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德性与幸福的一致和背离
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康德是18世纪哲学家,他在他的众多著作中提出了众多深刻的思想,其中包括对德性与幸福之间的二律背反的思考。
康德认为人们应该追求至善,但往往德行和幸福之间存在着矛盾。
这个问题在现代社会仍然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可以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到“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我们来解释一下康德所谓的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
康德认为,人们追求德行是因为他们认为德行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发现往往德行和幸福并不是一回事,甚至存在着矛盾。
比如有时为了保全美德而拒绝幸福,或者为了追求幸福而放弃美德。
这就构成了康德所说的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呢?康德认为,这是因为人们的自私和欲望导致的。
他认为人们总是被他们的欲望所驱使,而不是根据道德原则做出选择。
往往人们会追求短期的幸福,而忽视了长期的德行。
这就导致了德性与幸福之间的矛盾和二律背反。
从这个角度来看,“至善”并不在于追求短期的幸福,而在于追求长期的德行。
康德并不是简单地否定幸福的重要性。
他认为,幸福也是人们追求的一种重要目标。
这种幸福必须建立在德行的基础上。
康德认为,只有坚持道德原则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而违背道德原则所获得的幸福只是短暂的,而且是不可持续的。
要想获得真正的幸福,必须坚持德行,根据道德原则来选择行为。
康德的这一思想在现代社会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在当代,人们往往追求短期的幸福,而忽视了德行的重要性。
这导致了社会上存在着许多道德问题和社会问题。
如果我们能够认识到德行与幸福之间的重要关系,那么我们就能够更加理性地去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思考和解决。
对于个人而言,意识到德行与幸福之间的重要关系,可以让我们更加理性地对待生活中的选择和抉择。
我们不再盲目地追求短期的幸福,而是从长远的角度来考虑我们的行为。
我们会更加注重德行,更加坚持道德原则,这样才能真正获得长久的幸福。
民粹主义的德性背离及其后果

民粹主义的德性背离及其后果
李洋
【期刊名称】《荆楚学刊》
【年(卷),期】2024(25)1
【摘要】作为民主的“阴影”,民粹主义多被视为一种带有负面色彩的现象。
既有研究多将这种负面色彩归纳为非理性、非法等,但其仅能够涵盖民粹主义的部分面向,无法揭示民粹主义道德品性等层面的问题。
文章借助亚里士多德的德性概念进一步阐释民粹主义负面色彩。
“德性”基于整体善的目的,是使人成为善良,并获得优秀成果的品质。
德性可作为区分政体优劣的重要标准。
在规范层面,民主推崇一种德性的政治,遵从伦理德性与理智德性,如节制、大度、公正与友爱,以及理论智慧与政治审慎。
而民粹主义背离了德性,表现出欲求无度、狭隘排他、偏私伪装、对立斗争,以及理论智慧缺乏与政治审慎背离等特征。
民粹主义背离德性,最终导致共同体价值侵蚀与民主秩序紊乱等困境,应当重新审视德性对民主运行的规范功能,促进民主制度的良性运行。
【总页数】8页(P64-71)
【作者】李洋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091
【相关文献】
1.论德性与幸福的一致和背离
2.德性发展的精神性丧失是美育遭遇异化的后果
3.论外来物种引入之生态后果与初衷的背离——以"改土归流"后贵州麻山地区生态退变史为例
4.动机后果主义与德性后果主义
5.论数字时代“遗忘的德性”的困难与可能——基于后果主义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和谐社会视野中德福一致原则探析

