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制造及验收标准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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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制造及验收标准 修改

钢结构制造及验收标准

一、钢结构焊接

1、焊接作业区的环境要求主要是为了保证焊接质量,当焊接作业环境超过规定时不得进行焊接。作业区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和风速一般有如下规定:

1.1 周围环境温度不低于-20℃,周期性荷载结构周围环境温度不低于-5℃;1.2 焊接作业区的相对湿度不大于90%;

1.3 焊接作业区最大风速当手工电弧焊和自保护药芯焊丝电弧焊一般不超

8m/s 、气体保护电弧焊一般不超过2m/s 。

焊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低于0℃时,应采取加热或防护措施,确保焊接接头和焊接表面各方向大于或等于2 倍钢板厚度且不小于100mm 范围内的母材温度不低于20℃,且在焊接过程中均不应低于此温度。

2、焊接变形控制

2.1 在进行构件或组合构件的装配和部件间连接时,以及将部件焊接到构件上时,采用的工艺和顺序应使最终构件的变形和收缩最小。

2.2 根据构件上焊缝的布置,可按下列要求采用合理的焊接顺序控制变形:

1 对接接头、T 形接头和十字接头,在工件放置条件允许或易于翻身的情况下,宜双面对称焊接;有对称截面的构件,宜对称于构件中和轴焊接;有对称连接杆件的节点,宜对称于节点轴线同时对称焊接;

2 非对称双面坡口焊缝,宜先焊深坡口侧、然后焊满浅坡口侧、最后完成深坡口侧焊缝,特厚板宜增加轮流对称焊接的循环次数;

3对长焊缝宜采用分段退焊法或与多人对称焊接法同时运用;

4 宜采用跳焊法,避免工件局部热量集中。

2.3构件装配焊接时,应先焊预计有较大收缩量的接头,后焊预计收缩量较小的接头,接头应在尽可能小的拘束状态下焊接。

2.4对于预计有较大收缩或角变形的接头,可通过计算预估焊接收缩和角变形量的数值,在正式焊接前采用预留焊接收缩裕量或预置反变形方法控制收缩和变形。

2.5对组合构件宜采取分部组装焊接、分别矫正变形后再进行总装焊接或连接的方法。

【说明】2.1~2.5焊接变形控制主要目的是保证构件或结构要求的尺寸,但有时焊接变形控制的同时会使焊接应力和焊接裂纹倾向随之增大,应采取合理的工艺措施、装焊顺序、热量平衡等方法来降低或平衡焊接变形,避免刚性固定或强制措施控制变形。

3、焊接接头

(Ⅰ)熔透焊接接头

3.1 T 形接头、十字接头、角接接头等要求熔透的对接和角接组合焊缝,其焊脚尺寸不应小于t/4(图6.

4.1 a,b,c),设计有疲劳验算要求的吊车梁或类似

构件的腹板与上翼缘连接焊缝的焊脚尺寸为t/2,但不应大于10mm(图3.1d)。焊脚尺寸的允许偏差为0~4mm。

图3.1焊脚尺寸

【条文说明】3.1 对T 型、十字型、角接接头等要要求溶透的对接和角对接组合焊缝,为减少应力集中,同时避免过大的焊脚尺寸,参照国内外相关规范的规定,确定了对静载结构和动载结构的不同焊尺寸的要求。

3.2 全熔透坡口焊缝对接接头的焊缝余高R 应符合下列规定:

注:设计要求焊缝表面打磨时,打磨方向应沿纹路和拉应力方向;如果设计没有要求时,可不打磨。

3.3 双面坡口全焊透焊缝可采用不等厚的坡口深度,较浅坡口深度不应小于较薄件厚度的1/4。深度按厚度不同而不同。

4、焊接质量检验

4.1 焊缝的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和内部质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进行检验。

4.2栓钉焊焊后应进行弯曲试验检查,检查数量不应少于1%;当用锤击焊钉(螺柱)头、使其弯曲至30°时,焊缝和热影响区不得有肉眼可见裂纹。

5、焊接缺陷返修

5.1 焊缝金属或母材的缺欠超过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时,可采用砂轮打磨、碳弧气刨、铲凿或机械等方法彻底清除。返修焊接之前,应清洁修复区域的表面。对于焊缝尺寸不足、咬边、弧坑未填满等缺陷应进行焊补。

5.2 对于不合格的焊缝缺欠,返修或重焊的焊缝应按原检测方法和质量标准进行检测验收。

5.3 对焊缝进行返修,宜按下述要求进行:

1 焊瘤、凸起或余高过大,采用砂轮或碳弧气刨清除过量的焊缝金属;

2 焊缝凹陷或弧坑、焊缝尺寸不足、咬边、未熔合、焊缝气孔或夹渣等应在完全清除缺陷后进行补焊;

3 焊缝或母材的裂纹应采用磁粉、渗透或其它无损检测方法确定裂纹的范围及深度,用砂轮打磨或碳弧气刨清除裂纹及其两端各50mm 长的完好焊缝或母材,修整表面或磨除气刨渗碳层后,并用渗透或磁粉探伤方法确定裂纹是否彻底清除,再重新进行补焊。对于拘束度较大的焊接接头上焊缝或母材上裂纹的返修,碳弧气刨清除裂纹前,宜在裂纹两端钻止裂孔后再清除裂纹缺陷;

4 焊接返修的预热温度应比相同条件下正常焊接的预热温度提高30~50℃,并采用低氢焊接方法和焊接材料进行焊接;

5 返修部位应连续焊成。如中断焊接时,应采取后热、保温措施,防止产生裂纹。厚板返修焊宜采用消氢处理

6 焊接裂纹的返修,应通知专业焊接工程师对裂纹产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制定专门的返修工艺方案后按工艺要求进行;

