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_公司法律制度(9)
企业常用法律法规[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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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企业劳动用工常用法律法规一、综合性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年8月27日修订)2.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年8月4日)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二、促进就业4.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5.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2011年11月12日)三、劳动合同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12月28日修订)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1月20日修订)四、特殊用工8.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2012年4月28日)9. 关于颁发《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通知(1995年1月1日)10. 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2002年10月1日)11.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2010年12月21日)五、劳动报酬12.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12月6日)13. 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1995年5月12日)14. 最低工资规定(2004年1月20日)15. 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2010年12月21日)16.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2年12月18日)六、工时休假17.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3月25日)18.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07年12月14日)19.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7年12月14日)20.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08年9月18日)2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008年1月3日)22.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1994年12月14日)23.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2009年3月31日)七、劳动安全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9年8月27日修订)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修订)26. 职业病目录(2013年12月23日修订)八、社会保险27.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 1 -28.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04年1月6日)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2011年2月12日)29.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1994年12月1日)30. 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1995年5月23日)31. 工伤保险条例(2012年12月20日修订)32.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 )3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4年11月1日)34. 工伤认定办法(2010年12月31日)35.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2003年9月23日)36.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2010年12月31日)37.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2003年12月31日)38.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3月24日)九、经济补偿39.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1994年12月3日劳部发﹝1994﹞481号)40.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1995年5月10日劳部发﹝1995﹞223号)41.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执行劳部发﹝1994﹞481号和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1996年9月11日)42.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执行有关问题请示》的答复(1995 年2月15日)4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2001年11月26日)4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有关赔偿问题的复函(2001年11月5日)45.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1996年9月5日)十、个人所得税4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年6月30日)4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1年7月19日)十一、劳动监察和仲裁诉讼48.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1月1日)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5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4月30日)5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6年8月14日)5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0年9月13日)5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2013年1月31日)54.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讨论纪要(2001年12月5日)55.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2009年4月16日)56. 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2009年8月21日)57.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意见的解答(2012年12月27日)- 2 -第2篇常用法律法规全集国家关于驰名商标的规定是对注册商标的保护,中国驰名商标的使用肯定是只能使用在被国家工商局认定的商品上。
经济法选择题题库+答案

A、分配的利润 B、认缴的出资额 C、实 缴的出资额 D、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 19、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由( )执行。16-20 ADDBC A、有限合伙人 B、普通合伙人 C、合伙 协议约定 D、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 20、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外,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B、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 竞争的业务; C、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应 当征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D、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五、多项选择五、多项选择 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人的出资的是( )。 A、货币 B、劳务 C、实物 D、非专利技术 2、依《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主体中,不能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是 ( )。 A、某退休的公安局长 B、某国有企业 C、某上市公司 D、某 国有独资公司 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普通合伙人的 出资的是( )。 A、货币 B、劳务 C、实物 D、非专利技术1-5 ACD、 BCD、ABCD、ABCD、ABCD 4、合伙企业的下列哪些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 A、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 部分财产份额; B、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D、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5、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的形式有( )。 A、声明退伙 B、协议退伙 C、当然退伙 D、除名退伙 6、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下属于当然退伙的事由是( )。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公司法练习题及答案分析

公司法练习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是()A、本公司董事B、本公司经理C、本公司财务负责人D、本公司股东2、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因公司的经营规模较小,所以公司决定不设立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B、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是符合规定的C、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乙和丙担任监事D、如果甲担任执行董事的,还可以同时兼任监事3、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 ).A、1个月B、3个月C、6个月D、12个月4、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是( )。
A、决定减少注册资本B、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C、聘任和解聘董事D、修改公司章程5、下列各项中,不是由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的是( )。
A、发行公司债券B、制定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C、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6、某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与其他公司进行合并,该决议必须经( )。
