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性幸福浅论

合集下载

再谈亚里士多德的德性幸福观(大全五篇)

再谈亚里士多德的德性幸福观(大全五篇)

再谈亚里士多德的德性幸福观(大全五篇)第一篇:再谈亚里士多德的德性幸福观论文关键词:幸福至善德性快乐公正的现实活动论文摘要:什么是幸福这个问题,在哲学中,是个极其重要的伦理学范畴。

古往今来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理解,但大都认为幸福是人生生活的潜在动力和最终目标。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至善,是符合德性的现实活动并且与感观快乐相协调;个人幸福与城邦幸福是一致的;幸福就是至善、符合德性、快乐、公正、完满、自足的生活。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对托马斯·阿奎那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在伦理学中和社会生活中,幸福问题是一个“敞开问题”和“永恒问题”。

或许这一问题不该有任何终结性的结论,在探讨幸福的问题时大家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虽然每个人对幸福的理解不尽相同甚至是大相径庭,但大都有一共同的理想就是追求幸福。

那么怎样才能达到幸福呢?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答案。

在古希腊时期,有的将幸福与感观快乐联系起来,感观的快乐与否就表明是不是幸福,其极端表现是纵欲享乐主义,主要代表有德谟克利特、伊壁鸠鲁等;还有的是将幸福与道德对立起来,否认感观快乐的价值,把快乐排除与幸福之外,其极端形式是禁欲主义,主要代表是中世纪时期的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那等。

他们都把人的物质生活层面和精神生活层面剥离开来。

换句话说是只择其一,忽视了二者的有机统一,都有很大的不“仁”性和欠缺性。

亚里士多德作为伦理学科的开创者则不同于这些,他提出了“幸福是至善”、“幸福是符合德性的现实活动”、“幸福是快乐的生活”等思想学说,强调现实生活的完满陛和自我的完善性,还有人的自由而健康的发展,从而对以往的幸福观加以厘清。

一、幸福是至善“善”最初是描述荷马时代贵族角色的词语,被用于对贵族品质进行描述和评价,后来逐渐扩展到描述和评价有一定社会职责的人的品质。

当一个人具有充分履行一定社会责任而表现出来的品质时,他就是善的。

而最早提出“善”的概念的是苏格拉底。

他提出“善是人生的最高目的”,同时从各个方面进行论述和探究。

儒家的德性幸福及其逻辑展开

儒家的德性幸福及其逻辑展开

儒家的德性幸福及其逻辑展开
儒家思想中的“德性幸福”是指通过发扬人的德性,实现个体和社会的幸福。

首先,儒家认为一个人的幸福不是简单地通过物质财富或权力地位来衡量的,而是要通过人的真正价值来衡量。

因此,儒家推崇发扬人的德性,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实现个体的幸福。

儒家提出了人的五个基本德性,即仁、义、礼、智、信,这些德性是人类的天赋人权,是人类存在的本质属性。

儒家强调,要通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来发扬人的德性,实现个体和社会的幸福。

其次,儒家认为德性与幸福之间存在逻辑上的必然关系。

如果一个人具备了德性,就会具有一定的道德感和责任意识,会关注社会公共利益,不仅会追求个人的利益,还会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

儒家倡导“以德治国”,在德治国的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和睦、协调,形成一个和谐的社会。

在这样的社会中,每个人都能够获得体面的生活、自由的发展和安全的保障,从而实现个体和社会的幸福。

再次,儒家思想中的德性幸福是一种全人类共同追求的目标。

儒家认为,每个人都应该追求自己的德性幸福,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自己与他人的共同幸福。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儒家提出了“仁爱”、“中庸”等思想,倡导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呼吁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注重自我修养,遵守社会道德规范,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素质,不断实现德性幸福,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总之,儒家思想中的德性幸福是基于发扬人的德性来实现个体和社会的幸福,是一种道德与精神层面的追求。

只有在人人都追求德性幸福的情况下,我们才能共同实现一个和谐、进步、繁荣的社会。

德性与幸福

德性与幸福

德性与幸福首先,什么是德性。

德行这个词经常听也经常用,而德性又是什么呢。

在希腊语中原指事物的特性、品格、特长、功能,亦即一事物成为该事物的本性。

但是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德性”同“德行”,也就是说这两个为同义词,首选“德行”。

