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学校评估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方案目录第一章引言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编制范围第二章评估背景2.1 教育改革背景2.2 标准化建设的意义2.3 评估内容和目标第三章评估方法3.1 数据收集方法3.2 评估指标设计3.3 评估流程第四章评估内容4.1 学校基本情况评估4.1.1 学校办学特色评估4.1.2 学校师资力量评估4.2 教学质量评估4.2.1 教育教学目标达成评估 4.2.2 教学资源使用评估4.3 学生综合素质评估4.3.1 学生学业表现评估4.3.2 学生品德发展评估4.4 教育质量保障系统评估 4.4.1 教育管理评估4.4.2 教育设施评估第五章评估结果分析5.1 各项评估指标得分及分析 5.2 问题和不足之处5.3 发现的优点和经验第六章改进措施6.1 针对问题的具体改进措施6.2 优化标准化建设的建议第七章评估报告编写规范7.1 评估报告的要求7.2 编写示范附录:附件一:学校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二: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附件三:学生评估表格附件四:教育设施档案资料注释:1.教育改革背景 - 涉及国家推行的教育改革政策及其它相关文件;2.标准化建设的意义 - 解释标准化建设对学校发展的重要意义;3.评估内容和目标 - 详细说明评估的具体内容和目标。
请注意,附件的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编写,本示范仅提供了一些常见的附件例子。
对于法律名词和注释,根据实际需要,你可以根据具体法律文件进行添加和编写。
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

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标准化评估在教育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能够帮助学校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辽宁省教育厅制定了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旨在规范学校评估工作,从而促进辽宁省义务教育的发展。
1. 评估目的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的目的是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价学校的教育质量,为学校提供改进教育教学的参考,推动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2. 评估内容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2.1. 教育目标评估评估学校的教育目标是否与辽宁省的教育考试大纲和课程标准相符合,学校是否能够按照教育目标进行教学,以及是否能够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
2.2. 师资力量评估评估学校的教师队伍是否具备相应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以及是否能够保证教师的持续专业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2.3. 教育教学管理评估评估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体制,包括教学计划、教学管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评估,以及学校是否有良好的教学环境和教育资源的配置。
2.4. 学生评估评估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科能力,包括学生学业成绩、学习态度和学业水平等方面的评估,以及学生的综合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培养。
3. 评估方法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文件评估评估学校的各类文件,包括教学计划、教师培训计划和教学评价等文件,以了解学校的教学管理和质量控制情况。
3.2. 观察评估通过实地观察学校的教学过程、学生学习状况和学校环境等,来评估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育环境。
3.3. 问卷评估通过发放问卷调查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和反馈,了解他们对学校教育的满意度和需求,为学校改进提供依据。
3.4. 数据评估分析学校的各类数据,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校的整体发展水平等数据,以定量的方式评估学校的教育质量。
4. 评估结果与利用辽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评估细则的评估结果将通报给学校,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
浙江省标准化学校评比标准

浙江省标准化学校评比标准浙江省标准化学校评比标准是对学校进行综合评价的依据,也是学校教育质量提升的重要指导。
标准化学校评比标准的制定,旨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推动学校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下面将详细介绍浙江省标准化学校评比标准的主要内容。
首先,学校办学目标和发展规划是评比的重要指标之一。
学校应明确自身的办学定位,明确发展目标和规划,制定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能够有效贯彻执行,实现办学目标。
其次,教育教学质量是评比的核心内容。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包括课程设置、教学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学业水平等方面的指标评估,确保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
此外,学校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也是评比的重要考量。
学校应建立科学、民主、法治的学校管理体系,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管理效能,增强学校的自主办学和自主发展能力。
另外,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师教育培训也是评比的重要内容。
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支持,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形成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最后,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设施也是评比的重要指标之一。
学校应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设施,包括校园环境、教学设备、实验室、图书馆等方面的建设,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教学条件。
