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粮食局关于评选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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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全省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决定

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全省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决定

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全省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2.01.06•【字号】皖人社发[2012]2号•【施行日期】2012.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正文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全省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决定(皖人社发〔2012〕2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公务员局,各市粮食局:近年来,全省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完善粮食宏观调控,加快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步伐,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加大粮食流通监管力度,全面加强行业自身建设,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全省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粮食局决定,对合肥市粮食局等40个“全省粮食系统先进集体” 和吴保全等60名“全省粮食系统先进工作者” 、徐文伦等40名“全省粮食系统劳动模范”予以表彰。

全省粮食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享受市(厅)级劳动模范待遇。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更好发挥先进模范作用,为推进我省粮食事业科学发展再建新功。

全省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做好粮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昂扬向上的斗志投身到“十二五”建设和粮食产业化两千亿跨越工程的伟大实践中,为实现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而努力奋斗!二○一二年一月六日附件:全省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名单一、全省粮食系统先进集体(40个)合肥市粮食局肥东撮镇中心粮库淮北市粮食局蒙城县粮食局安徽利辛省级粮食储备库宿州市粮食局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局蚌埠市粮食局怀远淮海粮库阜阳市粮食局颍上县鲁口乡粮油管理站临泉县粮食局直属仓库界首市粮食局淮南市九和良源物流有限公司滁州市粮食局天长市粮食局凤阳县粮食局滁州市南谯区粮食局六安市粮食局六安市金安区粮食局六安市裕安区粮食局霍山国家粮食储备库马鞍山市粮食局和县粮食局无为县粮食局安徽芜湖惠丰省级粮食储备库南陵县粮食局宣城市粮食局宁国市粮食局安徽天丰粮业有限公司铜陵市北斗山粮库青阳县粮食局池州市生态粮油购销公司安徽省桐城青草香米业集团公司岳西县天堂国粮购销有限公司安庆市军粮供应站安徽潜山国家粮食储备库黄山市黄山区粮食局歙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黟县粮食局二、全省粮食系统先进工作者(60名)吴保全肥东县粮食局财务科长谈常法原巢湖市居巢区粮食局局长郭中培肥西县粮食局综合科长张自洲长丰县粮食局副局长张家锁庐江县粮食局局长熊训风濉溪县粮食局副局长马士林亳州市粮食局办公室主任孙坤亮亳州市粮食局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科科长史晓云涡阳县农委(粮食局)副主任刘效平泗县粮食局局长李运强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局人事科长田辉萧县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王志良怀远县粮食局党组成员陈文联固镇县粮食局党委书记岳玉坤阜阳市颍州区粮食局局长徐玲阜阳市颍泉区粮食局局长刘坤临泉县粮食局局长刘广成淮南市毛集实验区粮食局局长朱锐凤台县粮食局监督检查股股长王沛海来安县粮食局局长鲁兵全椒县粮食局副局长何有山滁州市琅琊区粮食局局长黄万继滁州市南谯区粮食局副局长杨德三定远县粮食局工会主席王宗武明光市粮食局监督检查股股长、办公室副主任方成好寿县粮食局局长刘同坤舒城县粮食局局长徐东林霍邱县粮食局工会主席胡应生六安市叶集粮食局副局长郑才刚金寨县粮食局党组成员杜乐双当涂县粮食局办公室主任凤建平芜湖县粮食局科长王晓春繁昌县粮食局科长贾承根泾县粮食局局长胡文明旌德县粮食局局长陆翔郎溪县粮食局办公室主任余科军广德县粮食局办公室主任崔光庆铜陵市粮食局调控科科长章征发池州市贵池区粮食局局长李求实石台县粮食局副局长曹志诚青阳县粮食局综合管理股股长丁奇志安庆市粮食局副局长陈义富怀宁县粮食局局长李敏桐城市粮食局办公室主任何宗汉枞阳县粮食局局长汪宝龙潜山县粮食局局长何家华太湖县粮食局局长管玉林安庆财贸职业技术学校总务主任徐静平安庆市粮食诊所主任纪达昌黄山市粮食局局长陈林祥休宁县粮食局系统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程来好歙县粮食局局长吴国标祁门县粮食局财会股长何威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管委会副主任刘向群安徽经济技术学校学生科副科长李彩宏安徽科技贸易学校学生科科长胡斌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高级粮油质量检验师荚菊兰省粮食局机关党委书记管旭省粮食局调控处主任科员吕兵省粮食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三、全省粮食系统劳动模范(40名)徐文伦合肥市望湖粮食购销公司经理叶际伟合肥粮食二库主任许必银巢湖市粮油储运总公司尚书杰准北市粮食收储公司总经理马良利辛县万丰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经理丁睿蒙城县双涧泰丰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经理王晓辉宿州省级粮食储备库主任周会民宿州市汇谷粮油购销公司城东粮食储备库主任汤连步灵璧县粮食购销公司仓储科长徐东京砀山县利祥粮油资产公司关帝庙分公司经理汪和平蚌埠市粮食一库科长徐成孝五河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高正科蚌埠市粮食三库副主任臧强阜阳三里湾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张锋安徽阜阳兴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会计傅学虎颍上县省级粮食储备库主任张豪阜南县张寨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经理王海太和县赵集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防化员纪贵良界首市粮油中转站主任张辉安徽天长城关军供站站长费正友来安县金丰粮油有限公司烟陈分公司经理闻浩凤阳县黄泥铺分公司经理张兰中淮南市淮滨粮食储备库主任鲍远林天业储备库副主任黄贵财裕安良裕投资公司副经理程梅霍山裕丰粮食物流产业园综合科科长吕遐春马鞍山市祥禾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仓储科长杨正和县滨江粮食公司经理汪平含山县国家粮食储备库经理助理黄兆鸣芜湖市军粮供应站站长黄太友安徽无为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章启明南陵金谷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海水宣城市宣州区金阳粮油购销公司董事长朱浙宁宁国市省级储备库科长金伟楠绩溪县禾园粮食购销公司副总经理徐之亮东至县粮食购销公司龙泉分公司经理徐观灿岳西县白帽国粮购销有限公司经理田益民黄山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副经理洪千里徽州区粮食购销公司经理王建军黟县粮食购销公司支部书记。

