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分析霍布斯、洛克、卢梭三位思想家社会思想家社会契约论的不同特点
社会契约论:霍布斯、洛克与卢梭的观点比较

霍布斯的政治哲学对后世的影响
霍布斯的政治 哲学对现代国 家主权理论的
影响
01
• 为现代国家的权力分配和行 使提供了理论依据
霍布斯的政治 哲学对现代国 际关系的影响
02
• 为现代国际秩序的维护和国 际合作提供了理论支持
03
洛克的自然权利政治哲学
洛克的自然状态理论及其人性观
洛克的自然状态理论
• 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是自由、平等和 拥有自然权利的 • 人们通过契约建立国家,国家的任务是 保护人民的自然权利
02
霍布斯的人性观
• 认为人类本性是自私、贪婪和好斗的, 需要通过法律和道德来约束
霍布斯的契约论观点及其国家主权
霍布斯的国家主权观
• 国家主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民无权反抗 • 国家主权是国家稳定、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基础
霍布斯的契约论观点
• 人们通过契约将全部权力交给国家,国家拥有绝对主权 • 国家的任务是维护人民的安全、实现社会秩序和提供公共服务
洛克的政治哲学对后世的影响
洛克的政治哲 学对现代政治 制度的影响
01
• 为现代国家的权力分配和行 使提供了理论依据
洛克的政治哲 学对现代法治 观念的影响
02
• 为现代国家的法治建设提供 了理论支持
04
卢梭的民主共和政治哲学
卢梭的自然状态理论及其人性观
卢梭的自然状态理论
• 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是自 由、平等和善良的 • 人们通过契约建立国家,国 家的任务是实现人民的共同意 志和公共利益
社会契约论的发展
• 从霍布斯的绝对主义到洛克的自然权利,再到卢梭的民主共和,观点逐渐演变 • 不同哲学家对社会契约论的理解和阐述各有侧重,形成了多样的政治哲学体系
浅谈社会契约论

浅谈社会契约论摘要:社会契约论是国家起源学说中不能忽视的一种观点。
一般认为,社会契约论有三种典型的理论,分别由霍布斯,洛克和卢梭提出。
对比三者就会发现他们之间的异同点。
关键词:社会契约论;霍布斯;洛克;卢梭一、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霍布斯是英国17实际最著名的哲学家之一。
他认为,人类最初生活在一种没有政府、没有法律、没有权威的原始的“自然状态”之中。
在单纯的自然状态中,人们都具有相同的自然权利,由于在自然状态中没有法律及其他任何公共权威的存在,人们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地、毫无约束地追逐有利于自我生存的一切,但在自然状态下,资源的匮乏使每个人在追逐其所欲求的东西时必然要同他人的欲求发生矛盾,当人们想要同一事物却又无法充分分享时,彼此就会因此而成为仇敌。
这就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的自然状态的形成。
“因而,相互的恐惧就会使我们相信,我们必须从这样一种状态中摆脱出来,寻求联盟”。
因此人们便理性地形成了某些禁令或原则,这就是自然法。
但是由于自然法本身缺乏一个公共的权威使人们去自觉遵从,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会经常违背这些没有强制约束力的自然法。
为了摆脱悲惨的自然状态,人们便相互之间订立契约,每个人都对他的行为授权,将自己在自然状态下的权利都让渡出去(除了生命权),交给某个人或者某个集体,来代表他们的人格,“这样统一在一个人格之中的一群人就称为国家……”国家的最大特点是主权者并不是参加订约的一方,因而他不受契约的约束,不会发生违约。
二、洛克的社会契约论与霍布斯人性本恶的思想相反,在洛克的社会契约理论中,对人性的态度更为乐观——人性是本无善恶的。
洛克认为,人们最初生活的那个自然状态,是一种自由的、平等的和独立的、理性的状态。
