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拯救程序
童工拯救及青少年工保护程序

7、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工作,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小时超过50次的流水线作业。
8、用人单位应按要求在安排未成年工工作岗位之前,工作满一年和年满18周岁,距前一次体检已超过半年的未成年工,同样需要每年一次规定项目之健康检查。
3、对工作中的未成年工,当其以需离职接受教育时,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推
迟办理,并全额发放工资,以支持未成年工继续接受教育。
八、相关记录
1、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2、员工入职表
3、员工花名册
童工拯救及青少年工保护程序
一、目的:
为确保曾经担任童工并遭遣散的儿童及未成年工的安全、健康、教育和发展,而采取所有必要的支持行动。
二、适用范围:
所有曾在本公司的童工及正在本公司的未成年工。
三、主要职责和权限
1、行政人事部针对童工采取必要的支持活动。
2、行政人事部负责童工及未成年工的识别。
3、公司行政经理确保本厂行为符合本程序规定。
9、未成年工健康检查按有关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列出的项目进行。
10、本公司将按照未成年工体检情况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减轻劳动或安排其它工作。
11、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保护实行登记制度,招收未成年工需向当地劳动问好办理相关手续并遵照其有关规定。
12、未成年工上岗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教育培训,未成年工的体检和登记由本公司统一办理。
13、行政人事部应当对招工工作加强管理,在办理录用和备案手续时,必需严格检查应招人的年龄,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给办理。
七、对童工及未成年工的特别规定
1、本公司若不慎使用童工应立即将其送回原地,并承担所需费用。
童工拯救控制程序

江西忠忠皮具有限公司文件编
号:VS-HR-01-009
童工拯救控制程序版次V02 页数2/1页
一. 目的:
保障曾经担任童工并遭遣散的儿童安全、健康、教育和发展,而采取所有必要的支持和行动
二.范围:
所有曾经担任童工并遭遣散的儿童及因过往错误而聘用的童工雇员
三.权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在招聘中把关,禁止招用童工负责事后发现的童工的拯救措施;安排一些较
安全、健康的工作岗位给未成年工;协助曾经担任童工的雇员采取必要的支持行动
3.2 公司行政部、总经理:负责确保达到本文件的规定
四. 定义:
童工: 任何未满十六周岁的工人
未成年工: 指年龄在十六至十八周岁的工人
拯救儿童:采取所有必要的支持和行动,以保障曾经担任童工并遭遣散的儿童安全、健康、教育和发展
五. 参考文件: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六. 程序:
6.1 人事部负责在招聘中把关,绝对禁止聘用任何年龄不满十六周岁的雇员,并于每次的内部审核
中检查是否聘用任何年龄不满十六周岁的雇员。
6.2 对已经入厂或事后发现的童工,人事部必须对其进行如下调查:
6.2.1 本人的文化程度;
6.2.2 童工所在地能提供的教育程度和教育环境
6.2.3 童工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的建议及证明材料
6.3 行政人事部根据所得到的调查情况应让其立即撤离工作岗位,进行综合分析及征求本人意见
后,安排实施义务教育(按国家规定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使儿童在品德、智力、体力等全面发展。
如回家接收教育,人事部上报总经理,经批准后,发放所余工资及补给回家车费、途中生活费。
童工拯救制度

童工拯救一、目的为了确保及时发现因任何原因进入公司的童工,根据标准和法规要求妥善处理童工事件;并且能使童工得到适当的教育,特制定要程序。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调查、处理可能发生的童工事件及对童工/未成年推广义务教育。
三、职责人力资源部根据标准和法规要求负责调查、处理童工事件,确保童工得到妥善的照顾;并负责应向所有工人传达本程序。
四、工作程序1、童工救济措施(1)一旦发现童工,必须立即停止其工作,指定专人负责送该童工到医院检查身体,并通知当地劳动局,公司不得立即辞退童工,以免他们可能陷入更加严重的困境;(2)如果该童工身体健康,则经劳动局同意安排专人将其送到父母身边,公司负责部费用;如果需要治疗,则公司应负担全部费用直到其痊愈;(3)公司应调查误招童工的原因,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以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童工/未成工推广义务教育措施(1)本公司有责任为因过失情况而雇佣的童工提供足够的教育资助;(2)公司应根据需要提供适当的经济资助和其他资源,确保该童工完成法定的义务教育,直到超过儿童年龄为止;(3)公司建立未成年工教育状况档案,登记每一名未成年工的年龄、受教育状况及辍学原因等;(4)公司制订具体措施,避免招用在校未成年学生,若因过失录用了正在求学中的未成年工,公司应提供适当的经济资助和其他资源,确保他们完成法定义务教育;(5)如果他们需要工作,则不可安排他们在上课时间工作,并保证每日上课、工作及交通时间总和不超过10小时;(6)公司应该跟踪童工、未成年工教育的实施情况,必要时应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五、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六、相关记录6.1员工档案6.2童工改善救济报告6.3体检表。
童工拯救程序

