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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装用塑料工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食品包装用塑料工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食品包装用塑料工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食品包装用塑料工具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的依据为《食品包装用塑料工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二、抽样范围和标准(一)抽样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食品包装用的塑料工具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塑料餐具、塑料保鲜膜、塑料袋等。

(二)抽样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食品包装用塑料工具产品质量标准》执行。

三、抽样方法和程序(一)抽样方法:1.抽样数量:根据抽样比例确定。

2.抽样方式:在生产企业、经营场所等进行随机抽样。

(二)抽样程序:1.确定抽样对象:根据抽样计划,确定抽样对象。

2.准备抽样工具和抽样记录表。

3.抽样地点、时间:根据抽样计划,确定抽样地点和时间。

4.随机抽样:在抽样地点按照抽样计划,随机抽取样品。

5.填写抽样记录表:对样品进行标注,填写抽样记录表,包括抽样编号、抽样时间、抽样地点、抽样人员等。

6.样品封存和标识:将抽样得到的样品进行封存和标识,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7.送样:将封存好的样品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

四、抽查频次和数量(一)抽查频次: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不少于三次抽查。

(二)抽查数量:根据抽样比例和抽样频次,确定每次抽查的样品数量。

抽样比例一般为生产或销售批次的10%。

五、监督抽样的结果处理(一)发现合格产品的处理:对合格产品,及时予以通知,并在抽样记录表上进行记录。

(二)发现不合格产品的处理:1.对不合格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并立即通知生产企业。

2.要求生产企业采取纠正措施,消除不合格状况。

3.根据情况,可以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包括下架、召回等。

4.对于严重的不合格产品,可以追究相关企业的法律责任。

六、监督抽样的计划和报告(一)制定监督抽样计划:每年制定监督抽样计划,明确抽样频次、抽样数量和抽样对象等。

(二)编制监督抽样报告:每次监督抽样结束后,编制监督抽样报告,包括抽样情况、样品检测结果、不合格产品处理情况等。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是指一系列规定,用于确保食品包装、储存和运输过程中所使用的塑料材料和制品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这些标准涵盖了各种塑料制品,如餐具、瓶罐、食品袋等,不仅保障了消费者的健康,也有助于促进食品行业的发展。

首先,在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中,规定了塑料制品的材质、成分和加工工艺,以确保不会对食品产生不良影响。

例如,材质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不得含有有害物质,成分必须清晰明确且正确标示在产品包装上。

同时,加工工艺也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污染或影响食品的卫生质量。

其次,在制品设计方面,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要求使用的设计必须做到无毒、无害、易清洗这些要求。

例如,食品包装袋必须能够保持食品的新鲜度、不漏味,餐具类制品必须做到防滑防震,以保障消费者舒适的用餐体验。

此外,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还规定了对塑料制品进行严格的检测和试验要求,以确保其安全卫生,并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

例如,对塑料材料进行光泽、感光性、激光雕刻等多种物理、化学特性的检测,以确保其品质符合标准要求。

最后,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要求企业应建立可追溯体系,全程掌握优质原材料、加工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流向及存放情况。

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可及时进行追踪,查明原因并对
问题进行处理,以最大程度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总之,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的设计和执行,对于塑料制品生产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遵循标准规定,才能够从制材料、加工到产品售出全程保障塑料制品的安全卫生,并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包装、储存和运输保障。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第一批)(2010年版)209.2食品用塑料包装膜、袋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第一批)(2010年版)209.2食品用塑料包装膜、袋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209.2-2010食品用塑料包装膜、袋2010-07-13发布 2010-08-01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用塑料包装膜、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食品用塑料包装膜、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

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普通用途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含耐蒸煮复合膜、袋);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食品包装用硬质聚氯乙烯薄膜;包装用双向拉伸聚脂薄膜;食品包装用聚偏二氯乙烯(PVDC)片状肠衣膜;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液体食品保鲜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商品零售包装袋;双向拉伸聚丙烯珠光薄膜;夹链自封袋;未拉伸聚乙烯、聚丙烯薄膜;单向拉伸高密度聚乙烯薄膜;液体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双向拉伸尼龙(BOPA)/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聚丙烯吹塑薄膜;榨菜包装用复合膜、袋;包装用镀铝薄膜;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以及其他塑料包装膜如保鲜膜等。

