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投资法律问题刍议
刍议《公司金融》与《财务管理》的区别和联系

刍议《公司金融》与《财务管理》的区别和联系作者:徐少华来源:《教育教学论坛》2018年第04期摘要:本文试图从《公司金融》和《财务管理》这两门课程产生的历史背景、研究问题的视角、理论基础以及研究对象和内容等方面,比较它们在本科教学层次上的区别和联系。
通过比较研究得出的结论是,它们是在相同历史背景下产生的两门不同性质的课程。
不同的研究视角和性质决定了这两门课程在短期内是不可能相互替代的。
但是从长期来看,随着企业从内部管理角度更加广泛地应用金融经济学理论,这两门课程必将会在本科层次教学内容上融合形成理论基础相同,研究最终目标、研究方法和手段相同的经济管理性质的交叉课程。
关键词:公司金融;财务管理;本科层次;教学内容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8)04-0080-03一、问题的提出在国内,本科层次的《公司金融》与《财务管理》分别是金融学等专业和财务管理等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
从学科发展的实践上可知这两门各自专业的核心课程的产生,具有相同的背景:它们都是在20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与发展,特别是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而出现的。
在本科层次的教学内容上,这两门课程也有许多相同之处。
比如,都会讲授以下相同的或者相近的内容(当然涉及的侧重点不同):(1)企业的组织形式及该课程中的研究目标;(2)企业(特别是公司)的财务报表分析,业绩评价以及财务预测;(3)公司的筹资决策、资本结构和股利分配;(4)投资决策(资本预算、投资机会评价、流动资金管理)。
该课程产生时的相同历史背景以及本科层次相同或相似的教学内容,一方面引起在该领域的教学中对该课程的一些认识出现偏差,比如,为金融学专业的学生讲授时从企业内部管理的角度讲授《公司金融》,亦或为财务管理等专业的学员讲授时从企业外部投资人等角度教授《财务管理》。
另一方面导致学生在学习该课程时也出现一些疑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既然这两门课程内容相同或者大致相同,在英文翻译上都可以译为corporation finance,那么这两门课程的设置上为什么分别称之为《公司金融》与《财务管理》;二是《财务管理》在国内作为CPA考试的重要内容,是否该课程的价值更大;三是“十三五”会计行业人才规划中要求大力发展、培养管理会计的队伍与人才,国际注册管理会计师的人才培养中基本上是以《公司金融》作为重要的培训课程,那么《财务管理》这门课程还有无开设的必要?因此,无论是从这两门课程本科教学内容的竞争与冲突,还是从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接轨方面,研究本科层次《公司金融》与《财务管理》的教学内容的区别和联系,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隐名股东的法律问题刍议

关键 词
隐名 股 东 实 际投 资人
显名 股 东 立 法现状
股 权 信托 制度 文 章编号 : 1 0 0 9 - 0 5 9 2 ( 2 0 1 3 ) 1 2 - 0 9 7 - 0 2
作 者 简介 : 张彤 , 北京 建筑 大 学, 研 究方 向 : 公 司法 。 中图 分类 号 : D 9 2 2 . 2 9 文 献标 识码 : A
相关 人员 为谋 求私 利 , 隐名 设立 公 司或持 有股 份 。 此种 现象 较 普 家强行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不加以否认的话, 会助长以权谋私的腐 公务 员的 隐名投 资行 为、 证券 内幕 交 易。所 以在 遍地存 在于 煤矿等 能源 型企 业和房 地产 开发 企业 中, 其他社 会 经 败之 风 。 比如 :
隐名 投 资作 为现 代经 济 中保 护实 际投 资 人一 个重 要 的法 律 业 中 的公司 甚至 是禁 止外 商投 资的 。许 多外 国投 资人为 了规避
采取 隐名投 资 的方式成 为 隐名股 东 。 行为, 其发展 带来 了相应 的法 律纠 纷 。其 形式 多样 性 , 辨别 复 杂 我 国 的法律 , 性 以及主 体广 泛 性使 得我 国的法 律对 于 隐名 股东 的规 制显 得 尤 二、 我 国隐名 股东 的立法 现状
