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照顾应届生定向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照顾应届生定向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照顾应届生定向

昆明理工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照顾录取应届本科毕业考生专用)

编号:

用人单位:(以下称甲方)

培养单位:昆明理工大学(以下称乙方)

学生本人:(以下称丙方)

一、乙方根据国家硕士研究生录取条件和要求,德、智、体全面衡量,现拟录取同

志(丙方)攻读专业2012级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硕士生学习年限为2-4年。超过最高学习年限还不能毕业的,学校将作退学处理。丙方

被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和党团组织关系全部转入乙方。

三、丙方在校学习期间不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及相关生活待遇,住宿按乙方学生社区管理中

心的住宿收费标准交纳住宿费。

四、乙方按照国家法律、上级部门管理规定和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培养方案对丙方进

行培养和管理。丙方必须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管理,接受乙方按章管理所做出的各种决定;丙方若违反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乙方将根据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的处分决定;丙方达到乙方规定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具备乙方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硕士学位。

五、丙方在校期间必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

政策和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毕业时丙方须按协议要求到甲方就业,并按乙方有关规定办理离校手续。丙方的档案材

料由乙方寄给甲方。

七、本协议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丙方办理离校手续止,超过学习最高年限自行终止。本

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丙方认真阅读本协议书条款并同意签字后方能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丙方(签字):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2020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加多少分

2020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加多少分 省级优秀学生; 获得省级招委会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烈士子女。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同时以上有关情形的考生,省级招办投档时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投档附加分。 北京市《2016年高考照顾加分政策规定》提出,从2017年起,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仍是5分,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校招生录取。 2017年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 烈士子女,增加10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天津市属高校时,增加5分投档。

黑龙江共有十大类人群可享受高考照顾政策。若考生同时具备几项照顾条件,只能选择一项进行申报。 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省各类照顾录取政策的条件主要有: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烈士子女考生同样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此外,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针对鄂伦春、赫哲、鄂温克等民族考生,在报考黑龙江省属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在自治县、民族区、民族乡镇且学籍在户籍所在县的高级中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所报黑龙江省属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5分投档。 黑龙江省还对立功军人子女、伤残军人子女等特殊群体给予了照顾政策。 根据重庆的规定,2017年三峡库区搬迁移民和农村独生女两项加分照顾政策将取消,与此同时,“乡村”户口在录取时将享受国家和重庆市的一些照顾政策。查阅资料发现,2016年高考前,重庆规定: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报考市属院校的重庆籍农村独生女线下5分可视为达线,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并在政策中提出,2017年起考生不再享受这两类加分。

往年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内容

往年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内容 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内容 高考加分是每届考生及家长迫切关心的问题,高考多加一分就意味着可能上一所名校,一分之差就可能导致你不能进入理想的学府深造。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1一般情况下,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是指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此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考有4个全国性加分项目,分别是是:烈士子女(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高考有2个地方性加分项目,分别是: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5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5分)。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2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是怎样的值得注意的是,今后对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将有所“收紧”。从2017年起,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中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

5分,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校招生录取。该部分群体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他照顾类型由相关部门提供名单,不在高考报名时采集。高考哪些少数民族不享受加分政策从目前情况来看,少数民族散居地区的高考加分政策有所“瘦身”。譬如,北京市规定,从2017年起,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而在此前,北京市“少数民族考生”皆可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山东省则从2017年起正式取消少数民族高考加分。各省市今年对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调整,是对本地区招生改革方案的贯彻和落实。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4年12月,教育部、国家民委等5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各地依据文件精神,先后出台本地区招考改革方案。因此,今年高考加分政策的调整,也符合公众的政策预期。如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在2015年颁布的《关于调整我省高考加分项目的通知》中,便明确提出,“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执行至2016年,2017年取消。”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32020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一审核工作启动、截止时间4月7日一4月24日二优惠考生对象湖南省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湖南省户籍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少数民族过半县和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外省户籍考生不享受此优惠政策。三优惠分值1.全国性加分项目: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和少数民族乡的

