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在安全事故中承担监理责任
工程安全监理责任制度内容

工程安全监理责任制度内容一、总则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安全监理的责任与义务,确保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各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和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安全监理职责1. 安全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理机构,配备专业的安全监理工程师,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2. 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4.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5. 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
三、安全监理流程1. 工程开工前,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2. 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巡查现场,记录安全监理日志,及时发现并指出安全隐患。
3. 对于重大危险源和关键工序,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实施专项检查和监控。
4. 发生安全事故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立即组织应急处理,并参与事故调查与处理。
四、责任追究1. 安全监理单位及其人员未履行或不当履行职责导致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2.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安全监理单位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监理单位负责解释。
对于制度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总结:。
监理在安全事故中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在安全事故中承担监理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了监理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责任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监理工程师处理质量事故的程序:(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同时,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并于24h(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2) 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应积极协助,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若监理方无责任,监理工程师可应邀参加调查组,参与事故调查;若监理方有责任,则应予以回避,但应配合调查组工作。
(3) 当监理工程师接到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技术处理意见后,可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并责成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并予以审核签认。
现场监理员安全监理责任制

现场监理员安全监理责任制
是指现场监理员在施工现场对施工工程的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种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责任:
1. 风险评估责任:现场监理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定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向相关人员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2. 安全检查责任:现场监理员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并把检查结果向相关人员报告。
3. 安全培训责任:现场监理员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规范得到有效执行。
4. 安全管理责任:现场监理员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施工人员按照规定执行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5. 突发事件应急责任:现场监理员应在突发安全事故发生时,及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应急处理,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以上就是现场监理员安全监理责任制的主要内容,通过落实这些责任,可以更好地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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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5篇)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保障。
安全监理的实施,是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有效方法,也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中加强安全管理,控制重大伤亡事故的一种新模式。
一、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庆主管部门报告。
3、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监理单位应建立以下五项安全管理制度:一是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二是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三是安全隐患处理制度;四是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五是按照法律法规与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制度。
4、监理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应采取的措施:(1)、建立健全监理安全责任的规章制度,确定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分管领导和归口管理的部门,在单位各级岗位职责中落实监理安全责任。
(2)、起草编制企业内部的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工作原则,确定企业内部各项目监理机构,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考核检查标准,定期、全面检查和评估所有工地的安全状况、各监理机构所采取的安全工作措施。
(3)、全面清理在监工程的监理合同约定内容及人员调配情况,积极与建设单位协商调整有关增加与监理安全责任相适应的义务与费用条款,积极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条例的要求。
在新签监理合同中要强国化对监理的安全责任与相应服务费用的约定,注意在监理安全责任的约定方面应紧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不作任意扩大。
(4)、定期开展监理企业内部的安全教育工作。
监理企业的安全教育内容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监理工作的要求;本企业中所制订的监理安全责任的工作原则及应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生产知识与安全类标准和规程中的要求;各类安全事故的警示教育;交流在监理工作中有落实监理安全责任的好方法与好经验;(5)、建立总监理工程师上岗前的考核工件,强化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责任心、企业荣誉感,把项目的监理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火灾事故监理有什么责任

火灾事故监理有什么责任一、火灾事故监理工作的基本职责1、监督和检查建筑消防设施、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和施工质量,确保安全生产。
2、认真从事现场巡查,并根据巡查情况做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3、对建筑消防设施重要参数进行检测与监控。
4、检查建筑单位和物业管理公司是否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法向社会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5、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二、火灾事故监理工作的具体责任1、对于建筑消防设施监理工作及质量监控工作的方案,应当认真研究、勤于学习遵循法律法规的监察规定和强制验收标准,确保火灾监管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2、坚持做到守土主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过问与职责无关的事项,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拒绝受贿。
3、对于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理过程中发现的任何行为不当(存在违法行为、严重不合格)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予以严厉警告,情节严重的将其上报到有关部门进行讨论并严肃处理。
4、在工程的开工、施工、竣工等各过程中,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和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5、保持其独立和公正性,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与承揽工程有关的利益。
三、火灾事故监理工作的困难与解决方法1、工程监理人员在工作中会面临着很多困难,如业主要求追求快速的施工进度,而牺牲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之间的利益纠纷,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
解决方法:工程监理人员应当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有责任为自己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承担起来,坚守自己的原则,不偏离职责的方向。
2、部分政府相关部门或领导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理工作不重视,以致导致相关法规法令的不完全执行,工程监理人员很难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有效的监控。
解决方法:工程监理人员应当在相关方面的问题争取表明自己的观点,争取自己的权益,对于监理工作不能保证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
3、企业、项目经理等管理者对监理工程人员的监督工作不重视,孤立监理员或指令不及时。
解决方法:工程监理人员在工作前和工作过程中需与企业内领导和项目经理沟通,见面沟通交流,解决问题,提高自己对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能力。
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5篇)

