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合肥高新区圣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

合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合肥高新区圣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

合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合肥高新区圣源小额贷款股

份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法规类别】银监会监管的其他金融机构

【发文字号】合金办函[2017]34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06.19

【实施日期】2017.06.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合肥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合肥高新区圣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

批复

合金办函[2017]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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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信贷公司排名(最新)

小额贷款公司排名(最新)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资产结构、资产质量、管理效率、盈利能力、增长速度、社会责任”等多项评价标准,根据数据测评、联席会指导委员会推荐和专家评审委员会的综合意见。评选出了中国小额贷款公司竞争力排行榜。共统计了全国100家小额贷款公司名单。 小额贷款公司竞争力排名 排名公司名称省份 1 北京丰花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北京市 2 北京金典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 3 邦信小额贷款公司北京市 4 天津恒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天津市 5 天津华北创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天津市 6 三河市润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河北省 7 代县昌誉盛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 8 内蒙古东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9 内蒙古融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内蒙古 10 鄂尔多斯市博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11 包头润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内蒙古 12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亿恒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13 赤峰市翁牛特旗鑫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14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融联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16 巴彦淖尔市巴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17 大连庄河北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辽宁省 18 锦州市松山新区博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辽宁省 19 北镇汇银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 20 营口市站前区盼盼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 21 阜新细河超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辽宁省 22 辽阳市弓长岭金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 23 盘山县华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 24 长春市广源小额信贷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 25 长春市启元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 26 长春市双阳区金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吉林省 27 农安县华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吉林省 28 大庆市国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成立)黑龙江 29 大庆市广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黑龙江 30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 31 哈尔滨市元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 32 哈尔滨市银海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 33 哈尔滨市香坊区农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 34 上海徐汇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 35 上海松江骏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 36 上海浦东新区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

安徽省已开小额贷款公司一览表

全省已开业小额贷款公司一览表 公司名称所在县区注册资本 性质股东构成(万元) 合肥市合肥经开区华元经开区10000民营7个企业16名自然人合肥市高新区巾帼高新区5000民营8个企业1名自然人 合肥市庐阳区时雨庐阳区5000国有4个企业6名自然人合肥市国正瑶海区10000国有9个企业合肥经开区国元经开区10000国有7个企业3名自然人长丰县鸿路长丰县6000民营4个企业7名自然人 肥东县汇诚肥东县5000民营1个企业9名自然人 安徽肥西蓝海肥西县6000民营6个企业2名自然人 合肥市包河区汇通包河区6000民营3个企业6名自然人 合肥市蜀山金诚蜀山区5000国有7个企业4名自然人肥西县科源肥西县6000民营5个企业11名自然人 肥东县宏盛肥东县5000民营1个企业8名自然人

合肥新站区鸿银新站区6000民营1个企业8名自然人 新站区5000民营1个企业8名自然人合肥市新站区区鑫银 合肥德善蜀山区11000国有17个企业9名自然人 肥东县汇银肥东县5100民营1个企业8名自然人 合肥市安振庐阳区10000国有5个企业7名自然人 合肥永信新站区6000民营1个企业8名自然人 长丰恒泰长丰县10000民营3个企业8名自然人 合肥皖能包河区2000国有10个企业 合肥高新区恒汇高新区6000民营1个企业11名自然人 合肥经开区汇鑫经开区5168民营1个企业9名自然人 合肥瑶海区源海瑶海区10000民营9个企业5名自然人 肥西县汇商肥西县4000自然人12名自然人 肥东县金泰肥东县5000民营1个企业9名自然人 合肥包河区开泰包河区5000民营1个企业8名自然人 合肥耕耘经开区5000民营10名自然人 合肥汇金永泰蜀山区10000民营 蜀山银泰蜀山区5000民营1个企业11名自然人

