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普选问题的一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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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普选

香港普选

连日来,一些人以争取“真普选”为名,在香港闹事,煽动非法集会,试图以激烈街头运动方式胁迫中央作出退让,改变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决定。

这种做法公然违反基本法和香港法律,违反法治原则,注定是不可能得逞的。

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行政长官普选,是香港民主发展的历史性进步。

香港回归17年来,中央一直在基本法的轨道上,积极推动香港民主制度不断向前发展。

中央支持香港实现普选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诚意是不容置疑的。

现在,一些人无视“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存在,公然煽动违法活动,要求他们所谓的“真普选”,核心是确保其代表人物,包括那些与中央对抗的人成为行政长官候选人。

这一要求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国的一个地方性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而不是一个国家或独立的政治实体。

回归17年来,香港社会仍然有少数人对“一国两制”方针政策缺乏正确认识,不遵守香港基本法,不认同中央政府对香港的管治权。

如果任由少数人骑劫民意,将不利于“一国两制”方针的正确实施,不利于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也不利于普选的顺利实现。

两会热点解读:香港普选

两会热点解读:香港普选

两会热点解读:香港普选
关于普选,毕竟香港的基本法是全国人大通过的,所以我认为普选的问题还是应该问全国人大更为合适。

现在中港有一些矛盾,比如APEC财长会议原本定在香港举行,现在又临时取消了,还有一些港人对内地人的不尊敬。

到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普选和2020年立法会的普选还有一段时间,但是争论很大,很多人都认为中港之间的矛盾就是因为政改引起的。

所以现在我想请问发言人,您觉得这种声音普选应该遵循国际规则、符合国际标准,这种看法您怎么看?谢谢!
傅莹:
香港和大陆之间一些事情在新闻上的报道还是挺多的,但是我认为大陆和香港都是一家人,我们相互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

香港回归之后,也是祖国统一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大家对香港回归都是很高兴的。

我认为大陆和香港之间,民众之间有什么分歧和摩擦都是可以商量解决的。

从人大的角度,我们还是希望普选能够顺利地进行。

傅莹:
根据基本法,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2017年香港的行政长官可以通过普选产生。

依法落实普选,是广大香港市民的愿望,也是中央政府一贯的立场。

据我了解,现在香港特区政府正在进行公众的咨询,大家还要耐心。

实现普选是香港的一件大事,也关系到香港未来的稳定和发展。

我们相信特区政府有能力依法处理好各方面的事务,我们也希望香港社会各界能够一起努力,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如期和顺利地实现普选。

香港社会关注张晓明谈普选 呼吁理性把握机遇

香港社会关注张晓明谈普选 呼吁理性把握机遇

中新社香港5月4日电(记者赵建华)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主任张晓明4日在报章撰文《以制度自信推进有香港特色的普选》,全文近6000字。

张晓明强调,行政长官普选制度源自基本法、具有香港特色、适合香港实际情况,行政长官普选制度合宪、民主、正当、稳健。

普选制度没有国际标准,应放在“一国两制”制度框架内考量,应树立对香港特色行政长官普选的制度自信。

文章刊发后,引起香港社会各界关注。

电台、电视台纷纷转载,多家媒体采访知名人士跟进报道。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民建联副主席陈勇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特区政府公布政改方案后,行政长官梁振英以及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等问责官员近日不断到社区、基层宣传政改方案,6月或者7月政改方案就会在特区立法会表决,政改进入关键时刻。

此时,长期参与香港事务的张晓明在报章撰文,系统性地总结梳理了中央对香港政改问题的原则立场,解疑释惑,澄清错误观点,呼吁社会各界理性看待普选问题,把握机遇,推动政改向前走。

在文章中,张晓明多次谈及基本法,并希望香港社会各界树立一种自信:坚信香港特区的行政长官普选制度不仅是香港历史上最民主的制度,而且是最适合现阶段香港实际情况的制度,是完全符合“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制度,是切实可行的好制度。

