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人事代理服务综合指南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人事代理服务综合指南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人事代理服务综合指南

九、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人事代理服务综合指南

用人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及人事代理中的有关规定,与中心及时签订《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委托协议书》,并按期缴纳委托保管服务费用。如员工工作单位发生变更,应签订新单位的《委托协议书》,并及时递交用工、退工证明等材料。如长期未办理单位托管手续的,本中心将暂停办理其相关业务。

(一)人事代理指南-人事代理(档案户籍管理)委托手续

详见本指南“六、用人单位引进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委托手续须知”内容。

(二)人事代理指南-人事档案委托管理手续

用人单位录用应届毕业生,可以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人事档案委托管理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第一步:用人单位确认档案委托中心管理;同时通知学校将档案转移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邮编:200235)。

第二步:确认档案到达本中心。在学校将档案寄出三周后,通过本中心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12756896.html,查询档案到达情况。

第三步:经查询档案已经到达者,凭所需材料《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委托协议书》(可通过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12756896.html,下载)办理手续。

第四步: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受理申请,并发放《档案受理凭证卡》。

(三)人事代理指南-档案有关各类证明、政审、公证

1、办理普通证明

普通证明包括:亲属关系证明、个人经历证明、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考研究生证明、存档证明等。

以上可当日办理完成;证明材料如需加盖派出所公章,三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材料要求如下:

(1)《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2)委托单位出具的单位介绍信。

注:已婚、未婚等婚姻状况证明由本人携户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办理,长宁区民政局地址为:延安西路2238号。

2、办理公证证明

可当日办理完成;证明材料如需加盖派出所公章,三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材料要求如下:

(1)个人到公证处或有关部门领取的专用表格,并如实填写;

(2)《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3)委托单位出具的单位介绍信。

3、办理婚育证明等计划生育手续的,可先在本中心网站下载“《婚育证明》申请表”、“生育政策告知书”,本人携带《户籍档案受理凭证》和《结婚证》等前来办理。如本人确实不能前来办理的,另带好委托书、上述“申请表”、“告知书”、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有关婚育政策可参阅本中心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12756896.html,)办事指南中“转发:新华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指南”或长宁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12756896.html,)。

(四)人事代理指南-单位变更手续

1、办理退工和单位更换手续(一年内)

请见本指南“六、用人单位引进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委托手续须知”内容。

2、办理退工和单位更换手续(一年后)

(1)退工

一年以后,本中心可以接受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要求办理退工手续,办理时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红色联、黄色联二联)原件。

(2)新单位办理委托管理手续

办理退工后,应该及时办理单位变更委托管理手续,如果新录用单位继续委托中心提供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服务,凭以下材料办理单位变更手续:

●《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单位填写、盖章的《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委托协议书》(按要求填写并签名、盖章,可通过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12756896.html,下载)

(3)新单位办理招工录用,材料要求如下:

●《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劳动手册》;

●劳动合同原件;

●《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用人单位提供,一式三联);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注:《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和《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s://www.360docs.net/doc/712756896.html,下载

(五)人事代理指南-集体户口本复印件、户籍证明手续

办理程序:

(1)落户中心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如需户籍证明,可以凭《户籍档案受理凭证》前来窗口申请办理登记手续或直接在https://www.360docs.net/doc/712756896.html, 网站上申请办理;

(2)申请办理时需要告知受理人员办理“户籍证明”的用途;

(3)户籍证明须于登记申请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下午14:00 以后凭《户籍档案受理凭证》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领取,也可以在窗口办理登记时提出代理邮寄的要求;

(4)本人办理户籍证明也可直接去中心驻新华路派出所办理点现场办理(地址:新华路590弄21号),请带好身份证、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5)集体户口本复印件当日可以办理;

(6)所有落户中心集体户口的人员,均须在本中心受理落户手续的第11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户籍证明登记手续。一个月后方可办理集体户口本复印件手续。

注:户籍证明有效期30天。

(六)人事代理指南-中心集体户口人员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

根据公安部门要求,所有新落户学生在递交落户材料时必须同时办理照片采集手续。照片采集手续可以在落户前、也可以在落户后的七天内采集(照片未采集者公安部门将不予入户)。换发新身份证者在拍照后保留好《身份证领取回执》,在领取新证时本人必须携带此《回执》。

已在本市高校办理过二代身份证的学生,只需办理照片采集手续,不换领新身份证。

已经在中心入户的人员,凭本人《户籍档案受理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前来中心受理窗口领取《换发二代证照片采集单暨领取凭证》,然后到公安部门指定办理点办理。

拍摄照片后两个月左右,本人可以到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12756896.html,网上办事栏目中输入个人信息,查询身份证是否可以领取,如果提示“二代证可领取”,本人可前往冠生园路401号领取。

携带材料:

(1)《换发二代证照片采集单暨领证凭证》或《第二代身份证领取回执》;

(2)个人身份证(如遗失需提供挂失单或案件受理单);

