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防护监测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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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17号

卫生部关于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17号

卫生部关于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7号)《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已于2001年8月11日经第6次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2001年10月23日卫生部关于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使用、销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放射工作单位)。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放射工作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第二章卫生许可第五条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放射工作的卫生许可,并根据本办法制定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办法。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严格执行许可程序和要求,建立并完善许可档案。

卫生许可证由卫生部统一规定。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放射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审查,提交下列资料;经审查同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一)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设施卫生审查申请;(二)建设项目的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三)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中(高)能加速器、进口放射治疗装置、γ辐照加工装置等大型辐射装置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由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

放射卫生防护现场检测的质量控制

放射卫生防护现场检测的质量控制

放射卫生防护现场检测的质量控制摘要:放射卫生防护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由于放射线人肉眼看不见,又闻不到,放射剂量大小只能通过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仪器进行检测才能显示。

为规范放射卫生防护检测、评价技术服务行为,加强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水平卫生部颁布实施了《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管理办法》。

规定了从事放射卫生防护检测、评价等业务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按照国家有关放射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工作。

放射卫生防护与设备影像质量现场检测应根据检测的目的、各类放射工作场所具体条件及放射装置设备的情况,确定现场检测项目、检测条件、检测方法、检测点设定及数量、检测仪器设备选择与应用等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控制规范要求进行。

关键词:放射卫生;卫生检测;质量控制一、检测现场调查的质量控制放射工作设备和放射工作场所卫生学调查是做好放射卫生防护检测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

开展放射工作场所卫生防护检测前应对放射工作场所平面布局、立体布局、机房使用面积、通风类型、墻体材料与防护设施和工作量、工作时间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将现场调查内容详细记录在现场调查记录表。

在进行现场检测时,应根据现场卫生学调查所得到的信息,制定放射卫生防护现场检测方案,包括检测点布点、检测位置、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仪器等,以保证现场检测数据具有准确性、可靠性和代表性。

二、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建立并有效实施较为完善的实验室质量管理控制体系是放射卫生防护检测工作质量的根本保证,为放射工作单位提供科学、准确的卫生检测数据是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法定义务。

因此,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根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性文件、作业指导书及检测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三、检测人员的质量控制现场检测人员是放射卫生防护检测工作的主体,也是检测工作质量控制的关键点。

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和能力是保证检测工作质最根本的因素。

放射卫生防护监测与评价

放射卫生防护监测与评价

技术能力存在较大差距。
监测与评价范围和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展。
数据质量和利用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04
放射卫生防护监测与评价发展对策与建 议
加强监测项目管理
制定详细的监测计划和标准操作程序
在开展放射卫生防护监测前,应制定详细的监测计划,包括监测范围、频次、持续时间、监测项目等,并保证监测过程中的 标准化操作。
计算机模拟
利用计算机模拟技术对放射性场所 的辐射场进行模拟,预测其对人员 和环境的影响。
03
放射卫生防护监测与评价现状及问题
放射卫生防护监测与评价现状
监测与评价法规标准体系初步建立。
监测与评价技术能力逐步提升。
监测与评价工作不断拓展。
监测与评价数据质量逐步提高。
放射卫生防护监测与评价问题分析
法规标准体系尚不完善。
加强数据分析与解读
对监测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解读,发现潜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提高监测数据的 利用价值。
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将评价结果应用于放射卫生防护工作中,指导实践和决策,促进放射卫生防护水平的不断 提升。
加强技术研发与创新
01
开展前沿技术研究
关注国内外放射卫生防护监测与评价的最新研究成果和技术发展趋势
强化项目质量把控
对监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把控,包括采样、检测、数据处理和分析等环节,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加强项目实施人员培训
针对不同监测项目,应组织专业培训,提高实施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
提高评价水平
建立完善的评价体系
根据放射卫生防护监测结果,应建立完善的评价体系,包括评价标准、评价方法、评价流 程等,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3
监测方案应考虑地区差异、辐射源类型和监测 能力等因素,做到科学、合理、可行。

放射卫生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程序

放射卫生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程序

放射卫生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程序一、编制工作计划首先,需要编制放射卫生职业病危害评价的工作计划。

该计划应明确评价的范围和目标,确定人员组成和分工,明确时间和工作进度等。

二、调查资料收集第二步是收集相关的调查资料。

这些资料包括有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报告、作业场所的布局图和标本、员工的工作记录等。

