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民工就业歧视产生的根源及其消除策略
我国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及法律对策

我国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及法律对策[摘要] 由于当前我国反就业歧视法律不够系统、政府监管不力致使农民工在就业机会,就业待遇及就业保障方面备受侵害。
基于我国当前每况愈下的就业歧视现状,急需尽快完善与就业歧视相关的立法及救济措施。
通过拓宽就业歧视范围、明确就业歧视定义、规定就业歧视的法律责任、重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和建立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机构来解决日益凸显的就业歧视问题。
[关键词] 农民工;就业歧视;法律对策一、农民工就业歧视现状(一)农民工就业机会歧视《就业促进法》通过立法给予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机会以法律保障。
遗憾的是,农民工亦城亦乡的独特身份定位,使其就业机会一直备受侵害。
现实社会中,大部分农村就业者从就业伊始,就被阻隔于一级劳动力市场之外。
二元分割的思维积重难返,使得许多城市在出台政策时或多或少的向本地市民倾斜,针对进城务工人员专项列出的就业要求更是近乎苛刻。
这不仅人为的促使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门槛大幅提高,更使其遭受的歧视更加系统与制度化。
由于进入一级劳动力市场颇受拘束,无奈之下,广大农民工只得选择进入工资低廉,环境恶劣,劳动强度较大的次级劳动力市场。
然而次级劳动力市场的就业情况本就不容乐观,农村劳动力的大批涌入更使得狭窄的次级劳动力市场过于饱和,让农民工本就不宽裕的就业现状雪上加霜。
(二)农民工就业待遇歧视现实中,农村就业者付出的劳力与其获得的就业待遇往往不成正比。
加入劳动力市场时被迫接受各种不平等待遇,更已经成为获取工作机会的隐性前提。
1.工资待遇歧视农民工工作稳定性较低,所以很多时候他们的工资级别无法由劳动行政部门确定,而改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
虽然《劳动法》对最低工资制度和标准有所规定,但许多用人单位凭借自己在劳动力市场的先天优势,无视这些规定,肆意压低农民工的工资及福利。
2.工作环境歧视被迫进入二级劳动力市场的农民工,其选择项大多十分狭窄,多是城镇市民不愿选择的“脏,累,苦,毒,险”的岗位。
不仅工作强度大,许多用人单位为了利润的最大化,对农民工缺乏必备的防护工具和事前培训,使得农民工本就恶劣的工作环境雪上加霜。
农民工的就业歧视问题与解决方案

农民工的就业歧视问题与解决方案近年来,农民工的就业歧视问题日益凸显,给他们的就业和生活带来了许多困扰。
本文将探讨农民工的就业歧视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一、农民工的就业歧视问题1. 就业机会不平等: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市场上面临着就业机会不平等的问题。
由于缺乏城市户籍、教育背景和社会关系等因素,农民工往往只能从事一些低技能、低收入的劳动工作。
2. 薪酬不公平:农民工的工资待遇普遍较低,相较于城市居民而言,他们的工资水平明显偏低。
此外,一些用工单位还存在拖欠工资、不按时支付工资等问题,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权益。
3. 社会歧视与不尊重:农民工在城市中遭受到的歧视和不尊重现象也较为普遍。
他们常常被视为“二等公民”,在社会交往和生活中遭受到不公平待遇和歧视。
二、解决方案1. 加强法律保护: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护力度,完善劳动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用人单位违法行为。
同时,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机制,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 推进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是解决农民工就业歧视的重要途径。
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力度,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和资源,帮助他们提升就业竞争力。
3. 打破户籍限制:建立健全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机制,打破城乡户籍二元制度,使农民工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
同时,鼓励农民工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和社区建设,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认同感。
