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合肥市开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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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合肥市开泰小额贷款股份有

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金的函

【法规类别】贷款

【发文字号】合金办函[2017]26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5.05

【实施日期】2017.05.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合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合肥市开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金的函

(合金办函〔2017〕26号)

包河区投融资管理中心:

你单位《合肥市包河区投融资管理中心关于申请批准合肥市开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请示》(包融〔2016〕37号)悉。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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