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合肥市开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减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合肥市开泰小额贷款股份有
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金的函
【法规类别】贷款
【发文字号】合金办函[2017]26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5.05
【实施日期】2017.05.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合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合肥市开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金的函
(合金办函〔2017〕26号)
包河区投融资管理中心:
你单位《合肥市包河区投融资管理中心关于申请批准合肥市开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请示》(包融〔2016〕37号)悉。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