通过收集和整理这些资料,可以了解放射卫生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三、实地调查在收集了相关资料之后,需要实地调查放射卫生环境。

实地调查时,要仔细观察工作场所的布局、设备运行状况、人员操作过程等,记录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四、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五、风险评估基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需要进行风险评估,评估职业病危害对员工健康的风险程度。

风险评估要考虑危害因素的暴露水平、接触时间、毒性等因素。

六、制定防护措施在完成风险评估之后,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防护措施应包括工程控制、个体防护和行为控制等方面的措施,如加强通风、提供个人防护装备、制定合理的操作规程等。

七、编制评价报告评估完成后,需要编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应包括工作计划、调查资料、评估结果、风险评估和防护措施等内容,并对评估的目的、方法、结果进行全面的描述和分析。

八、报告汇报和宣传最后,将评价报告汇报给相关的管理部门和人员,并进行宣传。

汇报的内容包括评估结果、防护措施和可能存在的问题建议等。

宣传工作可以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促使他们主动参与职业病防护工作。

以上所述是放射卫生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程序的一般步骤。

在实际工作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确保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放射卫生评价实施方案

放射卫生评价实施方案

放射卫生评价实施方案放射卫生评价是针对放射性物质的辐射风险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价的一种方法。

实施放射卫生评价方案旨在科学评估放射性物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为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制定相应的放射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个关于放射卫生评价实施方案的详细介绍。

一、评价目标放射卫生评价的目标是全面评估放射性物质的辐射风险以及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具体目标包括:1. 分析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途径和浓度;2. 评估人体接触放射性物质的途径和频率;3. 计算辐射剂量等指标,评估周围环境和人群的辐射风险;4. 评估放射性物质暴露潜在的危害。

二、评价内容放射卫生评价的内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放射性物质的浓度测量和监测:通过采样和实地测量,获取环境中放射性物质的浓度数据;2. 辐射剂量计算和评估:根据放射性物质的浓度和人体接触途径,计算辐射剂量等相关指标;3. 健康影响评估:利用放射剂量数据和流行病学方法,评估放射性物质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影响;4. 风险通信和风险管理建议:将评估结果向决策者和公众进行沟通,并提供相应的风险管理建议。

三、评价方法与技术放射卫生评价可以使用多种方法和技术,以下是常用的评价方法和技术:1. 采样和实地测量:通过采集土壤、水体、空气等样品,进行实验室测量或现场监测,获取放射性物质的浓度数据;2. 数据分析和模型计算:利用测量数据和计算方法,进行辐射剂量的计算和评估;3. 流行病学研究:通过调查病例、对照研究等流行病学方法,评估放射性物质暴露与健康影响之间的关系;4. 风险通信和参与:将评估结果向决策者和公众进行沟通,并进行风险参与,主动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四、实施步骤放射卫生评价的实施步骤可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1. 确定评价目标和内容:明确评价的目标,并确定评价内容和评价指标;2. 收集数据和信息:采集环境数据、运营数据、辐射监测数据等相关信息;3. 数据处理和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计算辐射剂量等相关指标;4. 健康影响评估:利用流行病学方法,评估放射性物质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影响;5. 风险通信和管理建议:向决策者和公众进行风险通信,提供相应的风险管理建议;6. 监测和调整:定期监测和评估,根据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机构资质基本条件

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机构资质基本条件

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机构资质基本条件一、机构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能独立开展相应技术服务工作;(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从事相应技术服务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四)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五)通过计量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六)具有《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

二、人员要求(一)基本条件1、有与其申请技术服务项目相适应的管理、技术和质量控制人员。

2、熟悉相关法律、标准和文件以及本单位质量管理手册。

3、专业技术负责人应精通本专业业务,专业人员的专业与申请的技术服务项目相一致。

4、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省级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有关人员具体条件1、申请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的,应当有项目评价、放射卫生防护检测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项目评价、放射卫生检测和质量控制方面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卫生检验方面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