安徽个人创业无息贷款

安徽个人创业无息贷款 :个人创业无息贷款 申请小额贷款条件: 1、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本市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 3、有按期偿还无息借款的能力,且能提供保证人; 4、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5、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巧选银行贷款也要货比三家 按照金融监管部门的规定,各家银行发放商业贷款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上浮或下浮贷款利率,比如许多地方银行的贷款利率可以上浮30%。其实到银行贷款和去市场买东西一样,挑挑拣拣,货比三家才能选到物美价廉的商品。相对来说,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要低一些,但手续要求比较严格,如果你的贷款手续完备,为了节省筹资成本,可以采用个人“询价招标”的方式,对各银行的贷款利率以及其它额外收费情况进行比较,从中选择一家成本低的银行办理抵押、质押或担保贷款。 合理挪用住房贷款也能创业 普通三至五年商业贷款的年利率为5.58%,二者相差0.81个百分点,办理住房贷款曲线用于创业成本更低。如果创业者已经购买有住房,也可以用现房做抵押办理普通商业贷款,这种贷款不限用途,可以当作创业启动资金。 精打细算合理选择贷款期限 银行贷款一般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贷款期限越长利率越高,如果创业者资金使用需求的时间不是太长,应尽量选择短期贷款,比如原打算办理两年期贷款可以一年一贷,这样可以节省利息支出。另外,创业中小企业融资也要关注利率的走势情况,如果利率趋势走高,应抢在加息之前办理贷款,这样可以在当年度内享受加息前的低利率;如果利率走势趋降,在资金需求不急的情况下则应暂缓办理贷款,等降息后再适时办理。 用好政策享受银行和政府的低息待遇 创业贷款是银行推出的一项新业务,凡是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因创业或再创业需要,均可以向开办此项业务的银行申请专项创业贷款。

合肥小额贷款管理办法

合肥小额贷款管理办法 合肥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防范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银监发〔 〕 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 〕 号 、《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暂行规定》 皖政办〔 〕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活动。 本办法所指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监管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 ,统筹协调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市联席会议职责如下 一 制定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规划及监管具体规定 二 审核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开业申请 三 对小额贷款公司重大变更事项以及停办业务、撤销等处理方案进行审核确认 四 研究解决其他重大监管事项。 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监管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发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 第四条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以下简称市金融办 是本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和第一责任主体,具体监管职责如下 一 市联席会议的日常组织工作 二 拟订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制度 三 审查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开业、变更、终止申请,依法批准或提请审批,指导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开业

四 组织实施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指标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五 协调安徽银监局、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六 指导县 区 、开发区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 七 市联席会议确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第五条 市工商局履行下列监管职责 一 指导、督促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办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等登记事项和年检事项 二 查处小额贷款公司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超范围经营和违法发布广告、虚假宣传等违反工商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 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以及小额贷款公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等行为 四 督促小额贷款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含格式条款的贷款合同备案手续,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及时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第六条 市公安局履行下列监管职责 一 指导小额贷款公司建立经营安全防范制度 二 对拟任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无犯罪记录进行认定 三 依法查处涉嫌非法集资、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高利贷等金融违法、犯罪行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第七条 市审计局负责会同市金融办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 市监察局负责组织对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申请进行公示,并核实处理相关反馈情况。 第九条 市财政局负责指导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审核、落实小额贷款公司扶持政策。 第十条 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研究监管过程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并提供法律意见。 第十一条 市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非法集资行为进行认定和查处。

合肥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公司研究论文 合肥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的调查与 思考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我国金融信贷体制也有了长足发展,社会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普遍升高,特别是小额贷款公司,因为其目标群体是低收入群体与中小微型企业,且服务种类形式灵活多样,受到普通大众的欢迎与青睐。20xx年以来,小贷行业面临的各种风险急剧增加,为调查小贷行业是否存在行业性风险,对小贷协会的会员单位发放了问卷进行调查。 截至20xx年7月底,86家会员单位中,共收到有效调查问卷46家,注册资本合计53.45亿元。以下统计资料的口径均为46家小额贷款公司的各项指标。 (一)上半年主要经营指标 1.贷款发放情况

贷款余额合计72.2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幅为 35.64%,比去年年底增幅为13.67%。其中,46家小贷公司中贷款余额减少的有10家。 2.累计发放贷款情况 20xx年1-7月累计发放贷款合计100.0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幅为24.51%。贷款余额减少的有23 家。 3.逾期贷款情况 逾期贷款余额合计7.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幅为20xx 年年底增幅为71.74%。其中逾期贷款增加有28家,其中,国有小贷公司7家,民营小贷公司21家。 4.不良贷款情况 不良贷款余额合计3.6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幅为51.45%,比去年年底增幅为26.74%。不良贷款增加有23家,其中,国有小贷公司8家,民营小贷公司15家。 5.股东关联贷款情况 股东关联贷款余额为1.58亿元,民营股东关联贷款余额为1.13亿元,占比71.52%。 6.与融资担保合作情况