(3)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如身份证遗失,需要本人带好其他有效证件先来中心挂失,或向公安部门报案,满一个月后本人凭挂失单或案件受理单到新华路590弄21号中心驻新华路派出所办理点补办。如有急事本人可按要求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七)人事代理指南-中心集体户口人员申领社会保障卡的办法

落户在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户籍地址:延安西路900号)的人员,为了方便其办理社会保障卡,可到上海市范围内的任何一个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中心办理(如居住地、工作地等)。

办理社会保障卡需要注意事项:

1、必需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

2、在办理之前,请先电话咨询:962222,有否社会保障卡信息;

3、办理时,请穿深色有领衣服。

(八)人事代理指南-中心集体户口迁出手续

若个人党组织关系在中心的党员,须先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办理户口迁移在事先征得迁往地警署(派出所)同意后,可以凭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

(1)《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2)《中心集体户口人员户籍迁出申请表》(可到中心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12756896.html,下载)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

(3)户籍迁出人员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本人和委托办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迁往外省,需要提供迁入地公安局准迁证。

(九)人事代理指南-档案转移手续

1、档案转移至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要求调档,可凭相关材料办理,如果党组织关系和户口挂靠在本中心者,须先行办理完成党组织关系和户口迁出;办理调档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开具的《催调干部人事档案通知单》或由单位党委开具的调档介绍信;

(2)若用人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来人提取档案,还须出具单位介绍信,办事人需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

(3)若该生原先在其他单位工作,退工手续应已办理完成,并将退工材料归档;

(4)《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2、档案转移至其他人才中介机构

档案需要转移至其他人才中介机构,可凭相关材料办理,如果该同志党组织关系和户口挂靠在本中心,须先行办理完成党组织关系和户口迁出;办理调档须提供以下材料:

(1)委托用人单位同意转档的证明或介绍信;若办理过退工,凭退工单办理;

(2)档案接收部门开具的《催调干部人事档案通知单》;

(3)若档案接受部门来人提取档案,还须出具单位介绍信,办事人需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

(4)若该生原先在其他单位工作,退工手续应已办理完成,并将退工材料归档;

(5)《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3、档案转移至其户口所在区职业介绍所

如原单位退工暂无工作单位,退工手续应已办理完成,并将退工材料归档,可凭《户籍档案受理凭证》和本人户口簿申请将档案转回户籍所在地的区职业介绍所。如果党组织关系和户口挂靠在本中心,须先行办理完成党组织关系和户口迁出。

人事代理服务协议书完整版

编号: 人事代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其授权的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劳动人事管理相关的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人事代理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员工提供人事档案及劳动人事关系管理。 2、乙方为甲方员工代办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基 ,缴数按照天津市相关规定执行。 3、甲方需要的其它服务。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告知甲方办理各项手续所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应及时准确地完成甲方员工信息变更和个人资料交换等书面材料的交接工作。同时对甲方员工进行信息登记管理,便于查询核实。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员工名单,每月按时完成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 3、乙方自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合法的财务票据。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甲方员工有效的相关材料,如因甲方提供材料不符合乙方要求,导致协议不能如期履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在每月25日前,将次月确定的参保人员的增减变更信息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按时提供变更信息导致错缴或漏缴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代缴金额向乙方支付保险费和代理服务费。 3、甲方应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甲方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按时汇入乙方指定的社保中心

单位人事代理合同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236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Daily Life, When Two Or More Parties Deal With Something, They Conclude The Contract In Order To Determine Their Respectiv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nce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y Need T o Abide By Its Provisions, And All Parties Involved In The Contract Are Legally Protected And Restrict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人事代理合同通用范本

单位人事代理合同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合同文件可用于生活中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一旦签订完成需各自遵守其中的条文,参与合同的多方都受到合法的保护与限制。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代理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人才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2]46号文件)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人发[1998]94号文件),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人事代理协议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进行人事代理(被代理人员名册).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政府人事部门授权的以下人事代理服务项目:

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服务指南

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服务指南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皖人社秘【】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实施方案》(皖人社发【】号)和《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和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实施方案》(蚌人社秘【】号)精神,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流程,现将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服务指南公开如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附件:单位人事代理协议书页 附件:单位人事档案代理合同书页 附件: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页 编号: 蚌埠市人事代理 协 议 书 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印 人事代理协议书 甲方: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 (批准机关:蚌埠市编制委员会;文号:蚌编办字〔〕号;

批准时间:年月日。) 乙方: (单位名称) (注册号:;批准机关:; 批准时间:。) 根据《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现就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负责为流动人员代管人事档案。乙方需协助甲方,将流动人员档案,由原管理档案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转至甲方。转入的档案材料不完整,转档手续不齐全的,责任由乙方或流动人员承担。 二、乙方在代理期间,应及时将流动人员需要归档材料交由甲方,归入流动人员档案。如不提供档案材料,对流动人员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或流动人员在代理期间,需要甲方出具以档案记载内容为依据的相关证明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报考研究生的政审材料的,需经乙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材料方可提供相关服务。 四、代理期间,乙方与流动人员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后,流动人员可个人委托甲方代理其人事档案,或申请将档案转出甲方。流动人员转出档案,需有能接管档案的单位发函至本中心,方可申请转出人事档案。 五、流动人员在代理期间,要求将档案转出本中心的,需经乙方同意,方可转档。乙方应当提供是否同意转档的书面材料,不同意转档要说明原由,并需提供相关证明。乙方不能提供正当合法理由和相