4. 加强舆论引导:加强对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的舆论引导,倡导尊重和平等的社会价值观。
媒体和社会组织应积极报道农民工的就业困境和权益保护情况,引起社会关注,推动形成公正和包容的社会氛围。
5. 加强用工单位管理: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管,防止用人单位违法行为。
同时,鼓励用工单位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和晋升通道,提高农民工的职业发展空间,减少就业歧视现象。
总结:农民工的就业歧视问题是一个复杂而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农民工自身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农民工就业歧视现状分析

农民工就业歧视现状分析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源源不断地涌入城市寻找就业机会。
然而,在农民工就业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歧视现状。
本文将就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农民工就业歧视现状农民工就业歧视表现为多个方面:1. 职业选择受限。
农民工在城市就业时,常被限制在一些体力劳动较为繁重、技术含量低的工种上,很难得到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
2. 待遇不公平。
相较于城市居民,农民工在薪资、社会保障、福利等方面往往存在较大差距,待遇不平等问题严重。
3. 劳动权益难以保障。
许多农民工违法违规工作时,难以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保护的有效性存在不足。
4. 同工不同酬现象普遍。
在一些企事业单位中,同样从事工作的农民工和城市员工,薪资待遇存在明显区别,农民工的收入水平远低于城市员工。
二、农民工就业歧视现状的原因农民工就业歧视存在的原因复杂多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城乡户籍二元制度。
由于户籍制度差异,农民工的就业机会受到一定限制,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待遇和权益保障。
2. 城市就业观念的不平等。
部分雇主对农民工抱有刻板印象,认为他们技能低、素质差,从而将他们局限在低端劳动力市场。
3. 用工单位对农民工的不公平待遇。
一些用工单位为了降低成本,采取歧视农民工的薪酬策略,使其收入相对较低。
4. 法律保护体系不健全。
尽管我国已经颁布了一系列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法规,但在执行上存在一定的困难,导致农民工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三、解决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的措施为解决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 促进户籍制度改革。
逐步取消城乡户籍二元制度,推动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得农民工能够在城市获得公平的就业机会和待遇。
2. 加强教育培训。
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提升学历的机会,提高其职业素质,增加其就业竞争力。
3. 加强法律监管。
加大对用人单位违法用工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规公司进行严厉处罚,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就业歧视的成因分析与对策研究

农民工就业歧视的成因分析与对策研究摘要:就业歧视使农民工成为社会的制度性弱势群体。
就业待遇公平关系到农民工能否逐渐走出弱势群体田境,向社会的中间阶层流动,关系到现代城市“纺锤形”的和谐社会结构形成。
关键词:农民工;就业待遇;公平;歧视a.直接对农民工就业进行行政总量控制、职业和工种限制。
如政府允许和限制使用外来劳动力的行业、工种和职业清单。
在这种职业保留和劳动用工限定的制度下,广大农民工只能进入收入低、福利差、工作环境差以及安全、待遇、劳保等都无法得到保障的次属劳动力市场,而收入高、劳动环境好的首属劳动力市场却为城市居民所独有。
b.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性收费。
农民工离开农村时要交费办理身份证、未婚证、计生证、毕业证、待业证等,还要交计划生育季度妇检保证金、公粮水费和三提五统保证金。
此外他们在城市还要交费办理暂住证、健康证等。
这些歧视性收费提升了农民工的就业门槛。
c.对城市居民就业和再就业的特殊优惠政策与措施,造成了竞争环境的行政干预和事实上的不平等就业,是一种变相的和更为隐蔽的保护本地居民就业,排斥外来劳动力的间接性雇佣歧视。
