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人事代理服务指南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人事代理服务指南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人事代理服务指南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人事代理服务指南

用人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及人事代理中的有关规定,与中心及时签订《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委托协议书》,并按期缴纳委托保管服务费用。如员工工作单位发生变更,应签订新单位的《委托协议书》,并及时递交用工、退工证明等材料。如长期未办理单位托管手续的,中心将暂缓办理其相关业务。

用人单位录用应届毕业生,在取得《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后,可以到中心申请办理人事代理委托手续,具体各项人事代理服务的要求和程序如下(除已注明须本人亲自办理的业务外,均须单位人事专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单位介绍信及下述相关材料统一办理):

一、办理档案委托管理和落户集体户口手续

第一步:凭《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告知高校转移档案至中心。

第二步:确认档案到达中心。在学校将档案寄出三周后,可以通过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e14207301.html,查询档案到达情况。

第三步:办理落户手续。经查询其档案已经到达中心者,可携带以下12项所需材料办理手续:

(1)《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委托协议书》(按要求填写并签名、单位盖章,可通过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e14207301.html,下载);

(2)《户口迁移证》原件(各项信息必须准确、完整,注明:非农业户口;出生地、籍贯填写省、市(县)二级;户口迁往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900号);

(3)《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第一联(白联);

(4)《就业报到证》复印件2份;

(5)身份证复印件2份(二代证必须复印正、反面);

(6)一寸免冠照片1张,二寸免冠照片1张;

(7)已婚者还需附《结婚证》复印件两份;

(8)《个人信息表暨身份证领取回执》(可当场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e14207301.html,下载,中心盖章有效);

(9)《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一式三联)(“用工起始日期”应为办理落户日期之后)(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s://www.360docs.net/doc/7e14207301.html,下载);

(10)劳动合同原件(验查,不收取);

(1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1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根据公安部门要求,所有学生在递交落户材料时必须同时办理照片采集手续。照片采集手续可以在落户前、也可以在落户后的七天内采集(照片未采集者公安部门将不予入户)。换发新身份证者在拍照后保留好《身份证领取回执》,在领取新证时本人必须携带此《回执》。

毕业生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落户时可以免交上述(9)~(12)项材料。

第四步: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受理申请,并发放《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二、办理各类证明

中心为委托本中心开展人事代理服务的用人单位及其员工提供免费开

具以下各类证明服务:亲属证明、经历证明、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考研究生证明、存档证明、各类政审相关证明等。办理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委托单位的介绍信;

●办理公证的,应先到公证处或有关部门领取专用表格。

●办理未刑证明如需要公安机关盖章的,须在办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领取。

办理婚育证明等计划生育手续的,可先在本中心网站下载“《婚育证明》申请表”、“生育政策告知书”,本人携带《户籍档案受理凭证》和《结婚证》等前来办理,如本人确实不能前来办理的,另带好委托书、本人婚育情况承诺书(范本见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e14207301.html,下载中心)、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身份证。有关婚育政策可参阅本中心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e14207301.html,)办事指南中“转发:新华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指南”或长宁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e14207301.html,)。新华社区事物受理服务中心地址:法华镇路521号302室,咨询电话:62943027/ 62943019

三、办理单位变更

1、进沪就业一年内单位变更手续

用人单位引进毕业生进沪就业,在一年人事代理委托管理期内,如因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需要办理单位变更以及退工手续的,需提供用人单位介绍信、用人单位退工情况说明报告等其他相关材料申请,须审核办理。具体材料如下:

●《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用人单位持单位工作介绍信;

●用人单位退工情况说明报告;

●社保金缴纳核定表等其他相关材料(需含入职后每月交金情况);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红色联、黄色联二联);

●因单位名称变更的,需工商部门更名证明材料;

●对于同一集团公司内部子公司或有投资关系的公司之间人员调动而发生单位变更的,需要相互变动的两家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等。

2、进沪就业一年后单位变更手续

原单位退工

●《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红色联、黄色联二联)原件。

新单位办理委托管理手续

办理退工后,应该及时办理单位变更委托管理手续,如果新录用单位继续委托中心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凭以下材料办理委托管理手续:

●《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单位填写、盖章的《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委托协议书》。

●单位已录用该人员的相关证明(单位盖章)。

四、办理档案转移

用人单位可以办理员工档案转移(在办理档案转移前,如果党组织关系和户口挂靠在中心,必须先行办理党组织关系和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档案转移须提供如下材料:

●《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若用人单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可直接开具《催调干部人事档案通知单》或由单位党组织开具调档介绍信;若档案接收部门来人提取档案,还须出具单位取档介绍信,来人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

●用人单位委托其他档案接收部门调档的,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转档的证明或介绍信,并出具档案接收部门开具的《催调干部人事档案通知单》方可调档;若档案接收部门来人提取档案,还须出具单位取档介绍信,来人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方可;

●若原用人单位已办理退工,可凭退工单由档案接收部门开具的《催调干部人事档案通知单》转移档案;

●上海生源毕业生,可凭《户口簿》(复印件)转档至户籍所在地职业介绍所。

五、办理户籍证明、集体户口本复印件

在办理完成落户中心集体户口的手续后,自第11个工作日起根据需要可办理户籍证明、一个月后可办理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户籍证明须本人凭《户籍档案受理凭证》、身份证到中心驻新华路派出所办理点(新华路590弄21号)现场办理,或由单位人事专员带好工作证、介绍信及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统一办理;户籍证明和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当日可领取,户籍证明在办理时须告知工作人员用途和去向,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需到中心办理。

