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公司的风险治理架构以及风险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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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资产隔离有效方案

企业家资产隔离有效方案

企业家资产隔离有效方案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家精神的蓬勃发展,企业家们越来越关注如何有效地隔离个人与企业的资产。

因为一旦企业经营面临风险,如果企业家没有有效地隔离资产,个人资产很容易受到影响。

制定有效的企业家资产隔离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将介绍一些有效的资产隔离方案。

1. 公司治理结构设计要实现企业家资产隔离,首先应该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进行设计。

可以通过成立不同的子公司或者子企业来隔离风险,降低企业经营带来的风险对个人资产的影响。

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的合规运营,也是有效隔离个人资产的重要手段。

2. 资产转移与转让企业家可以通过将部分个人资产转移到信托或其他法律工具中,来实现资产隔离。

这样一来,即使个人面临法律诉讼或企业债务问题,信托中的资产也不受影响。

通过资产转让、转让合同等方式,将部分资产过户到其他家庭成员名下,也是隔离资产的有效方式。

3. 投资多元化对于企业家来说,不要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投资多元化可以有效降低资产风险,并分散资产的风险。

可以通过投资股票、债券、房地产等不同的资产类别,来实现资产的多元化配置,从而实现资产隔离的效果。

4. 财务规划有效的财务规划可以帮助企业家实现资产隔离。

通过合理的税务规划、财务风险管理等手段,可以有效降低个人资产面临的风险。

对家庭财务进行全面规划,包括资产配置、财税筹划等方面,也是资产隔离的有效方案。

5. 法律咨询与合同规划企业家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制定专门的资产隔离方案。

通过合理制定相关的合同,确保资产隔离方案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通过拟定遗嘱、捐赠合同等方式来实现个人资产的合理隔离。

对于企业家来说,有效的资产隔离方案是非常重要的。

在合规的前提下,通过公司治理结构设计、资产转移与转让、投资多元化、财务规划以及法律咨询与合同规划等方式,可以帮助企业家有效地隔离个人与企业的资产。

这些方案不仅可以保护企业家个人资产的安全,也有利于企业的稳健发展。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5篇)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5篇)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为了提高公司资金的质量、防范和降低资金的管理风险,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我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控制机制以及风险管理制度。

1、公司设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从整体上控制资金运作中的风险。

2、制定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主要包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贷款发放比例进行贷款发放,加强内部信息控制,实行空间隔离和门禁制度,严防重要内部信息泄露;前台和后台部门应独立运作等。

1.内部控制原则(1)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1)独立性原则。

公司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2.内部风险控制架内部风险控制架构是公司为实现风险控制的目标,建立的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个环节,顺序递进、权责明确、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第一道监控防线:由各部门经理负责,部门全员参与,根1据公司经营计划、业务规则及自身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作业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同时分别在自己的授权范围内对关联部门及岗位进行监督并承担相应职责。

各部门指定专人作为本部门的兼职风险控制管理员,配合部门经理和公司监察稽核部开展本部门的内控和监察工作。

直接参与贷款发放、电脑系统、财务会计等业务的重要岗位,要尽可能设置双岗,属于单人单岗处理的业务,要强化后续的监督机制。

在关键部门和重要业务之间要有书面凭据的传递制度,相关人员要在书面凭据上签字。

实行双人负责的制度,出现问题,部门经理和具体经办人均要承担责任。

第二道监控防线。

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项业务的风险状况进行全面监督并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和实施控制措施。

第三道监控防线:在董事会领导下,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掌握公司整体风险状况。

风险控制委员会定期审阅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及相关文件,并根据需要随时修改、完善,确保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同步进行;在特殊情况下,在上报董事会同时,可以对公司业务进行一定的干预。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5.09•【文号】银保监规〔2022〕9号•【施行日期】2022.05.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9号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进一步规范保险资金委托投资行为,银保监会制定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银保监会2022年5月9日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资金委托投资行为,防范投资管理风险,切实保障资产安全,维护保险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1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以下统称保险公司)将保险资金委托给符合条件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并以委托人的名义在境内开展主动投资管理业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委托投资资产托管机制,并按照本办法规定选择受托人。

保险公司委托投资资金及其运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独立于受托人、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资产。

