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区域自治与中华民族国家共治的和谐统一
8年级历史部编版 下册教案《 民族大团结》

八年级历史部编版下册《第12课民族大团结》教学设计一、教材分析:《民族大团结》是八年级下册第四单元第一课。
本课主要介绍新中国成立后的民族政策和各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情况。
民族关系问题是关系国家安定团结的关键问题之一。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建立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
这一政策成功地解决了我国的民族问题,成为一项基本国策和基本政治制度。
各民族在党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共同发展。
二、学情分析:初二学生在前面的学习中,已经初步掌握了新中国发展史,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艰难历程有了一个完整的、清晰的认识,知道我国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中,作了很多尝试,其中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误的选择,最终走上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在这些学习中,学生逐渐形成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初步的归纳、综合能力。
同时,经过这些学习,培养了学生的爱国情操和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奉献的精神。
三、教学目标:知识与能力:在学习中掌握民族团结的概念;各民族分布特点;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因、内容和意义;各民族共同发展的政策;少数民族地区的迅速发展;西部大开发给少数民族地区带来的新气象。
在学习中引导学生从日常生活中汲取历史知识,训练学生识图能力,并激励学生及时运用知识解决问题;在探究学习中,训练学生通过小组讨论体会合作、交流所带来的学习乐趣。
过程与方法:通过分析地图、文字资料,掌握阅读材料的方法,学习如何运用材料分析具体的历史问题;通过设计活动“你认为怎样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你能为民族团结做什么?”将本课的学习升华。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认识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认识国家的民族政策,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增强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责任感。
四、教学重点、难点及解决策略:教学重点: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和意义;2.人民政府实行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政策。
解决策略:通过创设情境,重回历史现场层层深入分析,认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通过感悟和体验从而理解民族区域自治的意义和共同繁荣发展的政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人民至上” 的价值意蕴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21年第6期(总第132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人民至上”的价值意蕴周叶(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400715)[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人民的自我规定和自由产物,“人民至上”理念是制度的价值根基,为制度的选择、设计和安排奠定合法性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则坚持并鲜明体现着“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是人民性价值实现的刚性保障,二者互嵌,协同发展。
“人民至上”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以贯之的价值属性、贯穿始终的价值原则和完善发展的价值源泉,有着发挥制度强大优势的价值动力、促进制度优势转化的价值指引、更加坚定制度自信的价值自觉、推动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价值目标的行动导向的实践价值,对发展和完备我国制度、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实现伟大梦想提供有力保证。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人民至上;价值[中图分类号]D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6566(2021)06-0015-05.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领导人民历经百年奋斗得来的历史结论,是国家的发展、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活动的核心。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在长期艰苦卓绝的探索中科学总结成的制度体系,国家治理的所有工作都按其展开。
我国制度的发展深植于人民,具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1]。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人民至上”的逻辑关系(一)“人民至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根基,为制度的选择、设计和安排奠定合法性基础国家之本,在于人民,鲜明人民性是我国制度的根本价值所在。
我国制度内含的深邃人民性有其特殊的思想源泉、深厚的价值基础、直接的价值来源,奠定了我国制度先进性和科学性的根基。
1.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本观念是我国制度“人民至上”理念的思想源泉。
夏商时期的民本思想是该时期最大成果之一,文字表述初见于《尚书·五子之歌》:“民惟邦本,本固邦宁”[2],体现了最朴素的民本思想。
中考历史 中考热点专题探究三 民族关系与国家统一

角度三:原因类 3.我国古代能长时间保持国家统一的原因有哪些? (1)中央集权制度的不断巩固和发展,为国家统一提供了制度保障。 (2)民族交融不断加强,使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不断强化,从而使
线索三 历代中央政府对西藏、新疆、台湾的管辖 (1)公元前 138 年和公元前 119 年,张骞先后两次出使西 域,促进了汉朝与西域各国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往来
新疆 西汉 (2)公元前 60 年,西汉朝廷设立西域都护,标志着西域
地区 开始正式归属中央政权,其管辖范围包括今新疆及巴尔 喀什湖以东、以南的广大地区
宋元时 期
盟” 第三次民
(2)北宋时,宋夏之间连年战争,宋夏议和后, 族交融高
宋给西夏岁币,宋夏边界贸易兴旺 潮
(3)1125 年,金灭辽。1127 年,金灭北宋。南宋
建立后,金多次兴兵进攻南宋。岳飞等抗金将领
率军北伐,1141 年,宋金议和
宋元时 期
(4)1227 年,蒙古灭西夏。1234 年,蒙古灭金。 第三次民
西藏
立“唐蕃会盟碑”
地区
对西藏地区行使行政管理权,宣政院直接统辖西藏,掌
元朝 管西藏的军民各项事务。从此,中央政府对西藏正式行
使行政管辖
顺治帝册封五世达赖;康熙帝册封五世班禅;雍正帝设 清朝
驻藏大臣;乾隆帝确立金瓶掣签制度 西藏
(1)1951 年,西藏和平解放,祖国大陆获得了统一,各 地区 新中国
设问:依据材料指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什么具有强大生命 力?自治地方如何正确行使自治权?