但是德行的意思是道德品行的素质和讥讽人的话,表示瞧不起别人的仪容、举止、行为、作风等。

所以两个词还是不一样的。

然后,什么是幸福。

幸福的概念是理欲望得到满足时的状态。

一种持续时间较长的对生活的满足和感到生活有巨大乐趣并自然而然地希望持续久远的愉快心情。

但我想,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都不同,因为不见得所有人追求的都是愉快。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最高的善是幸福,幸福不是一种品质,而是现实的活动,是灵魂的一种活动。

柏拉图曾把灵魂分为理性的与非理性的。

他认为这是对的,并且又进一步把非理性的灵魂分为生长的与嗜欲的。

单纯生命的生长功能、营养功能,连植物也具有,而且一切动物都有感觉功能,人的特殊功能就是理性的现实活动。

相应于灵魂的两个部分,就有两种德性,即理智的与道德的。

理智的德性得自于学习,道德的德性得自于习惯,我们是由于做出了正直的行为而成为正直的,其它的德性也一样。

因而,人的善就是在于德性的现实行为中。

最后,亚里士多德归结说:“人的善就是合于德性而生成的灵魂的现实活动。

”追求幸福生活是人的目标.而幸福生活与德性是密切联系的。

“所有未丧失接近德性的能力的人都能够通过某种学习和努力获得它。

”“既然幸福是灵魂的一种合于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我们就必须考察德性的本性.这样我们就能更清楚的了解幸福的本性.”那么,我们便可得出结论,一个人生活的幸福与否,就要看他的生活和行为是否符合德性,因为德性是善,而只有善的生活才是幸福的生活.幸福是通过德性,通过学习和培养得到的,是最神圣的东西之一。

德性是幸福的前提,是构成幸福的首要因素。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幸福虽不等同于快乐,但幸福也并不排斥快乐,幸福就在快乐的生活之中,快乐是幸福的应有之义,是它的重要的构成要素。

幸福论与德性论:浅论二者的对立关系,如何正确追求幸福?

幸福论与德性论:浅论二者的对立关系,如何正确追求幸福?

幸福论与德性论:浅论二者的对立关系,如何正确追求幸福?幸福论和德性论是兴盛于古希腊晚期的伦理思想,前者认为人生的目的是追求幸福的现世生活;后者认为人生的目的是追求有德性的生活。

二者相互对立、相互补充,对于我们如何正确地追求幸福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古希腊哲学发展到晚期,哲学家们从研究自然转向探讨人生的目的与幸福等伦理学问题,当时,主要有以伊壁鸠鲁学派为代表的幸福论和以斯多亚学派为代表的德性论,二者构成西方伦理学中的一个争论焦点。

幸福论———追求现世快乐是人生的最高目的伊壁鸠鲁学派提出,人生的最终目的是得到快乐,任何事情都以个人快乐为基础。

他们认为幸福的实现不能脱离人们肉体欲望的满足,不能离开一定的物质条件,“一切善的根源都是口腹的快乐;哪怕是智慧与文化也必须推源于此”。

他们认为良好的道德或良好的法律制度是使个人快乐最大化的东西,强调的是个人本位,提到首位的是个人利益、个人幸福。

不过,伊壁鸠鲁学派主张在生活中享受适度的快乐,并不主张单纯追求器官的快乐和满足,“当我们说快乐是一个主要的善时,我们并不是指放荡者的快乐或肉体享受的快乐”,这与极端的享乐主义明显不同。

德性论———追求德性是人生的最高目的斯多亚学派认为人生的唯一目的是追求有德性的生活,“肉体的快乐是不足道的,是短暂的,而且是非常有害的”。

人人应独立于外部因素,不受感性欲望的诱惑,应弃绝欲望,从而使灵魂得到净化和纯洁。

他们反对人们注重现实生活和物质享受,主张按照人的本性(即人的理性)生活,用人的理性对非理性的东西加以控制,使人不致被“快乐”、“欲望”等激情所奴役、支配。

斯多亚学派认为只有理性才能使人有德性,符合理性的生活就是一种有德性的生活,快乐来自于为理性所支配的德性,而不是来自于感性生活。

斯多亚学派轻视物质幸福,主张摒弃一切情欲,把由理性指导的精神需要的满足当作最高幸福,认为美德在于发扬理性控制欲望等非理性因素,不为外界的一切所诱惑。

这种哲学泯灭人们追求正当物质生活的愿望,在中世纪发展为基督教的禁欲主义。

德性与幸福的关系

德性与幸福的关系

德性与幸福的关系德性和幸福是人类思考和追求的两个重要议题。

在人类文明的历史长河中,人们一直在探索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德性是指一个人的品德和道德行为,而幸福则是指一个人在生活中获得的满足感和快乐感。

