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现状及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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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现状及对策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现状及对策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现状及对策作者:罗尔男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26期摘要 2013年初,大范围雾霾重袭我国,中东部地区空气污染指数频频破表,PM2.5开始进入我国群众的视野,成为大家密切关注的焦点;截止2014年5月,我国的雾霾天气不仅没有好转,反而愈演愈烈,并且持续到我国西南部,中国的土地笼罩在一层又一层的深霾之中,种种现象表明:我国大气污染形势已非常严峻。

令人遗憾的是,我国目前大气污染防治法律体系虽有发展,但尚不健全,这给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带来了不少阻碍,我们应当学习和借鉴国外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先进经验,构建适宜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体系。

关键词大气污染立法执法作者简介:罗尔男,中共四川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行政法、诉讼法专业。

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9-257-04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的大气环境越来越不容乐观,尽管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层面的法律体系早已建立,但是由于该法律体系本身的缺陷以及执法不严等原因,我国大气污染情况并未得到改善,反而愈演愈烈。

要想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就必须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而诸措施中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尤为重要。

一、大气污染的定义及我国大气污染的现状分析(一)大气污染的定义要分析我国目前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我们不得不先厘清大气污染的定义。

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定义,大气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引起某些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达到足够的时间,并因此危害了人体的舒适、健康、福利或环境的现象。

我们知道,大气是由多种物体组成的混合物,各组成物的比例是相对稳定的,而某些物质进入大气会改变大气的组成,持续一定的时间就会对大气环境造成破坏,这种物质我们将其称为污染物。

根据我国即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最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可以看出,我国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PM2.5、PM10、氮氧化物、铅等。

大气污染治理形势及其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大气污染治理形势及其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大气污染治理形势及其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近年来,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大气污染给人们的健康和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因此治理大气污染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对当前大气污染治理的形势进行分析,提出存在的问题,并给出相应的建议。

首先,大气污染的现状是令人堪忧的。

工业排放、机动车尾气以及生活废气等都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这些污染物不仅对空气质量造成了影响,也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

据统计,大气污染每年导致数百万人因呼吸系统疾病而死亡。

此外,大气污染还引发了许多环境问题,如酸雨、温室效应等。

关于大气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首先是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尽管各个国家都出台了一系列的环保法律法规,但执行力度和监管力度仍然不足。

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故意违反排污标准,使得大气污染得不到有效的治理。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缺乏意识和能力,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其次,技术手段仍然不够成熟。

尽管一些大型企业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来降低排放,如安装污染处理设备等,但并不是所有企业都有能力或意愿进行这样的投资。

对于一些小型企业或家庭来说,提供有效的环保技术手段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此外,一些先进的治污技术在实际应用中面临一些困难,需要进一步研发和完善。

解决大气污染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首先,政府应当加强立法和监管力度。

应当修订和完善大气污染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强监管力度,对污染企业进行严格的监督和处罚,确保各项环保政策得以有效执行。

同时,政府还应该加大对环保技术研发和推广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在环保技术上的投入。

其次,企业应该提高环保意识,加大环保投入。

企业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源头,只有企业提高对环保的重视程度,才能有效地减少大气污染排放。

企业应当把环境治理纳入企业发展战略,注重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积极推广和应用清洁能源技术,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此外,公众也应该积极参与到大气污染治理中来。

公众应该增强环保意识,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如减少机动车使用,节约能源等。

大气污染治理形势及其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大气污染治理形势及其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大气污染治理形势及其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大气污染是指大气中空气污染物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状态。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关注的焦点问题。

在中国,大气污染问题尤为严重,对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产生了重大影响。

当前中国大气污染治理面临着形势紧迫和重大压力的双重挑战。

一方面,大气污染已经成为了造成空气质量下降的主要原因,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和健康。

大气污染的治理进程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阻碍了治理效果的提升。

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仍然严峻。

尽管我国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政策来改善空气质量,但是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仍然排放过高,空气污染指数居高不下。

大气污染治理面临着技术和经济问题。

虽然我国在大气污染治理技术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着技术水平不高、装备落后等问题。

大气污染治理需要投入大量的经济资源,但是我国目前的经济体制和财政体制并不完善,限制了大气污染治理的投入。

大气污染治理实施缺乏监管力度和执行力。

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执行力度不够、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大气污染问题仍然没有根本解决。

为了解决大气污染治理面临的问题,有以下几点建议。

加强政策制定和实施。

政府应加大力度出台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大气污染治理的目标和措施。

要加强对政策的实施和监管,确保政策能够有效地落实到位。

第二,加强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政府应加大对大气污染治理技术的研发投入,加强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进技术的创新和推广应用。