受托人因投资、管理或者处分保险资金取得的资产和收益,应当归入委托投资资产。

相关机构不得对受托投资的保险资金采取强制措施。

第四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负责制定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的监管制度,依法对委托投资、受托投资和资产托管等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资质条件第五条开展委托投资的保险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决策流程和内控机制;(二)具有健全的资产管理体制和明确的资产配置计划;(三)财务状况良好,委托投资相关人员管理职责明确,资产配置能力符合银保监会有关规定;(四)建立委托投资管理制度,包括受托人选聘、监督、评价、考核等制度,并覆盖委托投资全部过程;(五)建立委托资产托管机制,资金运作透明规范;(六)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管新规逐条解读

资管新规逐条解读

附件1、资管新规逐条解读条款解读【基本原则】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把防范和化解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减少存量风险,严防增量风险。

(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目标,既充分发挥资产管理业务的功能,切实服务实体经济的投融资需求,又严格规范引导,避免资金脱实向虚在金融体系内部自我循环,防止产品过于复杂,加剧风险的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传递。

(三)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的监管理念,实现对各类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全面、统一覆盖,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

(四)坚持有的放矢的问题导向,重点针对资产管理业务的多层嵌套、杠杆不清、套利严重、投机频繁等问题,设定统一的标准规制,同时对金融创新坚持趋利避害、一分为二,留出发展空间。

(五)坚持积极稳妥审慎推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坚持防范风险与有序规范相结合,在下决心处置风险的同时,充分考虑市场承受能力,合理设置过渡期,把握好工作的次序、节奏、力度,加强市场沟通,有效引导市场预期。

主要注意第三条基本原则。

(1)明确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理念是“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资产管理架构重造。

(2)银行理财目前纳入MPA 考核,后续银行理财独立成子公司之后,银行资管子公司是否纳入MPA?如果银行资管子公司纳入MPA考核,那么基金、券商资管等是否也要一视同仁纳入MPA?按理应该都需要纳入。

(3)MPA的目的是通过建立有效的资本约束机制,平衡资产扩张与资本水平,保证金融机构拥有足够的风险损失吸收能力。

即资产管理机构动辄100%以上管理规模增速的时代应该难再现了。

管理规模较小、又无突出或者特色管理能力的资产管理机构将被市场淘汰。

二、【资产管理业务定义】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守风险底线工作的意见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守风险底线工作的意见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守风险底线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2.22•【文号】银监办发〔2016〕27号•【施行日期】2016.02.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守风险底线工作的意见银监办发〔2016〕27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会管金融机构:为把严守风险底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有效地做好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逐步有序缓释存量风险,严格控制增量风险,促进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健全风险治理体系,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一)加快风险治理体系建设。

各级监管机构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深化治理体系改革,加强集团全面风险管理。

督促加强董事会建设,强化履职评价,严格股权管理和股东行为规范。

推进子公司制、事业部制、专营部门制、分支机构制改革,完善业务治理体系,完善风险隔离机制。

(二)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

各级监管机构要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非信贷、表外等类信贷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与表内业务一起进行统一授信管理,建立包括各类资产在内的资产质量监测体系,及时向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提示风险。

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新兴表外业务风险自查,自查报告及时报送监管机构。

(三)健全联防联控风险化解机制。

各级监管机构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绘制辖区风险地图,确定风险监管重点地区,成立风险防控小组,定期分析监测区域风险变化及趋势,及早预警提示。

积极推动由地方政府、监管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参与的联扶、联防、联控的风险化解机制。

(四)加强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

相关监管机构要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督促其切实计提系统重要性附加资本。

强化对银行集团的并表监管,推动系统重要性银行制定恢复和处置计划,建立危机管理工作组,加强跨境危机管理和处置协调。

spv公司组建方案

spv公司组建方案

SPV公司组建方案1. 引言特殊目的实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实体,旨在为特定目的或项目而设立。