掌握 , 他们可 以预 知 政策 的形 势发 展 , 甚 至利 用职 权将 利益 中饱 域 、 股 东人数 和投 资 比例 进行规 避等 多种 情形 。 由于没有 有效 的
私囊 。 他 们来 投 资经营 活 动往往 能够 取 得可观 的收益 , 促使 部 分 法律 制 裁 , 导 致此类 非法 投 资行 为 日益猖 獗 。 如果 对这些 违背 国
为紧追 , 为 了保持 社会利 益 的平衡 、 公 司的稳 定发展 , 保护 隐名 股 东的投 资权 益 , 笔 者在此 篇 文章将 重点研 究 隐名股 东制度 的相 关
刍议投资并购活动中的尽职调查

刍议投资并购活动中的尽职调查刘一凡(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业投资部,江西南昌330096)[摘要]尽职调查是投资并购活动中的前期环节,是投资并购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步骤之一。
通过财务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以及市场调查和管理团队调查,对发现目标企业的真实价值具有重要作用。
尽职调查中还应掌握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和独立性原则,并注意调查存在的财务黑洞、法律风险、目标企业职工安置陷阱及环保、政策等各方面的问题,尽可能获得目标企业真实、完整、准确的第一手信息,以利于科学决策,提高投资并购活动的筹划质量。
[关键词]投资并购;尽职调查[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B[收稿日期]2012-02[作者简介]刘一凡(1974-),江西南昌人,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领域为企业管理和公司并购。
第2012年第3期(总第393期)商业经济SHANGYE JINGJINo.3,2012Total No.393[文章编号]1009-6043(2012)03-0081-02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投资并购已经成为企业规模扩张、产业延伸的重要手段。
尽职调查作为并购交易前期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并购交易的定价以及并购整合的成功与否,对潜在并购交易的双方均有重要影响。
德勤(Deloitte)金融咨询部门的一项调查显示,70%进行了背景调查的企业,最终在某些阶段撤出了交易,这一事实进一步表明,有必要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
那么,尽职调查究竟能起到什么作用,如何才能做好尽职调查呢?本文基于并购尽职调查的实践经验,结合国际通用尽职调查操作,作一些总结和探讨。
一、尽职调查的功能尽职调查的主要目的有三个:充分披露目标企业的信息、有效进行交易评估和控制投资风险。
目标的实现主要依靠以下几方面的调查完成:1.财务尽职调查通过财务尽职调查,可以综合确定企业买卖的价格或者在价格谈判中使并购人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
企业买卖的议价基础一般可以按照年度经常性利润的一定倍数、年度经常性现金流量的一定倍数、净资产值、股权市价或双方协议的其他指标来确定。
股权出资问题刍议

股权 出资 , 是指在设立新公司以及增资过程 中 , 东 依 据 法律 和公 司 章 程 的规 定 , 其 持 有 股 用
的在 其他 公 司的股权 进行 投资 的行 为 。股 东将 其 在 其 他公 司的股 东权 益 转让 给新 设公 司 , 其 成 使
一
的不宜用于出资 。我 国《 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法实 施细则》 2 条要求“ 第 7 作为外国合营者 出资的实 物必 须 为合 营企 业所 必 不可 少 、且不 能 生产 , 或
能生 产 、 但价 格 过高 或在 技 术性 能和供 应 时 间上
收稿 日期 :20 - 6 0 08 0 — 5
特殊性 。 国公司法对于股东的出资形式通常都 各
作者 筒介 :龚哲 (9 9 )男 , 17 - , 湖北洪湖人 , 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 院教 师。
一
3 一
龚
哲: 股权 出资 问题 刍议