1.2、就业待遇歧视a.从就业运行过程的安全保障来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提供相对稳定的工作,不得随意修改劳动合同条款或终止劳动合同,解雇劳动者即使是合法解雇,用人单位也应当向被解雇的劳动者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和收入保障,法律例外规定除外。
然而,我国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甚至公有制企事业等用人单位,与持有农村户口的打工仔、打工妹签订有效劳动合同的情况并不多见。
或者说,与之签订形式上的劳动合同,不利于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的现象也不罕见,这就为用人单位随时随处随意解雇、辞退、开除农民工大开方便之门,致使此类劳动者的就业安全系数非常小。
b.从社会整体角度考虑,城镇劳动力的福利等隐性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由农民工的低福利甚至无福利来补贴的。
城市职工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五大保险,但农民工却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之外。
我国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探讨

我国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探讨摘要: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到过程中,产生了农民工这一我国转型时期出现的特殊群体。
他们在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却在就业上备受歧视。
由多种原因引起的农民工就业歧视现象带来了不可小觑的负面影响,亟待解决这一复杂问题。
关键词:农民工就业歧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取得了飞速的发展。
伴随中国经济的腾飞而来的是中国社会转型带来的阵痛。
在这个过程中,就业歧视这一社会问题在近年来日益突出,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就业歧视现象。
事实上,在就业领域的因不平等对待引起的就业歧视现象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即使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也存在着就业歧视行为。
1958年国际劳工组织《就业与职业歧视公约》(第111号公约)及建议书中已经对就业歧视有了明确的界定:“根据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观点、民族、血统或社会出生所造成的任何区别、排斥、或优惠,其结果是取消或有损于在就业或职业上的机会均等或待遇平等”,“包括得到职业培训的机会、得到就业的机会、得到在特殊职业就业的机会以及就业条件”。
简而言之,就是劳动者在选择就业时,因种族、性别、年龄、地域、相貌等方面的不同而受到的不平等待遇。
在我国,具体表现在女性就业歧视、就业健康歧视、就业残疾歧视、基于户籍和地域的就业身份歧视、就业年龄歧视等,其中尤为突出的是隐含的身份歧视——农民工就业歧视。
一、农民工就业歧视的现象表现从人类学和生理学角度来看人类迁徙行为,无非出自两个目的:一是生存的需要;二是“自我实现”或“求优”的需要。
①大量农民进入城市务工也是在这两个动机驱使下的选择。
他们广泛分布各个行业,其中在加工制造业中占从业人员的68%,在建筑业、采掘业中接近80%,在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达到50%以上。
②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重要组成部分。
农民工的大量涌现,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为国家现代化作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正是这个为城市发展、繁荣立下“汗马功劳”的群体,在城市社会中不但没有受到尊重反而备受歧视。
中国就业制度的歧视现象及解决对策分析

1163355 孙琪中国就业制度的歧视现象及解决对策分析摘要:“就业歧视”已经成为全球性的一个问题,我国就业市场上这种现象也越来越严重。
我国目前存在的就业歧视主要表现为:户籍歧视、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健康歧视及近年来出现的身份、血型歧视等。
造成就业歧视的原因多方面的,是我国经济、文化、法律等多种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就业歧视具有非常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我国应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并根据我国国情,建立、健全反就业歧视的法律体系,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本文将着重论述国内出现的一些歧视现象与影响,歧视现象发生的原因、内在的影响因素及政府、人民应对这种问题应抱的态度与解决的办法及政策建议。