童工拯救程序-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童工拯救控制程序1.目的制定政策、程序和补救措施以有效地控制不招用及不支持招用童工2.范围公司管理、实务、劳动用工,以及可能的对承包商/供应商的要求3.定义童工: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凡录用不满16周岁的人,视为童工4.职责:4.1公司:4.1.1明确禁止聘用童工,建立健康、安全、卫生的工作/生活环境4.2人事行政办公室:4.2.1建立有效避免聘用童工管理制度。
4.2.2严格审核求职者/在职员工的身份证明文件,确保求职信息的准确性与真实性。
4.2.3建立并妥善管理员工档案4.3社会责任管代:4.3.1监察公司禁止聘用童工的政策得到切实有效执行。
4.3.2定期/不定期巡查生产车间,如发现实际年龄存在可疑的员工,需通知人事行政办公室作进一步跟进5.招聘管理:5.1.1人事行政办公室于招聘时应首先认真严格地审核求职者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并要求求职者提供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将照片贴于《员工登记表》5.1.2在面试过程中如发现有未满16周岁求职者,人事行政办公室应明确表明公司聘用政策,并积极劝说其回家及返回学校继续接受教育,人事行政办公室应将此求职者的情况记录备案。
5.2发现有误招童工后,公司将遵循以下拯救控制程序5.2.1公司任何员工或部门主管发现童工/可疑童工应及时报告人事行政办公室。
5.2.2若在职员工中发现童工/可疑童工,首先应暂停其工作,人事行政办公室/社会责任管代再次核实身份及年龄,并通过悉心的照顾和引导,获得其父母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
5.2.3向该员工的父母或监护人咨询以下事项5.2.3.1家庭基本情况,包括:详细家庭地址、家庭成员状况、经济状况。
5.2.3.2是否完成国家九年义务教育的及继续完成的机会。
5.2.3.3护送回原居住地(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的安排跟进行动:护送童工回原居住地前,应首先安排其到指定医院作健康体检,相关资料原件由公司人事行政办公室存档。
拯救童工及未成年工、女职工保护程序

xxxxxxxxxxx有限公司ICTICOP021-B Page 1 of 3拯救童工及未成年工、女职工保护程序1、目的为了确保及时发现因任何原因进入公司的童工,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妥善处理童工事件,保障曾经担任童工并遭遣散的儿童及未成年工的安全、健康、教育和发展,而采取所有必要的支持行动。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曾在公司的童工及正在公司工作的未成年工与女职工。
3、工作职责3.1 人事部负责童工及未成年工的识别,及采取必要的支持活动。
3.2 ICTI管理者代表、厂长确保公司行为符合本程序规定,及监督推广儿童教育计划的有效性。
3.3 员工代表代表劳动者就本程序执行情况与管理层沟通。
4、定义4.1 童工: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
4.2 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4.3 拯救儿童:为保障曾从事童工现被遣散儿童的安全、健康、教育和发展,而采取的所有必要的支持和行动。
5、工作程序5.1 人事部在招聘员工时需识别应聘者的身份证明,检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真假情况。
5.1.1 对照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5.1.2 查验第一代身份证号码,若身份证号码为15位数,则最后一位数为男单女双;若身份证号码为18位数,则倒数第二位数为男单女双;5.1.3 查验图章“公安局”的“局”字右边是平齐的;5.1.4 询问应聘者多大年龄,生肖属相是什么,以及家庭住址。
5.1.5 二代证的厚度是1毫米,是由9层构成的,最外面的这两层记载的是个人的身份信息,打印上去的。
背面的一层叫做配平层,防止静电。
在这层上可以看到长城烽火台图案和“中国CH I NA”的防伪膜,有橘黄色的、绿色的防伪标志。
“中国CHINA”字样字符串周围有渐变花纹,外观呈椭圆形。
身份证底纹颜色衔接处相互融合自然过度,颜色变化部分没有接口。
任何不符此信息者为造第二代身份证。
5.2 人事部不定期检查是否聘用童工。
一旦发现童工,必须立即停止其工作,但不得立即辞退童工,及时通知高步劳动局,由劳动局通知处理方案。
BSCI拯救童工和保护未成年工程序

