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音乐实践中的音乐美学观念
音乐美学对音乐艺术实践意义探讨论文

音乐美学对音乐艺术实践意义探讨论文摘要:音乐美学是一门以音乐艺术高度出发的,专研其自身规律及音乐本质的基础性理论学科,主要依托音乐艺术实践,在艺术实践中分析总结音乐美学理论。
与此同时,音乐美学对于音乐艺术实践具有现实指导意义,随着音乐美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逐渐扩展了音乐艺术的实践道路,在实践中产生新的思路。
关键词:音乐美学、艺术实践、指导意义音乐既是一门艺术,又是一种实践活动,其理论体系需要不断的完善,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有效指导,音乐是艺术实践的理论指导基础。
音乐美学的研究需要在哲学基础上,通过使用社会学及心理的研究方法,以此表达出音乐艺术实践的特殊规律。
音乐艺术实践展示了作品的风格及历史背景,也展示了演出者的光鲜的人格魅力、卓越的表演技巧及独有的演绎风格,且从中表现出了演出者的审美角度及层次,具有独特性及创造性。
因此音乐艺术实践具体表现出了演出者的审美意识和创造激情,同时也表现出音乐美学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一、音乐美学意义及其与音乐艺术实践之间的关系美学是产生和发展于社会的物质及精神生活的基础之上,主要专研美感、美的创造及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
音乐美学的研究主要从音乐的艺术高度出发,专研其自身规律以及音乐本质的基础性理论学科。
音乐美学只是美学的一个分支或者一个部门,其主要专研音乐的本质、现实及音乐之间的关系、音乐的特殊形式及内容、音乐的社会功能及性质、人类的感知、想象、感情及理智等心理活动与音乐之间的关系等诸多问题。
音乐美学隶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采用理论逻辑的研究方法专研音乐艺术,以研究音乐和其他艺术之间的特殊性为出发点,目的是分析音乐艺术自身的规律及本质。
音乐美学是一门涉及范围极广且极其复杂的学科,通过充分使用人类社会及自然科学中已取得的巨大成果综合研究音乐艺术自身规律。
从以上概述可看出,音乐艺术实践的主要研究对象即为音乐美学,在对音乐艺术实践进行详细研究的基础上,才可从中发掘音乐艺术自身本质及规律。
浅谈声乐表演中的音乐美学

浅谈声乐表演中的音乐美学【摘要】音乐美学是研究音乐的审美规律和美的本质的学科,在声乐表演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声乐表演是音乐的重要形式之一,通过歌唱表达情感和传达信息。
在声乐表演中,音乐元素包括音高、音色、节奏等,这些元素共同构成了声乐作品的基础。
表演者通过情感表达使作品更具感染力,同时也要注重技巧和细节的处理。
音乐传达是声乐表演的重要任务,通过声音的表达,将作曲家的意图传达给听众。
音乐美学在声乐表演中的应用使得作品更加完美,同时也提高了表演的艺术性和观赏性。
声乐表演中的音乐美学是不可或缺的,它不仅提升了音乐作品的品质,也让听众更好地理解和欣赏音乐作品。
【关键词】音乐美学,声乐表演,音乐元素,情感表达,技巧,细节,音乐传达,应用,意义1. 引言1.1 音乐美学的概念音乐美学是研究音乐艺术美的学科,旨在揭示音乐作品以及音乐表演中所蕴含的美学原理和规律。
音乐美学通过对音乐元素、音乐结构、音乐风格、音乐表现手段等方面的分析和探讨,旨在探讨音乐艺术作品的美学特征和审美价值。
在声乐表演中,音乐美学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指导着声乐表演者如何演绎音乐作品,还影响着听众对音乐作品的感知和理解。
音乐美学不仅是一种理论研究,更是声乐表演艺术的灵魂和精髓。
通过深入研究音乐美学,声乐表演者可以更好地把握音乐作品的内在精神,从而更好地传达音乐作品所蕴含的情感和意义。
