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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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一、引言在当今医疗行业的竞争环境中,医院的无形资产对于其持续发展和竞争力的提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技术、专利、品牌、声誉、医疗团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等。

为了有效地管理和保护这些无形资产,提高其利用效率和价值,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与无形资产相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无形资产的开发、获取、使用、保护、评估和处置等。

三、无形资产的分类与认定(一)医疗技术类无形资产指医院自主研发或引进的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的医疗技术、治疗方法、手术流程等。

(二)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包括专利、著作权、商标权等。

(三)品牌与声誉类无形资产如医院的知名度、美誉度、患者满意度等。

(四)人力资源类无形资产如医疗团队的专业知识、经验、技能等。

无形资产的认定应由医院的专门委员会进行,综合考虑其是否能够为医院带来经济利益、是否具有可辨认性、是否能够可靠计量等因素。

四、无形资产的开发与获取(一)开发医院应鼓励医疗团队进行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研发项目应经过严格的立项审批程序,明确项目的目标、预算、时间节点和预期成果。

(二)获取通过引进、合作、购买等方式获取无形资产时,应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评估,确保其合法性、有效性和价值。

五、无形资产的使用(一)内部使用无形资产应在医院内部得到合理的分配和使用,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例如,医疗技术应在相关科室推广应用,专业知识应通过培训和交流在医务人员中共享。

(二)外部合作在与外部机构进行合作时,应明确无形资产的使用范围、方式和期限,并签订相关协议,保护医院的权益。

六、无形资产的保护(一)法律保护及时申请专利、商标注册、著作权登记等,依法维护医院的知识产权。

(二)保密措施对于涉及医院核心技术和商业机密的无形资产,应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如签订保密协议、限制访问权限等。

(三)监控与防范定期对无形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防范侵权和泄露行为的发生。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办法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办法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无形资产的管理,有效保护医院无形资源的经济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内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无形资产是指无形资产规定中明确的各类无形资产。

第四条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科学、规范、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对医院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力度。

第五条外来单位或个人对医院的无形资产有关权益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履行有关程序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医院无形资产的收集、建立及变动第六条医院无形资产的收集要求有效、及时、完整。

第七条各临床科室、行政部门要对医院无形资产建立档案,在档案内详细记载无形资产名称、规定计量单位、数量、规定采购价格、取得途径、取得日期及有关情况。

第八条凡医院无形资产有所变动的,应当在变动后三日内,填写《医院无形资产变动表》,报财务部门核实,再送交行政办公室档案室存档。

第三条医院无形资产的使用及处置第九条医院无形资产的使用要有合法有效的凭证或合同,未经法定程序和授权,任何人不得私自处分或易用医院无形资产。

第十条医院无形资产应当用于医院职责规定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方面,不得挪用或变相挪用。

第十一条无形资产由于质量不合格、没用、过剩、陈旧以及因医院合并、分立、关闭及其他情形需要减记或转让的,必须取得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及财务部门核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无形资产因清理、保养及维修保养等变动时,按规定程序报行政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交由财务部门负责登记。

第四章医院无形资产的保管及检查第十三条医院无形资产的保管由保管人负责,财务部门负责监督。

第十四条医院无形资产应当保持完好,不得转借、转入、转出、赠送、出租、抵押,严禁私自处分。

第十五条医院无形资产的损坏、灭失及盗窃应当向行政办公室、财务部门报告,并立案调查。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将对医院无形资产进行定期抽查。

第五章保密责任第十七条医院无形资产保密责任由保管人负责,并由财务部门负责监督。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无形资产管理,提高无形资产使用效益,防范无形资产流失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医院在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所拥有的、不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商誉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员工,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二、无形资产的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全院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无形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确保无形资产安全、合理、高效使用;(二)负责无形资产的登记、统计、评估、核算、保值增值等工作;(三)负责无形资产的审批、转让、许可、合作等事项的审核、监督;(四)负责无形资产纠纷的处理和协调;(五)定期向院领导汇报无形资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明确无形资产管理的责任人和具体职责,确保无形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无形资产的登记与评估第七条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无形资产登记簿,对医院拥有的无形资产进行登记,包括名称、类别、权属、取得方式、取得时间、使用情况等。