总的来说,浙江省标准化学校评比标准是对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综合评价,涉及学校的办学目标和规划、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师资队伍建设、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设施等多个方面。
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评比标准,不断完善内涵建设,提升办学水平,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
希望各学校能够按照评比标准,不断提高自身的办学水平,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方案

问卷调查
对教师、学生、家长进 行问卷调查,了解他们
对学校的评价。
数据分析
对学校的考试成绩、师 资情况等数据进行统计 分析,了解学校的发展
趋势。
专家评审
邀请教育专家对学校的 各个方面进行评审,给
出专业意见。
评估流程
自评报告
学校根据评估内容进行自我评 价,形成自评报告。
实地考察
评估小组对学校进行实地考察 ,核实自评报告的真实性。
综合评价
评估小组根据实地考察和数据 分析结果,对学校进行综合评 价。
反馈与整改
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学校,针对 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
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评估指标与标准
03
硬件设施指标
校舍设施
校舍建筑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满足教育教 学需要,确保学生安全。
体育设施
提供满足学生体育锻炼的场地和设施,如操 场、篮球场、游泳池等。
评估学校校舍、教学设备、体 育设施等是否达到国家标准。
师资力量
评估教师队伍的学历、教学经 验、专业能力等是否符合要求
。
教学质量
评估学校的教学计划、课程设 置、教学方法等是否科学有效
。
学生发展
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业成 绩、身心健康等是否得到全面
发展。
评估方法
实地考察
对学校的硬件设施进行 实地查看,了解实际情
法律责任
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 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 的法律责任。
THANKS.
安全保障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师生 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教师队伍指标
教师资格
教师培训
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并保持专业 水平。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及督导评估方案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推动我省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意见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是教育督导机构依据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对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机构)(含民办学校,下同)实施的综合性督导。
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机构),包括教学点、非完全小学、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三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督导评估要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以学校发展为重,规范性与创新性相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挥督导评估的评价、指导、激励和促进功能,切实推动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第四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由市、县两级教育督导室按照省制定的督导评估办法、督导评估标准,负责组织—1 —实施。
县(市、区)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对具体学校的督导评估;市教育督导室负责对标准化学校评估结果进行复查认定;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标准化学校复查认定结果进行备案,并对市、县两级督导评估工作进行检查。
第五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校园、校舍,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和仪器设备、图书,办学规模、班额,校长、教职员队伍建设,卫生安全保障、生活设施,学校管理与素质教育等。
具体督导评估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
第六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结果分为达标、不达标。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结果达标的认定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第七条市、县(市、区)教育督导室应根据教育发展需要或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计划,确定当年或下年度需要督导的地区或学校,提前3个月以上向被督导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并向社会公示。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方案

麻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方案(试行)一、有关说明1、本评估方案是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制定的《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鄂教规…2011‟3号)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印发的《湖北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方案》(鄂政督[2002]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实际制订。
本方案(试行)内容包括:有关说明、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督导评估评分标准、评估工作规程、评估工作用表等五个部分。