德, 即道德 , 人类 特有 的, 指“ 由经济关 系决 定的 , 以善 恶评价为标 准的 , 依靠传 统习惯 、 社会舆论 和人 的内心信 念所维系的一类精神现 象”1J 。柏拉 图在 其“ l【 』 理念 论” 哲学 中指出 : 道德 即存在于人身上的一般 的善 , 也就是“ 善 的理 念 ” 。后 经 英 国哲 学 家 麦 金太 尔 丰 富和 发 展 :道 德 必 “ 定被理解为这样 的品质 : 它不仅维持 着实 践 , 我们获得 使 实践的 内在利益 , 而且也将使我们 能够克服我们遭遇 的伤 害、 危险 、 诱惑和涣散 , 从而在相关类型的善 的追求 中支撑 我们”2。道德作为理解 和认知层 面 的规 范 , 指导 和评 _ J 是 价人们具体实践行为的支撑物 。 福, 即幸福 , 指人以一定的物质生存条件为前提 , 在身 心愉悦 的基础上 , 过社会实践 活动 , 通 以确证 自身 的本质 力量 , 而获得 自足性 、 完满 性的积极 状态 。幸福 是一 种精 神 和心 理 的体 验 , 绝 不 是 一 种 纯 粹 的 主 观 形 式 。 幸 福 发 但 源于人 的需要 和欲 望 , 只有 在二者 得 到必要 保 障的前 提 下, 幸福才可能产生。依 据马斯 洛的需要 层次 理论 , 的 人 需 要 由低 到高 排 列 为 七 个 层 次 : 理 需 要 、 全 需 要 、 属 生 安 归 和 爱 的需 要 、 自尊 需 要 、 识 和 理 解 的 欲 望 、 美 需 要 、 认 审 自 我 实现 需 要 ] ( 。 与 之 相 应 , 福 也 可 细 化 为 :物 幸 “
[ 摘 要] 德福 一致 , 是中国百姓信奉了几千年的道德准则 , 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理性要求 。现代化背景下生 产劳动的异化 , 导致 了 现实中德福错位现象的产生 , 阻碍社会的和谐 发展。从法律维度构建对德福一致原则的制度保障 , 清除现代化带 来的价值 困惑 , 培养基 于 公 共 理 性 的 道德 追 求 , 对建 设 和谐 社 会 和 践 行 科学 发 展 观 具 有 重 要 意义 。 [ 关键词] 德福 一致原则 ; 现代化 ; 和谐社会建设 [ 中图分类号] 8 —0 [ B 2 5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0 8 6 5 (0 9 0 —0 4 —0 10 - 1 32 0 )3 0 2 2 [ 作者简介] 张学伟 , 燕山大学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 2 0 0 8级硕士研究生。
浅析康德关于幸福与德性的二律背反

浅析康德关于幸福与德性的二律背反
徐星月
【期刊名称】《哲学进展》
【年(卷),期】2022(11)6
【摘要】康德在其哲学理论体系中提出了著名的二律背反的观点,如时间与空间的二律背反,自由意志的二律背反。
而对于长期以来为哲学家们所关注的德福问题,康德亦是在《实践理性批判》中提出了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以及二律背反的解决办法,他认为德性与幸福可在“至善”中完成统一,并借助宗教式的悬设论证“至善”的必然。
文章通过对康德实践理性中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的内涵、二律背反的解决以及其引出的道德宗教三个维度进行阐述,进一步探讨康德的德福统一观。
【总页数】5页(P1554-1558)
【作者】徐星月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贵阳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B51
【相关文献】
1.试论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德性论的“建筑术”--兼与亚里士多德幸福论德性论“建筑术”比较
2.幸福、道德与至善——康德关于幸福与道德的二律背反
3.幸福、道德与至善——康德关于幸福与道德的二律背反
4.从康德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二律背反中看“至善”在实践理性中的有效性
