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和规范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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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关于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关于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根据《社会保险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3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关于“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的总体部署,通过创新实施具有青岛特色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形成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多层次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全市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为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率先全面建成较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统筹兼顾,优化配置。

调整医保基金支出结构,统筹发挥大病医疗救助资金、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医保结余基金等资金的保障绩效,探讨发挥职工互助保障计划、老年意外伤害保险、学龄前儿童意外伤害保险等的综合保障功能。

——有效衔接,互为补充。

补充医疗保险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紧密结合、有效衔接,解决基本医疗保险中的制度障碍,缓解参保人因罹患重大疾病、使用高值药材等产生的过重负担。

同时,发挥商业医疗保险的重要作用,使其与社会医疗保险互为补充。

——量入为出,动态调整。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依托基本医疗保险拓展保障内涵,对临床必需、效果明显、个人负担较重的药品及服务项目、服务设施等进行重点保障,合理确定基金筹集标准、支付范围与支付水平。

——社保引导,商保参与。

设计多样化、灵活性的补充医保产品,满足单位与个人多层次的保障需求。

对适宜全民参加的补充保险,应以社会保险为主导;对自愿参加的补充保险,应以商业保险为主导,社会保障部门对单位和个人参保予以支持。

——拓展保障,提高绩效。

企业基金型补充医疗保险体系的构建与管理

企业基金型补充医疗保险体系的构建与管理

企业基金型补充医疗保险体系的构建与管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医疗保障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而国家的医疗保障体系在当前阶段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

为了满足民众对医疗保障的需求,企业基金型补充医疗保险体系应运而生。

本文将围绕企业基金型补充医疗保险体系的构建与管理展开论述。

企业基金型补充医疗保险是指企业为员工购买的、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提供额外的医疗保障,以弥补基本医疗保险存在的不足,帮助员工更好地解决医疗问题的保险制度。

企业为员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不仅有利于保障员工的健康权益,也可以提高员工的企业归属感和工作积极性。

1.明确保障范围企业基金型补充医疗保险的构建首先需要明确保障范围,包括住院医疗、门诊医疗、特殊疾病医疗等内容,要根据企业员工的实际需求,确定确保范围,使保障内容尽可能全面。

2.确定保险方案企业基金型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险方案也是构建的重要一环,企业可以邀请保险公司定制适合自己员工的保险方案,根据员工的年龄、健康状况、职业性质等特点,确定相应的保险方案。

3.合理确定保险金额企业基金型补充医疗保险的构建还需要合理确定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既要满足员工的实际需求,又不能过高导致企业负担过重,因此需要根据企业员工的整体情况和企业的财务状况来合理确定保险金额。

4.建立健康管理制度企业基金型补充医疗保险的构建还需要建立健康管理制度,包括定期体检、健康宣教等内容,通过健康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员工患病的风险,降低保险理赔率,对企业和员工都有好处。

企业基金型补充医疗保险的管理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确定专人负责保险的购买和管理工作,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2.合理控制保险费率企业基金型补充医疗保险的管理还需要合理控制保险费率,防止保险费率过高造成企业负担过重,也要防止保险费率过低导致保险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3.积极开展健康管理工作4.加强保险服务企业基金型补充医疗保险的管理还需要加强保险服务,包括及时理赔、专业医疗咨询等内容,提供全方位的保险服务,让员工在遇到医疗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城镇职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市政发[2002]28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城镇职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市政发[2002]28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城镇职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城镇职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市政发[2002]28号)西安市劳动局《关于西安市城镇职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经市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和《陕西省城镇职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保证不降低企业职工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的医疗消费水平,现就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提出如下意见:一、企业须在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补助保险的基础上,才能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拒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补助保险的不能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水平要与本企业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具体筹资标准应根据本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前,本单位前3年的医疗费用平均水平的实际支出、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和企业的承受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

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的提取标准,按不高于本企业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4%的标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列支不足的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

四、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用途。

(一)用于补贴职工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时的医疗费用。

(二)补助年度内住院费用个人自付超过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50%以上的医疗费用。

(三)补助享受医疗照顾(包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获得国家、省、市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经市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审查批准的有特殊贡献的专家等)的人员。

企业实施补充医疗保障的难点和对策

企业实施补充医疗保障的难点和对策

理论探讨文/卞康萍企业实施补充医疗保障的难点和对策企业在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职工对医疗保险方面的需求呈现上升的趋势。