拯救童工和保护未成年工程序版本:A0版适用部门:公司所有部门文件编号: COP-003生效日期:20160505修订记录版本改版者日期改版原因改版内容说明1.0目的1.1 确保曾经担任童工并遭遣散的儿童及未成年工的安全、健康、教育和发展,而采取所有必要的支持行动.2.0适用范围2.1 所有曾在本厂的童工及正在本厂的未成年工.3.0定义3.1 童工:未满16周岁的劳工.3.2 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工人.3.3拯救儿童:为了保障曾经担任童工并遭遣散的儿童的安全、健康、教育和发展,而采取的所有必要的支持和行动.4.0职责4.1总经理针对童工采取必要的支持活动.4.2行政部负责童工及未成年工的识别.4.3管理代表确保本厂行为符合本程序规定.4.4员工代表代表劳动者就本程序执行情况与管理层沟通.5.0作业程序对童工及未成年工的招聘必须备有所有工人的有效身份及年龄证明文件.5.1培训5.1.1 负责招聘的人员必须接受足够的培训,确定不录用未达法定年龄的工人,以及确定所招聘的未成年工人被安排于法律允许的工种.5.1.2 培训应包括面试技巧和提问方式,如何合理保存面试记录及文件查证.5.1.3 培训记录应保存.5.2招聘5.2.1本厂在招聘时如怀疑工人未达法定年龄,应要求其提供额外证明,以防止雇用未达法定年龄的工人.5.2.2行政部在招聘员工时需辨识身份证明,本厂不可雇用童工或支持雇用童工的行为.5.2.3本厂如果误招用有童工则给予遣散.被遣散之童工报酬全额发放.5.2.4遣散后之童工必须在保证健康安全的同时由本厂护送回原居住地.5.2.5本厂不定期检查是否聘用任何童工.5.2.6若发现本厂有任何不满16周岁之雇员时,应立即通知管理代表或行政部停止童工的使用并采取必要的支持行动.5.3 未成年工的保护5.3.1对于本厂的未成年工人,必须对其合法权益给予保护,行政部在招聘时需辩识身份证明,如果录用则保存其身份证明复印件于其档案中,识别未成年工并通知用人部门,各部门管理未成年工人与成年工人实行同工同酬.5.3.2未成年工管理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并进行注册管理,安排适当的工作。
童工拯救控制程序

按勞動法之規定,予以遣返。
பைடு நூலகம்5.3.1.1
通知其家長接回家鄉,以保証其回鄉安全。
5.3.1.2
由公司負擔其回鄉車旅費,並贈送全部再受教育經費。
5.4
如果留用未成年工,將遵循以下做法。
5.4.1
由人事部列出未年成工清單,并設置未年成工情況表,向有關勞動部門申請審批后,方能上崗工作。
5.4.2
調整到适當的工作崗位,不安排有危險性的工種。
1.0
目的
為切實保護少年、兒童的身心健康、促進其能繼續接受義務教育。
2.0
範圍
本程序適用於本公司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童工之控制。
3.0
定義
3.1
童工:中國法律規定之童工是指未滿16周歲,與單位或個人發生勞動關係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務或者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
(註:未滿16周歲的少年、兒童,參加家庭勞動、學校組織的勤工儉學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允許從事的無損身心健康的、力能所及的輔助性質勞動,不屬於童工範疇。)
4.0
職責或引用文件
童工及未成年工教育管理規定
5.0
程序
5.1
按當地法規的要求,本公司拒絕安排未滿18周歲的工人從事有毒有害的作業和繁重的體力勞動。
5.2
如因某種特殊之原因,而需招用18周歲以下及16歲以上之未成年工,則公司將會遵照法律、法規對其未成年工進行特殊保護。
5.3
如果發現有誤招童工後,公司將遵循以下拯救控制程序。
6.0
記錄
6.1
童工及其教育經費的文件:保存於人事及行政部,保留不少於三年後毀棄。
6.2
未成年工清單(如有):由人事及行政部保存最新的未成年清單。
禁止招聘童工政策及补救程序

