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计划管理规定(定稿)
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办法(2篇)

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办法(2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估计目标。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本店铺为您带来了2篇《资金管理制度使用方法》,希望能够对困扰您的问题有肯定的启迪作用。
资金管理制度使用方法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资金的内部掌控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安全,提高货币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订立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指的货币资金管理范围包含投资性资金、筹资性资金、经营性资金。
1、投资性资金指对外投资及投资收益、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投资等资金的收入与支出;2、融资性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主体借入或归还的资金等;3、经营资金指销售商品、供给劳务、税负,以及其他和经营活动相关的资金收入与支出,重要表现为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应收应付款项、存货等。
第三条本方法所指的货币资金,其表现形式重要包含:1、现金,是指公司库存的现金,不包含公司各部门借用的、尚未报销的备用金。
2、银行存款,是指公司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3、其他货币资金,是指公司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形式的货币资金,以及其他包含人民币和按国家有关法规准许公司保管或存放的外币。
第四条货币资金实行预算管理。
公司负责人依据董事会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要求各职能部门编制本部门的资金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综合平衡后编制年度现金流量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执行。
第二章授权与批准第五条为提高内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对公司实际掌控,并纳入合并范围内的母子公司之间,以及所属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授权给财务总监进行审批。
第六条审批权限对外支出资金的申请,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工程资金计划管理制度

工程资金计划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避免资金浪费和挪用,提高项目资金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工程资金计划管理制度。
二、工程资金计划编制1. 项目部在获得项目资金后,应按照项目总预算和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本阶段的资金计划,明确资金用途、金额和使用期限。
2. 资金计划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转和实施。
3. 资金计划应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并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4. 在编制资金计划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需求和资金来源,合理分配资金使用比例,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资金支出管理1. 所有支出均应按照资金计划执行,严禁私自挪用或超支。
2. 支出应按照公司相关流程和制度进行,必须有相关凭证和报销单据,保留完整的支出记录。
3. 对于大额支出或重要支出,应经过项目负责人和公司财务部门的审批后执行。
4. 支出应及时反馈到资金计划中,做到实际支出与计划一致,确保资金使用的精准和高效。
四、资金监督管理1. 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2. 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3. 对于资金的使用和支出,应及时进行记录和报告,做到透明和规范。
4. 如发现资金的浪费、挪用等行为,应立即报告公司财务部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五、资金结余管理1. 在项目结束或者资金结余时,应及时对剩余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和使用。
2. 剩余资金的使用应根据项目的情况和公司规定进行,必须经过公司财务部门和领导的审批批准。
3. 剩余资金的使用应做到合理有效,不得随意挪用或浪费,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效益。
4. 对于资金结余的使用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财务部门,做好资金的结算和整理工作。
六、附则本工程资金计划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企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5篇)

企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5篇)企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精选5篇)企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计划管理、统一使用、以收定支、控制使用、开源节流、提高效益。
第三条、财会部门办理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支付手续时,必须符合下列程序:(一)经办人审查。
经办人对支付凭证的合法性、手续的完备性和金额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实行工程监理制的项目须监理工程师签字;(二)有关业务部门审核。
经办人审查无误后,应送建设单位有关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三)单位领导核准签字。
第四条、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财会部门不予办理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支付手续。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二)不符合批准的建设内容的;(三)不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四)结算手续不完备,支付审批程序不规范的;(五)不合理的负担和摊派。
第五条、定期做好项目资金分析。
项目资金分析是项目经济活动分析的重要内容。
项目应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通过对收支情况分析,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企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篇2一、资金风险防范1、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请、拨款制度,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帐核算制度。
2、建立项目资金管理领导责任制和会计核算制,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和上级财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强化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对擅自变更项目预算、截留、挪用和坐支项目资金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