年中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doc

2017年中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2017年中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加20分录取 烈士子女以及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和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 加10分录取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获得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 荣誉称号的牺牲人员子女和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等。 备注:如有符合以上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种加分照顾待遇。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则不再享受在招生考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的照顾。 据悉,自2017年起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的适用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其他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保持不变。 中考加分部分项目取消 一、取消体育、艺术等竞赛类加分项目 《意见》指出,在大幅减少的加分项目中,一是取消体育、艺术等竞赛类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二是要求各省份组织对本地区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清理和规范,取消不合理的加分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实际

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不过同时,为了鼓励学生发展兴趣特长,这次改革在提出取消体育、艺术等竞赛类加分项目的同时,要求将相关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在招生录取时作为参考。 二、北京市教育局调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在北京市教育局发布的《关于2016年北京中考政策意见》中,指出2017年北京中考将调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的适用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其他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保持不变。 三、加分缩水,考试分数才是王道 中考加分虽是香饽饽,但家长和同学不能抱有通过加分来拿下中考的心态,考试分数才是真正赢战中考的法宝。今年中考加分大缩水,是要让学生把更多精力放在学习上,通过学习获得更高的考试分数才是王道。 《意见》指出,此次中考改革将把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作为基础学科,统一录取计分。同时在每门课合格的前提下,学生有适当的选择权,以发展学生优势特长。这也意味着,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将可以选择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之外的其它录取计分科目,学生将有更多的方式获得更高的分数。 ★完整中考加分政策,以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附:往年中考加分项目一览(仅供参考) 1.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降低10分录取。 2.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学业成绩加10分录取。

关于我区落实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10页word资料

关于我区落实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 工作汇报 刘松枝 2009年12月4日 尊敬的代理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积极争取有望落实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工作汇报如下: 根据永定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会议提出,区人民政府要对落实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工作引起高度重视,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对国家已经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进行全面认真地清理。对有望得到落实的政策,工作班子要迅速开展工作,今年要重点解决边远地区津贴、免除中西部地区贫困县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解决生态建设和资源开发补偿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落实。9月21日,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王章钊主持召开了涉及落实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了争取有望落实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情况,并制定了落实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工作方案。一是明确了落实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指导思想,打好“少数民族牌”和“扶贫开发牌”,争取国家和省里政策支持和规划项目,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基础设施网络,把我区建设成为旅游循环经济试验区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示范区;二是明确今明两年解决和落实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重点项目和内容,即:解决边远地区津贴;免除中西部地区贫困县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工程配套资金;恢复民族贸易县;民族地区小城镇建设和边贸、农村集贸市场建设;三是成

立了落实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工作机构。区长陈竞任组长,副区长王章钊、周琼、吴海广、杨湘林任副组长,民族事务局、财政局、人事局、发改局、教育局、水利局、建设局、商务局、扶贫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刘松枝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了四套工作班子的职责。落实边远地区津贴由人事局牵头,财政局和民族事务局配合;恢复民族贸易县由商务局牵头,供销联社和民族事务局配合;免除中西部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工程的配套资金由发改局牵头,财政局和扶贫办配合;加强民族地区小城镇建设和边贸、农村集贸市场建设由建设局牵头,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和环保局配合。四是落实了工作经费,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目前,各个工作班子按照区长办公会议的要求,认真地开展工作。一是收集信息。区人事局到市局了解边远地区津贴发放政策;民族事务局正在着手准备恢复民族贸易县的各种资料。二是组织人员,深入周边区、县、市、省调研、摸清落实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依据,为我区落实民族政策打下良好的基础。区人事局到了周边地区进行调研,了解了情况,找准切入点,准备各种资料,争取边远地区津贴在2010年落实到位。区民族事务局到了吉首市调研,弄清了吉首是如何恢复民族贸易县的,争取2010年落实或增加民族贸易企业。三是搞好各种数据、材料的综合归纳,积极向上级作好汇报,争取国家和省里给予政策支持。四是积极争取少数民族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今年申报了“永定区六月六民俗文化节保护”、“永定区石堰坪民族建筑的抢救与保护”、“张家界一中民族体育培训基地”和“老院子文化产业园”,现在已经落实三个项目。五是落实了民族贸易企业两家(军声画院、森海服饰)。六是组织周边地区搞好经济协作,争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甲方:新疆大学 乙方: 丙方(定向培养研究生姓名、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规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中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应该是“①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经新疆大学(甲方)研究决定,经考生(丙方) 同意,就丙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录取丙方为年专业, 研究方向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年。 二、甲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丙方学习期满、符合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硕士学位。 三、丙方在学校学习期间的培养、管理、住宿等条件与甲方同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相同。甲方负责管理丙方学习期间的户籍关系和人事档案,丙方党、团组织关系转入甲方。 四、丙方必须遵守甲方学籍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丙方本人在乙方地区范围内联系就业单位。 五、丙方中途退学、受开除学籍处分,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学习,甲方不负责安排工作。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有一份,按本协议执行全部条款。 甲方:新疆大学乙方:(地区、单位或招生学院)丙方:(考生)甲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西藏自治区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人员攻读