国家粮食局关于公布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公布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公布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粮食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6.08•【文号】国粮人[2013]129号•【施行日期】2013.06.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国家粮食局关于公布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单位和个人名单的通知(国粮人〔2013〕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国家粮食局、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于2013年5月25日至26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了以“节粮减损从技能开始”为主题的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经过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比赛,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等6支代表队获得优秀团体奖,赵英韬等60名同志获得优秀个人奖,河北省粮食局等8支代表队获得优秀组织奖,安徽科技贸易学校等4所院校获得优秀院校奖,现予以公布。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以此为起点,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粮食流通事业发展贡献自身更大的力量。

全国粮食行业广大职工要以优秀技能人才为榜样,增强做好粮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学本领,增技能,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要继续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氛围,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附件: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名单国家粮食局2013年6月8日附件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名单一、优秀团体奖一等奖: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代表队二等奖:江苏省粮食局代表队安徽省粮食局代表队三等奖:山东省粮食局代表队江西省粮食局代表队广东省粮食局代表队二、优秀个人奖(一)职工组1.粮油保管员职业:一等奖赵英韬中央储备粮长春直属库方治张家港市粮食购销总公司王西国安徽省阜阳市海泉粮油工业集团二等奖李涛中央储备粮荆州直属库陈兵江西省储备粮永修有限公司吴世根安徽现代粮食物流中心库曲永建山东鲁北国家粮食储备库王莉河南郑州兴隆国家粮食储备库李洪波浙江中穗省级粮食储备库张德龙中央储备粮四平平东直属库商永辉东营市粮食储备库宋文胜浙江中穗省级粮食储备库陈东新疆乌鲁木齐北站国家粮食储备库刘尚峰安徽现代粮食物流中心库李松伟广东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东莞直属库三等奖黄东阳广东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梅州直属库宋岩沈阳市第三粮食收储库谢宗林中粮粮油安徽国家粮食储备库黄海波惠州市储备军粮供应公司申家伦嫩江县双山粮库有限责任公司王战君上海粮油仓储有限公司周宝新辽宁大连金州国家粮食储备库李文昌吉回族自治州粮油购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徐留安山东齐河国家粮食储备库顾晨斌上海粮油仓储有限公司2.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1)机构组:一等奖黄伟江苏省粮食局粮油质量监测所二等奖李辉北京市粮油食品检验所杨水艳云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田国军湖北省粮油食品质量监测站彭志兵江西省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三等奖朱启思广东省粮食科学研究所钱国平中储粮镇江粮油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李皖光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2)企业组:一等奖王伟中央储备粮郑州直属库张羽昆山市粮油购销公司二等奖郭静吉林白城国家粮食储备库吴毓上饶市国家粮油储备库曹玉红安徽现代粮食物流中心库方宏兵江苏省新海粮食储备直属库方欣上海粮油仓储有限公司王兴梅湖北荆门北郊国家粮食储备库谢红梅广西柳州国家粮食储备库吴宗上海粮油仓储有限公司三等奖胡娜山东威海国家粮食储备库杨雪花广东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珠海直属库饶春德江西崇仁国家粮食储备库陈舒萍浙江省粮食局直属粮油储备库于春秀山东黄岛国家粮食储备库曹红玺河南郑州中原国家粮食储备库应玲红浙江省粮食局直属粮油储备库(二)学生组1.粮油保管员职业方向高职学生组一等奖王毓川山东商务职业学院二等奖赵永鑫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三等奖魏哲飞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方向高职学生组一等奖董子焓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二等奖董盼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三等奖王华山东商务职业学院3.粮油保管员职业方向中职学生组一等奖魏亮安徽科技贸易学校二等奖董菊霞安徽科技贸易学校4.粮油质量检验员职业方向中职学生组一等奖平婵媛安徽科技贸易学校二等奖李翠云南商务信息工程学校三、优秀组织奖河北省粮食局代表队辽宁省粮食局代表队江苏省粮食局代表队安徽省粮食局代表队江西省粮食局代表队湖北省粮食局代表队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代表队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代表队四、优秀院校奖安徽科技贸易学校山东商务职业学院云南商务信息工程学校新疆工业经济学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评选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评选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评选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4.07.31•【文号】人社部函[2014]131号•【施行日期】2014.07.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评选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交通运输部部属各单位、部管各社团:近年来,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投身交通运输事业,广泛参与“学先进、树新风、建体系、创一流”活动,立足岗位实践,开拓创新,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艰苦奋斗、勇于创新、不畏艰险、默默奉献”的交通精神,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弘扬时代精神,鼓舞士气,激励干部职工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积极推进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一)评选范围。