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及附则。

注: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是指应急工作需要而进行的或者由于某种特殊情况(或原因)仅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样检验的专项监督抽查。

2 产品分类2.1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表1 产品分类及代码2.2 产品种类食品用塑料包装膜、袋的产品,分为:——普通用途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薄膜(GB/T 10003-2008);——包装用双向拉伸聚酯薄膜(GB/T 16958-2008);——双向拉伸聚丙烯珠光薄膜(BB/T 0002-2008);——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GB/T 20218-2006);——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含耐蒸煮复合膜、袋)GB/T 10004-2008);——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GB 18192-2008);——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GB 18454-2001);——液体食品保鲜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GB 18706-2008);——榨菜包装用复合膜、袋(QB 2197-1996);——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GB 19741-2005);——双向拉伸尼龙(BOPA)/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QB/T 1871-1993);——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GB/T 4456-2008);——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GB 10457-2009);——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硬片、膜(GB/T 15267-1994);——食品包装用聚偏二氯乙烯(PVDC)片状肠衣膜(GB/T 17030-2008);——商品零售包装袋(BB/T 0039-2006);——夹链自封袋(BB/T 0014-1999);——未拉伸聚乙烯、聚丙烯薄膜(QB/T 1125-2000);——单向拉伸高密度聚乙烯薄膜(QB/T 1128-1991);——液体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QB/T 1231-1991);——聚丙烯吹塑薄膜(QB/T 1956-1994);——包装用镀铝薄膜(BB/T 0030-2004);——其他塑料包装膜如保鲜膜等。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塑料制品在食品生产、包装和储存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塑料材料对食品接触后可能释放出一些有害物质,这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风险。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各国制定了一系列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

### 1. 塑料材料的选择和适用范围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需要具备以下特性:- 不渗透食品:塑料材料应具备良好的阻隔性能,避免食品中有害物质的渗透。

- 耐化学性:塑料材料应具备耐酸、耐碱、耐油脂等性能,以免化学物质对其产生溶解、吸附等作用。

- 机械性能:塑料材料需要具备一定的强度和耐磨性,以适应食品加工、包装和运输过程中的力学要求。

- 热稳定性:塑料材料在高温条件下应保持稳定性,不产生分解、变形等现象。

根据具体应用的不同,常用的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有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聚苯乙烯等。

这些塑料材料在食品接触中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确保了食品的安全性。

### 2. 国家标准概述不同国家和地区对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以确保塑料材料不会对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产生危害。

以下为几个常见的国家标准:#### (1)中国国家标准中国国家标准对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选择、使用和检测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其中,GB 4806.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及制品第1部分:通用要求》是最基本的标准,涵盖了与食品接触的各类塑料材料及制品。

#### (2)欧盟标准欧盟在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标准制定方面有一系列法规,其中最重要的是欧盟管制(EC)No. 10/2011和(EC) No. 1935/2004。

这些法规规定了塑料材料的迁移限量、适用范围、标签要求等。

#### (3)美国标准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FDA)负责制定和执行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的标准。

FDA要求塑料材料及制品在食品接触过程中不能引起危害人体健康的迁移物质。

食品级塑料刀叉生产作业要求

食品级塑料刀叉生产作业要求

食品级塑料刀叉生产作业要求食品级接触材料制品的要求是什么食品接触材料”(Food ContactMaterials,简写: FCM)是指产品在正常使用中与食品有接触的材料。

食品接触材料涉及的产品范围很广泛。

食品接触材料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产品中的食品接触材料,如塑料,橡胶,着色剂等可能会在产品的使用过程中释放出一定量的有毒害化学成分如重金属,有毒添加剂,这些化学成分会迁移至食品中从而被人体摄入,危害人类健康。

