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富丽达花园管理公约
中山富丽达花园主任主管责任书

中山佳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主任岗位说明书
章节号
JY-AGZ-
版本
1
页次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1
编制
审核
批准
时间
直接上级
物业总经理
直接下属
物业管理员
一、执行物业总经理的指示,全面负责物业部的工作,负责物业部管理范围内的工作质量,保证为用户提供良好的管理与服务。
二、负责制定、贯彻、落实本部门岗位责任制,制定工作要求、工作目的,以及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三、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部门各项工作及下属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
四、负责对所管辖范围的外判商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定。
五、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物品的需求计划,并保证计划的贯彻、执行。
六、负责确保本部门服务质量记录的完整,准确有效,做好归档工作;参与组织每年的物业管理质量大检查及配合做好质量体系管理评审的有关工作。
中山佳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主管岗位说明书
章节号
JY-AGZ-
版本
1
页次
1/1
编制
审核
批准
时间
直接上级
物业主任
直接下属
物业管理员
一、在物管部主任的带领下开展工作,对物管部主任负责。
二、协助主任处理当班的日常事务,根据上级的安排,布置当日的工作,负责检查、落实工作的执行情况。
三、检查、指导属下工作情况,对出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及更正。
四、负责考察监管属下对客户服务质量及态度和处事能力及工作规范,并及时纠正。
五、负责检查清洁、绿化的清理养护状况,并根据工作标准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六、负责总结当日工作,记录《工作日记》对当日发生的情况及处理方法作详实记录或提出有效建议。
中富德林华府业主管理规约.精讲

中富·德林华府小区业主管理规约(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建立物业区域内良好的公共秩序,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居住生活和工作环境,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共同利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菏泽市物业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管理规约》对物业区域内的所有业主和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本《管理规约》的内容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遵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一)物业名称:中富·德林华府小区。
(二)座落位置:菏泽市牡丹区重庆路555号。
(三)物业类型:住宅。
(四)业主总户数:620。
(五)总建筑面积106186.82(平方米):。
(六)物业管理区域(区域四界及附图)东至张什言村;南至文苑小区;西至重庆路;北至东方红街。
(七)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1、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主体结构、抗震结构、共用门厅、共用通道、共用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共用天线、共用线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燃气管道、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公共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共用车库、信报箱、公益性文体设施、围墙、给排水管道、水箱、水泵、共用天线、共用线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燃气管道、消防设施、智能化设备、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五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基本情况(一)业主大会名称:中富·德林华府小区业主大会。
(二)业主委员会名称:中富·德林华府小区业主委员会。
(三)业主委员会地址:菏泽市牡丹区重庆路555号。
中山富丽达花园保安部管理规定

5.3.对保安员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由保安部经理负责,并向分管保安副总经理负责。
5.4.保安部例会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导,小结工作及进行思想教育。
6.值班查勤规定
6.1.领班对保安岗哨及人员坚持不定时查岗查夜,及时纠正保安人员的不规范行为。
保安部管理规定
编号
JY-BA-0401-001
版本
1
页次
1/2
编制
审核
批准
时间
1.目的: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的安全,加强本公司的保安勤务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本公司及扬名酒店、扬名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有保安人员。
3.保安部管理制度
3.1.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7.9.所有交接物品,应在当面交接时清点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于保安日记上,以保证遇紧急情况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则,由接班保安负责。