这两个概念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和相互作用。

首先,德性是幸福的基础。

一位有优秀德性的个体更容易获得幸福。

一个人如果具备诚实、善良、宽宏大量等美德,他会得到周围人的尊重和喜爱。

同时,德性还能够培养人的自律和责任感,使个体更好地掌控自己的生活。

这种内在的品质会使人在逆境中更加坚韧,从而更容易实现自己的目标和追求。

因此,德性可以为个体的成长提供一个坚实的基础,从而为幸福铺平道路。

其次,幸福也能够促进德性的培养。

幸福的个体通常更加积极向上,拥有积极的生活态度。

他们容易对待他人怀有善意,并且乐于助人。

幸福让个体更加满足和具有自信心,他们更倾向于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并且发展公益慈善事业。

通过这些行为,他们能够培养和提升自己的德性。

然而,德性和幸福之间的关系并非完全线性。

有时候,一些看似德高望重的人并不一定能够获得真正的幸福。

他们可能过于拘泥于道德规范,导致生活缺乏乐趣和情趣。

另一方面,一些看似幸福快乐的个体却缺乏道德约束。

这种情况下,人们需要在德性和幸福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

为了实现德性与幸福的平衡,人们可以通过对自己的道德观念和生活态度进行审视和反思。

培养德性需要个体对自己的内心世界进行悉心的探索,如培养善良的心态,注重积累正能量,增强自律和责任感。

同时,个体应该学会倾听和关心他人的需要,建立起尊重和谦卑的价值观。

在这个过程中,个体需要寻求自我提升的机会,通过学习和实践来不断提高自己的德性。

而幸福的追求则需要个体积极参与社交生活。

通过与他人的交流和合作,个体可以获得更多的愉悦感和满足感。

此外,个体还需要培养积极的态度,享受生活中的每一个美好瞬间。

对于幸福来说,不仅仅是实现自己的目标和梦想,也包括享受当下的平凡和简单。

只有在这样的心态下,个体才能够更好地感受到幸福的存在。

儒家的德性幸福及其逻辑展开

儒家的德性幸福及其逻辑展开

儒家的德性幸福及其逻辑展开
儒家强调德性是幸福的根基,因此在儒家的哲学体系中,如何获得德性成为了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会对儒家德性幸福及其逻辑展开进行分析。

首先,儒家认为德性是一种道德规范,是人们在追求善和义的过程中培养和塑造的。

在儒家看来,德性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和秩序,使每一个人都能够与他人和睦相处,并能够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其次,儒家认为获取德性需要不断的修养和实践,需要通过自我约束和自我修正的方式来培养和塑造。

在儒家的哲学体系中,礼与义德是极其重要的因素,也是获得德性的关键。

通过参加社交活动和尊重他人的权利,个人能够更好地与他人相处,从而获得更高的道德修养。

当个人具备了足够的德性时,就会体现出自己身为人的价值,同时也能够享受到由德性带来的幸福。

在儒家的哲学体系中,道德满足被视为一种幸福的感受。

当人们在做出道德正确的决定时,他们会体会到一种内心的满足和喜悦,这就是道德幸福。

儒家认为,这种道德幸福比物质幸福更加持久和真实,因为它来自于内在的精神体验而不是外在的物质享受。

最后,儒家认为德性幸福是一种无穷无尽的循环。

当一个人获得了德性幸福时,他会对其他人施以影响,鼓励他们也去追求德性幸福。

这种影响可以从一个人的家庭、社区、到整个社会。

因此,儒家强调了道德影响力和道德责任,这正是儒家哲学的核心精神。

总之,儒家的德性幸福理论既是一种人生价值观,也是一种哲学思想。

它不仅关注个人的精神成长和自我实现,也注重集体的激励和道德关系的建立。

这一理论不仅是儒家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道德教育不可或缺的构成元素。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及其现实意义(2)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及其现实意义(2)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及其现实意义(2)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及其现实意义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强调德性的重要性。

