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
2024年新井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范文(2篇)

2024年新井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范文引言:近年来,随着人口问题日益突出,我国各地纷纷提出了相关计划生育政策,以合理控制人口增长,促进人口结构优化。
作为我国农村地区的一份子,新井村有着深厚的农业资源,但也面临着人口过剩、资源匮乏等问题。
为了更好地发展新井村,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特制定了《2024年新井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旨在引导村民理性生育,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兼顾了国家与社会的利益。
一、总则1.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新井村制定了本村规民约,以引导村民自觉遵守。
2. 本村规民约适用于所有村民,无论性别、年龄、职业。
3. 所有村民有义务遵守本村规民约,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二、生育宣传与教育1. 新井村将加大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村民了解国家的政策,明白计划生育的重要性。
2. 开展生育知识教育活动,向村民普及相关知识,培养正确的生育观念。
3. 鼓励村民参加计划生育和家庭发展技能培训,提高生育管理的能力。
三、生育类别与配套优惠政策1. 根据村民的生育情况,将生育人口划分为一孩、二孩、多胞胎(含三胞胎及以上)三个类别。
2. 一孩家庭享受国家提供的基本配套政策。
3. 二孩家庭享受国家提供的基本配套政策,并提供适当的奖励或福利。
4. 多胞胎家庭享受国家提供的基本配套政策,并提供更为丰厚的奖励或福利。
四、计划生育宣传与监督1. 新井村将定期组织计划生育宣传活动,向村民普及相关政策和知识。
2. 定期开展计划生育知识测试,对合格者予以奖励,对不合格者进行教育与指导。
3. 对于强制绝育、强制堕胎、重婚与重生育等违法行为,将严厉打击,依法追究责任。
五、生育补贴与奖励1. 新井村将根据生育情况,为村民提供适当的生育补贴,用于孩子的教育与成长。
2. 对于主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将给予合理的奖励,例如婚礼补贴、子女入学优惠等。
3. 针对特殊情况,如因意外孕育或特殊需要,村民可以向村委会提出申请,进行个案审批。
2024年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

2024年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引言:计划生育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政策,它对于控制人口数量、优化人口结构以及保障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我们制定了2024年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公约,以建立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个体和家庭的全面发展。
第一章总则1. 本公约以依法调整人口数量和结构为目标,旨在促进人口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2. 居民自治是本公约的基本原则,通过加强居民的参与和自主选择,提高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效果。
3. 本公约适用于我国所有地区和居民,强调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居民权益第一节性别平等1. 实施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男女平等,夫妻自主决定生育时间和孩子的数量。
2. 禁止一切形式的性别歧视和性别选择性避孕行为,保障男女平等的生育权益。
3. 加大对性别教育的宣传力度,提高家庭和社会对女性的尊重和关爱,营造良好的生育环境。
第二节健康权益1. 提倡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保健能力。
2. 完善健康保健体系,提供全面的生育咨询和健康服务。
3. 加强计划生育妇女的健康管理,包括定期体检、孕前保健等,并提供相关支持和援助。
第三节尊重个人选择权益1. 强调计划生育政策的自主、选择性和合法性,保护居民的生育选择权。
2. 加强对避孕措施的宣传和普及,为居民提供多样化、安全可靠的避孕方法。
3. 鼓励居民合理利用生育政策调控人口数量,避免过度生育或少生。
第三章居民责任第一节宣传教育责任1. 加强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对政策内容和意义的认知度。
2. 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居民的生育知识水平和科学素养。
3. 鼓励高校、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计划生育的氛围。
第二节家庭责任1.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夫妻共同承担生育责任和养育义务。
2. 鼓励夫妻平等分担家庭和育儿责任,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促进家庭和谐发展。
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第一条为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管理机制,调动全体村民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共同做好本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二条大力倡导晚婚晚育、少生优生、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社会主义婚育新风,鼓励男到女家落户,依靠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努力实现“三无”:无计划外生育、无非法收养、无大月份引产。
第三条村民应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依法生育、节育,少生、优生,做到不计划外生育,不非法收养,勤劳致富奔小康,建设文明幸福家庭。
第四条三会(支委会、村委会、计生协会理事会)成员如本人或子女出现计划外生育,成员本人应主动辞职,并按本村规民约第六条规定主动接受处理。
第五条上级对本村计划生育年度考核如不达标,村定工干部与计生专干除接受乡政府的处理外,应按各人年工资总额的10-15%向村委会缴纳违约金,有关责任人应在村民代表会上说明原因。
每出现一个计划外生育或非法收养子女,除村定工干部与计生专干除接受乡政府的处理外,该驻片包组的村干部或计生干部应向村委会缴纳违约金100元,所在村民小组的组长应向村委会缴纳违约金30元。
村干部、村民组长如有计划外怀孕或计划外生育知情不报的,经查实,分别每例150元、50元缴纳违约金。
第六条村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向村委会缴纳违约金:(一)婴儿出生或死亡,其父母或监护人应在事发3日内向乡计生办或村委会报告,如不按规定定期限如实申报婴儿出生或婴儿死亡的,按每逾期一天5元缴纳违约金;计划外生育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出按每逾期一天8元缴纳违约金。
(二)应上环对象实际上环时间超过其产后90天的,按逾期一天5元缴纳违约金,直到上环为止;应结扎对象实际结扎时间超过期产后60天的,按每逾期一天10元缴纳违约金,直到结扎为止。
2024年计划生育村公约

