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四川局”)是四川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维护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管秩序,保障全省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四川局成立于2003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设立的。
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监察和执法检查;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的跨行政区域安全生产事务等。
四川局的职能和任务非常重要。
四川是一个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省份,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安全生产事关千家万户的安危。
四川局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全省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首先,四川局加大了对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察力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四川局定期组织对各类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警示教育,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针对一些重点和高危行业,四川局加强了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其次,四川局积极推动了安全生产标准和技术的发展应用。
四川局组织专家制定了一系列强制性和推荐性的安全生产标准,指导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同时,四川局积极倡导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装备,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通过标准和技术的引导,四川局努力提高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水平。
再次,四川局重视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川局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向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大众的安全意识。
四川局还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四川局还积极参与各项安全活动,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和宣传展览,深入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场所进行安全教育。
最后,四川局注重与其他地方和部门的合作。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四川局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5.11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办法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日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经省政府同意,已经批复结案,现予发布。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5月11日14时15分,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8人死亡、18人受伤(其中8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3747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马凯副总理、王勇国务委员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立即作出重要批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立即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监局局长付建华及有关同志连夜赶赴事故现场,传达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魏宏、副省长刘捷,泸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迅速率有关部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全力组织抢险救援。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5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由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局长孙建军为组长,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监察厅、国土资源厅、省总工会、省政府应急办、省工商局、省能源局、泸州市人民政府组成的“泸州市泸县桃子沟煤矿5•1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井下勘查事故现场,调查询问有关当事人、查阅有关资料,听取专家组对事故直接原因的分析鉴定,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原因和性质(一)直接原因桃子沟煤业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3111采煤工作面6支巷采煤作业点区域处于无风微风状态,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放炮后,残药燃烧,引爆积聚瓦斯。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市级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市级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1.26•【字号】泸市府发[2006]5号•【施行日期】2006.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市级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泸市府发〔2006〕5号)市级各部门:为了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确定的“以权定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谁负责”的原则,市安委会制定了《泸州市市级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经市政府审查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今后发生重特大事故,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按照“倒查制”的办法,根据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追查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泸州市市级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行业生产安全监管责任部门一、道路交通安全主要负责及牵头部门:市公安局有关责任及配合部门: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规建局二、水上交通安全主要负责及牵头部门:市交通局有关责任及配合部门:市安监局三、矿山(煤矿、非煤矿山)安全主要负责及牵头部门:市安监局有关责任及配合部门:市经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川南煤监分局四、无证采矿许可证非法采煤、采矿主要负责及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责任及配合部门:市安监局、市经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五、危险化学品安全主要负责及牵头部门:市安监局有关责任及配合部门:市公安局、泸州质监局、市环保局、泸州铁路公司、市民航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邮政局、市规建局六、消防安全主要负责及牵头部门:市公安局有关责任及配合部门:市安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七、学校安全主要负责及牵头部门:市教育局有关责任及配合部门: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规建局、市工商局八、河道采沙安全主要负责及牵头部门:市水利局有关责任及配合部门:市交通局、长江泸州航道分局、市航务局、市国土资源局九、城市公用设施安全(下水道、化粪池、垃圾场、城市广告牌板)主要负责及牵头部门:市城管局有关责任及配合部门:市规建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十、旅游安全主要负责及牵头部门:市旅游局有关责任及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规建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十一、寺庙安全主要负责及牵头部门:市民宗局有关责任及配合部门: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十二、特种设备安全主要负责及牵头部门:泸州质监局有关责任及配合部门:市安监局、市规建局十三、建筑施工、城市燃气主要负责及牵头部门:市规建局有关责任及配合部门: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十四、机械行业安全主要负责及牵头部门:市安监局有关责任及配合部门:市经委十五、供用电、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主要负责及牵头部门:市经委有关责任及配合部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规建局十六、金属回收、商贸企业、商场和大型商务活动安全主要负责及牵头部门:市商务局有关责任及