洛克认为自然状态首先是自由的状态,“那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他们在自然法的范围内,按照他们认为合适的办法,决定他们的行动和处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而无须得到任何人的许可或听命于任何人的意志”。
霍布斯、洛克、卢梭社会契约论思想比较

霍布斯、洛克、卢梭社会契约论思想比较摘要:霍布斯.洛克.卢梭三人作为十七十八世纪西方著名的哲学家,同时又是资产阶级的代表,他们都从理论上论述了资产阶级专政的必然性,都认为国家是人民订立契约的产物,国家权力来自于人民,以对抗封建王权的“君权神授”论。
但对国家论述中,对自然状态描述,国家起因和本质,人民让出的权力,以及人民反抗意识方面,三人又各有不同。
关键词:社会契约;比较;自然状态;国家;权力在西方哲学史上,十七、十八世纪由于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的关系也走到一个新的时期,由以前的盟友与封建世俗王权结合在一起,反对神权变为了现在的对抗,不仅反对封建的神学思想,并且在理论上论证资产阶级专政的必然性。
正是在此基础上:托马斯·霍布斯、约翰·洛克、让一雅克·卢梭三人提出了社会契约论的思想,用社会契约论的思想来说明国家的起源和本质,以对抗封建神学的“君权神授”的观点。
但三人论述中又有不同和侧重,本文就他们的不同和侧重作出分析。
在国家末产生之前,三人都认为人处于自然状态中,但三人对于自然状态的论述,又各不相同。
霍布斯认为:在自然状态中,人们按自己的本性生活着,人的本性是什么? 是趋利避害、无休止地追求个人权利和利益的。
他说:“我认为人类的共同欲望就是追求权力,至死为止。
”这样,人与人之间必然会产争执,而争执的原因有三:“第一竞争;第二猜疑;第三荣誉”。
争执的目的是求利,求安全,求名。
在这样的状态下,每一个人都要实现自己占有一切的权力,彼此争权夺利不已,从而陷入“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人与人就象狼一样”。
在这里,没有善良与邪恶、是非曲直,唯有欺诈和力量,一切陷入混乱之中。
可见,霍布斯是主张人性恶的。
而洛克则认为:在自然状态中,人们按自然法行事,自然法就是人的天性,自然法人的天性就是人人享有保全生命、自由和私有财产等,在同一自然社会中共享有一切,权利平等,没有从属关系。
对霍布斯洛克关于社会契约论的观点的粗浅比较

对霍布斯,洛克关于社会契约理论的观点的粗浅比较摘要:霍布斯、洛克、卢梭是近代西方社会契约论的代表人物,他们的社会契约论以生命权、财产权、自由权为主要关注内容,都从理论上论述了资产阶级专政的必然性,都认为国家是人民订立契约的产物,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以对抗封建王权的“君权神授”论。
但对国家的论述中,对自然状态描述,国家起因和本质,人民让出的权力以及人民反抗意识等方面不同,虽然他们的社会契约论有很多不同点,但其理论实质是相通的。
关键词:近代西方社会契约论;霍布斯;洛克发端于古希腊、罗马的观念经过两千年的变迁,终于发展成为近代的“社会契约”理论体系,它不仅得到了广泛传播,而且极大地影响和鼓舞了人民推翻封建制度的斗争。
近代社会契约学说得到了十七、十八世纪政治理论家的普遍赞同和认可,其中霍布斯与洛克无疑是杰出的代表,他们的理论虽然都以社会契约为框架,但由于种种原因,其理论中又有着见解不一甚至相互矛盾的地方。
以下对这两位思想家对社会契约理论的观点做一点粗浅的比较和分析。
(一)论人类的自然状态社会契约论是为国家的产生及继续存在提供理论依据的,由此对人类前国家状态的描述就成了霍布斯与洛克的共同起点。
两位思想家都力图把逻辑与历史统一起来,使自己的理论根植于历史之中,增强理论的说服力。
虽然出发点和目的一致,二人却描绘了两幅迥异的图景。
霍布斯的哲学是机械唯物主义的,从这个立场出发,他论述人的心理活动,解释人的情感、欲望和理性。
他指出,人和自然界的事物一样,其本性就是自我保存,趋利避害和无休止的追求个人利益。
一句话:人性本恶。
但假如人们之间等级森严,即使“人性本恶”也不会导致这种无序残忍的状态,霍布斯又指出,自然状态下“人人都是平等的”,人们追求的目标也应当一致,当人人逐之而无法共享的时候,冲突是无可避免的了。
霍氏的自然状态预设了两个前提:人性本恶与人人平等。
与霍布斯一样,洛克也把他考察的基点放在了人类原先所生存的自然状态。
霍布斯、洛克和卢梭关于社会契约论的区别