禁止招聘童工政策及补救程序1.目的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为了确保公司没有雇用童工及错雇用童工后提供的补救措施。
2.程序2.1 人事行政部制定公司招用规定,在制度上禁止雇用未满16周岁童工。
2.2 人事部进行招聘时,必须按照《核对年龄政策及程序》的要求核对应聘者的个人资料,查看其年龄是否已满16周岁,再查其身份证,核实其实际年龄,以及观察其样貌与身份证显示的年龄、样貌是否相符。
2.3 仔细核对其身份证的真假,防止利用假制身份证,并可要求应聘者提供其它证件,例如:未婚证、生育证、学历证明等。
2.4 无身份证者不予录用。
3.补救措施若事后因证件原因而错雇用了童工,应立即通知人事部经理,同时填写《童工、未成年工登记表》外,并需采取下列的补救措施。
3.1行政部应先上报劳动部门,待劳动部门再复核证实。
3.2须按劳动部门的意见,作出以下安排:3.2.1如须把童工送返回原居住地,公司将负责遣送的路费。
3.2.2行政部须劝告童工上学安排童工接受教育,并作出支持:●协助童工寻找学校。
●给予童工每月援助金不低于最低工资,直至其满16周岁。
●童工在求学期间,每日交通、上学和工作时间总共不得超过10小时。
3.3 行政人事部按《未成年工招聘程序及保护政策》的流程做好该童工接受健康检查、上学教育的日志记录。
4.记录及表格4.1 《童工青少年工登记表》5.支持性文件5.1《核对年龄政策及程序》6.相关法律法规6.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日期:1995.1.1)6.2《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实施日期:2002.12.1)第 1 页共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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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工拯救控制程序
1.目的
制定政策、程序和补救措施以有效地控制不招用及不支持招用童工
2.范围
公司管理、实务、劳动用工,以及可能的对承包商/供应商的要求
3.定义
童工: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凡录用不满16周岁的人,视为童工
4.职责:
4.1公司:
4.1.1明确禁止聘用童工,建立健康、安全、卫生的工作/生活环境
4.2人事行政办公室:
4.2.1建立有效避免聘用童工管理制度。
4.2.2严格审核求职者/在职员工的身份证明文件,确保求职信息的准确性与真实
性。
4.2.3建立并妥善管理员工档案
4.3社会责任管代:
4.3.1监察公司禁止聘用童工的政策得到切实有效执行。
4.3.2定期/不定期巡查生产车间,如发现实际年龄存在可疑的员工,需通知人事
行政办公室作进一步跟进
5. 5.1 招聘管理:
5.1.1人事行政办公室于招聘时应首先认真严格地审核求职者有效的个人身份证
明文件(身份证),并要求求职者提供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将照片贴
于《员工登记表》
5.1.2在面试过程中如发现有未满16周岁求职者,人事行政办公室应明确表明公
司聘用政策,并积极劝说其回家及返回学校继续接受教育,人事行政办公室
应将此求职者的情况记录备案。
5.2发现有误招童工后,公司将遵循以下拯救控制程序
5.2.1公司任何员工或部门主管发现童工/可疑童工应及时报告人事行政办公室。
5.2.2若在职员工中发现童工/可疑童工,首先应暂停其工作,人事行政办公室/社
会责任管代再次核实身份及年龄,并通过悉心的照顾和引导,获得其父母或
监护人的联系方式。
5.2.3向该员工的父母或监护人咨询以下事项
5.2.3.1家庭基本情况,包括:详细家庭地址、家庭成员状况、经济状况。
5.2.3.2是否完成国家九年义务教育的及继续完成的机会。
5.2.3.3护送回原居住地(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的安排
5.3.3 跟进行动:
5.3.3.1 护送童工回原居住地前,应首先安排其到指定医院作健康体检,相关资料原件由公司人事行政办公室存档。
体检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的费用由公司支付。
5.3.3.2 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先给予治疗,并由公司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
医疗终结,因工致残者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根据其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
5.3.3.3 征求童工本人意见并派人护送其回原居住地,亲自交还其父母亲或监护人,并请当地村/居委会于确认函上盖章确认,相关资料交由人事行政办公室存档,护送童工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5.3.3.4 公司股利童工父母或监护人,让童工继续回学校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
对经济困难的家庭,公司可视实际情况向其家庭成员(必须年满16周岁以上),提供适当的就业机会。
5.3.3.5 如果该童工同意返回学校接受教育,公司对其学习费用(学费、书本费)的承担参照国家法律和客户相关规定,其父母或监护人必须如实向公司提供入学证据,包括学校的详细地址、有效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5.3.3.6 如果该童工同意返回学校接受教育,公司对其生活补助的支付标准参照国家法律和客户相关规定。
5.3.3.7 人事行政办公室通过《童工清单》对童工建立跟踪管理记录。
5.4 管理责任
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严禁聘用童工的规定,如发现管理人员故意协助求职者隐瞒真实身份/年龄,利用虚假的身份证明进入公司,公司视为于严重的违纪行为,并按公司制度作相应处理。
6.记录保存:
记录名称记录保管保存期
《员工登记表》人事行政办公室员工离职后两年
《童工清单》人事行政办公室两年
《劳动合同》人事行政办公室员工离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