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与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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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广告宣传与虚假宣传的法律规定

广告法广告宣传与虚假宣传的法律规定

广告法广告宣传与虚假宣传的法律规定广告是现代商业社会中的重要手段,可以促进商品销售和品牌推广。

然而,由于商家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诱惑,很多广告存在虚假宣传的问题。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法律有一系列的规定来限制广告宣传中的虚假行为。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来探讨广告宣传与虚假宣传的法律规定。

一、广告宣传的定义和要求广告宣传是商家向公众传播商品信息以及促进销售的行为。

根据《广告法》,广告宣传必须具备真实、合法、公正、不误导的特点。

这意味着广告宣传在传播信息的过程中,不能含有虚假信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欺骗消费者。

二、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虚假宣传是指广告宣传中所包含的信息与事实不符,或者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虚假宣传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事实不真实:广告宣传中所陈述的事实不真实,与实际情况不符合。

2.数据失实:广告宣传中使用的数据不准确,可能夸大商品的优点或者隐藏缺点。

3.医疗保健类虚假宣传:广告宣传中声称产品可以治疗疾病或具有医疗功能,而事实上并无科学依据。

4.价格虚假宣传:广告宣传中所宣称的价格与实际销售价格不一致。

5.使用虚假的证明或推荐:广告宣传中使用虚假的证明材料或推荐人,以增加商品的信誉度。

三、法律对虚假宣传的处罚措施为了打击虚假宣传,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处罚措施:1.罚款:对于广告宣传中存在虚假宣传行为的,广告主可以被罚款一定比例的广告费。

2.责令停止广告:对于严重违法的虚假宣传行为,相关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该广告宣传,并要求公开道歉。

3.吊销广告资质:对于多次违法的广告主,相关部门可以吊销其广告资质,禁止其进行广告宣传。

四、消费者维权的途径消费者在面对虚假宣传时,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1.投诉举报: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虚假宣传行为,相关部门会对投诉进行调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2.维权诉讼: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

3.媒体曝光:消费者可以通过媒体的曝光来揭露虚假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真相。

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是怎样的

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是怎样的
1、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

2、的不真实性。

广告的内容未能真实客观地介绍有关商品或服务的情况,即广告内容与实际商品或服务情况明显不符。

3、手段的欺骗性。

虚假广告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故意欺骗或误导消费者,使其产生错误的认识,进而购买其宣传的商品或接受其宣传的服务。

二、虚假宣传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首先,对于商家虚假宣传行为,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虚假宣传的民事责任。

再次,虚假宣传行为属于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一)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二)商家虚假宣传赔偿的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虚假宣传赔偿,依照其规定。

虚假宣传罚款标准

虚假宣传罚款标准

虚假宣传罚款标准
(实用版)
目录
1.虚假宣传的定义
2.虚假宣传的法律规定
3.虚假宣传的罚款标准
4.虚假宣传的案例
5.虚假宣传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正文
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不符的夸大、虚假表示,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还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因此我国法律对虚假宣传有严格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虚假宣传是违法行为,可以处以罚款等处罚。

具体的罚款标准取决于虚假宣传的情节和影响,如果虚假宣传行为严重,罚款可能会更高。

近年来,我国对于虚假宣传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许多虚假宣传案件得到了查处。

比如,某知名保健品企业因为虚假宣传,被罚款超过亿元。

这个案例就提醒我们,虚假宣传不仅会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法律风险。

对于消费者来说,如何预防和应对虚假宣传呢?首先,消费者要增强自身的消费意识和法律意识,对于经营者的宣传要保持警惕。

其次,消费者可以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益,如果发现虚假宣传行为,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总的来说,虚假宣传是一种违法行为,我国法律对此有严格的规定和处罚。

消费者要增强自身的防范意识,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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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虚假宣传的处罚

民法典对虚假宣传的处罚

民法典对虚假宣传的处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虚假宣传的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律对虚假宣传做出一系列的处罚规定。

本文将以民法典为基础,探讨虚假宣传的定义及其在民法典中的处罚。

一、虚假宣传的定义虚假宣传是指在商品或服务的宣传推销过程中,故意夸大产品或服务的优点、功能或效果,或者无视事实情况编造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和公众的行为。

虚假宣传严重损害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需要严厉打击和处罚。

二、虚假宣传的法律规定民法典对虚假宣传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56条的规定,虚假宣传给消费者或者其他市场主体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选择经济赔偿、恢复原状或者承担修理等追加的费用。