大学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大学学生事务综合服务 中心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大学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成立目的:*******大学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建立以“方便学生办事,解决学生困难,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成长”为宗旨,通过“一站式”服务构建起一个集教育、管理、服务于一体的新的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平台。中心将围绕学生的教育管理、党团建设、帮困助学、权益维护、学业指导与服务、就业创业咨询、文化生活、后勤保障等实际需要,由组织部、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总务处、保卫处、后勤集团、网络中心、团委等部门联合在中心设立对外服务窗口,为广大同学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在服务大厅设立服务台,为学生提供政策咨询和问题解答,并将工作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工作流程、岗位职责等上墙公示。中心要坚持以规范、高效的原则,按照“重心前移、工作前置”的要求,将服务与育人相结合,协调与监督相结合,提高职能部门服务质量与育人体制机制相结合,将中心建设成为教育的阵地、咨询的窗口、办事的平台,全力打造“学生之家”。 服务内容: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的事务性工作。中心针对学生特点和需求为学生提供从入学到毕业离校全过程所涉及到的学生学习生活、学生奖助、就业创业、出国留学、申诉受理、意见投诉、心理咨询等多个主要服务项目。 工作方式:现场咨询服务及问题登记、送达、解决及反馈。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 工作地点:待定 工作职能: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设两个服务窗口,窗口一由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国际教育学院等五家单位组成;窗口二由总务处、保卫处、财务处、后勤集团、网络中心、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等六家单位组成。值班人员负责来访学生接待、咨询、问题登记汇总和处理结果反馈。 各单位职能如下: ☆教务处职能 1.学分互认、辅修、各类考试、转专业等信息咨询; 2.选课、调课、转专业流程咨询; 3.各类成绩查询服务; 3.收集教学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学科竞赛的通知发布,竞赛奖励标准、二类学分认定等事务咨询;5.补办学生证、教室借取等相关事务办理。 ☆学生处职能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政策咨询; 2.贫困生认定、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政策咨询;

人力资源知识干部身份派遣证人事代理等相关问题

(人力资源知识)干部身份派遣证人事代理等相关问 题

干部身份、三方协议、派遣证、人事代理、户口迁移、编制、工龄、签约、档案 关于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简单的讲就是学校、学生本人、工作单位三方就毕业生离校后就业工作落实所签署的壹份协议书,很多人知道的是:三方协议过去必须签,但当下不壹定,三方签了只是学校统计就业率的壹个参考指标。三方和派遣证挂钩,但我没有留京户口,单位签三方就要解决你的户口,所以当下单位均不签三方了,尤其是私企等等。没错,上边说的均对,所以有些朋友们就把三方协议放弃了,而只是找到工作,自己去做个打工者,然后只考虑劳动合同。那么究竟三方协议背后究竟仍有什么呢?其实三方的背后仍隐藏着很多。 如果说到三方协议,那么必需提到的就是派遣证和干部身份。 三方协议作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壹个根据,同时也是国家派遣证发放的壹个证明。只有你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于你毕业后将派遣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派遣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道,就此开始计算工龄,而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毕业,所以6月18日前必需将三方交到学校)。 派遣证(报到证): 派遣证壹式俩份,壹份是派遣证,另壹部分是报到证。派遣证于你毕业后将放入你的档案,由国家直接打到你的单位(档案属国家机密,不允许个人持有。如果你的用人单位拥有档案保存资格那么你的档案就放于单位,如果没有,那单位会掏钱将你的档案放于人才市场类的档案保存处。如果你没工作,那你的档案就直接打回原籍)。而报到证则交由你手自行保管。于这里必须要重点说的是,很多人于毕业后没多久就把报到证丢了,而当若干年后单位希望将你提干要求出示报到证时,很多就没有了,而只能再跑回某地去重新开证明,这时的证明可就没那么好开了,所以仍是劝君保管好。 干部身份:

人事代理服务协议完整版

人事代理服务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甲方部分人事工作的事宜,达成本人事代理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 双方有关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人事服务等相关事宜,适用本协议。 第二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事宜,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本协议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一致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定义 1、人事代理服务:本协议中的“人事代理服务”指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由甲方选择的,并由乙方提供的人事代理服务; 2、代理服务费:本协议中的“代理服务费”指甲方因委托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而应支付给甲方的各种费用的总和;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双方权利 1、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双方约定的人事代理服务。 1、乙方权利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月向甲方收取代理服务费。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月向乙方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 (2)甲方应于每月日前(如遇节假日,提前至节假日开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员工的人事变动信息。由于通知滞后造成所有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3)参保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立即电话通知乙方,同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电邮、传真效力等同)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依法让参保人员享受工伤待遇,支付其工伤工资等相关费用,并负责垫付医疗费。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配合乙方负责办理。 (4)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发生职业病的,一切费用都有甲方承担。 (5)参保人员在非工作期间因发生意外事故致死的,丧葬费、抚恤金等相关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人事变动信息,在当地政府规定的办理期限内提供各类服务。 (3)甲乙双方仅就本协议的约定存在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中甲方与参保人员的所有法律纠纷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涉。 3、双方共同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草稿、附件、报价、往来传真信函等,均为双方之商业秘密,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漏,否则应承担相应之违约责任; (2)双方有权对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进行交涉并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另一方有义务赔偿由于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或乙方搬迁办公地址,均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对方损失及多支出费用的,搬迁方应承担相应之经济赔偿责任。 第三章人事管理服务项目

山东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为了推进人事代理工作的开展,规范人事代理行为,完善人才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主管人事代理工作,其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具体承办人事代理业务。 第三条人事代理的范围为本省境内无主管部门、不具备人事管理条件的单位;其它自愿委托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自愿委托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四条人事代理方式,可实行单位委托,也可实行个人委托。委托单位和个人应明确代理项目,可全权委托代理,也可单项或多项委托代理。 第五条负责人事代理工作的人才服务机构与人事代理对象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仅为其代理有关人事事宜. 第六条单位或个人办理委托人事代理,须向人才服务机构出具委托人事代理申请书。属单位委托的,还须出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委托代理人员名单、聘用合同等材料;属个人委托的,还须出具身份证,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用、解聘、辞职、辞退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人事代理实行合同制。经审查同意承办人事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要与委托单位或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确立委托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期满可以续签.人事代理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或合同纠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人事代理的内容是: (一)提供人事政策咨询和人才基本素质测评,协助委托单位制定人员发展规划和机构、人事改革方案; (二)协助委托单位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三)协助委托单位招聘录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军官、引进人才及其他聘用人员的接收流动手续及聘用合同鉴证,协助办理人才流动争议调解和仲裁; (四)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委托对象的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定和资格考评、晋升的申报,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五)负责代管人事档案人员的身份确认、工龄计算及档案工资调整; (六)办理与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人员的就业推荐工作; (七)代管党团组织关系; (八)代办社会保险; (九)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交办和用人单位委托的其它人事代理业务。 第九条委托对象的人事档案,由委托单位或委托个人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整理,经人才服务机构审查合格,方可办理移交手续。人事档案的转递一律由组织移交和领取,对个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服务机构不予办理。 第十条在人事代理期间,委托单位确定的聘(录)用、引进的人员,均应通过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流动手续。其中属不迁移户口流动的,由人才服务机构直接办理;属迁户口调动的,由人才服务机构转报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后办理或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授权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 第十一条委托单位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后,委托单位须在十五日内书面向人才服务机构备案。如需办理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人才服务机构要及时予以办理。 第十二条委托单位要定期向人才服务机构通报人事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报送有关统计资料;定期对聘用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考核,每年底形成书面考核材料送人才服务机构归档备查。 见习期满的毕业生,委托单位要及时进行考核。经考核符合转正定级条件的,委托单位应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第十三条在人事代理工作中,人才服务机构要正确执行人事法规、政策,维护委托单位和人才的合法权益,并对委托单位执行人事法规、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人事代理实行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才场管理办公室人事代理办事和相关政策法规

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事代理办事指南和相关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人事代理简介 1、人事代理的含义: 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根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和法规,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并以协议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为单位和个人提拱专业化、社会化的人才人事服务。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新的人事管理方式,是人事管理社会化的重要标志,其相关的政策,确定为人事代理制度。 2、人事代理的实质: 人事代理,就是将过去由用人单位直接管理的一部分人事业务分离出来,委托由政府人事部门批准或授权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来承担,单位只管用人,一些技术性、专业性、事务性、咨询性具体人事业务,由人才中介机构实行代理,使用人单位摆脱一般的人事业务工作,集中精力搞好经营和业务;使委托代理的个人,由代理机构提供有关人事保障,免除一些后顾之忧。 人事代理双方不是行政隶属关系,而是平等、自愿、委托与被委托、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人事代理提供的服务是技术性、事务性服务,而不是干涉企业事业内部决策性管理的服务。" 3、人事代理制度产生的社会背景: 人事代理是断八十年代初我国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普遍建立、九十年代初人才市场蓬勃兴起之后,人才交流史上出现的第三次重大变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人事管理改革的必然要求。 一是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公,传统人事管理制度和方式,难以满足和适应这些用人单位的要求,亟需探索建立一套社会化、专业化人事管理和服务的新形式、新机制。 二是产权制度改革,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对人事管理方式呈现了多样化的需求和趋势,传统人事管理模式形成冲击,呼唤建立灵活,高效法的现代人事管理制度。 三是政府机构和企事业人事制度改革后,需要有中介机构为其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的人事服务。 4、人事代理的主要对象有: (1)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混合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办科研机构、社会公益事业组织及其他无主管部门单位的专技人员、管理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 (2)律师、会计、审计、公证等社会中介机构,各社会团体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自主创业和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 (4)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 (5)自谋职业的军队复转、退伍人员; (6)辞职或者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改革中的分流人员。 5、我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事代理的主要服务内容有: (1)负责单位和个人档案整理、保管、接转、档案材料收集、甄别、归档,生成电子档案; (2)办理毕业生,职称初定,评审中、高级职称,考试报名出具相关证明等手续; (3)出具各类以档案为基础的相关证明; (4)为用人单位办理人才引进;

