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中央精神,做好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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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生产的上级文件精神

关于安全生产的上级文件精神

关于安全生产的上级文件精神尊敬的全体员工: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现将有关安全生产的上级文件精神向大家进行通报。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了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各级领导层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同时,各部门也要加强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共同维护公司的安全稳定。

二、安全培训和教育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公司将加大安全培训和教育力度。

各部门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同时,公司也将加强对新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他们能够熟悉和掌握各项安全规定和措施。

三、隐患排查和整改公司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各部门要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于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停产停工等措施,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四、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公司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突出表现,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对于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和事故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以起到警示作用。

五、安全宣传和倡导公司将加强安全宣传和倡导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宣传安全知识和安全文化,提高员工对安全的重视和认识。

同时,公司也将积极开展安全主题活动,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共同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以上就是关于安全生产的上级文件精神的通报内容,希望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人、安全生产工作到位,为公司的安全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贯彻落实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讲话提纲(20210301)

贯彻落实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讲话提纲(20210301)

贯彻落实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讲话提纲同志们:刚才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大家都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是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

各单位要立即组织传达学习本次会议精神,把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项目、一线班组;要结合公司《若干意见》和2021年工作会议精神,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为“十四五”和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是深入开展2021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要准确领会公司春检通知要求,认真落实综合监管和专业管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要分别组织开展好综合安全监管情况监督检查和专业安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对照“十二个到位”安全生产要求“查短板、找差距、促整改”,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深刻吸取西北建投"8-18"事故教训,深入排查整治承(包)管理问题,严禁“违法分包、以包代管”;要高度重视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加强作业过程监控和盯防,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

三是切实强化改革过程安全生产管理。

当前公司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时期,要在完善企业治理结构中系统优化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保证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改革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前行;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要将改革发展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必须做到“一个不变”和“四个加强”,实现工作无缝对接,确保安全生产和改革发展“两统筹、两协调、两不误”。

四是加快推进安全生产“234”工程建设。

要统筹发展与安全,把安全生产“234”工程建设作为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和“十四五”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推动安全生产领域系统性、适应性变革;要全面落实“十二个到位”安全生产要求,围绕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对标对表抓落实,以体系建设为统领,紧扣本质安全要素管控,夯实基层责任、打牢管理基础、练好安全生产基本功,融会贯通“四化”要求,推动安全生产实现“五个转变”,确保安全生产标本兼治、长治久安。

关于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通知
各县(市、区)供销社,市社有关社有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11月22日召开的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市供销社系统要着重防范化解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十小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安全生产事关重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

要充分认识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梳理,仔细对照,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参与市、县部署的各项专项行动,坚决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问题。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各县(市、区)供销社要按照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十小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要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责双卡”(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卡和岗位应急处置卡),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人人负责、各负其责。

三、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领导负责制、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确保及时、有效地报告安全生产信息。

各县(市、区)供销社对发现的安全事故,在上报当地党委、政府的同时,一并上报市供销社;市供销社有关社有企业对发现的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上报市供销社,确保及时、准确地掌握情况。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文件中煤九字〔2011〕1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部室、车间:2011年,中煤九鑫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23号令、以及中煤集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山西省各级政府《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以“01468”安全管理模式及其文化内涵,从目标、责任、方法、手段、措施五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保障员工的生产生活安全为出发点,为公司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特制定2011年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计划。

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与工作思路(一) 联系实际,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统揽全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及“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以安全标准化为手段,重点抓好“三基”工作,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及员工基本功训练、安全责任、安全法制、安全科技、安全投入,“五要素”基础建设,突出隐患治理,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职业病管理水平,及时消除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为公司安全生产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二)“01468”安全管理工作思路1.三个“0”目标: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零”、较大生产、设备事故为“零”、重大火灾爆炸及泄露事故为“零”。

2.五个第一责任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总经理为全公司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公司分管副总为分管业务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车间一把手为本部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车间工段长为本工段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岗位班组长为本班组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2.29•【文号】安委办明电[2012]6号•【施行日期】2012.02.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强,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大幅下降,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

但部分行业领域和地区重大事故多发,特别是2月份以来重大事故连续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近日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指出今年以来连续发生多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有关部门要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截至2月28日,全国已累计发生11起重大事故,共造成148人死亡和下落不明,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起、44人。