音乐美学的研究和运用对声乐表演者的表现水平和艺术境界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是声乐表演艺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1.2 声乐表演的重要性声乐表演在音乐领域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其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声乐表演是一种具有高度表现力和情感表达力的艺术形式,通过歌唱来传达歌曲中所蕴含的情感和内涵。
这种情感表达是通过声音、音准、音色、音量等音乐元素来完成的,能够引起听众共鸣并产生情感上的共鸣。
声乐表演是一种传统的音乐形式,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底蕴,通过声乐表演可以传承和弘扬民族、地域的音乐文化。
什么是音乐美学5篇

什么是音乐美学5篇第一篇:什么是音乐美学什么是音乐美学什么是美?美学的研究开始于柏拉图对美的千古疑问“美是什么?”,古往今来的哲学家、美学家都在苦苦寻求答案,寻找美是什么。
美的定义是什么呢?答案是丰富多彩的。
事物不存在一种叫做美的东西,事物身上只存在形象,形象与积极的审美感受(美感)、消极的审美感受(丑感)的联系不是绝对的,它有可能激发积极的审美感受,有可能激发消极的审美感受。
为什么有些事物能激发人的美感呢?这是因为审美是功利性追求的前提,在审美观没有发生变异的一般情况下,能激发美感的事物,多数都是对人有利的,如美味的食物、聪明温和的人(聪明温和的人在容貌上会有所体现,虽然不是绝对)、规律的乐音。
没有审美能力,人类将无法辨别食物的好坏,无法辨别聪明、温和的人与愚蠢、凶恶的人(智商较低的人、性格较坏的人在容貌上会有所表现),无法避免噪音对身体的危害。
什么是音乐?物体规则震动发出的声音称为乐音,由有组织的乐音来表达人们思想感情、反映现实生活的一种艺术就是音乐。
分为声乐和器乐两大部门。
什么是美学?简单地说,美学是研究人与现实审美关系的学问。
它既不同于一般的艺术,也不单纯是日常的美化活动。
什么是音乐美学?音乐和美学相结合的一门交叉学科。
音乐美学是从哲学-美学的高度,对音乐进行规律性的研究,具有系统化和理论化的特点,同一般美学、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学、音乐评论等都有密切的内在联系,而且音乐美学这门学科的发展和深化,往往离不开从上述这些领域的成果中吸取营养。
是音乐学学科中的具有哲学性的理论学科。
音乐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的历史并不长,但人类的音乐美学思想的产生却可以追溯到古代。
在西方,公元前6世纪,毕达哥拉斯学派就开始探索音乐与数的关系,并提到音乐的“净化”作用;柏拉图(Plato,前427~前347)强调音乐为政治理想服务,并将艺术模仿论建立在唯心主义的基础上;亚里士多德(Aristoteles,前384~前322)总结了前人的贡献,将音乐与人的感情相联系,并且首次指出音乐所具有的运动特征,肯定音乐的娱乐作用等。
结合个人音乐学习经历,谈音乐美学理论的实践应

结合个人音乐学习经历,谈音乐美学理论的实践应
音乐美学理论的实践应用可以通过结合个人音乐学习经历进行详细探讨。
在我的音乐学习经历中,我曾经接触了多种不同风格和类型的音乐,并通过学习和实践逐渐理解了音乐美学的核心原理。
首先,音乐美学理论的实践应包括对音乐的审美体验和表达的深入思考。
在学习过程中,我学会了聆听音乐并感受其中的情感和美感。
通过仔细聆听,我能够更好地理解音乐作品的意图和情感表达,进而在表演或演奏中更好地传达这些情感给观众或听众。
其次,音乐美学理论的实践应涉及对音乐结构和形式的研究和应用。
在我的音乐学习过程中,我学习了音乐的基本元素,如旋律、和声、节奏和动态等,并了解了它们如何相互作用来创建音乐的结构和形式。
通过研究和实践,我学会了分析音乐作品的结构和形式,并将这些知识应用于我的创作和演奏中,以创造出更具艺术性和感染力的音乐作品。