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人数不得少于专业人员总数的30%。

2、外聘(含返聘)技术人员不得超过从事该项目总人数的20%,技术负责人不得外聘。

三、仪器设备(一)申请单位应当具有所申请的技术服务项目所必需的仪器设备:项目名称主要设备名称医用辐射卫生防护诊断X射线机X、γ射线测量仪、环境X、γ剂量率仪、诊断X射线机(不包括CT机、DSA)质量控制X射线剂量仪、数字式X射线曝光时间测量仪、千伏(kVp)测量仪、X射线质控检测工具X射线CT机质量控制CT剂量仪/专用电离室、性能检测模体、头部剂量模体、体部剂量模体X射线数字减影装置(DSA)质量控制X射线剂量仪、数字式X射线曝光时间测量仪、kVp测量仪、DSA性能检测模体、X射线质控检测工具放射治疗装置(钴-60治疗机、后装治疗机、医用加速器、γ刀、深部治疗机、模拟定位机)放疗剂量仪/电离室、标准充水模体、热释光测量装置、中子测量装置、扫描水箱、低感光度胶片、环境X、γ剂量率仪、α、β表面污染监测仪、X、γ射线测量仪核医学设备(SPECT 、PET、γ照相机)X、γ射线测量仪、环境X、γ剂量率仪、α、β表面污染监测仪、风速仪、SPECT性能测试模体、PET性能测试模体非医用辐射的卫生防护检测非医用加速器(不包括中(高)能加速器) 、中子发生器、X、γ剂量率仪、热释光测量装置、中子测量装置、环境X、γ剂量率仪、工业射线探伤机、核子计、测厚仪、料位计等小型密封型放射源、X射线衍射仪X、γ剂量率议、环境X、γ剂量率议、α、β表面污染监测仪非密封型放射源应用X、γ剂量率议、环境X、γ剂量率议、α、β表面污染监测仪、空气取样装置、低本底α、β测量仪职业人员个人剂量监测X、γ射线个人剂量监测热释光剂量元件、热释光测读装置、退火装置中子射线个人剂量监测中子测量用径迹片、蚀刻装置、显微镜或其他测读装置、中子测量用径迹片、蚀刻装置、显微镜或其他测读装置、热释光剂量元件、热释光测读装置、退火装置β射线个人剂量监测β射线个人剂量计、β射线个人剂量测读装置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光学显微镜、培养箱、超净工作台淋巴细胞微核实验光学显微镜、培养箱、超净工作台环境与生物样品的放射性测量环境样品(大气、水、土壤及其他固体,疑被污染的各类场所)空气取样装置、低本底α、β测量仪、低本底α能谱仪、γ能谱仪、环境X、γ剂量率仪、灰化装置生物样品(粮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动物、人体组织和器官,毛发等)低本底α、β测量仪、低本底α能谱仪、γ能谱仪、环境X、γ剂量率仪、灰化装置氡(室内、外,矿山、水、土壤)氡测量仪、固体径迹探测元件、元件测读装置、核设施与辐照装置等大型设施检测(核电站、核反应堆、辐照加工装置、中(高)能加速器)X、γ剂量率仪、放疗剂量仪、γ能谱仪、低本底α、β测量仪、低本底α能谱仪、环境X、γ剂量率仪、低本底液闪测量仪、中子测量仪(二)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性能、量程、精度应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并能良好运行。

放射防护评价资质

放射防护评价资质

一、放射防护评价一般要求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的编制单位应持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并取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资质。

1.必须由甲级机构承担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总投资在五十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项目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2.1乙级放射防护检测项目分类(1)应具备相应放射项目放射卫生检测能力诊断X射线机防护诊断X射线机(不包括CT机、DSA)质量控制X射线CT机质量控制X射线数字减影装置(DSA)质量控制放射治疗装置(钴-60治疗机、后装治疗机、医用加速器、γ刀、深部治疗机、模拟定位机) 2.2乙级放射防护检测项目分类(2)核医学设备(SPECT 、PET、γ照相机)非医用加速器[不包括中(高)能加速器] 、中子发生器工业射线探伤机、核子计、测厚仪、料位计等小型密封型放射源、X射线衍射仪非密封型放射源应用X、γ射线个人剂量监测2.3乙级放射防护评价项目分类(1)诊断X射线机防护和质量控制X射线CT机质量控制X射线数字减影装置(DSA)质量控制放射治疗装置(钴-60治疗机、后装治疗机、医用加速器、γ刀、深部治疗机、模拟定位机) 2.3乙级放射防护评价项目分类(2)核医学设备(SPECT 、PET、γ照相机)非医用加速器[不包括中(高)能加速器] 、中子发生器工业射线探伤机、核子计、测厚仪、料位计等小型密封型放射源、X射线衍射仪非密封型放射源应用3.人员资质评价报告的编制人员应经过放射防护专业培训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放射建设项目的分类建设项目按可能造成的潜在照射危害程度的分类,编制评价报告书(A类)或评价报告表(B 类、C类)。

