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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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月前言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李霆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1 总则 (1)2 方案设计 (2)2.1 一般要求 (2)2.2 设计说明书 (2)2.3 设计图纸 (6)3 初步设计 (8)3.1 一般要求 (8)3.2 设计总说明 (8)3.3 总平面 (9)3.4 建筑 (11)3.5 结构 (14)3.6 建筑电气 (17)3.7 给水排水 (20)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4)3.9 热能动力 (26)3.10 概算 (28)4 施工图设计 (30)4.1 一般要求 (30)4.2 总平面 (30)4.3 建筑 (32)4.4 结构 (36)4.5 建筑电气 (43)4.6 给水排水 (46)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0)4.8 热能动力 (53)4.9 预算 (57)5专项设计 (58)5.1 建筑幕墙 (58)5.2 基坑工程 (61)5.3 建筑智能化 (64)5.4 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图设计 (69)条文说明 (74)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 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提高设计质量和效率,特制定以下深度规定: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基本信息:包括工程名称、地点、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工程规模、用途等;1.2 工程背景:对工程建设的目的、必要性和背景进行简要介绍;1.3 工程概况:对工程的整体布局、结构特点、工期安排等进行描述。

二、设计任务2.1 设计目标:明确工程设计的总体目标;2.2 设计内容:列明工程设计的具体内容和范围,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供电等方面;2.3 技术要求:对工程设计的技术要求进行详细说明。

三、设计依据3.1 国家和行业标准:列明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说明具体适用部分;3.2 相关法规和规定:列明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进行引用和说明;3.3 前期调研和勘察数据:对前期调研和勘察数据进行分析和引用。

四、设计方案4.1 方案选择:列举所有可能的设计方案,并进行比较、评估和选优;4.2 主要设计方案:详细描述被选中的主要设计方案,包括布置、结构形式、功能分区等;4.3 设计参数:对设计方案涉及的主要参数进行详细说明;4.4 节能设计:对节能设计的方法和措施进行详细描述;4.5 消防安全设计:对消防安全设计的要求和措施进行详细说明;4.6 环境保护设计:对环境保护设计的要求和措施进行详细说明。

五、施工图设计5.1 平面布置图:绘制工程的平面布置图,包括建筑物、道路、绿化等;5.2 剖面和立面图:绘制工程的剖面和立面图,包括建筑物的高度、结构等;5.3 细部图纸:绘制工程各部分的细部图纸,包括承重结构、装饰材料等;5.4 地基处理图:绘制地基处理图,包括土方开挖、填筑等;5.5 务工程图:绘制相应的给排水、供电、通风等工程图。

六、工程预算6.1 物料清单:编制工程所需的主要物料清单及规格、数量;6.2 劳务费用:按照工程进度和施工工艺,编制详细的劳务费用清单;6.3 设备费用:按照工程需要,编制详细的设备费用清单;6.4 工程总预算:根据物料、劳务、设备费用进行统计,得出工程的总预算。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
度规定(2016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6.11.17
•【文号】建质函[2016]247号
•【施行日期】2017.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
版)》的通知
建质函[2016]24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进一步适应建筑工程建设发展需要,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同时废止。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11月17日附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规范
和标准的要求。

2.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建筑工程规划设计、建筑结构
设计、给排水与暖通设计、电气设计等专业设计文件。

3. 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文件应包括建筑平面布置、建筑物高度、建筑物体量、建筑物形式、建筑物用途、建筑物功能
分区等内容。

4. 建筑结构设计文件应包括建筑物的结构形式、结构材料、结构计算、结构布置、结构构造等内容。

5. 给排水与暖通设计文件应包括建筑物的供水、排水、暖
通系统的布置、管道管件的材质、管径、施工方法等内容。

6. 电气设计文件应包括建筑物的电气负荷计算、配电系统
的布置、电气设备的选择、电气线路的走向、电气安装的
施工方法等内容。

7. 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根据项目的规模、性质和重要性
进行合理确定。

一般来说,大型、重要的建筑工程项目要
求编制深度更为详细和全面。

8. 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满足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的要求,
包括施工图纸、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施工工序等内容。

总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结合项目的规模、性质和重要性进行合理确定,以满足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的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全文...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全文...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全文)建设部文件建质[2003]84号关于颁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主编)等单位编制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1992年版)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竟选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设[1995] 230号)所附的《城市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自2003年6月1日起同时废止。

附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前言本规定依据国家建设部[2001]建设技函字051号文修编,旨在配合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

本规定与1992年版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对方案设计的深度要求;——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大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将原规定中“电气”、“弱电”两个专业合为“建筑电气”一个专业。

本规定由国家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中南建筑设计院负责解释。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参编单位为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杨允立教锦章党春红管式勤茅红年杨云祥周经文李霆刘迪先熊江崔长起涂正纯陈孝华王传荣马友才叶志青聂钢目录1. 总则2. 方案设计2.1 一般要求2.2 设计说明书2.3 设计图纸3. 初步设计3.1 一般要求3.2 设计总说明3.3 总平面3.4 建筑3.5 结构3.6 建筑电气3.7 给水排水3.8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3.9 热能动力3.10 概算4. 施工图设计4.1 一般要求4.2 总平面4.3 建筑4.4 结构4.5 建筑电气4.6 给水排水4.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4.8 热能动力4.9 预算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一、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定义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是指设计文件中的内容和程度,包括设计思路、分析计算、图纸绘制、技术描述、指导意见等方面的详细程度及完整性。

