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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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了加强医院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管理,提高医院的学术水平和发展实力,特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程序和管理,确保引进的人才质量,并为高层次人才供应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待遇。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引进程序第三条人才需求确定医院管理层依据医院的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需要,确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专业领域、数量和条件。

第四条人才招聘计划编制医院管理层依据人才需求确定引进计划,编制认真的招聘计划,包含招聘职位、职责描述、待遇标准等,并报批医院领导层。

第五条人才招聘发布医院通过各种途径发布人才招聘信息,包含招聘网站、专业学术杂志、学术会议等,同时通过内部渠道广泛宣传。

第六条简历筛选医院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简历进行筛选,依据岗位要求和申请人的学术背景、工作经过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候选人名单。

第七条面试和考核医院组织面试和考核,对候选人进行专业知识和本领测试,同时了解其思维方式、团队合作本领等综合素养。

面试和考核结果作为录用决策的紧要依据。

第八条录用和聘用医院依据面试和考核结果,确定人才录用名单,并与候选人商讨具体聘用事宜,签订合同。

录用后,医院应及时向候选人发放录用通知,并落实相应的待遇和福利。

第三章待遇和保障第九条待遇标准医院依据人才的级别和岗位要求,订立相应的待遇标准,包含基本薪酬、绩效奖金、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住房布置等,并依据工作表现进行调整。

第十条发展机会医院为高层次人才供应良好的职业发展机会,包含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研修培训、学术沟通等,鼓舞人才不绝提升本身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养。

第十一条科研支持医院为高层次人才供应必需的科研支持,包含试验室设备、科研经费、人员配备等,为其开展科研工作供应便利条件和资源保障。

第十二条住房布置医院为高层次人才供应相应的住房布置,包含公寓、住房补贴等,以解决其居住问题,提高其工作和生活的便利性。

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人才引进工作机制,优化医疗队伍结构,加强学科人才梯队建设,进一步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吸引更多优秀的高层次人才来院工作,集聚一支优秀的学科高端人才、学科带头人和学术技术骨干队伍。

现结合医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原则(一)坚持引进人才与医院发展目标和学科建设规划相一致原则,重点引进对我院学科建设能起主要作用的学术骨干或学科带头人。

(二)坚持公开招聘、择优聘任、规范管理的原则,以积极、灵活和务实的措施吸引各类人才为我院的建设与发展服务。

(三)引进人才与引进团队相结合。

根据办院定位、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坚持引进高端人才与引进人才团队相结合,及时引进医院所需的高端人才或人才团队,促进医院发展。

(四)全职引进与柔性引进相结合。

对于学科建设急需的高端人才,可分时制“柔性”引进来医院工作。

引进人才不转移原人事关系或不改变原户籍、国籍,以完成特定的科研、医疗、教学等工作任务为目的,双方签订聘用协议。

二、引进范围(一)顶级人才(二)高端人才(三)学科带头人(四)技术骨干(五)博士及博士后(六)临床医学、基础研究类的特殊性、实用性人才三、具体条件(一)顶级人才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世界排名100位大学教授(著名研究机构相当职位者);2.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首席科学家或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科技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或专家组负责人;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第一完成人);3.其他水平相当的人才。

(二)高端人才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世界排名前200位大学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著名研究机构相当职位者);3.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主要完成人(一等奖第二、第三完成人,二等奖第一、二完成人);4.其他水平相当的人才。

医院人才引进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人才引进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提高医院整体实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类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和考核。

第三条人才引进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人才引进第四条人才引进范围:(一)高层次人才: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等高层次人才。

(二)领军人才团队: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团队。

(三)博士研究生:取得博士学历和学位的人员。

(四)硕士研究生: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的人员。

(五)本科生:取得本科学历的人员。

第五条人才引进条件:(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具备较强的临床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

(四)年龄、学历、职称等符合岗位要求。

第六条人才引进程序:(一)制定人才引进计划。

(二)发布人才引进信息。

(三)组织人才招聘、考核。

(四)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章人才培养第七条人才培养目标:(一)提高人才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提升人才的专业技能和临床实践能力。