2024年计划生育村公约
一、引言
在2024年,计划生育村公约被提出,旨在推动人口平衡发展,有效解决人口问题,并提升农村地区的生活质量。
本公约的实施将依托政府的支持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以人为本,注重保护妇女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人口控制与平衡发展
1.合理控制生育率: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生育政策,鼓励夫妻双方科学规划生育,推广避孕措施,提供相关服务和支持。
2.优先发展教育:加大教育投入,提高农村地区的教育水平,提供良好的教育条件和机会,培养优秀人才,为农村地区的发展注入新动力。
3.加强老龄化问题的应对:制定完善的老龄化政策,提供养老服务和医疗保障,促进老年人的健康和幸福。
三、妇女权益保护
1.提供妇女健康服务:加强妇女健康知识宣传和医疗服务,保障妇女的生殖健康权益,提供妇女产前、产后的全面关怀。
2.反对性别歧视:加强性别平等教育,消除封建迷信观念,保障妇女的平等就业和受教育权益,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四、社会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1.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设施。
2.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鼓励农村创业和就业,提供创业培训和贷款支持,促进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和可持续发展。
3.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加全面的社会保障。
五、结语
2024年计划生育村公约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农村地区人口问题的重视和解决意识的提高。
通过政府的引导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相信未来农村地区将迎来更加平衡、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
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创造美好的未来。
2024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居民公约

2024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居民公约【2024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居民公约】尊敬的社区居民们:为了推动优质人口的形成,完善社区的人口结构,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经过居委会的讨论和研究,我们制定了《2024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居民公约》,旨在引导居民正确理解和践行计划生育的政策,并为居民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以下是公约的主要内容:一、宣传教育1. 加强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通过社区广播、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形式向居民普及相关知识,明确政策的重要性和操作细则。
2. 鼓励居民参加计划生育知识培训,提高居民的计划生育意识和能力。
二、婚育登记1. 强化婚育登记管理,要求所有居民在结婚或怀孕后及时前往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 对于未进行婚育登记的居民,社区将加强劝导和宣传,引导其及时前往办理,确保居民享受到相应的福利和政策支持。
三、节育宣传和指导1. 加强节育宣传,推广各种安全有效的节育方法,包括避孕药、避孕套、避孕环等,同时鼓励夫妻共同参与并选择适合自己的节育措施。
2. 提供节育咨询和指导服务,为需要咨询的居民提供专业的建议,并协助其获得合适的节育产品。
四、优生优育1. 加强优生优育政策的宣传,倡导居民积极选择生育适龄、具备合适条件的优质子女。
2. 提供优生优育相关的指导服务,包括孕期保健、胎教等方面的知识宣传,为居民打造良好的生育环境。
3. 鼓励居民参加相关的子女教育培训,提高居民的育儿能力和素质。
五、奖惩措施1. 对于积极响应计划生育政策的居民,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荣誉证书、奖金等形式。
2. 对于拒绝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民,进行诚信教育和劝导,帮助其理解政策的重要性,促使其主动适应计划生育政策。
六、政策支持和服务1. 各类政策的优先享受对象为正常怀孕和合法生育的居民家庭,包括产假、育儿津贴等政策。
2. 为贫困家庭提供相应的政策扶持和帮助,包括生育补贴、医疗费用优惠等。
尊敬的社区居民们,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大张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

蒲西区大张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村民的生活、生育、生产质量,促进全村物质、精神和政治文明建设,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适用于本村各类组织和全体村民以及居住在本村辖区范围内的一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外来人口。
公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三条计划生育人人有责,党员、团员、计生协会会员要起带头作用。
第四条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坚持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五条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妇,实行必要奖励;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夫妇,实行必要的制约。
第二章计划生育工作实施第六条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对本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为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确定一名计划生育分管领导,配备村计划生育服务员名;(三)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协会组织作用;(四)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有序运行的利益导向机制;(五)每季度末要召开一次村“两委”会议,听取计划生育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六)解决群众在生产、生育、生活等方面需求;(七)协调各群团组织齐抓共管,调动群众积极参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村计划生育协会协助两委做好以下计划生育工作。
(一)开展经常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二)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三)做好计划生育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和反馈;(四)积极参与村级政务,反映群众心声,当好村党支部、村委会参谋;(五)充分调动会员的积极性,发挥理事会、会员小组作用,组织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活动;(六)建立会员联系育龄妇女和外出人员制度。
第八条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和村务公开,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计划生育村民公约