此外,音乐美学理论的实践应该注重音乐与文化、历史和社会的联系。
在我的音乐学习中,我研究了不同时期和地区的音乐风格和文化背景,了解了音乐与社会、历史和文化的相互关系。
这种了解帮助我更好地理解音乐作品的背景和意义,并在演奏或创作时能够更好地传达这些文化和历史的内涵。
最后,音乐美学理论的实践应注重创新和个人表达。
在我的音乐学习中,我不仅学习了传统的音乐美学理论,还尝试了不同的音乐风
格和创作方法。
浅谈音乐美学对音乐艺术实践的意义

浅谈音乐美学对音乐艺术实践的意义音乐美学是研究音乐艺术及其美的学科,它探讨了音乐的本质和存在方式,以及音乐艺术实践中的审美体验和价值。
音乐美学对音乐艺术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
其次,音乐美学指导音乐艺术实践的创新发展。
音乐美学研究了不同时期、不同风格的音乐,并对其进行了分析和评价。
这些研究成果为音乐艺术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艺术家可以通过研究音乐美学,借鉴前人的创作方法和技巧,从而在创作中实现突破和创新;同时,观众可以通过音乐美学的指导,更全面地了解音乐的发展脉络和价值,增加对音乐创作的欣赏和鉴赏能力。
此外,音乐美学深化了音乐艺术实践的审美体验。
音乐艺术实践的核心是审美体验,而音乐美学研究了音乐的美、审美情感和审美价值。
它揭示了音乐艺术实践所产生的情感、情绪和思想等方面的重要性,并提供了一种给予音乐以审美反应的方法和途径。
通过音乐美学的指导,观众可以更深入地感受和体验音乐作品所传达的情感和意义,提高审美的深度和广度。
最后,音乐美学促进了音乐艺术实践的社会意义。
音乐艺术实践是一种文化载体,它不仅仅是个人的创造和重塑,也是社会文化的表达和传承。
音乐美学的研究,通过对音乐的审美价值、文化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探讨,使我们认识到音乐艺术实践对个体和社会的重要意义。
音乐能够激发人们内心的情感,传递情感,促进人们的情感交流和沟通,弘扬社会价值观,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
因此,通过音乐美学的研究,我们能更好地认识到音乐艺术实践在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中的积极作用。
综上所述,音乐美学对音乐艺术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它为音乐艺术实践提供了理论基础,指导了音乐创作和音乐欣赏的创新发展,深化了音乐的审美体验,促进了音乐艺术实践的社会意义的实现。
因此,对于从事音乐创作和音乐欣赏的人们来说,学习和研究音乐美学是非常重要的,它将使他们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把握音乐艺术的本质和内涵。
浅谈音乐美学对音乐艺术实践的意义

浅谈音乐美学对音乐艺术实践的意义浅谈音乐美学对音乐艺术实践的意义摘要:音乐美学作为一门从音乐艺术总体高度出发,研究音乐的本质与其自身规律的基础理论学科,需要以音乐艺术实践为依托,从艺术实践中总结美学理论。
同时,音乐美学对音乐艺术实践具有现实指导意义,伴随着音乐美学不断完善和日渐发展,音乐艺术实践的道路也逐渐拓宽,产生了新的发展思路。
关键词:音乐美学艺术实践现实意义音乐不仅是艺术,也是一种实践活动,需要在理论体系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切实有效地指导艺术表演。
音乐美学的研究是以哲学为基础,通过运用心理学和社会学的研究手段来阐释音乐艺术的内在规律。
音乐艺术表演具有创造性和独立性,它不仅可以展示音乐作品的历史背景和艺术风格,也展示了音乐艺术表演者的演绎风格和精湛的表演技巧,体现了表演者的艺术审美层次和审美角度。
一、音乐美学的内在含义与音乐艺术实践的关系伴随着人类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产生和不断发展,出现了一门以研究美、美感、创造美和美的规律为主要内容的美学学科。