8.突发事件处理
8.1.遇火灾、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应勇于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关部门和主管汇报,如台风警报,保安人员应时刻准备着,加强对重点位置的保护。
8.2.遇打劫、偷盗等危害小区、酒店、富丽达花园等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保安领班及其他保安联络,并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处理完事件后,应将事情经过详细记录在保安日记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等待公安处理。
7.3.检查公司重要地点的出入人员。
7.4.查看了解上级规定指示的事项。
7.5.送货或寄存物品的转交,转交的时间、地点、人数要详细写清楚,并落实好。
7.6.交接班时,仔细检查对讲机、警棍和充电器、手电筒的使用状态。
7.7.接班后,警具、警械应随身携带,不得交与无关人员玩耍。
公司物业管理手册样本

武汉保利物业管理物业手册(参考稿)目录1.0 序言 (2)2.0 物业部职员岗位职责 (3)3.0 物业部管理制度 (10)3.1 物业验收制度 (10)3.2 入伙装修制度 (10)3.3 投诉处理制度 (13)3.4 造访业主制度 (14)3.5 清洁管理制度 (14)3.6 绿化管理制度 (35)3.7 前台服务 (39)3.8 业主档案管理制度 (42)3.9 防火管理制度 (43)3.10 物业管理保险制度 (48)3.11 有偿服务收费管理制度 (50)3.12 物业管理法规依据 (50)3.13 业主报修制度 (53)3.14 业主投诉制度 (54)3.15 小区文化活动管理制度 (55)3.16 公共场地使用管理制度 (55)3.17 突发性事件或异常情况处理程序 (57)3.18 安全管理制度 (60)1.0 序言为确保业主有一个舒适、优雅、整齐、安全环境,维护及树立企业形象,我们每位管理人员全部应把本身形象和企业形象溶为一体,严格推行本岗位职责,必需做到:1.服务态度,文明礼貌;2.服务行为,合理规范;3.服务效率,立即快捷;4.服务效果,完好满意。
小区管理处负责业主之管理和公共地方管理工作,在业主事务方面,首要任务是推进业主教育,使她们进驻小区后明白要遵守公共规则、珍惜公物、维护业主正当权益、及促进业主相互间之睦邻关系。
而作为业主之代理人亦有必需解释相关之设备及供给之能量,予业主认识。
另外,亦要让业主明了水电费分摊计算方法、电梯和手扶电梯之数量及使用方法及向业主提供之基础设施。
另外,亦要解释相关签署之文件,需办理之手续(如装修手续、物品放行手续)及退场程序等。
编制成业主手册提供予业主参考,继而解释装修守则内之要求,管理处亦要兼顾公共地方清洁、卫生之维护及公共设施之养护,使管理能发挥其应有之功效。
2.0小区管理处职员岗位职位:管理处经理工作纲领:统筹整个圣莫丽斯小区日常管理工作,包含:职员监管、保安、清洁、维修和保养,同时处理投诉问题、管理费诉讼及追讨等事宜。
富丽达花园保安人员的政治素质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办事公道,廉洁奉公,不枉不纵,不贪不占,这是保安服务工作宗旨的具体体现,是实现保安服务工作目的的要求,也是做好保安服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党和国家以及保安服务组织对保安人员的基本要求。
5.不畏艰难、文明执勤。保安人员处在承担防范目标安全的第一线,不可避免地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作为一名保安人员,要具有不怕苦、不怕难、不畏难险、不怕牺牲的精神,在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生命受到侵害时,敢于挺身而出,坚决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另一方面,在执勤工作中,对群众要讲文明、讲礼貌、尊重他人,态度和善,以理服人,依法办事,这样才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信任和理解,从而把保安服务工作做得更好。
中山佳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保安人员的政治素质Fra bibliotek编号JY-BA-0401-004
版本
1
页次
1/1
编制
审核
批准
时间
1、目的
使佳园公司的所有保安工作人员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思想觉悟。
2、适用范围
佳园物业公司躯体保安
3、内容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这是由我国保安服务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要维护好社会治安,作为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其成员的组成,必须由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人组成。否则,将是与我们保安服务的服务宗旨、目标、原则背道而驰的,保安工作就无从谈起,这是保安人员最基本的必备的素质要求。
花圃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花圃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花园管理,保护植物环境,提升美化效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花园管理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花园管理单位及其管理人员。
第三条管理原则:遵循科学管理、全面规划、绿色环保的原则,促进花园管理工作的有序发展。
第四条管理目标:根据花园管理的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确保花园环境的良好状态。
第二章花园布局第五条花园布局应合理,要有统一的风格和主题,避免杂乱无章,造成视觉混乱。
第六条建筑布局应与植物搭配,保证建筑与植物的和谐统一,更好地展现花园景观的整体效果。
第七条花园设施必须符合环保要求,采用绿色材料,节约能源,减少污染。