德性在幸福中是最重要的。

现代社会,很多人片面追求个人的快乐、感官的快乐和物质的快乐。

在这样的理念下无可避免地会出现私欲膨胀、纵欲无度等不良社会现象。

一个人如果没有了德性,将会变成充满淫欲和贪婪的动物。

德性,在面对不合理侵害时表现为勇敢和公正;在面对矛盾和冲突时表现为自制和理性;在为人处世时表现为有爱和大度。

所以我们应当用德性来指导现实的社会生活,追求一种德性的幸福生活。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主张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幸福不是人先天所具有的,不是神赐予的,也不是通过继承已有的家产而获得的,而是通过学习,通过努力,通过自己创造性的活动去实现的。

幸福不是仅仅拥有德性的品质,而是要实现这种德性;人的幸福并不在于坐享其成,而要通过人的积极主动的创造性活动才能真正获得。

我们做公正的事情才能成为公正的,进行节制才能成为节制的,表现勇敢才能成为勇敢的。

所以在现实生活中要积极参加实践,把德性幸福观运用于实践生活中,这样我们才有可能达到幸福。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倡导集体主义价值观。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把个人幸福与集体幸福统一起来,认为个体的幸福与城邦的幸福是想结合的。

城邦是由个人、家庭和部落组成的整体,那么整体就大于部分,即整体的善高于个体的善,城邦的幸福高于个人的幸福。

个体是集体中的个体,集体是包含个体的集体。

离开了集体,个体无法生存;离开了个体,集体便不是集体。

在当代社会生活中,很多人为了一己私利,不顾他人和集体的利益,任意妄为,破坏他人和集体的利益和幸福。

这就要求我们积极倡导集体主义幸福观,把个人的幸福同集体的幸福结合起来。

孔子德性幸福分析论文(全文)

孔子德性幸福分析论文(全文)

孔子德性幸福分析论文一“孔颜之乐”是儒家幸福观的典范,是一种所谓安贫乐道的幸福。

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

贤哉回也!”《论语·雍也》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

乐亦在其中矣。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论语·述而》有一种常见的观点认为,幸福并不是生活的清贫所带来的,贫困本身并不幸福,这里的幸福乃是“以道为乐”、“与道合一”的幸福。

尤其是在宋明理学中,“孔颜之乐”被理解为与天地同体、与理合一、顺心任性、性情合一等高妙的境地,这在无形中突出了“乐道”的一面而弱化了“安贫”的意义。

而在孔子这里,“安贫”和“乐道”是德性幸福所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

”(《论语·里仁》)“孔颜之乐”是纯粹之德性幸福,主要地就是依据“箪食”、“瓢饮”、“陋巷”、“饭疏食”、“饮水”、“曲肱枕”的生活而言的。

此种生活立场鲜亮地摒弃世俗功利幸福而追求纯粹的德性幸福,“孔颜的这种境地将精神的升华提到了突出的地位,强调幸福不仅仅取决于感性欲望的实现程度,从而进一步凸现了人不同于一般生物的本质特征。

在理性对感性的超越中,人作为道德主体的内在价值,也得到了更为具体的展示”。

实现纯粹之德性幸福,感性欲望的满足必须尽可能地降低,“安贫”不仅是达到纯粹德性幸福的途径,而且也是纯粹德性幸福本身,“乐亦在其中”。

摒弃世俗功利幸福、降低感性欲望要求,对常人来说无疑是痛苦的,在世人看来,孔颜境地当然高洁,但其实与苦行并没有多少分别。

所以纯粹之德性幸福即使是儒家精英也少能企及,只是极少数圣人才能达到的理想境地,但也就是这样一种纯粹的理想境地清楚地展现着儒家幸福的核心内容和本质特征。

排斥和摒弃功利幸福后,孔子的德性幸福纯粹地体现为“乐道”,以及由“乐道”派生出来的“乐学”,换言之,是“道之乐”和“学之乐”。

贫而乐道,富而好礼。

《论语·学而》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德性幸福浅论
迄今为止,德福关系一直受到伦理学界的普遍关注。

如何制定绝对有效的道德哲学,追求、创造幸福的人生,解决德福之间的对立关系,同时将德福进行统一?对于这一问题中外的思想家分别从各自的角度进行阐述,但是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标签:德性;幸福;德福一致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在经济方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取得的成绩得到世界的认可和关注。