第八条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使用价值、预期收益等。

四、无形资产的使用与保护第九条无形资产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条各部门在使用无形资产时,应当合理、节约、高效,充分发挥无形资产的价值。

第十一条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保护,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五、无形资产的处置与收益分配第十二条无形资产的处置应当经过医院领导批准,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无形资产处置所得收益,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定进行分配。

六、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医院设立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无形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对于医院而言,无形资产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本文将探讨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重要性医院的无形资产包括专业技术、医疗品牌、患者资源等。

这些无形资产的有效管理可以帮助医院提升竞争力和核心竞争优势。

良好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医院充分发挥和保护这些资产的价值,从而实现医院的长期发展目标。

二、目标1. 保护无形资产的权益:医院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和规定,保护和维护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人侵犯和滥用。

2. 提升无形资产的价值:通过合理的管理和利用,提升无形资产的价值,使其成为医院的核心竞争力。

3. 提高创新能力:充分挖掘和利用无形资产,激发医院的创新潜力,促进医疗技术和服务的不断改进。

三、实施步骤1. 建立无形资产登记制度:医院应建立无形资产登记册,对医院拥有的无形资产进行登记和记录。

包括无形资产的名称、所属部门、负责人等信息。

2. 制定无形资产管理规定:医院需要制定具体的无形资产管理规定,明确无形资产的定义、权益归属、管理责任等。

规定需要详细列出医院各种无形资产的管理要求和措施。

3. 加强沟通与培训:医院内部应加强对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使全体员工了解无形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操作流程。

4. 建立评估机制:医院可以制定无形资产评估的标准和流程,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以掌握无形资产的价值和变动情况。

评估结果可用于管理决策和内部控制。

5. 建立合作机制:医院可以与相关机构、企业合作,共同开展无形资产的管理与交流。

通过合作可以共享资源和经验,提升无形资产的管理水平。

6. 建立审计机制:医院应建立相应的审计制度,对无形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无形资产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7. 定期检查和改进:医院应定期检查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

通过持续改进,提升医院无形资产的管理水平和效能。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范文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无形资产管理,提高无形资产使用效益,防范无形资产流失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医院所拥有的、不具有实物形态,但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或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商誉等。

第三条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二、无形资产分类及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无形资产分为以下类别:(一)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

(二)商标权:包括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等。

(三)专有技术:包括技术秘密、配方、工艺流程等。

(四)著作权:包括文学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

(五)土地使用权:包括租赁、购买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六)特许经营权:包括医疗服务、药品销售、医疗器械销售等。

(七)商誉:包括医院品牌、知名度、美誉度等。

第五条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工作由以下部门负责:(一)财务部:负责无形资产登记、核算、报告等工作。

(二)科技部:负责专利、专有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申请、维护、保护等工作。

(三)市场部:负责商标、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申请、维护、保护等工作。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三、无形资产取得、使用及处置第六条医院无形资产的取得、使用及处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取得、使用及处置无形资产,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规定。

(二)合理利用:充分发挥无形资产的使用价值,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

(三)保护权益:维护医院及员工在无形资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医院无形资产的取得、使用及处置,应当履行以下程序:(一)取得:各部门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应向财务部提交相关资料,由财务部进行登记、核算。

(二)使用:各部门在使用无形资产时,应按照规定进行登记、使用,并确保其合法权益。

(三)处置:各部门在处置无形资产时,应向财务部提交相关资料,由财务部进行审核、处置。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无形资产的管理,保护无形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无形资产的利用效率,促进医院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拥有的、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无形资产的管理。

二、无形资产的定义和分类(一)无形资产的定义无形资产是指医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二)无形资产的分类1、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

2、特许权类无形资产如医疗服务特许权、经营特许权等。

3、土地使用权4、其他无形资产如医院的声誉、品牌价值等。

三、无形资产的取得(一)无形资产的取得方式1、自行开发医院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应当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

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一定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2、外购外购无形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入账价值。

3、投资者投入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捐赠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捐赠方提供的有关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没有凭据可供参照的,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

(二)无形资产取得的审批程序1、需求部门提出申请,说明无形资产的用途、预计效益等情况。

2、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3、财务部门进行资金预算和效益评估。

4、院领导审批。

四、无形资产的计价(一)无形资产的计价原则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2、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计价。