有 限制 ,不允许非财产形式的劳务和信用 出资 , 只允许股东 以特定形式 的财产 出资 , 以维护公司 债权人的利益和正常的交易秩序。 就财产出资而 言 ,可分 为现 金形 式 和非 现 金形 式 的 财产 出资 , 前者称现金出资 , 后者称现物出资 。现金 出资为 各 国立法所允许 , 但对于现物出资 , 由于在价值 评估 、 有权 转移 和风 险 承 担等 方 面具 有 一定 的 所 特殊性 . 各国对其处置形式的种类及具体条件等 方面都采取不同的法律规制体系。 虽然各国存在 定差异或分歧 , 但在出资标的物的资格 的评判 标 准上 达成 了一些共 识 。 主要 包括 以下 几点 :
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刍议

项} l 非法地进行肢解 。 ( 三) 规 避 招 标
一
些部 门工作缺少计划性 、 预 见性 , 不早作准备 , 甚至故意
拖时 问, 以 领 导要 求 高 、 工程 : [ 期紧、 资金 压 力 大 等 名 义 , 违 法 改
政府投资项 目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刍议
马丰华
( 大连市审计局投 资二处 辽 宁 ・ 大连 1 1 6 0 0 1 )
摘
一
要: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 ,各级政府对于公 益性和基础性的一些项 目要求也越 来越 高,尤其 是大量资金的进入 ,也带来
了一些财务安全问题 。由于政府在投 பைடு நூலகம்项 目的决 策以及 管理上存在着经验 方面的不足 ,直接导致项 目建设存在 着一些不足。 因此
不能擅 自进行招标 。如果招标的时候泄露 了标底 , 或者 是出现 改招标文化载明的标准和方法 , 违规操作让一些机 构可 以中标 , 那么这些现象也是不合法的 。同时政府也存在着 陪标和 串标 的 现象 。 山于不少施工单位相互利用 , 导致轮流坐庄的现象 出现 。
一
些施: I = 单位互借 资质 , 蒙混过关 , 挂靠资质 高的企业 , 以他人 的名义进行投标, 甚至采用 串通投标和 围标等 , 等 中标后就会将
( 二) } f 1 于投资活动不规范 , 存在着陪标和 串标的现象 投标招标环节足我 国政府投资项 日最重要的环 节,同时也
是l i I 现 问题 最 多 的 环 节 ,问题 主 要 表 现 在 要 自行 进 行 招 标 。如 果 招 标 人 对 应 招 标 的项 目, 不 进 行 招标 , 那 么 就 应 该公 开 招 标 ,
刍议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现有问题及解决途径

处 ,它 主要 是 上 市公 司 及其 控 股 子 公 司和 关联 方之 间的 交 易 ,其 原 因 , 息 不对称 、 司中小 股东 不参 与行 为 以及政 府监 督部 门监 信 公 多见 于上 市 公 司 日常 经 营 活动 中。 比 如美 国 关联 交 易强 调上 市 公 管不 力 等现 象 则是 生 成非 公 平关 联 交易 的 间接原 因。 司 以及 申请 在 交易 所 上市 的 公 司 自行 决 定关 联 交 易 的审 核 与监 督 市 公 司则 必 须 据 实披 露 信 息 。
费 需 求增 长 的 百分 比 。广 东 省城 乡居 民 在食 品与 医 疗保 健 方 面 的 提 高 农 民的 消 费 意愿 ;三 、把 握 农村 消费 市 场特 点 ,生产 适 销对
收入弹性均不高,说明这类生活必 需品具有较大的需求刚性 。农 路的供农商品,同时注重开发培养新的消费热点 ,激活农村消费 村居民对衣着、居住、家庭设 备、交通和通讯等商 品及服务的需 市 场 。
交 易次 数 少 ,使 用 周期 长 。另 外 ,城镇 居 民在 交 通 和通 讯 、教 育 工 作 :一 、加 大对 农 村 的 政 策支 持 与 转移 支 付 力 度 ,大 力 发展 农 文化 娱 乐 服 务 方 面 的 消 费倾 向较 高 ,反映 _其 较 高 的 消 费 水 平 。 村 经济 ,提 高 农 民 收入 ,进 而提 高 农 民 的 消费 能 力 二 、建 立 健 『 4 消 费弹 性 分 析 。消 费需 求 的 收 入弹 性 是 指 收 入增 长 1 消 全 农村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消减 农 民的 “ . %, 防老 ” 防病 ”等 后 顾之 忧 , 、“
比例 明显 高 于 农 村 居 民 , 说 明城 镇 居 民的 消 费 档 次 较高 。 此外 , 的消费更多地是为满足基本需求 , 际消费倾向偏小且各 类商品 边 城 镇 居 民的 各 类基 本 消 费需 求 也 都 高 于 农村 居 民 。 的 需 求 收入 弹 性 较 低 。这 说 明 与城 镇 居 民相 比 ,农 村 居 民 的消 费
刍议合伙人出资的法律性质
刍议合伙人出资的法律性质合伙人出资,是指在合伙事项中,所有合伙人之一或多人,以货币或其他形式的贡献或实物形式出资,并据此达成协议,共同合作经营事项。