霍布斯、洛克和卢梭关于社会契约论的区别【摘要】文章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霍布斯、洛克、卢梭三个人的社会契约论进行了分析阐述。
【关键词】霍布斯洛克卢梭社会契约论霍布斯是英国17世纪最著名的哲学家之一。
他的社会契约论思想是他政治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个人视为国家的基础和中心,强调了个人的权利和利益,充分肯定了法律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全面而彻底地摒弃了神权和教权对政治的干预,实现了世俗主权对教会权力的控制,已初步为人们展现出了近代国家和社会的模型。
但是,就其社会契约论的基础——人性论——而言,霍布斯关于人性的假设并不如其所坚信的是对一切社会的人的本性的抽象。
其自然人并非文明人的对立面,而是文明人的影子,是对其所处的英国早期资本主义市场社会中的人的本性的概括和反映。
因而在此基础上得出的政治结论也并非如霍布斯所断言的会适用于一切类型的政治社会,而仅适用于早期资本主义市场社会。
加之过分恐惧战争与动乱带来的不幸、以及过于恐惧权势竞争中存在的分裂性和破坏性的力量,使得霍布斯孤注一掷地求助于一个绝对的主权君主来保障和平与安全,在个人主义的基础上得出了君主专制的结论。
然而抛去霍布斯这一具有极大局限性的政治结论,我们仍会发现其社会契约思想中的可取之处。
正是霍布斯第一次全面系统地完成了对社会契约论的构建,用社会契约论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国家的起源、性质和形式,奠定了近代社会契约论的根基。
洛克的社会契约论不仅是他的经验论认识论在其政治哲学的运用和实践,而且也是当时历史环境的产物。
洛克认为原初的社会是自然法约束人类的自然状态,人人具有生存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其他的权利,财产权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是不可剥夺的。
人类组建政府的目的就是保护以私有权为主的个人权利,人们以契约的方式组建自己信任的政府。
政府为人民服务。
洛克的社会契约论与霍布斯的观点有许多区别:第一,在权利交付问题上。
霍布斯认为,订约时,人们把一切权利都交出去了;而洛克则认为,人们在成立政府,放弃自然权利时,只交出一部分权利,还保留着生命财产和自由等不可转让的权利。
试分析霍布斯、洛克、卢梭三位思想家社会思想家社会契约论的不同特点

试分析霍布斯、洛克、卢梭三位思想家社会思想家社会契约论的不同特点社会契约说是17世纪和18世纪最有名的政治理论,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霍布斯、洛克、卢梭,并且这三位社会思想家的观点都各有独特的特点,导致社会契约论有三种版本,但这三个版本是一脉相承的,尽管各个版本的社会契约论之间存在这样那样的差异,但都是非本质的,因为社会契约论的基本逻辑线索在霍布斯那里已经奠定了,洛克和卢梭在很大程度上都可以看作是霍布斯的继承者。
现就以上这三位社会思想家关于社会契约论的各自观点作如下分析:一、霍布斯:代表作《利维坦》;观点是“自然状态”可以简单的概括为由于自然资源匮乏而导致人与人之间的一种战争状态。
在此前提下,霍布斯提出的“社会契约”就可以很好理解了,即霍布斯将自然状态的描述过于糟糕以及霍布斯对于秩序的渴望有关,简单说是为个人放弃管理自己的权利,赋予某一拥有强大力量者,并承认他的一切行为.由此可见,霍布斯具有专制的特点。
二、洛克:代表作《政府论》;观点是“自然状态”,是一种自由和平等的状态,人们自觉的依据自然法来决定他们的行动和处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自然状态的标志是没有共同的裁判者.并且赋予每一个遵守自然法的人以自执行的权力,洛克的“社会契约”则是因为自然状态时时的受着战争状态的威胁,所谓的自由与平等存在但缺乏保障和极不稳定,因此自然状态中的每一个人“同其他人协议联合组成为一个共同体,以谋他们彼此间的舒适、安全和和平的生活,以便安稳的享受他们的财产并且有更大的保障来防止共同体以外任何人的侵犯.”属于有限政府原则。