食品接触材料不管出口到哪里都需要做检测,各国家的法规不同检测标准不同。

全球对食品接触材料都有一个比较系统且全面的管控,按照地域,可分为三大体系:欧盟及其成员国体系;美国体系;中国、韩国、日本在内的亚洲体系。

同体系之间的法规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由此导致的应对措施也不尽相同。

国瑞检测可以依照不同国家或地区法规/标准要求等为客户提供检测、咨询及法规和供应链培训服务。

欧盟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法规欧盟食品接触体系的框架法规为(EC) No 1935/2004 ,发展至今,涵盖了塑料[(EU) No10/2011]、再生纤维素薄膜[2007/42/EC]、陶瓷[84/500/EEC]、橡胶[93/11/EEC] 、活性和智能材料[(EC)No450/2009]等材质。

此外,像一些欧洲国家如德国、意大利、法国、英国也有自己独特的食品接触材料体系。

更多内容详见欧盟食品接触材料EU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近况:欧盟食品接触塑料制品法规( EU ) 10/201 1新增4种许用物质美国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要求美国食品包装材料所使用的物质被视为间接添加剂,纳入到食品添加剂安全监管法规体系中,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FDA)统-进行管理。

国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要求主要在美国联邦法典21CFR中。

更多要求详见美国食品接触材料FDA中国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要求中国刚刚完成其新食品接触法规体系的构建,新发布的GB4806.1~ 11系列标准规定了对搪瓷、陶瓷、玻璃、树脂、塑料、纸和纸板、金属、涂料及层橡胶等材质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通用要求和特殊要求。

食品包装用塑料制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包装用塑料制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包装用塑料制品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用塑料制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苯乙烯树脂、聚丙烯树脂、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聚乙烯树脂为原料,经热成型或注塑加工成型的‘食品包装用’塑料制品(包括一次性餐饮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5009.60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9685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9689 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9691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树脂卫生标准GB 9692 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GB 9693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树脂卫生标准GB 13113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13114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卫生标准GB 18006.1-2009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T 23887 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生产企业通用良好操作规范3 分类按工艺不同分为食品包装用热成型包装制品和食品包装用注塑成型包装制品。

4 要求4.1 原材料要求4.1.1 聚苯乙烯树脂应符合GB 9692的规定。

4.1.2 聚丙烯树脂应符合GB 9693的规定。

4.1.3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应符合GB 13114的规定。

4.1.4 聚乙烯树脂应符合GB 9691的规定。

4.1.5 油墨应符合GB9685规定。

4.2 感官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4.3使用性能要求4.4卫生标准4.4.1聚苯乙烯材质塑料制品应符合GB 9689的规定。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汇编目录一、适用X围 (1)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 (3)(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三、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各产品单元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10)(一)非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10)(二)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26)(三)片材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38)(四)编织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44)(五)容器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49)(六)食品用工具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60)一、适用X围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复合制品;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

根据产品的形式分为4类:包装类、容器类、工具类、其他类。

其中包装类包括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容器类包括桶、瓶、罐、杯、瓶坯;工具类包括筷、刀、叉、匙、夹、料擦(厨房用)、盒、碗、碟、盘、杯等餐具;其他类包括不能归入以上三类中的其他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不包括食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接触食品的机械、管道、传送带。

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产品包括3类39个产品(详见表1),增补品种时将另行公布产品目录。

根据生产工艺相同或相近的产品划分成一个产品单元的原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共分为6个产品单元:包装类包括4个产品单元: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

容器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容器。

工具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食品用工具。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包括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办法和6个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装 容器 工具等制品

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装 容器 工具等制品
GB/T 17030-1997
5.双向拉伸聚丙烯珠光薄膜
BB/T 0002-1994
*
6.高密度聚乙烯吹塑薄膜
GB/T 12025-1989
7.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GB/T 4456-1996
8.包装用双向拉伸聚酯薄膜
GB/T 16958-1997
9.单向拉伸高密度聚乙烯薄膜
QB/T 1128-1991
20.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
GB 18192-2000
21.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
GB 18454-2001
22.液体食品保鲜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屋顶包)
GB 18706-2002
23.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
GB/T 5009.60-2003
已备案的企业标准
*
3.片材
24.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硬片、膜
GB/T 15267-1994
25.双向拉伸聚苯乙烯(BOPS)片材
GB/T 16719-1996
26.聚丙烯(PP)挤出片材
QB/T 2471-2000
4.编织袋
27.塑料编织袋
GB/T 8946-1998
28.复合塑料编织袋
GB/T 8947-1998