3、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资金跟踪检查制度和重大问题上的上报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全程跟踪检查各项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对发现的资金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二、资金管理机构资金管理组参与项目工程资金阶段审计和年终审计,对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审核,全程进行监督,保证资金正常运行。
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年)

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21.09.29•【文号】财教〔2021〕178号•【施行日期】2021.09.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178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科技局,有关单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有关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我们对《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113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科技部2021年9月29日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等文件,以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以下简称重点研发计划)由若干目标明确、边界清晰的重点专项组成,重点专项采取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全链条一体化的组织实施方式。
重点专项下设项目,项目可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下设课题。
重点专项实行概预算管理,重点专项项目实行预算管理。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15•【字号】衡蒸政办发〔2017〕10号•【施行日期】2017.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衡蒸政办发〔2017〕10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及市管各单位:《关于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5日关于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推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促进我区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区委、区政府要求设立的,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而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专项项目资金,包括全区性专项项目资金和基本建设类专项项目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应逐步建立合理、规范、精简的分类体系,专项资金的规模应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地方财力相适应。
第四条专项资金及其实施项目的论证、审计、绩效评价结果应逐步进行公开。
按照权力阳光运行的要求,有条件的逐步推行专项资金网上审批机制。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
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综合预算。
统筹各种来源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
(二)量入为出。
根据当年财力实行量入为出,项目建设实行跨年度平衡。
(三)突出重点。
优先保证重点工作和民生项目。
(四)细化预算。
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是指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进行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和监督管理的活动。
为规范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基本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二、资金管理主体1. 资金管理主体应当由项目责任单位或者项目管理机构负责。
项目责任单位或者项目管理机构应当明确资金使用目标和指导思想,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预算。
2. 资金管理主体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和权限,确保资金使用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资金申请与分配1. 资金申请资金管理主体应当根据项目的需要,向上级部门提出资金申请。
资金申请应当准确反映项目的资金需求,并提供充分的申请材料和解释说明。
2. 资金分配上级部门应当依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资金需求,合理分配资金。
资金分配应当公开、公正、透明,确保各项目获得公平的资金支持。
四、资金使用与管理1. 资金使用(1) 资金使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和计划进行,并及时记录和报账。
(2) 资金使用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财政、会计、审计等法律法规,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
(3) 对于发生紧急情况或者临时需要的资金,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申请并报批。
2. 资金监督与管理(1) 资金监督与管理应当由独立的资金监管机构或者内部审计机构负责。
资金监管机构或者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具备独立性和公正性,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
(2) 资金监督与管理应当包括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对资金流向的追踪和监控、对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估等内容。
对于发现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和追责措施。
(3) 资金监督与管理应当依靠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管理工具,提高监督的效能和准确性。
五、资金结算与报账1. 资金结算资金结算应当按照预算和计划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
各项目应当及时上报结算报表和相关资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结算审核和审批。
2. 资金报账(1) 资金报账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资金报销、分期付款等形式。
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三篇)