7 承受动荷载结构的裂纹返修以及静载结构同一部位的两次返修后仍不合格时,应对返修焊接工艺进行工艺评定,并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实施;

8 裂纹返修焊接应填报返修施工记录及返修前后的无损检测报告,作为工程验收及存档资料。

【条文说明】5.1~5.3 焊缝金属或部分母材的缺陷超过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时,施工单位可以选择是进行修补或除去而重焊不合格焊缝。焊接或母材的缺陷修补前应分析缺陷的性质种类和产生原因。如不是因焊工操作或执行工艺规范不严格造成的缺陷,应从工艺方面进行改进,编制新的工艺或经过试验评定后进行修补,以确保返修成功。多次对同一部位进行返修,会造成母材的热影响区的热应变脆化,对结构的安全有不利影响。

二、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

1一般规定

1.1 本章适用于钢结构制作及安装中钢零件及钢部件的加工。

1.2 加工前,应进行设计图纸的审核,熟悉设计施工图和施工详图,做好各道工序的工艺准备。结合加工工艺,编制作业指导书。

2 放样和号料

2.1 放样和号料应根据施工图和工艺文件进行,并按要求预留余量。

2.2 放样和样板(样杆)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2 的规定。

2.2放样和样板(样杆)的允许偏差

2.3 号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3 的规定。

【条文说明】2.1~2.3 放样是根据施工图用1:1 的比例放出在大样,并制作样板或样杆,进行号料,作为切割、加工、弯曲、制孔等的标记。目前大多数加工单位采用数控加工设备,省略了放样和号料工序,但是有些加工和组装工序仍需放样、做样板和号料等工序。样板、样杆一般采用铝板、薄白铁板、纸板等材料制作,按精度要求不同选用的材料也就不同。

放样和号料预留余量,一般包括制作和安装时的焊接收缩余量,构件的弹性压缩量,切割、刨边和铣平等加工余量,及厚钢板展开的余量等。

2.4 钢板宜按工艺规定的方向进行号料,考虑构件(或零部件)受力方向和加工方向等因素。

【条文说明】2.4 本条规定号料方向,主要考虑钢板沿轧制方向和垂直轧制方向力学性能有差异,一般构件受力方向与钢板轧制方向一致,弯曲加工方向(如弯折线、卷制轴线)与钢板轧制方向垂直,以防止出现裂纹。

2.5 号料后,钢零件和钢部件应按工艺要求进行标识。

【条文说明】8.2.5 号料后零部件进行标识,包括工程号、零件编号、加工符号、孔的位置等,便于切割及后续工序工作,避免造成混乱。同时将该零件所用材料的相关信息,如钢种、厚度、炉批号等移植到下料配套表和余料上,以备检查和后用。

3 切割

3.1 钢材切割可采用气割、机械剪切、等离子切割等方法,选用的切割方法应满足工艺文件的要求。切割后的飞边、毛刺应清理干净。

【条文说明】3.1 钢材切割的方法很多,本条中主要列出了气割(又称火焰切割)、机械剪切、等离子切割三种,切割时按其厚度、形状、加工工艺、设计要求,选择最适合的方法进行。

3.1 钢材切割的方法

3.2 钢材切割面或剪切面应无裂纹、夹渣、分层等缺陷和大于1mm 的缺棱;3.3 气割前钢材切割区域表面应清理干净。切割时,应根据设备类型、钢材厚度、切割气体等因素选择适合的工艺参数。

【条文说明】3.3 为保证气割顺序进行和气割面质量,不论采用何种气割方法,切割前要求将钢材切割区域表面清理干净。

3.4 气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3.5 机械剪切的零件厚度不宜大于12.0mm,剪切面应平整。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20℃、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5℃时,不得进行剪切、冲孔。

3.6 机械剪切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4 的规定。

表3.4 机械剪切的允许偏差

【条文说明】3.5~3.6 采用剪板机或型钢板剪切机切割钢材是速度较快的一种切割方法,但切割质量不是很好,因为在钢材的剪切过程中,一部分是剪切而另一部分撕断,其切断面边缘产生很大的剪切应力,在剪切连续2~3mm 范围内,形成严重的冷作硬化区,使这部分钢材脆性很大。因此,规定对剪切零件的厚度不宜大于12mm,对较厚的钢材或直接受动荷载的钢板,一律不采用剪切,否则要将冷作硬化区刨除;如剪切边为焊接边,可不作处理。基于在这个原因,在低温下更不应进行剪切,因此规定了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剪切和冲孔的最低温度。

4 矫正与成型

4.1 矫正可采用机械矫正、限定温度的加热矫正、加热矫正与机械联合矫正等方法。

4.2 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6℃、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2℃时,不应进行冷矫正和冷弯曲。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在加热矫正时,加热温度不应超过900℃。低合金结构钢矫正温度冷却到600℃时严禁急冷。

【条文说明】4.2 对冷矫正和冷弯曲的最低环境温度进行限制,是为了保证钢材在低温情况下受到外力时不致产生冷脆断裂,在低温下钢材受外力而脆断要比冲孔和剪切加工时而断裂更敏感,故环境温度限制较严。

4.3 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或损伤,划痕深度不得大于0.5mm,且不应大于该钢材厚度允许负偏差的1/2。

4.4 型钢冷矫正和冷弯曲的最小曲率半径和最大弯曲矢高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条文说明】4.4 冷矫正和冷弯曲的最小曲率半径和最大弯弯曲矢高的允许值,是根据钢材的特性、工艺的可行性以及成形后外观质量的限制而作出的。

4.5 钢材矫正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4.6 钢管加工弯曲成型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5 边缘和端部加工

5.1边缘加工可采用气割和机械加工方法,对边缘有特殊要求时宜采用精密切割。气割或机械剪切的零件,需要进行边缘加工时,刨削余量不应小于2.0mm。【条文说明】5.1 本条主要规定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剪切外露边缘、需刨平顶紧的边缘,以及手工切割的外露边缘等,需对剪切的冷作硬化区或气割的热影响区2~3mm 进行机械切削加工。