在合伙事项中,各合伙人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是不同的,而合伙人出资则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
一、合伙人出资的法律性质合伙人出资的法律性质是多方面的,既涉及到合伙事项的权利和义务,也涉及到合伙人之间的关系和责任。
具体来说,合伙人出资的法律性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出资行为的效力在合伙事项中,每个合伙人必须遵守出资协议,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限出资。
这是合伙事项建立合法性的基础条件。
如果合伙人未按约定出资或未能履行其出资义务,其他合伙人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出资义务的履行是合伙人之间的互信和信誉建立的关键。
2. 出资贡献的性质出资可以是货币或者实物的形式。
货币出资的性质是显然的。
而实物贡献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取决于实物的性质和价值。
例如,若有一名实物贡献者为其所拥有的商标,那么该商标可能有商标权的期限、转让权的限制、重要性的大小等问题。
这种实物所产生的利益和责任要通过协议的约定和合伙人之间的合意来解决。
3. 出资贡献的解释范围合伙人出资的性质是在合伙人之间异议出现时,作为出资方有权获得出资的解释权,以确保自己的权利得到保障。
假如合伙人出资的内容是固定的,而且是无歧义的,则解释的规范性就会明显的减少。
但是,如果出资的形式是变量的或者诸如“合适的债权”这般术语的使用,那么对于出资贡献的解释将会更为有争议。
此时,出资方必须通过协议或者议定会议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4. 出资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出资权利与义务是由约定和协议所决定的。
在法律意义上,出资贡献的属性和监督职责由协议所约定,而非单纯只有出资贡献的属性而已。
合伙人出资的权利和义务也不仅仅局限于合伙事项所赢利的范围。
出资贡献者的劳动、知识、技术、专业能力以及资质,并且其他合伙人全面认可这些贡献者所出资贡献的质量和价值,出资贡献的贡献这些特质仍应受到重视和尊重。
商业银行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刍议
商 业 银 行 是 金 融 领 域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对 整 个 国 民 经 济 的 发 展 起 着 重 要 的 支 持 作 用 。从 宏 观 大 背 景 来 看 ,全 球 的 资 金 在 流 向 亚 洲 、 流 向 我 国 市 场 ,我 国 银 行 业 各 家 银 行 纷 纷 通 过 上 市 来 适 应 市 场 经 济 ,逐 渐 剥 离 不 良资 产 , 随 着 银 行 板 块 的 逐 步 扩 容 ,该 板 块 必 将 在 市 场 上 起 到 越 来 越 重 要 的 作 用 。 通 过 对 商 业 银 行 上 市 公 司 投 资 价 值 结 果 的横 向 和 纵 向 比较 ,可 以让 其 清 楚 地 了解 自 己在 本 行 业 、本 地 区 上 市 公 司 中 所 处 的位 置 以 及 在 所 有 上 市 公 司 中 所 处 的位 置 ,有 利 于 上 市 公 司 的管 理 升 级 ,使 其 所 有 者 和 经 营 者 能 够 客 观 地 认 识 自身 的 优 势 和 劣 势 ,在 决 策 时 有 据 可 依 。
商 业银 行上市公 司投资价值 刍议
屈 家峰 ,易升 云
(. 1武汉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 院,武汉 4 07 ;2 华南理工大学 经济 与贸易学 院 ,广州 50 0 ) 30 2 . 106
摘
要 :我 国加入 w' r o后 ,为更好 地适应 当前的 国际大环境 ,越 来越 多的商业银行选择上 市。客 观 、公
X 、 不 良贷 款 比率 X 、 净 利 润 增 长 率 X 、 营业 收 入 增 长 率 X 。 6 7 8 9
二 、实证 研 究
本 文 数 据 资 料 主 要 来 源 于 2 0 年 Wid数 据 库 、 上 市 公 司 资 讯 网 和 各 上 市 公 司 年 报 , 计 算 均 由 07 n SS 1. P S 3 0统 计 软 件 完 成 。 1 数据标 准化 处理 .