但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人们的道德观念出现缺失,价值取向出现沦丧,进而引发一系列的贪污腐败现象,并且这种现象出现愈演愈烈的趋势,造成这种现象的成因主要与人们的幸福观有关。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一些人将幸福视为自己实践行为的最高准则,并将物质作为人生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德性逐渐被弱化。

所以,研究分析德福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1 何为德性幸福
“德性”概念在西方哲学和伦理学中被普遍关注。

“德性”的含义在不同的文化中有着不同的定义,据学者考证结果显示,“德性”在德文中是指“能力”,在英文中是指“力量”。

有人把德性解释为作为向善的“品质”,有的解释为作为确保成功的品质,有的解释为作为去恶的品质,还有的解释为作为“能力”和“力量”、作为“手段”或“习惯”、作为“感情”或“欲望”、作为获得性人类品质。

简言之,德性就是一种良好的品德。

通过对各种德性观进行分析可以看出,这些观念并没有给出德性概念。

什么是幸福?对于这一问题,受时代、条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人们给出幸福的答案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在社会生活中,对幸福的理解和感受,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等条件的变化,幸福也会发生一系列的变化,另一方面随着个人标准的变化,幸福也会出现变动。

康德说:“不幸的是幸福的概念是如此模糊,以致虽然人人都在想得到它,但是,却谁也不能对自己所决意追求或选择的东西,说得清楚明白、条理一贯。

”①对于幸福的含义,虽然存在一定的模糊性,但是从语义方面进行分析,幸福的含义还是相对较为明确的。

从本质上来说,真正的幸福不是享乐主义,也不是禁欲主义,而是有益于个人成长与社会和谐,只有这种幸福才能称得上是积极的幸福。

2 德性幸福自身的辩证关系
对于幸福与道德之间的关系,一直受到伦理学家的关注,对于两者之间的关系,学者们给出不同的解读,其中,一种观点认为幸福是道德的基础和目的,只要具备德行,那么就能获得幸福,这种观点被称为经验主义幸福论;另一种观点认为道德与感性欲望无关,道德更侧重理性。

道德和幸福实现在于人的内在理性
和外在感性的统一实现。

从德性幸福的角度来看,德福之间存在直接的同一性,其中,德性本身就是一种幸福,通常不受外在环境的影响和制约。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道德本身就是一种幸福的源泉,这种幸福不受享受、掠夺等因素的影响。

②从结构组成的角度来看,德性本身就是构成幸福的重要部分。

通常情况下,德性带来的幸福都是内在的,并且带来的内心愉悦与欢乐都具有长效性特征。

从客观上来说,德性与幸福之间的冲突,一般体现为人与人、个人与自我之间的冲突。

在人的内心深入,一方面存在公共利益的理念,另一方面也存在追求个人利益的观念。

对于个人来说,可能喜欢道德的善,但是有时做出违反道德的行为。

德性不仅给人带来快乐幸福感,同时也会给人带来吃亏感,这种相互对立的心理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德福冲突。

但是,对于个人来说,人生经历、道德知识的欠缺等道德心理的不完善也会导致德福冲突。

3 德性幸福的反思
在对众多论理学家德福关系思想的学习、研究中,对亚里士多德、康德兩位哲学家的德福思想研究则是重点。

亚里士多德通过将德性与幸福进行结合,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德性幸福论的基础,同时为我们理解德福关系指明方向,并且,亚里士多德比较客观地给出了幸福的定义,让我们从整体对幸福有了更为真实的理解。

康德在其道德哲学中提出的德福关系理论既是对前人思想的综合,又为现代西方伦理学开辟了新的源头。

德性和幸福在康德看来是一种先天综合的关系。

通过学习和思考两位哲学家的理论,从而反思他们观点的不足和缺陷对我们当今社会有着重要意义。

首先,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存在阶级局限性。

他指出人存在一定的社会性,这种理解导致其没有从人的社会关系,尤其是经济关系、阶级关系的角度对人的真正属性进行剖析解读,进而对幸福论的深刻性、全面性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对于幸福的理解,亚里士多德认为这是一种合乎德性的活动,只要人做有德性的事,那么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幸福,在所有德性中,公正又是最高的德性。

