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白峰东港培训学校章程
校外培训机构章程模板范文(通用)

校外培训机构章程模板范文(通用)一、机构名称与性质1.1 机构名称本机构定名为XXX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本机构”)。
1.2 机构性质本机构是一家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旨在为学生提供素质教育和学科辅导服务。
二、机构宗旨和目标2.1 机构宗旨本机构的宗旨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和素质,促进他们在学业和生活中取得全面的进步。
2.2 机构目标本机构的目标是: -提供具有专业水平的学科辅导服务,帮助学生提高学业成绩; -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自主学习能力; -增强学生对社会责任的意识和理解。
三、机构管理结构3.1 董事会本机构设立董事会,由校外培训专家、教育行业资深人士、家长代表等组成。
董事会是本机构的最高决策机构,对机构的发展方向和战略进行决策和监督。
3.2 行政管理团队本机构设立行政管理团队,负责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教学管理等。
3.3 教师团队本机构拥有专业的教师团队,包括学科专家和教育专家。
他们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教育理论知识,能够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学习指导和辅导服务。
3.4 学生管理团队本机构设立学生管理团队,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学生招生、课程安排、活动组织等。
四、机构课程设置本机构提供多样化的课程,包括学科辅导、兴趣培养和素质教育等方面的课程。
课程设置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和更新。
五、机构教学规范5.1 教师资质本机构拥有经过专业培训或具备相应教学资格的教师,他们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育素养。
5.2 授课方式本机构采用小班授课方式,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够得到充分的关注和指导。
5.3 教学管理本机构建立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教学评估、课堂纪律管理和学生评价等,确保教学质量和效果。
六、机构财务管理与透明度6.1 财务管理原则本机构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6.2 财务透明度本机构定期公布财务情况,并接受监督。
企业信用报告_宁波市北仑区德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5.10 司法拍卖..................................................................................................................................................10 5.11 股权冻结..................................................................................................................................................10 5.12 清算信息..................................................................................................................................................10 5.13 公示催告..................................................................................................................................................10 六、知识产权 .......................................................................................................................................................10 6.1 商标信息 ....................................................................................................................................................10 6.2 专利信息 ....................................................................................................................................................10 6.3 软件著作权................................................................................................................................................11 6.4 作品著作权................................................................................................................................................11 6.5 网站备案 ....................................................................................................................................................11 七、企业发展 .......................................................................................................................................................11 7.1 融资信息 ....................................................................................................................................................11 7.2 核心成员 ....................................................................................................................................................11 7.3 竞品信息 ....................................................................................................................................................12 7.4 企业品牌项目............................................................................................................................................12 八、经营状况 .......................................................................................................................................................12 8.1 招投标 ........................................................................................................................................................12 8.2 税务评级 ....................................................................................................................................................12 8.3 资质证书 ....................................................................................................................................................12 8.4 抽查检查 ....................................................................................................................................................12 8.5 进出口信用................................................................................................................................................13 8.6 行政许可 ....................................................................................................................................................13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7.30•【字号】甬教政〔2018〕250号•【施行日期】2018.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办教育正文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教政〔2018〕250号各区县(市)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现将《宁波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教育局2018年7月30日宁波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以下统称举办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适用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审批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面向社会举办实施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能等级培训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开展3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的机构等,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培训机构审批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公开、便民、高效原则,努力实现“零上门”和“最多跑一次”。