5.幸福、道德与至善——康德关于幸福与道德的二律背反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德性与幸福的整合——高校道德教育改革的新视角

竹敏 ‘ 2o. 0 0 89
( 刊) 上旬
德 性 与幸 福 的整 合
高 校 道 德教 育 改革 的新视 角
口 张 立 英
( 华南农业大学思政部 广东・ 504) 广州 162
摘 要 德性 与幸福的疏 离, 造成 了高校道德教 育 目标 的偏 离, 道德教 育步入 困境 。德性 与幸福的整合 是道德教 育走 出 困境 的有效途 径。幸福生活是合 于德 性的 , 幸福是 最 高的善 , 道德教育就是为 引导 学生在 对生活整体 的善 的追 求历程 中理
有宗教等道德束缚后却陷人 了道德 传统的实质性 断裂与价值的颠 覆 , 人遭遇道德 的不幸与痛楚。 现代 我们把道 德教育看作是各项教育之首 , 而且教育部门也 为之付 出了大量的努力 。但我们 的愿望与努力的结果为什么发生 了背离? 造成今天道德 教育怪 现状 的其 中一个主要原因是 , 行的德育 目 现 标 只见 “ 社会” 不见 “ ” 长期 以来我们在确定德育 目标时 “ 人 。 社会本 位” 的取向一 直 占主导地位 , 强调道德教育的社会性需要, 如封建 诸 社会强调齐家、 治国 、 平天下, 现代社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强调道德教育 的 目的是培养
堕落 同在、 工具先 进与文化颓废共生 、 质生活丰裕与精神灵 魂无 物 所 皈依 ,利 己主义 的猖狂在一定程 度上 突显了个人的主体意识. 却 把整个 国民的道德水 准放逐 在了一个极低的边缘线上 ,与此同时, 传 统 道 德 教 育 的 灌 输 与 当 前 道 德 教 育 过 分 的 意 识 形 态 化 又 使 得 当 前 的道 德教育 战线显得是那么的苍 白无力。这些 “ 现代病” 传染到 学校 , 导致 了学生道德人格的迷失与异化。 总之 , 现代人在挣脱 了旧
幸福论与德性论:浅论二者的对立关系,如何正确追求幸福?

幸福论与德性论:浅论二者的对立关系,如何正确追求幸福?幸福论和德性论是兴盛于古希腊晚期的伦理思想,前者认为人生的目的是追求幸福的现世生活;后者认为人生的目的是追求有德性的生活。
二者相互对立、相互补充,对于我们如何正确地追求幸福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古希腊哲学发展到晚期,哲学家们从研究自然转向探讨人生的目的与幸福等伦理学问题,当时,主要有以伊壁鸠鲁学派为代表的幸福论和以斯多亚学派为代表的德性论,二者构成西方伦理学中的一个争论焦点。
幸福论———追求现世快乐是人生的最高目的伊壁鸠鲁学派提出,人生的最终目的是得到快乐,任何事情都以个人快乐为基础。
他们认为幸福的实现不能脱离人们肉体欲望的满足,不能离开一定的物质条件,“一切善的根源都是口腹的快乐;哪怕是智慧与文化也必须推源于此”。
他们认为良好的道德或良好的法律制度是使个人快乐最大化的东西,强调的是个人本位,提到首位的是个人利益、个人幸福。
不过,伊壁鸠鲁学派主张在生活中享受适度的快乐,并不主张单纯追求器官的快乐和满足,“当我们说快乐是一个主要的善时,我们并不是指放荡者的快乐或肉体享受的快乐”,这与极端的享乐主义明显不同。
德性论———追求德性是人生的最高目的斯多亚学派认为人生的唯一目的是追求有德性的生活,“肉体的快乐是不足道的,是短暂的,而且是非常有害的”。
人人应独立于外部因素,不受感性欲望的诱惑,应弃绝欲望,从而使灵魂得到净化和纯洁。
他们反对人们注重现实生活和物质享受,主张按照人的本性(即人的理性)生活,用人的理性对非理性的东西加以控制,使人不致被“快乐”、“欲望”等激情所奴役、支配。
斯多亚学派认为只有理性才能使人有德性,符合理性的生活就是一种有德性的生活,快乐来自于为理性所支配的德性,而不是来自于感性生活。
斯多亚学派轻视物质幸福,主张摒弃一切情欲,把由理性指导的精神需要的满足当作最高幸福,认为美德在于发扬理性控制欲望等非理性因素,不为外界的一切所诱惑。
这种哲学泯灭人们追求正当物质生活的愿望,在中世纪发展为基督教的禁欲主义。
论德性与幸福的一致和背离

的一种特殊 的精神需要 。 当一个 人把德性作为 自己的
收稿 日期 : 2 0 1 3 — 0 4 — 2 6
作者简 介 : 陈
艳( 1 9 6 9 -) , 女, 黑龙江佳木斯人 , 佛 山职业技 术学院思想政 治理论课教学部副教授 。
1 0 4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研 究