音乐美学作为美学的一部分,是研究音乐的本质和内在规律的基础理论学科。
只有通过对音乐艺术表演的实践研究,才能准确掌握其美学规律,才能更精准地把握艺术本质从而进行音乐艺术表演。
音乐美学的目的是理清音乐艺术的本质和内在规律,重点研究音乐的本质、内容和表现形式,音乐对人的感觉、想象力、情感和理智产生的作用,音乐的社会属性和社会功能以及音乐与社会现实的关系。
音乐美学涵盖面较广,研究内容复杂,在研究过程中需要运用人类在社会实践中总结的经验和在自然科学中取得的成果,从而进行对音乐艺术的深刻和精准综合研究与高度概括。
因此,我们可以得到,音乐美学的研究对象是音乐艺术实践活动,音乐艺术实践活动又是音乐美学得以建立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通过对音乐艺术实践活动的研究,才能得到音乐艺术的本质,把握音乐美学的精髓。
反之,音乐美学史音乐艺术表演的基础,在了解音乐美学理论的基础上,才可以再艺术表演中自如发挥和创作,不断吸收和创新,以到达将音乐艺术表演发挥到极致。
浅谈声乐表演中的美学思维

浅谈声乐表演中的美学思维
首先,美学思维需要对曲目进行深入的分析。
歌手需要了解歌曲的文学背景、音乐形式、曲调变化等元素,这些元素中蕴含的意义、情感和形式上的变化都会显著地影响到表演效果。
在分析过程中,需要多方面的参考和思考,如历史、文化、社会和心理等方面,以便更好地理解曲目和表达音乐思想。
其次,美学思维需要对歌曲中的情感和意义进行深入理解。
歌手需要探索歌曲传达的感情和表达的意义,而这些感情和意义往往是多重且相互交织的。
对于某些曲目来说,需要更加细致的思考,了解作者所表达的文化背景和个人情感等因素,以便更加深入地理解并表达出其精髓。
最后,美学思维需要在表演过程中实施。
在表演时,歌手需要运用声乐技巧、演唱技巧、肢体语言等多种表演技能,于此同时还要注意情感的传递和意义的表达。
通过对曲目的深入了解和分析,歌手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感悟曲目,从而将自己的表演技巧运用到音乐情感和文化意义的表达中。
综上所述,声乐表演中的美学思维是十分重要的。
它可以帮助歌手更好地理解曲目背后蕴含的意义和情感,同时在表演时也可以更好地将这些元素体现出来,并达到更好的艺术效果。
因此,对于声乐表演者来说,提高自身的美学素养和美学思维能力,是他们表演成功的必要条件之一。
谈音乐实践中的音乐美学观念

自从十九世纪后期由汉斯立克树起了一面反对情感论音乐美学的旗帜以来,欧洲音乐论坛便逐渐形成了情感音乐美学与自律论音乐美学分庭抗礼的局面。
当二十世纪来临之际,这种局面从理论探讨渗透到音乐实践领域,许多作曲家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在两个对立阵营中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并将各自的美学观念体现在他们的音乐创作之中。
表现主义音乐和新古典主义音乐是二十世纪上半叶同时并存的两支影响最大的音乐风格流派,这两个流派的作曲家在创作思想和审美趣味上存在着重大的分歧,而这些分歧基本上可以概括为情感论音乐美学和自律论音乐美学这两种不同的音乐美学观念在创作实践领域中的反映。
其中,表现主义音乐的创作思想和审美趣味体现着情感论音乐美学的基本观念。
而新古典主义音乐则是将自律论音乐美学当作其理论上的指导原则。
表现主义是二十世纪初期出现的西方现代艺术流派,这个流派在美术、诗歌、戏剧和音乐艺术中都有着较强的影响。
表现主义强调艺术表现的对象是人的主体情感,否定现实世界及其客观性在艺术中的价值。
只要稍加比较,我们就不难看出这种艺术主张与十九世纪的浪漫主义思潮有着相当密切的“血缘关系”。
然而,表现主义毕竟是一种不同于浪漫主义的现代美学观念,其不同之处首先体现为:浪漫主义的情感表现意识在表现主义的理论及实践中被推向了极端,表现主义更激进地强调主体情感与外界现实世界相异的一面,主张在艺术创造中排除对客观现实因素的模仿,而将纯粹主观的、非理性的( 直觉的)情感体验付诸于形式。