5.2 边缘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5.3 焊缝坡口可采用气割、铲削、刨边机加工等方法。

5.4 零部件如采用铣床进行铣削加工边缘时,加工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条文说明】5.4 本条对主要零部件精度尺寸要求较高时,规定采用铣削对边缘进行精加工的允许偏差。(铣平面的平面度0.3,是否放入规范内)

三、钢构件组装工程

1 一般规定

1.1 本章适用于钢结构工程制作中构件的组装施工。

1.2 在构件组装前,组装人员应熟悉施工图、组装工艺及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并检查组装用的零部件的外观、材质、规格、数量,其规格、平直度、坡口、预留的焊接收缩余量和加工余量等,均应符合要求。

1.3 组装焊接处的连接接触面及沿边缘30~50mm 范围内的铁锈、毛刺、污垢等应在组装前清除干净。

1.4 钢构件组装的尺寸偏差,应控制在工艺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 附录C 要求的组装偏差允许范围内。

1.5 构件的隐蔽部位应焊接、涂装,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封闭;完全密闭的构件内表面可不涂装。

2 部件拼接

2.1 焊接H 型钢的翼缘板拼接缝和腹板拼接缝的间距不小宜于200mm。翼缘板拼接长度不应小于2 倍板宽;腹板拼接宽度不应小于300mm 长度不应小于600mm。

2.2 设计无特殊要求时,热轧H 型钢(含工字钢)可采用直接全熔透焊接拼接。

2.3 箱形构件的翼缘板拼接缝和腹板拼接缝的间距不宜小于500mm。翼缘板拼接长度应不小于其本身宽度的2 倍;腹板拼接缝拼接长度也应不小于其本身宽度的2 倍,且应大于600mm。翼缘板和腹板在宽度方向一般不宜拼接,尽量选择整块宽度板;对宽度超过2400mm 以上的若要拼接,其最小宽度也不宜小于其板宽的1/4,且至少应大于600mm。

2.4 圆筒体构件的最短拼接长度应不小于其直径且不小于1000mm。在单节圆筒体中,相邻两条纵缝的最短间距,其弧长应不小于500mm;直接对接的两节圆筒体节间,其上、下筒体相邻两条纵缝间的最短间距,其弧长应大于5t(t 为圆筒管板厚),且不小于200mm。

四、钢结构安装

1 一般规定

1.1 本章适用于单层、多层、高层、空间结构及高耸结构等钢结构工程的安装。

1.2 钢结构安装前应由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本规范规定以及相关现行国家规范规定编制书面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监理和业主工程师认可后方可组织实施。【条文说明】1.2 钢结构施工单位在开始安装前应编制书面施工组织设计,并编制专项方案、作业指导书作为补充。施工组织设计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可组织专家论证。

1.3 测量基准点应由业主工程师提供,其精度应满足GB50026 的规定。并经过适当加密。

1.4 现场应设置专门的构件堆场,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构件变形或表面被污染。高强螺栓、焊条、焊丝、涂料等材料应在干燥、封闭环境下储存。

【条文说明】1.4 现场构件堆场要求满足的基本条件:满足运输车辆通行要求;场地平整;有电源、水源,排水通畅;堆场的面积满足工程进度需要,若现场不能满足要求时可设置中转场地。露天设置的堆场应对构件采取适当的覆盖措施。

1.5 钢结构吊装前应清除构件表面的油污、泥沙和灰尘等杂物,并做好轴线和标高标记。操作平台、爬梯、安全绳等辅助措施宜在吊装前固定在构件上。

1.6 钢结构安装应根据结构特点按照合理顺序进行,保证安装阶段的结构稳定,必要时应增加临时固定措施。临时措施应能承受结构自重、施工荷载、风荷载、雪荷载、地震荷载、吊装产生的冲击荷载等荷载的作用,并不至于使结构产生永久变形。

【条文说明】1.6 本条规定的合理顺序需考虑到平面运输、体系转换、测量校正、精度调整及系统构成等因素。安装阶段的结构稳定性对保证施工安全和安装精度非常重要,构件在安装就位后,应利用其他相邻构件或采用临时措施进行固定。

1.7 钢结构安装校正时应考虑温度、日照等因素对结构变形的影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宜在大致相同的天气条件和时间段进行测量验收。

【条文说明】1.7 钢结构受温度和日照的影响变形比较明显,但此类变形属于可恢复的变形,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大致相同的天气条件和时间段进行测量验收可避免测量结果不一致。

五、涂装工程

1 一般规定

1.1 本章适用于钢结构的油漆类防腐涂装、金属热喷涂防腐、热浸镀锌防腐和防火涂料涂装等工程的施工。

1.2 钢结构防腐涂装施工原则上应在钢构件组装和预拼装工程检验批的施工质

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条文说明】1.2 本条规定了一般的防腐涂装顺序,对于部分封闭构件和大型构件也有采取先进行预先涂装的顺序。

1.3 钢结构防火涂料涂装施工应在钢结构安装工程和防腐涂装工程检验批施工

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当设计文件规定钢结构可不进行防腐涂装时,钢结构安装工程验收合格后可直接进行防火涂料涂装施工。

1.4 钢结构防腐涂装工程和防火涂装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技术应满足本规范、设计文件、涂装产品说明书和现行相关国家产品标准的要求。

1.5 防腐涂装施工前,钢材应按本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进行表面处理。当设计文件未提出要求时,可根据涂料产品对钢材表面的要求,采用适当的预处理方法。

1.6 油漆类防腐涂料涂装工程和防火涂料涂装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 的要求进行质量验收。

