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广告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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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一、总则与目的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疗广告活动,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维护广告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布的医疗广告。

二、广告内容规范医疗广告必须真实、准确、合法,不得有虚假或误导性的内容。

广告内容应当明确说明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诊疗科目等信息。

不得夸大其词,过度承诺或误导消费者,不得使用绝对化的用语或涉及疗效的保证。

三、发布渠道与形式医疗广告应通过合法渠道发布,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互联网等。

不得在公共场所、交通工具等地方擅自张贴、悬挂医疗广告。

四、审查与惩罚机制所有医疗广告在发布前,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确保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对于违反规定的医疗广告,相关部门有权进行查处,并依法追究广告主的法律责任。

五、医疗机构资质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必须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应当确保其广告内容与其实际执业范围相一致。

六、广告审查要求广告审查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进行。

审查部门应当对广告内容、形式、发布渠道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七、发布要求与渠道医疗广告应当明确标注“广告”字样,以区别于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应当选择正规的广告发布渠道,确保广告的广泛传播和有效覆盖。

八、监督管理与责任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广告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广告。

医疗机构和广告主应当对其发布的医疗广告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因违法广告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医院医疗广告发布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广告发布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医疗广告的发布行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医疗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及其医疗广告的发布。

三、医疗广告的界定医疗广告是指医疗机构通过任何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其医疗业务、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设备、医疗人员等,以招揽患者为目的的广告。

四、医疗广告发布的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医疗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

2. 公平性原则:医疗广告不得含有损害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人员的信誉、声誉的内容。

3. 诚信原则: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诚实守信,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4. 适度原则:医疗广告的内容应当与医疗机构的实际服务能力相匹配,不得夸大其词。

五、医疗广告的审查1. 医疗机构在发布医疗广告前,应当向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审查。

2. 医疗广告审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广告内容真实、合法;(2)广告内容与医疗机构实际服务能力相匹配;(3)广告内容符合医疗行业规范;(4)广告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

3. 审查机关应当在收到审查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六、医疗广告的发布1. 医疗机构应当通过合法渠道发布医疗广告,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发布医疗广告。

2. 医疗广告的发布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2)户外广告、公共交通工具广告、医疗机构内部广告等;(3)宣传册、宣传单、海报等。

3. 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不得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2)不得发布虚假、误导性医疗广告;(3)不得发布损害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人员的信誉、声誉的医疗广告;(4)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的医疗广告。

七、医疗广告的监管1. 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

2. 医疗机构应当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医疗广告管理制度

医疗广告管理制度
3.跨部门共享医疗广告监管信息,实现监管资源互补,提高监管效率。
十四、医疗广告社会监督与公众参与
1.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医疗广告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专业人士等在医疗广告监督中的作用。
2.建立医疗广告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公益精神的人员担任监督员,协助监管部门开展监督工作。
3.定期组织医疗广告公众开放日活动,增进公众对医疗广告审查、监管工作的了解和信任。
3.对信用不良的医疗机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实施惩戒措施,限制其发布医疗广告,直至纳入失信名单。
十行政管理部门、网信办等多部门参与的医疗广告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2.定期召开跨部门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医疗广告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高协同监管效能。
3.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提交《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和广告内容。
四、医疗广告发布管理
1.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广告发布者应当核验医疗广告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医疗广告。
2.医疗广告发布者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广告发布审查制度,对医疗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医疗广告发布渠道管理
1.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广告发布渠道,确保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要求。
2.互联网医疗广告应当遵守《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在显著位置标明“广告”字样,便于用户识别。
十六、医疗广告信息反馈与持续改进
1.建立医疗广告信息反馈机制,广泛收集社会公众、医疗机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对医疗广告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医疗广告法律制度

医疗广告法律制度

医疗广告法律制度医疗广告是指医疗机构、医生、医药产品制造商等向公众发布、宣传的与健康、疾病诊疗、医疗保健有关的信息,旨在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医学知识、获取合理的医疗服务。

然而,医疗广告往往存在一些不当的宣传行为,例如夸大疗效、虚假宣传、误导公众等,严重影响了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为了规范医疗广告行为,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制度。

在中国,医疗广告法是对医疗广告进行监管的主要法律依据。

该法规定了医疗广告的范围、发布方式、宣传行为的限制等内容。

其中,对于医疗广告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医疗广告法,医疗广告不得做出夸大疗效、虚假宣传的行为;不得利用虚构的科学研究结果进行宣传;不得使用不准确的人物、事件、地点等进行宣传。