3、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照捐赠方提供的凭据或者同类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计价。

4、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价。

医院无形资产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无形资产的管理,提高无形资产的利用效率,确保医院无形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法》、《医院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无形资产的范围本制度所指的无形资产是指医院所拥有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商誉等;2. 医疗技术、医疗设备研发成果、医疗管理制度、医疗服务标准等;3. 医院品牌、企业形象、企业文化等;4. 医院拥有的其他具有经济价值、使用价值、管理价值等方面的无形资产。

三、无形资产的管理职责1. 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制定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无形资产管理工作,对无形资产进行分类、登记、评估、处置等;2. 相关科室负责本部门无形资产的管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保护、维护等工作进行监督;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的签订和审核工作;4. 审计部门负责对医院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进行审计监督。

四、无形资产的管理流程1. 无形资产的登记与分类:对医院拥有的无形资产进行登记,按照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著作权等类别进行分类;2. 无形资产的评估: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3. 无形资产的使用与保护:明确无形资产的使用范围、使用期限和保护措施,确保无形资产的安全与完整;4. 无形资产的处置:对不再使用的无形资产,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置;5. 无形资产的审计监督:审计部门对医院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监督。

五、无形资产的管理要求1. 加强无形资产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对无形资产的认识和保护意识;2. 严格执行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确保无形资产的安全与完整;3. 加强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提高无形资产的利用效率;4. 加强无形资产的审计监督,确保无形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无形资产是指医院具有所有权或使用权,但不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软件资产、商誉等。

医院为了保障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为其发挥最大价值,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无形资产的管理主体和责任1.医院管理层:负责制定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相关部门:负责医院无形资产的申报、登记、归档、管理和维护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制度规定,合理利用、保护无形资产。

3.医务人员:应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保护意识,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无形资产。

三、无形资产管理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无形资产的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简明实用原则: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应简洁明了,易于操作,能够实际运用。

3.综合管理原则:无形资产管理应结合全院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充分发挥资源优势。

四、无形资产的申报和登记1.无形资产的申报(1)无形资产的申报应由相关部门负责,申请人应提供无形资产的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时应明确无形资产的名称、类别、所有权或使用权情况,以及其他必要的信息。

(3)医院管理层应审核申报材料,确认申报的无形资产确实属于医院,并确定无形资产的管理责任单位。

2.无形资产的登记(1)无形资产登记应由专门的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

(2)登记时应将无形资产的详细信息记录入册,包括资产编号、名称、所有权或使用权情况、取得方式、折旧或摊销情况等。

(3)无形资产登记后,应颁发相应的证明文件,作为无形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凭证。

五、无形资产的保护和维护1.无形资产的保密(1)无形资产涉及商业秘密的,应加强保密管理,防止泄漏。

(2)未经授权,不得将无形资产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外部人员或机构。

2.无形资产的授权管理(1)医院无形资产的使用和授权应遵循相关规定。

(2)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无形资产,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3.无形资产的定期评估(1)对无形资产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其价值的准确反映和合理利用。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11 合同主体1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11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12 合同标的本合同旨在建立一套完善的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对医院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核算、保护、利用和处置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约束,以确保医院无形资产的安全、有效利用和增值。

13 权利义务1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311 有权对医院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1312 负责制定医院无形资产的总体发展战略和规划。

1313 组织开展无形资产的评估和清查工作。

1314 为无形资产的管理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1315 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妥善处理无形资产的相关事务。

1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321 有权参与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1322 负责医院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核算、保护等。

1323 定期向甲方报告无形资产的管理情况,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

1324 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确保无形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1325 协助甲方进行无形资产的评估和清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资料。

14 违约责任141 若甲方未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其职责,导致医院无形资产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42 若乙方未履行或未妥善履行其管理职责,致使医院无形资产出现损失、被盗用、滥用或其他损害情况,应承担赔偿责任,并采取措施弥补损失。

14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关于保密条款的约定,泄露医院无形资产相关机密信息,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144 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15 争议解决方式15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15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为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一、无形资产的确认医院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医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无形资产管理,确保医院无形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财务制度》,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医院拥有或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为医院带来经济利益或潜在经济利益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商誉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及全体员工。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四条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各科室的职责权限。