1.7 金属热喷涂防腐和热浸镀锌防腐工程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塔桅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CECS 80 、《金属和其它无机覆盖层热喷涂锌、铝及其合金》GB/T9793 和《热喷涂金属件表面预处理通则》GB/T9793 的要求进行质量验收。

1.8 钢构件表面的涂装系统应相互兼容。

【条文说明】1.8 本条主要规定钢构件表面防腐油漆的底层漆、中间漆和面层漆之间的搭配相互兼容,以及防腐油漆与防火涂料相互兼容,以保证涂装系统的质量。

1.9 涂装施工时,应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

2 表面处理

2.1 钢构件表面按设计文件要求的除锈等级,可采用机械除锈和手工除锈方法。【条文说明】2.1 本条规定了钢构件表面处理的除锈方法,可根据表1

3.2.1 表选用。

表2.1 除锈等级和除锈方法表

2.2 钢构件表面温度低于露点以上3℃时,应停止干喷磨料除锈且不得进行涂装。

2.3 当钢构件采用油漆类防腐涂装时,钢构件除锈表面粗糙度宜取30~75μm,且最大粗糙度不宜超过100μm;当钢构件采用金属热喷涂和热浸镀锌防腐时,表面粗糙度宜为30~50μm。

【条文说明】2.3 钢材表面的粗糙度对漆膜的附着力、防腐性能和使用寿命有较大的影响。粗糙度大,表面积也将增大,漆膜与钢材表面的附着力相应增强;但是,当粗糙度太大时,如漆膜用量一定时,则会造成漆膜厚度分布不均匀,特别是在波峰处的漆膜厚度往往低于设计要求,引起早期的锈蚀,另外,还常常在较深的波谷凹坑内截留住气泡,将成为漆膜起泡的根源。粗糙度太小,不利于附着力的提高。所以,本条提出对表面粗糙度的要求。

表面粗糙度的大小取决于磨料粒度的大小、形状、材料和喷射的速度、作用时间等工艺参数,其中以磨料粒度的大小对粗糙影响较大。

2.4 处理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焊渣、焊疤、灰尘、油污、水和毛刺等;酸洗除锈后,钢材表面应露出金属色泽,无污渍、锈迹。

3 油漆防腐涂装

3.1 油漆防腐涂装可采用涂刷法、手工滚涂法、空气喷涂法和高压无气喷涂法。

3.2 涂装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涂料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产品说明书无要求时,环境温度宜在5~38℃之间,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5%;

2 涂装时构件表面不应有结露;

3 在雨、雾、雪和较大灰尘的条件下,不应进行户外施工;

4 涂装后4h 内不得雨淋;

5 风力超过5 级不宜使用无气喷涂。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B50205-200l内容简介 侯兆欣(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北京100088) 1 编制工作概况 根据建设部建标标[2000]65号文和建设部建标[2001]87号文的要求,由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主编,会同武钢金属结构有限责任公司等10个单位,历经1年,共同编制成《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2 编制的指导思想 编制工作始终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编制原则为基础,贯彻“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十六字方针,结合钢结构工程的特点进行。编制的整体思路是按新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体系改革原则,将原《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95和原《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1-95套改成一个规范。 在编制过程中始终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相协调;与《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相协调;与其他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或标准相协调;为施工工艺和评优标准等推荐性标准留有接口,成为一个比较完整的规范标准体系。 通过1年多的编制工作,编制组先后召开了8次工作会议,另外还有3次编制组长会议,先后完成7稿,在建设部、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大力支持下,编制组顺利完成编制工作。 3 主要内容 本规范共分15章,包括总则、术语、符号、基本规定、原材料及成品进场、焊接工程、紧固件连接工程、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工程、钢构件组装工程、钢构件预拼装工程、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压型金属板工程、钢结构涂装工程、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等内容。将钢结构工程原则上分成10个分项工程,每一个分项工程单独成章。“原材料及成品进场”虽不是分项工程,但将其单独列章是为了强调和强化原材料及成品进场准人,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单独列章是为了更好地便于质量验收工作的操作。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部分)工程进行。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划分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

钢结构检测标准及其规范

钢结构检测标准及其规范 1、构造 1.1 钢结构杆件长细比的检测与核算,可按本章第6.4节的规定测定杆件尺寸,应以实际尺寸等核算杆件的长细比。 1.2 钢结构支撑体系的连接,可按本章第6.3节的规定检测;支撑体系构件的尺寸,可本章第6.4节的规定进行测定;应按设计图纸或相应设计规范进行核实或评定。 1.3 钢结构构件截面的宽厚比,可按本章第6.4节的规定测定构件截面相关尺寸,并进行核算,应按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评定。 2、涂装 2.1 钢结构防护涂料的质量,应按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对涂料质量的规定进行检测。 2.2 钢材表面的除锈等级,可用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规定的图片对照观察来确定。 2.3 不同类型涂料的涂层厚度,应分别采用下列方法检测: 1 漆膜厚度,可用漆膜测厚仪检测,抽检构件的数量不应少于本标准表3.3.13中A类检测样本的最小容量,也不应少于3件;每件测5处,每处的数值为3个相距50mm的测点干漆膜厚度的平均值。 2 对薄型防火涂料涂层厚度,可采用涂层厚度测定仪检测,量测方法应符合《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24的规定。 3 对厚型防火涂料涂层厚度,应采用测针和钢尺检测,量测方法应符合《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24的规定。涂层的厚度值和偏差值应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进行评定。 4 涂装的外观质量,可根据不同材料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进行检测和评定。 3、钢网架 3.1 钢网架的检测可分为节点的承载力、焊缝、尺寸与偏差、杆件的不平直度和钢网架的挠度等项目。 3.2 钢网架焊接球节点和螺栓球节点的承载力的检验,应按《网架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GJ78的要求进行。对既有的螺栓球节点网架,可从结构中取出节点来进行节点的极限承载力检验。在截取螺栓球节点时,应采取措施确保结构安全。 3.3 钢网架中焊缝,可采用超声波探伤的方法检测,检测操作与评定应按《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303 4.1或《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3034.2的要求进行。 3.4 钢网架中焊缝的外观质量,应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要求进行检测。 3.5 焊接球、螺栓球、高强度螺栓和杆件偏差的检测,检测方法和偏差允许值应按《网架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GJ78的规定执行。 3.6 钢网架钢管杆件的壁厚,可采用超声测厚仪检测,检测前应清除饰面层。 3.7 钢网架中杆件轴线的不平直度,可用拉线的方法检测,其不平直度不得超过杆件长度的千分之一。 3.8 钢网架的挠度,可采用激光测距仪或水准仪检测,每半跨范围内测点数不宜小于3个,且跨中应有1个测点,端部测点距端支座不应大于1m。 4、结构性能实荷检验与动测