2 0 1 3 经
第2 9卷
第 4期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研 究
I d e o l o g i c a l a n d P o l i t i c a l E d u c a t i o n Re s e a r c h
Vo 1 . 2 9 No . 4
Au g . 2 01 3
2 0 1 3年 8 月
力量等 ) 来维护 和实现这个价值导 向。 在一般情况下 ,
甚 至认为 , 人只有抛弃感 性快乐 , 才能达 到生前死 后
符合社会 价值导 向的追求会被 社会认可 、 赞赏 , 甚 至 支持 、 扶植 , 因而更容易达到 目的。因此 , 是否与社会 的价值导 向一致关乎一个人 的幸福 与否 。一般说来 ,
一
的幸福 ,只有正 当的幸福才可能有心安理得 的享 受。
、
德性 与幸福在 理论上的一致性
如《 尚书 ・ 洪 范》 中提出幸福 的 5个方 面的 内容 , 第 四
个就是 “ 攸好德” 。 如果把追逐感官物 质需要作 为人生 幸福 的根本要义 , 就会诱导人过花天酒地 的生 活。然 而, 整 日沉溺 于极度 的兴奋之 中 , 最终 收获 的大都是
精 神性决 定人对 幸福 的追求不会 仅仅 停 留在感 官物
质层 面。 幸 福的精 神特质决定了幸福来 自于对真善美 的向往 与追求 , 来 自于 自我德性 的不断完善 。对 道德 义务 的 自愿履行 , 能够从群 体中得到物质 和精 神的满 足, 并确证 自己的本质力 量 , 因而就获 得 了一定 的幸 福 。幸 福源于人 的迫切 需要得 以实现 , 道德需 要是人
浅论现代大学生的幸福观

浅论现代大学生的幸福观摘要:当代大学生正面临日益严峻的幸福观危机:幸福理想缺位、失范,幸福情感困惑、麻木,幸福人格与生活方式分裂、扭曲等。
这一危机既是社会转型时期多元、多变、多样的社会经济关系的表现,也与高校德育中幸福观培养边缘化密切相关。
我们要以人性关怀为出发点加强大学生幸福观培养,构建有助于正确幸福观形成的教育机制与社会环境,从而使高校德育充满新的活力。
关键词:幸福观;幸福观培养;人性关怀一、当代大学生正面临日益严峻的幸福观危机幸福观是人们对什么是幸福,如何追求幸福等问题所持态度的系统观念。
大学生作为青年的特殊群体,他们的幸福观念代表着青年人的主流和方向,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直接影响着社会文明进步。
加强大学生幸福观培养是以大学生生存关怀为出发点的人性化德育模式,在目前多元社会经济关系影响下的社会转型期也有着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个真切的问题是: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对大学生幸福观培养这一问题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德育内容上,我们偏重一种以意识形态为核心的政治教化;在德育范式上,我们偏重一种以道德知识灌输为主导的德育方法。
二者都与目前社会发展阶段的多元、多变、多样的社会现状相矛盾,也都脱离了大学生的正当的人性基础。
在这一意义上,近二十年的大学生德育还有许多不成功之处,这集中表现在大学生幸福观危机的日益突出。
1.幸福理想的丧失和失范幸福观是对某种整体生活目标及其精神根据的态度,进一步表现为我应有什么样的幸福观和我为什么要有这样的幸福观两个基本的幸福问题。
作为一种价值取向,幸福观危机首先表现为对某种生活目标及其根据的怀疑、动摇甚至否定。
2.幸福情感困惑、麻木从构成幸福观的基本要素看,幸福情感是对幸福目标和精神依据的敬重、忠诚、向往等强烈的情感。
而在幸福危机的发生过程中,人们的这些情感逐渐淡化、消失甚至走向反面。
人们对原来幸福价值系统的崇敬感、神圣感没有了,感到困惑、迷茫、彷徨甚至幻灭。
大学生不再满腔热情地称赞高尚的幸福理想,不再以崇尚的人生追求为自己的幸福依归。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德性与幸福的一致和背离幸福是每个人的终极追求。
怎样才能幸福呢?幸福在一定程度上与个人的德性相关。
德性与幸福在理论上有一致性,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二者经常出现背离。