中心驻新华路派出所办理点办公时间:周一~周六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居民身份证办理

根据公安部门要求,所有学生在递交落户材料时必须同时办理照片采集手续。照片采集手续可以在落户前、也可以在落户后的七天内采集(照片未采集者公安部门将不予入户)。换发新身份证者在拍照后保留好《身份证领取回执》,在领取新证时本人必须携带此《回执》。

已经在中心入户的人员,凭本人《户籍档案受理凭证》和个人身份证领取《换发二代证照片采集单暨领取凭证》,然后到公安部门指定办理点办理。

换发新身份证者,在拍照确认之后两个月左右,可以在网站上(https://www.360docs.net/doc/7e14207301.html,)查询身份证是否可以领取,如果提示“二代

证可领取”,本人凭《身份证领取回执》、身份证(如遗失须提供挂失单或案件受理单)领取新身份证。

如身份证遗失,须本人凭其他有效证件挂失,或向公安部门报案,满一个月后本人方可凭挂失单或案件受理单补办。如有急事本人可按要求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以上身份证相关任何业务均须本人亲自办理,办理地点为中心驻新华路派出所办理点:新华路590弄21号

七、办理户籍迁移

办理户口迁移在事先征得迁往地警署(派出所)同意后,可以凭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

●《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中心集体户口人员户籍迁出申请表》(可到中心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7e14207301.html,下载)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迁往外省,需要提供迁入地公安局准迁证;

●户籍迁出人员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委托书及本人和委托办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八、办理社会保障卡

个人的社会保障卡可到上海市范围内的任何一个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中心办理(如居住地、工作地等)。办理前可先致电962222,咨询有关情况。

单位人事代理合同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236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Daily Life, When Two Or More Parties Deal With Something, They Conclude The Contract In Order To Determine Their Respectiv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nce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y Need T o Abide By Its Provisions, And All Parties Involved In The Contract Are Legally Protected And Restrict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人事代理合同通用范本

单位人事代理合同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合同文件可用于生活中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一旦签订完成需各自遵守其中的条文,参与合同的多方都受到合法的保护与限制。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代理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人才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2]46号文件)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人发[1998]94号文件),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人事代理协议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进行人事代理(被代理人员名册).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政府人事部门授权的以下人事代理服务项目:

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服务指南

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服务指南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皖人社秘【】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实施方案》(皖人社发【】号)和《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和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实施方案》(蚌人社秘【】号)精神,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流程,现将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服务指南公开如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附件:单位人事代理协议书页 附件:单位人事档案代理合同书页 附件: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页 编号: 蚌埠市人事代理 协 议 书 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印 人事代理协议书 甲方: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 (批准机关:蚌埠市编制委员会;文号:蚌编办字〔〕号;

批准时间:年月日。) 乙方: (单位名称) (注册号:;批准机关:; 批准时间:。) 根据《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现就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负责为流动人员代管人事档案。乙方需协助甲方,将流动人员档案,由原管理档案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转至甲方。转入的档案材料不完整,转档手续不齐全的,责任由乙方或流动人员承担。 二、乙方在代理期间,应及时将流动人员需要归档材料交由甲方,归入流动人员档案。如不提供档案材料,对流动人员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或流动人员在代理期间,需要甲方出具以档案记载内容为依据的相关证明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报考研究生的政审材料的,需经乙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材料方可提供相关服务。 四、代理期间,乙方与流动人员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后,流动人员可个人委托甲方代理其人事档案,或申请将档案转出甲方。流动人员转出档案,需有能接管档案的单位发函至本中心,方可申请转出人事档案。 五、流动人员在代理期间,要求将档案转出本中心的,需经乙方同意,方可转档。乙方应当提供是否同意转档的书面材料,不同意转档要说明原由,并需提供相关证明。乙方不能提供正当合法理由和相

大学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大学学生事务综合服务 中心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大学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成立目的:*******大学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建立以“方便学生办事,解决学生困难,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成长”为宗旨,通过“一站式”服务构建起一个集教育、管理、服务于一体的新的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平台。中心将围绕学生的教育管理、党团建设、帮困助学、权益维护、学业指导与服务、就业创业咨询、文化生活、后勤保障等实际需要,由组织部、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总务处、保卫处、后勤集团、网络中心、团委等部门联合在中心设立对外服务窗口,为广大同学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在服务大厅设立服务台,为学生提供政策咨询和问题解答,并将工作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工作流程、岗位职责等上墙公示。中心要坚持以规范、高效的原则,按照“重心前移、工作前置”的要求,将服务与育人相结合,协调与监督相结合,提高职能部门服务质量与育人体制机制相结合,将中心建设成为教育的阵地、咨询的窗口、办事的平台,全力打造“学生之家”。 服务内容: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的事务性工作。中心针对学生特点和需求为学生提供从入学到毕业离校全过程所涉及到的学生学习生活、学生奖助、就业创业、出国留学、申诉受理、意见投诉、心理咨询等多个主要服务项目。 工作方式:现场咨询服务及问题登记、送达、解决及反馈。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 工作地点:待定 工作职能: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设两个服务窗口,窗口一由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国际教育学院等五家单位组成;窗口二由总务处、保卫处、财务处、后勤集团、网络中心、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等六家单位组成。值班人员负责来访学生接待、咨询、问题登记汇总和处理结果反馈。 各单位职能如下: ☆教务处职能 1.学分互认、辅修、各类考试、转专业等信息咨询; 2.选课、调课、转专业流程咨询; 3.各类成绩查询服务; 3.收集教学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学科竞赛的通知发布,竞赛奖励标准、二类学分认定等事务咨询;5.补办学生证、教室借取等相关事务办理。 ☆学生处职能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政策咨询; 2.贫困生认定、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政策咨询;