现如今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已经在各行各业中推行,公平公正的卫生资源已深入人心。

若能够合理、有效的利用医疗保险资金,便可切实的解决职工看病时的顾虑,而职工的身体健康问题若能得到解决,企业的发展也会更加平稳。

补充医疗保险的意义●弱化国家财政风险随着我国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民众也在逐渐的增多。

对于贫困家庭在就诊时面对难以负担的诊疗费用,政府部门不惜将资金预支出,长此以往将导致国家财政的负担加重。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出现最大化分担医疗保障责任,将国家财政负担减轻至最低,进而弱化国家财政在其他行业存在的财政风险。

●企业在竞争力中脱颖而出企业若想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便需要引入和培养高素质的人才,企业补充保险制度的出现,能够切实的注入激励的管理机制,将员工对企业的贡献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相匹配,让职工以此为激励,并对企业产生更多的认同感。

●有效剔除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缺陷虽然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已经在各行各业推行,但基本医疗在改革开放更进一步、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为使职工的医疗福利水平呈现上升的趋势,我国在原有医疗保险制度上推行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切实将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企业的经济效益进行关联。

如何推进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在市场竞争激烈的行情中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了企业管理人员不容忽视的重点工作。

本文主要论述了现今我国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可持续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难点,并在各类难点的基础上提出相关的对策,切实从多方面着手解决问题 。

补充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策略148149作者单位 南京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考资料:[1]张华芝.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及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研究[J].人力资源管理,2016(11):242-244.2]程榕.试析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7(09):126-127.[3]贾洪波.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的影响因素——基于6省18市的调查数据分析[J].中国医疗保险,2016(06):27-30.[4]娄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模式探讨[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0(12):85-86.保险的地位依旧。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的困境与突破途径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的困境与突破途径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的困境与突破途径【摘要】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在建立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困境,如缺乏统一规范、保障范围不足以及员工参与度低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困境,企业可以采取一些突破途径,例如建立规范制度、扩大保障范围以及提升员工参与度。

通过这些措施,能够有效弥补现有制度的不足,提高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实用性和适用性,为员工提供更好的保障和福利,同时也有助于提升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

建议企业在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过程中,注重规范化管理、扩大保障范围和充分调动员工参与的积极性,从而实现企业和员工共赢的局面。

【关键词】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困境、突破途径、规范、保障范围、员工参与度、建立、扩大、提升1. 引言1.1 背景介绍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是公司为员工提供更全面的健康保障的重要举措之一。

随着医疗费用的不断上涨和健康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引入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以满足员工对健康保障的需求。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时面临着一系列困境和挑战,包括缺乏统一规范、保障范围不足、员工参与度不高等问题。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在制度建立过程中进行规范化的设计和运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员工的参与度,确保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能够真正发挥作用,为员工和企业共创健康与发展的美好未来。

1.2 问题意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的困境与突破途径,是当前企业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问题意识是指企业在制定和实施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时,需要考虑的困难和挑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医疗需求的增加,企业员工对医疗保险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现行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如保障范围不足、缺乏统一规范、员工参与度不高等。

这些问题意识直接影响到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运行。

保障范围不足会导致员工在面临重大医疗支出时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

缺乏统一规范会导致企业在制定保险政策时存在混乱和不统一的情况,影响到员工权益的保障。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2.02•【字号】湘政办发〔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24〕5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动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协调发展,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我省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充分发挥多层次医疗保障效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覆盖全省的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供给,进一步减轻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指导产品方案设计,为产品宣传推广提供积极支持。

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提供数据信息支持,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助力企业降低运营成本。

强化商业保险机构主体责任,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群众自愿投保,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明确定位、互补衔接。

坚持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定位,实现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有效衔接、功能互补。

充分发挥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和梯次减负功能,重点保障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较高的费用及政策范围外的合理费用。

(三)惠民利民、可持续发展。

突出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全民参与的普惠属性。

补充医疗保险在国企运行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补充医疗保险在国企运行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补充医疗保险在国企运行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国企作为国家的重要支柱产业,其员工的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