关键词:就业歧视原因政府政策引言:用人单位为了扩充本单位的员工数量和提高员工质量,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进行外部招聘。
在招聘进行前,企业都会制定所招聘人员的要求,作为招聘的标准。
可是某些用人单位却开出了让人难以接受的用人条件,令很多求职者怨声載道。
这种情况发展至今仍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一、中国就业制度中的歧视现象(一).就业歧视的内涵就业歧视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歧视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就是不公平的对待。
就业歧视是指就业领域对劳动者的不公平得到对待。
目前,在我国比较受到公认的定义是1958年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关于就业及职业的歧视公约》作出的,即“就业歧视是指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其后果是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
“这是广义上的理解,既包括就业机会歧视,也包括就业待遇歧视,就业安全保障歧视等。
狭义上的就业歧视是指就业机会方面的歧视,即条件相近的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由于某些与个人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无关因素的影响,无法与他人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从而使其平等就业权遭受侵害的现象[1](二).我国常见的就业制度歧视现象根据研究跟调查,当前,我国的“就业歧视”现象主要有:(1)户籍歧视户籍歧视主要表现为两种行为:第一种行为是指劳动力市场上,依据城市户籍与乡村户籍来划分雇员群体并实行不同的待遇行为。
就业歧视的原因

就业歧视的原因( 一) 我国现行经济体制的影响当前我国就业歧视愈演愈烈与我国的经济体制不无关系。
就业歧视主要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地域歧视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另外,有些地方政府在制订地方行政管理规定时,从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出台了一些带有地方保护主义倾向的歧视性就业政策( 如公务员招考限定户籍等) 。
还有些地方为了追求GDP,以劳动力数量充裕、成本低廉作为招商引资的条件,在具体操作中往往会用一些带有歧视性的霸王条款压低工人工资,损害劳动者的利益。
( 二) 封建专制思想的影响几千年的封建统治使中国人习惯于服从强势者的安排,在遭遇不公正对待时缺乏维权意识,即使意识到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也往往是敢怒而不敢言。
在遭遇就业歧视时,不是考虑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是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从表面上看,这种对自己权益的漠不关心似乎让人难以理解,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和中国人千百年来积淀的文化心理有着密切联系。
正是这种遭受歧视时的冷漠和退缩,助长了就业歧视之风,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 三) 法律制度方面的缺陷我国目前禁止就业歧视的立法严重滞后,缺乏界定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与歧视性行为的标准,为受歧视者提供救济的制度尚未建立。
在处理涉及就业歧视的劳动争议时缺乏法律依据,劳动者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即使企业有歧视性行为,在对这些企业进行处理时由于没有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条文,有关部门也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敷衍了事,使违法者免于法律制裁二、消除就业歧视的对策( 一) 要通过开展反就业歧视宣传,提高各方的思想认识就业歧视之所以成为我国就业领域的顽疾,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对就业歧视的社会危害性缺乏足够的认识。
1.要提高民众对就业歧视危害性的认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业歧视现象在我们国家之所以普遍存在,与国人面对此类事件时的漠然有关。