A类(1)n核设施n甲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大于4X109Bq的核医学诊疗场所、放射性实验室和生产、使用、贮存、分装、处理设施)B类(1)n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2×107Bq~4×109Bq的核医学诊疗场所、放射性实验室和生产、使用、贮存、分装、处理设施)n单个密封源活度为3.7X108Bq~3.7X1010Bq的设施n深部X射线治疗机的设施B类(2)nX射线探伤nCT扫描装置机房n诊断X射线机房n行包X射线检查C类n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n核子计应用设施n单个密封源其活度不大于3.7X108Bq的设施n含X射线发生器的分析仪表使用设施版权信息:本文来自职业卫生网:/。

放射性料位计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

放射性料位计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

放射性料位计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摘要:在放射性料位计工作场辐射风险控制过程中,放射性空气污染是较为重要的内容,放射性料位计工作场需予以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的监控手段与防护措施,以免人员的身体健康受到威胁。

基于此,文章对放射性料位计工作场工作场所放射性空气污染检测及其应对进行了分析、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放射性空气污染;在线检测;线下检测;污染防控;前言:对于放射性料位计工作场建设设计而言,空气污染检测是必须重点考虑的问题,通常主要包括自动检测与手动检测两种方式。

其中自动检测需要多种在线设备的配合运用实现,具备明显的检测自动化与连续性特征。

其他在人工操作下使用相关可移动设备进行测量的方式称为线下检测。

1材料与方法1.1检测对象选择五个料位计放射工作场所 ( 共计 44 个料位计) 进行检测,其中四个工作场所使用 137 C 放射源s,一个工作场所使用241 Am -9 Be 中子源。

料位计数量、放射源种类、放射源分类及射线类型等相关信息见表 1 。

表 1 五个放射工作场所放射源使用情况场所料位计放射源放射源射线编号数量种类分类1)类型A4137CsⅣγB3137CsⅣγC7137CsⅤγD18137CsⅣ、ⅤγE12241Am-9 BeⅣn,γ1.2检测仪器使用德国 6150 AD 6 /H 便携式 X、γ剂量率仪(量程 :50 nSv / h ~ 99.99 μSv / h,能量响应范围 :20 keV ~ 7 MeV) 测γ 射线料位计工作场所γ 辐射水平 ; 使用 LB 6411/ LB 123 中子剂量仪 ( 量程 : 100 nSv / h ~ 100 mSv / h,能量响应范围 : 热中子 0.025 eV ~ 20 MeV) 测中子料位计工作场所中子辐射水平。