人事代理的基本内容

人事代理的基本内容 1、政策咨询与规划。向委托代理单位提供国家人事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服务;协助委托单位进行人事规划设计,建立新型人事管理制度;帮助委托单位解决人事工作中的问题。 2、人才招聘引进。根据委托单位工作和发展对人才的具体要求,代拟和代发人才招聘启事,组织报名、考试、考核。素质测评工作,提出初选名单。根据单位的特殊需求,向省内外、国外招聘引进人才。 3、应届毕业生人事代理。为委托单位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申报应届大 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为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按转档案,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4、代办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手续。为委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走及资格考试报名、晋升推荐手续,组建相应评审委员会,负责对部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与评议推荐工作。 5、人事档案管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管理委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考绩档案,为委托代理人员保留原有身份、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接转党团员组织关系、办理出国(境)政审手续、代办集体户口落户、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 6、办理在职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按转手续。根据单位工作需要,为聘用人员接转人事关系、党团员组织关系等;为合同期满流动者,办理人事关系转出手续。 7、聘用合同鉴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合同鉴证。 8、协调专业技术人员流动争议。受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委托,受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流动争议申请,进行调查、取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凋解或提交仲裁。 9、开展岗位及专业技能培训。根据单位对人员素质和技能的要求,进行岗位知识及专业技能培训,为单位代培中。长期专业人才。 10、按照有关协议,向社会推荐委托单位的辞聘、解聘人员重新就业。 11、代办失业、养老保险。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为委托单位代管人员代办失业、养老保险。 12、为委托单位承办其他人事管理事宜。 13、对个人委托的人事代理,可参照上述人事代理内容提供代理服务。

职业学院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职业学院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实现人事管理服务社会化,使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聘用分离,达到学校与聘用人员之间只存在劳动聘用关系,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挂靠日照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从而实现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更好地为学校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2004年8月1日起,对新进校工作的本科学历和未获得硕士学历的中级以下职称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并与学校签订《山东水利职业学院聘用人员劳动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建立人事代理关系,聘期分为一年、二年和三年三种。 第三条学校与日照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代理手续由学校办理,并由学校支付聘用期间的代理管理费。 第四条聘期管理 (一)被聘人员应遵守国家、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有权对其履行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 (二)能正常履行聘任合同者,享受本校正式职工待遇。 (三)学校负责人事代理聘用期间的被聘人员原有身份的确认、工龄核算、核定档案工资;办理职称资格评定、各项等级考试、政审;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办理社会保险;管理党团关系等。如需日照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的有关事宜,必须事先征得学校的同意。 (四)计划生育工作由学校负责管理,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一律解聘。 第五条合同终止、解除后,聘用人员自然回到日照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同时终止与学校的一切关系。 第六条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聘期表现和学校岗位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继续与日照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建立人事代理关系。 第七条对特殊专业引进人才,家属安排经研究可不受本办法约定。 第八条如聘用人员的聘期至退休时,其退休按学校现行的在职人员有关政策执行。 第九条人事代理人员在聘期内不管晋升到何种职称或取得何种学历,其用人关系仍适用人事代理办法。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与本文相抵触之条款以本文为准。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公司服务手册

甘肃三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服务手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甘肃三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简介 第三章劳务派遣简介 第四章员工与甘肃三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关系 第五章派遣员工与派至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员工守则 员工应遵守的规则 第七章员工入职 第八章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商业保险 第九章人事服务 人事档案类 出具各类相关人事证明 应往届毕业生接收及落户 集体户口管理 职称评定 第十章员工离职 终止费用结算 档案调出 社保转出 住房公积金转出 集体户转出 第十一章其他服务 第十二章附则 第十三章附件 第一章总则 欢迎你加入甘肃三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派遣员工行列。 为了帮助你更有效地开展工作,我们编辑了这本派遣员工指导手册,请您认真阅读,以便明了甘肃三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要求你确实遵守的行为准则及你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资大家共同遵守。 甘肃三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宗旨: 优质服务、科学管理、创立品牌。 第二章甘肃三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简介 第三章劳务派遣业务简介