1.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国交通运输(公路、水路)系统单位和工作部门(不含铁路、民航、邮政系统)。

2.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范围:全国交通运输(公路、水路)系统(不含铁路、民航、邮政系统)工作满5年以上的在职干部职工。

已经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如在近5年内作出新的突出贡献的,可参加此次评选。

(二)表彰及推荐名额。

1.表彰名额: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200个;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500名,其中先进工作者200名,劳动模范300名。

粮食系统“工会工作先进单位”事迹汇报

粮食系统“工会工作先进单位”事迹汇报

粮食系统“工会工作先进单位”事迹汇报粮食是国家的重要支柱产业,是人民生活的重要保障。

粮食系统的工会作为中国工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在为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服务职工生活做出突出贡献。

今天我代表公司工会,向大家汇报我们荣获“工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的事迹。

一、坚持聚焦职工,提升服务水平工会是企业的劳动者组织,其核心是服务职工、维权利益。

在服务中心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我们始终把为职工服务放在第一位,聚焦职工需求,在工作中注重细节,提高服务水平。

通过组织技能比赛、职工文化活动、公益捐赠等多种活动形式,不仅促进了职工之间的交流和互动,增强了员工凝聚力和向心力,也充分展示了公司高素质员工的风采和良好的企业形象。

二、用好企业发展大数据,打造精细化服务在浩如烟海的数据中挖掘出有价值的信息,是当前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在工会工作中,我们也推行大数据应用,从数字化视角出发,为职工提供更为精准、效果更好的服务。

通过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我们收集并持续更新成员的学历、资格、培训、评价等信息,借此提供精细化服务,为职工梳理个人及家庭成长路线,提供全方位的职业发展规划。

三、努力提升工会工作质量和效率工会工作是立足于职工基本权益保障和企业和谐稳定,其核心是维护好职工利益,推进企业发展。

我们深知,工会工作要真正做好,必须有质量,有效率,有成效。

我们注重制定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计划,注重与部门和职工沟通交流,精准了解职工诉求、需求,切实保障职工权益,向上级工会汇报工作成效,不断整改优化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安全生产是企业稳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基础。

为了推动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效展开,我们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分析事故原因与后果,并在职工中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

通过组织讲座、安全知识测试、安全巡查等多种宣传教育形式,提升职工防范意识和应对事故的能力,切实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安全”,为企业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表彰中央企业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的决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表彰中央企业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的决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表彰中央企业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9.29•【文号】•【施行日期】2024.09.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表彰中央企业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的决定近年来,中央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等重要论述,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国资央企的新使命新定位,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团结奋斗、担当作为,作出了重要贡献,创造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事迹感人的先进典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激励中央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在全面推动国资央企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中建功立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决定,授予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等491个集体“中央企业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张权权等792名同志“中央企业劳动模范”称号。