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泸州质监局、市卫生局十七、烟花爆竹安全主要负责及牵头部门:市安监局有关责任及配合部门:市供销社、市公安局、市工商局、泸州质监局十八、粮食收储及化学药剂安全主要负责及牵头部门:市粮食局有关责任及配合部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十九、铁路建设运输安全主要负责及牵头部门:泸州铁路公司有关责任及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二十、民航安全主要负责及牵头部门:市民航局有关责任及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城管局、市规建局、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市气象局二十一、市重点建设工程安全主要负责及牵头部门:市发改委有关责任及配合部门: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规建局、市公安局二十二、文化娱乐场所安全主要负责及牵头部门:市文化局有关责任及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安监局二十三、森林防火安全主要负责及牵头部门:市林业局有关责任及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旅游局、市民宗局各部门生产安全监管职责一、市安监局(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一)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工作;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2006年度科技杰出贡献奖科技进步(管理)奖获奖人员和项目奖励的决定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2006年度科技杰出贡献奖科技进步(管理)奖获奖人员和项目奖励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18•【字号】泸市府发[2006]56号•【施行日期】2006.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2006年度科技杰出贡献奖科技进步(管理)奖获奖人员和项目奖励的决定(泸市府发〔2006〕5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2005-2006年度,我市广大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工作者为泸州科技的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一大批创新成果。
经有关专家评选、评审、公告,全市共评出科技杰出贡献奖2人;科技进步奖53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15项、三等奖35项);科技进步管理奖13项(特等奖2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现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广大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工作者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继续发扬刻苦攻关的工作作风,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取得更多、更新的科技成果,并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泸州的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05-2006年度泸州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奖人员22005-2006年度泸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32005-2006年度泸州市科学技术进步管理奖获奖项目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附件1:泸州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奖人员(2人)1四川邦立重机有限责任公司蔡禺主要贡献:该同志组织研究的《CE1000-6等系列大型液压挖掘机》主要应用于我国铁路、公路、水利水电、港口、矿山等重大建设工程,是目前国内最大吨位的液压挖掘机。
它具有多项首创技术和首次应用技术及专利申请,解决了众多关键技术。
CE1000-6液压挖掘机在2005年通过四川省科技成果鉴定,该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当代国际先进水平,填补了国内空白。
该项目2005年度获四川省人民政府科技进步一等奖。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陈光明等职务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陈光明等职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19•【字号】泸市府人〔2021〕12号•【施行日期】2021.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陈光明等职务的通知泸市府人〔2021〕1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泸州市第八届人民政府第119次常务会议决定:任命:陈光明为泸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张毅贤为泸州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主任;刘本国为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郑传辉为泸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胡宁为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赵晓琼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胥剑为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牟晓婷为泸州市惠民帮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方谨为泸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明俊为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曾辉为泸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曾涛为泸州市应急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王剑为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泸州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泸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主任(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郑传辉的泸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职务;高朝平的泸州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主任职务;沈怀荣的泸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职务;陈光明的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曹丽萍的泸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职务;何睦的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泸州综合保税区、中国〈泸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罗波的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王丽的泸州市惠民帮扶中心副主任职务;李岭的泸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胥剑的泸州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职务;赵治力的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9月19日。
岁末年初工作方案

岁末年初工作方案(总3页) -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岁末年初工作方案叙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叙永县非煤矿山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安办,各非煤矿山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10月26日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视频会议精神,根据11月24日全省非煤矿山岁末年初安全工作座谈会安排部署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非煤矿山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监〔2017〕102号)和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泸州市非煤矿山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泸市安监〔2017〕238号)要求,现将《叙永县非煤矿山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叙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12月19日叙永县非煤矿山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非煤矿山企业:为认真做好全县非煤矿山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和省政府安委会及泸州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针对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岁末年初特别是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全县所有生产、建设和停产停建的非煤矿山、废土场、尾砂堆场。