A、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B、出席会议的2/3股东一致同意C、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一致同意D、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7、某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行为中,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 ).A、在法定会计账册之外另设会计账册B、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C、股东会以财务负责人熟悉财务为由指定其兼任监事D、公司章程规定其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8、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所作的下列决议中,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的有( )。
A、公司合并决议B、公司分立决议C、修改公司章程决议D、批准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议9、某股份有限公司共发行股份3000万股,每股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对另一公司合并的事项作出决议。
如何写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素材稿件10篇).doc

如何写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素材稿件10篇)如何写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篇1第一条保卫科负责对公司和园区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第二条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第三条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第四条公司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检查,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第五条由专职保安负责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保卫科长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第六条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业户,严禁使用明火、电炉。
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如何写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篇2第一章锅炉房管理总则一、司炉工及其他人员由办公室负责招聘,实行班长负责制。
班长负责司炉人员的管理、锅炉操作等项目的日常管理,督促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司炉工应持国家劳动部门签发的司炉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司炉。
二、司炉工操作中要坚守岗位,服从班长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职责,积极探讨操作技术,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三、加强司炉工业务培训学习,熟悉锅炉运行系统及运行参数,安全经济操作运行,节约用气、用电、用水,杜绝浪费。
四、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发现故障立即修理,严格监视锅炉水位、压力,值班人员每隔一小时对锅炉水位、压力、给水系统等设备巡检一次,做好记录。
五、司炉工应按锅炉使用规范定期检修、维护、保养锅炉及各种辅助设备,定期检验、冲洗压力表设备,定期排污。
六、日常操作过程中应及时检修和排除各种设备的一般故障。
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有关领导。
七、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
八、严格交接班制度,班长负责督促司炉工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
九、对因违规操作、操作不当或不执行规章制度等出现的责任事故,值班司炉人员负完全责任。
经济法练习题库(含答案)

经济法练习题库(含答案)一、单选题(共55题,每题1分,共55分)1.根据担保相关法律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 )。
A、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B、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C、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1年D、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个月正确答案:B2.给付一定数额金钱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收受金钱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上述惩罚原则在法律上称为()。
A、定金罚则B、预付款约定C、保证金条款D、违约金惩罚正确答案:A3.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尚未将书面合同邮寄给乙公司时,即接到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来的货物,甲公司经清点后将该批货物入库。
次日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发给乙公司。
乙公司收到后,即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A、甲公司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发给乙公司时B、甲公司签字盖章时C、乙公司签字盖章时D、甲公司接受乙公司发来的货物时正确答案:D4.《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经营者”指()。
A、某些经济组织B、各种法人C、公民个人D、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正确答案:D5.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事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是()。
A、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B、增加注册资本C、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D、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正确答案:B6.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A、为人民服务宗旨B、社会主义精神文明C、社会主义民主进程D、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正确答案:B7.广告应当具有(),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
A、新颖性B、可识别性C、艺术性D、独特性正确答案:B8.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B、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C、股东会会议只有定期会议D、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正确答案:C9.甲、乙签订一合同。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巩固练习题(第十六期)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巩固练习题(第十六期)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企业改制是指:(1)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2)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选项B不属于企业改制的情形。
考察知识点关系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企业改制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有以下几种:(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的授权,其代表地方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3)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
如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对金融行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授权财政部对中央文化企业、中国铁路、中国烟草及中国邮政集团等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
考察知识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3、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国务院和地方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考察知识点企业国有资产的概念和监督管理体制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考察知识点专用存款账户5、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表述正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存款人申请基本存款账户的可以有: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异地常设机构等,可见申请资格并不限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选项B: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用于办理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银行结算账户。
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对《公司法》第16条的理解与适用
对《公司法》第16条的理解与适用作者:萧云阳来源:《法制博览》2016年第10期摘要:公司法第16条是公司对外担保法律制度的核心条款,也是学术界和实务界争议较多的条款之一。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各地法院对该条款在理解与适用上存在一定差异,往往易导致相似案情但判决结果大相径庭的情形。
本文在分析违反《公司法》第16条的法律效力及公司章程对世效力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公司对外担保法律制度的相关对策,以期对实践中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效力研究有所助益。
关键词:公司法;第16条;适用中图分类号:D922.291.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29-0162-01作者简介:萧云阳(1964-),男,汉族,贵州贵阳人,硕士,贵州宇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研究方向:公司法、合同法。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公司民商事纠纷的增多,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和维护投资者相关权益,立法机关在对《公司法》进行修订时,便针对第16条,提出了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要求,旨在通过严格的法定程序来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以防范因违法而导致担保无效的法律风险。