人才派遣服务倡导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进而达到配置优化,进一步加大社会劳动保障力度,真正实现“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人才派遣的基本特征是用人单位用人不养人,与被聘人才不存在隶属关系。由此,人才派遣表现出用人的灵活性、有效性和过渡性的特性。由于这种特性使得企事业单位在需要时能方便、及时地获得所需人才,而不必储备过多的人力资源;同时,通过专业化的人才派遣服务机制,能使企事业单位更好地专注其自生的业务发展,从而在多方面降低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成本。 一、劳务派遣的含义 劳务派遣是由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单位签订派遣合作协议,派遣单位和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一种新型用人形式。 二、劳务派遣的优势 对用人单位而言,劳务派遣的优越性可归纳为:??? 1、不占用单位人事编制,方便用人单位用人。 2、节约用人单位管理成本,减轻用人单位的人力部的工作,通过专业的服务,由我处办理派遣人员的各项社保(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及补充商业保险)、代发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等相关手续。 3、避免用人单位劳动纠纷,突破劳动法约束。? 4、降低用人单位用人风险。??? 5、派遣人员能上能下,用人机制灵活,可保证在岗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6、人事管理规范,提供专业的社会保障、劳动人事政策等方面的法规咨询?。 对派遣人员而言,劳务派遣的优越性可归纳为: 1、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派遣人员合同到期后,若不再续签,其人事关系仍然由我处代理,办理人事代理服务,并协助推荐工作单位。 3、有利于避免或解决派遣人员在工作中与用人单位可能产生的冲突或矛盾。

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的管理,深入推进满意工程,提高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在一站式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统一集中办理学生相关事务。 第三条一站式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热情为学生服务,努力提高办事水平,接受监督。 第四条一站式服务中心主要服务事项:学籍管理、考试认证、奖学金、助学金、助学实习、助学贷款、就业指导、技能培训、水电费查询、户籍、保险、网络服务、费用结算、心理咨询、问题投诉、意见建议等。 第五条一站式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学校公布的正常上班时间。 第二章窗口管理 第六条一站式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同一个服务事项涉及三个及以上职能部门的,按照“统一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由一站式服务中心对各项流程进行整合后打包办理。 第八条有关职能部门对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申办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内容应进行最终解释。 第三章窗口人员管理 第九条在一站式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的部门,应当选派素质较高,办事能力强的人员到一站式服务中心负责窗口工作。 第十条各部门派到一站式服务中心各窗口工作的人员,人事关系和所任职务不变。 第十一条窗口工作人员由一站式服务中心和所属部门双重管理,业务上接受原部门指导,工作考核由一站式服务中心负责。 第十二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调整窗口工作人员或者临时换人顶岗,事前应经一站式服务中心同意,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第四章办件制度 第十三条一站式服务中心办事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反馈、承诺责任制,整合审批制和费用收缴分离制等工作制度。 第十四条申请事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办事窗口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及有效途径和方法。 第十五条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给予办理。 第十六条按相关规定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有关办事窗口应当承诺办结时限。承诺的办结时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需要呈报学校研究办理的事项,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需要报学校上级部门审批的事项,一般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人事代理协议范本(代缴社保)

编号:_____________ 人事代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代理方)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编: 审核人: 乙方(委托方)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雇员人事业务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提及的人事代理是指乙方根据管理需要,将全部或部分人事业务委托甲方依法办理的服务业务。 第二条委托方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法人组织。 第三条代理方是指浙江省人事主管部门所授权的、依法从事人事代理及劳务派遣业务的实体中介机构。

第二章费用及付款 第四条人事代理的合同期限为 2 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合同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提前中止合同。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一方,需补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限届满,要求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未通知,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续贰年。 第五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乙方人事代理服务费 60 元/月/人,乙方应在每月 5 日前付清当月费用或划款至下列帐户: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三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甲方有权力询问乙方与委托人事业务相关的情况,有权力核实乙方提供相关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七条甲方有义务在合同期内按乙方要求开展如下委托人事代理服务: 1、负责代办乙方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与享受; 2、负责代办乙方工作人员的公积金的缴纳与享受; 3、甲方向乙方联系人提供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缴纳的凭证。 第八条甲方有义务保守乙方人事、劳资相关商业机密。 第九条甲方按乙方委托要求,在办理过程中遇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条:

北京人事代理暂行办法[1]

北京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人事代理行为,维护建立人事代理关系的各方合法权益,保证人事代理的正常开展,根据《北京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事代理,是指经政府人事部门许可,取得人事代理资格的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依据代理合同,代理有关人事业务。 第三条市人事局人才市场管理部门是本市人事代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区、县人事局依照《条例》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开展人事代理业务必须是在本市取得《北京市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的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并设有相应的人事代理部门。 开展人事代理业务须经本市人才市场管理部门审核许可,并严格按许可的业务范围开展人事代理。 第五条开展人事代理业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有开展人事代理的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规则和相应的办公场所等。第六条开展人事代理业务需提交以下材料供审核: (一)申请报告 1、开展人事代理业务的目的; 2、开展人事代理业务的范围; 3、开展人事代理业务的条件。 (二)有关证明材料 1、从业人员的学历、资格证明; 2、《许可证》; 3、区、县人事局审核意见; 4、与人事代理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七条申请开展人事代理业务应按《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报市人才市场管理