三、整治内容(一)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情况。
非煤矿山企业有关证照是否合法有效。
建设项目是否违反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是否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是否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是否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安全设施是否经验收合格。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是否经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后进行建设或运行。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安监局)官网是四川省政府为了提供安全生产相关信息、服务和宣传安全生产工作而搭建的在线平台。
官网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管理为宗旨,向公众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安全生产信息。
首先,安监局官网提供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法规解读。
通过公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法规解读,让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了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遵守相关规定,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其次,安监局官网提供了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交流平台。
通过线上培训和教育交流,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意识,加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
此外,官网还提供了安全生产的成功案例和典型事故的警示,为公众提供经验和教训。
再次,安监局官网发布了安全生产监管信息。
通过公布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如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监督检查结果等,增加监管的透明度,加强对处罚和奖励的公示,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此外,安监局官网还提供了安全生产信息查询和咨询服务。
公众可以通过官网查询安全生产相关的企业,从而选择安全的服务提供者;同时,公众也可以在官网上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通过在线咨询和解答的方式得到专业的指导和建议。
最后,安监局官网还通过新闻发布、专题报道和宣传教育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传播安全文化,引导公众形成正确的安全生产观念和行为习惯。
总之,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管理为宗旨,通过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法规解读、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交流平台、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查询和咨询服务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等内容,为公众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安全生产信息和服务。
四川省安全生产网安全生产

四川省安全生产网1、查询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工焊工操作证第一步,打开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首页。
第二步,在首页右上角,找到“便民服务”按纽,专点击进入下级页面属。
第三步,打开页面后页面向下稍移动,在左下方找到“查询服务”按纽,点击进入下级页面。
第四步,在查询服务页面,找到“安全生产培训证书查询”,点击进入下级页面。
第五步,在打开页面,直接录入考生的身份证号、姓名及验证码,即可完成查询。
2、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查询T510111************这个证号的真伪进入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new/,在线办事--查询服务--安全资格证查询。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省安全监管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与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简称四川煤监局)合署办公。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四川煤监局负责的煤矿矿长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发证工作职责交由省安全监管局承担。
(三)将原省经委负责的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职责划入省安全监管局。
(四)加强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的职责。
(五)加强对省直有关部门和省级以下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职责。
3、四川省安监局证件查询网址四川省安监局证件查询网址:网页链接,点击链接进入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选择便民服务栏中查询服务即可查询相关证件信息。
(3)四川省安全生产网扩展资料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回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答局(简称省安全监管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川省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本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的工作部门,泸州市煤炭管理局与泸州市安监局合署办公。
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性文件。
2.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4.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5.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重大活动,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7.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8.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参与煤矿整顿关闭及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培训,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发证工作。
10.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检查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活动。
11.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2.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明晰职权,防控廉政风险,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2015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 抓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一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及《泸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把安全生产放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全年我局共向市委常委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3次,向市政府常务会汇报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次,召开市政府安委会全体成员会4 次、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9次、安全生产市长督办会12次,全市安全生产专项会议9次,接受国务院安委会来泸检查调研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次、国家安监总局来泸检查3次,省政府安委会和省安办来泸州检查安全生产工作8次,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组织来泸检查工作14次;共计收到国家、省上来文488个,转发文件176个,市安监系统内(含市政府安办)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44次;印发安全生产简报52期,发布安全生产信息1312条。
2. 抓隐患排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煤矿方面:集中排查共查出隐患1059条,其中重大隐患6条,经济处罚共计12.6万元。
其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了省安全技术中心专家对市内20处重点矿井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会诊,开支隐患排查经费10.8万元,查出隐患395条,其中重大安全生产隐患2条,除个别煤矿因停产原因未整改外,其他已全部整改完毕。