答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基本国情。必须 以确保国家宪法法律和政令实施为前提,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性。 要与时俱进对民族政策进行梳理评估和调整完善,坚持民族因素与区域 因素相结合,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慎重稳进。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编辑丨子愚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探索实践最终确立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制度规定,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地区的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也是为宪法所规定的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这一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解决民族问题,调整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平等、促进民族繁荣的重要制度设计。
这一制度的基本内涵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国家统一领导下的民族区域自治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的区域自治。
这一制度的设置,既考虑了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的地方性事务的权利,又考虑到必须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增进民族团结,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国成功解决民族问题的制度保障。
统一是国家的最高利益,也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之所在,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和基础。
纵观历史,统一始终是中国历史的主流,分裂历来不得人心。
“大一统”始终是中华各民族的价值追求和最高目标,无论哪个民族入主中原,都以实现统一为己任,都把自己建立的王朝视为中华正统。
采取并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的民族区域自治,根本目的正是在于实现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国家的统一领导,集中表现为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领土组成部分,民族自治地方和其他地区一样,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都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必须维护国家的统一,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地区的遵守和执行;在国家规划的指导下发展经济社会;把国家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并按法定程序报批或备案。
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理解

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理解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民族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是少数民族人民自主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事务,实现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形式。
全面理解民族区域自治,对于我们认识、理解和贯彻党和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民族原则和政策有重要意义。
知识梳理:1 民族区域自治含义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
2 民族区域自治适合我国国情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有着坚实的政治和社会基础。
第一,中国自秦汉以来,就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这为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社会基础;第二,我国民族以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以“汉族为主体,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分布特点适宜以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为基础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第三,我国各民族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政治认同,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3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符合历史的发展,又符合现实情况,合乎国情,顺乎民意,具有很大的优越性。
第一,有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和少数民族自治结合起来。
第二,有助于把国家方针政策和少数民族地区具体特点结合起来。
第三,有助于把国家富强和民族繁荣结合起来。
第四,有助于把各民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和热爱本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
重点突破:1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色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是符合我国人民尤其是少数民族自治地人民利益的正确政策,是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
具体表现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以维护国家的统一为前提的,(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以维护国家的统一为前提的,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实质解决了国家统一和民族自治的关系:国家统一领导和民族区域自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民族自治地方和全国其他行政地方一样,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地方行政区域。
上海中考道德与法治9年级上册考点归纳梳理