因此法制宣传机构、劳动保障部门、科研单位必须广泛利用书刊、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人们进行宣传,尤其是要对一些就业歧视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并请专家就问题产生的根源和社会危害性进行讲解,拿出解决对策,增强劳动者的权利意识,提高劳动者维权的自觉性。
就业歧视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就业歧视的成因及对策分析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我国就业歧视的成因及对策分析就业歧视是指为实现某种•不合理”的目的,基于身份、性别、种族、政治见解、宗教信仰、残障、身体健康状况、相貌等原因,对劳动者进行排斥、限制或者给予优惠的行为。
该情况破坏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的权利。
但基于特定职业内在需要而区别对待的不应被视为歧视。
一、我国目前就业歧视的具体表现1•户口歧视。
我国二元经济体制的存在和长期的存续,导致二元户籍制度。
户口歧视便广泛存在于社会的各个角落, 户口歧视大概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歧视农村户口;二是歧视外来人口。
2•性别歧视。
这是就业中几乎所有女性都曾遇到的问题。
不少用人单位打出了•只限男生”男生优先的招聘条件。
显然是对妇女这一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和践踏。
3•健康歧视。
残疾人就业受到各种歧视自不必说。
还有一些病毒携带人群也受到歧视。
如乙肝歧视问题,已经引起全国一亿多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强烈反应。
4.学历歧视。
高等教育的普及和高招规模的逐年扩大,涌入求职场所的劳动者的整体学历水平也相对地提高得很快,伴随而来的是用人单位的条件也水涨船高,即使是一些适合大专生的岗位,也非要本科生、研究生不可,导致人才浪费的现象。
5.履历歧视。
有的用人单位不组织考查应聘者实际水平如何,而是过分注重劳动者的履历,比如明确提出有学生干部经历的优先录用等。
还有一些招聘中,注明要求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相关工作经历等条件,以规避•劳动法”为其设定的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义务。
履历歧视导致了很多求职者夸大事实,凭空捏造履历,对社会诚信构成了很大的挑战。
除此之外还有体貌歧视、年龄歧视、属相歧视、婚姻歧视,甚至连姓氏、血型都会产生歧视,甚至有的证券公司拒绝录用姓邙月”的,只要姓“阳”,五花八门,歧视理由已经到了令人啼笑皆非的程度。
二、就业歧视的原因分析1.从劳动者的情况分析。
我国劳动者总体特征是数量巨大,素质不高,技能缺乏,在职业技能、维权意识等方面都缺乏和用人单位谈判的意识和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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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农民工就业歧视产生的根源及消除策略目录写作提纲 (1)内容摘要 (3)关键词 (3)正文 (3)绪论 (3)本论 (4)一、对农民工产生偏见歧视的原因 (4)(一)城乡社会群体间的利害冲突 (4)(二)社会文化历史因素 (4)(三)群际比较的结果 (5)二、偏见歧视产生的后果 (5)(一)农民工产生“过客心态” (6)(二)农民工的社会交往出现“自愿性隔离” (6)三、倡导公平,消除歧视 (7)(一)消除刻板印象 (7)(二)增加平等接触 (7)(三)制定有助于消除偏见的社会规范 (8)结论 (8)参考文献 (9)试论农民工就业歧视产生的根源及消除策略写作提纲一、绪论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到过程中,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加快了城镇经济的发展,方便了城市居民生活,为当地创造了财富和税收,促进了社会繁荣。
但由于特殊身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充分保护。
农民工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尤其是农民工在城市就业时所遭遇的歧视更是引发了众多的讨论。
能否妥善地、全面地解决好农民工问题,将是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严重考验。
因此,对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消除歧视的措施,创设和谐的社会,融洽的人际环境。
二、本论(一)对农民工产生偏见歧视的原因1、城乡社会群体间的利害冲突2、社会文化历史因素3、群际比较的结果(二)偏见歧视产生的后果1、农民工产生“过客心态”2、农民工的社会交往出现“自愿性隔离”(三)倡导公平,消除歧视1、消除刻板印象2、增加平等接触3、制定有助于消除偏见的社会规范三、结论任何轻视农民工问题或不能妥善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做法都将导致极为严重的社会、经济与政治后果。