计划生育村民公约计划生育村民公约是聘才XX为您整理的,欢迎查阅!为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全计划生育法制,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在宣传教育、优质服务、知情选择中,以实现育龄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目的,与育龄群众达成如下公约。
一、对育龄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指导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提供避孕药具、节育知识。
二、建立育龄妇女帐卡,纳入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定期进行孕情、环情检测;计生专干做到月访季查,使已婚育龄群众获得知情选择安全、可靠、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三、持有本村户口的已婚育龄群众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除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外还应享受村里的各种优惠政策。
四、已婚育龄群众按《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允许办理二胎服务证,服务证发放后方可怀孕。
五、主动为育龄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对每年参加孕情检测的已婚育龄妇女,享受“四术”免费待遇。
六、育龄群众主动积极参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争当懂法、知法、守法、护法村民;严格按照“七个不准”的要求,规范干部执行行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本村育龄群众对流入人口有宣传、服务和监督的义务,如发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及时向村计划生育委员会反馈。
八、村民及村民代表有参与村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监督权,有权对计划生育活动安排、内容、方式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对计划生育工作依法享有评议权,有权参与村委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以及有关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当好计划生育的主人翁。
九、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遵守《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依法维护和履行《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做到依法自治、平等对待、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

---------------------------------------------------------------范文最新推荐------------------------------------------------------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村《村民自治章程》制订本公约。
一、本村实行计划生育村名自治,通过实行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达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的,共同遵循。
二、建立健全村计划生育工作村民自治网络。
村成立村民自治工作领导组和监督组,监督组成员从村民代表中产生。
以村民组为单位成立村民自治小组(组长由计划生育宣传员担任)。
每十五户组成一个中心学习小组,组长由会员小组长担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三、村民要认真学习和遵守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计划生育培训和管理,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四、婚育新风进万家,每年开展一次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好婆1 / 19婆、好媳妇评先活动,并给予物质和荣誉奖励。
五、计划生育家庭,子女考入市重点高中的奖现金200元;考入重点大学的,村两委奖励现金500元。
六、对实行晚婚晚育或男到女家落户的家庭,村两委成员到婚礼现场表示祝贺,并协助安排婚礼的一切事宜。
七、对独女户、计生双女结扎户、计生贫困户及自觉落实绝育措施的计划生育家庭,村两委春节期间到家慰问,上级下发的各类救灾、扶贫资金优先发给,农忙季节组织党员干部帮助收种。
八、对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签订好流动人口合同书,一次不按期寄回康检证明的,缴纳违约金50元,并限期寄回证明。
九、对计划生育小康家庭,提供小额贷款及防疫和养殖技术指导。
十、村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凡教育无效者移交上级计划生育部门依法处理。
十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又生育二胎者,除计生部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应全部退回历年所享受的一切奖励、优待和慰---------------------------------------------------------------范文最新推荐------------------------------------------------------ 问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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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
优先、优惠、帮扶、奖励政策
一、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同等条件优先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集体土地。
二、对计生家庭,优先安排上级拨付的扶贫款和帮扶项目,优先提供技术服务。
三、鼓励男到有女无儿家庭落户,符合分户条件划分宅基地。
四、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及计生双女结扎户,进行农业技术开发等方面时,优先提供场地,需要贷款的负责给予协调、照顾,并给予其它必要的支持。
五、计划生育家庭有婚丧嫁娶,村干部要亲自到场帮忙操办.
六、对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妇,村干部到场祝贺.
七、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考上国家重点大学,村奖励现金500元;考上一般院校,奉送一场电影。
违约责任及处理办法
一、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若申请二胎生育指标或者政策外生养的,终止其所享受的优惠政策,并退还全部所享受过的计划生育奖励和待遇。
二、政策外怀孕对象,经教育限期终止妊娠,仍不采取补救措施的,经村民代表大会、月末于群联会公决,在吃水、用电等方面给予限制。
三、故意为不符合生育政策的公民提供条件造成政策外生育的,终止所在“三位一体”小组由村提供的所有优惠政策。
四、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村民,取消“三位一体”小组由村提供的所有优惠政策,以及上级提供的各种优惠项目、帮扶等,并进行通报批评。
为了更好地组织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活动,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公约。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征求意见书尊敬的各位村民:
实行计划生育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社会的进步,民主化的要求和政治文明的具体体现,现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印发给你们,请提出宝贵意见。
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