三、卢梭:代表作《社会契约论》;观点在真正的“自然状态”中,人在丛林里健康、自由而平等的生活着.但是随着文明不知不觉发生以后,自然状态的美好日益遭到破坏,必须重新设计社会社会制度。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更关注的是对现实社会制度的整体性改造,因此首先论证了强力不构成权利的基础,只有同意才构成权利的基础。
卢梭提出了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即“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他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是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的自由.” 卢梭是要在个体自由的世俗基础之上建立政治共同体的秩序。
论述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社会契约理论的异同之处

论述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社会契约理论的异同之处摘要社会契约论是近代西方政治思想家提出的一套比较系统的关于国家起源及理想政治制度的理沦,经过霍布斯和洛克的奠基,由卢梭发展到极致。
他们以社会契约理论为出发点阐述其国家和社会理论,对西方社会的政治生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三位思想家的理论有共通之处,也存在差异。
本文简要阐述了社会契约论的特征,并对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进行了分析和比较,浅析三位思想家关于社会契约理论的异同之处。
关键词:社会契约论,霍布斯,洛克,卢梭,比较目录引言 3一、关于“社会契约论”思想 3(一)“社会契约论”思想的简述 3(二)对“社会契约论”的理解 3二、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社会契约理论的相同之处 4三、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社会契约理论的不同之处 4(一)对于 “自然状态”下人性善恶的观点不同 4(二)对于国家与政府的构想不同 5(三)对于国家权力的来源的不同观点(社会契约订立的方式) 6(四)契约缔结目的不同 6(五)对人民夺回主权方式的观点不同 7结语 8参考文献 9引言霍布斯、洛克与卢梭三位思想家,都从社会契约理论上论述了资产阶级专政的必然性,都认为国家是人民订立契约的产物,国家权力来自于人民。
但对于社会契约论的思想,又对自然状态描述、对国家与政府的构想、国家权力的来源、契约缔结目的以及人民的反抗等方面存在分歧。
一、关于“社会契约论”思想(一)“社会契约论”思想的简述社会契约论是近代西方政治思想家提出的一套比较系统的关于国家起源及理想政治制度的理沦,经过霍布斯和洛克的奠基,由卢梭发展到极致。
大体涵义是讲,一方面人们可以经过协议,订立契约,建立公平的社会,也即个人利益要让步于社会公共利益,全体公民自由自觉接受契约,才能达到自由意志与社会约束的统一;另一方面,人生而平等,自由平等是天赋不可剥夺的人权,统治阶级不能剥夺人民的自由,人民有权夺回自己的人权。
(二)对“社会契约论”的理解1.社会契约论将“自然状态”与“自然权利”作为理论前提,为人民主权思想寻找到理论根据,并证明了其自然性与神圣性。
卢梭 霍布斯 洛克契约论

卢梭、霍布斯与洛克的社会契约论探析
社会契约论是政治哲学的重要分支,由卢梭、霍布斯和洛克等学
者提出。
他们认为,人类社会的存在建立在人们自愿达成的契约基础上,具有普世意义。
本文将从三位学者的不同观点出发进行探析。
卢梭认为,社会契约源于人类本能的自爱和互爱情感。
由于自然
界的保障不足,人们选择组成社会,通过契约达成共同保护和福利目标。
他强调契约必须是自愿的、公正的,政府的权力应该来自人民的
授权,否则政府就是暴政。
卢梭的契约论中强调公正、自由和民主,
对留下了深厚的影响。
霍布斯则认为,社会契约是为了应对自然状态中的生存危机和战
争威胁。
人们为了安全和自卫,自愿将权利和自由让给统治者作为换
取保护的代价。
在他看来,社会契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社会和平”,因此主张集中权力,支持绝对君主制。