这样一来,先前浪漫主义中所包含的某些现实因素就被彻底过滤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绝对化的主观情感表现论。
表现主义的艺术家们一方面强化了浪漫主义美学的情感表现观念,同时,在具体的表现手法上也进行了较大的突破,从而使得他们的艺术作品在形态上较之浪漫主义的传统有了质的变化。
人们或许早就注意到了这样一个奇妙的现象,表现主义的艺术家在理论上显然充当了浪漫主义传统的继承者,然而在创作实践上,他们却是传统技法的反叛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自从十九世纪后期由汉斯立克树起了一面反对情感论音乐美学的旗帜以来,欧洲音乐论坛便逐渐形成了情感音乐美学与自律论音乐美学分庭抗礼的局面。
当二十世纪来临之际,这种局面从理论探讨渗透到音乐实践领域,许多作曲家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在两个对立阵营中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并将各自的美学观念体现在他们的音乐创作之中。
表现主义音乐和新古典主义音乐是二十世纪上半叶同时并存的两支影响最大的音乐风格流派,这两个流派的作曲家在创作思想和审美趣味上存在着重大的分歧,而这些分歧基本上可以概括为情感论音乐美学和自律论音乐美学这两种不同的音乐美学观念在创作实践领域中的反映。
其中,表现主义音乐的创作思想和审美趣味体现着情感论音乐美学的基本观念。
而新古典主义音乐则是将自律论音乐美学当作其理论上的指导原则。
表现主义是二十世纪初期出现的西方现代艺术流派,这个流派在美术、诗歌、戏剧和音乐艺术中都有着较强的影响。
表现主义强调艺术表现的对象是人的主体情感,否定现实世界及其客观性在艺术中的价值。
只要稍加比较,我们就不难看出这种艺术主张与十九世纪的浪漫主义思潮有着相当密切的“血缘关系”。
然而,表现主义毕竟是一种不同于浪漫主义的现代美学观念,其不同之处首先体现为:浪漫主义的情感表现意识在表现主义的理论及实践中被推向了极端,表现主义更激进地强调主体情感与外界现实世界相异的一面,主张在艺术创造中排除对客观现实因素的模仿,而将纯粹主观的、非理性的(直觉的)情感体验付诸于形式。
这样一来,先前浪漫主义中所包含的某些现实因素就被彻底过滤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绝对化的主观情感表现论。
表现主义的艺术家们一方面强化了浪漫主义美学的情感表现观念,同时,在具体的表现手法上也进行了较大的突破,从而使得他们的艺术作品在形态上较之浪漫主义的传统有了质的变化。
人们或许早就注意到了这样一个奇妙的现象,表现主义的艺术家在理论上显然充当了浪漫主义传统的继承者,然而在创作实践上,他们却是传统技法的反叛者。
这种反差使得表现主义艺术家及其作品在公众面前总是显得有些难以琢磨,也使得许多浅薄的批评者和盲目的拥护者感到无所适从。
奥地利作曲家勋伯格(Anold Schoenberg,1874—1951)被公认为表现主义在音乐艺术中的代表者,从他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位在二十世纪仍然坚持以情感论音乐美学为指导思想的艺术家所具有的特殊品格。
同所有的表现主义者一样,勋伯格认为艺术的本质与人的情感密切相关,他指出:“艺术价值所要求的可理解性并非仅仅为了理性上的满足,同时也是为了情感上的满足。
然而,无论创作者要激发的情绪是什么,他的想法一定要表达出来。
”(勋伯格:《用十二音作曲》,转引自《作曲家论音乐》,P.198)“一件艺术品,只有当它把作者内心中激荡的感情传达给听众的时候,它才能产生最大的效果,才能由此引起听众内心情感的激荡。
”(转引自彼德·斯·汉森:《二十世纪音乐概论》),孟宪福译,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年版,P.64)表面看来,这一论点同十九世纪浪漫主义情感论音乐美学的一般看法并没有什么两样,无非是在进一步强调情感在艺术中的重要性。