其中,煤矿事故2起,危险化学品事故1起,冶金事故1起,道路交通事故4起,水上交通事故2起,渔业船舶事故1起。

分别是:1月3日,湖南省境内沪昆高速湖南怀新段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3人死亡、9人重伤;1月4日,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境内兰海高速公路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8人死亡、3人重伤、36人轻伤;2月2日,广东省汕尾市汕尾海域一艘渔船遇风浪沉没,造成3人死亡、7人下落不明;2月2日,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境内洞庭湖小山塘水域,一艘运砂船沉没,造成10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2月3日,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钓鱼台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2月16日,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宏发煤矿发生一起重大运输事故,造成15人死亡、3人重伤;2月18日,贵州省遵义市道真县境内207省道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3人死亡、23人受伤;2月18日,福建省泉州湾至湄洲湾海域,一艘广西籍货船机舱进水导致船体沉没,造成8人死亡、2人下落不明、1人受伤;2月20日,位于辽宁省鞍山市的鞍钢集团公司重型机械有限公司铸钢厂铸钢车间一钢包发生喷爆事故,造成13人死亡、17人受伤;2月25日,山西省晋城市境内207国道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5人死亡、19人受伤;2月28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克尔化工厂硝酸胍车间发生爆炸事故,已造成16人死亡、43人受伤。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文件精神要求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文件精神要求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公司决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自觉坚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抓好隐患整改工作,有效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领导机构设置(一)为全面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产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公司各分管领导、安全部负责人成员:各单位负责人、工会、员工代表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安全部。

(二)各单位由负责人挂帅自行成立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三、职责分工(一)各单位(部门)按照公司职责分工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公司安全部负责全公司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和督促落实。

四、安全生产检查(一)安排部署: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并结合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分析;研究制定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行动方案。

(二)各单位自查自改:各单位,深刻吸取本公司和其他公司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同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加强监控。

各单位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安全部。

(三)检查督查:公司负责人牵头组织各部门参加,对本公司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精神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精神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9.02•【文号】国资发综合[2010]136号•【施行日期】2010.09.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精神的通知(国资发综合〔2010〕136号)各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委办〔2010〕15号),全面提高中央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切实把握《通知》的精神实质《通知》是在我国进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通知》的传达学习,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干部、员工学习《通知》精神,特别是中央企业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实质,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管理、制度、标准和技术等方面,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实现安全生产的标本兼治和长治久安。

二、立足当前,重点解决安全生产面临的突出问题各中央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针对中央企业部分基层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流于形式、技术保障和组织保障存在严重不足、盲目赶工期和抢进度等突出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行力。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7.23•【文号】安委办[2010]15号•【施行日期】2010.07.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委办〔2010〕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国务院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已下发。

为认真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执行好《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通知》出台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通知》是继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通知》对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高度,切实增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统一到《通知》精神上来,坚定不移地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工作,确保《通知》所提出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努力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准确把握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通知》涵盖企业安全管理、技术保障、产业升级、应急救援、安全监管、安全准入、指导协调、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多个方面,既有政策措施,又有制度保障,既总结了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也借鉴了国外先进经验,要认真组织学习、切实领会精神实质,强化宣传教育。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11.22•【文号】安委办[2010]27号•【施行日期】2010.1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0〕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的工作部署,着力推进企业班组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切实加强以班组长为重点的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班组是企业的最基层组织,是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

班组长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一线的直接指挥者和组织者。

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是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从根本上防止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也是当前进一步强化企业班组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当前,我国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班组安全管理仍然薄弱,班组长的安全素质、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有很大差距,“三违”现象大量存在,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风险。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一定要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生产经营企业: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持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推动经济文化建设,现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通知。

一、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目前,全国正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抓基层、打基础,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整改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使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的态势。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正处于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期”。

有的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不到位,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还有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和保障措施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章不循,这必将导致事故发生,所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

各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抓,坚持预防为主,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上来。

坚持综合治理,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进一步完善体制、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依法管理企业安全生产,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要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

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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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核心,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规范、有序、高效开展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基础、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成效。

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同比下降,有效遏制了特别重大事故,全国安全生产状况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

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突出表现在:一是重大事故同比上升,特别是3月中旬以来,连续发生4起重大事故。

二是部分行业(领域)重大事故未得到有效遏制,今年以来道路交通发生了7起重大事故;三是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的重大事故多发频发;四是安全基础不牢固、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管理和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企业仍然突出。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张德江副总理作出重要批示,指出近期连续发生煤矿、道路交通、渔业船舶及燃气管道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求把今年以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各地、各部门,切实吸取教训,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坚决防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抬头。

