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社会_内涵_分化及其范式转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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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研究中的国家问题

社会学研究中的国家问题

社会学研究中的国家问题在社会学研究中,国家问题一直是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

国家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社会现象,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多个方面。

社会学家们通过对国家的研究,可以为政策制定和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参考和建议。

一、认识国家国家作为一个社会现象,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

它有自己的独立领土、政治组织、法律法规、文化传承等标志性特征。

政治学家通常将国家定义为拥有主权的政治实体,而社会学家则更侧重于国家在社会变迁中的作用和意义。

国家在社会发展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它是一个综合性的组织机构,可以通过制定法律规则、行政管理、税收征收等手段来维护社会秩序和推动社会进步。

国家对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国家与社会关系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一直是社会学的研究重点之一。

研究国家与社会关系不仅可以深入了解国家的本质和功能,而且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社会发展和变迁的规律。

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

国家通过扫除障碍、制定法律、规范行为等手段来维持社会秩序和推动社会进步,而社会也会通过反馈机制,来提示国家是否需要调整政策。

例如,在疫情初期,社会对于政府反应不力的批评,就迫使政府加快了防控措施和疫苗研发进程。

三、国家治理国家治理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社会现象,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

随着世界各国经济的芝麻开花,国家治理问题也愈发突显。

在国家治理的过程中,政府作为国家的代表和实施者,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

政府需要通过法律规范、经济政策、公共服务等手段,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近年来,全球新冠疫情的爆发给政府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国家问题的未来发展随着全球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问题的研究也在不断拓展。

未来,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需要更深入地了解国家与社会关系、国家治理、国家制度等问题,从而为推动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持。

总之,国家问题是社会学研究的重要领域。

“党-政府-社会”三元结构: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视角

“党-政府-社会”三元结构: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视角
具 有 重 要 的现 实 意 义 。党 政 社 关 系从 同构 到 分 野 的结
义 的国家与社会 的关 系模 式 ; 现代资本 主义的 国家 与
新兴 工业化 国家 的国家与社会 的关 同时 ,关 于党政社三元结 构关联问题 的探讨 , 亦 社会 的关 系模 式 : 系模式。[ 马克思和恩格斯也对关 于国家与社会关系 4 1
积极 寻求 党 自身 在 国家 与社会 中的恰 当定位 。20 04
社会——苏 联模式 的社会 主义—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年 ,党 的十六 届 四 中全 会 又专 门讨论 了执政 能力 问
提 即 建 的三次模式转换 , 期间还包含人 民公社和革命委员会这 题 , 出 构 建 和 谐 社 会 的 一 个 原 则 , “ 立 健 全 党 委
构变迁 , 反映 了现代性 境遇 中当代 中国政治发 展的独 问 题 做 过 阐 述 。 本 文 也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运 用 这 种 理 论 。 但 总 的来 说 , 元 的 国 家 与 社 会 关 系 的 理 论 模 型 无 法 二 特轨迹 。伴随着 这一 轨迹 , 中国共产党 的历史 方位产
维普资讯
构 建 和谐 社 会
党 政 干 部论 坛
“ 一政府 一社会” 党 三元结构: 构建 和谐社会 的新视 角
。 王 智
“ 究中国社会 的任何方 面 ,如果不从 中 国共产 生 巨大 的转 变 , 研 毫无疑 问 , 乎社 会 主义现 代化 内在 合 党努 力改 造 中国社会 这一 背景 出发 ,那简 直毫 无意 要求 的 中国党 与政 府 、 国家 与社 会 、 与社 会 的关系 党 义 。”】 9 9 以后 , 【 14 年 ‘ 中国共产党 正是在深刻改造 中国