刍议小企业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过 以下 途 径 来 提 高 管 理 人 员 素 质 :
一
( ) 计 人 员 素 质 偏 低 。 有 些 一 会
小 企 业 会 计 人 员 素 质 较 低 , 乏 系 缺
是 小 企 业 在 招 聘 人 员 时 应 提 高
工 作 待 遇 与 条 件 , 吸 引 一 些 具 有 企
业 管 理 知 识 和 一 定 实 践 经 验 的 人
不 足 的 情 况 下 , 也 可 以 聘 请 专 门 的 管 理 咨 询 机 构 ,为 企 业 提 供 筹 资 、 投 资等 相 关 的咨 询 服务 。 ( ) 善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 小 企 二 完
筹 资决 策 的最 佳 时 机 ,从 而增 加 企 业 筹 资 成 本 。 响企 业 的 正 常 生 产 影
级 体 系 , 难 建 立 一 套 科 学 的 赊 销 很 政 策 ,造 成 企 业 大 量 呆 账 、 坏 账 的 出现 。小 企 业 对 存货 的采 购 、 管 、 保
领 发 等 环 节 经 常 缺 乏 必 要 的 预 测
及 时 修 定 。 对 目前 还 没 有 的 财 务 制 度 , 根 据 企 业 的 具 体 情 况 尽 快 制
统 、 专 业 的 财 务 管 理 知 识 ,往 往 是
靠 白 门” “ 老 本 ” 脑 、吃 ,根据 以往
经 验 来 预 测 企 业 的 资 金 需 求 量 。 不
投 资 未 按 合 同 或 协 议 条 款 及 时 了
结 的 投 资 项 目 管 理 不 善 , 亏 损 严
员 应 聘 。 二 是 定 期 对 企 业 的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培 训 ,提 高 他 们 的 专 业 知 识
有 制 度 可 查 ,减 少 企 业 的 筹 资 、 投 资预 测 、 策 、 管 的盲 目性 。 决 监
企业投融资管理中存在问题和几点改善建议
刍议企业投融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几点改善建议摘要: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细胞,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只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才能提高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而阻碍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企业投融资困难。
企业投融资环境不佳是我国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
因而本文旨在对我国企业当前投融资上遇到的各种困难进行研究,从企业自身、金融机构和国家部门等方面全面地分析导致这些困难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和解决措施。
关键词:企业投融资; 问题; 对策中图分类号:f038.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企业投融资是两个概念融合在一起的说法,包括企业投资和企业融资两大方面,这两方面是企业经营运作的两种不同形式,但有着相同的目的,那就是通过企业投资和融资来使企业获取更大效益,使企业实力不断发展壮大。
企业投资是指企业为了扩大生产、更新设备、引进新技术、开拓市场等企业再生产活动,以自有的资产进行投入,以达到合法地取得更多利益的目的的一种经济活动。
企业投资按投资方向可以分为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 按生产经营关系来分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是指把资金投放于生产经营环节,间接投资是指把资金投放于证券等金融性资产; 按照投资在企业再生产中的作用,又可分为建设性投资、更新性投资、追加性投资、移向性投资等。
企业投资是要承担相应的风险的,企业投资从投入到产出的整个过程中,某一环节稍有不慎所有的投资就会化为乌有。
因此企业在进行投资活动之前,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既要做好市场调查,充分分析研究投资环境,又要理清规划好投资项目,还要对自身条件进行客观评,全面预防投资失败。
企业融资是指企业利用内部积累或者向企业投资者和债权人筹集资金的一种经营活动。
企业融资要切实立足于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资金运用状况,结合企业未来经营与发展的需要,通过合法的渠道和方式来进行。
企业融资有两种主要形式: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
内源融资是指企业不断将自己公司内部融通的资金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外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向企业之外的其他经济主体筹集资金的行为,如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向银行贷款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 3期
河 南 司 法 警 官 职 业 学 院 学 报
J u a fHe a u iilP lc cto a olg o r l o n n J dca oieVo ain C l e n l e
20 0 9年 9月
S pe e , 0 9 e t mb r 2 0
V0 _ . l7 No 3