霍布斯的契约论强调稳
定和秩序,对实现君主专制权力理念起到了重要影响。
洛克则坚信,社会契约是为了保护人的自然权利,人类在社会中
的自由和平等应该得到保障。
人民与政府之间通过契约达成了一种平
衡关系,政府必须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不能随意侵犯人民的权利。
洛克的契约论强调自由、平等和法治,对后来美国独立战争和宪法的
制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综合三位社会契约论的观点,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在任
何政权形式下,社会契约的核心都是保护人民的自然权利和自由,同
时确保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在实际社会中,我们需要根据不同国情和社会需要,灵活运用社会契约理念,促进公正、自由、稳定、可持续的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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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分析霍布斯、洛克、卢梭三位思想家社会思想家社
会契约论的不同特点
社会契约说是17世纪和18世纪最有名的政治理论,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霍布斯、洛克、卢梭,并且这三位社会思想家的观点都各有独特的特点,导致社会契约论有三种版本,但这三个版本是一脉相承的,尽管各个版本的社会契约论之间存在这样那样的差异,但都是非本质的,因为社会契约论的基本逻辑线索在霍布斯那里已经奠定了,洛克和卢梭在很大程度上都可以看作是霍布斯的继承者。
现就以上这三位社会思想家关于社会契约论的各自观点作如下分析:
一、霍布斯:代表作《利维坦》;观点是“自然状态”可以简单
的概括为由于自然资源匮乏而导致人与人之间的一种战争
状态。
在此前提下,霍布斯提出的“社会契约”就可以很好
理解了,即霍布斯将自然状态的描述过于糟糕以及霍布斯对
于秩序的渴望有关,简单说是为个人放弃管理自己的权利,
赋予某一拥有强大力量者,并承认他的一切行为.由此可见,
霍布斯具有专制的特点。
二、洛克:代表作《政府论》;观点是“自然状态”,是一种自由
和平等的状态,人们自觉的依据自然法来决定他们的行动和
处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自然状态的标志是没有共同的裁判
者.并且赋予每一个遵守自然法的人以自执行的权力,洛克
的“社会契约”则是因为自然状态时时的受着战争状态的
威胁,所谓的自由与平等存在但缺乏保障和极不稳定,因此
自然状态中的每一个人“同其他人协议联合组成为一个共同体,以谋他们彼此间的舒适、安全和和平的生活,以便安稳的享受他们的财产并且有更大的保障来防止共同体以外任何人的侵犯.”属于有限政府原则。
三、卢梭:代表作《社会契约论》;观点在真正的“自然状态”
中,人在丛林里健康、自由而平等的生活着.但是随着文明不知不觉发生以后,自然状态的美好日益遭到破坏,必须重新设计社会社会制度。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更关注的是对现实社会制度的整体性改造,因此首先论证了强力不构成权利的基础,只有同意才构成权利的基础。
卢梭提出了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即“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他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是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的自由.” 卢梭是要在个体自由的世俗基础之上建立政治共同体的秩序。
总之上述三位思想家关于社会契约论都有各自的优点及缺点。
但都为社会契约论的实践上做出卓越的贡献,也正是他们的理论正在影响着我们现在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