此外,医疗广告法还要求医疗广告应当标明广告的真实性、尊重医学伦理、遵循科学知识等原则。

医疗广告发布者应当对广告的真实性负有直接责任,广告内容应当经过医学专业人士审核并保证与实际情况相符。

对于违反医疗广告法的行为,相关部门有权对违法广告进行查处、罚款、暂停广告等处理措施。

医疗广告法律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提高医疗广告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保护公众免受虚假宣传的伤害。

同时,也促使医疗机构、医生、医药产品制造商等广告发布者提高专业素质,加强自我约束,以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和产品。

然而,医疗广告法律制度的实施仍然存在一些挑战。

首先,医疗广告涉及的专业知识较为复杂,有时难以评判广告是否存在夸大、虚假宣传,需要专业人士的判断和介入。

其次,医疗广告的发布渠道多样,监管难度较大,如何监管互联网、社交媒体等新兴媒体平台上的医疗广告也面临一定挑战。

最后,部分不法分子可能钻法律空子,以灰色地带的形式进行广告宣传,从而逃避法律制裁。

因此,在完善医疗广告法律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加强相关立法部门和监管部门的协作,加大对医疗广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此外,还应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生、医药产品制造商等广告发布者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对医疗广告法规的认识和遵守水平。

药品广告监管的法律法规解读

药品广告监管的法律法规解读

药品广告监管的法律法规解读药品广告是指企业为了宣传和推销药品而进行的各种宣传活动。

然而,由于药品涉及到人们的生命健康,药品广告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受到严格的法律法规的监管,以确保广告的真实、准确和合法性。

下面,我们将对药品广告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是中国药品广告的主要法律依据。

根据该法,药品广告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 真实性原则:药品广告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药品的性能、功能、疗效和安全性。

2. 合法性原则:药品广告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不得引诱、欺骗、误导消费者。

3. 科学性原则: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基于科学、严谨的实验证据,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的宣传。

4. 安全性原则:药品广告必须注重消费者的健康安全,不得含有对身体健康有直接威胁的内容。

5. 社会责任原则:药品广告必须尊重社会公共利益,不得煽动、鼓励违法行为。

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监督药品广告,国家药监局制定了《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该办法规定了药品广告的审查程序和具体要求。

其中,以下几点值得关注:1. 广告主体资质要求:广告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法律要求进行注册备案。

2. 审查程序:药品广告必须在发布之前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核准。

广告主体需要向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提交广告计划,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药品信息和资料。

3. 严禁虚假夸大宣传:《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明确规定,药品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的内容。

广告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药品的真实性能和功能。

4. 禁止涉及特殊人群推广:药品广告不得针对儿童、孕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进行宣传。

5. 禁止药品广告销售药品外包装:药品广告不得直接销售药品,只能推广药品,不得包含购买、推销等行为。

三、《广告失信行为记录管理办法》针对违法违规的广告行为,国家广告监管机构制定了《广告失信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其中包括了对药品广告失信行为的管理。

医疗广告管理制度

医疗广告管理制度

医疗广告管理制度医疗广告是指广告主体以医疗产品、医疗技术或医疗服务为主题的广告,其宣传目的是为了向消费者传达相关信息,促使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医疗产品或接受医疗服务。

由于医疗广告涉及人们的健康和生命,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医疗广告管理制度。

一、法律法规医疗广告的管理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部门制定了医疗广告的管理细则,对医疗广告内容、展示形式、宣传要求等进行了规定。

二、宣传内容规定医疗广告的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夸大疗效、隐瞒副作用和风险。

广告主体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其宣传内容,并由相关医疗机构或专业人士进行审查和认可。

对于涉及疾病治疗的医疗广告,应注明“请遵循医生指导”等免责声明,以避免消费者自行医疗。

三、广告宣传形式规定医疗广告的宣传形式应符合道德伦理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采用不当手段进行推销。

比如,不得使用伪科学宣传手法,不得针对患者的心理恐慌进行宣传。

对于医疗机构或医生个人的形象宣传,应注意提供真实的资质证明和专业背景,以避免误导消费者。

四、广告审核制度建立医疗广告审核制度,由专门的机构对医疗广告进行审核。

审核机构应由医疗专业人士和法律专家组成,确保对医疗广告的内容与形式进行全面的审查。

在审核过程中,应注重对医疗广告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合规性进行评估。

五、违规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

比如,对发布虚假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警告或罚款,情节严重者可吊销医疗机构牌照。