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基本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是指在完成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划拨、估算、预算、决算等过程中的资金规划、调度、监督、控制和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和竣工结算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适用本规定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国家、省、市、县(市、区)四级政府的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合资企业和合作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承担的基本建设项目,以及依法设立的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项目。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应当坚持的原则有:(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健全资金监管体系,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二)以财政拨款为主要资金来源,注重合理布局和有效配置资金;(三)注重项目的经济性和技术性评价,加强资金使用效益的监测和评价;(四)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和完善项目预算制度;(五)严格落实资金计划,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行;(六)强化内部控制,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和控制;(七)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资金筹措和投资决策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不得违规违纪、挤占滥用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二)以财政拨款为主要资金来源,合理确定其他资金来源;(三)坚持以市场化原则筹集资金,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四)注重改革创新,探索多元化资金筹措和投融资体制机制;(五)强化政策援助,确保贫困地区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
第六条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市场经济原则,注重项目的经济性和可行性;(二)重视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综合考虑;(三)科学论证项目的投资规模,合理决定项目的资金规模;(四)加强技术评估,保证项目的科学性和技术性;(五)加强风险评估,预测和控制项目的风险;(六)强化环境评估,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基本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活动。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充分保障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第二章资金筹措与拨付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应当通过多种渠道筹措。
各级政府应合理安排财政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推动公私合作模式发展。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拨付应当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实施进度、预算安排和各项审批手续来进行。
资金拨付应当及时、准确、完整,禁止擅自挪用、截留或违规调整拨付资金用途。
第三章资金使用和管理第六条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应当首先保证工程建设的需要,使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工程目标上,并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七条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中,项目单位应当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
资金使用过程中应当按规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中,各级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章资金监督和评估第十条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监督应当从项目立项、招投标、施工监督、结算决算等方面进行,确保资金的合规使用和工程质量的保证。
第十一条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评估应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在项目完工后进行验收,评估结果作为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监督和评估的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进行资金管理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对于挪用、截留或违规调整拨付资金用途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对于基本建设项目中发生的财务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缴违法所得,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德(中国)环保有限公司Z H O N G D E(C H I N A)E N V I R O N M E N TA L P R O T E C T I O N C O.,LT D资金计划管理规定2011年1月5日发布2011年1月8日试行目录1 目的 (1)2 范围 (1)2 定义 (1)4 职责 (1)5 程序 (2)5.1 资金计划管理原则 (2)5.2 资金计划的编制、审批 (2)5.3 资金计划的执行 (4)5.4 资金计划执行情况评价及归档 (5)6 相关文件 (6)7 记录 (6)1 目的为落实公司的预算管理,加强公司成本和费用控制,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的经营稳定,制定本办法。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资金计划管理工作,各子公司及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投资公司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3 定义3.1资金计划是根据年度预算,对公司的销售、生产、基本建设以及投资等各项业务活动收支进行计划的货币资金收支计划。
3.2资金计划管理是根据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有计划的安排资金支出、促进收入实现,保证在公司预算支出范围内完成公司经营目标的管理活动,资金计划管理包括编制、审批、下达、执行、调整及监督等环节。
4 职责4.1公司总裁主持组织全公司的资金计划管理工作,并考评管理成果,保障公司各项收支控制在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范围内。
4.2成本控制中心为资金计划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公司总裁的领导下负责公司资金计划的制定、执行、分析、调整、考核等组织管理工作。
4.3成本控制中心设立资金计划管理相应岗位,其通过与目标管理、预算管理、项目成本管理等岗位的协调,实施资金计划日常管理。
4.4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包括本部门归口的)资金计划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可以指派部门专门人员协助其工作。