1、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成果,实现共同富裕是党和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2、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源泉,是中华民族最深沉的民族禀赋,是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推动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3、强国富民是一百多年来中华民族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
4、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是各种所有制经济形成的新格局。
5、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6、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7、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是社会的共识。
8、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工业国、第一大贸易国、第一大外汇储备国。
9、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牢记的使命。
10、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是进入新时代的主要矛盾。
11、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12、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
13、区域发展不平衡、城镇化水平不高、城乡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现实挑战。
14、衡量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不仅看经济发展,而且要看发展成果是否惠及全体人民,人民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切实保障15、以人民为中心是党和政府坚持的发展思想16、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党的奋斗目标。
17、共建共治共享是党和政府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打造的社会治理格局。
18、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
19、创新驱动是国家命运所系。
20、科技创新是全面创新的核心。
21、适应和引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现实需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让创新成为推动发展的第一动力。
22、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23、时代精神的核心是改革创新24、综合国力竞争的决定性因素是科技创新能力25、建设创新型国家将科技和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
民族团结进步知识100问
民族团结进步知识100问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1、现阶段我国经过识别确认的共有个少数民族()A.54B.55C.56D.572、共同繁荣发展,是现阶段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A.共同团结进步B.共同发展提高C.共同繁荣进步D.共同团结奋斗3、我国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基本条件是()A.坚持四项基本原则B.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C.保持祖国的统一D.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4、宪法序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A.统一国家B.多民族国家C.共和国D.统一的多民族国家5、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制度是()A.联邦制B.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D.民族区域自治制度6、下列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是()A.自治县B.自治旗C.民族乡D.自治州7、《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是规范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行政法规,于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发布()A.1990B.1992C.1993D.19948、我国民族关系中的“三个离不开”是指()儿少数民族的发展离不开自身的努力,离不开发达地区的帮助,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支持B.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C.民族关系的和谐离不开经济发展,离不开民族政策教育,离不开法制建设D.各民族的团结离不开共同繁荣,离不开共同发展,离不开共同进步9、《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公民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其的民族成份确认、登记()A.父亲B.母亲丁父亲和母亲D.父亲或母亲10、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活动主题是()A.和睦相处聚合力、和衷共济绘蓝图、和谐发展奔小康B.融主流、促团结、谋发展、创和谐、保稳定^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D.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1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载入《宪法》()A. 1954 年9 月20 日B. 1955 年9 月20 日C. 1956 年9 月20日D. 1958年9月20日12、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一经建立,未经法定程序,不得()A.撤销B.合并C.成立D.撤销或者合并13、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A.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B.自治州、自治县、自治乡C.自治区、自治县、自治乡D.自治县、自治乡、自治村14、我国有少数民族自治区()A.2个B.3个C.4个D.5个15、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少数民族党支部成立于()A.北京B.上海C.浙江D.湖南16、在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民族是()A.壮族B.满族C.回族D.蒙古族17、在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已经有民族实行了区域自治()A.44 个B.45 个C.46 个D.47 个18、我国的55个少数民族中,识别确定最晚的是()A.基诺族B.蒙古族C.朝鲜族D.