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泥地方标准
水泥重量验收标准国家标准

水泥重量验收标准国家标准水泥是建筑材料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为了保证水泥的质量,国家对水泥的重量验收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以下将对水泥重量验收标准国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水泥的重量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水泥重量验收标准》(GB/T 17671-1999)的规定。
根据该标准,水泥的重量验收应在专门的验收场所进行,验收场所应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进行监督。
验收时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进行称重,确保称重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其次,水泥的重量验收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
在进行重量验收前,应对水泥的包装进行检查,确保包装完好无损。
验收人员应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对水泥进行取样,并进行称重。
在进行称重时,应注意将水泥放置在稳定的地面上,并进行零点校准,确保称重的准确性。
另外,水泥的重量验收还需要根据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记录和报告。
验收人员应对水泥的重量验收结果进行记录,并填写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应包括水泥的品种、规格、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以及验收的时间、地点、验收人员等相关信息。
验收报告应保存备查,作为水泥质量的重要依据。
此外,水泥的重量验收还需要根据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质量评定。
验收人员应根据国家标准的规定,对水泥的重量验收结果进行评定,确保水泥的重量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对于不合格的水泥,应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进行处理,确保不合格的水泥不会进入施工现场,影响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综上所述,水泥的重量验收标准国家标准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水泥的重量验收结果准确可靠。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居住环境。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共同维护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重庆市水泥工业污染物、工业炉窑烟尘排放标准适用区域的规定

重庆市水泥工业污染物、工业炉窑烟尘排放标准适用区域的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4.05.27•【字号】重府发[1994]113号•【施行日期】1994.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重庆市水泥工业污染物、工业炉窑烟尘排放标准适用区域的规定(重府发[1994]113号)现发布《重庆市水泥工业污染物、工业炉窑烟尘排放标准适用区域的规定》,自1994年6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烟尘排放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市环境管理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水泥工业污染物、工业炉窑烟尘排放标准适用区域类别划分如下表:区域适用地带类别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迹和疗养地等二 1.省市、县级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迹等2.双桥区、江北、荣昌、潼南、铜梁、綦江、璧山、巴山、大足各县及江津市、永川市所辖城镇和农村3.北碚区(不含缙云山北温泉风景区)、合川市(不含钓鱼城风景区)所辖城镇和农村4.万盛区及长寿县(不含城区)所辖城镇和农村5.南岸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所辖农村范围三 1.重庆市城区(1)2.万盛区及长寿县城区3.工业区(2)注:(1)重庆市城区系指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十四个片区。
(2)工业区指为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标准,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工业区。
(3)表列适用地带以外的其它地带适用二类区域。
二、适用区域的标准值,只执行标准中的一、二、三类区域相对应的标准值。
三、本规定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四、本规定自1994年6月1日起执行。
1994年5月27日。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_50_656-2016)

2016-02-01 实施 发布
重 庆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重 庆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DB 50/656-2016