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

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 自主拓展课程学习情况记录表使用建议 一、概论界定 1(自主拓展课程:拓展型课程包括限定拓展课程和自主拓展课程两部分。限定拓展课程包括社会实践活动、班团队活动、校园文化活动、专题教育等形式,自主拓展课程包括兴趣活动、社团活动、学科学习活动等形式。 2(兴趣活动课:是一种自主拓展课,它是由学校根据国家教育培养目标及本校的办学理念,为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发展的需要,以学校为主体,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共同开发适合学校特点和条件的拓展型课程。兴趣活动课的一般形式为选修,每周1至2课时,列入课表时间内。自主拓展课程学习情况记录表中所要求记录的“兴趣活动名称”即学生所选修的兴趣活动课名称。 二、项目说明 1(“兴趣活动名称”栏:学生所选修的兴趣活动课名称。 2(“学时”栏:选修兴趣活动课所占学时数。 3(“学习表现”栏:由“参与程度”、“合作分享”、“表达交流”、“空栏”四个项目组成,小学一、二年级使用,评定,小学三至五年级使用“好、较好、须努力”等第评定。“空栏”为各门课程根据需要选用。 4(“总评”栏:根据学习表现中的评定,综合评定学生兴趣活动课中的表现,使用“好、较好、须努力”等第评定。 5(“值得记载的学习成果”栏:记录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反映自己进步、特长或有意义的学习成果。例如:最满意的作业、作品、制作、文章等。可用文字、图片、照片等形式记录。三、使用说明

1(评价基本原则:在教师指导下以学生为主体的评价原则;过程性评价原则; 2(填写主体:小学一、二年级,除“学习表现”栏目由学生自己评价并填写外,其 余各栏目均由教师填写。小学三至五年级,除“总评”栏目外,其余栏目均由学生填写,教师也可根据需要,对“值得记载的学习成果”栏目亲自评价并填写。 3(对“学习表现”栏各项目的说明: “学习表现”中预设的三个项目是各兴趣活动课程中均需要评价的三个基本项目,表现各门课程特点的评价项目可在“空栏”中填写。 建议“参与程度”、“合作分享”、“表达交流”分别对应的评价量规如下: 参与程度合作分享表达交流 1) 无旷课 1) 服从分工 1) 能够与他人交流 2) 无迟到、早退 2) 帮助他人 2) 能够选择恰当的表达形式 3) 上课遵守纪律 3) 虚心听取他人的意见 3) 交流中能尊重对方 4) 上课积极投入 4) 贡献出自己的知识、技能 4) 内容与主题紧密联系 5) 根据要求完成作业 5) 与他人关系融洽 5) 表达内容有独创性每达到一个量规记一,。 4(“总评”建议: 1) 旷课次数累积超过总课时数1/6以上,总评为“须努力”; 2) 迟到、早退累积超过总课时数1/3以上,总评为“须努力”; 3) 各项目平均4,以上(含4,)至5,,为“好”; 4) 各项目平均2,以上(含2,)至4,以下,为“较好”; 5) 各项目平均2,以下,为“须努力”。

山东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为了推进人事代理工作的开展,规范人事代理行为,完善人才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主管人事代理工作,其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具体承办人事代理业务。 第三条人事代理的范围为本省境内无主管部门、不具备人事管理条件的单位;其它自愿委托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自愿委托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四条人事代理方式,可实行单位委托,也可实行个人委托。委托单位和个人应明确代理项目,可全权委托代理,也可单项或多项委托代理。 第五条负责人事代理工作的人才服务机构与人事代理对象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仅为其代理有关人事事宜. 第六条单位或个人办理委托人事代理,须向人才服务机构出具委托人事代理申请书。属单位委托的,还须出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委托代理人员名单、聘用合同等材料;属个人委托的,还须出具身份证,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用、解聘、辞职、辞退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人事代理实行合同制。经审查同意承办人事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要与委托单位或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确立委托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期满可以续签.人事代理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或合同纠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人事代理的内容是: (一)提供人事政策咨询和人才基本素质测评,协助委托单位制定人员发展规划和机构、人事改革方案; (二)协助委托单位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三)协助委托单位招聘录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业军官、引进人才及其他聘用人员的接收流动手续及聘用合同鉴证,协助办理人才流动争议调解和仲裁; (四)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委托对象的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定和资格考评、晋升的申报,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五)负责代管人事档案人员的身份确认、工龄计算及档案工资调整; (六)办理与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人员的就业推荐工作; (七)代管党团组织关系; (八)代办社会保险; (九)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交办和用人单位委托的其它人事代理业务。 第九条委托对象的人事档案,由委托单位或委托个人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整理,经人才服务机构审查合格,方可办理移交手续。人事档案的转递一律由组织移交和领取,对个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服务机构不予办理。 第十条在人事代理期间,委托单位确定的聘(录)用、引进的人员,均应通过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流动手续。其中属不迁移户口流动的,由人才服务机构直接办理;属迁户口调动的,由人才服务机构转报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后办理或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授权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 第十一条委托单位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后,委托单位须在十五日内书面向人才服务机构备案。如需办理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人才服务机构要及时予以办理。 第十二条委托单位要定期向人才服务机构通报人事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报送有关统计资料;定期对聘用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考核,每年底形成书面考核材料送人才服务机构归档备查。 见习期满的毕业生,委托单位要及时进行考核。经考核符合转正定级条件的,委托单位应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第十三条在人事代理工作中,人才服务机构要正确执行人事法规、政策,维护委托单位和人才的合法权益,并对委托单位执行人事法规、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人事代理实行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才场管理办公室人事代理办事和相关政策法规