03政治社会学的理论范式

03政治社会学的理论范式
历并确立共同的信仰) 工人阶级的政治化
劳资冲突引发工联主义产生 革命家从外部的宣传灌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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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级意识与政治行动
从“自在阶级”转变为“自为阶级”
自在阶级:其存在仅仅是因为其成员具有相同的经济 和社会处境
自为阶级:其成员明确意识到他们的共同处境
只是由于他们必须通过共同的斗争来反对另一阶 级之时,相互分离的个体之间才会形成一个阶级。 在其他方面,他们就像竞争者那样相互充满敌意。 ——《德意志意识形态》
成熟资本主义社会中有两大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前者占有生产资料,后者除了拥有劳动力外一无所有。
财产的私人占有制,使得财产的所有者获得生产过程的 所有成果,占有利润和剩余价值。
阶级二分法的模糊性:《共产党宣言》中谈到“中间阶 级的下层,即小工业家、小商人、手工业者和农民”, 以及“流氓无产阶级——旧社会最下层中消极的腐化的部 分”。《法兰西阶级斗争》中提到了“金融贵族、工业 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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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论革命:《怎么办?》
社会主义革命必须在政治、理论、经济战线同时展开, 反对纯粹经济主义的努力。
革命政党必须由职业革命家组成,他们应该献身于革 命事业,进行持久的鼓动工作,唤起群众的革命热情, 引导他们通过努力推翻敌对政权。
作为理论家,列宁创立并阐明了革命政党取得成功所 必需的理论;作为政治家,他熟知在恰当的时机以最 佳的方式采取最佳的策略。
在帝国主义体系下,随着金融资本上升到首要地位,资 本主义国家内部必然发展出少数垄断者。
作为其结果,到20世纪初期,世界已被分割为宗主国资 本主义国家与附属国或殖民地。
国家间的分化程度如此之深,以致有些国家由资产阶级 构成,另一些国家由劳苦大众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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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与社会革命》与革命研究

《国家与社会革命》与革命研究

《国家与社会革命》与革命研究曾丰又2013013012一、本书理论重点《国家与社会革命》(后文简称《国家》),一部著名的历史社会学和政治社会学著作。

斯考切波在本书中运用比较历史的分析方法,用非意志论结构分析视角,对1789~1800年法国革命、1917~1921年俄国革命和1911~1949年中国革命进行了严谨细致的分析。

在谈及20世纪的革命研究时,本书必然能够占据相当的位置。

我将把对《国家与社会革命》的分析作为一个革命研究的引入。

我将本书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导论,即斯考切波对其研究方法、研究角度和研究个案选取的论述。

第二部分是对法国、俄国和中国社会革命原因的结构性剖析。

第三部分是对三国社会革命后果的分析。

本书具有深刻的研究特点。

历史上来看,流行于美国社会科学之中的革命研究总体上可以概括为三种途径:聚合—心理学理论、系统—价值共识理论和政治—冲突理论。

斯考切波开创了结构性革命分析新途径,其重点在于对少量的重大革命进行深入的研究,他们的研究对象并非是单个国家的革命进程,也非对大量革命事件进行统计分析。

在这里,比较—历史分析成为第三代革命研究流派的主要分析范式。

我对结构性革命分析的理解是,革命研究应当削弱对革命性情绪传播、相对剥夺感和价值失范的传统重视程度。

对革命的分析应当回到结构性上来,这也是社会学研究一直强调的重点。

其次,斯考切波强调对革命研究中多个变量的深入把握。

她既反对现代化取向,也反对单一的太过简化的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

她在本书中无数次提到制度性的决定情势、群体在社会中的相关关系,以及在世界历史上形成的国际结果中的各个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

这是一种非个人性的、非意志论的因素。

除此以外,斯考切波提到了贯穿本书的概念:国家的潜在自主性。

她的观点很清晰,即国家在任何地方都具有摆脱支配阶级直接控制的潜在自主性。

从国家的潜在自主性出发,作者进而指出了,追求更强大自主性的国家,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同支配阶级相竞争。

最新 马克思 “国家—社会”关系理论及其对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启示-精品

最新 马克思 “国家—社会”关系理论及其对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启示-精品

马克思“国家—社会”关系理论及其对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启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的逻辑起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表明我们党执政治国理念的提升创新和方式的转变。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就是在社会成长与国家治理之间构建良性的和谐互动关系,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使国家治理体系能够有效适应现代性公共问题的治理要求。

马克思国家-社会关系理论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国家与社会关系,找寻国家与社会互动逻辑,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启示。

一、马克思的“国家—社会”关系理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首要阐明的基本问题。

马克思寻找唯物史观这块基石“就是从研究国家社会关系开始的”。

[1]早在马克思之前,西方就有了国家与社会相分离的理论传统,并由此出现了两种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经典理论研究范式:一是近代自由主义家们的“市民社会先于或外于国家”的研究框架。