对此,陈勇表示,基本法是香港宪制性法律文件,如果对基本法没有自信,就难有讨论空间。

世界各国或地区都有各自的制度演变过程,如果发展得好,就应该有自己的制度自信。

选举委员会的组成是香港社会的缩影,涵盖各个方面,具有广泛代表性。

按照选举委员会模式组成普选时的提名委员会,是自然的制度演变。

陈勇表示,希望反对派尤其是其中的温和理性者,冷静思考,为了香港的长远福祉,放下个人私利,把握机遇,作出理性抉择。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若政改方案遭否决,普选恐将遥遥无期。

4日,港区全国人大代表范徐丽泰也对传媒表示,张晓明在文章中重申了中央的有关立场。

张晓明已多次发表文章介绍有关普选问题的来龙去脉,很有参考价值,可让香港市民更加清楚地知道中央对香港政改问题的立场。

香港普选须避免对抗性政治

香港普选须避免对抗性政治

香港普选须避免对抗性政治香港政改咨询已近尾声,对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提名方式,香港社会仍存分歧。

政党提名或公民提名或许更能体现民主,但提名委员会提名是基本法规定,坚持这一方式,从法治和政治的角度看都无可非议。

香港是法治社会,在对提名方式存在争议的情况下,中央只有严格按基本法办事,才能赢得香港社会支持。

香港部分人强调以所谓的“国际标准”作为普选依据,而政党提名和公民提名方式不能保证“与中央对着干的人”不会当选。

当前香港社会政治比较复杂,中央不能使“与中央对着干的人”当选,不论对国家安全,或是维护中央对特区的政治主导,这都是不能让步的底线。

提委会制度能遏制对抗性政治。

如果实行政党提名,香港竞选活动就会演变成是否拥护中央的不同政治力量的大比拼,香港也会因此出现社会分裂。

这对实现“一国两制”目标构成极大威胁。

香港政党政治的发展会遵循民主政治发展的逻辑,但决不能围绕着是否拥护中央这种政治选择而展开。

提委会恰好体现了超越党派之争的特征。

“一国两制”核心是在一个国家内实现两种不同制度间的最大“包容”,而极端政治倾向的人很难有包容之心。

提委会制度就是要将政治上极端的人筛选掉,不仅要筛选掉“与中央对着干的人”,因为“与中央对着干”不符合“一国”原则;而且要筛选掉“不能维护香港利益,不能维护香港现有资本主义制度”,和“不能维护港人已有生活方式”的人。

提委会这种筛选功能体现的是一种制度理性。

香港回归时,有人描述香港是对应精英民主的原始资本主义,而不是对应大众民主的现代资本主义。

香港正处在从原始向现代资本主义的过渡期。

提委会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由港人一人一票产生行政长官,可体现香港社会的过渡性,其中前者体现精英民主,后者体现大众民主。

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政府任命。

香港普选结果如何获得中央政府认可,就涉及民主政治中权力来源的合法性与主权代表者的意志相结合的问题。

香港作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其选举性质属于地方区域性选举,而如果地方性选举的结果是反中央的,就会发生宪制性危机。

“普选”目标下香港行政主导体制的发展分析

“普选”目标下香港行政主导体制的发展分析
“ 法 会 的 产 生 办 法 根 据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的 实 际 情 立 况 和 循 序 渐 进 的 原 则 而 规 定 . 最 终 达 至 全 部 议 员 由 普 选 产 生 的 目 标 。 ① 顺 利 实 现 这 一 目标 。 本 法 在 ”为 基 设 计 香 港 特 区 的 政 治 体 制 时 .条 文 中 没 有 “ 政 主 行
收稿 日期 :0 9 1— 2 2 0 — 2 1
断 。 政 主 导 体 制 受 到 极 大 挑 战 , 何 理 顺 香 港 特 区 行 政 与 立 法 之 间 的 关 系 。 高 行 政 主 导 型 政 制 行 如 提
的 质 量 。 特 区政 制 发 展 中 亟 待 解 决 的 一 个 关 键 问 题 。 是
关键词 : 选 ; 政 主 导 : 展 普 行 发
终 达 至 由一 个 有 广 泛 代 表 性 的 提 名 委 员 会 按 民 主 程
在 现 代 政 治 学 和 宪 法 学 中 .政 治 体 制 主 要 是 指
立 法 机 关 、行 政 机 关 和 司 法 机 关 等 国 家 机 构 之 间 的
职 能 和权 限 的 划 分 问题 。 其 中行 政 机 关 与 立 法 机 关
的相 互 关 系是 其 核 心 如 依 据 行 政 与 立 法 的 相 互 关 系 来 分 类 .世 界 各 国 和 地 区 的 政 治 体 制 大 致 可 分 为 两 类 .即 行 政 主 导 型 的 总 统 制 和 立 法 主 导 型 的 议 会
序 提 名 后 普 选 产 生 的 目标 。第 6 ” 8条 第 2款 也 规 定 :
又 相 互 配 合 , 法 独 立 。 一 模 式 既 不 同 于港 荚 时 期 司 这