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事代理办事指南和相关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人事代理简介 1、人事代理的含义: 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根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和法规,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并以协议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为单位和个人提拱专业化、社会化的人才人事服务。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新的人事管理方式,是人事管理社会化的重要标志,其相关的政策,确定为人事代理制度。 2、人事代理的实质: 人事代理,就是将过去由用人单位直接管理的一部分人事业务分离出来,委托由政府人事部门批准或授权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来承担,单位只管用人,一些技术性、专业性、事务性、咨询性具体人事业务,由人才中介机构实行代理,使用人单位摆脱一般的人事业务工作,集中精力搞好经营和业务;使委托代理的个人,由代理机构提供有关人事保障,免除一些后顾之忧。 人事代理双方不是行政隶属关系,而是平等、自愿、委托与被委托、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人事代理提供的服务是技术性、事务性服务,而不是干涉企业事业内部决策性管理的服务。" 3、人事代理制度产生的社会背景: 人事代理是断八十年代初我国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普遍建立、九十年代初人才市场蓬勃兴起之后,人才交流史上出现的第三次重大变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人事管理改革的必然要求。 一是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公,传统人事管理制度和方式,难以满足和适应这些用人单位的要求,亟需探索建立一套社会化、专业化人事管理和服务的新形式、新机制。 二是产权制度改革,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对人事管理方式呈现了多样化的需求和趋势,传统人事管理模式形成冲击,呼唤建立灵活,高效法的现代人事管理制度。 三是政府机构和企事业人事制度改革后,需要有中介机构为其提供社会化、专业化的人事服务。 4、人事代理的主要对象有: (1)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混合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办科研机构、社会公益事业组织及其他无主管部门单位的专技人员、管理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 (2)律师、会计、审计、公证等社会中介机构,各社会团体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自主创业和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 (4)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 (5)自谋职业的军队复转、退伍人员; (6)辞职或者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改革中的分流人员。 5、我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事代理的主要服务内容有: (1)负责单位和个人档案整理、保管、接转、档案材料收集、甄别、归档,生成电子档案; (2)办理毕业生,职称初定,评审中、高级职称,考试报名出具相关证明等手续; (3)出具各类以档案为基础的相关证明; (4)为用人单位办理人才引进;

南昌大学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讨论稿)

南昌大学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讨论稿) 为进一步规范南昌大学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管理,提升中心的服务质量与服务品位,全面发挥中心作为全校学生党建工作示范点的示范作用,努力把中心打造成“全省教育系统为民服务”的示范窗口,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组织架构 第一条中心设主任、常务副主任各一名,副主任三名,并下设办公室、综合业务部、文化宣传部和组织部四个部门,主任、副主任及各部部长组成集体决策小组,负责对中心的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第二章工作职责及要求 第二条中心主任(副主任)职责 (一)负责中心人员的选拨、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组织召开每周例会,对上一周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周工作进行布置; (三)起草中心的各类管理制度,对中心的建设发展提出构想。 第三条部长职责 (一)召开部门会议,落实相关工作,并对工作做讨论与总

结; (二)负责部门内信息的上传下达,保证部门成员及时了解组织内的工作动态; (三)对部门的建设发展提出构想,协助做好组织成员的奖惩及日常管理工作; (四)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定期开展有关活动,及时了解其成员思想动态。 第四条部委职责 (一)严格遵守中心的规章制度; (二)参加中心例会和部门会议,完成部长所下达的任务; (三)对部门的建设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条办公室的职能范围及工作要求 (一)值班管理:负责安排值班、检查值班、助理请假换班协调;了解值班情况,总结意见和问题。 1、安排值班时,要尽量使每个助理都有相应的值班安排,并以老助理带新助理的形式,提升值班工作的整体质量; 2、协调助理请假及换班时,要提前一天做好换班工作并及时通知替班助理到岗;遇有特殊情况要向老师请示; 3、每周检查值班记录本,认真总结记录情况,包括换班记录、交接事项的完成情况、助理值班内容的详细情况以及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在会议上做出总结; 4、协调学工楼办公室和中心的钥匙交接,了解每日钥匙的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意见2019年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意见各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规范本市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统称“高校”)学生转学工作,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和高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 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转学条件 (一)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应当做出说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2.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5.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 6.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三)若申请转学的本专科学生高考生源地为高考改革省份,还须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二、申请材料 学生符合转学条件,申请在上海市内高校间转学或申请跨省转学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一)《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市内转学备案表》(见附件1)或《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跨省转学申请(备案)表》(见附件2),须由学生本人签名(不满18周岁的学生,附加其法定监护人签字); (二)含学生本人的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注意保护其他学生个人信息);