钢结构验收规范最新版

一、验收依据: 1、验收钢结构工程应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和经图审机构审核后的工程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进行。 2、施工单位应在钢结构主体工程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报质量监督机构。 3、验收组织工作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6.0.2条要求,对钢结构工程的验收应由监理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检测、施工和建设单位参加,监督站对验收实行监督。 4、验收会议的工作程序一般按施工、检测、监理、勘察、设计、建设单位的顺序进行陈述和认可。并由监督站作监督验收的执法检查的评价。 5、参加人员:钢结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试验(检测)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勘察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 二、验收内容: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文件要求的程序予以确定。 1、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作出书面的钢结构施工质量自检评价报告。报告中应对所施工房屋钢结构施工情况进行介绍,内容一般应主要有:工程设计变更、技术问题处理协议;工程定位、测量、放线;隐蔽工程验收,钢材进场验收;单层、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基础和支承面锚栓紧固及位置偏差;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等紧固件的品种、规格、性能;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需进行的螺栓实物最小载荷试验检验,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检验和复验;高强度螺栓紧固铀力(预拉力)复验;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1级的和跨度≥40m钢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钢网架完成后的挠度值测量;钢结构焊接超声波或射线探伤检验,钢结构防腐、防火涂装情况;钢材及焊接材料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情况;钢结构安装的平面、竖向、节点联结的施工质量情况,柱脚及网架支座检查情况,钢结构房屋沉降观测情况,提出质量自检评定结果。 2、验收时应提供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资料: (1)钢材、钢铸件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需抽样复验的应有复验报告,重要钢结构焊接材料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和抽样复验报告; (2)焊工合格证书;考试合格项目及施焊认可范围; (3)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超声波、射线探伤检测报告; 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圆管T、K、Y形节点相关线焊缝的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报告。 (4)制作和安装的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报告; (5)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值检查记录表; (6)钢网架结构总拼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的挠度测量值检查记录表; (7)钢结构用防腐和防火涂料产品质量证明书; (8)钢结构拼装记录; (9)钢结构施工图、竣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 (10)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1)钢结构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查记录; (12)沉降观测记录及评价报告; (13)钢结构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4)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最新钢结构规范及图集

【国家标准】 1、GB-50017-2003、《钢结构设计规范》 2、GB50018-2002、《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3、GB-50205-2001、《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GB50191-93、《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5、GBJ135-90、《高耸结构设计规范》 6、GB500046、《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7、GB8923-88、《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涂装等级》 8、GB14907-2002、《钢结构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 9、GB-50009-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10、GBT-50105-2001、《建筑结构制图标准》 11、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修订版) 12、GB-50187-93、《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行业标准】 1、JGJ138-2001/J130-2001、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 2、JGJ7-1991、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3、JGJ61-2003/J258-2003、网壳结构技术规程 4、JGJ99-1998、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正修订) 5、JGJ82-91、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6、JGJ81-2002/J218-200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7、DL/T5085-1999、钢-混凝土组合结构设计规程 8、JCJ01-89、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9、YB9238-92、钢-混凝土组合楼盖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10、YB9082-1997、钢骨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11、YBJ216-88、压型金属钢板设计施工规程(正修订) 12、YB/T9256-96、钢结构、管道涂装技术规程 13、YB9081-97、冶金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14、CECS102:2002、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 15、CECS77:96、钢结构加固技术规范 16、YB9257-96、钢结构检测评定及加固技术规范 17、CECS28:90、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18、YB9254-1995、钢结构制作安装施工规程 19、CECS159:2004、矩形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20、CECS24:90、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 21、CECS158:2004、索膜结构技术规程 22、CECS23:90、钢货架结构设计规范 23、CECS78:96、塔桅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程 24、CECS167:2004、拱形波纹钢屋盖结构技术规程 25、JGJ85-92、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 26、CECS、多、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设计规程 27、CECS、热轧H型钢构件技术规程 28、CECS、钢结构住宅建筑设计技术规程 29、CECS、建筑拱形钢结构技术规程 30、CECS、钢龙骨结构技术规程

钢结构安装验收规范

钢结构安装验收规范—、总则 基本规定 二、原材料及成品进场 1、一般规定 2、钢材 3、焊接材料 4、其他 三、钢结构焊接工程 1、一般规定 2、钢构件焊接工程 四、钢构件组装工程 1、一般规定 2、焊接H型钢 3、组装 4、端部铣平及安装焊缝坡口 5、钢构件外形尺寸 五、钢构件预拼装工程 1、一般规定 2、预拼装 六、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 1、一般规定 2、基础和支承面 3、安装和校正 七、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 1、一般规定 2、基础和支承面 3、安装和校正 八、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 1、一般规定 2、支承面顶板和支承垫块 3、总拼与安装 九、钢结构涂装工程 1、一般规定 2、钢结构防腐涂料涂装 3、钢结构防火涂料涂装 附录A焊缝外观质量标准 附录B钢结构安装的允许偏差