研究德性与幸福的一致和背离,探讨促进德性与幸福一致的措施,是实现人民幸福的重要课题。
一、德性与幸福在理论上的一致性1. 德性与幸福具有一致性,即有德之人必有福德性是指个体良好的道德品性。
它是道德在个人自身中内化的结果,是德行的前提。
幸福是人生重大需要、欲望、目的的肯定方面得到实现和否定方面得以避免的心理体验。
人生重大需要、欲望、目的得到满足或实现是幸福的客观内容,快乐的心理体验是幸福的主观形式。
因此,关于德性与幸福的一致性,就幸福而言,可以从客观内容和心理体验即幸福感两个方面分析。
德性本身就是幸福的构成部分。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有物质需要,也有精神需要,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在于人有丰富而高贵的精神世界。
人的本质的精神性决定人对幸福的追求不会仅仅停留在感官物质层面。
幸福的精神特质决定了幸福来自于对真善美的向往与追求,来自于自我德性的不断完善。
对道德义务的自愿履行,能够从群体中得到物质和精神的满足,并确证自己的本质力量,因而就获得了一定的幸福。
幸福源于人的迫切需要得以实现,道德需要是人的一种特殊的精神需要。
当一个人把德性作为自己的迫切需要去追求并得以实现时,便可获得社会舆论的赞赏和自我良心的肯定,内心充满价值感,进而获得具有道德意义的精神幸福,或称之为德性幸福。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即只有道德上的无愧才有正当的幸福,只有正当的幸福才可能有心安理得的享受。
如《尚书•洪范》中提出幸福的5个方面的内容,第四个就是“攸好德”。
如果把追逐感官物质需要作为人生幸福的根本要义,就会诱导人过花天酒地的生活。
然而,整日沉溺于极度的兴奋之中,最终收获的大都是泪水与悲哀。
德性带来的幸福是内在的、自足的,它所带来的内心愉悦是长久的。
人的理性属性和精神本质使德性自身能够成为幸福的固有内容,甚至成为最高的幸福享受。
个体通过满足感性需要来实现自然生命,也以道德精神方式确证其社会生命的价值。
在对别人的付出中,通过他人的肯定展现了自我存在的真正价值。
德性与幸福的一致性一定程度上就是“德——得”相通的辩证法。
正如张载所论:“德者福之基,福者德之致。
” [1] 佛教则认为:“人为善,福虽未至,祸已远离;人为恶,祸虽未至,福已远离。
”2. 德性有利于实现幸福的客观内容道德为幸福提供正确的价值指针。
道德作为社会价值体系的重要方面之一,能够为人们对待自己与他人、与社会的关系时确定价值导向。
政府和社会会通过多种手段(经济的、政治的、法律的、舆论的措施等)、运用多种力量(法律的、政策的、道义的、文化的力量等)来维护和实现这个价值导向。
在一般情况下,符合社会价值导向的追求会被社会认可、赞赏,甚至支持、扶植,因而更容易达到目的。
因此,是否与社会的价值导向一致关乎一个人的幸福与否。
一般说来,与社会的价值导向不一致就很难获得幸福。
马克思主义的幸福观注重幸福与道德的有机统一,认为幸福的获得需要通过道德的途径和手段来实现。
在任何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是互相服务的关系,个人追求幸福必须以不伤害他人为前提,“既然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那就必须使个别人的利益符合于全人类的利益” [2 ] 。
否则,就扯断了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个人幸福与他人幸福关系的链条,最终,人们都将无法获得幸福。
道德能够为个体克制欲望提供理性控制,使人学会必要的自制,这种自制是幸福的必要条件。
人的欲望是无限的,任何人不可能完全满足不受限制的欲望,更不可能从中得到持久的幸福。
欲望只有受到理性的制约,其满足才能带来幸福。
合理的道德约束不是对个人自由的消极阻碍,而是实现个人自由的保障。
因为,自由与纪律是辩证统一和相辅相成的;不合道德的行为往往会遇到内外的强大阻力。
道德对幸福的意义在于“通过对人的尊严和人的理性本质的确认,为幸福获得合乎人性的发展方向提供担保” [3] 。
个人自愿地接受道德的引航是个人有理性自制力和真正有力量的表现,也是个人成为自为主体的体现;相反,如果一个人无视道德上的“当”与“不当”,他要么变为情欲的奴隶,要么成为与他人和社会相敌对的利己主义者,最终,除了遭受谴责而带来的精神苦痛外,还可能会招来灾祸。