(三)拟转入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及可说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高考录取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注意保护其他学生个人信息); (四)拟转入学校同意学生转入的校长办公会或专题会议纪要; (五)拟转入学校对转学学生情况进行公示及结论的说明; (六)所在学校对转学学生进行公示及结论的说明; (七)转学理由辅助说明材料:学生因病申请转学,需提交医疗机构的诊断意见;学生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需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及必要辅助材料; (八)研究生申请转学的,拟转入学校需出具导师同意意见及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不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支撑材料。 上述材料中属学校提供的,应加盖学校公章。 三、办理程序 学生在上海市内高校间转学实行备案制,申请跨省转学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一)市内转学备案流程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填写《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市内转学备案表》,须由学生本人签名(不满18周岁的学生,附加其法定监护人签字)。 2.所在学校审核同意的,应提供相应转学材料,在《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市内转学备案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相关材料可以由所在学校函报拟转入学校。 3.拟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材料,认为转学理由正当,符合转学条件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后(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可以转入,并在《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市内转学备案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同时准备相应转学材料。 4.转入学校将《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市内转学备案表》及相关转学材料在3个月内报市教委备案。 (二)跨省转学确认流程

职业学院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职业学院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实现人事管理服务社会化,使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聘用分离,达到学校与聘用人员之间只存在劳动聘用关系,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挂靠日照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从而实现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更好地为学校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2004年8月1日起,对新进校工作的本科学历和未获得硕士学历的中级以下职称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并与学校签订《山东水利职业学院聘用人员劳动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建立人事代理关系,聘期分为一年、二年和三年三种。 第三条学校与日照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代理手续由学校办理,并由学校支付聘用期间的代理管理费。 第四条聘期管理 (一)被聘人员应遵守国家、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有权对其履行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 (二)能正常履行聘任合同者,享受本校正式职工待遇。 (三)学校负责人事代理聘用期间的被聘人员原有身份的确认、工龄核算、核定档案工资;办理职称资格评定、各项等级考试、政审;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办理社会保险;管理党团关系等。如需日照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的有关事宜,必须事先征得学校的同意。 (四)计划生育工作由学校负责管理,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一律解聘。 第五条合同终止、解除后,聘用人员自然回到日照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同时终止与学校的一切关系。 第六条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聘期表现和学校岗位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继续与日照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建立人事代理关系。 第七条对特殊专业引进人才,家属安排经研究可不受本办法约定。 第八条如聘用人员的聘期至退休时,其退休按学校现行的在职人员有关政策执行。 第九条人事代理人员在聘期内不管晋升到何种职称或取得何种学历,其用人关系仍适用人事代理办法。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与本文相抵触之条款以本文为准。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公司服务手册

甘肃三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服务手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甘肃三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简介 第三章劳务派遣简介 第四章员工与甘肃三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关系 第五章派遣员工与派至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员工守则 员工应遵守的规则 第七章员工入职 第八章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商业保险 第九章人事服务 人事档案类 出具各类相关人事证明 应往届毕业生接收及落户 集体户口管理 职称评定 第十章员工离职 终止费用结算 档案调出 社保转出 住房公积金转出 集体户转出 第十一章其他服务 第十二章附则 第十三章附件 第一章总则 欢迎你加入甘肃三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派遣员工行列。 为了帮助你更有效地开展工作,我们编辑了这本派遣员工指导手册,请您认真阅读,以便明了甘肃三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要求你确实遵守的行为准则及你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资大家共同遵守。 甘肃三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宗旨: 优质服务、科学管理、创立品牌。 第二章甘肃三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简介 第三章劳务派遣业务简介

人才派遣服务倡导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进而达到配置优化,进一步加大社会劳动保障力度,真正实现“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人才派遣的基本特征是用人单位用人不养人,与被聘人才不存在隶属关系。由此,人才派遣表现出用人的灵活性、有效性和过渡性的特性。由于这种特性使得企事业单位在需要时能方便、及时地获得所需人才,而不必储备过多的人力资源;同时,通过专业化的人才派遣服务机制,能使企事业单位更好地专注其自生的业务发展,从而在多方面降低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成本。 一、劳务派遣的含义 劳务派遣是由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单位签订派遣合作协议,派遣单位和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是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一种新型用人形式。 二、劳务派遣的优势 对用人单位而言,劳务派遣的优越性可归纳为:??? 1、不占用单位人事编制,方便用人单位用人。 2、节约用人单位管理成本,减轻用人单位的人力部的工作,通过专业的服务,由我处办理派遣人员的各项社保(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及补充商业保险)、代发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等相关手续。 3、避免用人单位劳动纠纷,突破劳动法约束。? 4、降低用人单位用人风险。??? 5、派遣人员能上能下,用人机制灵活,可保证在岗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6、人事管理规范,提供专业的社会保障、劳动人事政策等方面的法规咨询?。 对派遣人员而言,劳务派遣的优越性可归纳为: 1、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派遣人员合同到期后,若不再续签,其人事关系仍然由我处代理,办理人事代理服务,并协助推荐工作单位。 3、有利于避免或解决派遣人员在工作中与用人单位可能产生的冲突或矛盾。