第四条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工作的宏观指导,以及直接冠名“宁波”的非营利性培训机构与股份制营利性培训机构的审批。
区县(市)(含功能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培训机构的规划和具体审批。
设立培训机构应符合本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
第五条培训机构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证教育质量,培养合格人才。
培训教育机构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本机构、教师、学员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机构名称:[机构名称]。
第三条本机构性质: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教育培训的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
第四条本机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全民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教育培训服务。
第五条本机构地址:[详细地址]。
第二章办学规模与层次第六条本机构办学规模:[招生人数/年]。
第七条本机构办学层次:[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
第八条本机构办学形式:[全日制/业余制/网络教育]。
第九条本机构办学范围:[教育培训项目,如:职业技能培训、外语培训、计算机培训等]。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条本机构设立理事会,负责本机构的重大决策。
第十一条理事会成员由[职务]组成,每届任期[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理事会下设教务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等职能部门。
第四章教学与管理第十四条本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由理事会聘任。
第十五条校长的主要职责:(一)全面负责本机构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二)组织实施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制定并执行本机构的教育教学计划;(三)领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四)维护学员合法权益,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五)处理本机构内部事务,确保机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本机构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七条本机构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章财务与资产管理第十八条本机构财务独立核算,接受理事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九条本机构经费来源:(一)学员学费;(二)政府资助;(三)社会捐赠;(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条本机构资产管理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产安全。
琴行培训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琴行培训业务,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员权益,促进琴行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琴行内部所有培训项目,包括钢琴、吉他、古筝、小提琴等乐器培训。
第三条琴行培训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以学员为中心,尊重学员意愿;3. 注重教学质量,追求卓越;4. 诚信经营,维护琴行形象。
第二章培训项目与课程设置第四条琴行培训项目包括:1. 乐器基础培训;2. 乐器进阶培训;3. 乐器考级辅导;4. 乐器演奏会。
第五条琴行课程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学员年龄、兴趣和需求;2. 课程内容丰富,难易适中;3. 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4. 定期更新课程内容,紧跟音乐发展趋势。
第三章培训师资第六条琴行应具备一支专业、稳定的师资队伍,师资要求如下:1. 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资格证书;2. 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业绩;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4. 能够不断学习,提升自身专业素养。
第七条琴行应对师资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师资质量。
第四章学员管理第八条学员报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签订培训协议。
第九条琴行应建立学员档案,记录学员学习进度、成绩和考级情况。
第十条学员有权选择合适的培训课程和教师,琴行应尊重学员意愿。
第十一条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琴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课程或退费。
第五章教学管理第十二条琴行应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内容、方法和考核标准。
第十三条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授课,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琴行应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提升教师教学水平。
第十五条琴行应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对教学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六章考级与演出第十六条琴行应积极组织学员参加国内外乐器考级,提高学员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琴行应定期举办乐器演奏会,为学员提供展示平台。
第十八条琴行应与相关机构合作,为学员提供更广阔的演出机会。
第七章费用与退费第十九条琴行培训费用按课时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根据课程内容、教师水平和市场需求确定。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十一批省级示范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十一批省级示范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07.01•【字号】浙教职成〔2008〕143号•【施行日期】2008.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十一批省级示范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名单的通知浙教职成〔2008〕143号各市及义乌市教育局:根据省级示范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建设要求,在市、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初评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了评估,确定杭州市萧山区南阳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22所学校为我省第十一批省级示范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现予公布(见附件)。
各有关市、县应针对评估专家提出的意见,指导、督促乡镇政府和学校落实整改措施,增加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