2、制订本评估方案的宗旨是: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积极推进教育公平,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根据麻城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麻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力度,提高学校综合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科学化、标准化,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设施标准、教育方法科学、办学行为规范、校园安全文明、人民群众满意”。
3、本评估方案共含4个A级指标、10个B级指标、18个C级指标。
满分为100分,评估得90分以上为标准化学校。
4、本试行方案适用于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
5、本评估方案从2011年9月1日起开始试行。
四、麻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工作规程(一)学校自评1、成立有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职工、学生代表参加的自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自评工作。
2、每年年终或学年末,学校结合工作总结,对照《评估方案》(试行)要求,进行一次综合性自评。
自评是在年终还是在学年末进行,由学校自定。
3、学校根据各部门和教职工等自评情况,写出详实的自评报告,填出准确的学校申报用表,提交教代会和校务会议审议认可。
学校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自评工作过程及学校工作评价得分;主要成绩与作法可按A级指标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思路。
(二)教育督导机构评估1、考核评估程序及要求:教育督导部门按照计划要求,确定评估时间,下发评估验收通知。
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方案

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方案篇1: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方案黄石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依法履行教育职责,保障义务教育在教育工作重中之重地位的落实,促进区域教育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和义务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二、评估对象本方案的适用范围对象为黄石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包括民办学校)。
小学100人以上的,初中400人以上的学校必须接受各县市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评估,并达到合格学校以上要求。
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者为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教育局负责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
三、评分办法和等级认定评估验收标准的指标体系共5个A级指标、18个B级指标和50个C级指标,分为硬件条件和软件建设两大部分。
其中硬件条件包括规划布局、办学条件、队伍建设3个A级指标指标、11个B级指标、29个C级指标。
软件建设包括教学及管理、办学效益2个A级指标指标、7个B级指标、21个C级指标。
硬件条件的3个A级指标为标准化学校评估必须达到的指标。
硬件不达标不能授予标准化建设合格学校称号。
软件建设的2个A级指标,总分为100分。
每项B级指标按照优、良、中、差4个等级认定,优秀按照该项B级指标分值乘以100%计分,依次为良好乘以80%,一般乘以70%,较差乘以50%计分。
有一票否决的,该B级指标不得分。
软件建设部分综合得分不能达到70分的,不能授予标准化建设合格学校称号。
四、评估程序(一)学校自评(2011年8月10月)。
学校制定自评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自评领导小组和按A级指标建立的自评指标小组。
按照评估指标及其标准,深入开展评估调查,广泛收集评估信息,并进行指标测评和分析,实事求是地填写《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自查表》,形成书面自评报告。
在2011年10月份以前上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政府教育督导室。
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实施方案

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实施方案一、背景学校标准化建设是指学校根据国家及地方教育管理部门相关规定与标准,采取科学、合理、可操作的方式,对学校办学质量、效果、服务、文化等方面进行规范化建设,提升学校整体水平,服务于教育事业发展。
为了保证标准化建设质量,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将对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并给出相应的实施方案,以确保各项标准得到全面落实。
本文档将就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实施方案进行探讨。
二、评估验收的目的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旨在全面了解学校标准化建设状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推动学校标准化建设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评估验收的主要内容评估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总体情况、各项标准的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效果等。
1. 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总体情况包括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规划与设计、组织实施情况、宣传推广效果、师生参与度等方面。
2. 各项标准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学校教学科研、师德师风、校园环境、校园安全、服务管理、财务管理等六个方面的标准执行情况,是否达到相关标准、是否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3.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评估验收将重点关注问题及改进措施,尤其是对于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建议学校逐步完善标准化建设,创造更好的环境。
4. 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效果主要关注学校标准化建设后的实际效果,包括学校整体水平的提升、服务能力的改善、师生满意度的提高等。
四、评估验收的实施方案1. 评估验收的主体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主体是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建议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实施。