(三)培养人才成为医院发展的中坚力量。

第八条人才培养措施:(一)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学术交流。

(二)提供科研项目、临床实践机会。

(三)设立人才培养基金。

(四)建立导师制度,指导年轻人才成长。

第四章人才使用第九条人才使用原则:(一)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二)充分发挥人才的专长和潜力。

(三)鼓励人才创新,支持人才发展。

第十条人才使用措施:(一)设立各类专业技术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二)开展岗位培训和技能考核。

(三)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四)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第五章人才考核第十一条人才考核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

(二)客观、全面、动态。

(三)注重实际工作表现。

第十二条人才考核内容:(一)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三)工作业绩和贡献。

(四)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第十三条人才考核程序:(一)制定考核方案。

(二)组织实施考核。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模板】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模板】

**学院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材引进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全面落实医院 36520 工程,实施人材强院战略,加强人材队伍建设,规范和完善人材引进工作,推动医院各学科发展,建设一支梯队合理、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高水平人材队伍,不断提高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学院人材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科学规划、按需引进。

环绕医院发展的总体规划,根据医院学科建设和人材队伍建设的需求,按照“按需引进、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引进。

第二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优先引进重点学科、博士点建设学科和紧缺专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材。

重点引进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或者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学科建设急需且有发展潜力的人材。

同时统筹考虑充实其他学科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人材。

第三条注重学术、德才兼备。

引进的人材需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具有团队精神。

坚持学术与业绩并重、科研与教学兼顾的考察标准,严格考核,确保质量。

第四条积极引进、重在使用。

根据人材需求,各学科要开辟视野,积极主动引进人材,同时要努力搭建事业平台,创新机制,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材的作用。

第二章引进人材的分类及评价指标第五条为适应学科发展需要,原则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材认定办法(试行)》(桂办发〔2022〕36 号)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将引进的范围和对象分为六个类别,具体评价参考指标如下:(一)高端人材: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材认定办法(试行)》 (桂办发〔2022〕36 号)文件规定的认定参考目录中 A、B 层次及 C 层次人才的第(一)项中的第 1-8 项之一者。

(二)第一层次人材:博士,且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八桂学者,或者等同于“八桂学者”层次的特聘人材,如珠江学者等;2.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材认定办法(试行 )》(桂办发〔2022〕36 号)文件中规定的认定参考目录中 D 层次人材的第(一) 项中的第 1-9 项之一者;4.近 5 年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含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5.近 5 年承担美国 RO1 基金或者等同于美国 RO1 基金层次的国外课题项目的主持人;6.近5 年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位)或者通讯作者、共同通讯作者(排名最后一位)发表本专业原创性专业学术论著,被SCI 收录,单篇影响因子 20 分以上(包含 20 分)论著一篇或者单篇影响因子 10 分以上(包含 10 分)论著两篇,或者单篇影响因子10 分以上(包含 10 分)论著一篇,且另有Ⅰ区(按中科院分区)论著三篇。

丽水市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

丽水市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

丽水市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建设一支梯队合理、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高水平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医疗、教学、科研水平,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科学规划,按需引进。

根据医院学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坚持“按需引进、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引进高层次人才。

第二条德之为先,学术为要。

引进的人才应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顾全大局注重团结,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工作实践能力。

第三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优先引进重点学科和紧缺专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统筹考虑其他学科发展的人才配套支撑,抓好东城院区人才储备工作。

第四条合理使用,注重培养。

坚持“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待遇留人”理念,充分调动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科学处理好高层次人才使用和培养之间的互促互进关系。

努力搭建事业平台,创新机制,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作用。

第二章组织实施机构第五条医院成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第一副组长由院长担任,常务副组长或副组长由分管干部人事的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负责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使用、培养、考核和服务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引进人才的分类第六条根据《关于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丽委发〔2016〕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引进高层次人才,具体对象如下:(一)高端人才。