同时,对于广告代理机构、媒体等也应加大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医疗广告的传播。

六、监督机制与投诉渠道建立健全医疗广告监督机制,加强对医疗广告的监督力度。

成立专门的投诉受理机构,接收广大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的投诉举报,并及时调查处理。

同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通过公开透明的渠道向监管部门反映违规广告情况。

七、行业自律和规范培训医疗行业应建立行业组织或协会,制定自律规范,加强行业管理。

医药行业药品广告法律规定与处罚案例分析

医药行业药品广告法律规定与处罚案例分析

医药行业药品广告法律规定与处罚案例分析随着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药品广告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药品广告不仅是企业宣传产品的重要手段,也是消费者获取药品信息的重要途径。

然而,由于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存在一些不合规范的药品广告行为,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权益。

为了规范药品广告行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本文将对医药行业药品广告的法律规定和处罚案例进行分析。

一、医药行业药品广告法律规定1.《广告法》《广告法》是我国广告行业的基本法律,对药品广告也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广告法》,药品广告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真实性:药品广告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药品的性能、功能、适应症、禁忌症等信息,不得夸大药品的疗效。

(2)科学性:药品广告必须基于科学依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

(3)合法性:药品广告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药品管理法规。

(4)社会责任:药品广告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

2.《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是我国对药品广告审查的具体规定。

根据该办法,药品广告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审查机构:药品广告必须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广告审查机构审查批准后,方可发布。

(2)审查内容:药品广告必须符合《广告法》的规定,同时还要求药品广告必须具备科学性、真实性、合法性和社会责任感。

(3)审查程序:药品广告审查程序包括初审、复审和终审,审查机构将对药品广告的内容、形式、宣传手法等进行全面审查。

二、医药行业药品广告处罚案例分析1.案例一:某药企虚假宣传某药企在广告中宣称其某款药品能够治愈某种疾病,但实际上该药品并无治愈该疾病的效果。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该药企进行了调查,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并责令停止广告宣传。

2.案例二:某药店违规广告某药店在广告中宣称其销售的某款保健品能够治愈多种疾病,并附有虚假的临床试验数据。

药品广告的法律法规与规范

药品广告的法律法规与规范

药品广告的法律法规与规范药品广告是一种重要的推广方式,可以向公众传达有关药品的信息和效果。

然而,药品广告需要受到严格的法律法规和规范的限制,以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靠性,同时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和健康。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药品广告所需遵守的法律法规与规范。

一、法律法规的约束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是我国药品广告的基本法律。

根据该法律的规定,药品广告必须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和可靠性原则,不得含有虚假信息。

此外,广告还需要明确标示广告的真实性质,并明确产品的名称、规格、功效、主要成分和使用方法等重要信息。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是药品广告监管的主要法规,其中第三十七条规定了药品广告应包含的基本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和主要成分等。

此外,根据该条例的规定,药品广告还需标注“谨遵医生或药师指导”“请仔细阅读说明书”等相关警示语,以引导消费者正确使用药品。

二、规范的限制1. 中华医学会《中成药临床应用规范》中华医学会发布了《中成药临床应用规范》,这是针对药品广告制定的专门规范。

根据该规范的要求,药品广告应以中文为主要语言,不得使用含有误导性的语言和图像。

广告还应准确地描述药品的功能、特点和适应症,并不得随意扩大药品的适用范围或功效。

2. 中国药品信息协会《药品广告宣传行为自律规范》中国药品信息协会发布了《药品广告宣传行为自律规范》,该规范对药品广告的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规范要求药品广告必须以公正、客观的态度传播信息,不得夸大药品的疗效或误导消费者。

同时,广告也要避免使用过于惊悚或恐怖的图像和文字,以免对公众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三、药品广告的重要性药品广告是药品企业推广产品的重要手段,可以帮助企业提升品牌知名度,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