—、总则 1、概述 1.1、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钢结 构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单层、多层、高层以及网架、压型金属板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3、钢结构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4、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配套使用。 1.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1、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应有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2.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必须采用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 2.3、钢结构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采用的原材料及成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成品应按本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见证取样、送样;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划分应按照

GB50205-2001《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专业技术2008-06-14 00:01:09 阅读3080 评论17 字号:大中小订阅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2]11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OOO至二OO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5-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4.2.1、4.3.1、4.4.1 、5.2.2 、5.2.4 、6.3.1 、8.3.1 、10.3.4 、11.3.5 、12.3.4 、14.2.2 、14.3.3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95和《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1-9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二年一月十日 二、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2001]87号文“关于印发《二OOO年至二OO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95和《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1-95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方针,以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为基础,进行全面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5章,包括总则、术语、符号、基本规定、原材料及成口进场、焊接工程、紧固件连接工程、钢零部件加工工程、钢构件组装工程、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压型金属板工程、钢结构涂装工程、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以及9个附录。将钢结构工程原则上分成10个分项工程,每一个分项工程单独成章。“原材料及成品进场”虽不是分项工程,但将其单独列章是为了强调和强化原材料及成品进场准入,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单独列章是为了更好地便于质量验收工作的操作。

钢结构常用规范及规程

钢结构设计常用规范 基础规范:确定结构的安全等级(γ0)、结构的使用寿命(γL)、抗震设防类别(确定结构抗震等级及地震作用效应调整、抗震构造措施的依据),是所有钢结构设计都必须使用的规范。 1、《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153-2008 各类工程结构:建筑、铁路、公路、港口、水利水电等,设计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基本方法。 2、《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各类材料的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特殊设防类(甲类)、重点设防类(乙类)、标准设防类(丙类)及适度设防类(丁类)...........................................................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 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 6、《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 7、《钢结构钢材选用与检验技术规程》CECS 300:2011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 结构体系 8、《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2-2016 9、《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2015

10、《空间网格结构设计规程》JGJ 7-2010 11、《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 99-2015 12、《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GB 50936-2014) 13、《组合结构设计规范》JGJ 138-2016(型钢混凝土) 14、《交错桁架钢结构设计规程》JGJ/T 329-2015 15、《拱形钢结构技术规程》JGJ/T 249-2011 16、《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JGJ 227-2011 17、《轻钢轻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83-2016 18、《钢结构住宅设计规范》CECS 261:2009 19、《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JGJ 209-2010 20、《高耸结构设计规范》GB50135-2006 21、《钢结构单管通信塔技术规程》CECS 236:2008 22、.《预应力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212:2006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 构件 23、《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09-2012 24、《波纹腹板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291:2011 25、《波浪腹板钢结构应用技术规程》CECS 290:2011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 钢结构材料 26、《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

钢结构操作规范

钢结构操作规范 下料工序 1、多头下料 南边机器:0#割嘴2mm切割余量 北边机器:2#割嘴3mm切割余量 5~10mm切割边余料(防止边缘受热不均而变形) (1)审图; (2)选择正确的板型(材质、厚度); (3)天车吊钢板上切割平台,保证板边与切割机轨道平行; (4)确定切割嘴的间距(加切割余量),调整割嘴高度; (5)起始端预热,开始切割,根据钢板厚度调整切割速度。 2、变截面腹板下料 工具:盒尺、钢米尺、圆珠笔、石笔、半自动切割机、墨斗 (1)审图; (2)在放样纸上画出变截面腹板两端的角度样板,按线裁下样板;(3)将样板平铺于钢板两端用石笔确定腹板长度方向上下两端点; (4)用墨斗弹出腹板长度方向上的切割线,用米尺画出宽度方向的斜线; (5)将切割机轨道平行铺于切割线的一侧,轨道边儿距切割线距离100mm; (6)将切割机放在轨道上,调整割嘴角度以及到钢板的距离; (7)点火、预热、切割; (8)切割过程中注意轨道与切割线的距离。

制孔工序 1、审图,确定各制孔零件的板厚、几何尺寸; 2、吊运符合图纸规格的已下好的板料; 3、清理各块板料上的氧化铁等杂质; 4、选择一块板料作为样板,确定样板制孔的两个基准边; 5、沿基准边依次定好孔的中心(用磨好的石笔或划针); 6、将各孔中心打烊眼,报车间质检员检验样板,样板合格才允许制孔; 7、将同一规格的板料摆在钻床上,样板位于最上面,保证各块板料的基准边是平整的(用方尺和小锤敲击来调整): 8、选择与图纸要求一样规格的钻头(若没有合适的钻头,则选用比图纸要求规格大一型号的钻头); 9、制孔前,先用定位顶针找到样板上的烊眼,所死钻床,换上钻头后开冷却水,开始制孔; 10、以下属同一规格的制孔零件,均采用第一批上的样板套孔定位。 注:(1)小台钻制孔工序均采用油毡做样板,样板确定基准边,将样板平铺于板料上,对齐基准边后,打烊眼,然后制孔; (2)不允许气割开孔或扩孔。 校直工序 1、火焰校正:一般采用三角形加热和线状加热的形式。 (1)做好校正前准备,检查氧气、乙炔,工具、设备情况、选择合适的焊嘴;