~ 附件6 西藏自治区2019年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人员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 甲方(招生单位):西藏大学 乙方(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在西藏的工作单位) 丙方(定向生): 根据教育部要求,就丙方享受西藏自治区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甲方为其招收丙方为2019级定向培养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甲方按《西藏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西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等对丙方进行培养和管理。丙方学习期满、符合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硕士学位。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甲方将丙方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期间档案等直接寄送乙方,乙方负责安排丙方工作。 三、乙方负责管理丙方的户籍关系和人事档案,保证丙方的学习时间。丙方学习期间的工资、医疗保险、福利待遇和职务(职称)晋升等,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四、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丙方按照甲方相关要求缴纳学费。 五、丙方在读期间的组织管理、住宿安排、课程设置、实验条件、论文指导等均与其他类别硕士生相同。 六、丙方必须遵守学籍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业。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必须回乙方工作,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七、丙方若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等处分,由甲方通知乙方。丙方中途退学、受开除学籍处分,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学习,由甲方退回乙方处理。丙方在学期间提出变动学籍(休学、延期毕业等)的,须提供乙方的书面同意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八、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后,方可进行修订补充。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签章后,自丙方取得正式学籍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持有一份,并报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十、毕业后未按本协议在西藏自治区工作的,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甲方财政拨付的生均经费和乙方向丙方支付的在读期间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丙方签字: 乙方负责人联系电话:丙方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照顾应届生定向

昆明理工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照顾录取应届本科毕业考生专用) 编号: 用人单位:(以下称甲方) 培养单位:昆明理工大学(以下称乙方) 学生本人:(以下称丙方) 一、乙方根据国家硕士研究生录取条件和要求,德、智、体全面衡量,现拟录取同 志(丙方)攻读专业2012级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硕士生学习年限为2-4年。超过最高学习年限还不能毕业的,学校将作退学处理。丙方 被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和党团组织关系全部转入乙方。 三、丙方在校学习期间不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及相关生活待遇,住宿按乙方学生社区管理中 心的住宿收费标准交纳住宿费。 四、乙方按照国家法律、上级部门管理规定和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培养方案对丙方进 行培养和管理。丙方必须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管理,接受乙方按章管理所做出的各种决定;丙方若违反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乙方将根据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的处分决定;丙方达到乙方规定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具备乙方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硕士学位。 五、丙方在校期间必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 政策和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毕业时丙方须按协议要求到甲方就业,并按乙方有关规定办理离校手续。丙方的档案材 料由乙方寄给甲方。 七、本协议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丙方办理离校手续止,超过学习最高年限自行终止。本 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丙方认真阅读本协议书条款并同意签字后方能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丙方(签字):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报考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相关说明_云南大学考研论坛

关于报考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相关说明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 生考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就业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类别仅能为“定向就业”,人事档案须转入定向就业单位或其所在地人才市场,一律无法转入云南大学,奖助学金相关政策以我校研究生工作部规定为准;在读期间不享受学校研究生火车票优惠等,不得解除定向就业协议,即不能更改录取类别,并且不得更改定向就业单位。毕业时学校学生处就业办开具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也仅限为签订协议上的定向就业单位。考生毕业后,必须回签订协议的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其毕业资格和授予学位。考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学校填写后,转寄签订协议的定向就业单位发放。同时,学校将考生的学籍档案材料等关系转寄定向就业单位。 国家线出台后,若符合教育部规定(往届少数民族考生要求户口必须在少数民族地区且定向单位在户口所在地),并达到国家线中“少数民族政策分数线”要求,且打算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