该范式以理想化的自然状态为理论出发点,将社会看作是依凭人的天赋权利组织起来并先于或外于国家的共同体,国家仅是社会为实现自然状态所隐含的自由和平等价值的一个“理性产物”。

从而在逻辑上确立了社会先于或外于国家的理论范式。

运用该范式来论证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的边界,就为西方社会制约和控制国家政治权力提供了学理基础,进而为建构“有限政府”和“有限国家”提供了政治框架和理论范型。

二是黑格尔的“国家高于或优于市民社会”的理论框架。

黑格尔在承认国家与社会二元分离的前提下,将市民社会研究的重心转向了经济活动,从而“摆脱了自由主义理论家通过虚构的自然状态来建构国家和社会关系框架的理论模式”。

[2]在黑格尔眼中,市民社会虽是独立存在的,但它是一个“个人私欲的战场,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场”,[3]309只有外在的最高的公共机构——国家,这个“绝对自在自为的理性东西”,才能解决市民社会自身的矛盾冲突。

因而,在黑格尔的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的三位一体的中,国家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普遍利益的代表者和社会的管理者,它具有绝对的权威和神圣性,国家决定社会,个人和社会只是国家的工具和附庸。

《政治学概论》第三章 国家 知识提纲

《政治学概论》第三章 国家 知识提纲

第三章国家第一节国家的兴起(一)国家的定义1.国家的概念:国家是一个历史的、现代的概念。

原始政治共同体与国家质检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地缘共同体取代血缘共同体;职业化军队取代民兵。

2.国家的概念最早是由意大利思想家马基雅维利创造的。

3.国家的基本特征是什么?美国政治学者查尔斯·蒂利总结了国家的几个基本特征:(1)控制大片连续的领土。

多家都有领土、领土与土地不一样,前者有着明确的边界;国家的领土是连续的,成块状分布。

(2)中央集权。

国家将民间的许多权力都统统“收归国有”,由国家来统一安排。

由于权力的集中,国家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人口也就负有全面的责任。

(3)垄断强制手段。

国家垄断了对暴力的合法使用,只有国家可以行使生杀予夺大权。

(4)独一无二的政府机构。

政府机构的脱颖而出,与中央集权的特点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

由于国家垄断了权力和责任,也就需要建立一个政府,将原来政治单位中的权力统统接揽过来。

(5)统一的行政安排。

国家产生之后,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就对行政安排进行统一化管理,使用统一的文字、度量衡、制度、公文格式和制服。

4.马克思主义对国家的经典定义:国家是唯一合法垄断了强制手段的暴力机器,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

5.“国家”与“民族”的区别:民族侧重于认同、国家则侧重于暴力机器。

6.“国家”与“政府”的区别:1.国家包括了军队、监狱、警察;政府广义上则是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

有的学者认为,行政机构中不随着选举而进退的文官,也属于国家;2.政府经常换届、更替,但国家基本维持不变,政府的更替只意味着由不同的人或集团来掌握国家;3.民众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以合法的反对政府,但民众绝对不可能合法的反对国家,因为反政府可以制度化,反对国家就一定是反体制。

(二)国家的形成1.国家形成的基本条件是什么?(1)资源的大量获取。

国家的形成一定要具备相应的物质基础,因此能否在资源的提取和获得上取得优势或便利条件,就是国家形成的一个重要条件。

国家与社会理论名词解释

国家与社会理论名词解释国家与社会理论是社会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目的是研究和解释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通过对国家与社会的相互作用进行系统分析和理论建构,国家与社会理论旨在揭示国家与社会的本质特征、运行机制和相互影响,从而为解决社会问题和推动社会进步提供理论支持。

国家(State)是指拥有一定疆域、统治统一、具有主权制度和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

国家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包括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利益、行使治理权力等。

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国家通过行使权力来影响社会,而社会则对国家产生影响并对其进行约束。

社会(Society)是指由一定人群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构成的集体群体。

社会具有包容性、多样性和动态性的特征,是个体活动和行为的载体和基本单元。

社会的形成和发展是历史的、文化的和经济的结果,社会是个人生活得以实现和发展的场所,也是个人与个人之间进行交往和合作的空间。

国家与社会理论的基本观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社会契约论:社会契约论认为国家的存在和权力是通过一种自愿的社会契约来确立的,人们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和福祉,主动将一部分个人权力和利益转让给国家,以换取国家的保护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社会契约论强调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和互惠关系,即国家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权,同时国家也有责任保障人民的权利和利益。