加强技术的培训和人才的引进,提高大气污染治理的技术水平。

加强环境监测与监管。

政府应加大对大气污染的监测力度,建立健全的监测网络和数据库,及时掌握大气污染的发展态势。

要加强对大气污染的监管,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厉处罚,形成有效的震慑。

第四,加强公众参与和意识提升。

大气污染治理形势及其存在问题和建议

大气污染治理形势及其存在问题和建议

大气污染治理形势及其存在问题和建议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气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大气污染不仅污染空气,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保护也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改善大气质量和促进可持续发展,我国加大了大气污染治理的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治理。

本文将围绕大气污染治理形势、存在问题以及相应的建议进行探讨。

当前,我国的大气污染治理形势较为严峻。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

尤其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量仍然很高,严重影响空气质量。

大气污染治理成本较高。

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物力,给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压力。

大气污染治理中存在一些技术难题。

颗粒物治理技术还不够成熟,臭氧和PM2.5等新型污染物的治理难度较大。

大气污染的治理也面临着区域和跨界污染的问题,需要各地协同合作。

在大气污染治理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治理措施不够精细化。

目前,大气污染治理主要通过减排措施来实现,但是这些措施过于粗放,无法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大气污染治理中缺乏有效的监管和执法措施。

一些企业和个人对环境保护意识薄弱,对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度不够,导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难以实施。

大气污染治理中缺乏科学的评估和监测手段,难以准确评估治理效果和环境变化。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应加大大气污染治理的力度。

政府应该加大对大气污染治理的投入,加强环境监测和科学评估,确保治理措施的有效执行。

应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

大气污染治理不仅需要减少排放量,还需要提高排放效率和资源利用率,采取多种手段共同治理,例如推广清洁能源和先进技术,加强大气污染物的监测和防控。

应加强公众参与和意识提升。

政府应该加强对大众的环保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大气污染治理的认识和意识,形成共治的氛围。

还应加强企业和个人的法律法规意识,建立健全的监管和执法措施,对违法行为予以严厉处罚。

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尚需进一步加强治理。

浅谈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现状与完善

浅谈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现状与完善

浅谈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现状与完善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猛发展,大气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威胁着我们的生活,是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我们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但是归根溯源,大气问题不是某个地方的环境问题,是一个国家面临并且需要解决的问题,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对于大气问题的解决措施和能力不同,这就需要我国整合整体力量,跨区域、跨省份的协同合作,共同整治大气问题,找到解决大气问题最恰当的方法。

一、我国大气污染的现状我国目前的大气污染主要集中于城市地区,尤其是以重工业为主的城市大气污染问题最为严重。

我国的大气污染的突出问题,就是近几年来,多个地区接连出现以颗粒物(PM10和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灰霾天气,大气颗粒物目前已成为长期影响我国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

也即是我们日常挂在嘴边的“雾霾”,在雾霾严重的地区,在雾霾天气时能见度极低。

二、我国目前有关大气立法的现状我国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最早的立法,是1956年5月23日国务院公布的《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危害的决定》,这部法规也只有关于防止企业内部空气矽尘对企业职工危害的法规。

1987年9月5日在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法》。

鉴于我国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我国也更加重视对于大气污染防治立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并且于2000年9月1日期开始施行。

本法的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分别对于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防治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车船排放污染做出了专章规定。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也有关于大气环境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但是另一方面对于大气环境污染一般很少会涉及到刑法领域追究责任,因此客观上不利于大气环境的保护,但是也体现了我国对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决心与力度。

我国目前关于大气环境污染的立法保护主要倾向于专项立法,更多的完善和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专项立法。

大气污染治理形势及其存在问题和建议

大气污染治理形势及其存在问题和建议

大气污染治理形势及其存在问题和建议大气污染是当前全球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工业化进程较为迅速的国家,大气污染问题更为突出。

为了解决大气污染问题,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治理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

本文将分析大气污染治理的形势,探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大气污染治理的形势可以描述为复杂而严峻。

大气污染程度严重超标,造成了严重的健康和环境问题。

根据中国环境保护部的数据,2019年中国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仅有7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他城市空气质量均超标。