继续做好小煤矿关闭重组工作,在原已关闭52个、超额完成关闭任务的基础上,今年又超计划关闭了2个煤矿,全市现有煤矿48个,生产能力达到1071万吨,全年实际生产煤炭178万吨。
非煤矿山方面:聘请四川省安全技术中心专家对全市在生产和建设的15对地下非煤矿山进行隐患排查“专家会诊”,开支隐患排查经费7.85万元,查出问题和隐患151条,;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100余人(次),检查非煤矿山262座(次),查出安全隐患1850余条,已督促隐患整改完毕1830余条,立案查处15件,罚款15.3万元。
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方面:委托中国化学品协会组织5个检查组共24位专家对我市30家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诊断检查活动,开支隐患排查经费22万元,并对2014年危险化学品企业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品大检查大整治和危爆企业专项检查,组织检查小组160余次,检查涉爆单位64家(次),危险化学品单位227家(次),排查整治安全隐患165起,收缴非法炸药111公斤、雷管91枚、黑火药0.5公斤,确保了“不打响、不炸响、不流失”目标的完成,保持了社会稳定。
2015年,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参与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企业11268家,共排查隐患39105条,已整改39105条,整改率100%,投入治理资金10411.2万元,及时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避免和减少了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 抓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回头看”,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粉尘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清理了全市粉尘作业场所和涉粉尘企业290家,实施“五大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全市共组织执法检查组2208个,参加执法检查人员8460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3775家(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96起,吊销资质资格证3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人。
切实维护了全市安全生产秩序,有力打击了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4. 抓标准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全市“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覆盖率100%;全年新启动国家级安全社区建设单位2个、省级安全社区建设单位14个,已有13个省级安全社区通过省上专家组验收,;在工矿商贸、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已建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54个;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企业1815家,完成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审查项目25个、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审查项目9个、职业卫生控制评价暨竣工验收项目20个,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企业103个,开展职业健康体检31241人。
5. 抓部门联动,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在《泸州日报》、《泸州电视台》等媒体开设宣传窗口,加强新《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宣传,并在党校培训中开设《安全知识课》;全年共计举办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7个(次),共培训了安全生产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社区干部群众共计1200余人。
6. 抓难题破解,强化督查督办组织对2014年确定的8大安全生产难题破解情况进行了总结;对2015年确定的企业业主“不够重视安全、不愿安全投入、不怕违法处罚”;一线操作员“不守法、不认真、不按操作规程办事”;监管人员“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安全工作“不具体、不落实、不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进行安全评价、不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不按规定在建成后定期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对煤矿攻坚战行动“不重视、不主动、不注重成效”;建设施工“不认真监管、不按规定设立安全防护设施、不断发生事故” ;道路交通“不及时排查整改隐患、不严格执行禁止行人上高速公路行走规定、不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危险化学品“不按规定组织运输、不重视‘两重点一重大’、不实行登记建档管理”等9个方面的安全生产难题进行了破解工作交办并提出了严格的工作要求。
(三)取得的主要成绩2015年泸州市被省政府综合考评为“全省安全生产优秀单位”第一名;泸州市安监局荣获市委、市政府综合目标考核“突出贡献奖”和2015年荣获“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2015年8月4—5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在河北省邢台市召开的“全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现场会”,我市作了经验交流,并受到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监局黄玉治局长在讲话中多次肯定(全省唯一市州);2015年8月6日,四川铁路投资集团公司投资建设的叙(永)—大(村)铁路在建工程中坝隧道发生一起突泥突水事故,造成4名工人被困88小时后被成功救出并得以奇迹般地生还,得到省政府安办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8月21日省委、省政府在成都金牛宾馆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我市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是全省唯一作交流发言的两个市之一);8月28日—30日接受了国务院安委会组织的综合安全生产督查,并受到肯定和好评;10月20日,市安监局被评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表彰为“2015年度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全省两个市之一);10月26—28日,国务院安办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非煤矿山)企业整顿关闭工作第九督查组来泸州进行现场督查后,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好评;12月21日—22日接受了国务院安委会第八督查组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查,受到肯定和好评。
二、部门概况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属独立编制、独立核算的行政机关;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包括:其他事业单位3个(泸州市矿山救护队、泸州市安全生产监控中心、泸州市安全技术检测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2015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1557.4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57.29万元,利息收入0.15万元,上年无结转收入。
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1252.31万元增加305.13万元,增加收入的主要原因是:(1)省财政厅追加重点危险源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经费135万元、安全监管专项资金50万元和泸州市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15万元;(2)市财政追加“8.6”突泥突水事故救援抢险表彰经费11万元;(3)2015年工改调资增加人员经费94.13万元。
2015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1557.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6.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1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6.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08万元,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资金;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1252.31万元增加305.13万元,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是:(1)项目支出增加178.41万元,主要是增加办公楼大型修缮费、“8.6”突泥突水事故救援抢险表彰经费及泸州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2)基本支出增加126.72万元,主要是2015年工改调资增加人员经费、生活补助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安全监管工作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煤矿和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安全社区”创建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