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的管理,深入推进满意工程,提高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在一站式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统一集中办理学生相关事务。 第三条一站式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热情为学生服务,努力提高办事水平,接受监督。 第四条一站式服务中心主要服务事项:学籍管理、考试认证、奖学金、助学金、助学实习、助学贷款、就业指导、技能培训、水电费查询、户籍、保险、网络服务、费用结算、心理咨询、问题投诉、意见建议等。 第五条一站式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学校公布的正常上班时间。 第二章窗口管理 第六条一站式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同一个服务事项涉及三个及以上职能部门的,按照“统一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由一站式服务中心对各项流程进行整合后打包办理。 第八条有关职能部门对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申办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内容应进行最终解释。 第三章窗口人员管理 第九条在一站式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的部门,应当选派素质较高,办事能力强的人员到一站式服务中心负责窗口工作。 第十条各部门派到一站式服务中心各窗口工作的人员,人事关系和所任职务不变。 第十一条窗口工作人员由一站式服务中心和所属部门双重管理,业务上接受原部门指导,工作考核由一站式服务中心负责。 第十二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调整窗口工作人员或者临时换人顶岗,事前应经一站式服务中心同意,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第四章办件制度 第十三条一站式服务中心办事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反馈、承诺责任制,整合审批制和费用收缴分离制等工作制度。 第十四条申请事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办事窗口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及有效途径和方法。 第十五条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给予办理。 第十六条按相关规定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有关办事窗口应当承诺办结时限。承诺的办结时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需要呈报学校研究办理的事项,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需要报学校上级部门审批的事项,一般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上海各高校学生会真心为同学办实事

上海各高校学生会真心为同学办实事 本报首席记者李雪林姜澎这个冬天,上海交通大学(微博)的同学们将过得很温暖,因为交大在上海的高校中,第一个给学生宿舍安装了空调。从呼吁安装到工程招标再到协调同学们申请使用,上海交大的学生联合会全程参与,还特别成立了由热心同学组成的“学生楼栋管理委员会”,广泛听取绝大多数同学的意见建议。在安装空调呼声同样很高的复旦大学(微博),学生会正在筹备开听证会,征求同学意见,为“工程上马”做充分准备。学生会,这个高校里的学生自治组织,正在努力创新提升服务能力,在解决同学们学习生活难题方面发挥积极而独特的作用。做好沟通之桥在装空调中发挥了很大作用的“楼管会”,受到上海交大许多同学欢迎,认为是学生会提升服务能力的一大创新。上海交通大学学生会主席告诉记者,今年初成立的“楼管会”开展的第一项工作,是调查安装空调的意向,近6000名本科和研究生同学接受问询,赞同安装空调并选择租赁方式是主流意见。“楼管会”根据调研报告拟定建议方案,提交学生代表大会常委会讨论,获得通过。同学们申请安装空调的流程非常简明:填写申请表,交到学生“楼管会”,签订租赁协议,预约安装。上海交通大学学生联合会(微博)主席团的每一位成员都与学校某一职能部处的处长对接,定期交谈,反映近期同学们对学校管理运营的建议与意见。学联副主席米日姑·亚森对接学校统战部,她时常与统战部的老师交流,反映校内各民族同学学习、生活上的特殊需求,为学校关心少数民族同学的成长建言献策,近期,校学联就将与统战部合作开展“民族文化日”活动。几天前,一名上海大学的学生在“一点灵息”互动平台上发了一组照片——他怀疑照片上的车辆是运送地沟油的。学校有关部门第二天就在网上回复,告知学校地沟油纳入宝山区管理部门的规范管理体系,并指定企业统一搜集、运输及处理,迅速打消了一些同学的疑虑。“一点灵息”互动平台,是上海大学学生会在2009年开设的,为同学提供问答区、讨论区,将学生们的想法及时转达给学校相关部门,同时也将学校方面的回复,及时反馈给同学们。学生会还同时建立了网下平台,定期举行学生代表与校领导面对面恳谈,定期与学校武保处、图书馆、校医院、饮食中心等职能部门会面,就同学们学习、饮食、住宿等的需求展开讨论,还把讨论实况通过乐乎论坛、人人网等向全校学生传达。创新沟通形式今年新学期开始没多久,复旦大学在枫林校区、江湾校区、张江校区开出了系列讲座,凡今年在本部邯郸校区开讲座的教授们,也将为其他几个校区“送”去讲座。今年开学后,复旦大学学生会(微博)从设在学生宿舍区的提案和意见箱中搜集学生意见,发现“本部和其他校区校园文化发展不均衡”,是大家的意见最集中的一项。学生会特地到教务处等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建议将校园讲座拓展到所有校区。眼下,复旦大学由学生会组织召开听证会,已经成为一月一次的常规。每次听证会,学校主要部处的负责人都出席,现场听取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设想。例如学生选课难、校区之间班车发车班次不均衡和校园文化发展不均衡等等,都是议题。上学期,有同学在听证会上提意见,说学校浴室开放时间不够合理,总务处负责人当天就协调解决了这个问题。按照规定,复旦大学学生会的成员必须承担一个重要任务——负责整理所有同学对学校的任何意见和建议,每周汇总,然后每个月请学校各个部处参加听证会。用团委副书记梅鲜的话说:“学生听证会解决了大到教学改革、小到衣食住行的不少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的五期公寓门口,原先只要天降暴雨,就会严重积水,师生不得不卷起裤管,踩着放在积水中的砖块、木板而过。一批“学代表”一次次接力“上书”,终于把这个老大难问题推上了学校的议事日程,得以解决。据一位华政学生会干部介绍,学校基建处和后勤管理处接到议案后,曾实地调查,“最开始的回复是积水情况不明,后来再次调查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情况改变不多。”“学代表”们对此继续提案,学校后来邀请了松江区水务局的专家一起实地勘察,确认积水是因为地下部分管道堵塞、排水不畅。华政的“学代表常任制”,如今已成为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平台,很多学生在此实践中建立一种共识:与其空发牢骚,在同学间或学校bbs上抱怨,不

