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麻药品三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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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精麻药品管理制度流程

医院精麻药品管理制度流程

一、概述为保障医院精麻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要求1. 成立精麻药品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院精麻药品管理工作。

2. 各科室、病房设立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科室精麻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3. 精麻药品实行三级管理,即药库、药房、使用部门三级管理。

4. 精麻药品实行“五专”管理,即双专人负责、专柜加双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5. 精麻药品入库、出库、使用实行批号管理。

6. 药学部建立精麻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三、采购与验收1. 采购:精麻药品的采购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采购规定执行,确保药品质量。

2. 验收:药品入库前,药学部门应对照采购单、发票、药品质量检验报告等资料,对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四、储存与保管1. 储存:精麻药品应储存在专用库房或专用保险柜中,库房应通风、干燥、防潮、防鼠、防虫。

2. 保管:各科室、病房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精麻药品,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

五、使用与调剂1. 使用:临床医生开具精麻药品处方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应用指南,确保合理用药。

2. 调剂:药房应根据处方要求,将精麻药品调剂到使用科室,并做好登记。

六、报损与销毁1. 报损:因药品质量问题、过期等原因导致的药品报损,需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分管院长批准后,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损。

2. 销毁:破损、过期或由患者退回的精麻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七、监督检查1. 医院定期对精麻药品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部、药学部负责解释。

“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和五专制度及程序

“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和五专制度及程序

麻、精药品“五专”管理制度与程序我院所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称麻、精药品)按《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使用,药剂科要严格执行其有关规定,严格实行麻醉药品的“五专制度”: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

一、麻、精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1、采购、验收、入库、保管人员须具有药学专业主管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负责。

2、门诊药房、病区药房的麻、精药品管理由主管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专人负责。

3、各科室、手术室、急诊室配备的麻、精药品有主管护师专人负责管理。

二、储存麻、精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

麻、精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

(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三、对进出专柜的麻、精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

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四、处方1、麻醉处方要用专用处方(红底黑字),处方印制完毕后,应交由药剂科保管,统一登记编号,核实数量并记录,由专人负责管理和发放。

2、处方使用时应由具有麻醉处方权的医师自己到药房领取,药房发方人要详细登记处方编号,并由领方人签字后方可发放。

3、处方要求书写工整,写明病情,医师签全名,配方、发药均应签全名,并进行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方使用麻醉药品。

4、麻醉处方一旦开错,不得更改,而是更换新处方,作废的处方药保管好,当再次领取麻醉处方是将作废处方退回药房,并登记销号。

5、作废的处方,应单独存放管理,由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织销毁。

对于短缺、丢失的麻醉处方,当事人要到药房及时登记,并签字确认,由管方人立即书面通报所有具有调配麻醉处方权的药师,作废该编号的处方。

麻醉精神药品三级、五专管理制度和流程

麻醉精神药品三级、五专管理制度和流程

麻醉精神药品三级、五专管理制度和流程麻醉精神药品是一类具有镇痛、麻醉和催眠作用的药物,常用于手术、治疗疼痛和调节情绪等医疗用途。

由于其具有潜在的成瘾性和滥用风险,各国都对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和监管。

在国内,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属于三级、五专制度,具体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如下:一、三级管理制度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属于国家药品管理部门负责的三级管理制度。

具体来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麻醉精神药品进行审批和登记管理,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政策。

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内麻醉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包括监督药品的销售、使用和储存等情况。

市县级药品监管部门则负责对本地区内麻醉精神药品的实际监督和检查。

二、五专管理制度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还遵循五专管理制度,即制度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人员管理和质量管理。

具体来说,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技术管理则包括对药品的生产、贮存、运输等过程进行技术监督和检查。

设备管理要求有合格的生产设备和仪器,确保药品的质量稳定和符合要求。

人员管理要求相关从业人员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质量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的药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三、管理流程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流程主要包括审批、登记、监督和检查等环节。

首先是审批环节,即生产企业需要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经过审查和评估后批准生产相应的麻醉精神药品。