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1负责和协助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专业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中专业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业技术审查,并协助、配合安全监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3协助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安全违规操作或存安全隐患时,向施工承包单位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向总监理程师(安全监理人员)反映;5协助安全事故所涉及的技术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并检查整改情况;6接受总监(总监代表)的安排,临时代替安全监理人员工作。
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是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工程符合相关的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
在安全监理方面,专业监理工程师有以下职责:1.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安全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包括工人的安全生产环境、设备的安全性等。
2. 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控制,包括安全通道、防护网、安全警示标识等的设置和使用情况。
3. 检查施工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情况,确保材料的安全性能符合设计要求,杜绝使用劣质材料带来的安全隐患。
4. 监督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确保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得到保证,避免施工质量问题引发安全事件。
5.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防护措施的使用,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6. 协调施工单位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及时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和突发事件,做好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工作。
7. 做好安全监督记录和安全事故的调查、报告工作,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安全事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为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提供参考。
总的来说,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安全监理方面的职责是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保障施工人员和施工工程的安全。
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3)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负责安全监理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安全监理工程师需要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理计划。
监理工作中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监理工作中承担的风险和责任近年来,随着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监理工作在工程项目中的作用日益突显。
监理工作旨在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于保障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监理工作虽然具有诸多优势,但同时也承担着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本文将分析监理工作中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并探讨如何有效规避和化解这些风险。
首先,监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风险是合同风险。
监理人员在工程项目中必须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并确保工程的按时按质竣工。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不可预测的因素,监理人员难免会遭遇到一些合同风险。
比如,监理人员可能面临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者无法按时完成等问题。
这些问题可能导致监理人员来不及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从而造成一定的责任风险。
其次,监理工作中存在的另一个重要风险是安全风险。
监理人员必须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任何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故发生。
然而,由于建筑工程的复杂性和危险性,监理工作在安全方面承担着巨大的责任。
监理人员必须密切关注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并处理任何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隐患。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监理人员将面临诸如赔偿责任和声誉损失等风险。
此外,监理工作中还存在着法律风险。
监理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工程项目中遵守其规定。
然而,由于法律法规的复杂性和多变性,监理人员可能会面临一系列的法律风险。
例如,监理人员可能因为疏忽职守或者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法律追究。
此外,监理人员还需要与其他相关方合作,在合同纠纷和法律争议中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针对监理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风险,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规避和化解。
首先,监理人员应该加强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养,提高对合同法律条款的理解。
这样一来,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将更加熟悉合同规定,并能够更好地履行合同义务,规避合同风险。
其次,监理人员需要与其他相关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避免因为沟通不畅导致的安全风险。
同时,监理人员还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降低因为工作失误导致的法律风险。
监理单位领导的安全监理责任范本(2篇)
监理单位领导的安全监理责任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安全可靠,保护施工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安全监理责任范本。
第二章监理单位领导的职责一、制定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计划,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二、协调监理团队,指导监理人员进行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高效率、高质量完成。
三、组织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四、参与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审查,审核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确保工程施工能够按照安全规范进行。
五、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监理能力,确保监理工作的专业化和专业水平。
六、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加强沟通与协调,共同推进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
七、配合监察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按照相关规定整改安全问题,确保工程项目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八、协调处理纠纷和争议,保护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章安全监理的职责一、制定安全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并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确认。
二、根据安全监理计划组织监理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巡查,指出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三、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四、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建立和使用,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保障措施完善。
五、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六、协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提出合理化建议,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保障安全监理工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八、编制监理报告,评价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案例分析(这部分可以列举一些典型案例,分析案例中的安全问题及监理单位应如何发挥作用加以解决)第五章监理单位领导的权力与责任一、监理单位领导有权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配合完成监理工作,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监理因安全事故被处罚的案例
监理因安全事故被处罚的案例1.南京电视台演播中心施工坍塌案2000年10月25日上午10时许,成海军、丁粉扣在无具体施工方案的情况下,即安排工人搭设大演播厅舞台屋盖模板支架,韩长福身为监理工程师不仅未审查施工方案,而且在施工中,没有监督验收就签字同意进行屋盖模板整体浇筑混凝土。
由于模板承重严重不足,导致支架失衡,脚手架发生整体坍塌,造成6人死亡,1人重伤,3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成为建国以来该市最大的建筑工程伤亡事故。
韩长福有期徒刑5年。
2.广州港水运工程监理公司监理人员何远海(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JSJ0702817),在梅江、汀江航道整治工程担任总监期,违反有关规定,未履行监理职责,工程项目监理失控,筑坝工程发生质量事故。
监理工作中存在对未施工和未经检验合格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支付,编造工程检验资料,将不合格的工程按合格签字验收,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改等严重违规、失职行为。