不幸总是与非道德主义相伴——一旦人的意志中失去了道德的主宰,由欲壑难填而滋生的内心混乱与痛苦便会接踵而至。
幸福有强烈的理性色彩,感性的幸福也许瞬间即逝,而理性的幸福是源于人自身价值的反思而得到的满足,这种通过理性而获得的幸福有着绝对性。
孔子所说的“朝闻道夕死可矣”就是这方面的体现。
德性可以引导人向善,更科学地把握人生实践的发展方向和行动方式,使人更靠近人生的真谛,帮助人在生命历程中做出正确的抉择。
反之,自私、贪婪会遮蔽人的心灵,使自己迷失在纷繁复杂的物质现象之中,做出种种错误的选择,遭受痛苦与不幸。
正是基于这些,古希腊思想家梭伦认为幸福需要有德行;幸福不是单纯的物质生活,还需要符合社会道德要求。
针对把快乐当成幸福的观点,赫拉克利特讽刺地说:如果幸福在于肉体的快感,那么就应当说,牛找到草料吃的时候,就是幸福的。
柏拉图提出用道德控制情欲,甚至认为,人只有抛弃感性快乐,才能达到生前死后的幸福之乡。
[4] 贝多芬说:使人幸福的是德性而非金钱。
在遵守道德的基础上得到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不是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上的幸福都是伪幸福,都会在一定的程度上受到良心的煎熬。
3. 德性有利于增进幸福感幸福是个体的一种“内心满足”,是一种愉悦的心理体验,因而,幸福是极具个性化的主观感受。
正如德谟克利特所说,幸福有必需的物质条件,有节制的享受,而主要是求得心灵的宁静淡泊。
一个人只要觉得快乐而幸福,他确实就是幸福的;只要觉得不幸,他确实就是不幸的。
断定“我是幸福的”不会错误,正如断定“我正在想”或“我头疼”不会错误一样。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
只有在得到他人和社会的肯定时才会感到快乐愉悦,而有德性的人比较能够得到这种肯定。
这是幸福的重要内容。
如果一个人的德性不好,声名狼藉,他就很难为社会所接纳,这样的人走到哪里都有人指其脊梁,他是不会感到幸福的。
幸福感是个体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包括道德观)的反映。
一个人是否感到幸福,不只取决于他所处的现实状况,还取决于他的道德观。
道德作为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它使人们心中有了一个对与错的天平,使人们知道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对的,从而影响一个人的判断与看待事物的观点,影响到人去感受幸福。
行为经济学家说,我们越来越富,但并不更幸福的部分原因是老是与那些物质条件更好的人比。
澳大利亚幸福协会的创始人蒂莫西•夏普认为,总与强于自己的人比,会生出很大的挫折感,会出现焦虑,觉得自己不幸福。
而若拿自己与那些不如自己的人,比自己更穷、房子更小、车子更破的人比,自己的幸福感就会增加。
幸福感与豁达大度成正比,与嫉妒贪婪成反比。
因此,拥有德性,不盲目攀比,有利于增进幸福感。
一个有德性的人,就会具有坦荡的胸怀和淡泊、宽容的心态,常怀与人为善、成人之美的善意,不会因别人的成功而有嫉妒、失落之感,也不会有损害、算计别人的阴暗心理,因而,能够保持心灵的轻松和愉悦。
孔子所说的“仁者不忧”,其实就是有德性的人的一种幸福。
而品德低下者,则往往会因斤斤计较、患得患失而产生精神不安和痛苦。
二、德性与幸福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背离虽然若想获得幸福,必须具备德性,但德性与幸福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由于许多主观和客观的原因,德性与幸福之间的一致性可能出现断裂,出现德性与幸福的背离。
这里所说的德性与幸福的背离是指同一主体的德性与其幸福之间的不一致,是指某人具有道德,但却缺少或没有幸福;或道德水平越高反而幸福指数越低。
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有德之人未必有福。
出现德福背离的主要原因在于:1.人的幸福是多样的人的各种需要不可能得到全面满足,获得幸福的各种客观内容很难得,因此,有德之人未必有全福。