随后是登记环节,生产企业需要向相关药品监管部门登记销售的麻醉精神药品,确保药品的合法销售。

监督环节是指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的销售、使用和储存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另外,还需要建立健全的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汇总和处理药品使用中出现的不良反应事件,确保药品的安全。

综上所述,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属于严格的三级、五专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流程,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精麻药品三级、五专管理

精麻药品三级、五专管理

麻精药品三级、五专管理制度与程序一、麻精药品的五专管理制度与程序我院所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称麻、精药品)按《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使用,药剂料要严格执行其有关规定,严格实行麻醉药品的“五专制度":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

(一)麻、精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1.采购、验收、入库、保管人员须具有药学专业主管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负责。

2.门诊药房麻、精药品管理由主管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专人负责。

3.各科室、手术室、急诊室配备的麻、精药品有主管护师专人负责管理。

(二)储存麻、精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

麻、精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

(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三)对进出专柜的麻、精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

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四)处方1.麻醉处方要用专用处方(红底黑字),处方印制完毕后,应交由药剂科保管,统一登记编号,核实数量并记录,由专人负责管理和发放。

2.处方使用时应由具有麻醉处方权的医师自己到药房领取、药房发方人要详细登记处方编号,并由领方人签字后方可发放。

3.处方要求书写工整,写明病情,医师签全名,配方、发药均应签全名并进行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方使用麻醉药品。

4.麻醉处方一旦开错,不得更改,而是更换新处方,作废的处方药保管好,当再次领取麻醉处方是将作废处方退回药房,并登记销号。

5.作废的处方,应单独存放管理,由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织销毁。

对于短缺丢失的麻醉处方,当事人要到药房及时登记,并签字确认,由管方人立即书面通报所有具有调配麻醉处方权的药师,作废该编号的处方。

麻醉精神药品三级、五专管理制度和流程

麻醉精神药品三级、五专管理制度和流程

xx、精一药品“五专”管理制度1、专人管理(1)、药库由专人合理申报计划,保持合理库存。

药品采购人员须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省、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由药品经营企业送到药库,采购、保管人员不得自行提货。

(2)、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3)、入库验收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

(4)、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上报科主任和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再由药品采购人员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2、专柜加锁(1)、药库、药房、各病区、麻醉科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配备保险柜。

药库安装有防盗门(窗),并安装报警装置;药房安装有防盗门(窗);各病区、麻醉科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保险柜实行双人开启,一人保管钥匙,另一人保管密码。

3、专用账册(1)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入库和各药房出库必须进行专用账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入库数量、出库数量、结存数、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供应商、质量情况、验收/发货人领药人、复核人签字等内容。

(2)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3)各药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基数管理。

药房凭请领单同时附上与请领单内容相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到药库领取药品。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由药库统一保管。

领取后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数量不得超过固定基数。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出库应双人复核,并由发药人、复核人签署姓名。

(5)、对出库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

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及批号管理程序

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及批号管理程序

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及批号管理程序一、医院所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称麻、精药品)按《麻精药品管理条例》使用,药学部门要严格执行其有关规定,实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三级管理。

麻、精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采购、验收、入库、保管人员须具有药学专业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负责。

门诊药房、住院调剂室的麻、精药品管理由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专人负责。

各科室、手术室、急诊室配备的麻、精药品有护师专人负责管理。

二、麻、精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三、对麻、精药品储存等各个环节应制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详细的记录。

麻、精药品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四、麻、精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

门诊,住院调剂室应配备保险柜作为周转柜,并配备相应的防盗措施。

五、对进出专柜的麻、精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专用账册需保存5年备查。

六、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精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药库负责人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对过期、损坏的麻、精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七、相关人员要求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和要求。

工作岗位要保持相对的稳定,并由医院定期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八、门急诊、住院调剂室可以根据本院的相关规定设置麻、精药品周转柜,但库存不得超过规定数量。

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范本为了规范我院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参照《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特制订我院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分级管理制度是指在我院实行药库、门诊药房、病区和手术室三级管理制度:一、一级管理即药库管理:1.采购员的岗位职责:①根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做好印鉴卡的申领工作。