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要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增强自主发展能力,积极开展技术服务和农村实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为我省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第十一批省级示范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名单浙江省教育厅二○○八年七月一日附件第十一批省级示范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名单杭州市萧山区南阳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杭州市萧山区进化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杭州市桐庐县桐君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杭州市淳安县威坪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德市杨村桥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德市寿昌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奉化市溪口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宁波市宁海县力洋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宁波市北仑区白峰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宁波市北仑区春晓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宁波市北仑区霞浦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嘉兴市嘉善县洪溪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平湖市全塘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平湖市林埭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长兴县和平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长兴县林城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衢州市龙游县模环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衢州市常山县白石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台州市黄岩区上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宁波市北仑区大港职业教育培训学校章程
宁波市北仑区大港职业教育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宁波市北仑区大港职业教育培训学校地址:宁波市北仑新碶新大路1069号第二条学校性质举办者自愿举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非赢利性社会服务的学校第三条办学宗旨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为在校生和社会生的学历教育和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的考试及培训服务,为他们就业增加砝码。
同时也为他们的继续升学提供平台。
第四条办学规模、层次、形式学校从事成人业余培训,各类非学历培训人员约800人。
第五条本校的资金来源由宁波惠利职业技术培训学院出资组建。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学校的业务范围是经北仑区教育局审批的从事非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学校。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七条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首届董事长通过举办者推选产生。
董事会由五名人员组成,董事的任期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二)聘任、解聘校长;(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学校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以上事项应当经过2/3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八条董事会由五人组成,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章程应载明决策有效人员的表决中,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做最后决定。
第九条召开董事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十条董事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老年培训学校规章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老年培训学校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老年培训学校的全体师生。
第三条老年培训学校应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严谨治学、团结协作”的原则,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培训服务。
二、招生与入学第四条老年培训学校招生对象为年满5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第五条招生报名时,学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
第六条学校对报名学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录取。
第七条录取学员需签订入学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教学管理第八条学校根据学员需求,设置各类课程,包括文化课、艺术课、体育课等。
第九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第十条教师需按照课程安排进行教学,不得擅自调整教学内容和课时。
第十一条教师应关心学员学习情况,及时解答学员疑问,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学校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四、学员管理第十三条学员应按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四条学员应遵守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第十五条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班主任申请。
第十六条学员应爱护学校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第十七条学员应保持教室卫生,不得乱扔垃圾。
五、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学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经费合理使用。
第十九条学费按学期收取,收费标准由学校制定。
第二十条学员缴费后,学校出具正式发票。
第二十一条学校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师生监督。
六、奖励与惩罚第二十二条学校对表现优秀的学员和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学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七、附则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由老年培训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艺术机构培训章程模板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艺术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提高艺术教育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艺术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艺术机构名称为【机构名称】,以下简称“本机构”。
第三条本机构是一所专注于艺术教育、培养艺术人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以提供专业、系统的艺术培训为主,包括但不限于音乐、美术、舞蹈、戏剧等艺术领域。
第四条本机构宗旨:秉承“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致力于培养具有较高艺术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艺术人才,为社会输送优秀艺术人才。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目标第五条办学理念:1. 以学生为中心,关注个体差异,尊重学生兴趣和特长;2. 注重实践,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3. 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4. 营造良好的艺术氛围,激发学生的艺术潜能。
第六条办学目标:1. 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2. 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未来的艺术发展奠定基础;3. 为学生提供广阔的艺术交流平台,促进学生之间的互动与交流;4. 提升本机构在艺术教育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三章办学内容与方式第七条办学内容:1. 音乐:声乐、器乐、音乐理论等;2. 美术:素描、色彩、国画、油画、雕塑等;3. 舞蹈:民族舞、现代舞、芭蕾舞等;4. 戏剧:表演、舞台剧、影视表演等。
第八条办学方式:1. 线上线下相结合,开设周末班、寒暑假班等;2. 采用小班制教学,确保教学质量;3. 定期举办各类艺术活动,丰富学生的艺术生活;4. 与国内外知名艺术院校、团体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习、交流机会。
第四章师资队伍建设第九条本机构拥有一支专业、敬业、富有创新精神的师资队伍,包括:1. 拥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专业教师;2. 具有国内外知名院校背景的教授、副教授;3. 拥有丰富舞台表演经验的艺术家。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十条本机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社区教育制度汇编 - 宁波市北仑区白峰成人学校-欢迎您!