因此,应当将农民工问题作为中国未来十年发展中的头等大事来看待,统筹考虑、综合协调、积极促使农民工问题得到较快、较好的解决,这是我国向健康和谐的、可持续的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道路迈进的必要条件。
试论农民工就业歧视产生的根源及消除策略【内容摘要】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加快了城镇经济的发展,方便了城市居民生活,为当地创造了财富和税收,促进了社会繁荣。
但由于特殊身份及边缘性地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充分保护。
农民工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几乎可以从各个方面找到证据,包括身份歧视、社会排斥、就业不公、劳动环境恶劣等等,几乎涉及经济、社会、政治与精神文化诸方面。
本文分析了农民工在城市就业中遭遇歧视的原因,并指出了这种歧视产生的后果,最后提出了消除歧视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农民工就业歧视偏见消除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到过程中,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加快了城镇经济的发展,方便了城市居民生活,为当地创造了财富和税收,促进了社会繁荣。
但由于特殊身份及边缘性地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充分保护。
农民工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尤其是农民工在城市就业时所遭遇的歧视更是引发了众多的讨论,纷纷从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等不同角度对其进行深入细致的探讨,对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消除歧视的措施,创设和谐的社会,融洽的人际环境。
歧视是因为对某个体或其所属团体存有偏见而引起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行为方式。
歧视源于偏见,偏见是一种消极否定的态度,它包括认知、情感和意向三种主要成份。
总体来说,偏见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偏见以有限的或者不正确的信息来源为基础;(2)偏见的认知成分就是刻板印象;(3)偏见有过度类似的倾向;(4)偏见含有先入为主的判断。
偏见使人对认知对象做出不正确的评价,偏见进一步发展会导致歧视和攻击的偏见行为。
因此本文从偏见产生的原因、偏见造成的后果、偏见的消除措施等入手,从而为消除农民工在城市中就业所遭遇到的歧视。
一、对农民工产生偏见歧视的原因(一)城乡社会群体间的利害冲突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社会的各个团体、阶层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地位的不平等,这是产生偏见的重要因素。
冲突导致敌视,并进一步深化对对方的否定性情感和心理,从而形成对敌视群体的偏见。
1995年国有企业改革,城市社会出现大量下岗失业人员,在这种背景下,农村流动人口大量涌人城市,被视为与城市居民抢夺“饭碗”。
歧视的替罪羊理论认为,日常生活的挫折导致人们对弱势外围群、体成员的替代性攻击,以发泄被压抑的情绪。
在城市劳动力对农民工形成的就业威胁表达不满后,地方政府便通过一系列政策手段,限制农村劳动力在城市的就业。
城市人作为城市发展的既得利益者与农民工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贡献者之间的利益分歧是客观存在的,前者有着努力维护自身既得利益不让农民工分享的自利性要求,而后者事实上已经成为一个有着自己独特利益诉求的规模巨大的特殊社会群体,融入主流社会和希望得到公平社会保护及民主政治权力正在成为越来越多农民工的共同追求,由此必然导致两者之间的冲突不可避免。
贾德和帕克的研究发现,当群体之间处于竞争时,外围群体同质效应被强化了,结果就造成了负性的刻板印象和大范围的敌意和歧视。
(二)社会文化历史因素团体间的竞争和冲突并非偏见产生的必要条件,即使消除了所有的群体冲突,偏见也不会从社会上彻底消失,因为偏见的产生有其文化历史因素。
根据美国学者奥尔波特对历史上各种偏见发生和持续过程的研究,许多偏见最初之所以产生,主要是由于那些有权有势的社会集团为了使自己对无权无势社会集团的剥削统治合理化而制造出来的。
而这种偏见一旦形成并传播开来之后,便融入了文化传统,并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偏见的氛围。
我国长期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分割使得作为政策制定者、执行者的城市人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城乡分治观念,因此城市管理者乃至一般市民在执法过程与社会生活中对农民工往往自觉不自觉地带上了歧视与偏见色彩。