钢结构规范大全

钢结构规范和图集 【国家标准】 1、GB-50017-2003、《钢结构设计规范》 2、GB50018-2002、《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3、GB-50205-2001、《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GB50191-93、《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5、GBJ135-90、《高耸结构设计规范》 6、GB500046、《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7、GB8923-88、《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涂装等级》 8、GB14907-2002、《钢结构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 9、GB-50009-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10、GBT-50105-2001、《建筑结构制图标准》 11、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修订版) 12、GB-50187-93、《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行业标准】 1、JGJ138-2001/J130-2001、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 2、JGJ7-1991、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3、JGJ61-2003/J258-2003、网壳结构技术规程 4、JGJ99-1998、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正修订) 5、JGJ82-91、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6、JGJ81-2002/J218-200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7、DL/T5085-1999、钢-混凝土组合结构设计规程 8、JCJ01-89、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9、YB9238-92、钢-混凝土组合楼盖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10、YB9082-1997、钢骨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11、YBJ216-88、压型金属钢板设计施工规程(正修订) 12、YB/T9256-96、钢结构、管道涂装技术规程 13、YB9081-97、冶金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14、CECS102:2002、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 15、CECS77:96、钢结构加固技术规范 16、YB9257-96、钢结构检测评定及加固技术规范 17、CECS28:90、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18、YB9254-1995、钢结构制作安装施工规程 19、CECS159:2004、矩形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20、CECS24:90、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 21、CECS158:2004、索膜结构技术规程 22、CECS23:90、钢货架结构设计规范 23、CECS78:96、塔桅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程 24、CECS167:2004、拱形波纹钢屋盖结构技术规程 25、JGJ85-92、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 26、CECS、多、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设计规程 27、CECS、热轧H型钢构件技术规程

钢结构工程施工高质量验收要求规范题目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考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 1、钢结构采用的原材料及成品按规范需要进行复验的,应该经过()见证取样,送样。 A.试验员 B.监理工程师 C.取样员 D.材料员 2、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 和()要求。 A.设计 B. 合同 C. 行业标准 D. 施工 3、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和设计要求。 A.合同规定标准 B. 国家产品标准 C. 行业标准 D. 施工标准 4、当钢材的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值的()。 A.1/4 B.1/3 C. 1/2 D. 3/4 5、钢材牌号Q235B的表示方法中,235指的是钢材的()。 A.伸长率数值 B.屈服强度数值 C. 抗拉强度数值 D. 质量等级 6、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质量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的钢材检验重量不应大于()t。 A.10 B.30 C.60 D. 100 7、对有抗震要求的结构,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钢材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 A.1.3 B.1.2 C.1.5 D.1.4 8、螺栓球网架中10.9级高强螺栓的表面硬度值应为HRC()。 A.21~29 B. 30~35 C. 33~37 D.32~36

9、壁厚10mm,直径为300mm的不加肋焊接空心球正确标记方法为()。 A.WS30010 B.WSR3010 C. WS3010 D.WSR30010 10、碳素结构钢应在焊缝冷却到环境温度,低合金钢应在焊接()h 后,进行焊缝探伤检验。 A.8 B.16 C.24 D.48 11、钢结构焊接工程,焊缝施焊后应在工艺规定的焊缝及部位打上()钢印。 A、质量员 B、施工员 C、焊工 D、铆工 12、一、二级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中,一级焊缝探伤比例为,二级为。() A.80%、50% B.100%、50% C.80%、20% D.100%、20% 13、焊接H型钢的翼缘板拼接缝和腹板拼接缝的间距不应小于()mm 。 A.200 B.300 C.400 D.600 14、单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允许偏差为H/1000(H为整体高度),且不应大于()mm。 A. 10 B.15 C.25 D. 30 15、多层钢结构钢柱在加工中分节位置宜在梁顶标高以上()处。 A.0.5m~0.8m B. 0.8m ~1.0m C. 1.0m~1.3m D. 1.4m~1.6m 16.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后,螺栓丝扣外露应为2-3扣,其中允许有10%的螺栓丝扣外露1扣或4扣。 A.初拧 B.复拧 C.中拧 D.终拧 17.高强度螺栓孔不应采用气割扩孔,扩孔数量应征得设计同意,护

钢结构安装验收要求规范

一、总则 1、概述 1.1、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钢结构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单层、多层、高层以及网架、压型金属板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3、钢结构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4、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配套使用。 1.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1、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应有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2.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必须采用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

2.3、钢结构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采用的原材料及成品应进行进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成品应按本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见证取样、送样;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划分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规定执行。钢结构分项工程应有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划分。 2.5、分项工程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必须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其检验结果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值)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且最大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值的1.2倍。 3>质量检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应完整。 2.6、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均应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 2>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2.7、当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最新版 篇一:GB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目录 0、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0 0、前言----------------------------------------------------0 1、总则----------------------------------------------------0 2、术语、符号-----------------------------------------------0 3、基本规定------------------------------------------------0 4、原材料及成品进场----------------------------------------0 4.1一般规定-------------------------------------------0 4.2钢材-----------------------------------------------0 4.3焊接材料-------------------------------------------0 4.4连接用紧固标准件-----------------------------------0 4.5焊接球--------------------------------------------0 4.6螺栓球--------------------------------------------0

钢结构设计涉及规范最新

最近审查的钢结构图纸较多,发现施工图钢结构设计说明和计算书中依据的许多规范已废止,原因大概有二种,一是采用的计算软件版本过低,软件本身采用旧规范,二是钢结构说明直接套用别人的旧说明,设计人员未及时更新。现把常用的一些与设计有关的规范列于下面,给出的均为国家已经颁布的最新版本(更新至2013年6月)。对目前尚在编制阶段的相关规范,待正式颁布后,再及时更新。 1.钢结构设计依据标准 【通用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 【高层高耸钢结构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CJ99-1998 《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设计规程》CECS 230-2008《高耸结构设计规范》GBJ135-1990

《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JGJ7-2010 注:代替《网壳结构技术规程》JGJ61-2003和《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7-1991 《膜结构技术规程》CECS 158-2004 【轻型钢结构标准】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构件》JG144-2002 《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JGJ 209-2010 《拱形波纹钢盖结构技术规程》CECS167-2004 【组合结构标准】 1.《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CECS 28-1990) 2.《矩形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CECS 159-2004) 3.《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2001) 4.《钢管混凝土叠合柱结构技术规程》(CECS188-2005) 5.《钢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YB9082-2006) 6.《组合楼板设计与施工规范》(CECS273-2010) 7.《空心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254-2009)