第八条建筑设施和装饰物品要能够保护和辅助植物生长,不得对花园环境造成破坏。
第九条花园布局应结合植物的生长习性和光照需求,合理配置各类植物,确保其生长状况健康。
第三章植物管理第十条植物种类的选择应根据地域气候、土壤条件和光照情况来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和添加。
第十一条植物的植栽要坚持密植原则,保证整体效果丰富多彩,不得出现空隙和单调。
第十二条植物养护要定期修剪、浇水、施肥,及时处理病虫害,确保植物生长状况良好。
第十三条植物标识要清晰明确,唯一标识植物名称、科属、生长期等相关信息,方便游客了解。
第十四条植物维护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定期巡视,防止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
第十五条植物更新换代要及时进行,以确保花园植物的新颖性和多样性。
第四章环境保护第十六条花园管理单位要制定清洁卫生制度,定期对花园环境进行清理和整治。
第十七条花园管理单位要建立废弃物分类收集制度,分类投放,减少环境污染。
第十八条花园管理单位要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禁止捕猎和采集,严禁乱倒垃圾。
第十九条花园管理单位要加强绿化管理,围绕花园种植乔木、灌木等绿化植物,提高环境质量。
第二十条花园管理单位要合理利用水资源,做好花园灌溉工作,避免水资源浪费。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花园管理单位要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花园消防应急方案
6.5.检查参战人员灭火方法是否安全,符合灭火要求;
6.6.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协同组织来灭火抢救工作;
7.抢救物资
火灾发生后,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要尽最大努力来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力争将员损失降到最小
7.1.抢救贵重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
7.2.抢救物品的次序应先火区层后火层邻层;
7.3.对不能及时抢救的物品应实施隔离法或冷却法;
8.安全警戒
8.1.警戒应由富丽达花园保安人员或管理人员担任;
8.2.指导疏散人员离开大楼附近
8.3.看管好疏散物资
8.4.保证消防梯为消防人员专用
8.5.指导公安消防人员进入楼内和控制室
8.6.监视富丽达花园范围,有异常情况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场情况及火灾发生的原因和责任。
中山富丽达花园消防应急方案
编号
JY-BA-0401-014
版本
1
页次
1/2
编制
审核
批准
时间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山富丽达花园的消防安全,推动全体员工、各部门、各岗位参与火灾预防及抢救工作积极性,结合富丽达花园的消防硬件设施,建筑结构和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消防应急方案分接和报警。成立临时指挥部通报,组织灭火,疏散与救护,安全警戒等内容和程序。
2.成立救火临时指挥部
2.1.火灾应急情况牵涉到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协同作战,如何迅速组成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就显得至关重要,因此在确认火灾发生后,控制中心必须立即通知富丽达花园最高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迅速成立救火指挥部,以承担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物资报救等工作。
3.指挥部主要职责
3.1.根据火势情况通报人员疏散。
丽达花园管理处承诺书
致:佳园物业公司富丽达花园管理处承诺书本人系富丽达花园栋房之业主,本人已阅读《富丽达花园装修补充规定》,并已明白该规定的装修事项。
本人承诺:在装修时,遵守《富丽达花园装修补充规定》,如有违反,管理处有权要求整改,本人会按规定进行整改。
反之,本人愿接受管理处的停水、电处理并承担因装修不当所产生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富丽达花园房业主年月日富丽达花园装修补充规定根据近期业主装修状况,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对在装修协议书上所规定的装修事项进一步加以明确和补充,避免业主在装修时出现返工,浪费人力物力,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1、办理装修手续后,业主装修材料进场时在保安岗亭填写《装修材料进场登记表》,由保安员指定装修材料堆放地点;2、施工人员出入小区时必须佩带好出入证,否则,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内。
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只适用于出入证所标示的装修单位;3、装修时,所有外墙、房屋内的梁柱、阳台、窗户、单位相邻的隔墙及公共部位不许破坏(包括穿、凿、挖等)4、单位内不允许使用红砖,如需使用,一定要先申报给管理处。
本小区建筑属于框架结构,房屋承重有相应标准;5、装修单元需封闭主阳台时,必须按管理处指定样板安装透明无色无框玻璃;小阳台必须安装绿色透明铝合金窗;6、单位内原有房间的功能建筑时已规划好,请勿随意更改。
厨房、卫生间不得随意扩大、缩小或易位。
若有其特殊装修需要,请申报管理处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并留有装修单元业主之承诺书,对因其装修所导致的一切后果负责,与管理公司无关;7、空调的安装。
本小区规定所有外墙不允许安装空调主机及其它附属物(公用排水管不在此列),因此空调主机需安装在装修单元内,相应之所有排水由单元内排水管接驳;8、单元内原有防水处理已由发展商完成验收。
业主在二次装修时不得破坏,否则,导致的后果由装修单元业主承担;9、装修垃圾之管理。
业主装修时产生的垃圾不得堆放在公共通道及公共部位(包括走道、天台、大堂、小区道路上、绿化带等),发现有此行为,管理处有权要求装修单位业主清理,拒不清理,管理处将代为清理,产生的费用在装修单位内装修押金中扣除;10、装修施工人员不得在本小区留宿,一经发现,逐出本小区。