SPV可以帮助企业降低风险,保护其主要业务体系并改善财务状况。

本文旨在提供一个SPV公司组建的方案,以指导企业在特定情况下选择适当的结构并管理SPV。

2. SPV公司结构SPV公司的结构取决于其特定目的。

以下为常见的几种SPV公司结构:•单独控股公司(Single Holding Company):SPV作为单独的交易实体,完全控制和拥有特定资产或项目。

•子公司(Subsidiary Company):SPV作为母公司控制旗下的子公司,多个子公司分别持有不同的特定资产或项目。

•合资企业(Joint Venture):SPV与其他企业共同出资成立,用于实施特定合作项目。

企业在选择SPV公司结构时,应考虑以下因素:•资产和风险隔离:SPV公司应具有独立的法律实体地位,以确保特定资产和风险与企业的其他业务分开。

•税务优惠:不同的SPV结构可能享受不同的税务优惠政策,企业应根据其财务状况选择适合的结构。

•财务可行性:SPV公司结构应能够满足特定项目的资金需求,并具备合规性和可持续性。

3. SPV公司成立流程SPV公司成立流程包括以下步骤:3.1. 确定目的和特定资产企业应明确SPV公司的目的和所需的特定资产。

这可能涉及到对特定项目的调研和分析,以确保SPV公司能够满足企业的需求。

3.2. 制定商业计划企业需要制定一个商业计划,详细说明SPV公司的商业模式、资金需求和预期的风险回报。

商业计划还应包括市场分析、财务预测和管理团队介绍等内容。

3.3. 注册SPV公司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公司注册流程,企业需要准备和提交相关的注册文件,并支付相关的注册费用。

注册文件包括SPV公司章程、股东协议、董事会成员任命等信息。

3.4. 资本注入和股权分配企业需要将资金注入SPV公司,以满足特定项目的资金需求。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经营风险分析与治理体系构建

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经营风险分析与治理体系构建作者:申兵陈国旗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8年第5期一、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的原因分析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是按《公司法》等法律规定设置,是介于高校与其投资的企业之间,从事高校经营性资产经营与管理的特殊的企业,具有经营、管理、服务的功能,其主要有以下风险:1.与学校产权归属不清,在管理和业务上分割不清,造成学校承担连带责任风险在组建公司时,在业务、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上未同学校划清界限,造成学校和公司未隔离风险,起不到“防火墙”作用。

2.公司法人治理体系不完善造成公司管理和经营风险(1)高校资产管理委员会不能有效行使权利,学校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代行权利,干预公司的正常经营。

(2)董事会成员构成不专业,不能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公司董事会部分成员是有学校选聘或指定,董事会成员则由各职能部门领导兼任,董事会成员专业性不足,外行多、兼职多,不熟悉公司运作。

(3)公司监事会构成不合理、职责不清。

监事会成员大多由校计财处、审计处的领导构成,其在时间、精力投入上相对不足,不能很好地履行其监督职能。

3.公司经营班子专业性不强,企业管理能力不足公司的经营班子,往往由学校派员组成,而很少在社会上公开择优选聘;所选派的管理人员不熟悉企业,缺乏管理经验,不戗有效的利用董事会决策或监事会监督的形式参与下属企业管理。

4.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造成管理和经营风险公司管理制度不健全,造成内部管理混乱,人治现象突出,经营决策不科学,经营业绩不突出,甚至出现内部舞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5.公司对下属企业的监管能力不足,造成企业经营风险对下属企业的管理往往重视经营业绩的考核,忽视了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的监督和管控,致使下属企业违规问题时有发生,造成了经营上的风险。

二、资产经营公司治理体系构建原则1.处理好与学校的关系为使资产经营公司真正起到“防火墙”的作用,降低管理、经营风险,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必须明确管理界面。

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6〕44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会管金融机构: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9月27日(此件发至银监分局与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水平,促进银行业体系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

第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或缓释所承担的各类风险。

各类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国别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信息科技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当考虑风险之间的关联性,审慎评估各类风险之间的相互影响,防范跨境、跨业风险。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匹配性原则。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当与风险状况和系统重要性等相适应,并根据环境变化进行调整。

(二)全覆盖原则。

全面风险管理应当覆盖各个业务条线,包括本外币、表内外、境内外业务;覆盖所有分支机构、附属机构,部门、岗位和人员;覆盖所有风险种类和不同风险之间的相互影响;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部管理环节。

(三)独立性原则。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独立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赋予风险管理条线足够的授权、人力资源及其他资源配置,建立科学合理的报告渠道,与业务条线之间形成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

(四)有效性原则。

商业银行并表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并表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行并表治理,维护本行稳健运行,依据《银行业监视治理法》、《国商业银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制度所称银行集团由本行及其下设各级附属机构组成。

第三条本行应当对整个银行集团实施并表治理。

本制度所称并表治理,是指本行对银行集团及其附属机构的公司治理、资本和财务等进展全面持续的管控,并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把握银行集团总体风险状况。

第四条本行并表治理要素包括并表治理范围、业务协同、公司治理、全面风险治理、资本治理、集中度治理、内部交易治理和风险隔离等。

其次章并表治理范围第五条本行应当遵循风险治理实质性原则,以把握为根底,遵循监管要求,充分考虑金融业务和金融风险的相关性,合理确定并表治理范围。

第六条本行应当依据以下原则确定并表治理的机构范围:〔一〕会计并表范围依据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确定;〔二〕资本并表范围依据资本监管等相关监管规定确定;〔三〕风险并表范围除考虑会计并表范围还应考虑到是否对银行集团的财务状况及风险水平造成重大影响。