2.德性与幸福的现实统一须有一系列社会历史条件德福的一致受着多种社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尤其是被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所决定的。
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私有制是德福背离的社会历史根源。
在私有制社会,剥削阶级居于社会的支配和统治地位,所谓社会利益、国家利益,在本质上不过是一小撮剥削者的私人利益。
这种虚幻的社会利益与广大民众的个人利益是根本对立的。
而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道德总是统治阶级的道德,其所维护的所谓社会利益也只能是统治阶级的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德性与幸福的背离就在所难免。
当然,就私有制社会来说,在其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和不同的历史时期,德福背离的状况和程度并不都是一样的,有时可能重些,有时则可能轻些。
这要视占支配地位的统治阶级的利益与社会发展的利益,与劳动人民的利益和愿望要求,在多大程度上相吻合而定。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为克服德福背离现象的存在提供了客观的社会基础。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利益与广大人民群众个人利益的根本一致,使得我们能够在整个社会的范围内实现德福的最大限度的统一。
当然,这并不是说社会主义公有制本身就可以自动地实现德福统一,也不是说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就不会再有德福背离现象的产生。
3.影响幸福的因素很多除了德性之外,还有冯友兰先生所说的才气、能力和机遇。
有德却无福的现象并非因为某个人有德造成的无福,很可能是因为他才气不足、能力不强或机遇不好。
而那些无德者偏偏“有福”,也并非因为他无德造成的,而是因为他的才高、力大、机遇好。
在我国现实当中,还存在着德福背离的情形。
主要有如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生产力不够发达。
与发达国家比差距还很大,而且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平衡,而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却在日益增长。
人们的生存需要还未完全解决,少部分人仍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这在一定程度上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实现幸福的部分外部条件。
二是制度不够健全。
我国消除了剥削制度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人民成了国家的主人,但社会主义制度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使得人民应该享受的各种权利、福利还难以得到完全实现;一些不法分子和缺德之人钻法律的空子、制度的漏洞攫取不该属于他们的利益和“幸福”。
三是道德面临困境。
道德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人的需要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
社会越稳定,人对社会的依赖性就越强;社会越稳定,道德也就越稳定。
当生产力得到不断发展,人们逐渐从社会生产中解放出来,整个社会的结构也发生重大的变化,人对整个社会的依赖也就降低了。
稳定的结构被打破后,道德的规定性也就摇摇欲坠。
这个时候传统的道德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而新的道德体系又不健全。
于是,道德不够坚定,影响了人们的道德判断和选择,进而难以很好地发挥道德对幸福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