中山富丽达花园交通管理规定
3.3禁止2.5吨以上的货车或大客车进入花园,特殊情况须经管理处同意方可进入;
3.4车辆进入花园时必须服从管理员指挥;
3.5禁止车辆在花园乱停乱放,必须停放在车位上或临时规定的停车的地方;
3.6本花园住户若要求长期停放的车辆,应向管理处申请,办理进出/停放月卡,并按号停放,其他车辆不得占用,特殊情况外,凡允许进入本小区的一切车辆必须按规定停车缴费;中山佳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来自富丽达花园交通管理规定
编号
JY-BA-0401-008
版本
1
页次
1/1
编制
审核
批准
时间
1、目的
为维护本小区的秩序,保持花园内的安静、整洁和保持消防通道、行人道畅通。
2、适用范围
管理员和保安队员
3、管理规定
3.1所有进入本区的车辆,必须服从管理处工作人员和治安人员的纠察,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对严重者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有权扣证或拆牌,交由交警部门处理;
3.7进入小区的车辆应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速度不得超过时速15公里/小时,禁止在本花园内鸣笛;
3.8凡进入屋村的车辆,要爱护小区道路、公共设施,禁止一切车辆停放在人行道和草坪,如损坏者,照价赔偿;
3.9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10根据中山市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严禁管理人员乱收费。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中山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中山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8.10•【字号】•【施行日期】2023.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中山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中山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作管理办法》(中府〔2020〕89号)等3份规范性文件予以修订:一、将《中山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作管理办法》(中府〔2020〕89号)第十三条“社会资本方发起的PPP项目由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中介机构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修改为“社会资本发起的PPP项目由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
二、对《中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中府〔2021〕172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内容予以修订。
第二十四条修订后具体内容如下:托管企业通过约定的联系方式,超过3个月无法联系集群企业,或发现集群企业出现其他经营异常情况时,托管企业可以向登记机关举报。
登记机关经核查确认集群企业存在经营异常的情形的,应当将有关集群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第二十七条修订后具体内容如下:新设企业可以在设立登记时同时办理“一照多址”登记,已登记成立的企业办理“一照多址”登记按照企业备案程序办理。
三、将《中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中府〔2020〕82号)第六条第三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按月缴纳”修改为“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缴纳”。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8月10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山富丽达花园业主管理公约为加强中山富丽达花园(以下简称“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优良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本公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例、法规及中山市物业管理法规各文件和政府有关机构所限制及约束,内容如与中国法律、法例、法规或中山市物业管理法规有任何抵触,以中国法律、法例、法规及中山市物业管理法规为准。
如政府有关机构认为内容不合,政府有关机构有权指导或命令修改,各业主须接受其指导及修改,如需要的话,另签署修改以后的公约或其他文件。
第一章定义(一)在本公约内,下列用语(除文义另有规定外)应具有以下意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指由中山市国土局确认备案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于年月日,就转让位于中山市而签订的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合同。
发展地指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内所载地块编号为的统称。
分期发展指发展商在发展地内的将有关建筑物、结构及设施等规划成不同类别,分期完成,以便有效的发展和管理,按目前规划(发展商保留全权作出修改),分四期开发。
发展商指富丽达地产(中山)有限公司。
本物业指在发展地上由发展商分期开发和建设的整个物业发展,包括但不限于各“分期发展”。
本物业命名为“中山富丽达花园”。
物业管理指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本公约规定或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执行及履行之一切职责及责任。