两种仪器均经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校准,在检定有效期使用。

1.3检测方法按照《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进行检验及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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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污染测量结果评价: 将表面污染测量结果与放射防护 标准导出限值联系起来比较(《电离 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 GB 18871 - 2002 )附录中有相应的 限值要求)。如果工作场所的污染经 常保持在导出限值以下,说明一般清 洁标准通常足够高的。反之,则应采 取适当措施清除污染。
(3)工作场所的空气污染监测: 目的:评价工作人员可能吸入放射性物 质的上限; 适用:操作大量开放型放射性物质的车 间、实验室; 方法: (1)用空气取样器采集样品; (2)在合适的放射性测量仪测量; (3)求出单位体积放射性活度。
(3)地方标准
在国家没有国家标准和
行业标准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
市范围内统一的有关工业产品的安全
卫生要求。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的技
术要求,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
要部门制定。
(4)企业标准 企业内部统一的技术要 求,是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常常国 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 标准的企业标准。
标准的特征: 1、目的性
:在于促进最佳的公众利益;
2、科学性与民主性:基础是科学、技术
和经验的综合,通过各有关方面充分 协商。 3、必要性 事物具有重复出现的特性, 因此有制定标准的必要。
4、重要性 一规定。 5、严肃性 程序;
标准的本质是统一,标准的
作用就是来源于这种必要的合理的统
标准有着特定的格式和发布
1、综合性基础标准;
2、行业性基础标准; 3、专业性基础标准;
4、门类(通用)标准;
5、单项(个性)标准。
卫生标准体系(专业标准体系): (1)专业基础标准; (2)门类(通用)标准:作为单项(个 性)标准的基础,具有较广泛的 指导意义,如《电离辐射防护 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3)单项 (个性)标准:直接表达一 个标准化对象的个性特征的标 准,如《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 护标准》等。
3.环境监测 目的: (1)检验环境辐射水平是否符合国家 的标准; (2)评价人为活动引起的环境辐射水 平是否有变化和变化的趋势; (3)评价控制放射性物质向环境释放 设施的效能; (4)估算环境中的辐射性物质对公众 的剂量;
(5)评价环境质量。 类型: ( 1 )运行前的调查:只需要环境 γ 辐射本底的调查。
时间的变化曲线(称为发光曲线)。 然后分别测量两支经预热温度、预热 时间处理和经预热温度、预热时间、 测量温度和测量时处理剂量计的发光 曲线,比较三条发光曲线,经几次实 验。
⑦校准:测读仪在使用前顺经校准。
方法:用标准源照射两组剂量计,一 组照射 lR,另一组照 10mR。然后进行 测量,调整高压,使读数平均值等于 lR,lR 校 准 完 毕 后 再 测 1 0 mR。 调 整 “本底”拨码开关使读数平均值等于 10mR,大、小剂量的校准可反复进行 几次,校准完毕后记下标准光源读数, 高压值和“本底”拨码开关的位置。
②监测周期确定:一般为2-3个月左右;
③剂量计佩带位置: 躯干剂量计:人体胸前,表示全身剂量; 局部剂量计:头部、手部、足部等部位, 表示局部剂量。
④元件分散性筛选: (1)直接测量磷光体粉末:几乎无分散性; (2)把磷光体粉未装在玻璃管或压成片 状及其它形状。分散性较大;(需对元 件按不同灵敏度进行分组使用)
( 4 )选择辐射剂量检测仪器应遵循 的基本原则 。
结果评价:
剂量当量率最高的一点为标准
(2)工作场所的表面污染监测: 监测对象:下列人员 (1)操作、使用放射性物质; (2)从事放射性粉尘工作; 监测部位: (1)皮肤暴露部分; (2)工作服、手套、鞋、帽; (3)实验室的地板,墙壁、实验台面,门 窗把手处; (4)对控制区或监测区进出的物件;
⑤元件退火:使用前,须经退火炉退 火处理(退火温度和退火时间由实验 确定)。目的:清除元件的前本底和 重复使用的剩余剂量,提高测量精度。 ⑥测量条件选择:把最佳的预热时间、 预热温度和测量时间、测量温度及升 温周期选定出来。 方法:用标准γ 源照射一组剂量计, 在剂量测读仪任选一高压情况下,测 量一支剂量计发光强度随着加热温度
2、 BSS内容构成与结构
①内容的构成 BSS的内容由11章正文和 9个附录构成。 ②结构 采取 “整体覆盖,层层深入” 的“嵌入”式结构方式。 标准的规定性内容基本上分为四个层 次:
( 1 )第 1 层次为一般要求,是覆盖标准 的整个适用范围的; ( 2 )第 2 层次是主要要求,是分别针对 实践和干预的; ( 3 )第 3 层次是针对各主要适用对象的 详细要求; ( 4 )第 4 层次是附录,给出了有关的限 值和指导水平,以及术语的定义。
(1)工作场所外照射的监测 1、在交付使用时 2、重大维修以后 3、一定周期内 目的:查明周围辐射场剂量的分 布 情况,断定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 要
注意事项:
(1) 对很短时间内的射线测量(如 拍片),用热释光剂量计测量。
(2) 对辐射场变化较大,无法预测 的工作场所,设置一个监测报警系 统。
(3) 在开始测量前,检查电池的电压 是否正常,调好仪器零点,由最大 量程逐渐改变量程范围,直到出现 读数为止。对表头仪表,指针的满 刻度值的1/2左右读数误差最小。