2. 社会功能论:社会功能论强调国家的存在和发展是为了实现社会的稳定、有序和公正。

国家具有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利益、促进社会进步和消除社会不平等的功能。

社会功能论强调国家与社会的相互依存和相互促进关系,国家应根据社会的需要和发展状况来调整自身的结构和功能,以确保国家与社会的和谐和持续发展。

3. 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理论认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应该以实现社会主义目标为导向,即实现社会公平、公正和共享的理想。

社会主义理论强调国家应该发挥调节和平衡社会各方利益的作用,促进财富的公平分配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基层实践中党、国家与社会间关系

基层实践中党、国家与社会间关系“国家—社会关系”与“党政关系”是我国政治学研究中广为人们运用的两对概念。

本文所要思考的是这样一个问题: 这两对概念或范畴所揭示的社会—政治现象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内在的联系,以及这种联系对于我们思考和运用这两对范畴具有什么意义?乡村研究中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运用国家与社会关系范式分析乡村政治时,所谓“国家”更多地是指作为国家代理人的乡镇政府。

在普通农民眼中,国家是与“官”联系在一起的,而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大量接触到的“官”便是乡镇干部。

而“社会”则指村庄和村民,在概念上与国家相对分。

是故,乡镇与村庄的关系被视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乡政村治”这一术语典型地代表了这一分析思路。

在此,国家与社会的区分是根据政府(行政)组织的边界来确定的。

这一做法自然有一定的理据,尤其是对于一个曾经历了高度政治化的社会来说,“乡政村治”格局的确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但另一方面,这一区分只反映了复杂事像的一个方面,如果忽视其他面向,显然有过分简单化之嫌。

笔者以为,至少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乡镇政府在扮演上级政府的代理人角色之外,还具有自身的特定利益。

当这种特定利益没有得到很好的满足或有效约束之时,就有可能出现各种搭便车和越轨行为。

各种形式的土政策虽然以政府的名义出台,但其实可能是完全违背中央政府的法律和政策。

在这种情况下,乡镇与村庄发生的矛盾若要运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范畴来分析,一定要非常谨慎。

因为此时代表国家利益的中央政府往往与农民站在一起,在减轻农民负担的问题上,我们就经常能遇到类似的事例。

可见,政府并不总是以整体方式来行动的,相反它很可能解裂为许多的行动者,因此在运用“国家”的帽子时,应当有所谨慎。

其二,虽然在组织性质上,村庄不属于政府系列,但由于村庄的特殊性质,它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此亦作了明文的规定。

村干部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时,同样扮演了国家代理人的角色,即使他们的身份并非国家干部。

国家概念辨析

国家概念辨析申林【摘要】国家是一个具有多重属性的事物.首先,国家具有自然属性,土地和人口是一个国家不可或缺的组成要素.其次,国家具有社会属性,它是一种社会共同体.再次,国家具有政治属性,这也是国家的最本质属性,它体现为政治统治.根据国家的上述属性,可以把国家定义为:国家是建立在一定规模领土和一定数量人口基础上基于政治统治关系而确立的社会共同体.【期刊名称】《湖北工程学院学报》【年(卷),期】2010(030)002【总页数】4页(P73-76)【关键词】国家;自然属性;社会共同体;政治统治【作者】申林【作者单位】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政治系,北京,10009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031“国家”一词,人们很熟悉,但是要对它下一个确切的定义却并不容易。