浅析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普选

浅析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普选

浅析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普选
陈江玲;王云丽
【期刊名称】《新西部(中旬刊)》
【年(卷),期】2015(000)010
【摘要】本文分析了香港特首普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提出了落实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普选方案的对策.要加大宣传,争取民心;扩大统战朋友;分化瓦解泛民阵线;高度重视防止“台独”势力、国外势力的介入干扰香港政治生活.
【总页数】2页(P63-64)
【作者】陈江玲;王云丽
【作者单位】广州工商学院广东广州 510000;广州工商学院广东广州 510000【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香港行政长官普选面临的挑战 [J], 陈江玲;王麒;
2.香港行政长官普选面临的挑战 [J], 陈江玲;王麒
3.宪法视野下香港行政长官普选探究 [J], 周丽
4.论香港行政长官普选与国际公约的关系 [J], 宋小庄;
5.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普选背后的制宪建国问题 [J], 李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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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视野下香港行政长官普选探究


社会各界对普选 问题存在不同看 法和争议
宪法对香港行政长官选举制度的规范
宪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 长官由普选产生
提名委员会:由各界人士组成, 负责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
添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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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制度:实行提名委员会和普 选产生的行政长官共同组成的选 举制度
普选:符合条件的香港特别行政 区居民都有行政长官选举权和被 选举权
加强香港民主制度的发展与建设
完善选举制度,确保行政长官普选的公正性和代表性 加强公民教育和参与,提高民主意识和政治素养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实现香港政治的稳定和发展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
推动香港社会政治的和谐与稳定
促进香港行政长官普选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 加强香港行政长官的民意基础,提高其代表性和执政能力。 推动香港政治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加强法治和民主建设。 促进香港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增强其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的真实、公正和公平
普选方案的合法性审查
审查标准:是否符 合《基本法》和 《行政长官选举条 例》的规定
审查内容:普选方 案是否符合“一国 两制”原则,是否 符合香港特区的实 际情况
审查机构:全国人 大常委会和香港特 区法院
审查程序:先由全 国人大常委会进行 初步审查,再由香 港特区法院进行司 法审查
面对国际形势的 变化,香港需要 保持政治稳定和 社会和谐,为行 政长官普选创造 有利条件。
香港行政长官普选的前景展望
普选制度逐步 完善
民主化进程加 速
香港社会更加 稳定和谐
成为国家民主 化进程的示范

论香港特别行政区普选的基本原则及其实践意义

作者: 李晓惠
作者机构: 香港《文汇报》
出版物刊名: 政治学研究
页码: 49-61页
年卷期: 2014年 第6期
主题词: 普选;基本法;基本原则;香港特区;政治体制
摘要: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香港特区可先后于2017年和2020年实行行政长官普选和立法会普选。

这是“一国两制”实践中新的重大课题。

香港社会关于如何落实普选争论极大。

要化解分歧,关键在于依法办事,既要以香港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有关规定为根据,也要遵循香港基本法所规定和体现的基本原则。

比较而言,原则具有更基本的意义。

尤其在香港基本法对于普选办法极少作出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基本原则对于制定香港普选方案的指导和规范,显得更加重要。

考察从姬鹏飞关于香港基本法(草案)的说明,到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8月31日有关决定对香港政制发展基本原则表述的历史过程,全面厘清香港普选的基本原则及其实践功能,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很强的社会现实意义。