目
目 前
次
次 ................................................................................ I 言 ............................................................................... II 1 2 3 4 5 6 范围 ..........................................................................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术语和定义 .................................................................... 2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 3 污染物监测要求 ................................................................ 5 实施与监督 .................................................................... 6
1
DB 50/656-2016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水泥工业 cement industry 本标准指从事水泥原料矿山开采、水泥制造、散装水泥转运以及水泥制品生产的工业部门。 3.2 水泥窑 cement kiln 水泥熟料煅烧设备,通常包括回转窑和立窑两种形式。 3.3 窑尾余热利用系统 waste heat utilization system of kiln exhaust gas 引入水泥窑窑尾废气,利用废气余热进行物料干燥、发电等,并对余热利用后的废气进行净化处理 的系统。 3.4 烘干机、烘干磨、煤磨及冷却机 dryer, drying and grinding mill, coal grinding mill andclinker cooler 烘干机指各种型式物料烘干设备;烘干磨指物料烘干兼粉磨设备;煤磨指各种型式煤粉制备设备; 冷却机指各种类型(筒式、篦式等)冷却熟料设备。 3.5 破碎机、磨机、包装机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 crusher, mill, packing machine and other ventilation equipments 破碎机指各种破碎块粒状物料设备;磨机指各种物料粉磨设备系统(不包括烘干磨和煤磨);包装 机指各种型式包装水泥设备(包括水泥散装仓);其它通风生产设备指除上述主要生产设备以外的需要 通风的生产设备,其中包括物料输送设备、料仓和各种类型储库等。 3.6 采用独立热源的烘干设备 dryer associated with independent heat source 无水泥窑窑头、窑尾余热可以利用,需要单独设置热风炉等热源,对物料进行烘干的设备。 3.7 散装水泥中转站 bulk cement terminal 散装水泥集散中心,一般为水运与陆运中转站。 3.8 水泥制品生产 production of cement products 预拌混凝土、砂浆和混凝土预制件的生产,不包括水泥用于施工现场搅拌的过程。 3.9 标准状态 standard condition 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 kPa 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均为标准状态下的质量浓度。 3.10 排气筒高度 height of stack 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计的高度,单位为m。 [GB 16297-1996,定义3.10] 3.11 无组织排放 fugitive emission 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 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物料堆存、 开放式输送扬尘, 以及设备、 管线等大气污染物泄漏。 3.12 现有企业 existing facility 2014年3月1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水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 3.13 新建企业new facility
道路建筑材料

1.水化热较高, 1.一般地上工程和不受侵蚀性作用的
2.抗水性差, 地下工程以及不受水压作用的工程,
3.耐酸碱和硫 2.无腐蚀性水中的受冻工程,
酸盐
3.早期强度要求较高的工程,
类的化学浸蚀 4.在低温条件下需要强度发展较快的
差
工程。但每日平均气温在4℃ 以下或最
2、人工砂:颗粒级配、细度模数、松散堆积密度、 石粉含量(亚甲蓝试验)、泥块含量、坚固性。
3、卵石和碎石: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 针片状含量
水泥材料的技术标准和强度指标
一、水泥品种
1、定义
2、品种 P230
3、生产 两磨一烧
C3S
4、化学成分和矿物组成
A:化学成分 主要是由石灰质原料来的氧化钙(CaO) 反应
低气温在-3℃ 以下时,应按冬季施工
规定办理
1.水利工程的 水中部分,
2.大体积混凝 土工程,
3.受化学浸蚀 的工程
矿渣水泥特性和适用范围(二)
矿渣水泥的特性及应用范围
泥种 水品
优点
特性 缺点
使用范围
适应于
不适应于
1.对硫酸盐类浸 1.早期强度低,凝结较慢,在 1.地下、水中及海水中的工程 1.对早期强
3) 国外有关标准:如ISO679 ISO6274
4)地方标准:如DB50/5030-2004 (重庆机制砂) DB23/T510-2000(黑龙江的引气混凝土路面施工规程)
水泥和水泥混凝土
第一节 砂石材料的技术性质和技术要求
天然石料的技术性质和技术要求
1、 物理性质 (1)物理常数 ①真实密度(定义、测定步骤、要
技术标准:
DBJ50-123-2010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1787-2010DB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123-2010重庆市建筑护栏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Building Guardrail Chongqing2011-03-16 发布 2011-05-01 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重庆市建筑护栏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Building Guardrail ChongqingDBJ50-123-2010主编单位: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督总站批准部门: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施行日期:2011年5月1日2011 重庆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渝建发【2011】35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建筑护栏技术规程》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区)城乡建设,有关单位:现批准《建筑护栏技术规程》为我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BJ50-123-2010,自2011年5月1日起实施。
本规程汇中以黑体字标志的第3.1.1、3.1.3、.4.1.4、4.2.2、4.2.3、4.2.5、4.2.6条为强制条文,并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与备案(备案号为:J11787-2011),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关于同意重庆市《建筑护栏技术规程》地方标准备案的函建标标备[2011]20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你委《关于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护栏技术规程>备案的申请》收悉。
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1787-2011.其中,同意将第3.1.1、3.1.3、4.1.4、4.2.2、4.2.3、4.2.5、4.2.6条作为强制性条文。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日建筑护栏作为重要的建筑非结构构件,其安全性、耐久性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财产和生命的安全,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后患无穷。
重庆市土地整治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及质量评定标准

重庆市土地整治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及质量评定标准重庆市土地整治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及质量评定标准在当今社会,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成为了各大城市面临的重要难题。
特别是在重庆市,作为中国西部地区的重要城市,土地整治工程的施工技术和质量评定标准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重庆市土地整治工程的施工技术要求及质量评定标准展开全面探讨。
一、施工技术要求1. 土地整治规划设计在进行土地整治工程前,必须进行严谨的规划设计,明确工程的整体目标、施工范围、工作内容和工期计划等。
这需要充分考虑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现状、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因素,以确保土地整治工程的持续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2. 施工材料选择在进行土地整治工程施工时,需要选择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材料。
特别是对于土地整治所需的土壤改良材料、植被种子和苗木等材料,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选择和使用,以确保施工质量和效果。
3. 施工工艺和技术针对不同的土地整治工程类型,需要制定相应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方案。
比如对于土地的平整、绿化、排水和保护等工程,都需要有详细的施工工艺和技术要求,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4. 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在进行土地整治工程时,必须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的要求。
必须遵循相关的环保法规和政策,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并确保施工后土地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
二、质量评定标准1. 工程质量验收土地整治工程完成后,需要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
包括对土地平整度、绿化覆盖率、排水效果、生态恢复情况等多方面进行检测和评定。
只有通过了质量验收,才能保证土地整治工程的质量符合标准。
2. 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在进行土地整治工程施工时,需要对施工工艺和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测。