5.容器
29.聚乙烯吹塑桶
GB/T 13508-1992
16.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
GB/T 10005-1998
17.双向拉伸尼龙(BOPA)/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
QB/T 1871-1993
18.榨菜包装用复合膜、袋
QB 2197-1996
19.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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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209.3-2010
食品用塑料工具
2010-07-13发布 2010-08-01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食品用塑料工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食品用塑料工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

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塑料菜板、密胺餐具、一次性餐饮具等。

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及附则。

注:针对特殊情况的专项国家监督抽查是指应急工作需要而进行的或者由于某种特殊情况(或原因)仅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样检验的专项监督抽查。

2 产品分类
2.1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表1 产品分类及代码
2.2 产品种类
食品用塑料工具的产品,分为塑料菜板、密胺餐具、一次性餐饮具(包括饭盒、碗、盘、碟、杯等)等。

3术语和定义
本规范中未列出的术语和定义同相关引用标准。

4 企业规模划分
根据食品用塑料工具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食品用塑料工具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见表2。

5 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5009.60-2003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61-2003 食品包装用三聚氰胺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156-2003 食品用包装材料及其制品的浸泡试验方法通则
GB 9685-2008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助剂食用卫生标准
GB 9687-1988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9688-19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9689-1988 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9690-2008 食品包装用三聚氰胺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13113-1991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18006.1-2009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
QB/T 1870-1993 塑料菜板
QB 1999-1994 密胺塑料餐具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 抽样
6.1 抽样型号或规格
应抽取同一类产品的某一规格作为抽查样品。

6.2抽样方法、基数、数量及样品处置
在企业成品库抽样时,抽样方法、基数、数量及样品处置见表3。

在流通领域抽样时,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抽取方法、数量及样品处置要求与企业成品库抽样时相同。

6.3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

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食品用塑料工具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

若被抽查企业上一年未生产此类产品,记录本年度已实际生产此类产品的销售总额。

注:记录的“产品销售总额”中的产品是指计划抽查的产品,如计划抽查“密胺塑料餐具”,应记录被抽查企业的所有密胺塑料餐具销售总额;计划抽查塑料菜板,应记录对应的被抽查企业的塑料菜板年销售总额;计划抽查一次性餐饮具,就只记录被抽查企业的一次性餐饮具年销售总额。

如抽样单上需要注明产品种类或品种时,在备注栏中注明或单独扩充一栏以便填写。

295
表3 产品抽样方法、基数、数量及处置表
CCGF 209.3—2008
7 检验要求
7.1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食品用塑料工具的各个产品的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别见表4~表6。

表4密胺塑料餐具
表5 塑料菜板
表6一次性餐饮具
7.2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7.2.1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规范中的检验项目(主要是产品通用重要特征值)时,应按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并判定。

7.2.2 对植物纤维类、淀粉基餐具的蒸发残渣检验方法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办标函[2001]041号“关于GB 18006.1-1999《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技术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办法。

8 综合判定原则
各种食品用塑料工具的检验结果按照本规范表4~表6中各自所规定质量检验项目进行判定。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当产品仅有B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一般不合格。

9 异议处理复检
对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进行复检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 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检验后缺陷特征样品、与不合格质量数据相关联的其他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

9.2需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时,可以在原样上检验的在原样上复检,不可以在原样上检验的采用备用样复检。

当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

当复检结果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

10 附则
本规范代替CCGF 209.3-2008版。

本规范编写单位: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翁云宣)、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州)(何芃)、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冯肇华)、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大连)(姜子波)。

本规范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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