关于香港问题的一些思考-香港问题的看法

关于香港问题的一些思考-香港问题的看法关于香港问题的一些思考香港问题的看法香港,这座繁华的国际大都市,一直以来都是中国的一颗璀璨明珠。

然而,近年来香港问题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香港问题的根源是复杂的。

历史的因素不可忽视,英国对香港长达一百多年的殖民统治,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香港与内地在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差异。

但随着 1997 年香港回归祖国,“一国两制”方针的实施,香港在保持自身特色和优势的同时,也应当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一些外部势力试图插手香港事务,把香港作为遏制中国发展的棋子。

他们通过各种手段,包括资金支持、舆论煽动等,挑起香港社会的对立和矛盾,破坏香港的繁荣稳定。

这种行为是对中国主权的严重侵犯,也是对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践踏。

香港的反对派和激进分子在外部势力的怂恿下,制造了一系列暴力事件,严重破坏了香港的社会秩序和法治。

他们打着“民主”“自由”的幌子,实则是为了满足个人的政治野心和私利。

他们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广大香港市民的根本利益,也让香港的经济遭受了巨大的损失。

“修例风波”期间,暴徒们肆意破坏公共设施,攻击政府机关,扰乱社会秩序。

他们堵塞交通,纵火打砸店铺,甚至对无辜市民进行暴力袭击。

这些行为严重威胁了香港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让香港的国际形象受到了极大的损害。

然而,我们也要看到,香港警方在维护社会秩序和法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他们面对暴徒的攻击,始终坚守岗位,依法执法,展现了高度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

同时,香港的爱国爱港人士也纷纷站出来,发声反对暴力,支持政府依法施政,为维护香港的稳定和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央政府对香港问题始终保持高度关注和坚定支持。

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和“一国两制”的行稳致远。

国家安全法的实施,为打击分裂势力、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确保了“爱国者治港”原则的落实,为香港的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香港的未来发展离不开祖国的支持。

香港原因个人工作总结

一、前言近年来,香港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作为一名关注香港局势的公民,我积极参与了相关讨论和研究,并在此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思考。

以下是我对香港问题原因的分析以及个人工作总结。

二、香港问题原因分析1. 深层次矛盾:香港问题根源于香港与内地的深层次矛盾,包括政治体制、经济发展、文化差异等方面。

长期以来,香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保持独特地位,但在实践中,一些政策、法规和制度安排与内地存在较大差异,导致矛盾日益突出。

2. 外部干预:香港问题受到外部势力的干预,一些国家和组织借机挑拨离间,试图破坏香港的繁荣稳定。

这种外部干预加剧了香港的矛盾,使得问题更加复杂。

3. 民意分歧:香港社会内部存在较大的民意分歧,不同群体对香港未来的发展方向持有不同看法。

这种分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社会动荡。

4. 暴力行为:极少数激进分子采取暴力手段表达诉求,破坏了香港的社会秩序和法治环境,使得问题更加严重。

三、个人工作总结1. 理论学习:我深入学习了香港问题相关的理论,包括“一国两制”原则、香港基本法等,提高了自己的理论素养。

2. 宣传普及:我积极参与了香港问题相关的宣传活动,通过撰写文章、参与论坛等方式,向公众普及香港问题的背景和原因。

3. 社会调研:我关注香港社会动态,通过实地调研,了解香港民众的生活状况和诉求,为分析问题提供依据。

4. 反思与改进:在参与工作的过程中,我认识到自己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不足,如对香港问题的认识不够深入、宣传方式有待改进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反思和改进。

四、结语香港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关注香港问题,发挥自己的作用,为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贡献力量。

同时,我也将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为解决香港问题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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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普选问题的一点思考关于香港问题的新闻一直是大众关注的焦点。

1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就特区政府提出的行政长官普选法案进行表决。

立法会70名议员中28名议员投反对票,法案未能获得香港基本法规定的全体三分之二多数支持而未获得通过,这也意味着2017年第五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不能再实行普选产生的办法,而继续现行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办法。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表示,普选目标落空,香港民主进程受阻。