第三章业务协同第七条本行应当在银行集团内建立机构间的业务协同机制,建立健全相应的政策、制度和流程。

第八条本行应当就银行集团内部业务协同制定清楚和明确的战略,并依据自身并表治理力气、市场环境和相关法规,科学进展跨境和跨业经营的决策,不断提升银行集团综合性效劳力气和差异化竞争力气。

第九条本行应当依据我行的行业特点,合理确定附属机构进展战略、市场定位、主要业务和经营目标,并指导各附属机构围绕总体战略充分发挥协同效应,确保其业务经营符合银行集团战略和总体利益。

第四章公司治理第十条本行应当建立掩盖全部附属机构的银行集团公司治理架构,确保其与银行集团整体业务性质、规模和简洁程度相适应,并具备较高透亮度。

第十一条应当确保整个银行集团具备清楚的组织架构,并与附属机构之间保持合理和明确的股权关系,削减不必要的穿插持股、多层控股,避开造成组织架构混乱、治理责任不清、报告路线简洁等问题。

企业全面风险管理

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一.全面风险管理的定义、产生背景风险管理的权威性定义有两个。

其一,“企业风险管理是企业在实现未来战略目标的过程中,试图将各类不确定因素产生的结果控制在预期可接受范围的方法和过程,以确保和促进组织的整体利益实现。

”(2006年4月,亚洲风险与危机管理委员会)。

其二,“企业风险管理是一套由企业董事会与管理层共同设立、和与企业战略相结合的管理流程。

他的功能是识别那些会影响企业运作的潜在事件和把相关的风险管理到一个企业可接受的水平,从而帮助企业达成目标”(2003年7月,美国COSO委员会)。

以上两个定义都说明,企业风险管理的目的,不是回避风险和减轻风险,而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管理,寻求风险和收益的最佳平衡点,以实现企业战略目标。

风险管理既包括预测和回避威胁与损失,也包括识别与把握风险后的机遇。

全面风险管理(ERM),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理财措施、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中央国资委,2006年)。

有别于企业危机管理、预警管理等狭义的风险管理手段和方法,全面风险管理(ERM)的“全面”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战略性。

企业内部控制、保险工具、金融衍生工具,这些主要用于防损为目的的方法和工具基本上主要用于操作层面,而难以谈及对企业战略的突出支持意义,全面风险管理试图从战略层面入手,对企业面临的风险进行梳理和分析,并制订相应的管理和应对策略;其二,系统性。

全面风险管理涉及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公司治理、组织架构、管理流程、信息系统、财务安排、金融工具使用等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对风险管理技术、手段、方法、策略进行了全盘的整合。

其三,专业性。

全面风险管理推进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设立,实施专业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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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集团的风险管理
资产管理公司的风险治理架构以及风险隔离
研究背景
截至2006 年底, 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政策性处置任务已完成, 从2007 年起全面进入商业化运作。

市场机制本身就具有任何监管机构都难以比拟的监督作用, 政策性处置中强调的操作风险自然会大大减弱。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银行风险大致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分类计量。

但是它的适用对象是国际活跃银行, 作为我国金融资产公司的风险是难以完全纳入这三类的。

随着资产公司商业化处置的全面开始和新业务的进一步拓展, 转型过程中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面临的风险也必然多样化。

研究内容
资产管理公司面临的风险
一是法律风险;整个社会的法制化进程滞后使资产公司必须面对一定的法律风险。

诉讼追偿是不良资产处置的主要手段。

目前我国法律体系尚不健全, 执法环境不利于最大限度保全资产, 使得资产公司面对大量的逃废债问题经常力不从心, 捉襟见肘。

二是政策风险;企业债转股政策设计的缺陷是资产公司必须正视政策风险。

“债转股”的初衷是试图通过把企业搞活来盘活银行资产。

但实际情况却是一方面企业利息免除减轻了企业的债务包袱;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和企业又不愿出让部分控制权, 资产公司无法真正行使股东权利,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