大气污染不仅对人体健康产生了严重的影响,还导致了水土流失、生态系统失衡等环境问题。

大气污染治理成本高,难度大,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努力。

由于大气污染源众多、分散,治理起来非常困难,并且需要大量的技术和资金投入。

大气污染还涉及到各个行业,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也是一个难题。

大气污染问题还受到气象和地理因素的影响,例如气象条件不利时,大气污染物很难散发,导致空气质量进一步恶化。

在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

政策执行不力。

尽管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大气污染治理政策,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问题。

一些企业未能按照要求安装污染物减排设备,政府部门也未能严格监督和检查。

一些地方政府在落实大气污染治理政策时存在急功近利的情况,只追求短期经济利益,忽视了环境保护。

技术创新不足。

目前,大气污染治理主要依靠传统的污染物控制技术,这些技术效果有限,无法根本解决大气污染问题。

需要加大对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治理效果。

公众环保意识不强。

公众对大气污染问题的认知不够,缺乏环保意识,导致环境保护行动不足。

一些居民也存在对环境污染问题的被动态度,缺乏参与治理的积极性。

针对大气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政策执行力度。

政府部门应加大对企业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对未按照要求安装污染物减排设备的企业给予严厉的处罚。

大气污染治理形势及其存在问题和建议

大气污染治理形势及其存在问题和建议

大气污染治理形势及其存在问题和建议大气污染是环境保护的重要问题,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减少大气污染对环境的影响,各国都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大气污染治理。

虽然有了一些进展,但是大气污染治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围绕大气污染治理的形势、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进行详细的分析。

大气污染治理形势大气污染治理在全球范围内都备受关注。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工业化和交通运输的发展,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据统计,全球每年有数百万人死于室外空气污染,而空气污染还导致了多种慢性病的发生。

大气污染还会对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加速植被退化、土壤侵蚀等现象的发生。

针对大气污染问题,各国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进行治理。

中国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设立了大气污染治理的具体目标和措施,并且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加强大气污染的治理。

而在国际上,各国也签署了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等国际公约,共同努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大气污染。

在治理大气污染方面,各国都在加大投入和力度。

投资建设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完善监测体系、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等措施都成为了大气污染治理的主要举措。

政府部门和环保组织也在大力宣传环保意识,鼓励市民主动参与大气污染治理。

这些都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大气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尽管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是技术设备的更新换代速度较慢。

针对大气污染治理,很多国家都在加大投入,但是仍然存在设备老化、技术水平不足等问题,影响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效果。

其次是监管不力。

由于大气污染治理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多个层级的管理,监管不力可能导致一些环保法规的执行不力,使得大气污染治理的效果不尽如人意。

再次是环保投入不足。

虽然各国都在加大环保投入力度,但是相比于其他领域的投入,环保投入仍然偏低,这对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推进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大气污染治理还存在一些局部性问题。

城市黑臭水体的治理一直是环保部门关注的重点之一。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完善对策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完善对策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完善对策作者:马敬来源:《卷宗》2017年第18期摘要:今年来,雾霾等大气污染的出现使人们更加关注大气污染防治的进行,由于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大气污染应急制度、大气污染预警制度、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制度以及排污权交易制度等尚不健全,导致无法在大气污染防治中充分发挥作用。

因此,要通过分析现状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

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对策1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现状当前我国空气污染日益严重,除了影响人们的正常日常生活之外,对人们的健康也提出了重要挑战。

对大气污染的防治刻不容缓,目前我国为防治大气污染出台了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机制方面主要是大气污染应急制度、大气污染预警制度以及大气污染区域联防制度。

大气污染应急制度主要是应对各地大气污染的突发状况。

大气污染防治制度要有效地发挥作用,就需要硬件配置、人力资源配置以及相应制度配置三者相结合。

硬件配置方面,要求有全面的大气污染监测装置,在各个检测地区分布该检测装置的检测点,污染发生后又能及时收集各检测点污染数据,及时收集及时处理,并根据数据情况灵活出具应急预案。

人力资源配置方面少不了领导部门、组织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等的相互配合作业。

最后,制度配置方面,为了与大气物质防治法律制度相协调配合发挥作用,各地相继制定出因地制宜的大气污染应急预案,在大气污染突发时,各地政府方便调动人民群众及时快速地应对污染,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大气污染预警制度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大气污染的出现具有复杂性特征,尤其是与污染的来源、种类、比例,其间的化学反应和发展变化,以及不同气象条件下的相互作用密不可分。