此外,我国的职业流动机会不平等,农村流动人口与城市居民还没有在同一个市场上实现均等就业。
农村流动人口基本上是在劳务市场上实现就业的,绝大多数从事的是“脏、累、差、险、重”的职业。
而城市居民不喜欢到劳务市场上找工作,觉得劳务市场档次太低,有损于自己的社会地位。
其实,最重要的是城市雇员一旦下岗或失业,就可以领取生活补助或失业保险金。
当他们不愿意与农民工“为伍”时,尽管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但这代价的一部分是由城市政府买单的,即政府成了城市雇员歧视农民工的第三方付费者。
同时,农村流动人口大多也不进入人才市场和技能市场,一方面因为这些市场设置了很高的门槛;另一方面大多数农村流动人口没有一技之长,文化水平也不够高,不能在这些市场找到工作。
农村流动人口和城市居民的这种对立导致两个群体间的社会距离越来越大,致使城市居民产生了日益强烈的对自己有利而对农民工不利的看法。
长期以来,对农民工的歧视就发展成一种习惯,形成了一种集体无意识。
(三)群际比较的结果偏见和某些独特的心理作用与心理感受有关。
弗洛伊德认为,偏见是一种人类倾向于投射的功能。
投射有两种,第一种是相似性投射,即具有将他人视为有敌意和侵犯品质的明显倾向的人往往暴露了他自己的敌视和侵犯品质。
第二种是互补性投射,如资本家剥削工人可能认为,他们这样做不是因为他们贪婪,而是因为被他们剥削的人能力低。
相对于城市居民来说,农民工的素质确实还未能得到全面有效的提升,主要表现三个方面:一是农民工的文化素质仍然偏低。
绝大多数农民工的受教育年限低于高中,而农村办学条件差和教育水平低使其实际文化程度较之学历程度更低。
二是劳动技能素质仍然偏低。
80%以上的农民工未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大多数农民工只能从事低技术含量的工作,长期沉淀在低层次劳动者群体中。
三是对城市文明的接受程度有限。
基于城市社会的排斥和农民工的自我拒绝,加之过高的流动性,大多数农民工虽然在不同城市务工多年,但仍然未能真正接受城市文明并融人城市生活,这对于农民工素质的提升非常不利。
当然农民工中有一部分人的文化水平、道德素质、法律意识相对落后,他们在城市中的越轨行为,给城市秩序与居民生活带来消极影响,并产生“晕轮效应”。
社会同一性理论认为,社会分类、群际比较及人们对积极社会同一性的追求,是群际冲突和群际歧视产生的根源。
人们总是或多或少地依据自己所属的群体来界定和评价自己,如果通过群际比较,发现自己的群体优于另一群体,个体就体验到积极的社会同一性,为了满足追求积极自我评价的需要,人们在做群际比较时,常常偏向于内群体,表现出“内群体偏爱”。
二、偏见歧视产生的后果(一)农民工产生“过客心态”对农民工的偏见歧视会产生一种“预言的自我实现”。
预言的自我实现是指来自社会或他人的预言通过个体的自我意识实现其对个体社会化过程的影响,这是社会化过程中自我实现的重要途径。
罗森塔尔效应可以证明,积极的看法会导致积极的效果,那么消极的看法也可能导致消极的效果。
这种现象表明,人们对他人形成的印象会暗示别人的行为方式。
刻板印象作为印象一个重要来源,同样会引发这种自我实现预言的现象。
例如,如果一个人认为农民工的道德意识较差,那么他可能以一种防御、逃避的态度对待农民工。
这种防御、逃避的行为可能会侮辱或激怒农民工,这可能会使他们比其已有的行为表现得更差,从而证实那个人对农民工的刻板印象,甚至这个交往过程的中立观察者(开始没有刻板印象知觉者)可能会得出农民工道德意识差的结论,从而潜在地开始另一个恶性循环。
进城农民工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经常受到城市居民语言上的歧视、有意回避、人格侮辱等,直接伤害了进城农民工的人格和尊严,因而他们感受很强烈。
尽管农民工在心理上竭力反抗“二等公民”的地位,但在长期的二元结构现实面前,低下的经济、社会地位使他们不得不在与城市居民的互动中总是处于被动的地位,因而产生自卑心理,对城市形成“过客心态”而没有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对城市的建设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利于城市和谐发展。
(二)农民工的社会交往出现“自愿性隔离”人们的认知选择决定于以往对报偿和惩罚原则的体验,如果某种刺激物能给主体带来愉悦即报偿时,就会引发积极的认知倾向。
相反,对于那些令人不快和压抑的人和事,个人将极力逃避或置之不理。
农民工选择进人城市工作和生活,当面对城市给他们带来的多方面压力时,他们就会主动寻找并且构建能够满足他们精神和心灵依托的场所,而民工的社会网络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民工的这种需求,他们将交往圈子限定在同在城市的老乡之间。
这种文化同质性无疑会给农民工的交往带来安全感,使他们在与城市人的社会关系中形成所谓的“自愿性隔离”。
这种“自愿性隔离”无疑在实质上拉大了两个群体之间的社会距离,使农民工难以真正融入城市生活。
虽然市民与农民工这两大群体生存在同一空间中,表面上发生着经济上、工作上和生活上的交往,但在心理意识上,城市居民完全将农民工排斥在自己群体之外,与农民工有着高度疏离感。
农民工这种主动或被动地选择与城市居民的隔离使得他们与城市居民缺乏平等的、个人的接触,加之农民工的工作时间过长和工资过低,使得他们没有多余的精力和金钱进行诸如逛街、游玩、购物等消费性闲暇活动,因而与城市居民的接触大大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