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1.设计思路:设计文件应明确反映建筑设计的思路和概念,包括建筑的定位、规模、功能、布局等基本要素,同时要说明设计的理念和目标。

2.技术分析:设计文件要进行全面的技术分析,包括场地条件、建筑材料、结构体系、施工工艺等方面的分析。

需要通过详细的计算和分析,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图纸绘制:设计文件中的图纸应准确地展示建筑设计的各个方面,包括平面布局、立面设计、剖面展示等。

图纸要清晰、规范地标注建筑尺寸、比例、符号等,确保图纸的可读性和准确性。

4.技术描述:设计文件中应有详细的技术描述,包括材料使用说明、施工工艺要求、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的描述。

需要准确表达设计意图,提供实施参考和指导。

5.指导意见:设计文件中应包含对施工单位的指导意见,包括工程施工方法、施工质量要求、安全措施等方面的建议。

需要为施工单位提供正确的指导和参考。

三、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等级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的不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可以划分为不同的要求等级。

一般可划分为基本深度、普通深度和详细深度三个等级。

1.基本深度:适用于建筑工程规模较小、技术要求较低的项目,设计文件应包含基本的设计思路、图纸和技术描述,确保施工单位能够理解和操作。

2.普通深度:适用于一般规模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应包含较为详细的设计思路、技术分析、图纸和技术描述,以及一定的指导意见,确保施工单位能够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实施。

3.详细深度:适用于规模较大、技术要求较高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应包含全面且详细的设计思路、技术分析、图纸、技术描述和指导意见等内容,以确保施工单位能够全面理解和实施。

四、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监督和质量控制为了确保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符合要求,国家相关部门将对设计文件进行监督和质量控制。

建质函[2016]247号: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质函[2016]247号: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 年 11 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279 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 理条例》(国务院第 662 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 年版)基础上 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 2008 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 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 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 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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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 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 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境内和援外的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 扩建工程设计。 1.0.3 本规定是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基本要求。在满足本规定的基础上,设计深度尚应符合 各类专项审查和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要求。 1.0.4 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相对 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当有关主管部门在初步设计阶段没有审查要求,且合同中没有做初步 设计的约定时,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5 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 2、3、4 章条款):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一、引言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是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至关重要。

本规定旨在明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要求,提高设计文件的编制质量,确保设计文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可行性。

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2.1 规范依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规定,特别是《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程》(GB 50009)等。

2.2 设计文件的结构和内容设计文件应按照统一的结构和内容编制,以确保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设计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对工程的位置、规模、用途等进行描述,包括工程的背景和目的。

2.技术经济分析:对工程技术经济性进行分析评价,包括成本估算、投资回收期等内容。

3.建筑设计:包括建筑的总体布局、建筑形式、建筑材料、建筑构造等。

4.地基与基础设计:包括土壤工程资料、地基基础类型、基础设计参数等。

5.结构设计:包括结构形式、结构材料、结构荷载分析等。

6.给排水与供暖设计:包括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调、消防系统等。

7.电气与智能化设计:包括电源系统、照明系统、电力设备等。

8.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等。

9.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法、施工部署、安全预防措施等。

10.建筑材料与构配件清单:包括建筑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等。

2.3 设计文件编制的质量要求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具备以下质量要求,以保证设计文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1.准确性:设计文件应准确表达设计意图,确保设计的可行性。

2.完整性:设计文件应完整反映建筑工程的所有技术要求。

3.专业性:设计文件应符合相关专业标准和要求,确保设计文件的科学性。

4.适用性:设计文件应符合建筑工程实际情况,满足工程的实际使用需求。

5.统一性:设计文件应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编制,确保设计文件的规范一致性。

6.可读性:设计文件应清晰易读,便于工程人员理解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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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一、文件编制深度
1.文件编制深度的定义
文件编制深度是指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水平和覆盖面,是衡量设
计质量的重要指标。

文件编制深度可以分为空间文件编制深度、功能文件
编制深度和表达文件编制深度三个部分。

空间文件编制深度指的是施工图
纸的编制程度,功能文件编制深度指的是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和审查文件的
完整性,表达文件编制指的原理和说明文件的丰富性。

2.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
(1)施工图纸的编制深度要求完整,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施工
图纸编制要求。

(2)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要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审核,方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可行性、完整性要求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对施工方案的
质量负责。

(3)生产文件的编制深度也要符合国家的规定,强调建筑物的安全
防火、防灾、防火、节能等一系列的因素要求。

(4)原理和说明文件的编制深度要求必须包括建筑物的建造原理、
日常维修保养方案、安全检测方案等内容,对于部分重要设备,也应当提
供相应的原理介绍文件。

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原则
1.以建筑工程使用安全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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