而关于此次普选方案被否决,香港研究协会进行了一项调查,其中52%的受访者表示对于议案被否决对此“有”感到失望。

而表示没有的占到38%,同时46%的受访者认为香港的民主进程会变差,63%的受访者认为对香港整体长远发展是“坏事”。

50%的受访者表示最大的输家就是“香港市民”。

而关于此次结果各方都有自己的看法,港内派和大陆人士均发表自己的看法。

在香港内部,泛民派和建制派就是香港内部关于此次普选的主要两大派别。

其中泛民派主张,实行国际标准,由选民自己投票产生类似于法国的大规模社会普选。

而建制派则主张建立选举委员会按
照“爱港爱国”的前提产生提名,即政党提名权。

各方激烈讨论,互相都坚持自己的观点,互不妥协。

而中央方面也是始终坚持自己的普选方案计划。

如果我们再把时间推向更久之前,香港占中问题也是一度沸沸扬扬,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

我们要看到这两个问题之间的联系也是十分紧密。

无论是此次普选问题还是占中问题都是香港自回归后面临的有一大难题,其复杂程度自然不言而喻。

我们要看到,中央和香港双方的沟通对话,关于民主的讨论,各方代表利益的争夺,人民的真正民主意愿,同时外部环境下一些反动势力的渗透等等都是我们应该考虑和思考的问题,需要看清楚这些现象背后的本质。

首先,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这些讨论中,首先需要我们了解的是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的选举。

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香港被割让给英国,英国派驻港督来管理香港,据1843年英国发布的法律,港督的权利包括,英王在香港的全权代表,三军司令,任命法官,罢免,撤免等等权利。

从此后一直到香港被收复之前,虽然港督的权利有相对的减弱,但总的来说,仍是香港的最高行政长官。

1997年,香港回归中国后,根据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通过的相关法律,第一任长官由于其特殊项有中
央派遣,此后,香港特首的选举首先由800名组成的选举委员会根据提名的名单按照一“人一票”的原则选出候选人,这些委员会涵盖香港的社会各界代表,以及全体立法会议员和全国人大代表,不少于100名的选举委员会可以联合提名一名候选人。

2011年香港进行了政改,2012年,根据此项方案,行政长官将由一个人数为1200名的选举委员会投票产生。

而此次的2017年普选方案,将实行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不过主要分歧在于候选人的产生。

中央和此次的建制派都认为可以根据提名委员会的方式产生候选人,而泛民派则坚决主张由选民直接投票产生自己的候选人。

归根结底,就是围绕香港2017年行政长官的普选问题的争议,也是关于民主进程的问题。

香港作为我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领土,它的民主化进程也是时刻影响着整个中国的民主化发展进程,然而由于其自身的独特性,在“一国两制”的基本前提下,香港的民主发展也必然有其特殊性。

第一点,民主的实质与民主的渐进性问题。

首先,民主的意义即人民当家作主,然而民主的定义在不同人的认识中是不一致的,因此试图通过一个定义来结婚死民主也是很不现实的,那么在这种纷繁复杂的背景下,完美的去实施另一种看起来完美的民主模式却未必是完美的。

首先我承认,直接普选制下人民的权利被最大化的表现出来,然而我们要明白香港目前的现状,特别是在立法委员会还未实施普选时就直接进行所谓的直接选举是很危险的。

同时,占中事件中港独势力的存在,也是占中事件恶化的一个主要原因。

在这些阻碍因素的现状下,去实行泛民派的直接选举,显然是十分艰难的。

我们要警惕泛民主化,即一旦遇到问题,就以为民主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那种“多数人的暴政”也正是发生在所谓的民主国家中的。

民主进程的发展也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是一个逐步发展,逐步改善,逐步进步的过程,这是要伴随经济和文化的相互适应和配合,民主的产生也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

我们可以看看当前其他西方行政长官的选举,首先美国是间接选举,英国和德国等多数西方国家则是先选举议会,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政府首脑,即国家的行政长官。

还有法国实行的半总统半议会制这种国家,虽然是由选民直接选举出总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法国的候选人需要有500人以上担保提名,且500人的担保人身份也是各有限制,涵盖各个界别。