《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的A、B、C、D类人才。

(二)高级人才。

《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的E类人才。

具体对象:1.博士研究生导师;2.硕士研究生导师;3.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特殊人才。

对于特殊学科紧缺性人才或具有特别专长的优秀人才,可放宽相应的应聘条件,由双方共同商定确定相应层次标准。

第四章引进人才的程序第七条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一)制定计划。

根据相关学科的人才需求情况,人力资源处制定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二)发布信息。

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医疗水平,满足学科建设和人才梯队建设中高水平人才需求,医院决定在稳定、培养现有人才队伍的同时,加大吸引优秀人才来院工作力度,并在整合以往人才引进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当前形势和医院实际需要,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人才引进工作要坚持以提高学科的整体水平、优化学科梯队结构为目的;坚持“引进”与“培养”并重,正确处理“引进”与“培养”的关系;坚持不拘一格、任人唯才、德才兼备、择优聘任、合约管理、医疗、教学、科研并重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基层和相关学科专家意见,进一步多层次、多渠道汇聚高层次、创造性人才。

二、组织领导成立医院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培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管理科,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招聘计划制定、资格审核、等级及待遇认定、评价及考核工作。

三、引进对象和基本条件(一)引进对象第一层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第二层次“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创新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国家重点项目的首席科学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国家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具有相同学术地位和成就的海内外专家学者。

第三层次: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省部级重点项目主要负责人;省部级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博士研究生导师;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具有相同学术地位和成就的海内外中青年学者。

第四层次:在本学科领域学术水平较高或医疗业绩突出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主任医师;国内一流院校、一流学科及知名科研院所的优秀博士研究生。

同时具备在本专业公开发行医学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 论文至少2篇及以上,影响因子单篇不低于2.0;或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科技进步二等奖第一完成人;或临床业绩突出,担任省级学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外系能独立完成四级手术,且有一定的影响力。

高层次人才及人才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高层次人才及人才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高层次人才及人才团队建设管理办法为实现人才强院战略,促进医院各学科更快的建设与发展,医院坚持引进与培育并重的理念与举措,加强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及高水平临床、科研创新团队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激发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活力,形成尊重人才、重用人才、激励成才的人才激励机制,为加快把我院建设成为国内知名并享誉东南亚的教学研究型医院提供人才队伍保障。

根据海南省人才相关政策,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高层次人才个人及团队分类与认定高层次人才分类与认定:根据琼人才办通【2023】11号文规定,高层次人才从高到低分为五大类:A类人才、B类人才、C类人才、D类人才和E类人才,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为《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3)(以下简称《标准》),医院议定引进人才相关待遇时所依据的高层次人才类别以《标准》为参照。

医院人力资源部协助引进人才及原本院人才向有关部门申报高层次人才认定。

人才团队的分类与认定:海南省人才团队: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按程序认定的省级人才团队,由医院组织申报,政府组织认定。

海南省优秀人才团队: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按程序评选为优秀等次的“海南省人才团队”,“海南省优秀人才团队”分为世界一流人才团队、国际先进人才团队、国内领先人才团队三个层次,由医院组织申报,政府评选认定。

二、各类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人才团队待遇医院根据不同分类给予刚性引进或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人才团队相应待遇及优惠政策;医院在构建“一部两所四院四中心”学科布局、关键学科建设、重大项目执行中紧缺急需的优秀人才、国(境)外高层次人才、军队退役高层次人才、专门从事科研工作的相关理工科高层次人才,如不能套用《标准》分类,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确定,经医院办公会或党委会决议其待遇标准。

根据公立医院薪酬改革精神,可尝试对薪资有保底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制等。

(一)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刚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可根据海南省相关政策在住房、落户、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医疗保障等方面享受政府相应待遇保障。

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为加快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积极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提高整体人才队伍素质,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引进对象
1、学科带头人
2、硕士研究生
3、业务骨干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2、爱岗敬业,工作踏实肯干,有大局观念,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临床专业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科带头人:全日制本科学历,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殊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5岁),在所从事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指导和组织本院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开展临床、教学工作。