2. 撤销权根据《民法典》第55条的规定,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在发现虚假宣传后有权要求撤销与虚假宣传相关的交易。

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价款,并有权追偿因交易产生的合理费用。

3. 取消无效根据《民法典》第59条的规定,虚假宣传可能导致合同产生的效力成立,但因被宣传的事实虚假导致交易为非法行为的,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

4. 行政处罚除了民事责任外,虚假宣传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国家市场监管部门有权依法对虚假宣传者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暂停生产经营等措施。

三、虚假宣传的严惩力度为了更好地打击虚假宣传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民法典对虚假宣传做出了一系列严惩措施:1. 加大民事赔偿责任力度《民法典》明确规定虚假宣传给消费者或者其他市场主体造成的损害,应当由虚假宣传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的加大将有效遏制虚假宣传的发生。

2. 强化行政处罚力度《民法典》指出行政机关对虚假宣传者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暂停生产经营等措施。

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将对虚假宣传形成威慑,提高市场诚信度。

3. 注重信息监管与惩戒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加强对虚假宣传的信息监管,并加大检查和打击力度。

虚假宣传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虚假宣传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虚假宣传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品或服务的推广过程中,以虚假、误导性的
方式宣传产品或服务的性能、质量、功能、价格等信息,从而误导
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

虚假宣传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 虚假性,虚假宣传首先需要宣传内容是虚假的,即与事实不符。

这包括对产品性能、功能、质量、价格等方面进行虚假描述,
或者故意隐瞒产品存在的缺陷或风险。

2. 误导性,虚假宣传还需要具有误导性,即宣传内容能够导致
消费者产生错误的认知或判断,使其对产品或服务产生误解,从而
影响其购买决策。

3. 主观恶意或过失,虚假宣传的构成还需要考虑宣传者的主观
意图或过失。

主观恶意包括故意编造虚假宣传内容,而过失则是指
宣传者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未对宣传内容进行充分的事实核实。

4. 实质影响,虚假宣传的内容需要对消费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
影响,即使消费者做出了不利于自己的决策,或者产生了经济损失。

总的来说,虚假宣传需要具备虚假性、误导性、主观恶意或过
失以及实质影响这几个要件。

这些要件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构成虚假
宣传的必要条件。

针对虚假宣传,不同国家和地区都有相应的法律
法规进行规范,并对虚假宣传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和制裁。

因此,
企业在进行产品或服务宣传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宣传,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与法律规制

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与法律规制

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与法律规制简析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与法律规制【摘要】: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在分则部分又规定了6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是仿冒混淆行为、虚假宣传行为、商业贿赂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低价倾销行为以及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本文着重探讨其中的虚假宣传行为,厘清虚假宣传行为的概念、认定及法律责任承担。

【关键词】: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正文】: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经营者们为谋求更大的经济利益,经常会使用各种竞争手段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

在各种正当竞争手段应运而生时,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也悄然滋生。

正确识别不正当竞争行为之一的虚假宣传行为是法律规制的前提。

一、虚假宣传行为的概念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为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和不正当利益,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进行不真实的宣传,导致或足以导致购买者对商品或服务产生错误认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中规定的“其他方法”说明虚假宣传并不局限于广告,众多非广告形式的宣传方式也能构成虚假宣传。

并且虚假宣传不要求造成实际损失,只要宣传行为可能会误导消费者就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二、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1.行为主体是经营者。

这里经营者是广义的,包括广告主、广告制作者、发布者和与广告宣传行为有关的其他团体等。

2.行为目的是排挤竞争对手。

主观是故意或过失。

通常是故意心态,经营者欺骗或误导消费者选购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以实现排挤竞争对手、扩张自己商品市场占有率的目的。

但如果经营者在发布广告时,未对内容作出完整的解释而引起了消费者的误解,此时经营者的心态是过失,那么我们是否认为其也是虚假宣传的一种呢?目前我国法律认定其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认为只要客观上发生了让消费者误解的事实,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都认定为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虚假宣传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虚假宣传的定义及构成要件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虚假宣传是指商家、企业或个人在推广产品、服务或自身时故意发布虚假信息,以误导消费者或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虚假宣传对消费者的利益造成伤害,扰乱市场秩序,甚至会给企业自身带来负面影响。

虚假宣传行为需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构成虚假宣传的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有明确的虚假陈述或隐瞒事实虚假宣传首先需要有明确的虚假陈述或隐瞒事实。

