类资源区,对应的光伏标杆电价为0.98元/kWh。
②:地方补贴
依据地方政策
政策:湖南省2015年底下发了《湖南省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实施意见》,
内容:对使用省内生产的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等光伏组件、未享受中央财政补助且通过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电价补贴,2015年建成投产项目补贴为0.2元/kWh,2015-2017年补贴标准根据成本变化适时调整。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备案有效期为一年。
在长沙注册企业投资新建并于2015年至2020年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量,除按政策享受国家和省度电补贴外,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由市财政再给予0.1元/度的补贴,补贴期为5年。
知识延伸
分布式光伏项目可选择三种模式(国家补贴为20年):
1:如果选择“全额上网”方式,对应的光伏标杆电价为0.95元/kWh;
2:如果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国家给予0.42元/kWh 的电价补贴,上网部分按照当地燃煤标杆电价收购;
3:全部“自发自用”,则电价为售电价格、国家电价补贴价格与省级补贴之和。
根据湖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当项目电价采用一般工商业电价(0.83395元/kWh)时,项目整体收益最高。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一)产业带动。
以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为契机,带动和扶持省内光伏发电逆变器、电池组件及封装、设计咨询、系统集成服务、施工安装等光伏产业发展。
(二)就地消纳。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自发自用为主,余量上网,优先布局工业园区、商业集聚区和公共设施区等用电负荷集中、用电量大、用电价格高的
区域,就近接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避免升压长距离输送,减少电能损耗,提高项目收益。
(三)市场为主。
以企业为投资主体,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市场主体投资建设,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做好协调服务。
二、主要目标到2017年末,力争全省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超过100万千瓦,累计达到145万千瓦以上。
三、政策措施
(一)创新发展模式,推进项目建设。
加强政策宣传,创新发展模式,鼓励大型建筑物所有者自行投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与分散的建筑物所有者集中协商租赁屋顶连片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工业园区新建标准厂房应符合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安装要求,并优先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制定补贴标准,提升价格竞争力。
对使用省内生产的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等光伏组件、未享受中央财政补助且通过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电价补贴;居民利用自有屋顶自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发自用电量不纳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
2015年投产项目的发电量(含自发自用电量和上网电量),省内补贴0.2元/千瓦时,补贴期限10年,补贴资金先由省级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加价基金安排,不足部分由省财政安排预算补足。
由省财政厅牵头,会同省发改委参照国家现行制度制定项目确认、资金拨付和管理等具体细则。
2015-2017年投产项目补贴标准根据成本变化适时调整。
(三)加强并网服务,提高运行效率。
省电力公司要出台专门的并网服务指南,对6兆瓦以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免费提供关口计量和发电计量用电能表,承担因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任务,出具接入电网意见,限时办结,并全额收购上网电量;对6兆瓦以上项目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要准确计量和审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电量与上网电量,做好申请电价补贴的基础工作。
(四)落实价税政策,降低发电成本。
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单位要按照《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61号)要求,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针对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按规定落实已明确的所得税、增值税、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实现电价补贴效益的最大化,提高项目盈利能力。
(五)加强人才培养,强化科技支撑。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优先引进领域高新技术人才,省教育厅要加强省内高校新能源(光伏)类专业设置和师资配置,省科技厅要将国家级和省级重大科研专项向光伏领域倾斜,集中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推动全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六)积极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网络、电视、电台、报刊等多种媒体全方位宣传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宣传其在调整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
美化居住环境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引导消费者树立使用清洁能源意识,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大型建筑物屋顶所有者积极支持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建设,在全社会形成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