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和批示,深刻指出了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指明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明确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原则和主要任务,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高度负责。

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防范,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状况虽然总体稳定,但截至3月14日,全国发生重大事故14起、死亡187 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7.7%,一些行业(领域)和地区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煤矿发生多起较大和1起重大瓦斯事故。

3月12日,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松河乡新成煤矿因非法生产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9人死亡、15人受伤。

今年以来还发生了8起较大瓦斯事故。

二是道路交通发生7起重大事故。

1月11日,河南省平顶山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一辆大客车严重超员(核载35人,实载43人),追尾一辆小客车后翻下路基,造成16人死亡、23人受伤;1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境内一辆中型客车严重超员(核载19人,实载37人)翻下深沟,造成11人死亡、26人受伤;2月4日,福建省南平市邵武汽车运输公司一辆中巴车超员载客(核载19人,实载21人)翻入富屯溪千岭电站水库中,造成12人死亡、9人受伤;2月7日,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境内,一辆正三轮农用摩托车非法载客并严重超员(载19人)翻入河中,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3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叶城县境内,一辆大客车坠入山下,造成16人死亡、26人受伤;3月12日,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万良镇境内一辆加长货车追尾一辆严重超员大客车(核载34人,实载45人),导致大客车坠入万良河,造成21人死亡、24人受伤;3月14日,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八宿县境内,林芝地区天长客运公司一辆大客车超员载客(核载42人,实载45人)发生翻车事故,造成16人死亡、25人受伤。

三是渔业船舶发生3起重大事故。

1月3日,山东省日照市,一艘渔船(载11人)在海上作业时,与货轮相撞沉没,船上10人失踪;2月28日,浙江省台州市东矶岛附近水域一艘渔船触礁沉没,船上11人下落不明;3月6日,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一艘渔船(载11人),在海上失去联系,11人下落不明。

四是发生2起重大火灾事故。

1月13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西娜湾宾馆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1月17日,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康宏实业公司服装厂(“三合一”场所)发生火灾,造成14人死亡、4人受伤。

五是烟花爆竹发生1起重大事故。

1月19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李集乡豫田花炮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21人受伤。

上述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主要暴露出以下突出问题:一是一些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管理不到位;二是煤矿瓦斯治理措施不落实,较大以上瓦斯事故多发;三是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由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较大以上事故多发;四是一些地方复产复工验收把关不严,违规违章现象严重;五是一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道路交通、渔业船舶等重大事故多发。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针对近期重大事故相对集中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

各企业要认真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纳入本企业发展战略,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

要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尤其是落实矿山企业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要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

要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监管和企业日常治理的重要内容,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层层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各级政府安全管理和监督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和指导职责,及时纠正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安全监管部门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督促指导和综合协调。

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果。

道路交通、铁路、水运、农业、消防、煤炭、建筑施工等行业管理和监管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和指导服务。

四、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构建全方位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作为加强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省、市、县、乡各级行政首长安全生产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联系点和例会制度,重点抓好县、乡两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要认真对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管。

严格安全生产考核。

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增加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

五、全面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发生的煤矿各类事故,特别是贵州六盘水市盘县松河乡新成煤业“3·12”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切实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工作。

一是要针对煤矿瓦斯灾害隐患,认真开展治理行动,强化煤矿“一通三防”管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遏制煤矿瓦斯事故发生。

二是各地要针对煤矿复产复工期间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加强安全监管监察。

特别是全国“两会”后,各地停产放假煤矿企业将陆续恢复生产,要督促复产复工企业制定并落实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把复产复工验收关。

特别是煤矿企业停产期间停电停风的矿井,送电送风前要有专业救护队伍进行检查,排放瓦斯。

要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查找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企业的指导、隐患排查和督促检查,务必把各项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要加强水上交通和渔业安全监管,各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采取各种措施将气象预报及时通知到每艘渔船。

要积极引导渔民收听、收看气象预报,加强夜间、雾天值班,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渔船在收到大风警报后,不得冒险作业,必须立即返航,确保安全。

要深入推进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完善安全措施。

要从严审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许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过程的安全监管,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销售行为。

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二季度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一要明确重点,严厉打击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中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要坚持和加强联合执法。

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配合协调,周密部署,扎实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查清并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彻底铲除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和安全生产领域的黑恶势力,确保取得实效。

三要加大惩治力度。

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对非法违法事故查处实行挂牌和跟踪督办,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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