但是,药品广告如果不受法律法规和规范的限制,就可能产生一系列问题,如虚假宣传、不当夸大疗效、误导消费者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还可能对公众的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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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有关的国际贸易惯例.例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
4医疗机构不得作广告。如日本《医疗法》规定,原则上禁
约》、《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止医疗机构以任何形式做广告,因此.日本医院广告非常简单,
等等.有熟练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业务技能.并不断提高业务水准, 只有地址、电话、就诊时间和治疗项目,没有保证.没有承诺.
人.对当事人根本起不到警示作用。虽然刑法2 2 2条规定虚假广 告罪,规定虚假广告情节严重,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 处或单处罚金。但遗憾的是司法实践却几乎没有如此经验。
三、完善我国医药广告监管的建议 1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广告监管体制。将药品广告的审 批权和监督处罚权集中于一个部门。在西方发达国家,无论采取 自律主导型的监管模式还是采取政府主导型的监管模式,药品广 告的审批权和监督处罚权均集中于一个部门。比如.法国对广告 实行发布前审查制度,未经审查机构批准的广告,任何媒介不得 发布,同时,广告审查机构可以受理消费者的投诉.接到投诉后, 即转有关当事人并追究广告主的责任。 2对《广告法》进行及时修改和完善。在将来的《广告法》中 应该区分普通广告和医药广告。并通过单独立法对医药广告进行 特别规制。对药品广告的用语进行限制.如药品广告中是否有绝 对言词.是否有误导受众的可能等:对专家、名人、医生、医院 做广告及对儿童做广告做出具体规定。如卫生部联合工商总局制 定一项新的医疗广告监管草案中规定.医疗广告只允许刊登医疗 机构的名称等超出规定的内容均视为违法广告。 3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赋予媒体对广告的审核权力。 建立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自律机制,和中国广告协 会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机制。目前我国由于行业自律意识 差,监管机制又不健全.我国对医药广告主要采取事先审查.而 缺乏针对特定媒介如电视、报纸、杂志与广播的发布前审查制度. 导致发布药品虚假广告现象非常普遍。广告商为利益所趋使,成 为药品虚假广告的推波助澜者。这方面美国的做法可资借鉴。美 国是自律主导型管理模式的代表。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 布者形成了互相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作为广告发布者的美国 媒体机构对广告有审核权.有时尽管广告本身并非欺骗性质,媒 体也可以拒绝刊发。 4.加大药品虚假广告的处罚力度。目前我国对虚假广告规定 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但处罚相对过轻。因此.应该 重惩广告商.对虚假广告发布者应责令改正,建立违法广告即时停 止发布制度,直至取消资格。建立广告活动主体退出广告市场机制, 并对相关媒体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管机制,赋予消费者团体或行政机 关执法机关独立提起诉讼的权利,建立媒体单位领导的责任追究 制度,建立广告市场信用监管体系.进行信用评估等也是监管药 品虚假广告可行的途径。 参考文献: [1]饶世权:《特种广告的法律规制》.载《商业研究》2004年第 2期 [2]英国《药品、治疗、健康宣传、营养品和营养补充品电视 广告》.第11、1 5条 [5]英国《药品、治疗、健康宣传、营养品和营养补充品电视 广告》第1 4条,《电视广告与儿童》第9条 [4]加拿大《广播电视儿童广告准则》第二部分《准则》之第 4条 [5]苗宇著:《公司广告规范》.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577页 [6]《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8条: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 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7]饶世权:《论广告监督管理制度》,载《商业研究》2004年第 5期
经;斋与法
要三要求竺竺呈龚堂霎竺碧呈篓塑竺翼婴。望尊芝季乏要璧公要i [摘要]药品广告直接关系到广告受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望竺萼I、.囊:乏雩蓬亳差凳差!譬翌专竺耋j曼.耋;耋兰兰婴i一蒌 立菇兰需霎寿翼i,行暴荔巍;:。i备;嘉;:主蠢芦¥Z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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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些广告损及社会公共利益。如在英国,减肥广告可能被认
虽然采用信用证结算对各主要当事人有很多优越之处,但是 。为是对肥胖者的歧视;麻醉药品广告可能误导人们去吸食等。