一般来说,大气污染的预警制度与前述大气污染应急机制配合发挥作用,预警机制提出和指导应急机制的启动和实施。

当前我国大气污染预警一般分为四个等级: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对应Ⅰ、Ⅱ、Ⅲ、Ⅳ四个等级,随着污染程度依次加重,所采取的预警措施也越来越复杂和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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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现状及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立法建议
一、中国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现状
在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并于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次进行了修改,于1995年8月29日通过了《关于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决定》,而我国目前现行的是在20XX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二、我国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典型弊端
我国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己经表现出了明显的滞后性。

具体问题表现为:
第一:《大气污染防治法》明显滞后,从目前的角度看来,其中有些条款己经不适应我国国情以及科学发展观对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比如就近年雾霾天气在中国的大部分城市尤其是北方地区大肆爆发的现象,在20XX年立法时并不存在,并没有相关的条款对此进行规定。

另现行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种类比较单一,但如今大气污染的种类己经趋于复杂化和多样化,而其他新的污染物没有及时地补充列入。

第二:《大气污染防治法》中承担责任规定的不合理:第一:由于大气流动性,本辖区相关单位和个人,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可能对本辖区以外的地域产生污染,而地方政府只对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能助长排污单位的污染行为,有违立法的目的,不利于环境的保护:第二:相关权限划分《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规定政府有权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但有权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仅为国家和省、直辖市一级。

这项条文规定的权限明显过于狭窄。

不但压缩了地方的立法权限,不利于地方环境治理的积极性。

第三:处罚力度不够。

在《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六条和第四十八条规定对超标排放进行限期治理。

根据我国的规定,作为违法行为的超标排放应当立即停止,尔后采取其他行政处罚或整改措施。

但是大气污染防治法里面的令其限期治理,对单位的处罚明显过轻,且随着现在经济发展,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的罚款上限低己经明显偏低,不足以制裁、震慑和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由此导致许多有环保设备而不运行,肆意的排放废物至大气环境中,选择违法排污并缴纳罚款,严重损害了大气的污染与环境法律的权威。

第四:没有充分发挥公众的参与职能。

公民环境权是指公民在良好适宜的
环境中生存的权利、包括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通风权等。

它是一种基本的权利,是实现公民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和生命健康权等的必需条件《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第五条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为广大的民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了原则性的依据。

但是目前为止我国并没有具体的法条将公民的环境权落实到实处,我国目前对于公众参与的法律规定而言,仍处于初级阶段,大气污染防治中的公众参与更是如此。

相关规定少且零散,缺乏实际操作性。

三、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立法完善的建议
第一: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规定作出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规定太过单一与具体,这样规定的好处在于可以明确不同排放物的排放标准,但是也会漏掉许多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大气排放物但是标准中并没有规定的,这样就会导致许多打擦边球,提高自己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污染了环境,对大气环境造成危害。

笔者认为在统一规定标准的同时,应加入一些兜底条款,各行业或者不同地区可针对本行业本地区的工业特点制定相关的大气污染标准。

第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只对本辖区的大气污染承担责任,是极其不合理的,因为大气总是处在不断的流动之中,笔者认为一方面应该将排污与该所在地的政府责任结合,这样来承担责任,另一方面,在大气污染的跨区域协调方面加强立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非辖区内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实行协助责任,主要责任应该由排污和该所在地政府共同承担:此外《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规定也不尽合理,能规定地方排放标准的必须是省级,这样不利于地级市政府对于大气污染防治的积极性,笔者认为应该结合立法的有关规定,赋予地级市政府同样的制定标准,即在本条中加入一款:地级市政府在没有国家标准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时,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对于国家与省级政府制定标准的,可以制定严于其的地方排放标准,并报省级政府备案。

第三:关于处罚力度,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经济体制下,立即停产、停止排污行为的可行性不是很大,一旦停产,就很容易造成工人无事可做、资金断裂等一系列致使濒临破产的情况。

反而应该让罚款责任与限期治理并存,或者加入一些诸如刑事诉讼法中的保证金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对起到威慑作用。

但是毫无疑问,对于一些大型,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的1万至10万的罚款或者是5万以下的罚款,根本不能解决问题,对于这些来说只是凤毛麟角,可结合的年利润,或投入该项目成本的百分比来进行罚款或者交保证金,并规定一定期限让其限制治理,若实在行不通,再进行停产治理等处罚情况。

第四:关于环境权,应该在相应的环境立法中,确立环境权,为公民参与
提供法律保障:并且通过立法确立公众在环境保护中一定的法律地位,把公众参与环境的保护规定为一种不可缺少的程序来看待,并且逐步完善有关的立法,使得公众参与环保的各项权利与义务法律化、制度化、正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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