②按有关规定到指定的医药公司采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由指定医药公司用专车送到药库,协助保管人员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并逐支逐盒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质量和完整性。

③购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④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⑤在验收中发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存在缺少、缺损现象的,应与保管员双人清点登记,报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2.保管员的岗位职责:①和采购员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工作,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并逐支逐盒检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质量和完整性,认真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记录专簿及进出库专用帐册”。

每次门诊、病区调剂室领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时,保管员必须认真核对、检查,并请领用人员协助校对,数量当面点清,及时办理出库、入库手续。

②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出库统计,报采购员及科主任,协助做好采购计划工作。

③做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日常养护工作。

3.药库管理:①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与保管必须分别由专人负责。

②药库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储存于专用的仓库或保险箱内,双人双锁保管,有条件应配备监控设施。

③采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时必须进行严格的数量和质量检查,确保数量和质量无误后方可入库及领用。

④严格凭门诊调剂室和病区调剂室的领用单出库,出库时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及时做好药品的出库帐登记;保管员与门急诊调剂室和病区调剂室的领药同志做好药品实物的交接工作。

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范本

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范本

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麻精药品是指含有大麻和其制品成分的药品,在我国属于麻醉药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潜在滥用风险。

为了确保麻精药品的安全使用,提高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以规范麻精药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和销毁等环节。

二、管理职责1. 麻精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麻精药品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麻精药品管理委员会成员负责各自工作领域的监督和管理;3. 麻精药品管理员负责具体的麻精药品管理工作,包括库存管理、出入库记录、监督检查等。

三、采购管理1. 麻精药品的采购需经过麻精药品管理委员会审批,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购;2. 采购流程包括编制采购计划、确定采购标准、发布采购公告、评审供应商、确定采购结果、签订合同等;3. 采购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并按照合同要求验收麻精药品;4. 采购麻精药品不得超过实际需要,库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安全存量。

四、存储管理1. 麻精药品存储场所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腐蚀等设施;2. 存储场所应区分不同等级的麻精药品,合理放置,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3. 麻精药品的存储温度、湿度等条件要符合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测和记录;4. 存储场所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五、使用管理1. 麻精药品的使用必须经过正规医师开具处方,并按照规定的剂量和使用方法使用;2. 执行医师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并对麻精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及时记录;3. 严禁将麻精药品外借、调剂、转让或用于非法用途;4. 使用麻精药品时,必须在合适的环境中进行,注意防止交叉感染和其他事故的发生。

六、销毁管理1. 麻精药品的销毁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由麻精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2. 销毁过程必须有监督人员参与,并做好相应记录;3. 销毁后的麻精药品必须进行相应处理,杜绝被他人滥用的可能性;4. 销毁记录和销毁后的麻精药品处理情况必须妥善保存,做好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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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
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所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称麻、精药品)按《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使用,药剂科要严格执行其有关规定,实行麻醉药品的三级管理。

麻、精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采购、验收、入库、保管人员须具有药学专业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负责。

西药房的麻、精药品管理由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专人负责。

手术室配备的麻、精药品由麻醉师专人负责管理。

药库管理:麻、精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精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药剂科主任、医务科、分管院长办理相关手续处理。

对过期、损坏的麻、精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药房管理:对麻、精药品储存等各个环节应制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详细的记录。

麻、精药品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麻、精药品保管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

西药房应配备专柜作为周转柜,并配备相应的防盗措施。

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处方的调配人、复核人应当仔细核对麻、精药品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麻、精药
品处方,应当拒绝发药。

应当对麻、精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专用账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

患者使用的麻、精药品为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瓶或是用过的贴剂交回。

患者不再使用麻、精药品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药品无偿交回,按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手术室管理:配备保险柜并专人负责管理,到药剂科领取一定的麻、精药品基数,并做好记录登记,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手术室采取电子处方、手工处方、空安瓿三样一致情况下在西药房取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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