2. 评估验收的周期建议每年组织一次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评估验收,以便及时了解学校整体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3. 评估验收的具体流程(1) 安排评估验收的时间和地点;(2) 制定评估验收方案,并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估团队;(3) 评估团队对学校进行实地勘察和谈话,对学校的标准化建设状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评估;(4)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评估报告,并向学校反馈评估结果;(5) 与学校负责人沟通,达成共识,确定问题的改进措施;(6) 评估验收结束后,将评估报告存档,并进行定期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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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试行)申报单位:申报时间:年月日申报:初评()复评()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 1 —2014年7月说明一、《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方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政策、法规以及《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制定的。
二、本《评估方案》即为申报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自评、评估、复查认定的评估标准和申报书。
三、本《评估方案》包括4部分:(一)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标准评定细则;(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情况表;(三)自评报告;(四)督导评估意见。
其中自评报告独立成篇。
四、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一级指标6项、二级指标28项。
评估结果分为达标、不达标2档。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为“达标学校”,否则为“不达标学校”:(一)二级指标1.2、2.1、2.3、2.4、2.5、3.2、4.1、4.3、5.1、6.2、6.3、6.7、6.8、6.9等15项指标(标“★”的指标)必须有12项以上达标;(二)全部28项二级指标中,有23项以上评估指标达到达标标准。
五、6个班以下的教学点、非完全小学对除2.1、2.4、3.1等3项指标外的25项指标进行评估,21项以上评估指标达到达标标准的即为“达标学校”,否则为“不达标学校”。
6个班以上的非完小、教学点按完全小学的要求进行督导评估。
— 2 —六、根据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有关规定,九年一贯制学校应根据小学、初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小学生:一个初中生=1:1.1”的比例对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图书册数等指标进行拆分计算,为了保证初中、小学的生均数据都达到标准要求,九年一贯制学校的上述指标标准需要按以下公式计算:生均校园占地面积(或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图书册数)=初中生均标准×(小学学生数÷1.1+初中学生数)小学学生数+初中学生数被督导九年一贯制学校3项指标实际数值达到上述公式测算的标准即为达标。
七、民办学校的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参照执行。
八、本《评估方案》中的“不少于”、“不超过”、“不低于”、“以上”等均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九、在“四、督导评估意见”中,“责任督学意见”一栏由责任督学对被督导学校填报数据是否真实、日常办学行为是否规范等方面情况提出意见。
十、督导评估档次评定具体操作请看《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操作说明》。
十一、《评估方案》的有关数据,应统一采用省教育信息平— 3 —台数据,如与省教育信息平台有关数据不符,应作详细说明。
— 4 —一、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标准评定细则— 5 —— 6 —— 7 —— 8 —二、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情况表县(市、区):学校名称:学校类型:(教学点、非完全小学、完全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等)学校地址:办公电话:传真电话:填表人:审核:校长签名:填报时间:— 9 —三、自评报告— 10 —四、督导评估意见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操作说明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督导评估共有6项一级指标,28项二级指标。
指标评定档次操作说明如下:1.1校园占地面积。
本指标需通过现场查阅学校用地红线图、建筑规划图、土地产权证明(合同、协议)等资料,并根据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学生人数(实地调查学生人数如有变化以实地调查的为准,下同)计算生均用地面积,符合要求的为达标。
2013年9月起新建的学校,达标条件为小学生均校园占地面积不低于18㎡,初中不低于23㎡的;地级市中心城区小学不低于9.4㎡,初中不低于10.1㎡。
1.2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
本指标需通过现场查阅学校建筑规划图、建筑物产权证明等资料,并根据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学生人数计算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符合要求的为达标。
2013年9月起新建的学校,达标条件为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7㎡,初中不低于9㎡的。
1.3 体育活动场地。
本指标需进行实地调查,评定时根据被督导学校规模相对应的标准进行评估,场地数量、面积完全达到标准要求、器材数量达到70%的,评定为达标。
2.1 实验室(科学教室)。
本指标需现场查看学校实验室(含仪器室、准备室,确无条件的学校,准备室可与仪器室合并)、科学教室的设置情况,符合要求的为达标。
2.2普通教室和其他功能场室。
本指标需进行实地调查是否达标。
2.3教育信息化水平。
本指标有5个要素,一是学校能接入互联网或本地城域网、广东教育视频网,各普通课室、功能场室均有网络接入点;二是网络多媒体教室占总课室数的50%,普通课室逐步建成网络多媒体课室;三是每位教师配备一台个人专用计算机(或者手持终端);四是百名学生教学用终端数:小学达10,初中达15;五是多媒体授课比例达10%。
本指标需进行实地调查,5个要素均达到要求的评定为达标。
2.4仪器设备。
本指标有2个要素,一是教学仪器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基本达到国家和省的配备标准,每4个平行班配1套,分组实验仪器按2人1组配备;二是学校采用信息化等科学手段管理教学仪器设备并有效使用。