部门审核,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人才市场管理部门办理《许可证》的增项事宜。 区、县所属单位以及民营单位设立的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申请人事代理增项的,应由所在区、县人事局初审后报市人才市场管理部门核准。 第八条经许可的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可分别开展以下人事代理项目:(一)代理人事政策咨询与人事规划; (二)代理人才招聘、人才素质测评和组织人才培训; (三)代办人才招聘启事的审批事宜;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理人事档案管理; (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代理用人单位办理接收高校应届毕业生有关人事手续; (六)经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批准,代办社会保险; (七)经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批准,代办住房公积金; (八)代办聘用合同鉴证; (九)代理当事人参加人才流动争议仲裁事宜; (十)其他人事管理事项。 第九条委托代理对象包括委托代理单位和委托代理个人。 人事代理机构和委托代理对象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 第十条人事代理可实行单位委托,也可实行个人委托。委托单位和委托个人应明确代理项目,可全权委托代理,也可单项或多项委托代理。人事代理应明确代理期限。 第十一条开展人事代理的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应在其服务场所公示代理项目、服务程序、收费项目等,并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 第十二条开展人事代理的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应与委托代理对象签定人事代理合同书,确定代理双方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合同期限内,若需变更或终(中)止合同,必须依照法律程序办理;若违反合同,可向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裁决或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人事代理合同书由代理双方依照法律程序按代理双方协商确定的内容订立。人事代理合同签定后具有法律效力,代理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南昌大学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讨论稿)

南昌大学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讨论稿) 为进一步规范南昌大学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管理,提升中心的服务质量与服务品位,全面发挥中心作为全校学生党建工作示范点的示范作用,努力把中心打造成“全省教育系统为民服务”的示范窗口,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组织架构 第一条中心设主任、常务副主任各一名,副主任三名,并下设办公室、综合业务部、文化宣传部和组织部四个部门,主任、副主任及各部部长组成集体决策小组,负责对中心的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第二章工作职责及要求 第二条中心主任(副主任)职责 (一)负责中心人员的选拨、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组织召开每周例会,对上一周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周工作进行布置; (三)起草中心的各类管理制度,对中心的建设发展提出构想。 第三条部长职责 (一)召开部门会议,落实相关工作,并对工作做讨论与总

结; (二)负责部门内信息的上传下达,保证部门成员及时了解组织内的工作动态; (三)对部门的建设发展提出构想,协助做好组织成员的奖惩及日常管理工作; (四)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定期开展有关活动,及时了解其成员思想动态。 第四条部委职责 (一)严格遵守中心的规章制度; (二)参加中心例会和部门会议,完成部长所下达的任务; (三)对部门的建设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条办公室的职能范围及工作要求 (一)值班管理:负责安排值班、检查值班、助理请假换班协调;了解值班情况,总结意见和问题。 1、安排值班时,要尽量使每个助理都有相应的值班安排,并以老助理带新助理的形式,提升值班工作的整体质量; 2、协调助理请假及换班时,要提前一天做好换班工作并及时通知替班助理到岗;遇有特殊情况要向老师请示; 3、每周检查值班记录本,认真总结记录情况,包括换班记录、交接事项的完成情况、助理值班内容的详细情况以及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在会议上做出总结; 4、协调学工楼办公室和中心的钥匙交接,了解每日钥匙的

人事代理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 XXXXXXXX学院基础部XXX 尊敬的领导、各位老师,大家好! 本人XXX,1992年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体育系体育教育专业, 并于同年8月分配到华东交通大学体育学院工作,因两地分居不便,于2006年8月到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基础部体育教研室人事代理工作至今。具体表现如下: 政治思想方面,本人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和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热爱并安心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和业务活动。严于律己,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同事友好相处。 本人一直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先后担任基础部公共体育课Ⅰ、体育课Ⅱ、体育课Ⅲ、体育课Ⅳ、篮球专项选修课、体育舞蹈选修课等教学,累计工作量达5500多个课时,在教学方面本人能够按教学大纲要求,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积极钻研教材教法,认真组织课堂教学。能自觉服从基础部各项教学工作安排,能较好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在从事教学工作的同时,还积参与论文编写;“后奥运时代对大学生人文体育观塑造的意义”发表在《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9;“论体操教学中的创新教育”发表在《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09.10 几年来,利用课余时间在有限的时间里组织学生,篮球比赛场地的整理、规划,参与校运会田径裁判、越野跑裁判、“迎新杯”篮球赛裁判,排球赛裁判等,赛场做到公平、公正;参加基础部排球赛、跳绳比赛、拔河比赛、跳棋比赛、够级比赛等,比赛积极认真,团结协作;利用课余等时间积极进行体育测试达标工作、校运会健美操团体操表演;积极参与早上组织学生做广播体操、课余负责足球场地的看管值班等等。 课余积极进行业务进修,于2010年6月参加高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力求对现代教育技术、 信息化教学手段有更多的了解,从而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和创新能力教学,积极做到教学严谨, 页脚内容1