但是,这种公正不是以人的平等为基础,亚里士多德认为拥有中等财富的人是最幸福的。

因此,最好的政治社会是由中等阶级公民组成的社会。

对于不同人幸福体验的差异性,亚里士多德并没有科学地解释人与人之间的最大利益关系,而是妄图通过人的不平等去求得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而事实上,不同阶级、不同行业,对于幸福与道德的感受都有所不同。

从本质上来说,经济关系决定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于这一点,亚里士多德认识的还不够深刻,对此也就不能解决幸福的大众化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使得他的幸福观存在一定的阶级性。

其次,亚里士多德注重沉思的幸福,进而导致幸福带有一种神秘色彩。

对幸福的理解,亚里士多德认为是合乎德性的活动,并且这种活动具有一定的现实性,所以亚里士多德认为最大的幸福就是合乎最高德性的现实活动,而思辨活动是合乎最高理性的现实活动,同时这也是一种利用知识的理智活动,并且这也是人类特有的活动。

所以亚里士多德认为思辨就是最大的幸福。

沉思作为一种最高的幸
福,大众一般很难获得,这种幸福只有少数哲学家才能获得。

亚里士多德把幸福限制在少数人范围,而普通社会大众被忽视,造成幸福缺乏普遍性。

最后,亚里士多德过分强调个体幸福与城邦幸福的统一。

对幸福的理解,亚里士多德将城邦与公民之间利益断定为一致,没有正确认识二者之间存在的矛盾。

在社会生活中,受经济关系的影响和制约,个人与城邦之间,经常会发生利益摩擦,导致二者之间难以保持一致。

亚里士多德在处理个体幸福与城邦幸福的过程中,没有说清楚在何种情况下侧重城邦幸福,只是追求二者的统一,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是不可能实现的。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论与康德哲学一样,不是一种完美的理论体系,同样存在一定的缺陷。

亚里士多德承认追求幸福是人的一种自然目的,对于人的感性幸福,亚里士多德一方面在“人的两重性”理论的前提,承认人的感性欲求,另一方面也承认幸福是为理性道德服务的。

这是因为,缺失幸福对道德的实现会产生影响,进一步动摇人的道德信念。

所以,亚里士多德认为,追求幸福是人的义务,从而提高了感性幸福的社会地位。

在解决德福关系问题的过程中,亚里士多德的解决方式依据他的“人的两重性”与“二元世界”的理论,通过论证亚里士多德将德福统一在一个不可知的世界中,在这个世界里人们都是以德报德,可以说幸福程度与德性资格相互匹配。

按照康德的理论,在现实社会中,人摆脱感性欲求存在一定的难度,在有限的生命里,人们都在对德性进行不断地完善,所以,在现实世界中,德福之间出现冲突是必然的。

因此,康德认为人需要对理知世界充满信心,在“灵魂不朽”中,相信我们的生命能够逐渐完善道德,相信上帝(全能、全知、全在)会公正地按照我们德性要求赐予我们幸福。

这样,在解决德福关系问题时,康德的伦理学走上了信仰之路,这种道路存在一定的宗教色彩,在现实世界中,给予了道德人一定的幸福希望。

综上所述,康德的幸福论存在理想主义倾向。

在社会生活中,人都需要理想,同时追求理想为人类社会进步提供了动力源泉。

对德福的统一性,如果我们不抱有任何的希望,那么人类道德坠落只是时间的问题。

因此,在德福统一中,康德提出的希望幸福论存在一定的合理性。

但是,人们很难接受康德的“彼岸”的幸福,这是因为人是一种感性、理性的综合体,一方面需要德性,另一方面也需要现实的幸福。

正如康德所说:“人是永远不能脱离感性欲求而达到纯粹实践理性境界的,因而人就必然更加追求現世的幸福,希望的幸福永远不能代替现世的幸福,因为那看不见也摸不着,有点虚无缥缈”。

因此,对于德福关系问题,康德的解决方法与自己提出的希望幸福理论不能具有普遍性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幸福理论的局限性。

注释:
①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366页。

②陈根法,吴仁杰:《幸福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78页。

参考文献:
[1]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下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366.
[2]陈根法,吴仁杰.幸福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178.
[3]高恒天.道德与人的幸福[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4]高兆明.幸福论[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
[5]陈天梅.略论亚里士多德的德性幸福观[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05-9.
[6]高俊华.合于德性的幸福——有感于《尼各马可伦理学》的幸福理论[J].文史博览,2006(2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