此中的困难在于,要给国家作出一个恰切的定义,必须从纷繁复杂的国家表象中梳理出若干基本要素。

一方面,这些要素应当涵盖国家的各种属性;另一方面,这些要素不应当包含国家所不具有的属性。

也就是说,在对国家的定义中,要正好包含其所应有的要素。

历史上的一些国家概念在对国家属性的判断上,都往往有些偏失。

“国家三要素说”指出了国家的自然属性和政治属性,但没有指出国家的社会属性,而且在政治属性中也没有突出政治统治的一面。

“社会共同体说”忽视了国家政治属性的一面,把国家等同于一个普通的社会组织。

“阶级统治说”,虽然正确地指出了国家的根本属性,但忽视了国家的社会属性。

笔者认为,国家应当包含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政治属性三重属性。

国家不仅仅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还是一个物质实体。

既然是物质实体,就要存在于一定的空间之中。

所以,国家首先需要一定的空间,这个空间对于国家来说就是土地。

此外,国家还是一个特殊的物质实体,它是由特定数量的人群构成的,人口也是国家的一个基本要素。

梁启超认为:“夫国家者何物也?有土地有人民,以居于其上之人民,而治其所居土地之事。

”[1]255总之,土地和人口就成了国家自然属性中的两个基本要素。

利益集团与政府关系的比较研究——“国家—社会”范式的分析视角

启发 意 义 。
关键词 : 益集 团; 利 多元 主 义 ; 英 主 义 ; 团 主 义 精 法
中图分类号 : 0 3 文献标识码 : 文章 编号 :643 1 (0 0 0 - 4 - I1 ) A 17 - 2 2 1 )40 90 5 3 - 4
利益集 团作 为 政 治 活 动过 程 中重 要 的政 治 主
利 益 集 团 与 政 府 关 系 的 比较 研 究
— —
“国 家一 社 会 ” 式 的 分 析 视 角 范
王江伟
( 西南政法大学 政治与公共事务学 院, 重庆 4 03 ) 00 1

要: 文章 以“ 国家一社 会” 范式 来分析 利 益集 团与政 府之 间 的关 系, 析 了两者 关 系的“ 剖 多元 主 义模
团某 些
益表 达主体 的 利益 集 团如 何 影 响 政 府 以 实现 其 利 益诉求 , 于分析 影响利 益集 团接 近 政府 的各 种 因 在
素, 目的在 于回答 为什 么有 的利益 集 团 能够通 过 政
府实现其 利益 , 的则不 能 。本 文 以“ 有 国家一 社会 ”
影 响力 的 当 属 杜 鲁 f ( ai rm n 。杜 鲁 门在 - D vdTu a ) 1 其《 政府 过 程 》 书 中给 出 了利 益 集 团 的定 义 , 一 为
“ 在社会 中提 出特定 要求 , 具有共 同态度 的集 团 , 当 它通过 任何一 种政 府 的机 构 提 出 自己 的要 求 时 , 它 就变成 了政 治利 益 集 团” J - 。此 外 , J 阿尔 蒙 德 ( a G— bi l o d 和鲍威 尔 ( . ig a o e ) 利 益 rl m n ) eA G Bn hm P w l 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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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与现代化THEORY AND MODERNIZATION2011-07July ,20112011年第4期NO.4,2011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伴随着经济、政治领域改革的深化和拓展,国家与社会开始二元分化,社会自治领域日益扩大,公民自主性显著增强,现代意义上的社会正在发育和成长。

社会与国家的相对分离是当今时代的重要特征,现代化进程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社会不断发育并逐渐摆脱政治国家超常干预的过程。

社会的现代转型已成为当代中国重要的理论和现实议题。

这必然要求我们在处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时,实现从国家本位到社会优位的嬗变。

本文力图勾勒出国家与社会的基本内涵、理论架构、两重分化,以及从国家本位到社会优位的范式转换。

一、国家与社会的基本内涵尽管当代国家的地位和作用受到了全球化浪潮的强烈冲击,但国家仍然是分析和研究社会政治问题的基本单位。

一般说来,人们主要在如下几层含义上使用“国家”概念:其一,作为地域概念的国家(coun-try),是指特定地域之内的自然和人文的统称单位。

人民(population )、领土(territory )和主权(sovereignty )是构成国家的三要素。

其二,作为人口和民族概念的国家(nation ),是指以人口和民族为基础所形成的社会共同体。

其三,作为政治概念的国家(state ),是指在一定疆域之内建立主权并通过一系列制度实施权威公共权力的机构。

本文主要采用第三种含义,审视国家的历史演变和当代形态。

在汉语中,“国家”一词最早见于《周易》、《尚书》,“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

”[1]“继自令立政,其以检人,其惟吉士,用劢相我国家。

”[2]“国家”最初由“国”与“家”两个概念所合成,先秦时期,天子所治曰“天下”,诸侯所治曰“国”或“邦”,卿大夫所治曰“家”,“天子建国,诸侯立家”,[3]即“国谓诸侯之国,家谓卿大夫之家”。