满族19、我国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比例是()A.占71%B.占83%C.占62%D.占50%20、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在会议上()A.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C.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2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被确立为一项基本国策()A.1949年9月29日B.1949年10月1日C.1978年9月29日D.1956年7月26日2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要旨是()A.保护合法、制止非法B.遏制极端、抵御渗透C.保护合法、打击犯罪D.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23、国务院先后召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A.4次B.5次C.6次D.7次24、我国面积最大的自治区是()A.新疆维吾尔自治区B.内蒙古自治区C.广西壮族自治区D.西藏自治区25、目前我国人民币(纸币)上共有―种少数民族文字()A.2B.3C.4D.526、我国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是()A.国家统一B.繁荣发展C.民族复兴D.团结稳定27、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核心是()A.民族团结B.民族平等C.和平稳定D.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28、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A.平等B.团结C.发展D.稳定29、我们经常看到的旗袍来源于族的服饰()A.满B.朝鲜C.蒙古D.回30、中国少数民族中散居全国、分布最广的是族()A.满B.回C.壮D.蒙古31、同志提出了“三个离不开”思想()A.毛泽东B.周恩来C.邓小平D.江泽民32、我国的民族自治区与特别行政区的共同点主要表现在()A.都是我国的地方行政区域并享有自治权B.都实行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享有特殊的政策C.都是根据民族分布的复杂性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设置的D.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33、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A.民族团结进步事业B.和谐文化C.和谐社会D.社会事业34、民族精神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A.时代精神B.奉献精神C.友爱精神D.进步精神35、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A.聚居B.散居C.杂居D.群居36、我国民族地区地大物博,民族自治地方总面积占我国国土陆地面积百分比是()A.50%B.70%C.63.8%D.81.3%37、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A.继承和发扬B.发展和创新C.保持或者改革D.维护或者改变38、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八年级下册第四单元 民族团结与祖国统一-2023年中考历史一轮复习课件(部编版)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国两制
课 标 解 读
单 元 解 题
民族团结与祖国统一
重点 1.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问题
2. 一国两制与港澳回归 3. 海峡两岸的交往史实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背景 地位
①历史特点: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统 一多民族国家 ②现实情况:各民族和谐相处,形 成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
归祖国开辟了途径的是( )
A.民主集中制的实行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
【D】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
D.“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
中考真题演练
5.(2022·辽宁营口)2022年5月3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推出庆
祝香港回归25周年主题曲——《前》。歌曲呈现出香港政治稳定、经济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发展的繁荣局面。使香港“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的最重要原因是( )
起,英国在香港的殖民统治结束了。下列有关香港问题的表述正确的是
①在“一国两制”构想推进下解决的 ②香港回归的时间是1999年
③标志着中国人民洗雪了百年国耻 ④标志着祖国实现完全统一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B】
4.(2022·贵州贵阳)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恢复行
使主权。在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为香港顺利回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完 地位 成祖国统一大业的基本方针。
二、一国两制与港澳回归 (二)港澳回归
中英香港政权交接仪式 中葡澳门政权交接仪式
时间 意义
香港回归:1997年7月1日 澳门回归:1999年12月20日 标志着中国人民洗雪了百年国 耻,在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道 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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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作者:
来源:《北京支部生活》2017年第01期
答: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它不是单纯的民族自治,也不是一般的地方自治,而是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结合起来的制度,所以叫民族区域自治。
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各自治机关都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一级地方国家政权。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要做到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其核心要义是把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放在第一位,将其视为民族区域自治实行的初衷、坚持的依据、完善的目标。
民族自治地方共分三级:省一级的自治区,地区一级的自治州、县一级的自治县(旗)。