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
事相关专业满5年以上;担任过相关专业科室负责人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2、硕士研究生:临床及中医类别各专业的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具有执业医师证及规培结业证书。

3、业务骨干:全日制本科学历,主治医师职称或有规培结业证,具有执业医师证书,在所从事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能够独立开展临床业务工作。

需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相关临床专业3年以上。

三、待遇
1、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入编手续,薪资面议。

2、安家费:
(1)学科带头人:15—20万元。

(2)硕士研究生:10万元(四证齐全)。

(3)业务骨干:5万元。

四、招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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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为切实推进本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充实医疗保健业务骨干,推动学科发展,根据本院发展目标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系具有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具有特殊才能医院紧缺急需的市内知名特色专家等。

第二条引进原则
(一)优化结构,合理分布,加强重点学科、新兴学科的建设。

(二)注重实用,不拘一格,引进与引智并举。

(三)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第三条引进方式
根据个人意愿并经考核,分为聘用和录用。

聘用按有关聘用签订聘用手续,录用按引进人才办理编制手续。

第四条引进条件
(一)具有爱岗敬业,医德高尚,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

(二)专业理论功底扎实,业务技术精湛,创新意识强,具有较强的业务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的能力。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可放宽至50岁。

(四)身体健康。

正式录用人员均纳入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编制管理,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及院内现行绩效待遇外,还可享受医院提供的如下优惠待遇,聘用人员参照正式录用人员执行。

(一)博士研究生医院提供以下待遇:
1、特殊人才津贴每月5000元;
2、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
3、酌情配备专业实验室、助手和秘书,配备手提式电脑一台;
4、安排三室一厅住房一套;
5、安家费30万元,协助解决配偶和子女随调问题。

6、每月发放本人手机通讯费。

(二)硕士研究生医院提供以下待遇:
1、特殊人才津贴每月2000元;
2、科研启动费5万元;
3、医院在一定时期内(5年左右)提供租住房(三室一厅)使用,水、电、气及物业管理等费用自理。

如不需要住房的,每月补助1000元。

3、医院配备用于科研及工作手提式电脑一台,每月发放本人手机通讯费。

4、安家费10万元,
(三)特殊才能医院紧缺急需的市内知名特色专家按专业要求及聘期时限院内临时研究决定其他待遇。

(一)投递简历。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暂提供就业推荐表)、职称、获奖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直接送交本院人事科。

(二)审核材料。

人事科收到简历后,将根据岗位需求和应聘者自身条件进行审核筛选。

对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者,人事科通知本人进行面试考察。

(三)面试考察。

院领导根据岗位需求采取面对面交流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察。

(四)签订协议。

经面试考察合格者,人事科代表院方与应聘人员签订协议。

(五)办理审批手续。

应聘人员向人事科提交齐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派遣证、体检表、协议等材料后,医院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第七条管理与考核
(一)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遴选与考核,考核测评由医教科负责,日常事务由人事科负责。

(二)医院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应的工作环境及条件,给予科研经费支配管理权,专款专用,定期审计。

(三)科研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相应研究工作所必需的消耗性实验材料、科研所需的资料,仪器设备配置、参加国内外相应的学术活动及根据课题研究需要与院外单位合作等。

(四)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定期考核,由人事科、医教科、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引进者的工作业绩和能力给予评价,以此作为聘任的依据。

第八条其他说明
(一)引进人才必须与医院签订有关协议:
1、正式调入的人员签订任期目标任务责任书
2、聘用人员签订聘请协议书
(二)正式调入人员必须在本院工作10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工作未满10年要求调离的,按医院引进人才所有费用的3倍赔偿。

10以上要求调离的,每多工作1年,按医院所有引进人才费用的10%递减。

(三)引进人才的“优惠条件”将在与之签订的目标任务责任书规定的期限内享受,如完成目标任务,将继续签约享受,如未能完成目标任务,将按有关协议执行。

第九条本办法由人事科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以往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二O二三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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