[4]这里的“国家”显然偏重于疆域及其民众,还不完全是一个政治概念。

在春秋时期,这个词已经合用,孟子说:“人有作者简介:伍俊斌(1978-),男,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科社部(广东行政学院政治学部)副教授、哲学博士。

邮编:510053国家与社会:内涵、分化及其范式转换分析伍俊斌摘要:市场经济的迅速发育和社会生活的逐渐非政治化,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化开始进行,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和发展要求从国家本位走向社会优位。

国家本位强调政府体现和维护公共性的一面,而忽视政府偏离和危害公共性的一面。

社会优位强调国家与社会两重分化之下的社会自治。

社会优位是以维护公民基本权利为根本立足点和基本价值取向的理念。

它主张社会高于和优于国家,人民是治理的主体,法律是维护和实现公民权利的工具。

它以平衡社会整体利益和个体自由、以对人的终极关怀为宗旨确立社会政治制度和法律的基本功能与核心价值。

关键词:国家;社会;国家本位;社会优位中图分类号:D09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1)04-0005-09恒言,皆曰‘天下国家’。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

”[4]即“天下国家”已经成为人们的常用语,天下的根本在国,国的根本在家,家的根本则在于个人。

后来,家的概念演化为家庭,“国家”一词被沿用下来,用来表征一种地域民族单位和社会政治单位。

在西方文明史中,国家概念的历史演进更显复杂。

古希腊,人们用πολισ指称类似于国家的政治单位———城邦。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城邦是公民的集合体,“城邦本来是一种社会组织,若干公民集合在一个政治团体以内,就成为一个城邦”,[5]城邦在历史中的形成要晚于家庭和村落,但从道德上说,城邦却是最高的共同体,“人类自然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人类在本性上,也正是一个政治动物)。

”[5](7)“凡隔离而自外于城邦的人……他如果不是一只野兽,那就是一位神祇。

”[5](9)亚氏所说的城邦含义广泛,它既指城邦的地域和人口,又指城邦中公民共同的政治生活,但他认为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是城邦的政治体制,“决定城邦的同异的,主要地应当是政制的同异。

”[5](119)罗马人在军事征服的基础上建立了庞大的帝国,他们称之为res publica(共和国)。

西塞罗认为,国家是人民的事业,但国家不是人民随意聚合的集合体,“而是根据一致同意的正义原则结成的大量的人的集合体,是以公益为目的的合作关系。

”[6]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在西塞罗看来,国家之所以为国家,首先在于其统治的正义性,一旦国家失去其存在的目的———正义和公益,那它也就不再是国家,这就不自觉地提出了国家的合法性问题。

在中世纪的基督教神学中,国家被视为世俗的城邦,与其相对的是上帝的城邦。

二者的区别是善与恶的区别,上帝的城邦以神律为基础,体现了真正的善,即基督教的善,它是基督的追随者和真正的上帝的崇拜者的共同体。

世俗的城邦被自恋所引导,人们以享乐为最高追求,他们追求智慧的动机是自爱而不是真理。

这种城邦的祖先是顽固不化、不可救药的该隐,世俗的城邦钟爱完全的独立和自足,它是对上帝的背叛。

[6](208-209)文艺复兴时期,独立的民族国家日益取代教会势力成为支配社会的力量,公民的概念逐步取代臣民的概念,自由契约的观念逐步取代传统依附关系的观念。

从神学世界观中摆脱出来的思想家们将国家看作人的创造物而不再是神的作品,正如马克思所说,他们“已经用人的眼光来观察国家了,他们是从理性和经验中而不是从神学中引伸出国家的自然规律。

”[7]马基雅维里第一次在现代政治学意义上使用“国家”这个术语,他在《君主论》一开篇就写道:“从古至今,统治人类的一切国家,一切政权,不是共和国就是君主国。

”[8]马基雅维里用stato(拉丁文为status)一词来指称他所说的一切国家,并作为不加区别地概括一切政体的总体名词。

他使国家具有了一种独立的价值,“他将国家视为追求特殊道德即‘国家理由’的自治、世俗的王国”。

[9]16世纪末,伴随着民族统一国家的出现和中央集权的君主制的诞生,开始形成明确的国家主权观念。

博丹强调国家的主权属性,“即一种包含制定、适用和保证法律之能力的绝对而无上的权力。

”[9](791)他认为,没有这种权力,国家也就不复存在。

博丹的主权理论是对政治权威进行系统分析的一个重大贡献,它对推动政治统一和民族国家形成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它为通过国际法而互相联系的由主权实体组成的现代国家体系奠定了基石。