“中央企业劳动模范”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再立新功。

中央企业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心怀“国之大者”,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加快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附件:1.中央企业先进集体名单2.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名单。

中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关于牢记初心使命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两决定一意见”的通知

中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关于牢记初心使命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两决定一意见”的通知

中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关于牢记初心使命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两决定一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布日期】2019.04.25•【文号】国粮党字〔2019〕29号•【施行日期】2019.04.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关于牢记初心使命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两决定一意见”的通知国粮党字〔2019〕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司局、直属单位、联系单位,各垂直管理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2019年是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加快推进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年”,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改革发展的使命光荣、任务艰巨。

为进一步凝聚共识行动,引导激励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敢于担当、善谋实干、锐意进取,国家局党组研究确定,将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两决定一意见”作为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认真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自选动作和实践载体,聚焦主题,纵深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明确目的意义。

立足新时代新职能新形势,国家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研究出台“两决定一意见”。

以“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决定”明确方向、理清路径,以“加强安全稳定廉政的决定”压实责任、划定底线,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树立导向、提供保障,在全系统形成了高度共识和良好反响,激发了热情干劲,推动了改革发展。

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两决定一意见”引向深入,是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战略应急物资储备安全的重要方式。

国务院关于召开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通知-国发[1994]28号

国务院关于召开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通知-国发[1994]28号

国务院关于召开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关于召开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通知(国发[1994]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调动全国人民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更好地完成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国务院决定,1995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召开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表彰全国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在改革和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表彰范围这次大会拟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3000名。

表彰范围是:1989年以来,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工农业生产和各项社会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

二、组织领导国务院成立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

筹委会受国务院委托负责审批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并领导表彰大会的筹备工作。

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罗干担任筹委会主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张丁华,人事部部长宋德福,劳动部部长李伯勇,国家经贸委主任王忠禹,国家教委主任朱开轩,国家科委副主任朱丽兰,农业部部长刘江,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胡光宝,国务院副秘书长李树文担任副主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及中宣部、团中央、全国妇联、北京市的负责同志担任委员。

筹委会下设办公室,国务院副秘书长李树文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设副主任若干人。

筹委会办公室设在全国总工会。

三、工作要求评选、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是我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最新中央国家机关等评比达标表彰名录

最新中央国家机关等评比达标表彰名录
用户满意电信服务明星、用户满意电信服务明星班组
2年
195
中国电子协会
优秀企业及优秀企业家
2年
196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
中国数字电视盛典
2年
197
中国电脑行业协会
行业发展成就奖
2年以上
198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中国半导体创新产品和技术领军人物评选
2年
199
中国广播电视设备工业协会
中国广播电视设备工业协会科技创新奖
5年
42
文明监狱、文明劳教所、模范司法所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年
43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3年
44
全国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3年
45
财政部
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5年
46
全国财政系统业务工作评比表彰
3年
47
全国财政协作研究课题评比
2-3年
4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
2年
30
全国先进保安服务公司、优秀保安员
5年
31
部级教学成果、优秀教师、精品课程暨优秀教材奖
4年
32
民政部
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孺子牛”奖〕
5年
33
军用饮食饮水供给站正规化建设评比表彰
3年以上
34
全国先进民间组织表彰
3年
35
文明优抚事业单位、先进军休干部、先进军休工作单位和先进军休工作者
3年
108
海关总署
全国海关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5年
109
各直属海关单位关区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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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粮食局关于评选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粮食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6.22•【文号】人社部函[2010]171号•【施行日期】2010.06.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粮食局关于评选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粮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粮食局,国家粮食局各直属、联系单位:近年来,全国粮食系统干部职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粮食工作方针,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继续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加强粮食市场监管,推动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粮食流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保障供给、稳定市场、应急救灾,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广大粮食工作者奋发向上、开拓进取,建设一支高素质粮食干部职工队伍,更好地履行粮食部门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促进粮食流通事业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粮食局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一)评选范围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全国粮食系统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全国粮食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粮食系统在职干部职工。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此次评选表彰“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名额为90个,“全国粮食系统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额为13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国粮食系统起到表率作用。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推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企业改革,在实际工作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领导班子团结有力,勇于开拓,善于管理,勤政廉洁,重视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有较强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职工队伍稳定团结、奋发向上,工作作风优良。

4.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执行有力,管理规范,纪律严明,无违法违纪事件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