一、违反《公司法》第16条的法律效力《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该条款虽明确了公司他人提供担保的决议程序,但并未列明违反《公司法》16条的法律后果。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维护合同稳定和交易安全,一般来说,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依据《合同法》第52条之规定,只要公司与他人的外部行为不存在无效事由,公司自身行为形成的内部决议在有瑕疵的情况下,并不会当然导致合同无效。
在《公司法》第16条中公司对外担保的两种类型均是公司自身行为,即公司内部意思的形成过程,当公司对外担保的决议经有效程序之后,公司即可提供担保。
新《公司法》试题及答案汇总
新《公司法》试题及答案汇总D、承销团10、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形下公司可以解散( )A、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B、公司负债超过资产总额的50%C、公司经营亏损连续3年D、公司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11、下列关于公司章程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公司章程必须经过公司股东会通过B、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违反法律的内容C、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超出公司法规定的事项D、公司章程可以随时修改12、下列关于公司董事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公司董事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B、公司董事会可以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兼任C、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D、公司董事会可以代表公司与第三人签订合同13、下列关于公司股东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公司股东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召集B、公司股东会可以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C、公司股东会可以代表公司与第三人签订合同D、公司股东会可以随时召开14、下列关于公司监事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公司监事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B、公司监事会可以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C、公司监事会可以代表公司与第三人签订合同D、公司监事会可以随时召开15、下列关于公司分红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公司必须每年分红B、公司分红必须以股份为单位C、公司分红必须以盈利为前提D、公司分红可以超过盈利额度16、下列关于公司股份转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B、公司股份可以转让给任何人C、公司必须在转让时优先向其他股东购买D、公司股份转让必须经过公司董事会批准17、下列关于公司股东权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公司股东可以随时查看公司账簿B、公司股东可以随时进入公司办公场所C、公司股东可以干涉公司的日常经营D、公司股东可以代表公司与第三人签订合同18、下列关于公司法律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公司法人和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公司法人和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C、公司法人和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个人责任D、公司法人和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19、下列关于公司破产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公司破产后,公司股东不再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B、公司破产后,公司债务优先清偿员工工资C、公司破产后,公司债务优先清偿国家税款D、公司破产后,公司债务优先清偿债权人债权20、下列关于公司合并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公司合并后,合并公司解散B、公司合并后,合并公司仍然存在C、公司合并必须经过公司股东会决定D、公司合并必须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答案:1、B2、D3、B4、A5、A6、C7、D8、B9、D 10、A 11、A 12、C 13、B 14、A 15、C 16、C 17、A 18、B 19、D 20、B新《公司法》试题及答案XXXXXX2015年7月17日于小南区1.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可以将公司划分为人合公司与XXX。
论我国公司担保制度的规范属性与司法适用_对公司法第16条规定的解析与适用
·113· * 本文为中国政法大学商法学创新团队研究成果。
〔1〕 赵德勇、宋刚:《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问题》,载于《理论探索》2007年第2期(总第164期)。
〔2〕 赵旭东主编:《新旧公司法比较分析》,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第72页。
论我国公司担保制度的规范属性与司法适用*——对公司法第16条规定的解析与适用朱晓娟[摘 要] 公司以本公司资产为其产生的债务提供担保属于公司为正常开展经营所自由采取的一种融资方式,法律自无干涉的必要。
而以公司名义和自身财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则事关各方主体利益,因此,各国公司法都对该种担保予以规制,只是规制的程度有所不同。
我国公司法第16条是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依据。
[关键词] 对外担保 规范属性 司法适用[作 者] 朱晓娟(1977—),女,辽宁凌源人,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商法研究所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商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献标识码:1674-0602(2012)05-0113-10一、公司担保的内涵与性质(一)公司担保的内涵公司担保实践至少可以分为对内担保与对外担保。
对内担保是公司为正常开展经营所采取的一种融资方式,法律自无干涉必要。
而对外担保则对公司、股东、甚至债权人都利益攸关,法律的精神是公平与正义,良性的法律制度应很好地平衡各方参与主体的利益。
在此意义上,探讨的担保主要是公司对外担保。
所谓公司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己名义和自身财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这种担保不同于公司为以自己的财产为自己的债务提供担保。
这种担保有时为正常交易所必须,对公司有益;有时则被滥用,损害了公司自身和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因而,在公司法理论上需要厘清的是:公司在权利能力上,是否存在对外担保的资格;如果可以对外担保,是否应该加以必要的限制。
〔1〕出于安全价值的考虑,我国原公司法对对外担保的对象给予了严格限制,如原《公司法》第60条第3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公司法练习题及答案
公司法练习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无须办理的事项是〔〕。
A.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B.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C.召开股东会作出修改章程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记载的决议D.申请变更工商登记【答案】C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有关公司变更登记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是〔〕。
A.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到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B.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45日内申请变更登记C.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90日后申请变更登记D.公司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答案】D 【解析】〔1〕选项A: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无需变更登记,只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即可〔2〕选项B: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3〕选项C: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3.甲、乙两公司与郑某、张某欲共同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并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了各自的出资方式。
以下有关各股东的局部出资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20万元出资B.乙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30万元出资C.郑某以其享有的某项专利权评估作价40万元出资D.张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权的某房产作价50万元出资【答案】C 【解析】根据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因此选项AB.D中所述的出资方式是错误的。
4.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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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单元股份考点1 股票发行的基本规定(★)1.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
(P73)2.同股同价同次发行的同种类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是相同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的份额。
3.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溢价发行),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折价发行)。
【例题1·单选题】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2013年)A.股票发行必须同股同价B.股票发行价格可以低于票面金额C.向发起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D.向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答案】B【例题2·多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其实施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关于股票发行规定的有()。