《钢结构施工验收规范》GBJ205-83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205-83 主编单位:湖北省建筑工程管理局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备案实行日期: 1 9 8 4 年 3 月 1 日关于批准颁发《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的通知 (83) 城科字第 632 号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8-66 修订本 ) 的重新修订工作,由原湖北省建委主管、湖北省建工局主编,会同天津、山西、辽宁等省(市) 、冶 金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所属设计、施工和科研单位以及有关的大专院校共同进行,业经会审定稿。现批准颁发,并报国家计委备案,自一九八四年三月一日起实施。编号为GBJ205-83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希函告湖北省建工局“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管理组”,以便解释和修正。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一九八三年九月十四日 第一章总则 第 1.0.1 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 1.0.2 条本规范适用的钢材主要为 2号钢、 3号钢、 16锰钢、 16锰桥钢和 15 锰钒钢,其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GB700-79) 、《低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GB1591-79)和《桥梁用碳素钢及普通低合金钢钢板技术条件》 (YB168-70) 。 采用其它钢种和钢号时,除应符合相应技术标准的要求外,尚需进行必要的工艺性能试验。 第 1.0.3 条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必须根据放工图进行,并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施工图应按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及技术要求编制。如需修改设计图时,必须取得原设计单位同意,并签署设计更改文件。 第 1.0.4 条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在施工前,应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的要求编制工艺规程和安装的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 ) ,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 1.0.5 条在制作和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工序检验,合格后,下道工序方能施工。 第 1.0.6 条制作、安装和质量检查所用的钢尺,均应具有相同的精度,并应定期送计量部门检定。 第 1.0.7 条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工作,应遵守国家现行的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材料 第 2.0.1 条钢材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并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如对钢材的质量有疑义时,应抽样检验,其结果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方可采用。 第 2.0.2 条钢材表面锈蚀、麻点或划痕的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偏差值的一半;断口处如有分层缺陷,应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第 2.0.3 条连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高强度螺栓、精制螺栓、普通螺栓及

钢结构施工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汇总

钢结构有关规范目录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 版)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程GB50018-2002 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1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构件JG 144-2002 波浪腹板钢结构应用技术规程CECS 290-201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强制性条文 4.2.1 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3.1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4.1 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坚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5.2.2 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焊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工合格证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 5.2.4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11345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圆管T、K、Y形节点相关线焊缝,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接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BJ/、《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BJ/T3034。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 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表5.2.4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超声波或射线探伤记录。 一、二级焊缝质量等级或射线探伤记录表5.2.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目录 表205-1 钢材、钢铸件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2 焊接材料质量验收 表205-3 连接用紧固标准件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4 焊接球及加工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5 螺栓球及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6 封板、锥头和套筒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7 金属压型板制作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8 钢结构(压型金属板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9 钢结构防腐涂料涂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10其他材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11钢构件焊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12钢结构焊钉(栓钉)焊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13普通紧固件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14高强度螺栓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15钢零件及部件切割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16钢零件及部件矫正成型与边缘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205-17钢网架用钢管杆件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18钢(零件及部件)制孔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19钢构件组装焊接H型钢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20钢构件组装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21钢构件组装端部铣平及安装焊缝坡口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205-22单层钢柱外形尺寸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23多节钢柱外形尺寸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24 焊接实腹钢梁外形尺寸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25 钢桁架外形尺寸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26 钢管构件外形尺寸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27 墙架、檩条、支撑系统钢构件外形尺寸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28 钢平台、钢梯和防护栏杆外形尺寸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29 钢构件预拼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30 单层钢结构基础和支承面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31 单层钢结构钢屋架、桁架、梁、钢柱等安装和校正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205-32 单层钢结构钢吊车梁安装和校正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33 单层钢结构墙架、檩条等次要构件安装和校正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34 单层钢结构钢平台、钢梯和防护栏杆安装和校正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205-35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基础和支承面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36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钢构件安装和校正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37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正钢柱、主次梁安装和校正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38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钢吊车梁安装和校正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39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檩条、墙架等次要构件安装和校正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40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钢平台、钢梯和防护栏杆安装和校正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205-41 钢网架结构安装支承面顶板和支承垫块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42 钢网架结构安装总拼与安装(小拼单元)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43 钢网架结构安装总拼与安装(中拼单元)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表205-44 高强度螺栓连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钢结构相关规范名称一览

钢结构相关规范 结构设计 1.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2. 《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50083-97) 3.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4.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5.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6.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7.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 8.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 9.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 10.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93) 11. 《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设计与施工规程(JGJ3-91) 12. 《高耸结构设计规范(GBJ135-90) 13.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91) 钢结构设计 1.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2.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 3.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 4.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 5. 《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7-91) 6.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91) 7. 《压型金属板设计施工规程(YBJ216-88) 8. 《钢-混凝土组合楼盖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YB9238-92) 9. 《钢结构加固技术规范(CECS77:96) 10. 《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CECS28:90) 11. 《钢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YB9082-97) 12. 《钢结构检测评定及加固技术规程(YB9257-96) 13. 《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2001) 14. 《点支式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程(CECS127:2001) 15. 《轻型钢结构设计规程(DBJ08-68-97 ) 16. 《网架结构技术规程(DBJ08-52-96) 17.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程(DG/TJ08-008-2000) 钢结构材料 1. 《碳素结构钢(GB700-88) 2.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GB699-1999) 3. 《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GB3077-1999) 4. 《高耐候性结构钢(GB4171-84) 5. 《焊接结构用耐候钢(GB4172-84) 6.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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