社区教育制度汇编 - 宁波市北仑区白峰成人学校-欢迎您!目录白峰镇社区教育协调委员会工作职责白峰镇社区教育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白峰镇社区教育管理制度(试行) 市民(村民)学校章程白峰镇社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白峰镇社区教育联络员职责白峰镇社区教育管理员考核办法白峰镇市民(村民、职工)学校考核细则白峰镇社区教育协调委员会工作职责峰政[2007] 号1、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制定全镇社区教育发展规划;研究促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定期研究解决社区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步骤本镇社区教育工作。
2、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及考评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全镇社区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估、表彰奖励。
推广各社区的教育工作经验。
3、整合优化区域资源,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强化各部门对社区教育的参与力度。
4、以联席会议形式,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并形成会议纪要。
白峰镇政府2007年10月18日白峰镇社区教育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峰社教[2007]1号我镇社区教育工作在镇社区教育协调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统一组织、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完成相关的社区教育工作。
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1、镇组织、宣传部门加强对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及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全镇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学习,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创建学习型单位。
2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做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
2、镇财政所:积极支持社区教育的发展,保障社区教育的财政投入,并逐年递增。
3、镇经济发展办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用于职工培训的规定,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职工培训。
协助督促企业职工学校开展经常的培训活动。
4、镇农办、科协加强对农民的实用技术和绿色证书的培训。
负责开展科普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开展科技活动,建设并发挥科普画廊的作用。
5、镇社会保障办把社区教育工作列入社区建设规则之中,努力为社区教育创造良好的条件和氛围,指导社区创建学习型社区,推进社区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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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白峰东港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全称为“宁波市北仑区白峰东城培训学校”。
学校设在宁波市北仑区白峰镇西门外。
第二条本单位为举办者出资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在办学过程中将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开展各类社会生活教育、实用技术培训、中小学的课外教育等,为提高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服务。
第四条本单位拥有3间教室、一个电脑室及所需的辅助用房,计划年培训计算机中、初级操作员约300人次及其它各类培训。
办学层次为中等及以下非学历教育。
办学形式为业余教育。
第五条学校有电脑30台,注册资金30万元,校舍租用原郭巨成校校舍。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学校的业务范围:电脑培训、实用技术培训、中小学奥数、写作、书法培训等。
经北仑区教育局批准,并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
首届董事长通过举办者推选产生,以后董事长的变动仍通过举办者推选产生。
董事会的人员由校长、教务长和三名教职工代表组成,董事的任期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制度工作计划;
(二)聘任、解聘校长;
(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学校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董事会由五人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二名,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机关备案。
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
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九条召开董事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或书面委托其它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十条董事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议记录由董事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监事会,监事由出资单位选举产生和更换,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负责对董事会成员以及学校级管理人员进行监察,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学校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并推选一名召集人,监事会中的教职工代表由学校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单位的财务;
(二)对董事、校长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对董事、校长的行为损害学校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校长予以纠正;
(四)学校章程规定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监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
监事会议需经过半数以上监事表决同意,方为有效。
监事会的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不得兼任学校的董事及财务负责。
第十四条学校设校长。
其人选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报审批机关核准。
校长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学校规章制度聘任和解聘学校的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提出及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学校董事会和章程授予的其他授权,但不得变更董事会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十五条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校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校长指定的副校长代其行使工作。
第四章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六条张幸华同志担任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其人选由董事会确定,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学校章程规定,对外代表学校行使职权。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七学校经费来源:
(一)个人出资;
(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利息;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学校一经批准成立,举办投入学校的资产为学校法人资产,在学校存续期间,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不得抽逃出资款,也不得侵占和私分。
第十九条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财务会计制度中载明经费支出范围、项目和基本比例,教职工福利待遇基本标准,经费支出的审批和支付程序,以及财务监督制度等内容。
第二十条举办者以捐赠方式举办学校并要求以捐赠姓名、名称命名学校的或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命名校舍、教育教学、生活设施的。
按《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关规定报有关审批机关审批。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一条学校更换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校长前,必须向审批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
第二十二条学校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2/3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二十三条学校修改的章程,须在董事会通过后15日内,报学校审批机关备案,由审批机关审批。
第七章名称、层次、类别变更,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要求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董理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学校的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学校举办者发生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二十五条本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举办者不办;举办者资金收支失衡,资不抵债;突发事件无法办学。
第二十六条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的无法继续办学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学校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学校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及通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予以公告后即可终止。
第二十八条学校终止后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剩余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在审批机关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经2004年12月16日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审批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向社会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