5.在其他方面有显著成绩和贡献。

(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粮食流通事业和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优良的工作作风,爱岗敬业,刻苦钻研,甘于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3.严于律己,关心集体,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4.勇于开拓进取,潜心钻研业务,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具有较高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5.连续从事粮食工作5年以上。

三、评选要求和方法(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

在推荐评选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粮食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粮食部门共同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粮食局审定。

对推荐的对象,要以适当形式在所在单位和本省(区、市)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和举报方式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国家粮食局将对拟表彰对象在全国范围内公示。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质量。

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被推荐人选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部门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人口计生等部门的意见。

被推荐人选为企业负责人的,须征求当地县级以上工商、税务(国税、地税)、环境保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人口计生、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意见,国有企业负责人还要经过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签署意见。

企业负责人包括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

重点向基层单位、艰苦边远地区和一线人员倾斜,司局级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市(地)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参加评选的比例要从严掌握。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先进个人参加评选的比例不得超过先进个人总数的30%,且处级干部不得超过机关、事业单位先进个人的20%。

(四)严肃评选工作纪律。

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个人和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

对在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按时报送评选材料。

请于2010年8月31日前将《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全国粮食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一式两份)和本省(区、市)初步评审工作报告等报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表彰办公室),经表彰办公室初审后,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公示。

公示后无异议的,于2010年9月15日前将以上初审材料和《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5,一式五份)、《全国粮食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6,一式五份)、《征求意见表》(附件7,一式两份)、1至2个拟重点宣传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宣传材料等正式报送表彰办公室。

先进事迹材料要内容真实、重点突出,字数不超过2000字,推荐的先进个人需报送2寸彩色证件照5张。

所有材料均要同时报送电子版光盘(推荐表可在国家粮食局网站下载)。

四、奖励办法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牌。

对评选出的企业先进个人授予“全国粮食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机关、事业单位先进个人授予“全国粮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五、组织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粮食局联合成立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国家粮食局人事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成立相应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的评选、推荐工作,并于2010年7月5日前将领导小组成员及负责人、联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报表彰办公室。

联系人:李涛程继伟联系电话:(010)63906091 63906173传真:(010)63906178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国家粮食局人事司邮编:100038电子信箱:******************.cn附件:1.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2.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3.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4.全国粮食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5.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6.全国粮食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7.征求意见表(一)、(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粮食局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附件1: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组长:聂振邦国家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士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兼副局长副组长:吴云华国家公务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桂凤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杨兵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中纪委驻国家粮食局纪检组组长成员:薛虹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司长徐京华国家粮食局人事司司长孙鉴奇国家粮食局办公室主任邓亦武国家粮食局财务司司长金刚国家粮食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辛志光中纪委、监察部驻国家粮食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办公室主任:徐京华(兼)薛虹(兼)办公室成员:陈军生国家粮食局人事司副巡视员吴瑞祥国家公务员局考核奖励司国家表彰奖励处处长金贤国家粮食局办公室秘书处处长于振峰中纪委、监察部驻国家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局纪检监察一室主任王永圣国家粮食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李涛国家粮食局人事司人事处主任科员附件2: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附件3: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推荐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备注:集体性质填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集体、民营、其它)企业等,没有行政级别的集体级别填“无”。

附件4:全国粮食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推荐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年月备注:拟授予荣誉称号,填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

企业单位人员授予劳动模范称号,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

附件5: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集体名称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填报时间:二○一○年月日填表说明一、本表是推荐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用表;二、本表用钢笔或打印填写,字迹要求工整清晰,打印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三、集体名称、负责人姓名和职务等必须准确,集体没有行政级别的填“无”,所在单位名称填写全称,推荐单位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粮食局各单位;四、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惩是指曾获得的地市级以上奖惩;五、主要先进事迹要求重点突出,字数不超过2000字,可另行附页;六、推荐集体为企业的,同时上报征求意见表(二);附件6:全国粮食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姓名工作单位推荐单位填报时间:二○一○年月日填表说明一、本表是推荐全国粮食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用表;二、本表用钢笔或打印填写,字迹要求工整清晰,打印填写使用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三、填写内容必须准确,工作单位填写全称,职务职称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籍贯填写格式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推荐单位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粮食局各单位;四、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惩是指曾获得的地市级以上奖惩;五、工作简历从学徒或者初中毕业填起;六、主要先进事迹要求重点突出,字数不超过2000字,可另行附页;七、推荐人员为机关、事业工作人员的,同时上报征求意见表(一),推荐人员为企业负责人的,同时上报征求意见表(二);八、国家粮食局所属单位按管理权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在与地方相应级别管理部门栏目内签署意见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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