这就是指宣传内容中所声称的事实不属实,或者故意隐瞒真相,让消费者产生误解。

一个企业在宣传中声称其产品具有某种功效,但实际上没有经过科学验证,这就构成了虚假陈述。

二、有实际宣传对象虚假宣传行为需要有实际的宣传对象,即宣传内容面向的是一定的对象群体。

只有将虚假信息传达给消费者或公众,才能对其产生实际影响。

虚假宣传主要是为了引起消费者购买或使用某种产品或服务,因此宣传对象是虚假宣传的重要要素。

三、有具体宣传方式虚假宣传往往会通过多种渠道传播,比如广告、宣传册、口碑营销等。

宣传方式的选择会影响到虚假宣传的效果和影响范围。

虽然虚假宣传的方式多种多样,但其背后的目的都是一致的,即通过不实内容获取利益。

四、对消费者利益造成实际损害虚假宣传最终要构成的要点是对消费者利益造成实际损害。

消费者在接受虚假宣传后,购买了不符合宣传内容的产品或服务,导致经济损失或健康风险,这种情况下虚假宣传就达到了构成要件。

构成虚假宣传的要件是存在明确的虚假陈述或隐瞒事实,有实际宣传对象和具体宣传方式,最终对消费者造成实际损害。

只有同时具备这几个要件,才能构成虚假宣传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处罚。

虚假宣传行为是损害消费者权益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需要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政府应加强对虚假宣传行为的监管,强化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不轻信虚假宣传,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维护自身权益。

只有齐心协力,才能共同营造一个诚信守法、环境良好的市场环境。

广告业虚假宣传法律说明书

广告业虚假宣传法律说明书

广告业虚假宣传法律说明书一、前言在广告业中,虚假宣传是一种常见的问题,它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而且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

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广告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广告业虚假宣传行为。

本说明书旨在对广告业虚假宣传法律进行详细解读,以帮助广告从业人员了解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二、广告虚假宣传的定义和法律依据1. 广告虚假宣传的定义广告虚假宣传是指广告主体发布的广告宣传内容违反事实真相,误导消费者,或者利用眼花缭乱的形式和词句掩盖其真实情况,从而达到欺骗消费者的目的。

2. 相关法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广告虚假宣传的行为都有明确规定,其中主要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虚假内容:(一)虚假宣传商品的名称、性能、重量、用途、产地、有效期限等。

对商品的虚假宣传, 是指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与商品的实际质量、性能、用途、产地等主要特点不符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虚假宣传商品或者服务的性能、质量、用途、销售状况等情况,欺骗、误导消费者。

”广告业作为商品或服务的推销者,如果欺骗、误导消费者就会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需承担法律责任。

三、广告业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和处罚1. 违法行为广告业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对商品或服务的性能、品质、有效期等信息进行虚假陈述;(2)故意隐瞒商品或服务的负面信息,塑造虚假美好形象;(3)使用夸大、夸张、欺诈的词句和图像,误导消费者;(4)不按照广告承诺提供商品或服务;(5)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商标权,进行虚假宣传。

2. 处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对于广告虚假宣传的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宣传;(2)公开批评;(3)处以罚款;(4)暂扣广告经营许可证;(5)吊销广告经营许可证;(6)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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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与法律规制
【摘要】: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在分则部分又规定了6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是仿冒混淆行为、虚假宣传行为、商业贿赂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低价倾销行为以及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本文着重探讨其中的虚假宣传行为,厘清虚假宣传行为的概念、认定及法律责任承担。

【关键词】: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法律规制
【正文】: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经营者们为谋求更大的经济利益,经常会使用各种竞争手段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

在各种正当竞争手段应运而生时,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也悄然滋生。

正确识别不正当竞争行为之一的虚假宣传行为是法律规制的前提。

一、虚假宣传行为的概念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为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和不正当利益,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进行不真实的宣传,导致或足以导致购买者对商品或服务产生错误认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中规定的“其他方法”说明虚假宣传并不局限于广告,众多非广告形式的宣传方式也能构成虚假宣传。

并且虚假宣传不要求造成实际损失,只要宣传行为可能会误导消费者就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二、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
1.行为主体是经营者。

这里经营者是广义的,包括广告主、广告制作者、发布者和与广告宣传行为有关的其他团体等。

2.行为目的是排挤竞争对手。

主观是故意或过失。

通常是故意心态,经营者欺骗或误导消费者选购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以实现排挤竞争对手、扩张自己商品市场占有率的目的。