只有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才能确保土地整治工程的施工质量达标。
3. 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对于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行为和措施,需要进行全面评价和监测,确保施工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达标。
C30泵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说明书

目录一、课程设计的要求与条件 (03)1、已知参数和设计要求 (03)2、原材料情况 (03)3、组员及任务分配 (04)二、理论配合比设计与计算 (04)1、C30基准混凝土理论配合比计算 (04)2、C30泵送粉煤灰混凝土理论配合比设计 (09)三、理论配合比设计结果……………………………………………………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实验室试配配合比设计与试配后拌合物性能测试结果………………错误!未定义书签。
1、C30基准混凝土实验室试配配合比设计计算………………………错误!未定义书签。
2、C30粉煤灰泵送混凝土实验室试配配合比设计计算………………错误!未定义书签。
3、试配后拌合物性能测试结果…………………………………………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强度测试原始记录与强度结果的确定…………………………………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7d强度测试…………………………………………………………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28d强度测试………………………………………………………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课程设计小结 (18)一、课程设计的要求与条件1、配合比设计依据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2、《建设用碎石卵石》(GBT14685-2011)3、《建设用砂》(GBT14684-2011)4、《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2005)2、已知参数和设计要求:某工程需要C30商品混凝土,用于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柱。
施工采用泵送方式(管径φ100),施工气温15~25℃。
要求出机坍落度为190±30 mm,而且2 h坍落度损失不大于30 mm。
为使混凝土有良好的可泵性并节约水泥,要求掺适量的优质粉煤灰。
3、原材料情况A、水泥:重庆拉法基水泥厂P·O 42.5R,f ce=50.2MPa,ρc=3.10(g/cm3),堆积密度1560kg/m3;B、细骨料:①特细砂M x=0.9,ρs1=2.69(g/cm3),堆积密度1380kg/m3,含泥量1.4%,含水率7%;②机制砂M x=2.9,ρs2=2.70(g/cm3),堆积密度1530kg/m3,含粉量14%;C、粗骨料:①石灰岩碎石5~10mm,ρg=2.67(g/cm3),堆积密度1380kg/m3,含泥量0.7%;②石灰岩碎石10~25mm,ρg=2.67(g/cm3),堆积密度1400kg/m3,含泥量0.5%;D、外加剂:聚羧酸缓凝高效减水剂(PCA-R),含固量23%,减水率29.5%,掺量1.5%,,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E、掺合料:Ⅱ级粉煤灰,ρF=2.42(g/cm3),堆积密度1320kg/m3,细度22.0%,需水量比99%,烧失量4.72%,掺量8%~12%;F、拌合水:自来水。
水泥的质量标准规范文件

水泥的质量标准规范文件一、水泥质量标准规范的重要性。
1.1 水泥可是建筑行业里的“大功臣”啊。
咱们盖房子、修桥、筑路,哪样少得了它?就好比炒菜离不开盐一样。
所以啊,它的质量必须得有个标准规范,这可关系到咱们建筑的安全和寿命呢。
要是水泥质量不行,就像建在沙滩上的城堡,随时可能出问题。
1.2 从大的方面来说,关系到整个城市的建设和发展。
劣质水泥盖起来的大楼,那就是一颗颗“定时炸弹”,说不定啥时候就出危险。
咱们老百姓住进去都提心吊胆的。
好的水泥质量标准规范,就像一个严格的“把关人”,把那些不合格的产品都拒之门外。
二、水泥质量标准规范的主要内容。
2.1 强度标准。
水泥的强度就如同人的力气一样,得有个明确的衡量。
不同类型的建筑工程对水泥强度要求不一样。
比如盖高楼大厦,就需要高强度的水泥,就像大力士才能扛起重活。
这强度指标得通过严格的试验来确定,不是随便说说的。
像咱们常见的抗压强度、抗折强度等指标,都是衡量水泥质量的关键。
如果水泥强度不达标,那建筑结构可能就会出现裂缝,那可就是大问题了。
2.2 化学成分。
水泥里面的化学成分也是很有讲究的。
这里面有硅酸钙啊之类的成分,各种成分的比例都得合适。
如果比例失调,就像做饭盐放多了或者少了一样,会影响水泥的性能。
有些成分过多可能会导致水泥的凝结时间不正常,要么太快,像急性子,还没等施工就凝结了;要么太慢,像慢性子,耽误工程进度。
2.3 细度要求。
水泥的细度就像面粉一样,不能太粗也不能太细。
太粗的话,和其他材料混合的时候就不容易均匀,就像沙子和石子混不到一块去。
太细呢,又可能会增加成本,还可能会带来一些其他的性能问题。
这细度得有个合适的范围,才能保证水泥在建筑工程中发挥最佳效果。
三、水泥质量标准规范的执行与监督。
3.1 生产环节的执行。
水泥生产厂家得把这个质量标准规范当作“圣旨”一样对待。
不能偷工减料,不能为了一点小利益就不顾质量。
要严格按照标准来生产,这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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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水泥 综合电耗b
kWh/t
可比熟料 综合能耗
kgce/t
可比水泥 综合能耗
kgce/t
≤ 107 ≤ 11 2 -
≤ 60 ≤ 62 -
≤ 85 ≤ 90 ≤ 34
≤ 11 4 ≤ 120 -
≤ 93 ≤ 97 -