但是,勋伯格作为一个表现主义艺术家,对于情感的含义及其表现方式有着他自己独特的理解。
早期的勋伯格也确曾是一位浪漫主义遗产的继承人,他的一些属于半音体系(Chromaticism)的作品,如:弦乐六重奏《升华之夜》(Verklarte Nacht,Op.4),交响诗《佩里亚斯与梅丽桑德》(Pelleas Und Melisande,Op.5),大型康塔塔《古雷之歌》(Gurre Lieder),等等,无论在写作手法上还是在题材内容上,都明显带有晚期浪漫主义音乐的特征,即使像《期望》(Erwartung,Op.17),《幸运之手》(Die Gluckliche Hand,Op.18)和《月迷皮埃罗》(Pierrot Lunaire,Op.21)这些更具有勋伯格个人风格的无调性作品,人们也有理由认为其创作思想依然是李斯特——瓦格纳——理查·施特劳斯这一浪漫主义传统合乎逻辑的演变。
然而,表现主义的音乐美学观念正是在这一演变过程中孕育而成的。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勋伯格发明了十二音作曲法,通过这种作曲方法,表现主义的音乐美学观念得到了更充分的实现。
表现主义音乐美学观念的核心是情感表现,但这种表现已不再像浪漫主义那样往往将主体的情感体验融汇到自然的、现实的对象中去,而是有意识地阻断情感与一切外界事物相关联的正常途径,从而把情感最大限度地还原到它内在于主体的纯粹状态,并以一种纯主观的、反常规的方式表现出来。
勋伯格的十二音音乐绝非像有些人所认为的那样只是一种形式上的标新立异,相反,作曲家本人就曾表明:“用十二音写作,仅仅是为了便于理解,别无其它目的。
”(《作曲家论音乐》第198页。
)当然,我们不能把他所说的“理解”简单地解释为通过理性思考而达到对某种观念的把握,更不能把这个概念同某些“图解”音乐的企图相联系。
勋伯格所谓的“理解”首先是指感性体验上的认同,即人的审美听觉与音乐音响之音的内在约定性。
在勋伯格看来,传统的调性及和声功能观念只是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这种观念也必将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消亡,人的听觉会逐渐脱离调性中心及其和声结构的“客观必然性”,在更加广泛的音乐间响世界中寻找新的原则与秩序。
十二音音乐就是对调性中心的彻底否定,这一否定的直接结果是促成了不协和音的解放,也就是使那些原先在调性原则的规范下被认为是由于偏离了调性中心或破坏了和声功能逻辑而无法为听觉所接受的乐音及其组合获得了“可理解性”。
我们知道,西方专业音乐创作中,不谐和音的运用由来以久,在勋伯格的十二音作曲法出现之前的几百年里,已经有许多杰出的作曲家在不协和音的运用上进行过大胆的探索和尝试。
从十六世纪末期意大利牧歌作曲家杰苏阿尔多到十九世纪的贝多芬、瓦格纳,他们都曾在各自的音乐作品中使用了一些为当时人们听觉习惯所排斥的乐音组合。
而他们之所以这样做,大都是出于表现的需要,因为他们发现,不协和音所特有的“刺耳”效果,往往具有极其丰富的表现力,特别是在暗示某种紧张、压抑和痛苦的内心状态或表现其它一些特殊的喜剧性冲突方面,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是,在传统的调性音乐体系中,不协和音的运用毕竟是有限度的,当一个作曲家使用一个三全音或减七和弦的时候,他不能够只从色彩效果和表情功能上考虑,而必须顾及这些音响在调性法则中的结构功能。
这样,在情感表现和调性原则之间便形成了一种矛盾,长期以来,作曲家们不得不在这对矛盾的夹缝中进行工作,他们的成败往往取决于能否在对立的两极之间找到某种相对的平衡,即在不违背调性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满足情感表现方面的需要。
浪漫主义音乐把重心移向了情感表现一方,随着表情因素在音乐中的不断增强,调性原则之内的情感表现手段已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掘,作为下一个必然结果,调性原则的解体就绝非偶然现象了。