物业管理公司指负责管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公司。
第一任物业管理公司由发展商或由其全权指定的公司出任。
业主指发展地内房地产所有权人。
业主大会指由全体业主组成,决定本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的业主自治管理组织。
业主委员会指业主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
物业公用部分指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场所(地)、人工湖及附属设施、道路、路灯、沟渠、井、池、供水电系统、绿化、娱乐场所、自行车房(栅)及其他公共部分及公用设施,但不包括建筑物本体共用部位。
建筑物本体共用部指本物业内各房屋的:1. 楼盖、屋顶、樑、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及其他的建筑物本体共用部位。
2.共用的供水系统、排水系统、垃圾道、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及其他的建筑物本体共用设施设备。
单元指本物业之一部分,而该部分的业主相对于本物业内其他各业主或合法使用人而言,有权享有该部分独有占有权者。
各单元之位置面积及其他详情,由发展商与各业主签订之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确定。
住宅单元指本物业内用作住宅用途的单元。
商业单元指本物业内可作商业用途的单元。
保留部分指本物业内未售出的部分极其未售出部分的公用部分及建筑物本体共用部位。
保留部分归发展商所有,例如会所、气化站及供气管道等。
维修由物业管理公司或其委任之人士进行之检查、检验、修整、维持、重建、翻修、清洗、洗擦、清洁、清理、修改、保养、更换、装修、改善及在适当情况下和在改善物业管理之前提下提供的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费指用来支付物业管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本物业公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所(地)及建筑物本体共用部位的日常管理、维修和养护的费用(包括材料费、设备损耗费、清洁卫生费、绿化养护费及除四害消杀费等);2.业主委员会、管理处规定人员的津贴工资、福利及办公费用;3.就物业管理工作而聘请的专营公司及其他聘请人员的费用及物业管理公司的酬金;4.本物业公用设施、设备及建筑物本体共用部位必要的保险费用和法定税费;5.本物业必要的社区文化活动费用;6.保安费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含小区及楼宇内的公共水电费、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保险、财产保管、保险费用及智能化系统的管理维护费用等。
物业已交付使用但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时,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质量和深度,并经市、区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按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
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协商确定。
合法使用指在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如需要)的同意人下,合法使用有关业主的单元或物业公用部分及建筑物本体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该业主或承租人在该单元内同住的家庭成员、佣人及访客。
管理规定指由物业管理公司不时就本物业制定并供有关业主及合法使用人共同遵守的规则。
会所指现在或将来在地块C0803831设立的会所及其设施。
会所规则指由发展商和 / 或物业管理公司不时就会所及其设施的使用及管理而制定并供有关业主及其他使用人共同遵守的规则。
物业维修基金指由业主按规定分摊、分期缴纳、由物业管理公司以建筑物本体为单位设立专帐代管、用于共用部位及物业公用部分的维修及更新改善、不得挪作他用的基金。
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指由物业管理公司不时就本物业内各单元的装饰及装修制定并供业主及其单元用户及装修施工队共同遵守的规则。
(一)本公约提及的“发展商”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受让人、接办人及其同意参与的其他公司。
(二)本公约提及的“业主”及“物业管理公司”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受让人及接办人。
第二章发展商的权利及特权(一)在中国法律、法例和法规及中山市物业管理法规文件许可下,发展商除有普通业主的业权及权利外,还有以下特权(在此章包括其特权承让人),而以下特权亦不受本公约内其他条项所限制及约束:1.除物业公用部分、建筑物本体共用部位和已转让给其他业主的单元外,发展商独占拥有保留部分,并可全权出售、转让、抵押、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保留部分或其中任何部分。
2.在合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条款下,发展商有权将保留部分的任何部分进行发展或重建,包括建设任何建筑物、结构物或任何设施。
3.发展商有权将保留部分的任何部分指定及公布为物业公用部分或建筑物本体共用部位,有关指定部分可以是永久性亦可以是暂时性,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保养及维修,有关业主须分摊该等部分的管理费用。
4.发展商有权在其认为合适情况下将本物业及本物业内任何一期命名及更改本物业及本物业内任何一期的名称,各业主无权就有关命名或更改向发展商或任何人士提出异议或索取任何赔偿。
但更改本物业及 / 或本物业任何一期的名称前,发展商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通知各业主。
5.发展商有权在保留部分及物业公用部分的任何部分安装、架设、更改、维修、拆除任何天线、视讯设备、发射器、招牌、广告牌、照明、通讯设备及其他各种设施,因此取得之收益全部归发展商所有。