17世纪,国家的起源、政治合法性的基础等重大问题成为焦点,社会契约论占据了思想舞台的中心。

霍布斯、斯宾诺莎、洛克、卢梭等人都对契约论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尽管他们在许多问题上的观点存在分歧,如订立契约前是一个和谐安宁的自然状态,还是一个“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残酷斗争的自然状态,人们让渡给国家的权利是所有权利还是除基本权利以外的权利等,但他们都认为国家是人们自愿订立契约的产物,只有经过人们同意,国家才具有合法性;公共权力源于个人权利,人们通过让渡权利而产生公共权力组织———国家来保护个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并获得某些公共服务。

随着近代政治哲学的发展,“国家”概念逐渐形成较为确定的内涵,即在一定的领土范围内对其全体国民进行控制并拥有最高主权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形式,这也就是众所周知的国家三要素的理论表述。

国家确切地指称一种政治机构(组织)和政治制度。

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强调“国家是经济上占支配地位的阶级维护其统治的暴力工具”是十分精辟的。

列宁曾明确指出,“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迫使一切从属的阶级服从于一个阶级的机器。

”[10]在当代西方政治学界,马克斯·韦伯把国家定义为建立在专业官员制度和理性的法律基础之上的,作为垄断合法暴力和强制机构的统治团体。

[11]在韦伯看来,国家是一个具有自主性的独立组织,他所强调的是国家对社会的作用而不是社会对国家的作用。

回归国家学派继承了韦伯这一传统,认为国家这种自主的结构具有自身的逻辑和利益,其利益并不一定与社会支配阶级或政体中全部成员的利益相同或融为一体。

[12]“国家可以看作是拥有对领土和居民的控制权的组织,它可以系统地表达和推进自身的目标,而不仅是简单地反映集团、阶级或社会的需求与利益。

”[13]近年来兴起的以R·科斯、道格拉斯·C·诺斯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主义为国家理论研究提供了一个新视角,它认为国家也是“经济人”,国家也是旨在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组织,国家的行为由成本—收益的比较来决定。

国家的性质与市场、企业等竞争性组织相似,其特殊之处在于它给社会提供的是最基本的制度框架和博弈规则。

这些制度、规则的变迁和创新形成了历史发展的过程,反过来也决定国家的兴衰。

新制度主义掀开了国家的神秘面纱,揭示了国家的某些基本属性,但它同时回避了国家的阶级统治职能。

现代国家呈现出阶级统治职能弱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的基本趋势。

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在强调国家的阶级性时,并不否认国家的社会性(公共性),即国家不仅仅是阶级统治的机器,还具有一定的社会性。

作为公共的政治机构,“国家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

”[14]马克思认为,国家职能“既包括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

”[15]恩格斯指出,“一切政治权力起先都是以某种经济的、社会的职能为基础的”,[14](526)国家的“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

”[14](523)即国家除了阶级统治职能外,必须兼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国家在根本上仍是一个政治范畴,其基本特性是政治性,其实际指涉的是政治国家。

政治国家的核心是公共权力,其阶级统治、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都必须借助于公共权力才得以实现,正如恩格斯所说:“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

”[16]有学者从国家权力的角度,将国家形态的发展分为神权国家、君权国家和民权国家三个时期。

西方国家的发展依次经历了这三个时期,但就中国传统的国家形态来说,始终处于君权国家时期。

因为尽管在中国很早就有君权神授的思想,并贯穿于整个传统社会,尽管中国早就存在民贵君轻的思想,并对后世产生很大影响,但上述两者与强大的君权相比不能不说相形见绌。

无论是在统一时期还是在分裂时期,中国传统国家形态都以大权独揽、任期终身和皇位世袭的君主政体为主要特征。

19世纪以来,社会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兴起,社会学家对“社会”这一概念的诠释总体上可以分为四种:一是作为有机体的社会。

综合社会学的代表人物孔德、斯宾塞就将社会理解为:“一、超乎个人的、有机的、统一的整体。

二、由各部分相互依存而组成的生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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