目前,我国共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者:杜金梅来源:《科学与财富》2020年第18期摘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制度保障。
我党在倡导联邦制,探索民族区域自治,并最终选择民族区域自治。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和完善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两个结合,不断推进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两个结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主题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决定》强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制度保障。
我国是拥有5000年的文明史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2019年9月27日习总书记在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时指出,“我们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我们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我们伟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
强调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是先人们留给我们的丰厚遗产,也是我国发展的巨大优势。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华政治文明内生性演化的结果,是一项伟大的创举。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是“飞来峰”,而是经过不断探索、总结经验而来的。
我国历代中央政府治理民族地区,大都在实现政治统一的前提下,实行有别于内地的特殊治理体制,比如秦汉时期的属邦属国、唐代的羁縻府州、元明清时期的土司制等。
但这些制度是“老办法”,实质是“怀柔羁縻”,有着明显的历史局限性,沿用到民国时已经失效。
作为单一制的国家体制该如何在治理民族地区成为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的重要又紧迫的问题。
我党在倡导联邦制,探索民族区域自治,并最终选择民族区域自治,是在苏联经验基础上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结果。
民族区域自治从陕甘宁边区的“小型”试验,发展到1947年在内蒙古地区的实施,取得了成功。
可见民族区域自治充分考虑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构成特点,既继承了“天下一统”“因俗而治”政治传统的合理性,又前所未有地把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作为立国根本原则;既体现了对中华民族一体性的维护,又体现了对各民族多元性的尊重,有利于各族人民把爱祖国与爱家乡、爱中华民族与爱本民族有机结合起来,使各民族凝结成牢不可分的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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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少数民族区域自治与中华民族国家共治的和谐统一
【摘要】本文阐述了民族区域自治与国家共治和谐统一的法理基础,分析了少数民族区域自治与国家共治的互动与融合过程。
指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是国家共治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域的延展。
民族区域自治深刻地揭示了我国多民族统一国家治理的本质要求和发
展方向,体现了我国民族关系的本质。
各民族之间的共治过程,就是民族关系不断密切的过程,也是民族关系和谐的体现和实现过程。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坚持并加快这一进化的过程,以加速民族地区国家统一的法治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政治文明的伟大复兴。
【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国家共治;和谐统一;认同
在“民族多元一体”的社会主义中国,对于民族政策和实施的国家治理方式,采用了自己特有的模式。
这个模式,是中国式的“和而不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既保留各民族自己的个性,又有各民族和谐共处的关系,共同作为统一国家的主人。
这样的模式通过宪法规定之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予以实现,集中体现了民族区域自治与国家共治的和谐统一,并逐步向国家共治进化的过程。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有必要进一步的坚持并加快这一进程。
一、民族区域自治与国家共治和谐统一的法理辨析
1、民族区域自治的含义和发展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同于民族共和国或民族自治联邦的联邦自治,也不同于自治共和国式的政治自治。
它既避免了“只见树木,
不见森林”式狭隘地方民族主义的自治治理,又防止了忽视不同少数民族内部生成的具有自己特质性的“族内”元素,而激烈进行所谓“普适性”的求同治理,这实际上应当有一个进化的过程。
一定意义上说,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权是在国家宪政模式下,为了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权利的实现,将国家权力在少数民族地区对少数民族特定人群进行有机转换。
其思路应当是:以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律制度方式为主渠道,公正合理地分配国家和地方的权力资源,并辅之以经济支援、行政手段及政策倾斜等措施,调动少数民族地区求新图变思发展的积极性,促进地方的发展。
使少数民族地区充分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进一步激活作为中华民族一员的尊严、自豪、认同及对国家的归属感。
通过国家共治与少数民族区域自治的良性互动,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自治制度进行有效配置,并在具体治理实践中完善落实,并通过民族区域自治的不断深化,推进国家共治,最终实现中华民族的共同繁荣与进步。
2、国家共治是中华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基石
中国的现实图景中,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完善,一方面,少数民族地区进一步开放,与内地经济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将在国家整体发展格局中不断强化,经济结构不断调整,产业不断升级;另一方面,在中华民族“大杂居,小聚集”的人缘结构中,随着经济密切交往,必然会出现各民族交往的纵深发展,一个地区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多民族杂居形式必然会进一步得以巩固。
这必然要求我们考量针对不同民族的语言、社会文化背
景、人文习俗习惯、宗教信仰的实际,寻求各民族都能够理解接受的社会共治平台,而这个平台我们认为是宪政制度。