且发展商为唯一有权在物业公用部分设置和使用视讯设备及发射器等设备的许可者。
6.发展商有权单独与有关政府部门商讨及决定更改发展地任何部分的地界或分期发展,并完成任何有关的法律手续。
7.发展商有权委托代理人行使本公约项下发展商的任何权力或权利。
8.发展商有权将现在及将来关于本物业或其内任何一地块的建筑规划及蓝图进行更改、修订、增订及改动。
9.发展商有权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及获得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及其内容的修改、修订、增订及改动,包括改变用途,取得发展地或任何一部分的建筑覆盖率、建筑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增加,因改变用途或 / 及增加建筑覆盖率、建筑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利益全归发展商,发展商亦有权保留部分之任何部分,有偿或无偿转让给政府,所得利益全部归发展商所有。
10.将本物业任何一部分(除已卖出予各业主的单元及物业共用部分外)归还政府,所收益全部归发展商所有。
11.发展商有权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将其在本公约项下的所有或任何权利及特权转让予其认为适当的公司或佣人,所得利益全部归发展商所有。
(二)为了使发展商可以有效地行使本章给予发展商的所有权力及特权,各业主特此共同及各自任命及委托(此任命及委托不得撤销)发展商作为其代理人,代表各业主处理一切与本章有关事项及代表各业主签订一切需要或附带的文件。
发展商依本项所作之一切对各业主具约束力。
第三章业主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一)权利1.依法享有所拥有单元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建筑物本体共用部位和物业公用部分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其单元独立使用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它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修缮时必须尊重维护相邻业主的合法权益。
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根据建筑物本体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公用设施的状况,建筑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8.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帐目。
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1.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强制维修养护,按规定分摊费用。
12.有全权处置其单元之权利,包括出售、转让、抵押、按揭、出租、许可享用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而无须与其他业主或对本物业有任何权益的人同意,但该处置须明确地受本公约所限制和保障本公约的履行。
13.在符合所有有关法律、法例和法规下将其单元分成多个分单元,并订立关于该单元的分业主公约,并要各分单元业主及用户共同遵守,以保障全体分单元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要责成分单元业主维护相邻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及合理使用。
14.住宅单元业主及其合法使用人在会所完成所有权使用会所,但每个住宅单元业主极其合法使用人使用会所的人数必须受会所规则的限制,使用会所的先决条件是遵守规则。
上述权利均受本公约规定所限制,如有关业主及单元用户未能遵守本公约的条项及根据本公约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维修基金及其他费用,不能享有本公约赋予之权利。
各业主除上述权利,在本物业内并无拥有任何其他权利。
(二)义务及责任1.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单元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以及本公约的规定。
2.执行和服从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3.自觉地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4.按规定及准时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维修基金等费用。
5.业主明白并承诺:(I)业主及用户如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向物业管理公司缴交指定金额的装饰装修押金方可按规定施工。
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查验,如无违规、违章情况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其单元或损害建筑物本体共用部位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押金予以退还,否则视违章情况予以扣除并限期整改;如属同意清运垃圾清运费和粉刷费;如有额外使用公用设施(如电梯、供电增容等)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费用;(II)业主及用户在单元装修中有责任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共同管理装修施工队伍,配合装修管理人员对装修施工过程的现场监管工作;(III)业主在装修、装饰中必须维护房屋外观的统一美观,安全按照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有关外观的统一规范进行施工,如:阳台、窗户室内侧的防盗网、防盗门、空调安装位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