如上所述信用证结算也存在一些缺点,它对进出口双方的保障也
3用语上的限制。英国法规用证结算过程中都面临一定 。品可作为食品、化妆品或其他消费品的宣传或表示;也不得有可
学出版社,1 9 98
人对产品的褒奖.更不允许这些名人直接作广告;不允许医生参
[5]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与广告等。德国法《医疗广告法》规定:不能出现“专家”等非
中信出版社,2 0 00
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用语,做广告的名人必须是此产品的直接使用
万方数据
《商场现代化》2006年9月(中旬刊)总第479期
7.对虚假广告进行严厉查处。如法国规定了“虚假广告罪”, 规定虚假广告行为一旦构成犯罪,当事人将被处3个月~3年的 徒刑以及3000法郎~25万法郎的罚金,“重罚有效地减少了广告 违法行为“。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规定该委员会可以对虚 假广告起诉到区法院.对其处1万美元以下的民事处罚:任何人 传播或导致传播虚假广告.如果违反人是故意.则犯有轻罪.将 处5000美元罚款.或不超过6个月的监禁,或二者并用。如果被 处罚者重新违反规定.则处1万美元以下罚款.或一年以下监禁, 或二者并用。在民事责任方面.根据美国侵权法的规定与实践, 一旦广告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将承担严厉的责任,如造成消费者 人身伤害,动则赔偿几十万美元.上百万美元赔偿已司空见惯。
的风险。因此.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将信用证与其他一些结 j能导致人们错误理解药品和错误药品的表述:不得以”天然”一
算方式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或改为采用其他一些功能更加多样的 i词描述该药品.除非该药品只含天然成分:加拿大法规定在药品
银行信用服务,如国际保理、出口信用保险等方式,以更加有效 广告中不得使用天然、天然原料、天然效应、有机物等引起误导
二、我国医药广告监管现状及不足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涉及医药广告监管的法律法规有《广告 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药品管理法》、 《药品广告管理办法》、《医疗器械广告管理办法》等。规定存在 诸多不足: 1对药品、医疗器械等广告予以了特别规制。但没有区分医 药广告和普通广告的区别。只是在《广告法》第1 4条规定了禁止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含有的内容。对药品广告没有做出特殊规制。 2对药品广告的规制较为宽松。法律明确禁止对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商品做广告。但对药品、 医疗广告和对未成年人的广告限制不严格、不具体[6]。没有禁止 药品广告中使用“天然“等宇样.导致现实生活中药品广告大量 使用“天然”、“纯天然”等字样误导消费者。对专家、名人、医 生、医院作广告也没有相关规定。 3没有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依据《广告法》、《药品管理法》. 目前我国医药广告归属两个部门管理: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广告审 批;工商管理部门负责违法广告的监督查处。尽管药监部门对药 品广告设立了严格的审查备案制度,但审批和监管职能的分离. .导致出现监管漏洞.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4对广告商责任的追究形同虚设。根据《广告法》第1 8条规 定:“因广告虚假、欺骗、误导消费者.致消费者损害,由广告 主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在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 设计、制作、发布的.应承担连带责任。”但现实生活中.广告 经营者、发布者受利益所趋.常常只作一般的监督,甚至相信广 告主信誓旦旦的口头保证就制作、发布广告.而一旦消费者因此 受到损害要求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时,则 要举证证明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 作、发布。消费者往往因为举证不能而败诉。 5处罚过轻。《广告法》第37条至44条规定.违法广告行为 的法律责任是停止发布、没收非法所得、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 范围内公开更正以消除影响、处以广告费用一倍至处以五倍以下 的罚款:广告主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由广告监管机关处以1万 元以上1 0万元以下的罚款: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决定文 件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1 0万 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看出,虚假广告的受益人的违法成本低得惊
地降低交易风险,加快货款的回收,改善经营效率。
。后果的词汇.不得有明确的引诱语言或表示。法国法规定.不允
5.通晓相关国际贸易惯例,提高外经贸人员业务素质
许在药品广告中使用“特别安全”、“绝对可靠“、“效果最令人满
从事外经贸业务的人员应在学习本专业知识的基础上,通晓并 意”、“绝对广泛使用”等吹嘘药品安全和疗效的过激字样。
积累经验.增强责任感。只有这样,才能更加有效地防范欺诈。
没有成功病例,没有院长的履历。德国1 994年修订颁布的《医疗
参考文献:
广告法》也有类似规定。
[1]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 00
5药品不得以医生、学者、专家的名义、形象做广告。英国
[2]石玉川 徐进亮等:国际结算惯例及案例.对外经济贸易大 法明确规定.在广告中不准出现社会名人、包括体育和娱乐界名
祟如呈窆萎行。.(担竺雪有二耋星兰!函,;违兰鐾譬:翌}蔓三翌骠约竺二莱幕苫孬覆:。.量三主各昌蕃荔盖名器则磊曩蓑磊翥盖差羞芦一告的主I n-'T,向担保行索偿罚金,从而有效地防止有关欺诈行 :。』’‘.“““’4一。。。……一5”””““1”“7…。“””J24/-…t't4一一
4适当考虑利用其他结算方式
万方数据
270
“商场现代化》2006年9月(中旬刊)总第479期
269
经;斋与法
者和受益者,如有虚假成分,消费者可据此索赔。 6不得针对特定对象。英国法规定医药广告不得面向1 6岁以
下的观众.禁止在儿童节目中.或在该节目播出前后的广告时段 播发药品、维生素或其他营养补充品广告。加拿大禁止在广播电 视儿童广告中宣传非儿童用品和药品、专卖药品和任何药物形式 的维生素(儿童用氟化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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