北京人事代理暂行办法[1]

北京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人事代理行为,维护建立人事代理关系的各方合法权益,保证人事代理的正常开展,根据《北京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事代理,是指经政府人事部门许可,取得人事代理资格的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依据代理合同,代理有关人事业务。 第三条市人事局人才市场管理部门是本市人事代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区、县人事局依照《条例》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开展人事代理业务必须是在本市取得《北京市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的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并设有相应的人事代理部门。 开展人事代理业务须经本市人才市场管理部门审核许可,并严格按许可的业务范围开展人事代理。 第五条开展人事代理业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有开展人事代理的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规则和相应的办公场所等。第六条开展人事代理业务需提交以下材料供审核: (一)申请报告 1、开展人事代理业务的目的; 2、开展人事代理业务的范围; 3、开展人事代理业务的条件。 (二)有关证明材料 1、从业人员的学历、资格证明; 2、《许可证》; 3、区、县人事局审核意见; 4、与人事代理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七条申请开展人事代理业务应按《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报市人才市场管理

部门审核,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人才市场管理部门办理《许可证》的增项事宜。 区、县所属单位以及民营单位设立的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申请人事代理增项的,应由所在区、县人事局初审后报市人才市场管理部门核准。 第八条经许可的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可分别开展以下人事代理项目:(一)代理人事政策咨询与人事规划; (二)代理人才招聘、人才素质测评和组织人才培训; (三)代办人才招聘启事的审批事宜;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理人事档案管理; (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代理用人单位办理接收高校应届毕业生有关人事手续; (六)经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批准,代办社会保险; (七)经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批准,代办住房公积金; (八)代办聘用合同鉴证; (九)代理当事人参加人才流动争议仲裁事宜; (十)其他人事管理事项。 第九条委托代理对象包括委托代理单位和委托代理个人。 人事代理机构和委托代理对象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 第十条人事代理可实行单位委托,也可实行个人委托。委托单位和委托个人应明确代理项目,可全权委托代理,也可单项或多项委托代理。人事代理应明确代理期限。 第十一条开展人事代理的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应在其服务场所公示代理项目、服务程序、收费项目等,并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 第十二条开展人事代理的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应与委托代理对象签定人事代理合同书,确定代理双方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合同期限内,若需变更或终(中)止合同,必须依照法律程序办理;若违反合同,可向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裁决或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人事代理合同书由代理双方依照法律程序按代理双方协商确定的内容订立。人事代理合同签定后具有法律效力,代理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就业协议书领取及签订流程

就业协议书领取及签订流程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下同),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制,是学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具有法律效应。就业协议书由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编录号码,并实行一一对应。协议书每位毕业生仅有一份,不得相互交换。学生领取协议书后,须妥善保管并及时与用人单位签约。 一、在学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的前提下,由用人单位出具签约函(签约函的形式 可以为以下几种: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书面签约函,邮件告知打印件); 二、学生凭签约函到学院办公室(12楼518室)领取就业协议书; 三、由用人单位和学生本人协商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协议书时注意事项如下: (一)用人单位(甲方) 1、协议书是复写纸,需在第一张用力填写,并保证各项内容填写完整; 2、填写的单位名称必须和加盖公章的名称一致; 3、协议书的每一联均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填写单位的经济类型; 5、填写单位机构码(即单位的组织机构码,法人代码,凡独立法人都有此代码。外 商办事处无此代码者,可委托如上海对外服务公司等中介机构办理录用手续); 6、填写信息登记号(上海单位必填,否则不能领取到就业报到证。信息登记号为七 位数字,开头两位为15。如果单位从未办理,请出具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 的复印件,并出具介绍信,有学生本人到冠生园路401号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代 单位办理。如果单位曾经办理过,但是今年没有更新【即开头数字不是15】,则 可以出具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码的复印件,并出具介绍信,由学生本人到 华东理工大学毕业生办公室【1教102】代为更新); 7、填写档案接收(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信息。 (二)学生(乙方) 1、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书保持一致); 2、生源地(学生考入本校前的常住户口所在地)。 (三)甲方乙方协商达成条款 1、协议书上各项条款,应在协商一致后写明,建议不要为空; 2、解约金最好注明; 3、如有出协议条款之外的约定,可通过补充条款的形式加以约定。 如:考研,参加国家项目或考公务员后的解决办法。 四、登陆网上签约系统(以个人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即就业中心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7e14207301.html,,按照《学生用户登记毕业去向信息(学生版)》进行操作。 五、将四份协议书交到学院办公室(12楼518)签证; 六、学院签证后到就业指导服务中心(1教102,徐老师)再次签证。 注意:协议书一式五联,学校盖完章后,学校留白色联,办手续留红色联,单位留蓝色联,学生留黄色联,第五联为填写参考。