1、基本原则 BSS对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所依 据的基本原则与 IBSS 是一致的。贯穿 于标准之中的这些原则可概括为以下 9 条: ①实践的正当性 某种实践给照射个 人或社会所带来的利益,大于它所引 起的辐射危害;
②剂量限值 综合照射所致的个人剂量 不超过规定的剂量限值; ③防护与安全最优化 保持在合理做到的 最低水平,并使所致的剂量不超过规 定约束值。 (治疗用医学照射除外) ④干预的运用 通过干预减小引起的辐 射照射,干预措施 (干预的方式、规模 和时期)是最优化的。
⑤源的安全 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 加强运行安全、预防辐射事故的发生。 ⑥明确责任 获准从事实践的法人应对 有关的防护与安全承担主要责任。 ⑦安全文化素养 鼓励对防护与安全事 宜采取深思、探究和虚心学习的态度并 反对固步自封,确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⑧纵深防御 将纵深防御措施引入辐射 源的设计和运行程序,弥补防护或安 全措施中可能发生的失效或失误。 ⑨安全措施 通过完善的营运管理和良 好的工程实践、质量保证、人员培训 与资格审查、安全评价以及持续不断 的经验反馈等 确保防护与安全。
间接测量: 适用: (1)不便直接计量的表面; (2)监测表面附近有其他放射源干扰; 方 法 : 用 棉 花 、 滤 纸 或 滤 布在 5 0 或 100cm2面积范围干拭或湿拭,然后在探 测仪上测量; 湿拭:将拭料在水、酒精或三氯乙烷 等低有机脱脂剂中沾湿;
密封源的泄漏检查方法:用浸泡法 具体方法: (1)将源浸没在低浓度的洗涤剂中; (2)在50±50C条件下保持4小时; (3)移去源,取浸泡液蒸干后测量放射 性; 评价:活度<18Bq,表明源无泄漏。
放射卫生标准体系(卫生专业中的一 个门类或分科):
(1)门类(通用)标准;
(2)单项(个性)标准;
我国辐射防护基本安全标准简介 [门类(通用)标准] 2002 年 10 月发布:《电离辐射防护 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BSS》; 等效采用:国际基本安全标准 (IBSS); 特点:充分考虑我国近十年来贯彻 实 施 GB8703-88 和 GB4792-84 所 取 得 的实践经验和我国的具体情况,它既 与国际接轨,又适合我国国情。
⑧剂量计的刻度:刻度是指通过实验 给出剂量计的响应与待测辐射量的关 系。是保证监测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 (2)热释光剂量计测量:先后测量工作 人佩带的剂量计和本底剂量值,两个 测量剂量值之差为工作人员在工作场 所所受的剂量。
评价方法: (1)当剂量监测结果低于年剂量当量 限值时,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可直接用 作年剂量当量来评价。 (2)当剂量监测值等于或大于年剂量 当量时,按评价需要对监测结果进行 处理。
个人剂量计类型: (1)胶片个人剂量计; (2)辐射致荧光玻璃个人剂量计; (3)核乳胶快中子个人剂量计; (4)固体径迹中子个人剂量计; (5)热释光个人剂量计; (6)袖珍照射量计;
热释光监测方法: (1) 剂量计使用前准备 ①剂量计选择:根据现场辐射种类, 能量范围选择合适剂量计。如: γ 剂 量计、中子和γ 复合剂量计。
放射卫生防护监测
与评价
介 绍 内 容
一.常见的监测方法; 二.放射卫生标准; 三.各种场所放射防护监测与评
价;
监 测 方 法 分类: 1、按监测对象分为: (1)放射工作场所监测 (2)环境监测 (3)个人剂量监测 (4)流出物监测
2、按监测目的和作用分为: (1)常规监测 (2)操作监测
(3)特殊监测
注意事项: (1)位置: ①工作人员经常停留; ②代表工作人员呼吸带的地方。 (2)必要时使用个人空气取样器。
结果评价:用放射防护基本标准正确 评价
(1)年剂量限值; (2)年摄入量限值; (3)导出空气浓度;
2.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 指对工作人员佩带的剂量计进行的 测量。 目的: (1)确定工作人员受照剂量是否符 合国家标准要求; (2)工作场所条件; (3)提供事故照射的剂量;
法律对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按 法律规定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是指 计量法、环境保护法、药品法、食品 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等。
2、分类 (1)强制性标准; (2)推荐性标准; (1)强制性标准 指保障人体健康,人 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 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多数为强制性标 准,地方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标准, 是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2)推荐性标准 不涉及人体卫生健康 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非强制性标准, 属于推荐性标准,鼓励采用。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都 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另外标准还有其他分类方法,如按 照标准化的对象可以分为:①基础标 准;②工作标准;③产品标准;④方 法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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