(2007年)A.以低于其他投资者的价格向公司原股东发行股票B.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股票C.向公司发起人发行无记名股票D.向某法人股东发行记名股票,并将该法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记载于股东名册【答案】ACD考点2 优先股(★★☆)(一)优先股股东的权利(P71)1.优先分配股利(1)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
(2)公司对优先股的股利须按约定的股利率支付,有特别约定时,当年可供分配股利的利润不足以按约定的股利率支付优先股股利的,还可由以后年度可供分配股利的利润补足。
【解释1】约定的股利率,可以是固定股利率,也可以是浮动股利率;据此,优先股可以分为固定股利率优先股和浮动股利率优先股。
【解释2】如按约定当年可供分配股利的利润不足以按约定的股利率支付优先股股利的,还可由以后年度可供分配股利的利润补足的,该优先股为可累积优先股;相反为非累积优先股。
【解释3】优先股还可以分为强制分红优先股和非强制分红优先股;如果发行强制分红优先股,公司在有可分配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
2.优先分配剩余财产在公司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3.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1)优先股股东一般不参与公司决策,不出席股东大会,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2)表决权恢复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股东大会批准当年不按约定分配利润的方案次日起,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与普通股股东共同表决,每股优先股股份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一定比例表决权;公司章程可规定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的其他情形。
(3)优先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的特殊情形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通知优先股股东,并遵循《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通知普通股股东的规定程序。
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以下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其所持每一优先股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优先股没有表决权:①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②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④发行优先股;⑤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事项的决议,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优先股的发行1.同次发行的相同条款优先股,每股发行的条件、价格和票面股息率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2.上市公司可以采取公开或非公开方式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3.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已回购、转换的优先股不纳入计算。
【例题1·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相关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该相关事项有()。
(2015年)A.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B.一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达5%C.变更公司形式D.发行优先股【答案】ACD【例题2·判断题】上市公司同次发行的相同条款优先股,每股发行的条件、价格和票面股息率应当相同。
()(2015年)【答案】√考点3 股份转让(★★☆)1.股份转让的方式(P74)(1)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2)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对发起人转让股份的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3.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限制(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但下列两种情形不受该规定限制:(2010年综合题)①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①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②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④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4.股票质押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例题1·单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限制未作特别规定。
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6年)A.发起人王某于2014年4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B.董事郑某于2014年9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C.董事张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2014年9月通过协议转让了其中的2600股D.总经理李某于2015年1月离职,2015年3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答案】B【解析】(1)选项A: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选项BC: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全部转让,不受“25%”转让比例的限制;(3)选项D: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例题2·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限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5年)A.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B.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C.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D.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答案】A【例题3·单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4年)A.监事张某2012年3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B.董事吴某2012年8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500股一次性转让C.董事罗某2013年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D.经理王某2014年1月离职,8月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所有股份【答案】A【解析】(1)选项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选项BC: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性全部转让,不受25%的比例限制;(3)选项D: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例题4·多选题】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限制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2012年)A.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B.公司董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C.公司监事离职后1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D.公司经理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答案】ABD【解析】选项C: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例题5·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08年)A.公司可以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B.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效力C.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D.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答案】A【解析】(1)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2)选项B: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的,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书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将股份转让或者注销。
【提示】除上述情形外,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例题1·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有()。
(2016年、2012年)A.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权标的B.减少公司注册资本C.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D.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答案】BCD【解析】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例题2·单选题】2008年5月15日,某股份有限公司依股东大会决议收购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奖励公司职工。
该公司现有已发行股份总额8000万股。
下列关于该公司收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奖励职工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0年)A.公司可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400万股B.公司可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800万股C.公司用于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资金可以从公司的税前利润中支出D.公司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应在2010年5月15日之前转让给职工【答案】A【解析】(1)选项AB:公司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2)选项C:公司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3)选项D:公司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