四川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放活企业事业单位的用人机制,充分体现企事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个人的择业自主权,提高单位的人事管理效率,解除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后顾之忧,使人事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人事代理是指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或授权的人事代理工作机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代理有关人事业务。人事代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新的人事管理方式,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县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人才交流机构是承办人事代理业务的机构。县以上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不得委托非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人才中介机构从事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人事代理业务;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不得委托非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人才中介机构办理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人事业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人才交流机构还应适应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积极开展各类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的其它人事代理业务。 第二章人事代理的业务范围 第四条按有关规定,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人才交流机构受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委托开展的代理业务: (一)人事档案、人事关系代理。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认定流动人员身份,记载档案工资,做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有关部门授权做好相关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的申报、评审和人才素质、能力测评工作;管理流动人员计划生育、集体户口及粮油关系;按党章(团章)等有关规定接转党(团)组织关系。 (二)毕业生人事代理。按有关规定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办理国家计划内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接收就业手续;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办理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及职高毕业生的接收就业手续,并为上述几类毕业生管理人事档案,

关于人才引进及人事代理

人才引进办理流程 (来源:人才网更新时间:2014/3/27 10:54:53 共有14713人次浏览) 一、受理范围: 为进一步贯彻人才强省战略,充实我省人才队伍,根据国家及我省关于人才工作的相关政策,凡在我省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可委托我中心办理所需要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其它急需人才的引进手续。 二、引进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1、国家计划内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紧缺专业人员; 2、具有博士、硕士或双学士学位的人员; 3、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4、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高级职称的人员; 5、在国(境)外学习,具有国(境)外学士或以上学位,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 6、获地级市以上重大科技成果或国家发明专利的人员,以及知名专家、学者等高层次人才。 三、办理流程: 1、申报单位提交《人才引进申请表》和申报人员学历、职称材料,由省人才中心人事代理处初审; 2、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备齐整理后,送交省人才中心人事代理处,由我处报送领导审批; 3、审批后,根据调令和入户通知办理人事关系、户口迁移手续。 四、申报材料: 1、单位填写《人才引进申请表》(一式两份),说明引进理由; 2、填写《人员流动登记表》和《户口迁移登记表》(各一式三份,正反打印),并加盖调入、调出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印章; 3、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学历、学位、职称、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有随迁子女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县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4、在湖北省直或武汉市缴纳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五、其它事宜: 1、申报人才引进的单位,需和我中心建立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关系; 2、申报单位和个人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申报材料不实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单位代理办事指南 (来源:人才网更新时间:2011/3/18 11:26:47 共有16165人次浏览) 一、建立单位代理关系 (一)单位开户

学生会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介绍

华东政法大学校学生会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一、部门定位及职责: 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是由学生会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管理与服务中心。中心秉承“全心全意为同学的发展服务”的理念,以“求是、弘毅、务实、严谨”为原则,以相关学生事务的信息统筹发布与协调管理反馈为职能,以实现学生事务“一站式服务”为短期目标,以推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为长期目标,以促进学生最大化参与校园民主管理为终极目标。 二、部门口号: 我为服务而生,服务因您而诚。 三、部门工作内容: 深化服务意识,为全校同学提供多方位多角度的服务平台;通过调研的方式关注同学们所想;统筹发布与协调管理及反馈相关学生事务的信息;在不断的实践和探索过程中,不断推进我校民主化进程,完善“深化维权”与“落实服务”并重的大学生服务体系。具体开展的活动有:馆学共建、校园指南针、失物招领服务平台等。 四、部门品牌活动: 1. 失物招领服务平台 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携手校保卫处及学校物业,为同学们打造失物招领服务平台。失物招领服务平台旨在增加保卫处的失物返还率,减少学生们的损失,充分发挥服务的职能。 2. 校园指南针 事务服务中心创办的《校园指南针》是一份供同学了解校内外最新动态的刊物。内容包括帮助了解校内外活动的信息介绍,解决生活中发生各类问题的生活小贴士,有关学生学习、生活、就业、考试等各方面信息,贴近学生生活的各类调研活动情况汇报等等。 3. 调研中心 负责制作相关学生事务服务的调研问卷,发放和回收调研问卷。整理统计调

研问卷的相关数据。根据调研数据形成书面形式的调研报告,并以海报的形式张贴于食堂门口的公告栏,同时以电子稿形式发布于网络信息平台。在学代会期间,事服将负责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调研,为提案提供数据支持,提升调研提案的真实性。此外,对于同学们关心的问题或者校园热点权益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采访,得到详细的第一手资料,予以全面的报道。 加入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这里将会成为你的画布,任你挥洒自我的才能,洋溢自我的青春。如果你有一个诚挚的服务之心,那就快加入我们这个大家庭吧。这里的欢乐会给你温暖,这里的活动会助你成长,这里的友谊会伴你终生!事服需要你,需要你同我们一同起飞,飞向共同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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