最后俄罗斯,总统候选人需要至少200万选民签名支持。

我们要注意香港目前的立法委员会还没有实行普选,而且香港的内政也不是那么稳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实行直接普选,党派的纷争和分歧其结果显然是难以估计的。

因此其他国家的行政长官产生方式也不是我们可以
直接效仿的,实行直接选举还需要更大的智慧和考虑,民主的渐进性容不得我们急躁,一味简单的美化直接民主的结果而忽视其环境因素是要不得的。

立足于当下的复杂现状,恐怕我们要考虑的问题还有很多。

其次,从此次普选也可以鲜明的看到中央和香港在这个问题上双方的实力。

我们从这个结果来看,虽然泛民派成功否决了他们认为是不民主的普选方案,结果是2017年香港的普选不能进行,继续之前2012年的选举方案。

同时香港在近几年之内是不可能再将普选方案提上日程。

之所以说中央在这场对立中掌握一定的主动权是因为,如果通过了此次中央提出的普选方案,是符合中央意愿的。

如果没有通过,那么就继续实行之前的2012年的政改选举方式。

所以从这个程度上说,中央掌握的底牌和主动权是相对比较多。

控制住中央在香港问题上的主动权。

同时,中央方面之所以会有信心也是因为自回归之后,香港和内地的联系逐渐加强的表现。

1997年香港回归之后,内地对香港一直实行各种优惠政策。

据香港特区政府统计,2013年,62%的转口货物原产地为内地,而55%的则以内地为主要目的地。

据中国海关统计,香港是中国继美国之后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同时香港也是中国内地最大的海外直接投资来源地,而内地则是香港的主要投资来源。

这些种种数据深切揭示了这些年香港和内地的密切联系。

因此可以中央是掌握香港主要命脉的,所以对于此次的普选方案的态度也要考虑到中央内地的态度,这样就变被动为主动。

而香港方面,关于直接选举,在政治中,权力虽然重要,但不一定就是最好的手段,因此在如何推动香港普选中,对于中央来说,不是权力问题而是选择问题,我们看到回归后的香港,没有统一的民意去有精力研究如何解决香港社会的结构性问题,它不断的被政治争议所冲击根本无法安定下来,因此一味的指责是无用的。

双方的牵制和制衡也是造成此次局面的原因。

从客观上分析,中央对香港问题一直以来都掌握着较大的底牌,并且有着方面的自信。

但是中央也一定会放权来实现香港的普选,虽然权利是下方的,但是在其他方面却是有可能获得成功和支持的。

这个方面就包括对台湾问题的考虑。

众所周知,台湾问题一直是中国政治一个比较尴尬的存在。

如果此次在香港问题上获得了民众的支持,那么对于台湾问题的进一步解决也会有推动作用。

从这方面讲,中央的权利下方与普选也就有了可能。

我们都知道“一国两制”的构想最初是针对台湾问题的解决的,然而最后却成为香港和澳门问题解决的方式。

台湾虽然对“一国两制”有所疑虑,但是,还是愿意看到一个更加开放和宽松的环境,作为双方沟通的基础。

因此在模范效应中,就一定会
在香港问题的主动中让步。

同时我们也要强调,无论是香港还是台湾都是中国的一部分,因此其普选和台湾问题的解决都应该是中国内政的一部分。

必须以一个中国作为基本前提,以“一国两制”作为解决范式。

最后普选的问题,文化方面,内地和香港之间的认知矛盾,也是双方缺乏理解从而无法有效调节香港发展的结果,最终民粹的政治环境只会将问题转嫁到内地人身上。

我们说,民意的真正支持在于信任,如果能看到一种真正的双方的信任,那么就是双赢的局面,而不是目前这种无奈的选择,从这个方面讲,普选计划和“一国两制”则需要更大的智慧。

最后,我想说,关于香港此次的普选问题我并不是要着急站队,以一方的观点去批判另外一方。

批判和分歧不是目的,更重要的看清目前的现状,看清楚我们的问题出在哪里,哪些方面我们没有做好,比起着急的批评先要静下心来看看当前自己的位置。

总之,阻碍也好,主动性也好,如果可以看到一个明朗的未来,普选的问题也一定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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