三是操作风险;外部环境对资产管理公司实现资产处置最大化形成一定风险。

债务企业相关受益人众多, 来自地方政府压力以及其他外部因素均成为资产公司难以逾越的障碍。

四是战略风险;资产管理公司政策性定位与市场化经营目标之间的战略风险。

到目前为止资产公司的走向还在进行理论探讨和试点, 投资银行是理论界比较普遍的说法。

从各办事处的情况看, 成立数年来一直在全力进行政策性资产的处置, 在投行转型方面没有相应的储备, 特别是人力资源储备不足。

资产公司商业化已全面铺开, 公司走向尚不明确。

五是新业务风险;商业化资产处置业务和其他新业务之间风险相关性所带来的风险的扩大或集中。

资产管理公司风险管理的难点
风险偏好的确定
风险计量
声誉
资产管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框架设计
研究目的
研究意义
已具备的研究条件
预定目标及提供的成果
计划和进度
主要研究人员情况
风险管理的难点:
对风险管理的这两大重点,一个自然的思路就是一方面要建立健全
下属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另一方面要在集团各大业务之间建立各种形
式的“防火墙”和预警体系,比如对关联担保的限制、对关键业务如信托
以子公司方式运作,而不是分公司,以隔离风险。

1.风险偏好难以确定。

风险管理的首要问题是确定风险偏好,以及
根据风险偏好确定风险容忍度,然后根据集团的风险容忍度,确定对下属公司的授权程度。

然而,风险偏好本身是一种主观判断,其决定取决于
金融控股集团的股东或者投资者对待风险的态度。

对国内绝大多数金融
控股集团而言,基本上是国有性质。

在实践中,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
迫使多数集团采取保守的风险态度,即风险厌恶型。

但这种偏好如果用
来指导旗下金融业务似乎并不利于创新和发展。

2.缺乏对风险的可靠计量。

风险计量问题一直是金融经济学研究的
重点,至今尚没有完全可靠、通用的计量方法,更不要谈金融控股集团层
面的风险计量了。

由于缺乏可靠的风险计量,导致金融控股集团在对风
险的判断和认识上具有很大程度的主观性,往往依赖集团管理层的经验
和直觉。

加上集团层面往往官僚作风较为严重,决策迟滞、信息阻塞往往
阻碍了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这是集团风险管理中面临的一个很大的难
点。

3“.防火墙”不可置信。

在金融控股集团的大屋檐下,各类子(分)公
司存在着“战略协同”的客观需要,这往往成为他们乃至集团高层突破各
类“防火墙”的借口。

换言之,在金融控股集团内部,尽管出于防范风险传
染的考虑而建立了各类“防火墙”,但往往由于同属一个母公司控制,这
类防火墙在实施机制上存在着“不可置信”的问题。

而这涉及到集团母公
司自身的治理问题了。

4.声誉是天然的风险传导机制。

由于同属一家母公司所控制,各板
块公司无疑被打上某某系的烙印,在享受好的“集体声誉”的益处的同
时,也会遭到坏的集体声誉的连带惩罚。

金融控股集团旗下一家出了风
险,会给公众带来诸多“联想”。

比如旗下券商如果出现欺骗投资者的丑
闻,会引起公众对其旗下银行存款的担心。

声誉在这里,充当了天然的风
险传导机制的作用。

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是一个难点。

四、对风险管理重点和难点的初步应对措施
1.要建立健全金融控股集团母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这是从集团层
面进行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

集团层面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不仅可以
为下属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供借鉴和榜样,还有助于形成良性的、真
正体现市场经济条件下投资人要求的风险偏好,有利于下属公司的创新
和发展。

此外,集团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还将有助于增强整个集团各类
防火墙的可信度,从而有助于优化整个集团的风险管理资源。

2. 要在整个集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

包含几个方
面:一是要发挥集团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制定集团风险管理政策中
的主导作用,通过风险政策的制定和发布,统一集团风险偏好和风险容
忍度,统一对下属各业务板块的风险管理要求;二是要在集团母公司设
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负责对整个集团风险政策的监督和落实,对整个
集团风险的监测、计量和报告;三是要在各子公司层面逐步推广以经风
险调整后的收益率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各下属公司将自身业务
活动的风险内部化。

3.要重视风险管理人才的培养和风险文化的培育。

风险管理水平高
低一方面有赖于公司的制度体系,另一方面依赖于风险管理人才的培养
和风险文化的培育,归根到底是人才。

要注重在使用中发现人才,在风险
政策讨论中向全体员工灌输风险的理念,在绩效考核体系中体现风险发现能力高低所带来的不同价值。

要努力通过经济的显性激励手段和文化的隐性激励手段来推动这个集团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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