填写《报考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表》,并与各报考学院联系,在3月16日下午18:00前将申请表交到各报考学院,未在规定时间联系申请的少数民族考生,视为不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并必须在复试时提供以下材料: 1、少数民族身份的证明材料:户籍证明; 2、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的协议书: 应届少数民族考生,需下载打印《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与在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地区的单位签订协议。 往届少数民族考生:需下载打印《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培养合同书》(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与在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地区的单位签订协议。 注: 1、若提交的协议书中的工作单位不在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地区,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 2、非第一志愿报考云南大学的考生一律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3、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一定能进入复试,还得根据在各专业中的排名情况以及该专业招生计划来确定。

中国高等教育的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与教育平等

"民族研究年第期 中国高等教育的少数民族 优惠政策与教育平等 滕星"马效义 本文是对目前中国高等教育的少数民族学生入学优惠政策及相关问题的探讨一是对中国高等教育招收少数民族学生降低分数段优惠政策的讨论二是对高等院校民族预科班的设置招生与培养政策及存在的问题的分析三是对高等教育实行并轨收费制度后面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大学生无力负担大学教育费用的现状国家教育优惠政策应及时介入问题的讨论本文结合当前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多样性的现实运用国内外关于民族政策民族理论及教育平等理论进行了阐释和解析 关键词中国高等教育少数民族优惠政策教育平等 ""作者滕星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民族教育研究所教授马效义女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 博士研究生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号邮编 当前中国高等教育少数民族优惠政策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招收少数民族学生降低分数段优惠政策所引发的讨论二是高等院校民族预科班政策在实践中发生了偏离三是近年来高等教育实行并轨收费制度后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大学生无力负担大学教育费用的问题比较突出 一中国高等教育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其内容 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的政策实施背景和内容!我国少数民族教育的起点比较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许多少数民族还未建立起现代教育制度人口中文盲半文盲占较大的比重有的少数民族还处在原始社会末期或由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少数民族教育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基于这种状况国家规定少数民族考生在高校招生录取时享受降低分数的优惠政策目的是增加这一群体进入高等院校学习的机会从而使他们真正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平等权利 在放宽录取分数标准方面早在年第一次制定的高等学校招考新生的规定中就明确提出兄弟民族学生考试成绩虽稍差得从宽录取年至年间改为同等成绩优先录取年中央批转的关于民族工作会议的报告提出要恢复高等学校录取少数民

中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中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2017 现在中考、高考的加分政策都备受家长的关注,中考考取高分是进入一所好高中的基石,今天小编为大家讲述一下中考加分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中考加分是每届考生及家长迫切关心的问题,中考多加一分就意味着可能上一所名校,一分之差就可能导致你不能进入理想的学府深造。不过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加分政策,不过主要中考加分所以中考加分有哪些政策呢? 中考加分规范: (1)区县级先进对象(先进对象包括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下同)不再加分。但市教委规定,在毕业学年获这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应优先推荐。 (2)市级先进对象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 (3)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降分录取分值调整为10分。 (4)知青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华侨和华侨子女、台湾省学生、归国留学生等人员在规定的语言适应期的子女降分录取的分值统一调整为5分。

(5)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政策不变。 (6)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照顾中考总分的5%。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照顾10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高知子女、台湾省籍青年; 因公牺牲、一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的子女。 (8)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照顾10分: 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为农村户口; 父母终身只生养一个子女; 考生本人为农村户口。 例如: 日前,福州市20**年中招加分政策出台。据了解,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去年下发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福州市今年新增了军人子女在中考中享受政策性加分的照顾规定,最高可享15分照顾。 【变化】军人子女中考加分幅度较大 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去年下发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福州市今年新增了军人子女在中考中享受政策性加分的照顾规定。 军人子女中考加分对象: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