十九世纪后期以来,传统的调性观念便开始出现了松动,首先是①瓦格纳的和声在逻辑结构方面扩展了调性,随后是②德彪西的非功能性和声的运用,一步步地实现着调性观念的突破。
③勋伯格的十二音音乐正是上述实践与探索的继续,他采用十二音作曲法,就是要把人们的听觉习惯从传统的调性观念中解放出来,让人们真正熟悉并接受不协和音的使用,因为用十二音作曲创作出来的音乐已完全脱离了调性中心的约束,没有主音,更无所谓转调,十二个音按照作曲家的设定在均等的原则下出现,其中每一个音只是和另外一个音相连,而彼此间又不存在任何主属关系,这样一来,作曲家就可以把不协和音当作谐和音一样地平等对待,而不必顾忌解决、终止或转调等一切调性体系中的结构原则。
有人把勋伯格的音乐实践同人类向外层空间的探索作比较,认为:“外层空间探索的困难问题在于是如何学会在调性的‘吸引作用’为之外站住脚。
”(注:彼得·汉森《二十世纪音乐概论》下册,p.4)这种比较确实说明了一定的道理,勋伯格的贡献就在于他为人们建立了一套独立于传统调性观念之外的新的音乐结构原则,十二音音乐确如一座脱离了调性中心的音乐的“外层空间站”,从这个空间站上,人们得到了一个听觉审美感受的新视点,从而能够重新认识和理解调性和声法则的变异和解体过程中不断出现的各种新的音乐构成方式。
正因为有了勋伯格所谓“不谐和音的解放”,有了十二音音乐的结构原则,“人们不再期待对瓦格纳的不谐和音要有所准备,施特劳斯的不谐和音要得以解决;人们也不再对德彪西的非功能性和声,以及比他较后的作曲家们的刺耳的对位感到惶然不安了。
”(注:勋伯格《用十二音作曲》,见《作曲家论音乐》第199页)也就是说,这些作曲家所采用的音乐表现手段逐渐为人们所接受,他们的表现意图也就随之获得了更大限度的“可理解性”。
有了这种“可理解性”,从理论上讲,音乐艺术在表现人的内心世界各种复杂的情感变化方面便不再受以往调性观念的束缚而拥有了充分的自由。
当然,情感表现的真实与自由是勋伯格及其表现主义音乐所刻意追求的一种审美理想,但这种理想在现实音乐生活中是否得到了完满的实现,则需要另当别论。
应当看到,尽管勋伯格一再强调音乐的本质在于表现,强调音乐是一种通过传达情感而促进人与人之间相互交流的手段,但是,他的这一思想长期以来并没有真正得到人们充分的理解,相反,围绕着勋伯格的音乐作品,特别是十二音风格的作品,存在着许多偏见和谅解。
这些偏见和误解来自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传统调性观念的维护者,他们站在固有的音乐审美习惯上,指责勋伯格的音乐是怪异的、违背自然的,他们拒绝承认这种新的音乐语言具有任何情感表现上的价值,认为那充其量不过是一种形式主义的标新立异而已。
另一个极端是那些真正热衷于在音乐形式上花样翻新的人们,他们迷恋甚至崇拜勋伯格的音乐,但却不是从勋伯格所期望的那种情感满足的角度来理解作品,而仅仅从形式结构方面来肯定其价值。
这些偏见与误解的共同之处在于,对勋伯格及其表现主义音乐的内在本质缺乏深入的了解和正确的认识。
其实,如果说勋伯格的音乐违背了自然,那么,这种违背恰恰是勋伯格作为一个表现主义者在艺术上的美学追求。
他的音乐就是要彻底打破和摆脱一向被人们奉为“自然法则”的调性传统,用一种新的音乐构成法成来对抗这种“虚假的自然力量” 对艺术的束缚。
确如人们所见,勋伯格是音乐形式上的一位大胆的探索者,但是这种探索蕴涵着深刻的人文主义实质。
勋伯格生活的时代,正是欧洲资本主义工业化大生产迅猛发展的时代,生产力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带动了整个西方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固有的政治经济秩序在现代工业文明的冲击下产生了剧烈的振动,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矛盾和弊端也日益明显地暴露出来,经济危机和世界大战的接踵而来,以最残酷、最野蛮的方式显示出工业文明那不可抗拒的必然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