第五条坚持权责一致、奖惩分明原则,对无形资产管理实行责任制。

第六条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操作原则,确保无形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七条医院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解释和实施本制度。

第八条医院财务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财务核算、评估和监督。

第九条医院技术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研发、引进和推广应用。

第十条医院行政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登记、备案和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医院各科室负责本科室无形资产的使用和管理。

第四章无形资产取得与处置第十二条无形资产的取得,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确保取得过程的合法性。

第十三条无形资产的处置,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处置过程的合规性。

第十四条无形资产的取得与处置,需经医院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五章无形资产评估与核算第十五条医院应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六条医院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医院相关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第十七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无形资产台账,确保无形资产信息的准确、完整。

第六章无形资产使用与保护第十八条医院应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使用管理,确保其发挥最大效益。

第十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无形资产保护制度,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第二十条医院应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保密管理,防止技术泄露。

第七章监督与考核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监督机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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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无形资产的内部控制,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无形资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保护无形资产的安全并维护其价值,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医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即能够从医院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协议、资产、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权许可或其他法律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三条无形资产业务涉及的风险:
(一)无形资产业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无形资产业务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无形资产购买决策失误,可能导致不必要的成本支出。

(四)无形资产使用和管理不善,可能导致损失和浪费。

(五)无形资产处置决策和执行不当,可能导致医院权益受损.
(六)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可能导致医院资产账实不符或资产损失。

第四条本卫生院在建立与实施无形资产内部控制中,重点对下列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进行控制:
(一)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无形资产取得依据应当充分适当,决策过程应当科学规范。

(三)无形资产取得、自行开发并取得、使用及保护、处置报废等环节的控制流程应当清晰严密。

(四)无形资产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符合基层医疗机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五条本卫生院建立无形资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无形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无形资产业
务的全过程。

无形资产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
(一)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二)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审批与执行。

(三)无形资产取得、验收与款项支付。

(四)无形资产处置的审批与执行。

(五)无形资产取得与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六)无形资产的使用、保管与会计处理.
第六条卫生院应当对无形资产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七条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无形资产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无形资产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八条卫生院应当制定无形资产业务管理制度,明确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取得与验收、使用与保全、处置和转移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并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各环节业务开展情况,及时传递相关信息,确保无形资产业务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章取得与验收控制
第九条卫生院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的使用效果、经营发展目标等因素拟定无形资产投资项目,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研究、分析,编制无形资产投资预算,并按规定程序审批,确保无形资产投资决策科学合理.对于重大的无形资产投资项目,应进行集体决策和审批,防止出现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

第十条严格执行无形资产投资预算,对于预算内无形资产投资项目,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制度办理相关手续;对于超预算或预算外无形资产投资项目,按规定审批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外购无形资产应当制定请购与审批制度,明确请购部门(或人员)和审批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与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无形资产采购合同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合同协议管理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卫生院应当建立严格的无形资产交付使用验收制度,确保无形资产符合使用要求。

无形资产交付使用的验收工作由使用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外购的无形资产,必须取得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仔细审核有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必要时应听取专业人员或法律顾问的意见.购入或者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对验收合格的无形资产应及时办理编号、建卡、调配等手续。

第十四条对需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无形资产,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

第四章使用与保全控制第十五条应根据国家及行业有关要求和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确定无形资产分类标准和管理要求,并制定和实施无形资产目录制度。

第十六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确定无形资产摊销范围、摊销年限、摊销方法、残值等。

摊销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第十七条每年年末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对无形资产进行检查、分析,预计其给卫生院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检查分析应包括定期核对无形资产明细账与总账,并对差异及时分析与调整。

第五章处置与转移控制第十八条卫生院应当建立无形资产处置的相关制度,确定无形资产处置的范围、标准、程序和审批权限等。

对使用期满、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应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填制无形资产报废单,经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对该无形资产进
行报废清理。

对使用期限未满、非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应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注明报废理由、估计清理费用和可回收残值、预计出售价值等,按规定程序审批
后进行报废清理.对于重大无形资产的处置,应当采取集体合议审批制度,并建立集体审批记录机制.
第十九条无形资产处置涉及产权变更的,应及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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