a 对只生产水泥熟料的水泥企业。 b 对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包括水泥粉磨企业)。
可比水泥 综合电耗b
kWh/t
可比熟料 综合能耗
kgce/t
可比水泥 综合能耗
kgce/t
≤ 120 ≤ 124 ≤ 129 ≤ 133 -
≤ 68 ≤ 73 ≤ 75 ≤ 76 -
≤ 105 ≤ 109 ≤ 11 4 ≤ 11 8 ≤ 44
≤ 128 ≤ 133 ≤ 138 ≤ 143 -
≤ 105 ≤ 108 ≤ 11 3 ≤ 11 6 -
分类 4000t/d 以上(含 4000t/d ) 水泥粉磨企业 可比熟料 综合煤耗
kgce/t
可比熟料 综合电耗a
kWh/t
可比水泥 综合电耗b
kWh/t
可比熟料 综合能耗
kgce/t
可比水泥 综合能耗
kgce/t
≤ 107 -
≤ 60 -
≤ 85 ≤ 37
≤ 11 4 -
≤ 93 -
a 对只生产水泥熟料的水泥企业。 b 对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包括水泥粉磨企业)。
3
DB50/×××—2011
熟料综合煤耗统一修正后所得的综合煤耗,以e kcl 表示,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 /t) 。 【GB 16780-2007 3.2 条定义】 注:按熟料 28d 抗压强度等级修正到 52.5 等级及海拔高度统一修正。 3.3 熟料综合电耗 the comprehensive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of clinker 在统计期内生产每吨熟料的综合电力消耗,包括熟料生产各过程的电耗和生产熟料辅助 。 过程的电耗,以Q CL 表示,单位为千瓦小时每吨(kWh/t) 【GB 16780-2007 3.3 条定义】 3.4 可比熟料综合电耗 the comparable comprehensive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of clinker 。 熟料综合电耗统一修正后所得的综合电耗,以Q KCL 表示,单位为千瓦小时每吨(kWh/t) 【GB 16780-2007 3.4 条定义】 注: 按熟料 28d 抗压强度等级修正到 52.5 等级及海拔高度统一修正。 3.5 可比熟料综合能耗 the comparable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of clinker 在统计期内生产每吨熟料消耗的各种能源统一修正后并折算成标准煤所得的综合能耗, 以 ECL 表示,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 【GB 16780-2007 3.5 条定义】 注:按熟料 28d 抗压强度等级修正到 52.5 等级及海拔高度统一修正。 3.6 水泥综合电耗 the comprehensive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of cement 在统计期内生产每吨水泥的综合电力消耗,包括水泥生产各过程的电耗和生产水泥的辅 助过程电耗(包括厂内线路损失以及车间办公室、仓库的照明等消耗) ,以Q S 表示,单位为千 瓦小时每吨(kWh/t) 。 【GB 16780-2007 3.6 条定义】 3.7 可比水泥综合电耗 the comparable comprehensive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of cement 。 水泥综合电耗统一修正后所得的综合电耗,以Q KS 表示,单位为千瓦小时每吨(kWh/t) 【GB 16780-2007 3.7 条定义】 注:按水泥 28d 抗压强度等级修正到出厂为 42.5 等级及混合材掺量统一修正。 3.8 可比水泥综合能耗 the comparable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of cement 在统计期内生产每吨水泥消耗的各种能源统一修正后并折算成标准煤所得的综合能耗, 以 EKS 表示,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 【GB 16780-2007 3.8 条定义】 注:按熟料 28d 抗压强度等级修正到 52.5 等级、海拔高度、水泥 28d 抗压强度等级修正 到出厂为 42.5 等级及混合材掺量统一修正。 4 技术要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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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用硅酸盐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简称能耗)限额的术语和定义、技术 要求、能耗统计及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生产企业进行能耗的计算、控制和考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5-2007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 384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方法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12497 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 GB/T 13469 工业用离心泵、混流泵、轴流泵与旋涡泵系统经济运行 GB/T 13470 通风机系统经济运行 GB/T 13462 工矿企业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导则 GB 16780-2007 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17671-1999 水泥强度检验方法(ISO 法) GB/T 17954 工业锅炉经济运行 GB 18613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T 19065 电加热锅炉系统经济运行 GB 19153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9761 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19762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GB 20052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HJ 467 清洁生产标准 水泥工业 JC/T 733 水泥回转窑热平衡测定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 16780-2007 标准中术语和定义引用于本标准。 