要素一评定时对照国家和省的教育装备的最新标准按照种类全部达到、规格基本达到、数量不低于标准配置的80%,能基本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来衡量是否达标。
本指标需进行实地调查,2个要素均达到要求的评定为达标。
2.5生均图书册数。
本指标有4个要素,一是小学生均图书册数20册以上,初中25册以上;二是每年新增图书比例不少于藏书量标准的1%;三是图书室(馆) 的图书要符合学生、教师的实际需要,有一定数量的教参资料、工具书和报刊;四是采用信息化等管理手段有效管理并提高阅读率。
需通过实地调查和查阅学校图书档案等资料,计算出生均藏书量、每年新增图书比例等指标,是否适合适龄儿童少年阅读及符合教师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等。
4个要素全部符合要求,评定为达标。
3.1 办学规模。
本指标需通过实地调查评定是否达标。
3.2 班额。
本指标所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城”包括城区和镇区。
本指标需通过查阅有关学生数量的文件和实地清点学生人数来评定是否达标。
4.1师生比。
本指标有2个要素,一是师生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小学师生比:城市达1:20.6;县镇、农村达1:23.3;初中师生比:城市达1:15.3;县镇、农村达1:18.1。
师生比是指专任教师与学生之比),6个班以下的教学点、非完全小学每班不少于1名教师;二是按国家和省规定配备专职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卫生(保健)等教职员。
上述2要素需现场查看学校教师编制文件、花名册、人员聘用资料等进行评估,2要素都符合要求,评定为达标。
4.2 校长任职资格和学历要求。
本指标需现场查看学校正副校长任命文件、学历证明、职称证明以及培训合格证书等文件,2要素都符合要求,评定为达标。
4.3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
本指标有2个要求:一是专任教师均具有相应层次或更高层次的教师任职资格。
二是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100%。
本指标需现场查阅教师编制文件、花名册并抽查部分老师学历证明、任职资格证书等文件,抽查结果都符合要求,评定为达标。
4.4教师继续教育。
本指标有2个要素,一是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以上安排培训经费;二是教师每年应完成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需现场访谈并查看财务有关账册、培训人员名单等文件,2要素都符合要求,评定为达标。
5.1校址和周边环境。
本指标有3个要素,一是校址校舍符合对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地质塌裂、暗河、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二是没有高压电线、输油(气)管道穿越或跨越校园;三是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需要查看有关文件资料并进行实地调查,3要素都符合要求,评定为达标。
5.2校园安全。
本指标需要现场查看学校安防工作是否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安全建设要求(附后),基本达到的为达标。
5.3后勤保障要求。
本指标有3个要素:一是城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达到B级、农村学校达到C级以上要求,能通过自来水、二次供水或自备水源,并设置开水房或安装饮水设施向学生提供卫生安全饮用水;二是学生厕所能满足学生课间如厕的需要,并有水冲设施;三是寄宿生宿舍符合安全、卫生、健康标准,浴室、厕所及消防、报警设施齐全,每生一张床。
需查看有关食堂食品安全等级等证明文件、资料并进行实地调查,3要素都符合要求,评定为达标。
6.1 管理与规范。
本指标需要查看管理制度文件并进行实地调查来评定是否达标。
重点检查学校校长负责制、校长办公会议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各部门岗位责任制、人事管理制度、继续教育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
6.2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和常态编班。
本指标有2个要素,一是学生免试就近入学;二是学校实行常态编班,没有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指标要根据实地调查和本指标要根据实地调查和上级教育部门的通报等综合进行评估,2个要素都达到要求,评定为达标。
6.3国家课程计划执行情况。
本指标需通过实地检查课程表和现场访谈等方法进行调查来评定是否达标。
6.4学生减负要求。
本指标有5个要素,一是学校安排学生作业数量和内容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二是不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集体补课;三是不利用早、晚自习和午休等时间上课、集体辅导或考试;四是没有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辅导班;五是没有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的其他辅导班。
本指标要根据实地调查和上级教育部门的通报等综合进行评估,5个要素都达到要求,评定为达标。
6.5教学改革。
本指标需要现场查阅教学研究制度、深化教学改革等文件及实地调查等方法来评定是否达标。
6.6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制度。
本指标需通过查阅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抽查部分学生的成长记录册以及现场访谈以评定是否达标。
6.7 校园体育艺术活动。
本指标有3个要素,一是制订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工作方案,切实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二是体育艺术“2+1”专项教育活动正常;三是学校应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艺术节。
需通过查阅有关文件和现场访谈来评估。
3个要素都达到要求,评定为达标。
6.8学生体质健康。
本指标有3个要素,一是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和每年一次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做好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二是按国家要求上报《标准》测试数据;三是《标准》测试合格率达92%以上,优良率达70%以上并逐年提高。
需通过查阅有关制度文件和现场访谈来评估。
3个要素都达到要求,评定为达标。
6.9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水平及预算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本指标有2个要素,一是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水平达到当年省定标准;二是建立了学校的预算管理制度且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