国有企业对员工进行补充医疗保险的做法逐渐普及。

国企补充医疗保险是指国有企业对员工提供的除基本医保外的额外保障措施。

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国企可以提高员工的医疗保障水平,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幸福感,从而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随着国企规模的扩大和经济形势的变化,国企补充医疗保险在运行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

如何更好地管理和优化国企补充医疗保险,成为各国企和政府部门亟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旨在对国企补充医疗保险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有效的对策研究,为国企和政府部门改善补充医疗保险管理提供参考和借鉴。

【字数:242】1.2 问题意识在国企运行中,补充医疗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福利政策,可以为员工提供更全面的健康保障。

随着医疗成本的不断上涨和员工健康问题的日益突出,国企补充医疗保险在实际运行中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

部分国企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不够全面,导致员工在面对重大疾病时仍面临较大的经济压力。

一些国企存在管理混乱、监督不力的情况,导致补充医疗保险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甚至存在滥用、浪费等问题。

部分员工对补充医疗保险的认知不足,导致他们对保险政策理解不清、权益意识不强,影响了保险制度的实施。

如何解决国企补充医疗保险在运行中的问题,提高保障水平和效率,已成为当前亟需探讨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字数: 225】1.3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对国企补充医疗保险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探讨有效的对策和解决方案,以提升国企员工的医疗保障水平,确保他们在生病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通过研究国企补充医疗保险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政府和国企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指导,促进国企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提高国企员工的福利待遇,增强国企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推动国民健康事业的发展。

关于公司系统各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

关于公司系统各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

附件:关于公司系统各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为规范管理公司系统补充医疗保险,保障职工的医疗待遇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公司系统各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建立条件1. 凡参加了当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可以根据参保地政策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2. 具备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和人工成本承受能力。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应量力而行,与本企业的经济效益水平和负担能力相适应,不得因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而造成人工成本大幅度增加,加重企业负担。

3. 基础管理规范,民主制度健全。

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应制定实施方案,包括: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等规定。

实施方案应当应履行民主程序和报批手续。

二、实施对象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后,实施对象应涵盖以下人员:1. 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华电在册员工;2. 企业退休人员;3. 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规定条件的退职人员。

三、建立方式1. 企业自办。

员工人数多、统筹能力强、经办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的企业可以在企业内部自办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资金管理、审核报销在企业内部封闭运行。

2. 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建立。

参保单位以商业保险机构的相关产品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设计补充医疗保险方案。

参保单位用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3. 参加当地社保机构补充医疗保险。

当地社保机构建立了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当地社保机构选择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4. 有条件的二级企业可统筹管理本区域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四、支付原则1. 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用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的补助,不得另行建立个人账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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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和规范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意见
陕人社发〔2011〕14号
时间:2011-6-2 下午 03:05:37 来源:厅医疗保险处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
《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城镇职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我省逐步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企业职工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但是,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覆盖面窄,在管理服务等方面难以满足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按照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要求,现就建立和规范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要与企业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资金实行单独列帐,专款专用,收支平衡。

二、资金筹集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具体提取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

三、资金使用
(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政策规定个人负担部分的门诊慢性病及住院医疗费用的二次补助;
(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后,个人负担仍较重的给予补助;
(三)治疗期间必需使用的目录外治疗药品费用的补助;
(四)用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给予照顾的补助;
(五)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可以支付的其他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四、资金管理监督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可由企业或行业集中使用和管理,也可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管理办法和经费预算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股份制企业还须经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

实施情况应向全体职工公布。

要建立健全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各项支出的管理和监督。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具体管理办法应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五、探索商业保险机构经办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加快建立和完善我省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为补充,鼓励企业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

(一)各市可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业务。

(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具体投保额度、保障范围、保障水平、经办流程等,要根据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个人负担情况、参保职工对医疗保障的需求等由企业同商业保险机构协商确定。

应重点解决基本医疗保险不能覆盖的二次补偿、治疗期间必需使用的目录外治疗药品费用、重大疾病的费用、意外伤害等民众关注的热点,以及医疗保险目前难以解决多领域需求的方面。

(三)商业保险机构应简化报销手续,缩短医疗费用报销周期,做到费用即时结算。

同时,应为参保职工提供商业保险有关政策、健康保险、健康咨询等服务。

六、加强领导
规范和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减轻用人单位患病职工负担,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各设区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切实做好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各项工作。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先前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Html/2011-6-2/1505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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