交通运输部根据《关于发布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基发[1996]29号、《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交质监发[2009]5号)等规定,对何远海停止监理工程师执业5年的决定,并记录不良信用行为一次。
希望各监理企业及监理从业人员要引以为戒,在监理工作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3.北京市西单北大街西西工地坍塌事故造成现场8人死亡、21人受伤。
记者今天从北京实用文档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对该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5人被终审判刑。
其中,施工方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西西4号”工程项目土建总工程师李乐俊被判有期徒刑4年,项目部总工程师杨国俊、项目经理胡钢成分别被判3年6个月;监理方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派驻工地的监理总监吕大卫和监理员吴亚君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据悉,此事故为北京近年最为严重的建筑安全重大事故之一,监理人员在安全责任事故中被判承担刑事责任在北京尚属首次。
监理工作中的安全事故处理和报告
监理工作中的安全事故处理和报告监理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其中安全事故的处理和报告更是监理人员必须要强调和重视的部分。
本文将重点就监理工作中的安全事故处理和报告展开论述,从多个角度深入探讨这一问题。
一、建立健全的安全体系任何一项事业的安全工作都要立足于建立健全的安全体系。
监理工作中也不例外,监理人员应该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安全监管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二、提升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监理人员在工作中承担着重要的领导和管理角色,他们必须具备较高的安全意识。
通过培训和教育,加强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使其在工作中能够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三、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确保其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同时,对于施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理人员应及时指出并要求纠正,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建设。
四、建立有效的事故报告机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监理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事故,并在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建立有效的事故报告机制能够及时传递事故信息,方便各方进行事故处理。
五、妥善处理事故现场事故处理需要在第一时间进行,监理人员应组织力量赶赴事故现场,迅速组织抢救伤员,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保障人员安全。
六、维护当事人权益在事故处理中,监理人员应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为伤者争取相应的赔偿,使其得到应有的关怀和照顾。
七、制定有效的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是确定事故原因和找出责任人的重要依据。
监理人员应制定有效的事故调查报告,客观、全面地分析事故原因,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八、加强事故预防工作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多种原因导致,监理人员应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分析事故发生的规律和原因,通过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九、推动事故处理经验的总结和分享事故处理是一个不断积累经验的过程,监理人员应将通过实践总结出的经验及时分享给其他人员,以提升整个行业的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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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在安全事故中承担监理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了监理在安全生产管理中
的责任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
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三)施工单位
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四)未依照法律、法
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监理工程师处理质量事故的程序: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
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同时,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
管部门上报,并于24h(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2) 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应积极协助,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若监理方无责任,监理工程师可应邀参加调查组,参与事故调查;若监理方有责任,则应予以回避,但应配合调查组工作。
(3) 当监理工程师接到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技术处理意见后,可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并责成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并予以审核签认。
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一般
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由其他单位提供的技术处理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签认。
技术处理方案的制订,应征求建设单位意见。
(4) 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设计,必要时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施工质量进行监理,技术处理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并会同设计、建设等有关单位共同检查认可。
(5) 对施工单位完工自检后报验结果,组织有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应进行处理结果鉴定。
要求事故单位整理编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组织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
(6)签发《工程复工令》,恢复正常施工。
处理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程序:
处理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则,即“四不放过”的原则:安全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施工单位应立即实行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采取必须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做好标识,保护好现场。
同时,要求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迅速按安全事故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上报,并于24h内写出书面报告。
工程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及所属企业名称;
②事故类别、事故严重程度;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④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⑤抢救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⑥报告人情况和联系电话。
⑫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应积极协助,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若监理方无责任,监理工程师可应邀参加调查组,参与事故调查;若监理方有责任,则应予以回避,但应配合调查组做好以下工作:
①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②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③提出事故的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④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⑤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⑥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⑬监理工程师接到安全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涉及技术处理时,可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并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必要时,应征求设计单位的意见。
技术处理方案必须依据充分,应在安全事故的部位、原因全部查清的基础上进行,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以保证技术处理方案可靠、可行,保证施工安全。
⑭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安全事故技术处理的施工过程进行重点监控,对于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应派专人进行监控。
⑮施工单位完工自检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进行处理结果鉴定。
要求事故单位整理编写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进行资料归档。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②现场调查资料(记录、图纸、照片);
③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④物证、人证调查材料;
⑤间接和直接经济损失;
⑥医疗部门对伤亡者的诊断结论及影印件;
⑦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对该事故所做的结案报告;
⑧处分决定和受处理人员的检查材料;⑨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结案批复等;
⑩事故调查人员的姓名、职务,并签字。
⑯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复工通知,确认具备复工条件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恢复正常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