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余额为1.87亿元,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余额为1.65亿元。 7.利息收入和缴税情况 20xx年1-7月累计利息收入7.0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幅为37.43%;累计缴税1.8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幅为55.83%。 (二)对各项指标的分析 1.部分小贷公司经营不在状态 向86家会员单位发放了调查问卷,最终只收回46份有效问卷,没有交回问卷的可能已经面临了严重的经营问题。 2.贷款余额、累计发放贷款不减反增 此问卷的统计口径为交回问卷的46家小贷公司,经营状况较好,虽然面临经济下行的困扰,但是由于正常的公司发展和业务经营,贷款余额和累计发放贷款稳步增加应是常态。今年上半年以来贷款余额增幅减慢,也说明各家小贷公司业务在往回收,趋向于保守。 3.逾期和不良贷款数额急剧上升

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须提交的材料

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须提交的材料 一、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申请书:内容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后的名称、住所、公司性质、组织形式、注册资本、股本结构、主要经营区域、业务范围;新入股股东或增加出资额的原有股东情况介绍;各股东出资金额、持股比例情况介绍。 二、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可行性分析:内容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后的市场前景预测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后经营风险分析与防范措施。 三、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基础材料: (一)小额贷款公司维持原有股东不变、只增加注册资本金的,须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增资扩股的股东大会决议;主发起人以及增加出资额的原有股东经审计的上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新章程草案;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小额贷款公司在原有股东的基础上增加新股东的,须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增资扩股的股东大会决议;新增法人股东的基本材料;新增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材料。新增法人股东基本材料:须提供法人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公司章程、企业法人有权机关(根据公司章程所确定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出资入股的决议、企业法人经工商部门年检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审计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资格材料、当地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记录、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如法人股东具有国资背景,还应提供国资管理部门出具同意出资入股的批复。 新增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材料:须提供个人情况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当地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记录、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等资料。

个人情况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须经所在单位盖章,无单位者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盖章。 四、股东承诺书。增资扩股后小额贷款公司全体股东应承诺自觉遵守国家、安徽省、合肥市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不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确认入股资金金额与持股比例(具体数字须明确列示),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以借贷资金、集合他人委托资金入股的情况,保证入股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主动声明与其他股东的关联情况,如有隐瞒资金真实来源、虚假出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五、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的股东大会律师见证函。由律师事务所或公证处对增资扩股的股东大会进行全程见证,并出具专门的律师见证函。见证函应含有“小额贷款公司不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以借贷资金、集合他人委托资金入股的情况”的意思表示。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关联情况法律意见书。由律师事务所对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后股东间关联情况进行调查,并出具专门的法律意见书。 七、验资报告。出资人应按照出资承诺,按时将资金划入专门的银行账户,并由法定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 八、小额贷款公司更换股东或增资股扩股须符合:主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2年内不得转让。严禁股东以其持有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份对外质押或提供担保。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对于规范经营、运行良好且需要补充资本的小额贷款公司,1年后允许增资扩股。

合肥市高科技企业创新贷实施细则

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科技金融产品实施细则 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的通知》(合政〔2014〕62号),制定本细则。 一、科技保险基金 (一)资金用途:本基金用于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科技保险保费补贴、保险公司承保科技保险补贴、高新技术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 (二)险种范围:险种按年度调整。本年度险种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保险”、“高新技术企业专利保险”、“高新技术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高新技术企业雇主责任险”。 (三)企业保费补贴:凡投保国家科技险种范围内本年度险种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或委托保险经纪公司,每年11月向市科技局提交申请,提供保单等相关申报资料。 (四)引进保险经纪公司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凡申报“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贴”、“保险公司承保科技保险补贴”的银行和保险公司须签订银行、保险公司、市科技局、保险经纪公司合作协议。保险经纪公司按市政府规定程序遴选确定。

(五)保险公司承保科技保险补贴:由签署合作协议的保险公司填写规定险种保费汇总统计表,每年11月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主管部门审定,补贴按年度执行。 (六)风险补偿:科技保险风险补偿基金专项用于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存入参与放贷银行专账管理,按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1、申请小额贷款的企业为在肥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 2、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投保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无法偿还的银行贷款本息,由科技保险基金、银行、保险公司按1:2:7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3、申请风险补偿的单位为办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并发生贷款损失的银行,在保险公司按规定比例承担赔付责任一个月内,银行向市科技局上报申请材料,市财政局根据科技局审核意见,在确定符合规定上报市政府审批后予以支付。 4、风险补偿实行逐笔申报,科技与财政部门集中审核,发生坏账损失,银行向科技保险基金申请政府承担的风险补偿。保险经纪、保险公司、银行对贷款情况实行报告制度,向市科技局、财政局定期提交情况报告。 二、高科技企业创新贷 由市科技局、财政局与银行、担保公司合作开展创新贷,签署合作协议。银行、担保公司按市政府规定程序遴选确定。 (一)贷款风险池 1、市财政投入700万元风险池,资金存放在开展创新贷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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