5 程序5.1 资金计划管理原则5.1.1公司资金计划管理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组织形式实施。
5.1.2资金计划管理应坚持资金运作与目标达成相结合,资金流动与工作任务相匹配,资金使用成果与工作绩效考核相挂钩的原则。
5.2 资金计划的编制、审批5.2.1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各部门根据实际业务及相关工作计划要求按月编制资金计划。
5.2. 2公司各部门认真分析和预测本期工作计划开展所需的资金支出或可实现的收入,按照资金计划报表要求完整填报。
5.2. 3 月末2天前,财务部将“月度资金计划签批执行表”即相关签批台账反馈给成本控制中心,成本控制中心应于当天将本月发生的资金实际情况按部门进行反馈,各部门应认真进行核对分析和检查总结,并开始编制下月资金计划方案。
5.2. 4在编制资金计划过程中,各部门应保证资金计划指标数量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并经常与本部门预算目标进行对比分析,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加快资金回流,做到资金计划与工作安排相匹配、当期经济活动与预算目标相协调。
5.2. 5编制资金计划方案时要求:a)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外币业务按期间平均汇率(或合同约定汇率)折算;b)月度资金计划的覆盖时间范围为:月末两天起至下月末前两天止;c)不得随意更改资金计划表内的指标项目,确有更改需要时应取得成本控制中心的认可;d)所有资金计划均应与实际业务活动匹配,不得列部门备用金计划;e)对在下月内计划支出的大额资金(指单项200万以上的)应预计出发生的日期;f)计划方案除对当期资金的策划外,应包含本月资金计划执行落实情况;g)编制成册的资金计划方案应包括资金计划主表、对主表指标进行详细说明的支持性附件及对本部门执行资金计划情况的总体分析说明三部分;h)资金计划方案应反映工作连续性,报表必须真实、完整,分析应客观、明晰。
5.2. 6公司对部分费用实行归口管理,各部门应向归口部门申报并由归口部门汇总后统一编报资金计划方案,归口管理部门及归口管理费用如下:a)项目开发中心归口管理公司国内市场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差旅、招待、咨询服务等业务费用。
b)国际合作中心归口管理公司国际市场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差旅、招待、咨询服务等业务费用,以及公司涉外事务管理相关的签证、资料翻译及技术引进等费用。
c)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归口管理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加班费、外聘劳务费用、培训费、招聘费等。
d)行政管理办公室归口管理公司通讯费、市内公务交通费、办公用品及耗材购置费、报刊资料费、汽车使用费、公司级会务接待费、物业管理及水电费、注册年检等行政费、广告宣传费、信息化网络的构建及维护费等。
e)技术研发中心归口管理公司各研发项目的研发费用、专利技术及知识产权维护等费用。
f)招标采购中心归口管理公司招标采购标书购置费、招标会务费用。
5.2.7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将资金计划方案报各自执行总裁审核签字确认后交成本控制中心,执行总裁出差在外不能履行签字手续的,可以以传真方式签字。
(如公司采取电子手段,按相应规则执行)5.2.8各部门月度资金计划方案应在每月30号前报至成本控制中心。
5.2.9成本控制中心资金计划管理人员接收各部门提交的资金计划方案后,应进行初步审核,对方案中不明确的事项应调查落实,对方案中存在的与公司年度预算的分解指标及公司总体资金管理要求相冲突的地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客观合理地调整。
5.2.10成本控制中心资金计划管理人员对各部门方案进行汇总,编制全公司的资金计划方案,方案中应对公司资金状况、资金计划与目标及预算适应性进行分析。
资金计划方案中应包括公司高管层工作需要而预测的总经理准备金计划。
5.2.11成本控制中心主任根据资金计划收支情况,与财务部、招标采购中心等计划用资的主要部门进行协商,保障月度资金计划收支平衡,并对资金计划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成本控制中心无法通过协调使资金计划方案实现收支平衡的,提请公司总裁组织资金计划协调会解决。
5.2.12成本控制中心应及时将平衡后的公司资金计划方案报公司总裁批准。
5.2.13批准同意的资金计划方为有效计划,由成本控制中心组织按部门下达,并将全套资金计划提供一份给财务部,便于财务部及时调度资金,并根据资金计划对各项支出进行签批。
5.2.14任何增补、更改资金计划均应提供充足依据,并视同新报计划按上述程序组织编制和审批。
5.2.15为合理统筹安排资金,对单项超过500万的大额资金的使用应提前30天申报专项用资计划。
5.2.16资金计划的编制、审批均应按公司有关文件流程时限的规定及时办理,保证成本控制中心的及时汇总和总裁批复的时间要求。
对不按时处理、故意拖延的当事人,成本控制中心予以追查并提请公司处理。
5.2.17成本控制中心应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成本控制中心应适时组织开展季度、半年度的资金需求和保障预测,提前发现资金缺口,合理安排富余资金,控制公司资金风险。
5.3 资金计划的执行5.3.1公司各部门在有效计划范围内合理控制资金使用,未列入计划的资金不得启动,计划实现的回款应保证完成。
5.3.2资金计划当期有效,过期失效。
本期已列计划但未及实施的资金项目,如下期仍要执行必须列入下期资金计划中重新上报审批,获批准后才可启动项目资金。
5.3.3在当期资金计划执行过程中,各部门负责人应跟踪工作进程,检查、落实各项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对实际发生与计划间出现的差异进行分析,对由于当事部门的原因造成的不利差异应责成其检讨、改正;对由于资金计划方案的不适宜造成的差异应对资金计划提出更改申请。
5.3.4各部门不得挪用资金计划额度,更不得为逃避管理,实施有意分拆合同、分拆请款额度等弄虚作假行为,计划、财务部门在管理过程中对此重点监督、预防,一经发现此类行为,将提请公司对相关部门负责人给予严肃处理。
5.3.5各收款责任人应保证按批复有效资金计划回款,不能按计划回款的项目,相关责任人应组织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如有特殊原因需报公司总经理班子研究落实,成本控制中心应跟踪回款措施落实情况。
5.3.6针对大额异常资金计划调整,成本控制中心应进行详细核实,申报部门应予以配合。
5.3.7各部门在有效计划内申请支出资金时必须按照财务支出管理相关规定,填写相关财务凭证(请款单、借支单、领款单、领取现金的报销单及其它资金流出的启动凭证),财务部对资金支出申请计划符合性、财务手续合规性等逐笔予以核实,核实无误后方可在凭证上签字、注明签字日期并登记计划签批台账。
5.3.8当月资金计划失效日(月末前两天)起至下月资金计划批准下达期,资金计划失效日内紧急情况要求启动的资金,由公司总裁核准后方能启动,该期间启动的资金在下月计划中列支。
5.3.9 公司财务部只能接收签批完整的申请凭证,并及时办理相应的资金支付手续。
5.3.10 成本控制中心根据财务部资金计划签批金额,每月汇总资金计划执行情况,与年度预算进行对比,作为审核下期月度资金计划的依据之一。
5.3.11公司实行资金计划预警制度,对部门当期资金启动接近当期资金计划额度、或有其它突破计划倾向的,成本控制中心对该部门出具预警通知,并对后续资金启动实行严格控制。
5.3.12为保证经营过程效率,对列入高管准备金计划支出的款项成本控制中心实行专项管理,并按发生的实际业务类别,分别调入相应费用科目之中。
5.4 资金计划执行情况评价及归档5.4.1资金计划管理人员参与公司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编制,总结分析计划管理情况,评价年度累计执行情况与公司预算、经营目标的一致性,防止不利于公司目标实现、突破公司预算等问题出现。
5.4.2成本控制中心资金计划管理人员对各部门资金计划管理质量进行评价,并配合预算管理人员对资金成果进行考评,形成各部门绩效记录。
5.4.3 各中心及部门应对上报和下达的资金计划资料建档管理。
成本控制中心建立资金计划历史资料数据库,并进行汇总,资金计划按月装订成册,根据需要定期存档。
5.5流程图(暂略,统一发布)6 相关文件a)《预算管理规定》b)《财务管理规定》7 记录7.1 资金计划增补(更改)申请单(KY-GL-O1-02-A-1)资金计划增补(更改)申请单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