现代民族国家大多从具有普世价值的人民主权原则出发,强调具有法律属性的公民民族理念而非血统差异的民族理念,建立了宪政制度。
宪政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求同存异”、“聚同化异”,保障所有公民政治权利实现的良好制度,具有很大的包容性,能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进步,而达到国家的共治。
因此,在现代统一多民族的国家中,造就公民的法律信仰是维护国家统一,弥合不同文化差异,消解主权国家内部公民联合体之间矛盾冲突,实现共治的理想路径。
民族共治的关键问题是保证国家和地方有关政治权力的合理分配和健康运作,以此促进民族权益的均衡发展和民族关系的和谐。
事实上,通过人们的理性,建立不同族群都能接受的宪政法律规则制度,可以对不同族群之间的利益进行调整与整合,充分彰显社会的公平、正义,在宪政框架下的进一步落实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权,使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充分得到平等保障,深切感受到国家倡导的主流法治价值观念的意义,自觉的从“民族共同体”、“文化多元共同体”向“法律共同体”、“法治共同体”转变,树立起牢固的国家法治意识。
[1]
因此,智性文化的理性宪政法治规则是保障中华民族不同族群生存、发展、参与权得以实现的前提,更是中华民族国家共治的法理基础。
二、少数民族区域自治与国家共治的互动与融合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并实施,使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既保障国家统一、促进各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共同进步,同时又强调不同民族根据自己的不同实际,通过对民族区域的地方立法、司法等多种形式,对国家法律法规予以变通,体现了国家层面的治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层面治理的有机统一。
因此,对于多民族统一中国的治理,首先是对国家的认同,对自己是中华民族大家庭成员的认同。
在此基础上,不是选择自治与他治两对矛盾的社会治理路径,而应当是选择在中华民族国家共治为基础及目的的思路中,通过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自治而非他治的治理进路,在共治与自治融合互动的机制中,对各民族之间关系问题进行有机整合。
实际上,在多民族复杂共生、唇齿相依的国家环境中,必然要求国家在宪政架构下,理性建构各民族都能够接受的权力结构,依法共治与自治,并付诸具体的社会治理实践,以维护国内各民族公民的平等权利。
在国家共治理念的引导下,针对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通过民族区域自治权的实施,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争取更多的利益。
同时,由于我国的民族分布结构是一种“大杂居、小聚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多民族共生共存环境,在多数民族区域自治环境中,不可能只是仅仅满足于对本民族地方内部事务的管理,还必然涉及与国家整体共治以及本区内自治民族与其他民族之间的关系。
因此,在国家共治语境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就一定会关涉到国家与自治主体之间,自治区域内自治民
族与非自治民族之间的对话与协商,并由此而形成“参与性共治”与“接受性共治”这两种属性的共治。
一定意义上说,民族区域自治源于维护多民族国家统一,以国家认同、中华民族认同为导引,并以实现国家共治,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终极目的为依归,在国家共治本体之基础上,根据各民族地区发展不均衡,而各民族要求平等、发展、参与诉求的实际,对于共治权的延伸。
通过在少数民族区域自治,进而支持、推动国家共治。
从这一角度上看,二者是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国家治理的终极目标与具体实施方式的关系。
在国家共治原则的统领下,充分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区域的地方自治权的实施,提高自治能力,发挥民族区域自治机关的自治作用。
同时,民族区域自治机关作为国家地方政权的一级国家机关,必须接受国家上级机关的领导,以维护国家统一和政令畅通,这一特点体现在政府权力运行机制中便是行政性执行权与行政性自治权的统一。
[2]由此观之,民族区域自治是国家共治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域的延展,是国家共治实施的有机组成部分和具体方式。
民族区域自治深刻地揭示了我国多民族统一国家治理的本质要求和发展方向,体现了我国民族关系的本质。
符合我国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格局,符合各族人民共同参与管理各项事务的民主要求,为各民族利益和权利的实现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
多民族国家共治还为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非自治民族的公民参与民族自治地方的管理提供了现实法理依据。
各民族之间的共治过程,就是民族关系不断密切的过程,也是民族关系和谐的体
现和实现过程,充分体现了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向国家共治的推进与融合,实现了国家共治与民族区域自治在多民族统一国家建设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和谐统一。
总之,中华民族的认同是统一国家实现的基础,民主法治是维护国家统一的制度保障,共治则是民族政治权利的理性运作过程,三者的共同价值取向是保证各民族之间的和谐关系及各民族在国家
发展中利益的均衡,以保障国家的统一。
这给予我们重要的启示: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政治学语境中强调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强调“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以实现社会稳定,国家的统一;社会学语境中强调民族关系的“平等—团结—互助”,以实现各民族之间的和谐共处,各民族之间的团结。
实际上,在市场经济的宪政制度架构下,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完全可以转换为现代法治语境下的“共认—民主法治—共治”。
通过完善民主法制,积极实施国家法治治理,在理性法治规则的运作过程中,维护各民族的平等权益,保障其国家主人地位,使少数民族区域自治逐步向国家共治推进和融合,从而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共认,对国家的认同,以加速民族地区国家法治建设的统一进程,最终实现中华民族政治文明的伟大复兴。
【参考文献】
[1] 巫洪才.彝族习惯法的法治化问题研究[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3.254.
[2] 张劲松.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属性分析[j].云南社会科学,2004(1).
【作者简介】
巫洪才(1970.8-)男,四川冕宁县人,民商法学硕士,副教授,凉山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从事民族法学与法律史研究.
陈远菊(1974.10-)女,四川西昌市人,中教二级教师,从事民族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