四川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放活企业事业单位的用人机制,充分体现企事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个人的择业自主权,提高单位的人事管理效率,解除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后顾之忧,使人事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人事代理是指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或授权的人事代理工作机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代理有关人事业务。人事代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新的人事管理方式,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县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人才交流机构是承办人事代理业务的机构。县以上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不得委托非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人才中介机构从事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人事代理业务;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不得委托非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人才中介机构办理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人事业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人才交流机构还应适应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积极开展各类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的其它人事代理业务。 第二章人事代理的业务范围 第四条按有关规定,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人才交流机构受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委托开展的代理业务: (一)人事档案、人事关系代理。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认定流动人员身份,记载档案工资,做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有关部门授权做好相关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的申报、评审和人才素质、能力测评工作;管理流动人员计划生育、集体户口及粮油关系;按党章(团章)等有关规定接转党(团)组织关系。 (二)毕业生人事代理。按有关规定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办理国家计划内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接收就业手续;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办理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及职高毕业生的接收就业手续,并为上述几类毕业生管理人事档案,

关于人才引进及人事代理

人才引进办理流程 (来源:人才网更新时间:2014/3/27 10:54:53 共有14713人次浏览) 一、受理范围: 为进一步贯彻人才强省战略,充实我省人才队伍,根据国家及我省关于人才工作的相关政策,凡在我省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可委托我中心办理所需要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其它急需人才的引进手续。 二、引进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1、国家计划内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紧缺专业人员; 2、具有博士、硕士或双学士学位的人员; 3、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4、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高级职称的人员; 5、在国(境)外学习,具有国(境)外学士或以上学位,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 6、获地级市以上重大科技成果或国家发明专利的人员,以及知名专家、学者等高层次人才。 三、办理流程: 1、申报单位提交《人才引进申请表》和申报人员学历、职称材料,由省人才中心人事代理处初审; 2、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备齐整理后,送交省人才中心人事代理处,由我处报送领导审批; 3、审批后,根据调令和入户通知办理人事关系、户口迁移手续。 四、申报材料: 1、单位填写《人才引进申请表》(一式两份),说明引进理由; 2、填写《人员流动登记表》和《户口迁移登记表》(各一式三份,正反打印),并加盖调入、调出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印章; 3、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学历、学位、职称、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有随迁子女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县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4、在湖北省直或武汉市缴纳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五、其它事宜: 1、申报人才引进的单位,需和我中心建立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关系; 2、申报单位和个人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申报材料不实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单位代理办事指南 (来源:人才网更新时间:2011/3/18 11:26:47 共有16165人次浏览) 一、建立单位代理关系 (一)单位开户

就业知识汇总(新)

就业知识汇总 一、基本内容 1、现行大学生就业机制: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2、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3、美国心理学家霍兰德根据性格特征与职业选择的关系,把性格分为现实型、研究型、艺术型、社会型、企业型、常规型等六种类型。 4、职业生涯就是从事职业的经历,指的是一个人一生连续担负的工作职业和职务的发展道路。外职业生涯是指从事一种职业时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单位、工作内容、工作职务与职称、工资待遇等的组合及其变化过程。内职业生涯是指从事一种职业的知识、观念、经验、能力、心理素质、内心感受等因素的组合及其变化过程。一般来说,内职业生涯是基础,外职业生涯是结果。 5、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主要报名条件: (1)所学专业与选拔专业相同或相近; (2)已通过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艺术、体育类专业除外)及以上;专科专业为英语专业的考生无须通过CET-3级。考试科目:基础课、综合课共二门,毕业当年1月-3月初报名。 6、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取消落户限制。 二、就业注意事项 1、一般而言,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是:毕业生向学校领取就业协议后,填好本人信息并签名,再交用 3、协议书中用人单位意见栏:(1)要求用人单位签上录用的意见,如“同意录用”;(2)签章要签上单位的法人章或人事处的章,不能盖合同章或财务章。 4、大多情况下,就业协议书中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是签约地的县(区)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 5、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一份协议书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定,协议书可用劳动合同替代。毕业生最好在毕业当年5月30日前签订就业协议。 6、毕业当年的7月份,《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在同一信封(信封由学生本人填写)中以挂号方式寄出,请毕业生在毕业当年的7月底或8月初查收。 7、毕业生在毕业当年7-8月份,须携带《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到托管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8、当前,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有两年的择业期,在此期间一旦落实就业单位,即可凭所需材料办理《就业报到证》到单位就业,同时凭《就业报到证》办理落户和档案托管、组织关系接收等。《报到证》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该证一式两联,毕业生持“报到联”到用人单位报到,“通知联”由学校装入毕业生档案,作为个人档案的重要资料。 9、有关户口迁移证问题咨询学校保卫处,毕业证书问题咨询教务处,报到证问题咨询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10、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的补办有2种办法: (1)到人事代理的人才交流中心复印本人档案中的报到证副本(通知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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