摘要 : 转投资是公 司的固有权利 , 是公司独立人格的一种体现 。修定后的公 司法把转投资行为 的决议机制和数额限制等问题 交由公司章程 自 行规定 , 实行公司意思 自 , 治 符合现代公 司法的发展 潮流 。但是 我 国公 司立法 关于转投 资 的规 定仍然存 在 一些 问题 , 主要 表 现在 有 关转投 资的对 象 、 转 投 资形 成 的交叉持 股 、 投 资 中的信 息披 露 以及 违反 章程 规 定的转投 资行 为 的效 力等方 面 , 转 需要 进 步 完善 。 关 键词 : 转投 资 ; 象 ; 对 交叉持股 ; 力 效
公 司转 投 资 法律 问题 刍议
卫 国 平
( 河南 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河南 郑 州 4 0 1 ) 50 1
争 ・ ・ ・ ・ ・ ・ ・>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牵 ・ ・ ・ ・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 ・ 4 争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牵 夺 争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争 牵 ÷ 夺 夺 { 夺 ≈ 夺 ・ ・ 夺 夺 孛 {
转投 资数额 的法定 限制 , 同时把进行转投资 的决议程序 和数
《 民法通则》 5 第 0条规定 :企业之 间或者企业 、 “ 事业单 位之 间联营 , 共同经营 , 不具备法人条件 的, 由联营各方按照 出资
比例承担 民事责任 , 照法律规定 或者协议 的约定 负连 带责 依
任 的 , 担 连 带 责 任 。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 于 适 用 中 华 人 民 共 承 ” 关
、
公司转 投资 的对 象 问题
《 司法》 1 公 第 5条规定 , 公司可 以向其他企 业投资 , “ 但 是,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 得成为 对所投资 企业 的债务 承担 不
资在 内的经营活动。第 二 , 公司对普通合伙企业等转投资也
是公 司经营活动的方式之 一 , 与公 司 向股 份有 限公 司、 限 有 责任公 司转投 资没 有区别 , 任何经 营利益都 是与 风险共 存。
保 障投资安全 的关键在于增强公 司的经营能力 、 制经营风 控
险, 而与公司投资于何种 对象无关 。第 三 , 司成 为普 通合 公 伙人 , 以其全部财产对合伙 债务承担无 限责 任 , 与公 司股 这 东应承担 的有限责任并不矛盾 。第 四, 司法 的限制性 规定 公 并非“ 国际惯例 ” 实际上诸如德 国 、 国等大陆法 系 国家 以 , 法
额限制权交给 了公 司, 由其在公 司章程 中 自行规 定 , 总体说
来顺应 了现代公司法 的发展潮流 。但 是我 国公 司立法 对 于 转投 资的规定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 仍需进一步完善 。
一
和 国民事诉讼法若干 问题 的意见 》 4 第 0条则将 该种联 营解 释为“ 合伙 型联 营 ” 即按 此规 定公 司是 可 以向合伙 企业进 ,
投资为限 , 不包 括债 权投 资。作 为具有 独立 人 格 的民事 主 体, 转投资是公司的 固有权 利 , 进行 转投资是 公 司对其财 产
进行 自由处分 的行为 , 是公 司独立人格 的充分体现 。公 司转 投资有利 于分散经营风险 , 提高营利能力 , 节约交易成本 , 稳 定经营权 和实现多元化 经营 ; 有利于控 股经营 , 现集 团战 实 略, 提高企业 的知名度和竞争能力 。但是公司转投资也会带 来一些负面效应 , 不容忽视 。通说认为 , 转投资弊端 在于 : 虚 增资本 ; 董监事利用转投 资控制本 公司股东 会 ; 缺对 子公 欠 司及其债权人的利益呵护 以及影响 子公 司少数 股东 的利益 等 。 以, u所 为了保 证公 司 的正 常运行 , 护公 司债 权人 的 维 利益 , 许多 国家和地区都对公 司转投 资行为 作出一 定限制 。
பைடு நூலகம்
公司转投资 , 是指公司依法将 其部分资本投资于其他商 事主体 , 以取得股份或财产份额 的方式成 为其成员 的法律 并 行为。公 司转投资 于其他公 司, 以取得其他公 司股份 的股 权
公司法的此种规定是 否合理 , 得探讨 。笔者认 为 , 值 没
有必要禁止公司向普通合伙企业等转投资。第 一 , 司作 为 公 独立法人 , 具有独立 的人 格 , 有权 自主决定包 括对外 转投 其
及 多 数 英 美 法 系 国家 均 无 此 限制 。 因 此 , 公 司 转 投 资对 对
象不应进行限制。也就是说 , 司可 以向普通合伙企业等转 公 投资 , 这也是其 自治 的表现 。 其实, 公司可 以成 为普 通 合伙 人 , 国法律 早 有规 定。 我
我国公司法关 于转投资 的立法经 历 了一个 从严格 限制 到合 理限制的阶段 。20 0 5年修定 后的公 司法 删除 了原有条 文对
一
中图分类 号 : F 9 D 5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号 :6 2— 6 3 2 0 ) 3— 0 1 3 17 2 6 ( 0 9 0 0 9 —0
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夺 ・ ・ ・ ・ ・ ・ ・ > ・ > ・ > 6 . ・ ・ > . 夺 夺 夺 夺 孛 夺 夺 夺 夺 . 牵 夺 夺 夺 .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夺 — 夺 夺 - ・ 串 各 4 . 6 4 - - ・ - ・ . 夺 - ・ 4 4 4 各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