3.1 熟料综合煤耗 the comprehensive standard coal consumption of clinker 在统计期内生产每吨熟料的燃料消耗, 包括烘干原燃材料和烧成熟料消耗的燃料, 以e cl 表 示,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 【GB 16780-2007 3.1 条定义】 3.2 可比熟料综合煤耗 the comparable comprehensive standard coal consumption of clinker
5
能耗统计及计算方法
5.1 统计范围 5.1.1 燃料的统计范围 5.1.1.1 熟料综合煤耗统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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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1 从原燃材料进入生产厂区开始,到水泥熟料出厂的整个熟料生产过程消耗的燃料量, 包括烘干原燃材料和烧成熟料消耗的燃料。采用废弃物作为替代原料时,处理废弃物消耗的 燃料不计入燃料消耗。 5.1.1.1.2 窑头冷却机废气和窑尾废气用于余热电站发电时, 应单独统计余热电站发电量及余热 电站自用电量。采用窑头冷却机废气和窑尾废气进行其他余热利用时,应统计余热利用总量。
×××××× ××××
DB50
重 庆 市 地 方 标 准
DB50/×××—2011
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cement
2011—××—×××× 发布
2011—××—×××× 实施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0~ 4000t/d (含 2000t/d ) 1000~ 2000t/d (含 1000t/d ) 1000t/d 以 下 水泥粉磨企业
a 对只生产水泥熟料的水泥企业。 b 对生产水泥的水泥企业(包括水泥粉磨企业)。
4.2 新建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 新建水泥生产企业的单位综合能耗(和单位电耗)应符合表 2 中能耗限额准入值的规定。 表 2 新建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
4.3 现有水泥生产企业宜通过节能技术改造和加强节能管理来达到表 3 规定。 表 3 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
分类 4000t/d 以上(含 4000t/d ) 2 0 0 0 ~ 4 0 0 0 t / d (含 2000t/d ) 水泥粉磨企业 可比熟料 综合煤耗
kgce/t
可比熟料 综合电耗a
发布
DB5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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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根据 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 号”确定的规则编制。 本标准 4.1 和 4.2 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重庆市水泥协会、重庆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拉法基瑞安(北京)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 庆市水泥质量监督检验站、重庆金九水泥有限公司、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 公司、重庆小南海水泥厂、重庆大学、重庆市南桐特种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嘉南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润江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泽民、熊科、李鸿、唐震。
注:对有部分熟料外购的水泥生产企业,其可比水泥综合电耗和可比水泥综合能耗计算中熟料综合电耗 按购入熟料生产企业的可比熟料综合电耗计算。
5.1.2.3 水泥粉磨企业综合电耗统计范围 从水泥熟料、石膏和混合材等进入生产厂区到水泥出厂的整个水泥生产过程消耗的电量。 5.2 统计方法 5.2.1 燃料统计方法 5.2.1.1 在统计期内水泥企业定期统计用于烘干原燃材料、水泥混合材和烧成熟料的原煤用量, 以及点火用油或用气量。采用废弃物作为替代原料时,烘干废弃物消耗的燃料用量单独统计, 采用废弃物作为水泥混合材时,其烘干所消耗的燃料量也应单独统计。同时统计所消耗燃料 对应的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5.2.1.2 窑头冷却机废气和窑尾废气用于余热电站发电时,应统计余热电站发电量及余热电站 自用电量。采用窑头冷却机废气和窑尾废气进行其它余热利用时,应对余热利用进口和出口 热量及余热利用系统的散热损失进行定期检测。检测方法按 JC/T 733 的规定进行。 5.2.2 电耗统计方法 水泥生产企业定期根据生料制备、 燃料制备、 熟料烧成和水泥粉磨等过程各电表记录的 DB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