但如果经营者在发布广告时,未对内容作出完整的解释而引起了消费者的误解,此时经营者的心态是过失,那么我们是否认为其也是虚假宣传的一种呢?目前我国法律认定其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认为只要客观上发生了让消费者误解的事实,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都认定为虚假宣传。

一方面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另一方面可以督促广告主认真履行审查广告的义务。

3.行为的结果是引人误解。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和第9条均出现了“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一词,但对其内容和判断标准为做具体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不少争议。

有人认为“引人误解”和“虚假”都是宣传修饰词,只有二者同时具备才能认定为虚假宣传。

其实不然,而这并非是缺一不可的关系。

(1).引人误解的真实宣传。

比较广告中较多出现引人误解的真实宣传,经营者往往会将自己产品优胜的一面与竞争对手产品不足的一面做比较,误导消费者认为广告主的产品更胜一筹,但事实却是综合考虑下广告主的产品不如被比较的产品。

又比如某些房地产商宣传房产时断章取义只引用部分事实。

说房产依山傍水,其实山只是个小土丘、水只是一小片人工湖。

这类广告未对全部事实予以充分表述,以致消费者误解选择其产品或服务。

笔者看来这种行为应该归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调整的虚假宣传中。

但遗憾的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法律并没有将该种行为纳入规制范围中,这显然不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

所以笔者认为虚假应包括两方面,内容虚假和效果虚假。

当消费者理解的事实与广告描述的事实不符时就是效果虚假。

(2).不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夸张的广告,例如某洗发水广告洗完头数字能从头发上滑落或某零食广告吃完该商品女生变猛男。

这种广告自吹自擂,为了达到
广告的娱乐性而夸大其词,但一般消费者都能识别出夸大成分,所以此类广告并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解,我们不认为它是虚假宣传的一种。

(3).以不确定的事实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不确定的事实包括未发生的事实及存在争议声未形成定论的观点或事实。

前段日子“喝纯净水有害健康”的广告充斥着朋友圈,后来有人出来辟谣,说经查证此说法只是个别专家学者的言论尚未形成定论。

而居心叵测的经营者将这种未定论的观点散播,造成消费者恐慌,纷纷改买矿泉水。

这种为抢占市场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的行为,显然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因此虚假宣传不仅包括捏造事实,也包括歪曲事实。

三、虚假宣传行为的法律规制
1.虚假宣传行为的民事责任。

责任形式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在实践中,赔偿损失是最主要的责任承担形式。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法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人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由此可见,我国求偿范围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和调查费用,并采取实际赔偿原则即损失多少赔多少。

笔者认为在目前虚假宣传行为大行其道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加大对虚假宣传行为人的惩罚力度,增加其违法成本。

对此可以效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惩罚性损害赔偿方式,以恫吓不法经营者、预防虚假宣传。

2.虚假宣传的行政责任。

责任形式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反不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正当竞争法》第24条规定:
监督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除此之外,《广告法》第37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0条均有关于虚假宣传行政责任的规定。

由此可见,我国法律对虚假宣传行政责任的规定较为详尽。

但实践中,法律规制的成效却不大。

主要是由于监督部门怠于监督、执法不严,又或者是受各种人情关系、经济利益的影响,对虚假宣传行为视而不见。

因此,不仅要完善虚假宣传行为的法律法规,也要完善对政府部门的监督规制,加强反腐工作,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

3.虚假宣传行为的刑事责任。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并没有对虚假宣传行为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但在《广告法》和《刑法》中有所涉及。

《刑法》第22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法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做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广告法》第37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或服务为商品做虚假宣传的,……。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虚假宣传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和同行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

鉴于当今世界各国在竞争法中都有对虚假宣传刑事责任的规定,为顺应潮流、符合目前国情,我国也应该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明确虚假宣传的刑事责任。

【结语】:公平和秩序是市场运行的基本准则,缺了他们就难以实现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难以有效运转竞争机制。

不正当竞争者用虚假宣传扭曲正常的商业竞争,以非法手段在市场资源配置中占据优势地位。

若对这种行为置若罔顾,必然会损害市场竞争机制,是经营者不在开发创新。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性已从经营者的个人利益扩大到对社会经济运行秩序的破坏。

在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执法部门也应该区分正常商业活动与虚假宣传行为,以免过度干预破坏市场经济的活力。

参考文献:
【1】.张振杰《简析虚假宣传行为的法律调整》
【2】.贾柏岩《边沿性广告的法律研究》
【3】.蒋长芸《关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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